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子峰】批評和詈辱的區分——也說複旦學生驅逐本校教授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5-06-13 20: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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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評和詈辱的區分

——也說複旦學生驅逐本校教授

作者:徐子峰

來源:凱迪社區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四月廿五日戊午日

           耶穌2015年6月11日

 

 

 

近日,由複旦大學博士生發起的“將劉清平教授逐出複旦”活動,引發了各方激烈討論,使得一些本來不關(guan) 注劉清平教授的學者,也對劉清平教授公然在網絡上使用下流肮髒的言辭侮辱自己的研究對象而提出批評。可是,一些支持劉清平教授的網友,則申辯稱這些言論隻是合理的批評。在公開發表言論門檻很低的網絡時代,如何區分“批評”和“詈辱”,已經成為(wei) 一個(ge) 很重要且嚴(yan) 肅的問題,值得討論。

 

“詈辱”一詞今天已經不太常用了,其基本意思是詈罵侮辱。在《唐律》就設有“毆詈”諸條,毆詈祖父母、父母條雲(yun) :“諸詈祖父母、父母者,絞;毆者,斬;過失殺者,流三千裏;傷(shang) 者,徒三年。”此條曆來被認為(wei) 是古代倫(lun) 理法條的代表。“批評”一詞出現的較晚,在現代漢語中的使用較為(wei) 廣泛,特別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提倡要“批評和自我批評”,使得此詞具有更多地正麵性和褒義(yi) 色彩。“批評”具有指正的作用,通過對事實的判別、分析從(cong) 而更正自己的錯誤、或幫助他人糾正自己的缺點,是良性的學習(xi) 、學術手段。當然“批評”可以是善意的,也可以是惡意的,但必須是有理有據的,其指歸應當是進步的。

 

不論社會(hui) 怎麽(me) 發展,每一個(ge) 理性的人都應當要分清“批評”與(yu) “詈辱”的不同。不要忘記了就在四十年多前,人們(men) 就是瘋狂到了不去區分“批評”與(yu) “詈辱”,所以才有了文革這樣的災難。今天在這個(ge) 互聯網發達的時代,網上依舊有許多人用極其肮髒的語言、卑劣、齷齪的辱罵、汙蔑、攻擊他人,或者以這種方式評點事物,還美其名曰自己隻是批評,是幫助對方覺醒。這完全是惡義(yi) 的,並且是狡詐的。揚雄《法言·修身》雲(yun) :“修其善則為(wei) 善人,修其惡則為(wei) 惡人。”我們(men) 應當要辨別出“善”和“惡”、“批評”和“詈辱”,不讓那個(ge) 瘋狂的時代再有回複的可能。

 

有論者曰:“言論自由要堅守法律底線”,但需要進一步思考的是,法律底線就夠了麽(me) ?法律約束的是兩(liang) 個(ge) 或多個(ge) 自然人或行為(wei) 主體(ti) 的行為(wei) ,保護的也是自然人和存續的對象。這就存在著一個(ge) 巨大的漏洞,比如其他宗教的神明、先知先聖、精神領袖,或者古代的聖賢、曆史人物等等,這些不具備現實民事權利的對象,對於(yu) 他們(men) 的保護即是空白。正因為(wei) 如此,才會(hui) 有法國《查理周刊》辱罵伊斯蘭(lan) 教先知默罕默德的而引發的嚴(yan) 重事件,這次,鬧得沸沸揚揚的複旦大學劉清平教授公然詈辱中國古聖孔子,就與(yu) 此類似。

 

古人並不是不能批評的,聖人也不是完美無缺的。但是“批評”和“詈辱”有著道德起點的不同,現代人的言論,特別是在互聯網等公開場合的言論不能沒有邊際。文明是包容的,但不是盲目的、無理由的包容。言論是自由的,但不是沒有底線的自由。人類社會(hui) 是一個(ge) 情理結構的社會(hui) ,總要向著合情合理和良善去追求。一個(ge) 和諧的美好社會(hui) ,是一個(ge) 有著尊重原則和道德基礎的社會(hui) 。

 

【劉清平微博摘引,供編輯參考】

 

//@劉清平微博:你那麽(me) 粗,孔二他媽受得了麽(me) ?或者狗受得了?你可真是最時髦的手機niubia…[挖鼻屎]

 

//@劉清平微博:你知道不?孔二就很接近被狗日出來的程度,要不司馬遷怎麽(me) 說他是野合的產(chan) 物尼…你這麽(me) 崇拜孔二,該不是與(yu) 他一個(ge) 模樣吧?

 

//@劉清平微博:嗬嗬,鑒於(yu) 儒生們(men) 繼續如此言說,鄙人再次表態,孔二是接近於(yu) 狗日的野合產(chan) 品,孟三是接近於(yu) 禽獸(shou) 的下三濫,並煩請各位儒生廣為(wei) 轉發,擴大影響,有勞諸位,先謝過啦。”

 

責任編輯:葛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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