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光順】如何主張同性群體的權益?

欄目:同性戀暨同性婚姻
發布時間:2015-07-02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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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順

作者簡介:何光順,男,西曆一九七四年生,四川鹽亭人,文學博士,廣東(dong) 外語外貿大學中文學院教授,外國文學文化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主要研究儒道思想比較、魏晉文學、中西詩學比較,著有《玄響尋蹤——魏晉玄言詩研究》。

 

如何主張同性群體(ti) 的權益?

——從(cong) 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說起

作者:何光順(廣東(dong) 外語外貿大學中文學院副教授)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首發

時間:孔子2565年暨西曆2015年6月30日


 


 很多人認為(wei) 我歧視同性群體(ti) ,這是誤解。但美國最高法院判斷同性婚姻合法,我確實震驚,並明確站在反對方。為(wei) 有效說明個(ge) 人觀點:隻好寫(xie) 篇長微博,來表明我為(wei) 何保護傳(chuan) 統婚姻?又為(wei) 何尊重同性群體(ti) ?卻又為(wei) 何反對同性婚姻?同性群體(ti) 的合法權益又如何實現?


一、同性群體(ti) 的權益


2015年6月27日,美國最高法院判決(jue) 同性婚姻在全美50州合法,美國主要福音派領袖站在聖經價(jia) 值觀上,重申神設立一男一女婚姻,是世上沒有一個(ge) 法院可以推翻的。當然福音派是站在宗教角度談該問題,但顯然,美國高院在5:4的投票表決(jue) 中,既不能說這同性婚姻合法化就是絕對正確的,也不能說以前同性婚姻未曾合法化或其他國家還未曾合法化就是絕對錯誤的。隻是,這裏有一個(ge) 問題確實被提了出來,並值得我們(men) 思考:同性戀者確實是社會(hui) 不應當忽視的一個(ge) 重要群體(ti) ,解決(jue) 他們(men) 的訴求,應當采取何種方式與(yu) 道路?


從(cong) 我個(ge) 態度上說,我尊重個(ge) 體(ti) ,但會(hui) 批評與(yu) 反對某些觀念,隻是我在任何情況下的反對與(yu) 批評是基於(yu) 尊重的前提,所以我會(hui) 忽略掉那些辱罵性的非觀點討論,但盡量回複真正理性的異見。如有同性朋友以私信和我交流,並向我提供了一些信息:說起根據統計,同性人口比例大約有3%-5%,表示我對婚姻以及家庭相對傳(chuan) 統的認識在當下社會(hui) 具有很積極的意義(yi) ,但同時也表明了作為(wei) 同性的希望,即能將一種簡單的性關(guan) 係變成如普通情侶(lv) 那樣的普通人的生活,並提出婚姻法是否允許同性婚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同性伴侶(lv) 可以擁有伴侶(lv) 的民事身份,同性朋友更在乎的是比如在對方病危做手術的時候是否有簽字的權利。


我所教學生也有同性的,他們(men) 有在課間和私信裏問我並提出一個(ge) 看法,我認為(wei) 值得尊重,那就是沒有法律形式的保護,同性戀就會(hui) 陷於(yu) 混亂(luan) 狀態,就會(hui) 永遠生活在沒有陽光的角落,隻是她還是提出婚姻的訴求,我覺得她提出來的確實是一個(ge) 問題,這個(ge) 問題值得討論。對於(yu) 同性網友和學生提出的問題,我有一個(ge) 看法,對於(yu) 同性群體(ti) ,社會(hui) 的發展趨勢肯定是會(hui) 走向寬容,並給予法律保護,但法律保護以何種形式進行,這是需要討論的。在曆史上,在今天,乃至未來,沒有任何國家和地區對待情感、性愛、婚姻的態度和製度是完全相同的。顯然,美國同性婚姻合法化,不一定是全世界會(hui) 采取的唯一方式,我們(men) 所希望的就是有適合各個(ge) 地區和民族的既有利於(yu) 同性群體(ti) 也不會(hui) 和非同性群體(ti) 產(chan) 生劇烈衝(chong) 突的法律保護方式而已。


二、傳(chuan) 統婚姻的意義(yi)


我認為(wei) ,有一個(ge) 前提是我和同性朋友都會(hui) 認同的,那就是法律應當加強保護成人包括同性戀公民之間的自願的民事契約關(guan) 係。但有一點會(hui) 存在分歧,即這種保護是否必須采取婚姻的法律形式。我認為(wei) ,婚姻在傳(chuan) 統中有著多重內(nei) 涵,即:婚姻不僅(jin) 是兩(liang) 個(ge) 人為(wei) 滿足生理需要的低層次結合,在中國傳(chuan) 統婚姻中,婚姻包含了天地(神)、父母(孝親(qin) )、夫妻(兩(liang) 性聯合)、生育(自己、族群和人類的延續)。西方基督教文化中,同樣有著上帝(神恩福祐)、夫妻(兩(liang) 性聯合)、兒(er) 女(生命延續)的幾個(ge) 維度。這是因為(wei) 婚姻是一個(ge) 綜合體(ti) ,在婚禮的儀(yi) 式中,才會(hui) 有神聖性、集體(ti) 性、個(ge) 人性、延續性的多維重疊,才有了天地人神的共相投入。如果隻是兩(liang) 個(ge) 人的事情,就不必如此繁瑣。婚姻是兩(liang) 性關(guan) 係的升華,是從(cong) 兩(liang) 兩(liang) 性世界進入到集體(ti) 世界的一張門票,因為(wei) 肩負了社會(hui) 責任,所以社會(hui) 也給予了婚姻以格外的保護。因此,自從(cong) 進入人類社會(hui) 以來,任何民族和國家,都是保護婚姻的。


三、婚姻之外的另一條出路


顯然,同性婚姻訴求和傳(chuan) 統婚姻價(jia) 值觀產(chan) 生了激烈衝(chong) 突。那麽(me) ,是不是傳(chuan) 統婚姻觀就完全沒有價(jia) 值了,或者婚姻就該簡化為(wei) 兩(liang) 個(ge) 人的事情,而與(yu) 社會(hui) 、父母、孩子、相互責任無關(guan) ,我深信,這是不會(hui) 有太多人讚同的。故而,既不要消解傳(chuan) 統的婚姻理念,又要實現同性權利的保護,尋找婚姻以外的法律保護途徑,可能是一個(ge) 至少更適合當下情況的理性選擇。這也是社會(hui) 文明發展的一個(ge) 愈來愈照顧個(ge) 體(ti) 需要的趨勢所在。因為(wei) 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人類更多地滿足自然生存,對於(yu) 人的情感和尊嚴(yan) 的需要,還來不及細致化,傳(chuan) 統社會(hui) 在個(ge) 人權利方麵,還很多是粗糙的。社會(hui) 的發展會(hui) 走向細致化,就是盡量去滿足個(ge) 人的細致的多元的需求。


因此,我既提倡社會(hui) 對同性群體(ti) 更多了解和理解,而同性群體(ti) 也不要太過激烈地去攻擊或否定當前社會(hui) 主流群體(ti) 所尊重的婚姻觀和價(jia) 值觀。在這兩(liang) 者之間,完全可以爭(zheng) 取同性結合權利的法律但不要借用婚姻的名義(yi) 。即正如網友所說,同性伴侶(lv) 可以擁有伴侶(lv) 的民事身份。我個(ge) 人認為(wei) ,可以考慮在婚姻和普通常人關(guan) 係之外做另外的證明,即雙方互為(wei) 保護人的指定的證明,國家在法律層麵對這種血緣和婚姻關(guan) 係之外的權力授予和出讓關(guan) 係給予法律保護,隻要成人雙方同意即可法律化,這不限於(yu) 同性戀,但同性戀肯定在這範圍之中。我還在幾條微博中談到每個(ge) 人都是有同性戀的生理基因的。隻不過這基因的多少和程度的差異吧。我尊重同性戀的選擇和每一個(ge) 體(ti) ,但隻是覺得婚姻的多重意義(yi) 應當予以保護,所以法律可以在婚姻之外對成人的自願關(guan) 係給予更多的認可與(yu) 保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