【張頌之】孔教會始末匯考

欄目:意義理論
發布時間:2015-08-04 16: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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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教會(hui) 始末匯考

作者:張頌之(曲阜師範大學孔子文化學院副教授)

來源:《文史哲》2008年第1期,第55~72頁。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六月廿日壬子

           耶穌2015年8月4日

 

 

 

【內(nei) 容提要】孔教會(hui) 是民國年間出現的一個(ge) 以樹立孔子為(wei) 教主為(wei) 目的的宗教團體(ti) ,在社會(hui) 上一度頗具影響力。孔教會(hui) 主要是由康有為(wei) 、陳煥章師徒發起,聯合了一些遺老及各種保守人士組成。孔教會(hui) 本是康有為(wei) 實現當年政治抱負的一種手段,所以,其成立後就介入到民初複雜的政治糾紛中,其興(xing) 衰也與(yu) 時局的影響有極大的關(guan) 係。孔教會(hui) 的興(xing) 衰大約經曆了三個(ge) 階段:一是康有為(wei) 時期,從(cong) 孔教會(hui) 的成立到張勳複辟後康有為(wei) 辭去孔教會(hui) 會(hui) 長職,孔教會(hui) 從(cong) 開創迅速走向興(xing) 盛時期;二是陳煥章時期,在北洋政府支持下孔教會(hui) 繼續發展,但因局勢變化已有了衰落之勢;三是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孔教會(hui) 最終在政府的壓力下改名為(wei) 孔學會(hui) ,並逐漸衰微,終至於(yu) 消亡。

 

【關(guan) 鍵詞】孔教會(hui) ;康有為(wei) ;陳煥章;中華民國

 

孔教會(hui) 是民國初年出現的一個(ge) 宗教性團體(ti) ,它以樹立孔子的教主地位為(wei) 目的,在民國前期的社會(hui) 中影響巨大。然有關(guan) 孔教會(hui) 的情況,在各種辭典及近現代史各相關(guan) 論著中,不僅(jin) 詳略不一,並且普遍存在著許多不確實或不正確的說法①。而有關(guan) 孔教會(hui) 的專(zhuan) 題研究,成果亦極為(wei) 薄弱,更多的情況是附屬於(yu) 康有為(wei) 或民國政治與(yu) 思想文化的研究中②。有鑒於(yu) 目前學界對孔教會(hui) 的認識存在種種不足,乃至一些具體(ti) 史實方麵的錯誤所在多有,故本文試圖從(cong) 原始資料中勾勒孔教會(hui) 的曆史過程;至於(yu) 孔教會(hui) 的種種在宗教上的社會(hui) 活動,如樹立孔子的教主形象的孔教論、推廣宗教的種種辦法等,則容另文專(zhuan) 述。

 

孔教會(hui) 的興(xing) 衰大約經曆了三個(ge) 階段,一是康有為(wei) 時期,從(cong) 孔教會(hui) 的成立到張勳複辟後康有為(wei) 辭去孔教舍會(hui) 長職,孔教會(hui) 從(cong) 開創迅速走向興(xing) 盛,出版《孔教會(hui) 雜誌》,召開全國孔教大會(hui) ,發起定孔教為(wei) 國教;二是陳煥章和孔繁樸主持時期,孔教會(hui) 在北洋政府支持下繼續發展,出版孔教會(hui) 的報刊《經世報》,籌建孔教總會(hui) 堂、開辦孔教大學等,但因局勢變化已有了衰落之勢;三是南京國民政府時期,孔教會(hui) 最終在政府的壓力下改名為(wei) 孔學會(hui) ,並逐漸衰微,終至於(yu) 消亡。

 

一、康有為(wei) 與(yu) 孔教會(hui) 的初創及興(xing) 盛

 

創立孔教會(hui) 或類似於(yu) 基督教會(hui) 那樣的一種教會(hui) 組織,是康有為(wei) 多年的夢想。自康有為(wei) 遊曆香港後,就對西學及基督教發生了興(xing) 趣,康有為(wei) 創立孔教的設想也油然而生,其創教思想受基督教和傳(chuan) 統的佛教影響,已是學人的共識③。經過一段時間的探索,康有為(wei) 明確提出組織孔教會(hui) 卻是在戊戌年(1898)。1897年,康有為(wei) 在廣西桂林“與(yu) 唐薇卿、岑雲(yun) 階議開聖學會(hui) ”④,此聖學會(hui) 已具有了後來孔教會(hui) 的雛形。1898年6月19日,康有為(wei) 上書(shu) “陳請廢八股及開孔教會(hui) ,以衍聖公為(wei) 會(hui) 長,聽天下人入會(hui) ,令天主、耶穌教各立會(hui) 長與(yu) 議定教律。凡有教案,歸教會(hui) 中按照議定之教律商辦,國家不與(yu) 聞”,並“請聽沿邊口岸準用孔子紀年”⑤。在康有為(wei) 的上折中,他對孔教會(hui) 的組織設計並沒有後來我們(men) 所看到的那樣完備。戊戌變法失敗後,康有為(wei) 流亡海外,對其孔教主張進行了一係列的實踐:“鄙人於(yu) 戊戌之年,開孔教之會(hui) ,立大同學校於(yu) 日本之橫濱,與(yu) 門人徐勤,實始創聖誕之紀念大典,祁祁學子,莘莘俎豆,吾華之群商及日本之元老大隈伯、與(yu) 其大臣犬養(yang) 毅等,鹹來行禮。自是推行於(yu) 海外,日盛而彌彰。”⑥1899年,康有為(wei) 又在加拿大成立保皇會(hui) ,同時興(xing) 辦義(yi) 學,“懷故國,思孔教”,“明保種保教之大義(yi) ”⑦。20世紀初葉,康有為(wei) 在南洋發起較成規模的孔教運動⑧。1910年,康有為(wei) 回憶數年的孔教情況,說:“乃年來孔子之祀,尊孔之會(hui) ,創發於(yu) 海外,波靡於(yu) 美亞(ya) ,風發響應,霧遝鱗萃,歲月有加,增華滋盛。”⑨康有為(wei) 的萬(wan) 木草堂弟子陳煥章則“於(yu) 光緒己亥(1899)在高要硯洲倡立昌教會(hui) ,於(yu) 光緒丁未(1907)在美國紐約亦創立昌教會(hui) ”⑩。所有這些活動,不是區域性太小,就是遠離中國,可以說,康、陳的孔教活動在辛亥之前對國內(nei) 幾乎沒有什麽(me) 太大的影響。但是,我們(men) 也需注意,晚清以來,各地不同的尊孔組織已經零零散散地出現了,這些尊孔組織對以後孔教會(hui) 的壯大起了支持作用。


  


康有為(wei)


麵對辛亥巨變,身在海外的康有為(wei) 對清朝的覆亡及儒學的衰頹痛心不已,“天將降大任於(yu) 斯人”的危機感與(yu) 使命感也油然而生。康有為(wei) 在曆經無數次的磨難後,如何救助中國的策略也早已思考成熟。

 

康有為(wei) 在1912年7月30日《致仲遠書(shu) 》中,提出了創立孔教會(hui) 於(yu) 國內(nei) 的想法:“近者大變,禮俗淪亡,教化掃地,非惟一時之革命,實中國五千年政教之盡革,進無所依,退無所據。頃並議廢孔教,尤為(wei) 可駭,若墜重淵,渺無所屬。嗚呼痛哉!自吾中國以來,未危變若今之甚者也。雖然,時變之大者,必有夫巨子出濟艱難而救之,今其時也。吾欲複立孔教會(hui) 以振之。”在此信中,康有為(wei) 又詳細指示了操作步驟與(yu) 方法:“今以人必飲食男女,則已為(wei) 儒而非釋。人必尊祖敬宗,則已為(wei) 孔而非耶。以此語人,計必易人。趁方今舊學士夫諸生遍於(yu) 全國,及今令人人入會(hui) ,計必景從(cong) 。議入會(hui) 者,無分男女老幼,一律注冊(ce) ……每鄉(xiang) 必一會(hui) ,舉(ju) 講生講焉。以來複論孔子而說經,借地為(wei) 之,不必遷設席。吾注有《禮運》、《中庸》、《四書(shu) 》、《春秋》及《禮記》選,可以宜講,發明升平、太平、大同之義(yi) ,令人不以君臣道息而疑孔教之不可行。但以勇猛之力,精切之辨,憂大教之廢,倫(lun) 紀之墜,家人之失,啟誘大眾(zhong) ,計無不來歸者。先行於(yu) 瀛,徐推行於(yu) 各省會(hui) ,不及半年,人心憤激,必可令各郡縣皆有孔會(hui) 焉。……昔弟在美,以行孔教為(wei) 任,研講深明。今若以傳(chuan) 教自任,因議廢孔之事,激導人心,應者必易,又不為(wei) 政黨(dang) 所忌,推行尤易。”康有為(wei) 組織孔教會(hui) 的力量在所謂的“耆舊”:“援引二三耆舊,如吾故人沈子培先生及朱古微之流,自為(wei) 發起,當可一鼓而成。”康有為(wei) 以經濟物資後援極力促成陳煥章發起孔教會(hui) ,但是,此信也透露出康有為(wei) 開孔教會(hui) 的目的:“及遍國會(hui) ,成則國會(hui) 議員十九吾黨(dang) ,至是時而兼操政黨(dang) 內(nei) 閣之勢,以之救國,庶幾全權,又誰與(yu) 我爭(zheng) 乎,此又所謂遠之而近之也。吾欲決(jue) 開是會(hui) ,欲付托於(yu) 弟,而憲子、君勉皆強力者,相與(yu) 成之,必能盡收全國,可斷之也。”(11)康有為(wei) 實欲借孔教會(hui) 之名而在政治上有一番大的作為(wei) ,以圖實現當年未竟之業(ye) 。

 

可以說,正是康有為(wei) 的幕後策劃,直接授意,促使陳煥章(12)在上海成立了孔教會(hui) 。對此,康有為(wei) 一年之後被推舉(ju) 為(wei) 孔教總會(hui) 會(hui) 長,他接受這一職位並在回複孔教會(hui) 的電中重提舊事:“去歲夏,際亙(gen) 古未有之變,俎豆廢祀,弦誦絕聲,大驚深憂,乃草序例寄門人麥孟華、陳煥章,令開會(hui) 滬上。”(13)康有為(wei) 再一次表明了自己在孔教會(hui) 創立過程中的作用。電文中提及“草序例寄門人”一事,康有為(wei) 在《致仲遠書(shu) 》中也有“日間即寄會(hui) 章來”的許諾(14),看來,康有為(wei) 的確在孔教會(hui) 的創辦時期起了重要作用。從(cong) 孔教會(hui) 創辦時期的“會(hui) 章”、“序例”均出自康有為(wei) 之手看,孔教會(hui) 的成立可以說就是在康有為(wei) 一手策劃下產(chan) 生的,所以,與(yu) 其說後來孔教會(hui) 的諸多主張、原則、教義(yi) 、組織,都能在康有為(wei) 的思想中找到源頭,毋寧說孔教會(hui) 即是康有為(wei) 孔教思想的現實版。

 

陳煥章在上海組織孔教會(hui) ,也確如康有為(wei) 所指示的那樣,與(yu) 沈曾植、朱祖謀等遺老取得了聯係。他們(men) 經過策劃,在1912年的孔子誕日(即10月7日)成立了孔教會(hui) 。“本會(hui) 之發生,始於(yu) 去年春間,沈君乙盦(曾植)實主其事,發起諸人開談話會(hui) 於(yu) 沈宅者屢矣。然本會(hui) 成立之期,實托始於(yu) 大成節。是日假上海山東(dong) 會(hui) 館為(wei) 恭祝聖誕之地,到者五六十人,各界人士均有代表,上午十一時,排班行禮,以三跪九叩為(wei) 節,彬彬濟濟,極一時之盛。”(15)陳煥章在《孔教會(hui) 序》中也說:“煥章目擊時事,憂從(cong) 中來,懼大教之將亡而中國之不保也。謀諸嘉興(xing) 沈乙盦先生(曾植)、歸安朱彊邨先生(祖謀)、番禺梁節闇先生(鼎芬),相與(yu) 創立孔教會(hui) ,以講習(xi) 學問為(wei) 體(ti) ,以救濟社會(hui) 為(wei) 用,仿白鹿之學規、守蘭(lan) 田之鄉(xiang) 約,宗祀孔子以配上帝。誦讀經傳(chuan) 以學聖人,敷教在寬,藉文字語言以傳(chuan) 布,有教無類,合釋老耶回而同歸,創始於(yu) 內(nei) 國,推廣於(yu) 外洋,冀以挽救人心,維持國運,大昌孔子之教,聿昭中國之光。”(16)沈曾植與(yu) 康有為(wei) 自戊戌之前就有密切關(guan) 係(17),作為(wei) 勝朝遺老的沈曾植對孔教之淪喪(sang) 也有如同康有為(wei) 一樣的心情,再加沈曾植個(ge) 人的威望,以至於(yu) 他成了孔教會(hui) 創辦的實際主持人之一,所以,姚文棟數年後追述:“孔教會(hui) 之設……沈乙盦主持於(yu) 中,陳重遠號召南北,菊坡與(yu) 予率江浙人士,以左右之。”(18)另一位遺老、後來成為(wei) 清遜帝師傅的梁鼎芬則在孔教會(hui) 成立的那天到曲阜孔廟行禮(19)。孔教會(hui) 選擇在山東(dong) 會(hui) 館成立,固然有上海文廟因駐軍(jun) 不能行禮的原因,卻也有其宗魯崇聖的特殊意義(yi) 在(20)。

 

孔教會(hui) 成立後,立即組建事務所,作為(wei) 全國孔教總會(hui) 機關(guan) 。由於(yu) 孔教會(hui) 不能如意地以文廟作為(wei) 活動場所(21),陳煥章等人就租賃了上海海寧路西1798號作為(wei) 事務所活動地點。事務所隨即在舊曆十月望日(1912年11月23日)(22)成立,“是日,發起諸人畢集,當經公推姚君東(dong) 木、姚君菊坡(丙然)、李君心蓮(寶沅)、麥君儒博(孟華)、陳君重遠為(wei) 幹事員,並決(jue) 定先辦《孔教會(hui) 雜誌》以為(wei) 機關(guan) ,至陳君所著之《孔教論》,經於(yu) 是日出版,故即先行發布”(23)。至此,孔教會(hui) 就開張營業(ye) 了,隨即展開一係列的活動,公布《孔教會(hui) 開辦簡章》,簡章初步確定了孔教會(hui) 的宗旨、組織等事宜。隨後,孔教會(hui) 發起人王人文、姚丙然、沈守廉、姚文棟、張振勳(24)、陳作霖、沈恩桂、麥孟華、陳煥章、陳三立(25)等於(yu) 12月12日發出《孔教會(hui) 公呈》,分寄大總統、教育部、內(nei) 務部(26),爭(zheng) 取立案,取得組織的合法地位,以便開展更大的教務活動。在此之前,陳煥章已經向教育部的人員寄去了自己的《孔教論》一書(shu) ,以謀求教育部諸辦事人員的支持(27)。北京教育部、內(nei) 務部相繼在12月23日和1913年1月7日批準孔教會(hui) 立案(28)。至1913年2月,孔教會(hui) 的機關(guan) 刊物、陳煥章任主編的《孔教會(hui) 雜誌》在上海出版,孔教會(hui) 的影響隨雜誌的發行也日益擴大(29)。3月22日,由康有為(wei) 主編的《不忍》雜誌也在上海出版發行。

 

上海“當海路要衝(chong) ,潮流最急,識微慮遠之士,恒萃止焉,孔教會(hui) 之設,實於(yu) 此創始”(30)。上海固是中西文化交匯之地,卻也是西方殖民者的樂(le) 園,但上海畢竟不是當時政治的中心,因此,孔教會(hui) 在開辦簡章中就已有總會(hui) 事務所“將來或遷於(yu) 首都”(31)的設想。雖然上海的孔教業(ye) 務已經有條不紊地開展起來了,江浙一帶及全國各地的支會(hui) 也不斷地新生,其他一些尊孔組織也不停地並入孔教會(hui) ,但對於(yu) 孔教會(hui) 的全國性教務拓展來說,最佳的地點還是首都,即北京。這一活動空間的變化,似乎也說明了孔教會(hui) 與(yu) 政治之間的某種聯係。

 

此時的北京,各種尊孔組織已經紛紛出現,孔社已成立,孔道維持會(hui) 也在活動,至於(yu) 外地成立的尊孔組織如孔道會(hui) 、宗聖社會(hui) 也陸續進京謀求更大的發展,孔道會(hui) 更在北京極力組織全國性的總會(hui) 機構。在此情況下,希望組織孔教會(hui) 北京支會(hui) 的也是大有人在。“北京支會(hui) 擔任組織者,原有多人,分途並舉(ju) ,以為(wei) 預備之地步”,“本月十二日(上海孔教總會(hui) )接姚君碻端陽節後三日來書(shu) ,言今春大學畢業(ye) 後,經營此事,又得黃孝覺、羅掞東(dong) 、劉珠源、丁靜齋、唐天如諸君之讚助,草擬章程十條,號召同誌,海內(nei) 名流應和者二百餘(yu) 人,乃具呈教育、內(nei) 務兩(liang) 部……先後批準在案”(32)。北京所謂的名流二百餘(yu) 人的孔教組織,即由嚴(yan) 複領銜,學界、政界名流如廖平、王式通、曾習(xi) 經、劉廷琛、馬其昶、湯化龍、姚永概、陳黻辰、楊增犖、陳國祥、夏曾佑、林紓、安維峻、宋育仁、吳道鎔、趙熙、屠奇、吳之英、梁鴻誌、郭立山、梁啟超、楊度、蔡鍔、藍公武、徐佛蘇、張履謙、郭人漳、姚永樸、丁世嶧、陳衍、蒲殿俊等260餘(yu) 人發起成立的孔教公會(hui) ,並頒布《孔教公會(hui) 章程》,規定公會(hui) 以“闡揚孔教、救濟社會(hui) 為(wei) 宗旨”,在北京設立總會(hui) ,各省設支會(hui) ,各道、縣及海外設分會(hui) ,不分國界、種界,凡信仰孔教者,均可經會(hui) 員介紹入會(hui) (33)。於(yu) 是,在1913年夏天,孔教會(hui) 決(jue) 定派陳煥章北上北京,“自總會(hui) 創始於(yu) 滬,登高一呼,全國響應,各省支會(hui) 紛紛成立。惟尚有意存觀望,或另立旗幟者,經同人公議,以為(wei) 將來總會(hui) 必須移至首都,庶北京人士有所觀感興(xing) 起。前接黃孝覺君、姚君愨君等來函,曾有組織支會(hui) 之舉(ju) 。茲(zi) 特由本會(hui) 委任陳君重遠至京,以便聯合同誌,籌備一切”(34)。陳煥章至京,一是組織成立孔教會(hui) 在北京的組織機構,二是聯合各種尊孔勢力對國會(hui) 施加壓力,力求在即將起草的憲法中明確規定孔教為(wei) 國教。


陳煥章在7月初到北京後受到了尊孔同人的歡迎,並決(jue) 定在太仆寺街衍聖公府內(nei) 設立孔教會(hui) 事務所。伴隨著陳煥章在北京社會(hui) 交往上的拓展,一場孔教定國教運動如火添油一樣猛烈高漲起來:“由陳君及嚴(yan) 複、夏曾佑、梁啟超、王式通諸君,為(wei) 本會(hui) 全體(ti) 代表,上請願書(shu) 於(yu) 參眾(zhong) 兩(liang) 院請定國教,其介紹人皆一國之彥。在參議院則由朱兆莘、宋楨、朱家寶、王人文、趙成恩、王鴻龐、王家襄、彭建標、黃錫銓、周廷勵、範樵、李英銓諸君介紹,在眾(zhong) 議院則由趙炳麟、蕭晉榮、蔣可成、朱文劭、翟富文、羅增麒、鍾業(ye) 官、徐象先、丁超五諸君介紹。聞兩(liang) 院之明達議員,皆極讚成此舉(ju) ,普通社會(hui) ,亦極歡迎。從(cong) 此國教一定,而長治久安之局基此矣。”(35)各地函電交馳,不同的社會(hui) 力量紛紛請願或反對在憲法中規定孔教為(wei) 國教。經過激烈的論爭(zheng) ,國會(hui) 在1913年10月31日通過的《天壇憲法草案》的第十九條第二項中有了“國民教育以孔子之道為(wei) 修身之大本”的條文(36)。

 

早在孔教會(hui) 成立時,孔教會(hui) 就確定了每年大成節在曲阜召開全國孔教大會(hui) 的計劃,為(wei) 了順利地召開第一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陳煥章多方與(yu) 濟南的孔道會(hui) 聯係。而孔道會(hui) 在創立之初也有組織全國孔教徒在曲阜開會(hui) 的設想,並為(wei) 此早已與(yu) 衍聖公孔令貽聯係過(37):陳煥章還委托顧道根借南下之際順便調查曲阜事宜,隨後陳煥章向上海孔教總會(hui) 報告了屆時前往曲阜的有關(guan) 事項(38)。

 

陳煥章在北京的教務活動,八年後孔教會(hui) 的追述主要有以下幾件:“癸醜(chou) 六月朔日(7月4日)陳君煥章由滬到京,是月之望(7月18日),即立孔教會(hui) 事務所於(yu) 西城太仆寺街衍聖公府內(nei) 。當時請定國教,全國一致,仲秋上丁,乃在國學舉(ju) 行釋奠禮,禮畢講經於(yu) 辟雍,至大成節開第一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於(yu) 闕裏。凡此諸事,皆數千年來特創之盛舉(ju) 。”(39)可以說這些教務活動都實現了孔教會(hui) 如期的目的。雖然定國教最終沒有如期的結果,可畢竟鼓動起人心來了,這成為(wei) 孔教運動中最有聲勢的事件之一。

 

經過孔教同人多方的努力,1913年9月24至30日,第一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在曲阜順利召開。在第一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上議決(jue) 一事關(guan) 孔教會(hui) 組織變遷的大事,即“將上海暫設之總會(hui) 遷入北京”(40)。上海孔教總會(hui) 事務所自陳煥章入京後,“滬上一切事務,均由沈乙盦、姚菊坡、姚東(dong) 木諸君主持;至編輯部之事,則當陳君未入都之前,曾親(qin) 至蘇州,特請張爾田、孫德謙兩(liang) 君來滬擔任。又有沈修、狄鬱、顧震福、黎養(yang) 正、姚明煇、顧薰、梁士賢、曾學傳(chuan) 、李時品諸君竭力支持,而海內(nei) 耆碩,複時以高文宏著餉之,故本會(hui) 雜誌光焰萬(wan) 丈,為(wei) 中外人士所歡迎。張君爾田以擔任雜誌之故,敝精疲神,且因滬上水土不宜,扶病從(cong) 務,其用力蓋獨勤矣,而往來蘇滬,皆出自費,不取會(hui) 貲,尤屬為(wei) 人所難能。孫君德謙則館於(yu) 滬間,日必至會(hui) 所,撰作之外,兼理編纂,勤勤懇懇,勞瘁不辭。若張、孫兩(liang) 君,誠本會(hui) 雜誌之柱石哉。……至陳君鬱章,常駐會(hui) 所,凡一切文牘、會(hui) 計、編輯、校對、經理等事,皆一身任之。……本會(hui) 創辦未久而成效卓著,固皆諸君子心力之所為(wei) ”(41)。隨著孔教總會(hui) 遷到北京,1913年11月23日,北京孔教會(hui) 開會(hui) 議決(jue) 將《孔教會(hui) 雜誌》移至北京出版(42)。

 

自孔教會(hui) 成立至第一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之後一年多的時間裏,孔教總會(hui) 會(hui) 長一職一直空缺,對此,孔教中人多屬意於(yu) 康有為(wei) ,恰在此時浪跡海外十多年的康有為(wei) 回國了。早在本年的6月12日,北京姚君碻在致上海孔教總會(hui) 的信中就說:“公舉(ju) 孔教巨子一人,為(wei) 全國孔教會(hui) 長,奉南海為(wei) 之魁。”(43)康有為(wei) 多年鼓吹孔教,久為(wei) 人知。梁啟超十餘(yu) 年前就稱康為(wei) “孔教之馬丁路得”(44),陳煥章則稱之為(wei) “孔教巨子”。於(yu) 是,1913年11月23日(45)北京孔教會(hui) 在事務所開會(hui) 討論推舉(ju) 會(hui) 長之事:“陳煥章宣布會(hui) 長所應具之資格:一道德、二學問、三閱曆、四聞望。所謂道德,不獨私人之道德,必須有任道之熱力、救世之氣魄,而學問、閱曆尤須博通諸教,淹貫中西,其聞望亦必須為(wei) 中外人士所敬仰者,方為(wei) 合格。自孔教會(hui) 發起以來,會(hui) 長一席,久已屬意於(yu) 康南海,闕裏大會(hui) 之時,亦經詢謀僉(qian) 同,今日南海已回國,各處紛紛來信,催促早日舉(ju) 定……於(yu) 是,全體(ti) 一致,皆讚成舉(ju) 南海為(wei) 會(hui) 長。”並隨即擬定電稿發電致尚住在香港亞(ya) 賓律道三號的康有為(wei) ,請他早日來京主持一切教務(46)。康有為(wei) 隨後複電,同意出任孔教會(hui) 會(hui) 長(47)。可以說,康有為(wei) 出任孔教會(hui) 的會(hui) 長實在是名至實歸。不過,康有為(wei) 一直沒有到北京就任。也就是在此前後,袁世凱加強了與(yu) 康有為(wei) 的聯係,接連三次電請康入京(48),頗有茅廬三顧的風度。但是,康、袁之間的舊怨宿恨並沒有完全消除,康有為(wei) 也始終沒有去北京。於(yu) 是,袁世凱又製造康有為(wei) 與(yu) 革命黨(dang) 人的聯係,使康有為(wei) 大為(wei) 恐慌,向袁世凱表現出了求助的姿態,這也使袁世凱對康有為(wei) 略有了放心(49)。雖然康有為(wei) 一直沒有進京,但是,也不能就此說康有為(wei) 沒有重蹈北京名利場的可能。他就職孔教會(hui) 會(hui) 長後,就接連運用會(hui) 長的權力,派代表主持會(hui) 務(50)。後康有為(wei) 又致電梁啟超“謂將來京主持孔教會(hui) ,惟不願與(yu) 聞政務”(51)。隻是由於(yu) 北京政治局勢的變化,才使康有為(wei) 終於(yu) 沒有來京主持孔教會(hui) 。

 

曲阜作為(wei) 孔子林廟所在地,即孔教的聖地,對孔教徒而言意義(yi) 非同尋常。因此,北京孔教總會(hui) 決(jue) 定在曲阜設立孔教總會(hui) 事務所。“曲阜為(wei) 吾國聖地,故本會(hui) 特於(yu) 該處分設機關(guan) ,直隸於(yu) 總會(hui) ,名曰孔教總會(hui) 曲阜事務所,以示隆重。”同時,曲阜孔教支會(hui) 的組織工作也大致完成,“曲阜孔教會(hui) 定期十一月望日(1913年12月12日)開成立大會(hui) ”(52)。屆時,孔教總會(hui) 曲阜事務所兼曲阜支會(hui) 如期召開成立大會(hui) ,會(hui) 員共到335名,縣知事賈廷琛參加會(hui) 議,會(hui) 議推舉(ju) “名譽會(hui) 長為(wei) 張少軒、靳翼卿、田煥廷、田韞山、鄒申甫諸公,所長兼會(hui) 長為(wei) 孔君祥霖,副會(hui) 長為(wei) 孔君繁樸”等職員(53)。張勳等人恐是孔教會(hui) 曲阜支會(hui) 的名譽會(hui) 長,而不是總會(hui) 的名譽會(hui) 長(54)。

 

在此前後,陳煥章也成了總統府的顧問(55)。袁世凱的帝製計劃已經步入實施階段了,北京的政治空氣愈加渾濁。因此,在1914年的春丁(3月2日)之後,陳煥章似乎有意遠離北京,去香港向康有為(wei) 匯報教務情況,並希望辭去孔教會(hui) 北京總會(hui) 幹事及《孔教會(hui) 雜誌》的主編,卻未得到康有為(wei) 的允許。時值南方大水,陳煥章就在家鄉(xiang) 投入了救災活動,直至1915年秋才返回北京主持教務。

 

大約陳煥章的匯報,使康有為(wei) 更加清醒地認識到了袁世凱的麵目。在1914年春,他就以會(hui) 長的專(zhuan) 斷,決(jue) 定將孔教總會(hui) 由北京遷往聖地曲阜。孔教會(hui) 的編輯員紀景福說:“今春先生(指康有為(wei) ——引者注)函令總會(hui) 移於(yu) 曲阜,景福此時主本會(hui) 編譯,孔先生委赴香港歡迎先生,並稟承一切,先生特請孔先生總理會(hui) 務,又特派景福赴各省宣布會(hui) 章,籌辦進行事宜,以期推廣,愛由港粵汕以曆滬漢湘鄂,適歐戰事急,波及青島,行旅戒途,擬暫息肩,乃先生郵函曲阜專(zhuan) 電,以大會(hui) 早經召集,命即北來襄辦其事。”(56)康有為(wei) 的專(zhuan) 函命令,孔祥霖後來表述得更清楚:“前奉先生專(zhuan) 函,謂為(wei) 一國計,總會(hui) 似宜在北京,但教非為(wei) 一國,實為(wei) 天下計,應以曲阜為(wei) 總會(hui) 地址,此一定不易之辦法等因。”(57)當然,孔教總會(hui) 由京遷往曲阜,一定有北方形勢的影響。當時的北京有不利於(yu) 孔教會(hui) 的種種傳(chuan) 言,以至傳(chuan) 言流行數千公裏而到了康有為(wei) 的耳中。為(wei) 此,康有為(wei) 曾質問北京(58),以致驚動了大總統(59)。袁世凱下令內(nei) 務部查詢事由,內(nei) 務部則複大總統府秘書(shu) 廳函件說明情況:“接準函開:奉大總統諭:據香港康有為(wei) 君電稱:頃聞內(nei) 務部禁孔教會(hui) ,並撤各學聖牌,乞飭勿發此令,已發收回等語……本部於(yu) 邪詖橫流之際,一以扶翼聖道為(wei) 歸。第懲於(yu) 泰西教禍之蔓延,故提倡尊孔,良不欲涉及宗教範圍,所以讚高深而昭溥博。查孔道、孔教等會(hui) ,凡經本部核準立案者,隨時令行地方行政官查照保護,從(cong) 無禁止之說。至撤銷各學聖牌,尤無其事,自係訛傳(chuan) 。”(60)看來當時的確有種種不利於(yu) 孔教會(hui) 的舉(ju) 動,袁世凱電複康有為(wei) 的“傳(chuan) 聞失實,殆非其真”,及內(nei) 務部“自係訛傳(chuan) ”的答複,均有不能讓康有為(wei) 放心的地方。據《中國報》記者的調查,“據該會(hui) 幹事李時品君語予雲(yun) ,康南海電文所雲(yun) ,並非無根由。因山東(dong) 民政長高景祺曾訓令曲阜孔教會(hui) 另改他名,又山東(dong) 聊城即墨兩(liang) 縣知事,或不許開孔教會(hui) ,或不許孔教會(hui) 所辦學校讀經,湖南省各學校之聖牌聞均撤毀,此外各省亦間有此事,至於(yu) 禁經、焚經、毀折聖廟、廢滅祀典各情形,時時得自外省之報告,此等舉(ju) 動之所由來,實根據於(yu) 內(nei) 務部第二百一十四號訓令,該訓令又本於(yu) 第一流人才內(nei) 閣時代以國務院名義(yi) 呈大總統(孔教不能定為(wei) 國教國教不能定於(yu) 一尊撮陳大要請備案——原注)一文,此呈文(即國務院呈大總統文——原注)大致極力闡發宗教之優(you) 點而謂孔教無一類於(yu) 宗教,又雲(yun) 孔教不能定為(wei) 國教,國教不能定於(yu) 一尊(此二語極費解——原注);又雲(yun) 若今日之孔道會(hui) 、孔教會(hui) 等諸立名目,廣設會(hui) 場,不免多所冗費,失孔子正經明倫(lun) 之旨;又雲(yun) 無庸別立會(hui) 場,更無庸在各學校設牌祭奠,蓋學校非說教之地,學生非信教之人,此等舉(ju) 動殊足淆觀聽而滋誤會(hui) 各等語,奉大總統批示準其備案存查,夫備案存查雲(yun) 者,不過姑備一說而已,非即以其言為(wei) 盡是也。乃國務院竟越大總統批示範圍之外,將原呈谘會(hui) 內(nei) 務部通令各省查照辦理,各地方官間有自以為(wei) 迎合意旨,變本加厲,遂有禁開孔教會(hui) 與(yu) 學校撤去聖牌之事,而大總統不知也”(61)。孔教會(hui) 的國教主張與(yu) 共和政體(ti) 之不合,在此已有了嚴(yan) 重的對立。經過康有為(wei) 諸人的努力,事情似乎有了一線轉機,這可從(cong) 康有為(wei) 致曲阜孔教會(hui) 的信中得知一二:“少霑賢兄先生執事:前得書(shu) 即發電,旋得總統複電,即將來往電鈔呈,並鈔電函告山東(dong) 行政公署,令其知照,即日再得總統第二電,鈔白呈覽,則內(nei) 務部已改其禁孔教會(hui) 之意矣。政府改過不吝,事已轉圜,鄙人並鈔白來往電,遍函各省都督民政長,令其轉飭地方官,保護孔教會(hui) 、孔道會(hui) 矣。山東(dong) 人心,想可安定,望並知會(hui) 孔教會(hui) 。再者,正發函間,得書(shu) 知高省長回文,已有轉圜,當必接政府電飭而改易矣。”(62)然而,孔教會(hui) 與(yu) 政府之間的衝(chong) 突卻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越加嚴(yan) 重。

 

此時的孔教會(hui) 活動因資料缺載,我們(men) 已不能勾勒出一個(ge) 令人較滿意的圖像。轉眼間,一年一度的孔子誕辰又要來臨(lin) 。在1914年的第二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上,康有為(wei) 的代表、堂弟康有田轉達康有為(wei) 的意見,並向全體(ti) 與(yu) 會(hui) 教徒說明了總會(hui) 遷移曲阜的決(jue) 定及孔教總會(hui) 的人事安排:“大教淩夷,人能宏道,惟在諸公以為(wei) 己任,教為(wei) 天下之公,不限於(yu) 一國,故日本、高麗(li) 、安南亦多尊聖者,故當以曲阜聖地林廟所在,移為(wei) 總會(hui) ,北京雖為(wei) 京師,然限於(yu) 一國,故今年議定改以曲阜為(wei) 全國孔教會(hui) 總會(hui) ,以孔君少霑(63)為(wei) 總理,以北京及上海為(wei) 孔教會(hui) 事務所,今將章程奉上。”(64)同時康有田又宣讀康有為(wei) 提出辭去會(hui) 長一職信:“去年謬承公舉(ju) ,忝任會(hui) 長,猥以久病之軀,煢煢在疚,百事不辦,愧歉不任,雖宏道有心而推行無自,實負重任,有愧初心,敬望諸公妙選名德,以宏大教,謹具函辭職,伏惟采察,仆於(yu) 大教淪胥,夫豈敢忘,他日如有可致力之處,必謹從(cong) 諸公之後。”“宣畢,全體(ti) 絕對不承,公推總理登台報告力留,僉(qian) 謂照章會(hui) 長三年一任,今會(hui) 長就任不及一年,海內(nei) 外物望攸歸,斷未有如南海先生者,無論如何決(jue) 不能承認辭職。總理允代表全體(ti) 函複力留,始一致鼓掌。閉會(hui) 後,南海仍函辭於(yu) 孔總理。”(65)在此屆大會(hui) 上,公布了康有為(wei) 新修訂的《孔教總會(hui) 章程》,“先生遂據原有簡章逐節增易,口授紀君筆述,詳密章程,經先生兩(liang) 易稿,核定為(wei) 今章,都八章二十六條,以期推行妥善,並加狀特派紀君由粵、澳、港、汕、香山等處,赴各省宣布會(hui) 章,擴充教務,以謀大教之普及”(66)。康有為(wei) 成為(wei) 孔教會(hui) 實際主持人,親(qin) 自修訂了新的章程,又派紀景福到各省宣傳(chuan) ,並為(wei) 第二屆大會(hui) 的召開募集資金。值得注意的是,孔教總會(hui) 由北京遷入聖地曲阜,這體(ti) 現出了康有為(wei) 對世界大同的設想,也反映了時局的緊張。

 

時局的變化已在向著帝製的方向大步走去,孔教會(hui) 中人士對此迷亂(luan) 的時局也陷入了政治的漩渦中。與(yu) 孔教會(hui) 有千絲(si) 萬(wan) 縷關(guan) 係的前清遺老如勞乃宣、宋育仁、劉廷琛等在1914年5月後為(wei) 清室複辟大造輿論,致使袁世凱使出打擊手段。就在袁世凱稱帝之前,孔教會(hui) 安徽支會(hui) 會(hui) 長馬其昶在一片複辟聲中向袁世凱寫(xie) 信,指責袁世凱“名不正則言不順”,再由於(yu) 康有為(wei) 及其弟子梁啟超、麥孟華、潘若海等及徒孫蔡鍔都投入到了反對袁世凱陣營中,雖然梁啟超、蔡鍔與(yu) 康有為(wei) 反袁的目的不同,但這一切反對活動畢竟不利於(yu) 袁世凱的帝製大業(ye) ,終於(yu) 使袁世凱大怒,下令內(nei) 務部逮捕了孔教會(hui) 的兩(liang) 名幹事,並勒令孔教會(hui) 曲阜總會(hui) 改名。這迫使上海的康有為(wei) 於(yu) 1915年3月去“自遊西湖”以避風,就在康有為(wei) 遊西湖期間,康有為(wei) 受到了袁世凱特務的嚴(yan) 格監視(67),而身在北京的陳煥章也“韜光養(yang) 晦”,閉起門來寫(xie) 《孔教經世法》(68)。孔教會(hui) 迎來了它的第一個(ge) 寒冬,此時的孔教會(hui) 除了全國孔教大會(hui) 繼續如期舉(ju) 行外,幾乎各地的支分會(hui) 都處於(yu) 低迷狀態,以至於(yu) 在外人的觀察中,幾乎看不見孔教會(hui) 的任何活動(69)。

 

當然,就在局勢不利的情況下,陳煥章在1915年的秋天回到了北京,繼續主持孔教會(hui) 的工作。在本年的第三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上,康有為(wei) 再一次向大會(hui) 提出了辭去總會(hui) 長的要求:“鄙人以病躬不任,恐致隕越,去歲已騰書(shu) 力辭,請諸公公舉(ju) 。諸公未行,經托總理孔少霑太史代理。今茲(zi) 諸公鹹集,鄙人既未任會(hui) 事,敬再申請,請諸公妙選碩望,以任會(hui) 長,以振會(hui) 事。”(70)康有為(wei) 此時提出辭職,確有其不得已的苦衷,即不要因為(wei) 其不與(yu) 袁世凱合作並反對稱帝而影響孔教大業(ye) 。至這年的年底,康有為(wei) 派弟子潘若海赴南京,勸江蘇都督馮(feng) 國璋保持中立,又電蔡鍔舉(ju) 兵攻四川、武漢,弟子徐勤則去廣東(dong) 討袁,以至於(yu) 康有為(wei) 的張夫人則以香港的房產(chan) 抵押了二萬(wan) 金資助討袁義(yi) 軍(jun) (71)。

 

袁世凱稱帝鬧劇過後,隨著國會(hui) 的恢複,孔教會(hui) 又展開了新一輪的國教請願活動。同時孔教會(hui) 的活動也因時局的變化而呈現興(xing) 盛狀態,康有為(wei) 參加了一年一度的孔教大會(hui) ,這也是他參加的唯一一次,並在大會(hui) 上再次當選為(wei) 孔教總會(hui) 的會(hui) 長(72)。康有為(wei) 在1916年9月親(qin) 自上書(shu) 總統、總理,要求“以孔子為(wei) 大教,編入憲法,複祀孔子之拜跪明令,保守府縣學宮及祭田,皆置奉祀官,勿得荒廢汙萊,勿得以他職事假賃侵占。且令議員有司,永不提議”(73)。在另一電中又說,中國人如不拜孔子,則留此膝何用,並一再要求總統以總統的權力對國會(hui) 施加壓力(74)。同時,康有為(wei) 又分別致電、書(shu) 於(yu) 內(nei) 務部、國會(hui) 議員,提出同樣的要求(75)。在孔教會(hui) 等尊孔團體(ti) 的鼓動下,社會(hui) 上也大起波瀾,各種擁護孔教會(hui) 的組織大量出現,定孔教為(wei) 國教、以孔教入憲法的呼聲成了那時的強大聲音,以致在憲法會(hui) 議中,孔教問題成了最重要的議題之一。當然,以孔教入憲法定為(wei) 國教,孔教會(hui) 及諸尊孔團體(ti) 的努力最終以失敗告終。

 

作為(wei) 總會(hui) 長的康有為(wei) 一直有著強烈的政治欲望,種種機緣使民國史上第二場複辟醜(chou) 劇在1917年由張勳拉開帷幕,康有為(wei) 滿懷希望與(yu) 信心地參與(yu) 了。可是醜(chou) 劇僅(jin) 僅(jin) 進行了12天,甚至說,在它尚未開始時就已注定失敗了。天予不再,人無帝心。作為(wei) 文聖人的康有為(wei) 在張勳複辟失敗後受到了通緝,不得不辭去會(hui) 長之職(76)。但是,康有為(wei) 作為(wei) 孔教會(hui) 的精神領袖,其形象在孔教徒心中並沒有多大改變。

 

陳煥章接手孔教會(hui) 教務之後,我們(men) 看不出此時的康有為(wei) 對陳煥章及孔教會(hui) 還有什麽(me) 控製力。在1922年的孔教大會(hui) 上,孔教會(hui) 同人受外界之壓力繼續推舉(ju) 康有為(wei) 為(wei) 會(hui) 長,但康有為(wei) 回信拒絕了:“六年以前,鄙人承乏,雖欲竭力,無補涓埃。孔教會(hui) 之創始也,鄙人為(wei) 之,望孔教會(hui) 之廣大也,不待言也,為(wei) 此與(yu) 袁世凱爭(zheng) ,至束裝而避於(yu) 日本,又與(yu) 人多決(jue) 裂,皆無所補,隻有自慚德薄能鮮而已,雖欲再肩大任,然已無效,一之為(wei) 甚,其可再乎?敬辭大命。然仆努力於(yu) 孔教,無論為(wei) 會(hui) 長與(yu) 否,同是心也。”(77)雖然,在康有為(wei) 人生的最後十年,他依然在為(wei) 孔教麵努力(1921年萬(wan) 國道德會(hui) 在泰安開成立大會(hui) (78),舉(ju) 康有為(wei) 為(wei) 副會(hui) 長,後為(wei) 會(hui) 長,並將萬(wan) 國道德會(hui) 的總會(hui) 遷往青島;1926年在上海開辦天遊學院),但是,康有為(wei) 的孔教宣傳(chuan) 從(cong) 一開始就不是純粹為(wei) 了儒學的宗教化,而是為(wei) 了其政治變革的需要(79)。因此,晚年的康有為(wei) 繼續著他當年的夢想,為(wei) 清室複辟而與(yu) 軍(jun) 閥們(men) 打得火熱。

 

二、陳煥章時代的孔教會(hui)

 

在1917年的這個(ge) 多事之秋,孔教會(hui) 麵臨(lin) 一場重大的人事變動,不僅(jin) 總會(hui) 長康有為(wei) 辭職,總理孔祥霖也在孔子誕辰前的9月27日去世(80)。因此,在當年的曲阜孔教大會(hui) 上,“廿五日(10月10日),衍聖公及同人先開職員會(hui) ,公推職員,群謬推煥章為(wei) 會(hui) 長,勉強備至,煥章堅辭之,而衍聖公及同人,亦皆讓而不居,其煥章在京時所函請擔任會(hui) 長之人,又皆先期辭謝,故議決(jue) 會(hui) 長一職,暫不設立。繼推定孔君繁樸厚庵為(wei) 總理,厚老以既不設會(hui) 長,自不必存總理之名,故僅(jin) 允稱為(wei) 主任而已”(81)。會(hui) 長之不能產(chan) 生,從(cong) 另一個(ge) 方麵說明孔教會(hui) 在曆經風雨後已不能引起人們(men) 的熱情。從(cong) 此,孔教會(hui) 由北京總會(hui) 事務所主任陳煥章(82)及曲阜總會(hui) 事務所主任孔繁樸兩(liang) 人低調主持。

 

 


孔教會(hui) 在國教運動失敗及一係列的風雨之後,如何繼續發展,不能不是陳煥章等人所麵臨(lin) 的最大問題。在1917年的孔教大會(hui) 上,“大會(hui) 議決(jue) 之事:第一,國教務須繼續爭(zheng) 持;第二,國教未經新憲法規定以前,全國文廟,皆當極力保全,有侵犯者,務必全國一致,抵死力爭(zheng) ;第三,除遵照現行學校章程外,並實行本會(hui) 在內(nei) 務、教育兩(liang) 部立案章程,於(yu) 小學拜聖讀經,萬(wan) 不能受地方官非法之幹涉,有妄加幹涉者,當與(yu) 全國共棄之;第四,定祀孔配天之禮,立昊天上席神位、大成至聖先師孔子神位而並祀之,凡祠廟公所原奉別神者,皆可加立兩(liang) 神位而崇奉之,其在家庭,亦可與(yu) 祖先同祀;第五,定大成至聖先師六字為(wei) 念聖辭,藉以存心養(yang) 身、集福免禍,念時拱其手,男尚左,女尚右;第六,每年大成節,各支分會(hui) 當量力捐助祭費,不立定額;第七,除曲阜大會(hui) 時期外,平日各省會(hui) 務,皆報告北京總會(hui) ,以利推行;第八,集股辦報,各支分會(hui) 應盡力募股及銷報”(83)。大約在此後不久,隨著陳煥章領導能力的加強,孔教總會(hui) 的重心由曲阜漸漸移回了北京。孔教會(hui) 的諸項行進計劃也以大會(hui) 議決(jue) 而次第展開。

 

於(yu) 是,中斷了數年的孔教報刊宣傳(chuan) 就首先啟動了。1917年12月1日,陳煥章接管《北京時報》,至22日,改名為(wei) 《經世報》(84)。1918年8月,陳煥章由中央學術團體(ti) 的代表身份成為(wei) 新國會(hui) 的參議院議員(85),大約在此前後,陳煥章等人又發起籌建“孔聖堂”,並得以立案(86),孔教會(hui) 由此得到了北京政府指撥的一塊地基。“總會(hui) 堂之地基,由北京政府撥給,坐落在北京甘石橋大街路東(dong) 靈境西口,交通便利,中外具瞻,實為(wei) 京師內(nei) 城最繁盛之地,麵積約十四畝(mu) ,價(jia) 值十餘(yu) 萬(wan) 元,此孔教會(hui) 發達之始基也。”(87)1919年春,孔教會(hui) 在“該地東(dong) 偏建立事務所一座,一連三進,共房二十三間。……己未秋丁落成,所有孔教總會(hui) 事務所、國教維持會(hui) 、經世報社,皆已由衍聖公府遷設於(yu) 其中”(88)。至此,陳煥章與(yu) 孔教會(hui) 來京七年,寄人籬下的日子終於(yu) 結束,陳煥章傳(chuan) 教創業(ye) 的成就感油然而生(89)。在隨後的數年間,陳煥章及孔教會(hui) 建設孔教總會(hui) 堂,開辦孔教大學。孔教運動又一度頗有起色,各地的支分會(hui) 重新活躍起來,並且在康有為(wei) 之後大約新出現了一百多個(ge) 支會(hui) ,使孔教會(hui) 支會(hui) 的數量前後總計近三百個(ge) (90)。而且,在陳煥章的領導下,各地孔教支會(hui) 做著推廣教務的基礎工作,即廣泛地開辦孔教學校,提倡讀經講經,這一切使得孔教會(hui) 的活動又有點生氣勃勃的樣子。

 

為(wei) 籌建孔教總會(hui) 堂,陳煥章發起了一係列的募捐活動,登廣告,發文章,派出人員去美洲宣傳(chuan) 孔教拉讚助等。為(wei) 了加強孔教會(hui) 的組織能力,1920年7月10日,在孔教會(hui) 的發祥地且交通便利的上海“複設一總會(hui) 事務所,以為(wei) 南北之樞,會(hui) 所在愛文義(yi) 路門牌八十四號,即吳興(xing) 劉君承幹字翰怡之公館也”,住所幹事兩(liang) 人,一即劉承幹,一為(wei) 原《孔教會(hui) 雜誌》編輯、現在為(wei) 《亞(ya) 洲學術雜誌》編輯的孫德謙(91)。原來的上海孔教總會(hui) 事務所大約隨康有為(wei) 會(hui) 長的辭職而自動消失了。同時,孔教會(hui) 為(wei) 總會(hui) 堂建設費用在上海發起了聲勢頗大的募捐活動,“孔教會(hui) 在滬募捐得全滬各界人士之讚助,設立會(hui) 堂建築籌辦處於(yu) 江蘇交涉使公署,推楊交涉使小川為(wei) 主任,舊曆十月十八日(11月27日)經在署中開籌辦處成立會(hui) 矣”(82)。在此次活動的176人的發起人名單中,我們(men) 可見到許多比較熟悉的名字,如楊晟、王賡廷、徐紹楨、王揖唐、關(guan) 炯、朱佩珍、李國傑、鄭觀應、盛伯頤、盛升頤、唐文治、姚文楠、錢新之、徐寄廎、許葆初、狄葆賢、劉仁航、姚明 等。孔教會(hui) 在滬的募捐收捐等事宜,則托茶商番禺陳兆燾經理(93)。

 

廣州為(wei) 南部的大都會(hui) ,與(yu) 外洋相接,不特得風氣之先,又是華僑(qiao) 觀聽所係,全省尊孔的熱情高漲,而南方革命政府的形成又以廣州為(wei) 中心,自南北對峙以來廣州的地位益加重要。所以,陳煥章“於(yu) 庚申(1920)年回粵,聯合全省紳商學各界,將原有之孔教會(hui) 廣州支會(hui) 改組,特設一總會(hui) 事務所於(yu) 廣府學宮明倫(lun) 堂,在二月望日(3月16日)開成立會(hui) ”。聘番禺謝祖賢主講,每來複日必開講會(hui) ,幹事則有新會(hui) 林福成(94)。

 

南京則是六朝古都,地處長江下遊,又曾是民國臨(lin) 時政府所在地。孔教會(hui) 為(wei) 此也加強了總會(hui) 對南京一帶的管理,“北京總會(hui) 以南京地方重要,特於(yu) 庚申六月公推上海姚君明 字孟壎為(wei) 南京主講兼充孔教總會(hui) 駐寧幹事,以便與(yu) 支會(hui) 諸君共策進行”(95)。

 

孔教會(hui) 在陳煥章的領導下又有新的起色,這與(yu) 陳煥章新製定的孔教運動發展計劃有關(guan) 。他在《行教方針》中明確地提出,要實行孔教會(hui) “昌明孔教,救濟社會(hui) ”的宗旨,孔教運動的發展,“首在得人,此征求會(hui) 員所以最要也”。為(wei) 了能夠得人,陳煥章提出了具體(ti) 的進行方法,其一,“以年齡言之,當特別加意於(yu) 少年也”,現在孔教的衰落是因為(wei) 中年以上人信教不篤、傳(chuan) 教不勇所致,要振興(xing) 孔教就“不得不青眼高歌以望諸少年”,“苟能善誘少年,相與(yu) 扶翼孔教,則得人者興(xing) ,孔教之隆計日可待耳。是故學校拜聖讀經之事,實為(wei) 孔教之生死問題,吾孔教中人萬(wan) 不能不出死力以爭(zheng) 之者也”。其二,“以職業(ye) 言之,當特別加意於(yu) 農(nong) 工商兵者也”。指出“吾儒之弊,弊在自隘其途於(yu) 士人”,士人隻知博取功名,“視孔教為(wei) 敲門磚耳,既開則棄之”,這類士人對孔教的興(xing) 衰漠不相關(guan) 。而農(nong) 工商兵“質直好義(yi) ”,不曾反對攻擊孔教,因此“務使農(nong) 之田家,工之工廠,商之商店,兵之兵營,隨所在皆成一現成之孔教堂,祀孔配天,念聖念經以崇奉孔教,庶幾家弦戶誦,經正民興(xing) ,人人皆有士君子之行”。其三,“以男女言之,當特別加意於(yu) 婦女也”。占人口半邊天的“婦女之宗教思想本遠強於(yu) 男子,其地位亦較宜於(yu) 宗教,且有婦權以牽製其夫,母權以模範其子,實非男子所能及”,因此吸引婦女入教是孔教根本之所寄。其四,“以地方言之,當特別加意於(yu) 鄉(xiang) 村也”。“今中國社會(hui) 敗壞已極,都市為(wei) 歐風所鼓蕩,非驢非馬,不中不西,誠難以旦夕之功挽救之。惟鄉(xiang) 村尚有古樸之意,此中國元氣所在也”(96)。“五四”之後,社會(hui) 運動的走向趨於(yu) 發動社會(hui) 下層,陳煥章的行教方針也受到了時代潮流的影響。

 

孔教會(hui) 在北洋政府的支持下,開辦孔教大學,並成為(wei) 北方私立大學聯合會(hui) 的龍頭(97)。在1926年曾得到北京教育部的試辦批準,其後又一度合並過鬱文大學,迎來了其最後輝煌。隨著南方勢力的北擴,陳煥章於(yu) 1929年自海外載譽歸來後,已發現自己不能得到新政權的青睞,於(yu) 是他在此年底或次年初即南下香港,並在香港創辦孔教學院。1930年孔教會(hui) 在曲阜召開了自1913年以來的第十八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孔教總會(hui) 曲阜事務所主任孔繁樸在會(hui) 後不久去世(98)。其後,孔教大會(hui) 遂成絕響。孔教運動在新的國家統一大勢下,迎來了它的第二個(ge) 寒冬。

 

三、20世紀30年代的孔教會(hui) 及其終結

 

自南方革命軍(jun) 政勢力興(xing) 起之後,國共合作之下的革命軍(jun) 北伐取得了連續的勝利,一個(ge) 即將統一的政府隱隱出現。伴隨著南京國民政府來臨(lin) 的是從(cong) 政令、軍(jun) 令到教令的統一,即是說,國家由軍(jun) 政統一而來的是意識形態的統一。這也預示著孔教會(hui) 活動空間的日益狹小,並最終導致了孔教會(hui) 的終結。

 

國民政府的政令、教令統一對孔教會(hui) 的影響,主要體(ti) 現在如下幾個(ge) 方麵:第一,廢止傳(chuan) 統祀孔及孔子紀念新式樣的開始。雖然自民國初創時代,政府就已明確地廢除了傳(chuan) 統的春秋祀孔禮及跪拜禮,可是孔教會(hui) 諸人卻一直呼籲施行春秋祀孔及跪拜禮,並在祭祀孔子的時候一直實行跪拜禮。北洋政府在袁世凱稱帝前後曾一度恢複了春秋祭孔禮典及跪拜禮,隨著帝製的失敗,春秋祀孔或因戰亂(luan) 而有中止過,跪拜禮這一倒退行為(wei) 也隨即更正。到1919年,“八月,內(nei) 務部通令各縣,自本年秋丁祭祀孔仍用跪拜禮。蓋自民國以來,祀孔即改行鞠躬禮,至本年春祀,尚沿用如故”(99)。這種情況直到南京國民政府建立後,大學院於(yu) 1928年2月18日發布第一六九號訓令,通令各大學、各省市教育廳、局“將春秋祀孔舊典,一律廢止”(100)。雖然此一訓令也曾受到孔教會(hui) 同人及一些守舊人物、組織的抵製與(yu) 抗議(101),可政府的強力卻是難以動搖的。春秋丁祭不再舉(ju) 行,但孔子畢竟是曆史上有重大影響的人物,因此,政府總得有紀念孔子的新形式或舉(ju) 動。1928年11月17日,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訓令各省市教育廳、局:孔子誕辰日為(wei) 陽曆8月27日,全國學校應各停課二小時,講演孔子事跡,以作紀念(102)。孔子誕辰本來是夏曆八月二十七(103),這種陰陽不分的規定立刻招致了許多尊孔人士的反對,致使處於(yu) 民間的尊孔活動繼續使用夏曆祀孔。但是,民間畢竟抗拒不過官方,所以民間的祭孔就處於(yu) 十分晦暗的狀態(104),而見於(yu) 報章記載的還是官方的活動和話語。因此在1929年6月22日,教育部針對守舊勢力的反撲,隻好廢止孔子紀念辦法(105)。隨後數年,社會(hui) 上連如何紀念孔子也不存在了。可古老的孔子也不能任其被遺忘,新的紀念孔子式樣也終於(yu) 在爭(zheng) 論中形成。至1934年6月,國民黨(dang) 政府又一次明令8月27日為(wei) 孔子誕辰,是為(wei) 國定紀念日,此次明令是由國民黨(dang) 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第一、二、三次常委蔣中正、戴傳(chuan) 賢、汪兆銘、葉楚傖(cang) 四委員提議的(106)。國民政府再一次堅持了20年代後期將孔子誕辰由夏曆八月二十七日改為(wei) 公曆8月27日的老辦法。因此,從(cong) 1934年開始,8月27日的孔子誕辰紀念遂成為(wei) 紀念孔子的新形式。

 

第二,孔廟廟產(chan) 歸屬問題的終止。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孔廟遍布於(yu) 省州府縣各地,廟學一體(ti) 的教育體(ti) 製使得各地的孔廟據有大量的廟產(chan) (107)。辛亥巨變,致使各地的孔廟無人管理,隨後的社會(hui) 動蕩,卻使各地的孔廟遭受到程度不等的損失。孔教會(hui) 、孔道會(hui) 、宗聖會(hui) 等孔教組織紛紛在其會(hui) 章中規定孔廟就是孔教組織的財產(chan) 與(yu) 活動場地。民國肇建,百廢待興(xing) ,教育部也要求各地教育機構將各地的孔廟廟產(chan) 補助當地的教育經費,教育部的措施隨即招來孔教會(hui) 的反對(108)。由教育部令引發的各地孔教會(hui) 人士對孔廟財產(chan) 的爭(zheng) 奪的記載,更是廣見於(yu) 《孔教會(hui) 雜誌》各期之中。隨著南京國民政府時代的來臨(lin) ,各地孔教會(hui) 與(yu) 政府對孔廟財產(chan) 的爭(zheng) 奪戰也告終結。挾帶著軍(jun) 事上與(yu) 政令上的勝利,1929年6月17日,國民黨(dang) 政府教育部、內(nei) 政部、財政部公布《孔廟財產(chan) 保管辦法》,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孔廟財產(chan) 均應撥充地方辦理教育文化事業(ye) 之經費,不得移作他用。”關(guan) 於(yu) 孔廟財產(chan) 的保管則規定:“甲、省有者由大學區或教育廳保管之;乙、舊府廳州所有者,由大學區或教育廳保管之,但其財產(chan) 應辦理舊府州範圍內(nei) 之教育文化事業(ye) ;丙、縣有者由各縣教育局保管之,其未設教育局者;由縣政府職掌教育行政者保管之。”又規定孔廟房屋應由各該保管孔廟之教育行政機關(guan) 以時修繕,原有的大成殿,仍應供奉孔子遺像,在孔子誕辰時開會(hui) 紀念;孔廟地址應充分利用,以辦理學校或圖書(shu) 館、民眾(zhong) 學校等。其第六條特別規定“地方紳士不得藉故占用孔廟財產(chan) ,其原設有禮樂(le) 局等機關(guan) 者,應視其有無價(jia) 值,分別存廢。其存者應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guan) 管轄之,所有經費並應按照預算實報實銷”(109)。地方紳士顯然包含孔教人員而言。這裏的孔廟顯然沒有包括曲阜孔廟,其實早在1928年底,南京政府就有人及機構提議取消衍聖公封爵並沒收曲阜孔廟的祀田,這一動議雖然最後在孔府、孔教會(hui) 及政府中同情者的反對下於(yu) 1929年底不了了之,可是,政府在此所表現出的對孔廟財產(chan) 的控製力量卻是強勁的(110)。至1930年6月1日,南京政府下令修繕曲阜孔廟大成殿,並定名為(wei) 孔子紀念堂(111)。連曲阜本廟都納入了國家意識形態的控製之中,此後,孔教會(hui) 的活動就陷入了低穀,孔教會(hui) 人士再也不能為(wei) 保衛廟產(chan) 而有所作為(wei) 。

 

第三,國家對教育的控製加強。民國成立後,教育大業(ye) 就提到了事關(guan) 民族振興(xing) 的重要地位,因此,南京臨(lin) 時政府成立後不久,臨(lin) 時教育部也公布《普通教育暫行辦法》,要求各教科書(shu) 務合共和民國宗旨,小學廢止讀經、小學男女同校等(112)。蔡元培隨即發表《對於(yu) 新教育之意見》一文,對清季學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實的教育宗旨修改為(wei) 符合共和民國精神的軍(jun) 國民主義(yi) 、實利主義(yi) 、公民道德、世界觀、美育教育宗旨。為(wei) 培養(yang) 具有現代意識的國民,各種新式學校紛紛成立,從(cong) 大的趨勢上推倒了傳(chuan) 統的教育體(ti) 製。但是,教育之除舊布新也不是在短時期內(nei) 就可完成的,種種私塾依然苟延,不僅(jin) 如此,各地私學也是蜂擁而起。孔教會(hui) 為(wei) 弘揚孔教,總會(hui) 於(yu) 北京創設孔教大學,各地支會(hui) 則創辦了眾(zhong) 多的孔教學校。這些孔教會(hui) 下的學校雖也盡力迎合著新教育的趨向,可尊孔讀經是它們(men) 不變的宗旨。在孔教會(hui) 及尊孔人士的呼籲下,以至於(yu) 在北洋政府時代的教育規定有數次要求學生讀經的要求。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後,孔教總會(hui) 繼續舊調重彈,於(yu) 1928年,11月5日上呈國民政府,要求“令飭全國學校一律添習(xi) 經學”(113)。1928年12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函複國民政府,不同意孔教總會(hui) 提請令全國學校一律添習(xi) 經學的意見。複函雲(yun) :“我國學校,修身之本,仍宗儒經,雖無習(xi) 經之名,尚有習(xi) 經之實。……該會(hui) 果誠心衛道,則宜盡心研習(xi) ,將其不背黨(dang) 義(yi) 與(yu) 時代精神之資料,用語體(ti) 文演為(wei) 淺說,傳(chuan) 播全國,以教全國民眾(zhong) ,不必令在校學生一律肄習(xi) 也。”(114)現代教育培養(yang) 的是現代國家公民而不是教徒,因此,學校不僅(jin) 不能讀經,就是一些宗教團體(ti) 設立的學校也必須納入到國家教育體(ti) 製中。1929年4月23日,國民政府教育部布告《取締宗教團體(ti) 私立各學校辦法》4條。《辦法》規定:凡以宗教團體(ti) 名義(yi) ,捐資設立學製係統內(nei) 之各級學校者,應遵照私立學校規程辦理。凡宗教團體(ti) 為(wei) 欲傳(chuan) 播其所信仰之宗教,而設立機關(guan) ,招致生徒者,概不得沿用學製係統內(nei) 各級學校之名稱(115)。1930年7月8日,國民政府教育部通令明定各地私立學校立案期限。立案期限:首都於(yu) 本年第一學期開學前一日為(wei) 止,各地至遲於(yu) 1931年同日為(wei) 止。“逾期不立案者,應由各省市教育行政機關(guan) 酌量情形,飭令停止招生或勒令停閉。”(116)1930年7月1日,國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市教育廳局:查禁教會(hui) 學校圖書(shu) 館陳列之宗教書(shu) 報及畫片。並規定:“所有宣傳(chuan) 宗教之圖畫,應予一律禁止或懸掛;其關(guan) 於(yu) 宗教之書(shu) 籍報章及雜誌等,除在大學及高級中學限於(yu) 與(yu) 選修科目有關(guan) 及堪備哲理上參考者,得酌量陳列外,其餘(yu) 並應一律禁止。”(117)1930年11月15日,國民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市教育廳局:嚴(yan) 令取締各宗教團體(ti) 設立之學校宣傳(chuan) 教義(yi) (118)。南京政府教育部的這幾道命令,雖然說不一定專(zhuan) 對孔教會(hui) 及孔教學校而言的,卻也是孔教學校所不能逃脫的約束。此後,孔教會(hui) 的學校合法化就成問題,孔教會(hui) 開辦的學校遂鮮有其蹤跡。

 

第四,對各地社團組織的控製。在民國初年,孔教會(hui) 的立案歸屬於(yu) 內(nei) 務部和教育部。至南京政府時代,孔教會(hui) 及其各地支會(hui) 的立案,地方政府由省黨(dang) 部或省執行委員會(hui) 負責,中央政府則由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民眾(zhong) 運動指導委員會(hui) (此會(hui) 後改為(wei) 民眾(zhong) 訓練部)負責,並由內(nei) 務部和教育部監督(119)。孔教會(hui) 就成為(wei) 國民政府統治下民眾(zhong) 運動中的一員,其宗教的色彩大為(wei) 消退。

 

可以說,國民政府通過上述種種措施,將尊孔的主動權牢牢地控製在自己手裏,也不排除政府內(nei) 部有一股反對孔教的勢力,政府之尊孔與(yu) 孔教會(hui) 的尊孔有著主義(yi) 與(yu) 宗教的差異,這就極大地限製了孔教會(hui) 的活動空間。因此,至1935年11月,據國民黨(dang) 山東(dong) 省執行委員會(hui) 的觀察,孔教會(hui) 在北伐後無疑早已煙消雲(yun) 散:“在民國十七年以前各地設有支會(hui) ,共有會(hui) 員約三千餘(yu) 人,持有相當力量,惟當時之孔教總會(hui) 設在北平,曲阜則為(wei) 支會(hui) 。自本黨(dang) 北伐成功後,該會(hui) 已無形解體(ti) ,總會(hui) 既經消散,各地更無支分會(hui) 之組織。”(120)這種說法雖然相當武斷,但卻從(cong) 另一個(ge) 角度反映出了孔教會(hui) 在當時生存狀態的嚴(yan) 重危機。

 

北伐之後,孔教會(hui) 的活動就已大為(wei) 減少,從(cong) 現有的資料看,從(cong) 1927年至1930年,孔教會(hui) 在曲阜依然繼續召開了四屆全國孔教大會(hui) ,但是,其中1927年、1928年的孔教大會(hui) 情況,我們(men) 卻因文獻有缺而不知其情,1929、1930兩(liang) 年的孔教大會(hui) ,我們(men) 也隻能從(cong) 縣誌中得知一點微弱的信息。即最後兩(liang) 屆的孔教大會(hui) 確實召開了,孔教總會(hui) 的北京事務所主任陳煥章(未參加1930年孔教大會(hui) )和曲阜事務所主任孔繁樸都參加了,至於(yu) 大會(hui) 的其他情況則隻有付之闕如(121)。此後,再也不見大會(hui) 情況的有關(guan) 記載,恐怕孔教大會(hui) 至此而終止。而且孔教總會(hui) 北平事務所因陳煥章的南下、曲阜事務所則因孔繁樸的去世,似乎都已經處於(yu) 蟄伏或停止狀態。至於(yu) 上海、廣州及南京三處總會(hui) 事務所,則恐怕在戰爭(zheng) 中早已銷聲匿跡。其他各地支會(hui) 也恐怕正如山東(dong) 省的複函一樣,多已自行消失於(yu) 社會(hui) 的激蕩之中。當然,各地呼籲尊孔的聲音依然不絕於(yu) 耳,可問題是以一種什麽(me) 樣的方式尊孔。

 

因此,進入20世紀30年代後,雖然國民政府掀起了新一輪的尊孔活動,1934年8月27日舉(ju) 行了全國性的孔子誕辰紀念,且政府各部院紛紛特派專(zhuan) 員至曲阜祭孔,各中央要員如汪精衛、戴傳(chuan) 賢先後在中央黨(dang) 部舉(ju) 行的紀念會(hui) 上發表講演(122),後成為(wei) 定製。1935年7月,國民政府將衍聖公的爵號改為(wei) “大成至聖先師奉祀官”,孔德成到南京受職,隨後赴上海,受到上海孔教青年會(hui) 的歡迎(123)。各地殘存的孔教會(hui) 又有了一絲(si) 希望,然而國家意識形態的“主義(yi) 宗教”已與(yu) 孔教有著巨大的鴻溝,以至於(yu) 在國民政府的尊孔活動中幾乎看不見孔教會(hui) 的影子,就是所能看到的孔教會(hui) 零零散散的活動身影,那也是已經十分稀疏且零落了。1935年,在南京政府第二年舉(ju) 行大規模的孔子紀念活動中,各官員在曲阜紀念孔子之後,孔教會(hui) 還依據古禮舉(ju) 行家祭(124)。1936年底,孔德成結婚時尚收到北平孔教總會(hui) 的賀禮冷金聯一副(125),表明北平孔教總會(hui) 並沒有關(guan) 門。各地支會(hui) 的情況幾乎沒有文獻記載可尋蹤,而新出現的幾個(ge) 孔教會(hui) 的支會(hui) 似乎也與(yu) 當地原有的支會(hui) 沒有直接的人際關(guan) 係,如1931年8月河南省有曹錫侯、李錫三等組織河南省孔教支會(hui) (126),1936年7月南京有王鐸、範伯鳴等發起南京分會(hui) (127)。但是,伴隨政府尊孔新潮而重新活躍的孔教會(hui) ,其保守傾(qing) 向卻依然如故。雖然在1928年大學院令已經廢止春秋祭孔,而丁祭活動卻是孔教人士心中的不能抹去的盛典。1935年8月29日,即舊曆八月初一丁醜(chou) ,是傳(chuan) 統祭孔大典的日子,杭州孔教會(hui) 在孔廟大成殿舉(ju) 行盛大秋祭祀孔(128):孔德成因在8月27日陪同韓複榘謁陵,而沒有參加由孔教會(hui) 舉(ju) 行的家祭,也定於(yu) 29日舉(ju) 行大祭禮(129)。這種舉(ju) 動無疑是對抗著南京政府的命令。

 

就在形勢複雜嚴(yan) 峻的30年代,在日本勢力控製的東(dong) 北地區,種種的尊孔活動也上演著荒誕劇目,並成立了由日本人控製的孔學會(hui) 。曲阜孔教總會(hui) 更是希望借助國家尊孔的有利時機,重鑄往日的輝煌,於(yu) 是,沉寂數年沒有活動的孔教總會(hui) 在會(hui) 長孔繁裕的領導下,便於(yu) 1935年10月、12月兩(liang) 次上呈國民政府申請立案(130)。麵對孔教總會(hui) 的呼籲,政府也有尊孔的某些傾(qing) 向,但是,現有政府的立國精神與(yu) 孔教主張也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因此,為(wei) 慎重其事,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遂委托山東(dong) 省黨(dang) 部調查曲阜孔教總會(hui) 的情況,山東(dong) 省黨(dang) 部於(yu) 1936年11月24日複函民眾(zhong) 訓練部,詳述孔教總會(hui) 的情況:第一,該會(hui) 的組織方麵,民初組織的孔教會(hui) 自北伐之後,已經無形解體(ti) ,現在的孔教總會(hui) 雖欲恢複過去之盛況,但在社會(hui) 上已失去號召力。曲阜總會(hui) 會(hui) 員數百人,各地毫無組織可言。總會(hui) 長孔繁裕年老家居,對會(hui) 務甚少主持。第二,該會(hui) 的性質,孔教總會(hui) 會(hui) 章規定教務部設講習(xi) 、宣揚、編纂三組,考其實際,則毫無工作可言,既無講習(xi) 會(hui) 之舉(ju) 行,亦無編纂的刊物;孔教會(hui) 以儒術為(wei) 宗教,推演所及,難免流入盲目的宗教信仰。第三,地方對該會(hui) 的輿論方麵,地方人士對該會(hui) 的批評均少讚許,多謂發起人等多非知名之士,當地士紳因不明該會(hui) 組織真相,少有加入;據縣長談,縣政府幾不知有此團體(ti) ,更少見其活動;至聖奉祀官府方麵,對該會(hui) 沒有批評,不願參加合作(131)。孔教總會(hui) 雖缺少人望,組織不健全,但孔教會(hui) 畢竟是適應當下政府尊孔大勢而重新出現於(yu) 社會(hui) 的。因此,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也就加強了對孔教總會(hui) 的控製:“邇來強寇壓境,偽(wei) 匪刁橫,每有利用吾民眾(zhong) 尊孔之心理,多方勾引孔氏後裔及研究孔學之士,以遂其亡我家國之陰謀。本部邀集內(nei) 政、教育兩(liang) 部代表會(hui) 商時,鹹以為(wei) 嚴(yan) 夷夏之防,並鄭重其組織,決(jue) 定該會(hui) 由本部直接指導,內(nei) 政教育兩(liang) 部直接監督。”(132)至1936年2月1日,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再一次與(yu) 內(nei) 政、教育兩(liang) 部就孔教總會(hui) 立案問題進行討論,並形成關(guan) 於(yu) 改組孔教總會(hui) 的決(jue) 議性紀錄七條,其中,第一,孔教總會(hui) 應改名為(wei) 孔學總會(hui) 或孔道總會(hui) ,因為(wei) 孔子與(yu) 一般宗教根本不同,以孔子學說比擬於(yu) 佛耶各教之經典,以教主地位尊奉孔子,實屬不倫(lun) ;第二,該會(hui) 會(hui) 員應限於(yu) 中華民國之公民,“防杜非本國籍者之參加,致肇反客為(wei) 主,大權旁落之禍;該會(hui) 會(hui) 章第四條關(guan) 於(yu) 會(hui) 員資格有無分國籍之規定,際此敵人利用尊孔心理,多方勾引孔裔,以遂其陰謀之時期,自應特嚴(yan) 夷夏之防,以杜亂(luan) 萌,故有所糾正”;第三,重申民眾(zhong) 訓練部等三部對孔教總會(hui) 的指導、監督;第四,該會(hui) 組織分總會(hui) 及縣市分會(hui) 兩(liang) 級;第五,孔教總會(hui) 的工作應注重孔子學說的研究,將教務部改為(wei) 研究部(133)。這一強力改組孔教總會(hui) 的紀錄,自然引起了部分勢力的反對,而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卻基本沒有放鬆口氣(134)。1936年11月8日,孔教總會(hui) 再次上呈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以“道勢在我”的心態要求越過山東(dong) 省執行委員會(hui) 直接申請在中央立案,也不理會(hui) 建議其改名孔學會(hui) 的事項(135)。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在同年12月23日的批答中堅持己見:“該會(hui) 名稱,應改為(wei) ‘孔學’,仰以地方文化團體(ti) 之組織,向山東(dong) 省黨(dang) 部呈請備案可也。”(136)至1937年,孔教總會(hui) 會(hui) 長孔繁裕病逝,孔教總會(hui) 於(yu) 8月24日開會(hui) ,響應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改名的要求,決(jue) 定改名為(wei) 中國孔學總會(hui) ,同時選出孔昭曾為(wei) 會(hui) 長、顏振鴻任副會(hui) 長(137)。至此,孔教會(hui) 在中國大陸,除帝國主義(yi) 勢力範圍之外,就從(cong) 名義(yi) 上消失了。

 

【注釋】

 

①孔教會(hui) 作為(wei) 辭典中的條目,可以《辭海》為(wei) 代表(其他一些哲學類辭典、儒學類辭典、曆史類辭典、社團類辭典等,大致沒有超出《辭海》範圍),具體(ti) 介紹為(wei) :“北洋軍(jun) 閥統治時期的一個(ge) 尊孔社團。1912年10月在上海成立。次年2月發行《孔教會(hui) 雜誌》,9月總會(hui) 從(cong) 上海遷至北京,並在曲阜、上海、廣州先後分設總會(hui) 事務所。主要人物有陳煥章等,總會(hui) 會(hui) 長為(wei) 康有為(wei) 。五四運動後日趨瓦解。1937年9月曲阜孔教總會(hui) 按國民黨(dang) 的命令,改名‘孔學總會(hui) ’。”(上海:上海辭書(shu) 出版社,1980年縮印本,第1120頁)其中亦不乏語焉不詳乃至不當之處。而在各種近現代人的論著中,如儒學通史、中國通史、近現代史、中華民國史、康有為(wei) 研究或傳(chuan) 記及各種思想文化方麵的論著中,雖然對孔教會(hui) 的研究介紹各有千秋,然從(cong) 整體(ti) 上也沒有超出《辭海》的框架。至於(yu) 近年來的相關(guan) 論文情況,大致亦不越此範圍,文繁不贅。

 

②目前所見較早研究孔教會(hui) 的專(zhuan) 題論文是夏良才等的《評孔教會(hui) 》,見《曆史研究》1975年第5期。此文初稿名《孔教會(hui) 》,刊中國科學院近代史所中華民國史組編:《中華民國史資料叢(cong) 稿》特刊第二輯,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4年。此文因配合當時“批林批孔”運動而出現,時代特色鮮明,較少受到學界的關(guan) 注或忽視。然此文卻是研究孔教會(hui) 的第一篇論文,相比於(yu) 後來的許多相關(guan) 論著,此文在孔教會(hui) 的史實梳理上卻有後來者不及的地方。又,近數年有數篇碩博論文對孔教會(hui) 及孔教運動有所研究,這些未刊論文無疑代表了最前沿的研究狀態,然亦多有可商榷之處。

 

③參閱梁啟超《南海康先生傳(chuan) 》第六章,見康有為(wei) 著,羅崗、陳春豔編:《我史》,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49-253頁。後人對此也多有論述,如蕭公權《近代中國與(yu) 新世界:康有為(wei) 變法與(yu) 大同思想研究》(汪榮祖譯,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90-99頁,等等。

 

④《我史》,第31頁。關(guan) 於(yu) 聖學會(hui) 的組織、宗旨等情況,詳見康有為(wei) :《兩(liang) 粵廣仁善堂聖學會(hui) 緣起》,載湯誌鈞編:《康有為(wei) 政論集》,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第187-190頁。

 

⑤《我史》,第41頁。此折即《請商定教案法律厘定科舉(ju) 文體(ti) 並呈孔子改製考折》,見黃明同、吳熙釗主編:《康有為(wei) 早期遺稿述評》,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88年,第287-292頁。此折在康有為(wei) 自己的敘述中作《請尊孔聖為(wei) 國教立教部教會(hui) 以孔子紀念而廢淫祀折》,見湯誌鈞編:《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279-284頁。依據當前的文獻,此兩(liang) 折都是同一天上奏的,後者卻在孔教會(hui) 的組織上多有不同於(yu) 前折的論述,同一天,康有為(wei) 不會(hui) 上奏兩(liang) 份大同小異的奏折,後者顯然有康有為(wei) 虛構的成分,而學人對此兩(liang) 折的異同卻鮮有考析。看來,康有為(wei) 的自述曆史的確構成了以後的戊戌變法曆史的主要敘述模式。

 

⑥康有為(wei) :《曲阜大成節舉(ju) 行典禮序》,《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⑦康有為(wei) :《域多利義(yi) 學記》,《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401頁。

 

⑧參見顏清湟:《1899-1911年新加坡和馬來西亞(ya) 的孔教複興(xing) 運動》,載《國外中國近代史研究》第八輯,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1985年;此文又見中外關(guan) 係史協會(hui) 編:《中外關(guan) 係史譯叢(cong) 》第5輯,上海:上海譯文出版社,1991年。鍾小武:《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南洋華僑(qiao) 孔教複興(xing) 運動的緣起和性質》,《八桂僑(qiao) 史》,1999年第2期。孔誌遠:《印度尼西亞(ya) 華人孔教的興(xing) 衰》,孔教學院、香港中文大學編:《孔子思想與(yu) 廿一世紀國際學術研討會(hui) 論文集》。

 

⑨康有為(wei) :《論中國宜用孔子紀年》,見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hui) 編:《康有為(wei) 遺稿——戊戌變法前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462-463頁。

 

⑩《孔教會(hui) 紀事·澳門支會(hui) 》,《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美國學者史景遷在其《天安門:知識分子與(yu) 中國革命》中說:“康有為(wei) 曾夢想在西方開辦儒學學校。這方麵的工作則由一位哥倫(lun) 比亞(ya) 大學的中國畢業(ye) 生完成了,他在紐約創建了‘孔教會(hui) ’。該會(hui) 成立後,頗為(wei) 興(xing) 旺,後來遷往上海,再後又遷到北京。”(尹慶軍(jun) 等譯,北京:中央編譯出版社,1998年,第65頁)史景遷此說誤將陳煥章在紐約創立的昌教會(hui) 混同為(wei) 後來的孔教會(hui) 。陳煥章在紐約創立的昌教會(hui) ,於(yu) 1912年孔教會(hui) 成立後,改為(wei) 孔教會(hui) 紐約支會(hui) 。

 

(11)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員會(hui) 編:《康有為(wei) 與(yu) 保皇會(hui)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369-370頁。

 

(12)在當代的一些論著中,陳煥章往往與(yu) 陳漢章相混。如《重新點燃啟蒙的火炬——五四運動八十年祭》:“守舊的陳煥章、黃侃,甚至主張清帝複辟的辜鴻銘”,此處的陳煥章當是陳漢章之誤。曹述敬《錢玄同年譜》:“陳煥章的《中國民族發達史》”(濟南:齊魯書(shu) 社,1986年,第76頁),誤,陳煥章應作“陶煥卿”;至於(yu) 書(shu) 名,錢氏自謂有誤,當作《中國民族權力消長史》。見錢玄同:《三十年來我對於(yu) 滿清的態度底變遷》,《語絲(si) 》第8期(1925年1月5日)。

 

(13)《通信·康南海先生來電》,《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此電又收入《康有為(wei) 政論集》,作《致北京孔教會(hui) 電》,見第921頁。

 

(14)康有為(wei) 所擬定的《孔教會(hui) 章程》,見蔣貴麟編:《萬(wan) 木草堂遺稿外編》下冊(ce) ,台北:成文書(shu) 局,1978年,第476-481頁。紀景福:《曲阜孔教總會(hui) 正式大會(hui) 述要》:“壬子之夏,先生居日本,憂大教之陵夷也,手撰章程寄滬,勸開孔教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15)《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馬洪林《康有為(wei) 大傳(chuan) 》(沈陽:遼寧人民出版社,1988年)誤將孔教會(hui) 成立時間後延一年,作1913年9月27日(第544頁),所以後麵的一些史實亦均致誤,茲(zi) 不一一指正。董強《康有為(wei) 傳(chuan) 》(北京:團結出版社,1998年)也以為(wei) 1913年9月27日孔教會(hui) 成立(第287頁),同樣是錯誤的。幹春鬆《康有為(wei) 和孔教會(hui) :民國初年儒家複興(xing) 努力及其挫折》(《求是學刊》2002年第4期)謂孔教會(hui) 在11月成立,誤。

 

(16)陳煥章:《孔教會(hui) 序》,《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引文括號內(nei) 的字在原文中是小號字,下類似引文同。

 

(17)《我史》:光緒十四年(1888),“值祖陵山崩千餘(yu) 丈,乃發憤上書(shu) 萬(wan) 言,極言時危,請及時變法,黃仲弢編修紹箕、沈子培刑部曾植、屠梅君侍禦仁守,實左右其事”,“朝士久未聞此事,皆大嘩,鄉(xiang) 人至有創論欲相逐者。沈子培勸勿言國事,宜以金石陶遣”(第14-15頁)。隨後康有為(wei) 有《廣藝舟雙楫》之作。

 

(18)《講壇·孔教會(hui) 追悼姚菊坡先生演說詞》(姚文棟),《宗聖學報》總第十七號(第二卷第五號)。

 

(19)《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

 

(20)《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1915年,陳煥章在《孔宅詩序》中講得更明白:“煥章創立孔教會(hui) ,以壬子大成節開成立大會(hui) 於(yu) 上海之山東(dong) 會(hui) 館。夫吾人之所以不會(hui) 於(yu) 他地,而會(hui) 於(yu) 山東(dong) 會(hui) 館者,以雖未能親(qin) 至闕裏,猶可以寄向往之誠也。”《宗聖學報》總第十六號。

 

(21)《申報》1912年10月7日,第七版之《尊崇孔祀之審慎》謂:國民公會(hui) 因文廟駐兵,是日不能祭祀。

 

(22)黃嶺峻:《激情與(yu) 迷思——中國現代自由派民主思想的三個(ge) 誤區》(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1年)謂:“1912年11月 12日,……陳煥章會(hui) 同麥孟華、王人文等在上海海寧路正式掛出‘孔教會(hui) ’的招牌。”(第31頁)此語恐無據。

 

(23)《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

 

(24)張振勳,往往被誤作張勳,如湯誌鈞《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734頁;湯誌鈞《近代經學與(yu) 政治》(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0年),第333頁;林克光《革新派巨人康有為(wei) 》(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第464頁;任建樹《陳獨秀大傳(chuan)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106頁;呂明灼、王鈞林等《儒學與(yu) 近代以來中國政治》(濟南:齊魯書(shu) 社,2004年),第209頁等。大約此誤的源頭出自湯誌鈞。

 

(25)陳三立作為(wei) 孔教會(hui) 的發起人,名字不見於(yu) 《孔教會(hui) 雜誌》,亦不見其在孔教會(hui) 中的活動,但在陳煥章《孔教論》所附的《孔教會(hui) 開辦簡章》後的名單中則列入,且僅(jin) 此一見。事頗有可怪。

 

(26)《公牘·孔教會(hui) 公呈》,《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此公呈後有原注說:“公呈係上達政府之文,故發起人中二三遺老不列姓名”,遺老即指沈曾植、梁鼎芬、朱祖謀等。

 

(27)《魯迅日記》1912年12月4日記載:“午後收陳煥章著《孔教論》一本,上海寄。”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6年,第25頁。魯迅當時僅(jin) 是社會(hui) 教育司的僉(qian) 事兼第一科科長而已,孔教會(hui) 諸人就如此下力地結交,看來,教育、內(nei) 務兩(liang) 部人員多有陳煥章贈送的《孔教論》。

 

(28)《公牘·教育部批》、《內(nei) 務部批》,《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此兩(liang) 批文後來多次在孔教會(hui) 的刊物上公布。又,《政府公報》第650號《內(nei) 務部臨(lin) 時政府期內(nei) 教會(hui) 立案一覽表》謂內(nei) 務部批準立案時間為(wei) 1912年12月21日。二說不同,則不知原因何在。

 

(29)戈公振:《中國報學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218頁:“《孔教會(hui) 雜誌》,於(yu) 民國二年二月發刊於(yu) 北京,由陳煥章編輯。”出版地為(wei) 北京,顯然有誤。又,馬洪林《康有為(wei) 大傳(chuan) 》第544頁,謂《孔教會(hui) 雜誌》共出12期,顯然是未見《孔教會(hui) 雜誌》的第二卷第一號。

 

(30)《講壇·孔教會(hui) 追悼姚菊坡先生演說詞》(姚文棟),《宗聖學報》總第十七號(第二卷第五號)。

 

(31)《公牘·孔教會(hui) 開辦簡章》,《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一號。

 

(32)《本會(hui) 紀事·北京支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五號。

 

(33)《庸言》雜誌第一卷第十四號,附載《孔教公會(hui) 章程》。孔教公會(hui) 之本意即組織為(wei) 孔教會(hui) 北京支會(hui) ,因此,其發起人員一直與(yu) 孔教總會(hui) 有書(shu) 信聯係,《庸言》發表的《孔教公會(hui) 序》既康有為(wei) 的《孔教會(hui) 序二》。惟在立案時,繼續沿用孔教會(hui) 的名義(yi) ,致使內(nei) 務部提出了質疑。姚君碻的信中說:“乃具呈教育、內(nei) 務兩(liang) 部,其章程核與(yu) 尊處所擬雖有出入,而大致亦略相同,教育部以宗旨正大,應準立案;不意內(nei) 務部故意挑剔,謂不應與(yu) 尊處名稱相混,若命名同,則章程不得絲(si) 毫出入,同人等以此間情形,與(yu) 滬上不盡相同,章程何能劃一?”(《本會(hui) 紀事·北京支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五號)又,嚴(yan) 複作為(wei) 孔教公會(hui) 的發起人,往往被誤以為(wei) 是孔教會(hui) 的發起人。

 

(34)《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五號。

 

(35)《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六號。

 

(36)有關(guan) 孔教問題在當時國會(hui) 及社會(hui) 上的種種意見,容他文另述。

 

(37)《王錫蕃、劉宗國致孔令貽信》、《孔道會(hui) 致孔令貽信》、《王錫蕃致孔令貽信》,見曲阜師範學院輯:《孔府檔案》卷8031,曲阜師範大學圖書(shu) 館收藏手抄本。

 

(38)《通信·陳重遠先生來書(shu)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六號。

 

(39)《孔教會(hui) 紀事·北京總會(hui) 》,《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引文括號內(nei) 的日期為(wei) 筆者所加,下類似引文同。

 

(40)《孔教會(hui) 紀事·北京總會(hui) 》,《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41)《孔教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二號。

 

(42)《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

 

(43)《本會(hui) 紀事·北京支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五號。

 

(44)梁啟超:《南海康先生傳(chuan) 》,《我史》,第249頁。

 

(45)此日期原作“本月二十六日”,按《孔教會(hui) 雜誌》的書(shu) 寫(xie) 習(xi) 慣,自應是舊曆,則此日之公曆應是11月23日。

 

(46)《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

 

(47)《通信·康南海先生來電》,《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此電又見《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921頁,作《致北京孔教會(hui) 電》。有學者在敘述這段曆史時說:1913年“康被山東(dong) 孔教會(hui) 推為(wei) 總會(hui) 長”;“1913年9月在曲阜舉(ju) 行全國孔教大會(hui) ,一致舉(ju) 康有為(wei) 做會(hui) 長。地方官僚軍(jun) 閥亦響應明定孔教為(wei) 國教,於(yu) 各地設立孔教分會(hui) 。但是這一切猶如曇花一現,隨即消逝。”(汪榮祖:《從(cong) 傳(chuan) 統中求變:晚清思想史研究》,南昌:百花洲文藝出版社,2002年,第303頁)這種表述是有問題的。一、康有為(wei) 未被山東(dong) 孔教會(hui) 推為(wei) 總會(hui) 長;二、康有為(wei) 不是在孔教大會(hui) 上被推為(wei) 會(hui) 長的,三、“曇花一現隨即消逝”的評價(jia) 與(yu) 史實不符。

 

(48)關(guan) 於(yu) 袁世凱三次電文,請參閱《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923、924、925頁。

 

(49)參見張華騰:《辛亥以後的袁世凱與(yu) 康有為(wei) 》,《湘潭大學社會(hui) 科學學報》1999年第4期。亦可參閱馬洪林《康有為(wei) 大傳(chuan) 》,第537頁。

 

(50)康有為(wei) 電天津《庸言報》先派徐勤、龍澤厚代辦孔教會(hui) 事,徐勤有事南下,又派羅掞東(dong) 代替徐勤。見《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一號。康有為(wei) 對總會(hui) 接連派代表,可能引起了弟子陳煥章的不滿,所以,陳煥章不久就南下並脫離孔教會(hui) 一年半左右。

 

(51)《北京電》,《申報》1913年12月7日,第二版。

 

(52)《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

 

(53)《本會(hui) 紀事·總會(hui)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一號。另有一種說法:“1912年11月,陳煥章等在上海發起成立孔教會(hui) ,山東(dong) 曲阜遂即成立孔教會(hui) 支會(hui) 。”此語有誤兩(liang) 處,一、孔教會(hui) 成立不在11月;二、曲阜支會(hui) 成立於(yu) 1913年年底。參見安作璋、王誌民主編,魏建等著:《齊魯文化通史·近現代卷》,北京:中華書(shu) 局,2004年,第218頁。

 

(54)《中華民國史資料叢(cong) 稿》特刊第二輯之《孔教會(hui) 會(hui) 務機構一覽表》(北京:中華書(shu) 局,1974年,第30頁),及韓華《陳煥章與(yu) 民國初年的孔教運動》之《孔教會(hui) 會(hui) 務機構一覽表》(《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第192頁),均以張勳為(wei) 孔教會(hui) 曲阜總會(hui) 事務所之名譽會(hui) 長,顯然是錯誤的。其他一些論著也多以張勳為(wei) 孔教會(hui) 的名譽會(hui) 長,也是有問題的,茲(zi) 不悉舉(ju) 。又,此兩(liang) 《一覽表》大致一樣,且後者有抄襲前者的嫌疑,都存在著許多相同的錯誤,如:以上海總會(hui) 事務所成立時間為(wei) 1912年10月7日,當為(wei) 11月23日;北京總會(hui) 事務所成立時間為(wei) 1913年9月27日,當為(wei) 7月18日;曲阜總會(hui) 事務所成立時間為(wei) 1913年12月11日,當為(wei) 12月12日;總理孔祥霖任職期為(wei) 1913至1916年,當為(wei) 1914至1917年;孔繁樸曲阜總會(hui) 事務所主任任職期為(wei) 1916至1930年,當為(wei) 1917年9月至1930年;廣州總會(hui) 事務所成立時間為(wei) 1920年4月3日,當為(wei) 1920年3月16日。此兩(liang) 表還有其他一些錯誤,無須一一指陳。對此,本文相關(guan) 論述已經予以證明,行文中即不再說明。

 

(55)參見鄭則民《陳煥章》,見李新、孫思白主編:《民國人物傳(chuan) 》第二卷,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0年,第395頁。

 

(56)《述要·曲阜孔教總會(hui) 正式大會(hui) 述要》(紀景福),《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57)《報告·正式大會(hui) 報告概略》(孔祥霖),《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58)康有為(wei) 致大總統電雲(yun) :“大總統鑒,得陽電,感深明察,何以報公,昔承電告,大教淩夷,橫流在目,問俗複國動魄驚心,許以大力讚仆明教,以培國本,仆方居廬,愧一未奉行,深負明公敬教盛意,頃聞內(nei) 務部禁孔教會(hui) 並撤各學聖牌,果行則敗五千年政俗,失四萬(wan) 萬(wan) 人心,自公為(wei) 之未能媚外人先以釀內(nei) 怒(擬當作患——原注),夫禁教事大,專(zhuan) 製所不敢為(wei) ,況共和議院所無權,何況曹部,且與(yu) 公前電矛盾至極。國民惶惑,從(cong) 違罔措,竊度必非公意,乞飭內(nei) 務部勿發此令,已發收回,庶為(wei) 公不失民心,竊用為(wei) 報望公翼教,仆病杜門,日詠德化,有為(wei) 。”引自《紀載·孔教根本問題之要聞》,《宗聖匯誌》第一卷第七號。又見《康有為(wei) 與(yu) 袁世凱往來電》,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三輯,文化卷,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58-59頁。

 

(59)袁世凱複康有為(wei) 電為(wei) :“香港康長素先生電悉:孔教會(hui) 經部立案,斷無禁理,各學聖牌,尤無撤理,大教陵替,隻存幾希,愧未昌明,何忍摧陷,傳(chuan) 聞失實,殆非其真,已飭部查究,先此紓念,袁世凱號電。”引自《紀載·孔教根本問題之要聞》,《宗聖匯誌》第一卷第七號。按:“號”指20,則此電發於(yu) 1914年4月20日。又見《康有為(wei) 與(yu) 袁世凱往來電》,《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三輯,文化卷,第59頁。

 

(60)《內(nei) 務部為(wei) 保護孔教會(hui) 事複大總統府秘書(shu) 廳函》,《政府公報》第708號,1914年4月27日。

 

(61)《紀載·孔教根本問題之要聞》(錄中國報),《宗聖匯誌》第一卷第七號。

 

(62)《致曲阜孔教會(hui) 書(shu) 》,蔣貴麟編:《萬(wan) 木草堂遺稿外編》下冊(ce) ,第610頁。

 

(63)陸寶千《民國初年康有為(wei) 之孔教運動》(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研究集刊》第12期)謂:“元年,孔教會(hui) ‘遍數百縣’,以孔祥霖為(wei) 總理。”這顯然是錯誤的。陸氏致誤的緣由在於(yu) 征引的康有為(wei) 《清故二品銜河南提學使孔君墓誌銘》:“壬子吾與(yu) 君哀孔教之徽,同任孔教會(hui) ,公為(wei) 總理,會(hui) 遍數百縣,公之力,吾多主持。”見蔣貴麟編:《萬(wan) 木草堂遺稿外編》下冊(ce) ,第511頁。康有為(wei) 在此的追述也是錯誤的。孔祥霖為(wei) 孔教會(hui) 的總理是發生在1914年的事情,不是民國元年。民國元年的孔教會(hui) 支會(hui) 尚不多見,沒有數百,至多有十數個(ge) 。康有為(wei) 與(yu) 孔教會(hui) 往往有自我誇張的大言,這是不可信賴的。陸氏一文承馬洪林教授提供複印件,謹表謝意。至於(yu) 孔祥霖為(wei) 總理,康有為(wei) 為(wei) 會(hui) 長,在孔教會(hui) 自己的追述中也有不準確的地方,如1935年12月13日,孔教總會(hui) 在致國民黨(dang) 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的備案呈請中說:“本總會(hui) 設於(yu) 曲阜,自民國初年成立,曾公推孔祥霖、康有為(wei) 二人為(wei) 正副會(hui) 長。”見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編:《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65頁。

 

(64)《函啟·公推臨(lin) 時主席康有田君》,《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65)《函啟·公推臨(lin) 時主席康有田君》,《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66)《報告·正式大會(hui) 報告概略》(孔祥霖),《孔教會(hui) 雜誌》第二卷第一號。

 

(67)舒蕪等編:《康有為(wei) 選集》,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95頁。

 

(68)參見夏良才等:《孔教會(hui) 》,《中華民國史資料叢(cong) 稿》特刊第二輯,第7-8頁;鄭則民:《陳煥章》,《民國人物傳(chuan) 》第二卷,第395頁。

 

(69)F. C. M. Wei: The Present Status of Confucianism, Editor-in chief: Frank Rawlison: The China Mission Year Book, Christion Literature Society, Shanghai, 1924, p71。

 

(70)康有為(wei) :《辭孔教總會(hui) 長書(shu) 》,見蔣貴麟編:《萬(wan) 木草堂遺稿外編》下冊(ce) ,第644頁。蔣貴麟編排此封書(shu) 信時加了“民國七年”這一錯誤的時間,但是,原信後有康有為(wei) 的書(shu) 寫(xie) 時間“孔子二千二百六十六年”,此一時間排印有誤或手民之誤,當作“二千四百六十六年”,表明此信作於(yu) 1915年。因蔣氏之誤,導致馬洪林《康有為(wei) 大傳(chuan) 》第549頁所敘亦誤。蔣貴麟、馬洪林先生謂此書(shu) 作於(yu) 1918年之誤,本不待辨明矣,惟其說影響較大,特辨如下:康有為(wei) 在1917年複辟失敗後,名聲大受影響,就已成功地辭去了孔教會(hui) 總會(hui) 長,因此在1917年的孔教大會(hui) 上,與(yu) 會(hui) 孔教徒們(men) 曾經推舉(ju) 陳煥章為(wei) 總會(hui) 長。由此看,在1917年孔教中人也不再以康有為(wei) 為(wei) 會(hui) 長,是十分明顯的。再者,孔祥霖在1917年9月27日去世,是年的孔誕則在10月份,顯然,孔祥霖是等不到參加本年的孔教大會(hui) 了。這與(yu) 康有為(wei) 信中所謂“諸公未行,經托總理孔少霑太史代理”事顯然矛盾。若以此信為(wei) 1915年事,則可與(yu) 康有為(wei) 1914年辭職事正相呼應,並與(yu) 1918年的情況不衝(chong) 突。因馬洪林之誤,又導致呂明灼、王鈞林等《儒學與(yu) 近代以來中國政治》、拙文《〈孔教運動的由來及其評價(jia) 〉引文及史實訂補》(《齊魯學刊》2005年第2期)等等,均誤。再,陸寶千《民國初年康有為(wei) 之孔教運動》(《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2期)一文也徑引蔣貴麟所編此信,未加考辨而以為(wei) 是1917年複辟後事,也是錯誤的,但他卻正確指出了康有為(wei) 是在1917年辭孔教會(hui) 總會(hui) 長職的。其他眾(zhong) 多的論著涉及到康有為(wei) 此信之辭孔教會(hui) 總會(hui) 長職,均誤作複辟後之事,茲(zi) 不悉舉(ju) 。又,康有為(wei) 此書(shu) 信承馬洪林教授提供複印件,謹表感謝。

 

(71)《我史》,第170頁。

 

(72)“丙辰八月廿七日,先聖生日,吾謬被推會(hui) 長,謁祭闕裏。”見康有為(wei) :《清故二品銜河南提學使孔君墓誌銘》,蔣貴麟編:《萬(wan) 木草堂遺稿外編》下冊(ce) ,第511頁。康有為(wei) 出任或辭孔教會(hui) 會(hui) 長一事,情況頗為(wei) 複雜,本文已有大致的勾勒,更詳細的研究,可參拙文:《康有為(wei) 孔教會(hui) 會(hui) 長任職考》,《孔子研究》2007年第4期。

 

(73)康有為(wei) :《致北京書(shu) 》,《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957頁。

 

(74)康有為(wei) :《致北京電》,《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958頁。

 

(75)康有為(wei) :《致內(nei) 務部電》、《致國會(hui) 議員書(shu) 》,《康有為(wei) 政論集》,第959、960-962頁。

 

(76)凡是涉及康有為(wei) 在張勳複辟後辭孔教會(hui) 長職一事,自蔣貴麟、馬洪林之後,均定於(yu) 1918年。由於(yu) 他們(men) 對依據的史料作了誤讀,故得出了錯誤的結論。其實,康有為(wei) 辭職事在複辟失敗後就發生了。故在1917年的曲阜全國孔教大會(hui) 上,孔教徒們(men) 推舉(ju) 陳煥章作會(hui) 長。此事還可從(cong) 1922年的《孔教大會(hui) 複劉雪亞(ya) 省長書(shu) 》中得到印證:“南海德高望重,癸醜(chou) 年曾經北京總會(hui) 公舉(ju) 為(wei) 總會(hui) 長,丁巳年,南海辭職。”見《經世報》第一卷第九號。隻是康有為(wei) 具體(ti) 何時辭職的,則待考。此前已有人正確指出康有為(wei) 辭職是在1917年,見《中華民國史資料叢(cong) 稿》特刊第二輯,第30頁。對此結論,學人往往以其時代特色而忽視之。其後,韓華以此為(wei) 據也謂在1917年,卻未加論證,見韓華:《民初孔教會(hui) 與(yu) 國教運動》,四川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第178頁。

 

(77)《康南海請辭會(hui) 長書(shu) 》,《經世報》第一卷第九號。

 

(78)萬(wan) 國道德會(hui) 是曆城人江鍾秀(字壽峰)於(yu) 1918年偕子江希張在山東(dong) 濟南成立萬(wan) 國道德會(hui) 籌備處,經張臨(lin) 安、周文聘等赴北京京師警察廳核準成立,呈請中央政府備案。1921年9月28日(八月二十七日孔子誕辰),在山東(dong) 泰安召開成立大會(hui) ,公推衍聖公孔德成為(wei) 會(hui) 長,康有為(wei) 、美國李佳白博士為(wei) 副會(hui) 長。孔氏家族以孔德成年幼推辭,複舉(ju) 康有為(wei) 任會(hui) 長。參見邵雍:《中國會(hui) 道門》,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179-182頁。又康同璧《南海康先生年譜續編》雲(yun) :1923年,“五月,過濟南,……旋赴青島,遊嶗山,並在青、濟兩(liang) 地成立孔教會(hui) ,以後改為(wei) 萬(wan) 國道德會(hui) ”。見《我史》,第221頁。康同璧在此所謂成立孔教會(hui) 一事,恐於(yu) 史無據,亦與(yu) 康有為(wei) 早已脫離孔教會(hui) 相矛盾。

 

(79)劉海粟《憶康有為(wei) 先生》載康有為(wei) 語:“遍覽經籍,中國向無宗教,佛教來自印度,耶教來自歐洲,伊斯蘭(lan) 教來自麥加,均非吾土所出。儒教乃教化方式,並非宗教,所言者為(wei) 政治及處世律己之理想,無佛耶等教參拜儀(yi) 式。道教淺薄,愚弄愚夫愚婦,與(yu) 老莊無涉,李淵父子標榜,亦借此維係人心,而收效甚徽。餘(yu) 囊昔大聲疾呼,君主立憲,旨在憲政,君主不過維係人心之一大教主,供人頂禮而已。若憲政雷厲風行,清末國事雖千瘡百孔積重難返,然未嚐不可為(wei) 也。”見夏曉虹編:《追憶康有為(wei) 》,北京: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6年,第392頁。如此,康有為(wei) 似乎不以孔子學說為(wei) 宗教,他之所以以孔子為(wei) 教主,從(cong) 一開始就有政治動機。

 

(80)《紐約孔教會(hui) 追悼孔少霑先生》,《經世報》1918年7月31日,第三版。

 

(81)《丁巳大成節第五屆曲阜大會(hui) 報告書(shu) 》,《北京時報》1917年12月3日,第五版。

 

(82)由於(yu) 在本屆大會(hui) 上曾經選陳煥章為(wei) 會(hui) 長,所以多有稱之為(wei) 會(hui) 長者。後之研究成果也往往習(xi) 於(yu) 成說,謂陳煥章作過孔教會(hui) 的會(hui) 長或副會(hui) 長。如宋仲福等《儒學在現代中國》:“1912年10月7日,……成立了孔教會(hui) ,陳煥章任會(hui) 長。”(鄭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12頁)陳旭麓等《中華民國史辭典》:“陳煥章……任主任幹事、會(hui) 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1頁)薑林祥《中國儒學史》近代卷:“1912年10月,……陳煥章任會(hui) 長。”(廣州:廣東(dong) 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40頁)古棣《孔子批判》亦謂:“孔教會(hui) 副會(hui) 長陳煥章”(長春:時代文藝出版社,2001年,上冊(ce) 第186頁)。這些說法顯然沒有可靠的依據。

 

(83)陳煥章:《丁巳大成節第五屆曲阜大會(hui) 報告書(shu) 》,《北京時報》1917年12月3日,第五版。

 

(84)作為(wei) 日報,《經世報》一直發行到1921年終,因經費困難,從(cong) 1922年始,《經世報》由日刊改為(wei) 月刊。

 

(85)新國會(hui) 的存在時間,1918年8月12日成立,1920年8月30日閉會(hui) 。

 

(86)“中央通訊,學界誌士陳君重遠等,集同人發起孔聖堂一舉(ju) ,前已呈請,奉批允準設立。該發起人等又將簡章暨開辦情形,呈報京師警察廳查核,並請照準備案,飭區派警保護雲(yun) 。”《紀事·孔聖堂成立》,《宗聖學報》總第二十一號。按:此處所謂的“孔聖堂”即後來孔教總會(hui) 修建的孔教總會(hui) 堂。

 

(87)《論說·孔教總會(hui) 堂之重要》,《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88)《論說·孔教總會(hui) 堂之重要》,《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同期雜誌之《孔教會(hui) 紀事·北京總會(hui) 》記載得更詳細:“己未四月八日,甘石橋自建之事務所既成,乃由衍聖公府遷入其中,至仲秋上丁,乃行事務所落成禮,並行總會(hui) 堂經始禮。”

 

(89)“孔教總會(hui) 自由上海遷於(yu) 北京以來,七年之間,均寄居於(yu) 衍聖公府,當時開創艱難,得立會(hui) 於(yu) 孔氏大宗之家,以明正統之所在,誠為(wei) 美事。但既作寓公,無土地之主權,則一切建設事業(ye) ,無從(cong) 開辦,種種困難,不言可喻。”《論說·孔教總會(hui) 堂之重要》,《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0)對此,凡是涉及孔教會(hui) 支會(hui) 情況的論著中都說有一百三十餘(yu) 處,如:馬洪林《康有為(wei) 大傳(chuan) 》第545頁、黃克武《民國初年孔教問題之爭(zheng) 論(1912-1917)》(《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曆史學報》第13期,第203頁)、黃興(xing) 進《作為(wei) 宗教的儒教:一個(ge) 比較宗教的初步探討》(《亞(ya) 洲研究》第23期,1997年7月;又見氏著《聖賢與(yu) 聖徒》,台北:允晨文化實業(ye) 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第50頁)、顏炳罡《孔教運動的由來及其評價(jia) 》(《齊魯學刊》2004年第6期)、黃嶺峻《激情與(yu) 迷思——中國現代自由派民主思想的三個(ge) 誤區》第31頁、張昭君《傳(chuan) 統的張力》第147頁(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等等。此一說法來自盧湘父《萬(wan) 木草堂憶舊》:“其支會(hui) 遍布於(yu) 各地者百三十餘(yu) 處。”(見夏曉虹編:《追憶康有為(wei) 》,第225頁)盧氏是康有為(wei) 的弟子,其話語當然有相當的權威性,可事實不然,盧湘父的說法並不符合實際。估計盧湘父的來源是《孔教十年大事》卷七紀事之《孔教支會(hui) 人名地名一覽表》,此表僅(jin) 列舉(ju) 了民初幾年之內(nei) 的孔教會(hui) 支會(hui) ,遺漏甚多,且成立時間多有誤。依據筆者的新考,僅(jin) 僅(jin) 在民初幾年,孔教會(hui) 的支會(hui) 就已經超過150個(ge) 了。黃進興(xing) 文謂來自鄧浩然《印書(shu) 緣起之二》(見陳煥章《改革曲阜林廟辦法駁議》),此文未見,不知鄧說是否同樣出自盧湘父之說。後人對此一數據的引用多是省事了,並未有詳細的統計過。據筆者的統計,孔教會(hui) 的支分會(hui) 近300個(ge) ,就是剔除支會(hui) 下的分會(hui) ,其支會(hui) 數量也有240多。見拙作《孔教會(hui) 支會(hui) 地名人名一覽表》(未刊稿)。

 

(91)《孔教會(hui) 紀事·孔教總會(hui) 上海事務所》,《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2)《孔教總會(hui) 募建會(hui) 堂上海發起人》,《經世報》”1920年12月25日。

 

(93)《孔教會(hui) 紀事·孔教總會(hui) 上海事務所》,《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4)《孔教會(hui) 紀事·孔教總會(hui) 廣州事務所》,《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5)《孔教會(hui) 紀事·南京支會(hui) 》,《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6)《行教方針》,《經世報》第一卷第一號。

 

(97)《孔教會(hui) 紀事·北京總會(hui) 》,《經世報》第三卷第二號。

 

(98)陳煥章:《曲阜孔教總會(hui) 會(hui) 長孔厚菴先生碑文》,孫永漢修、李經野纂:《續修曲阜縣誌》卷八,濟南:濟南同誌印刷所鉛印本,1934年,52b。

 

(99)張謇:《嗇翁自訂年譜》,《張謇全集》第6冊(ce) ,南京:江蘇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888頁。

 

(100)《大學院公報》第1年第3期。

 

(101)《四川省東(dong) 川道儒教分會(hui) 要求讀經崇聖反對廢止春秋祀孔電》、《中華總商會(hui) 反對廢止祀孔電》,見《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19-521頁、521頁。

 

(102)《教育部公報》第一年第一期,轉引自《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第165頁。

 

(103)孔子誕辰一般是夏曆八月二十七日,或作八月二十八日。曆史上對此一直爭(zheng) 論不斷,曆代學者對此投入了大量的研究,至今學界也沒有一致的結論。

 

(104)任黎福:《乙亥夏曆孔誕祭祀紀念冊(ce) 》,1937年孔道學校印,第12頁。轉引自羅玉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湖南尊孔讀經之研究》,複旦大學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第10頁。

 

(105)《教育部公報》第一年第七期。轉引自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編:《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北京:教育科學出版社,1988年,第165頁。

 

(106)《國民黨(dang) 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轉請國民政府明令公布祀孔辦法函》,《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30頁。

 

(107)這裏所說的孔廟僅(jin) 僅(jin) 指官府設立的孔廟,有別於(yu) 曲阜本廟及各地孔子後裔設立的私廟。所謂的孔廟財產(chan) ,“係指孔廟之房屋、田地及其他一切產(chan) 款而言”。見《孔廟財產(chan) 保管辦法》,《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49頁。

 

(108)孔教會(hui) :《斥北京教育會(hui) 破壞孔教之罪》,《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二號。

 

(109)《孔廟財產(chan) 保管辦法》,《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49頁。

 

(110)有關(guan) 文件請參閱《一九二八年醞釀取消“衍聖公”封號及沒收祀田》,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山東(dong) 省曲阜文物管理委員會(hui) 編:《孔府檔案選編》下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2年,第715-723頁;《十八年教育部長蔣夢齡以衍聖公孔德成請免收私產(chan) ……谘山東(dong) 省府調印繳部核辦》,程清編:《曆代尊孔記孔教外論合刻》,上海:中國道德會(hui) ,1933年第1版,第45a-46a。國民政府成立後,孔德成在1928年8月就呈請政府取消爵號並擬具整理林廟計劃。其呈及計劃,見《孔府檔案》卷8151,曲阜師範大學圖書(shu) 館藏手抄本,《孔德成》冊(ce) ;又見駱承烈等編:《孔俯檔案選》,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2002年,第183-185頁。

 

(111)《大成殿保存改孔於(yu) 紀念堂》,《中央日報》1930年6月2日,第二張第二版。

 

(112)《臨(lin) 時政府公報》第4號,1912年2月1日。

 

(113)《孔教總會(hui) 致國民政府呈》,《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21頁。

 

(114)《教育部致國民政府文官處公函》,《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23頁。又見《教育部公報》第一年第一期。

 

(115)《教育部公報》第一年第五期,轉引自《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第179頁。

 

(116)《教育部公報》第2卷第28期,轉引自《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第210頁。

 

(117)《教育部公報》第2卷第27期,轉引自《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第210頁。

 

(118)《教育部公報》第2卷第47期,轉引自《中國現代教育大事記》,第213頁。

 

(119)參見《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56-576頁。1928年2月國民黨(dang) 二屆四中全會(hui) 通過《改組中央黨(dang) 部案》,取消1924年1月設立的農(nong) 民、工人、商民、青年、婦女各部,代之以民眾(zhong) 訓練委員會(hui) ,另於(yu) 組織部、宣傳(chuan) 部外,增設訓練部。1931年12月國民黨(dang) 四屆一中全會(hui) ,議決(jue) 取消訓練部,設民眾(zhong) 運動指導委員會(hui) 。1935年12月國民黨(dang) 五屆一中全會(hui) 後改為(wei) 民眾(zhong) 訓練部。

 

(120)《國民黨(dang) 山東(dong) 省黨(dang) 部致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複函》,《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69頁。

 

(121)陳煥章:《曲阜孔教總會(hui) 會(hui) 長孔厚菴先生碑文》,孫永漢修、李經野纂:《續修曲阜縣誌》卷八,52b-53a。

 

(122)詳情可參:《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34-548頁。更詳細的報道見《舉(ju) 國慶祝孔誕》等,《申報》1934年8月28日,第三版、第十版、第十一版。

 

(123)《孔德成參觀大同樂(le) 會(hui) 》,《申報》1935年7月15日,第十版。孔德懋《孔府內(nei) 宅軼事》:“上海孔教會(hui) 舉(ju) 行熱烈歡迎活動,德成發表講話。”(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145頁)柯蘭(lan) 《千年孔府的最後一代》:孔德成“去上海,孔祥熙又為(wei) 他舉(ju) 行了盛大宴會(hui) ,還有孔教會(hui) 的歡迎活動”(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47頁)。此兩(liang) 處孔府後人的記載,恐怕是將上海孔教青年會(hui) 混為(wei) 孔教會(hui) 了。

 

(124)《曲阜舉(ju) 行祭孔大典》,《申報》1935年8月28日,第三版。

 

(125)《孔德成結婚國民黨(dang) 軍(jun) 政頭目致賀禮簿》,《孔府檔案選編》上冊(ce) ,第38頁。

 

(126)《國民黨(dang) 河南省黨(dang) 部檢送孔教總會(hui) 申請備案呈》,《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56頁。早在1613年國教運動起後,河南即由武陟王士傑、省教育司史寶安等發起孔教支會(hui) ,見《本會(hui) 紀事·河南之部》,《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十號。

 

(127)《王鐸等發起組織南京孔教分會(hui) 致國民黨(dang) 中央黨(dang) 部備案呈》,《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6-577頁。早在1913年春夏之際,南京已有人組織孔教支會(hui) ,見《通信·薑曙東(dong) 先生來書(shu) 》,《孔教會(hui) 雜誌》第一卷第六號。1920年又在南京設立總會(hui) 事務所。

 

(128)《各地熱烈紀念孔誕》,《申報》1935年8月28日,第三版。

 

(129)《曲阜舉(ju) 行祭孔大典》,《申報》1935年8月28日,第三版。

 

(130)《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關(guan) 於(yu) 孔學總會(hui) 呈請備案的箋呈·簽呈一》,《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0頁;《孔教總會(hui) 致國民黨(dang) 中央執行委員會(hui) 呈》,同上書(shu) ,第564頁。

 

(131)《國民黨(dang) 山東(dong) 省黨(dang) 部致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複函》,《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69-570頁。又參見《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關(guan) 於(yu) 孔學總會(hui) 呈請備案的箋呈·簽呈二》,同上書(shu) ,第571頁。

 

(132)《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關(guan) 於(yu) 孔學總會(hui) 呈請備案的箋呈·簽呈一》(1935年11月),《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0-571頁。

 

(133)《孔教總會(hui) 立案問題討論會(hui) 紀錄》,《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2-573頁。

 

(134)參閱《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致教育部公函》(1936年3月14日),《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3頁。

 

(135)《孔教總會(hui) 致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呈》(1936年11月8日),《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4-575頁。

 

(136)《中央民眾(zhong) 訓練部批答》(字第5611號),《中華民國史檔案資料匯編》第五輯第一編,文化(二),第576頁。

 

(137)《中國孔教總會(hui) 改稱孔學總會(hui) 》,《孔府檔案》卷8755,《其它》冊(ce) 。又:“中國孔教總會(hui) 嗣於(yu) 二十六年八月,經大會(hui) 定名為(wei) 中國孔學總會(hui) ,議決(jue) 改組,訂定簡章。”見《孔府與(yu) 孔學總會(hui) 來往函件》,《孔府檔案》卷8915,《其它》冊(ce) 。但是,當前學術界最權威的說法,自《辭海》以下諸種辭典及相關(guan) 的論著均以1937年9月孔教會(hui) 改稱孔學會(hui) 。不過,筆者並沒有得到有關(guan) 史料的直接印證。

 

責任編輯:葛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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