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改革道路的二十八字方略(林桂榛)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0-03-07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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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桂榛

作者簡介:林桂榛,贛南興(xing) 國籍客家人,曾就學於(yu) 廣州、北京、武漢等及任教於(yu) 杭州師範大學、江蘇師範大學、曲阜師範大學等,問學中國經史與(yu) 漢前諸子,致思禮樂(le) (楽)刑(井刂)政與(yu) 東(dong) 亞(ya) 文明,並自名其論爲「自由仁敩與(yu) 民邦政治」。

 

 

中國往哪裏去?

——中國政治改革道路的二十八字方略

作者:林桂榛

 

2008年於(yu) 中國是一個(ge) 重要的臨(lin) 界點,這一年發生了北京奧運會(hui) 和四川大地震兩(liang) 巨事;同年國際經濟、金融形勢也發生了巨大變化,中國在全球“食物鏈體(ti) 係(經濟)”中處於(yu) 下端、底端的“草木”性或“食草”性隨即麵臨(lin) 更大擠壓,跨國的經濟盤剝將勒得更緊(鐵礦石談判中國持續劣勢並暴出經濟間諜案即明證之一),後續經濟症狀還很複雜,東(dong) 亞(ya) 經濟態勢值得觀察。

其實更挑戰中國的是中國官方稱謂的“群體(ti) 性事件”,最近新疆烏(wu) 魯木齊的“七五暴亂(luan) ”又是一典型案例。“七五暴亂(luan) ”這種反人道的群體(ti) 性血腥暴行固然有某種恐怖勢力的策動及其他複雜原因,但近年來暴力化“群體(ti) 性事件”在中國加速增長確係事實。此類事件的實際數量及明暗規模,已預示著中國社會(hui) 在改革開放走過一段時間並層層累積原生態式矛盾或怨氣後已邁入了“後市場”的不安定期或震蕩期,中國經濟及政治的公正性建設問題日益迫切,一個(ge) 政府政治公開化的時代正在逼臨(lin) 。中國的執政領袖,對此應有可靠的社會(hui) 數據及相應的政治危機感。

鄧小平在1987年就說貧富差異問題處理得不好“中國就會(hui) 發生鬧革命的問題”(《文選》第3卷第229頁),又說:“社會(hui) 主義(yi) 最大的優(you) 越性就是共同富裕,這是體(ti) 現社會(hui) 主義(yi) 本質的一個(ge) 東(dong) 西。如果搞兩(liang) 極分化,情況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區域間矛盾、階級矛盾都會(hui) 發展,相應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會(hui) 發展,就可能出亂(luan) 子。”(364頁)百年內(nei) ,中國究竟將往哪裏去?中國道路究竟該怎麽(me) 走?筆者現提出二十八字看法,供中國冷靜學者和中國執政領袖參考:以財政扭轉行政,以行政扭轉權政;從(cong) 權政邁向法政,從(cong) 議政邁向憲政。

所謂“以財政扭轉行政,以行政扭轉權政”,就是中國各級政府首先以財政公開、公正為(wei) 要領,推進當前中央政府言說的“服務型政府”的建設。所謂“服務型政府”,其實是社會(hui) 公正化、政治公開化壓力下中國政府“責任倫(lun) 理”轉型的當下訴求。服務型政府論雖離民主論似遠,但“服務於(yu) 民”的對民負責離“民主政府”的對民負責並不遙遠,此“民本”思維繼續跨進就是人民民主思維——國家、政府由國民主宰,由國民授權代理,未經人民直接或間接地“公議”及符合國民、市民“公意”的政府行為(wei) ,其正當性或合法性當反省,甚至遭否決(jue) 。

社會(hui) 生活的主題是經濟(司馬遷稱“貨殖”),政府的最大收入和最大運作是財稅資本。實現中國行政的轉型,首要當是“當家者”(政府)對公共收入(財稅)的收支情況公開和透明,對政府的具體(ti) 投資公開和透明,人民有權對國民財稅知情,更有權對政府財政知情。如此,政府的“對民負責”才真實和可靠,“人民政府”、“民主政府”才謂真實和可靠。畢竟政府代管或支配的財富都是國民的,不是政府自身的,更不是官吏私人的。

以財政公開扭轉行政責任或行政方向,以行政責任扭轉權政機製或權政製度,如此建立的才是人民主導的“服務型政府”,如此政府才成為(wei) 人民的合法代理者而非政府、官吏成為(wei) 國民的高高在上之“主人”。實現充分的財政民主,政府的權力機製自然將隨之發生轉變,數千年“為(wei) 民作主”的衙門、官吏意識將變成“人民主宰”的公民、國民意識,法理上“官—民”的主客關(guan) 係將真正邁向正位。

所謂“從(cong) 權政邁向法政,從(cong) 議政邁向憲政”,就是中國各級政府扭轉權力服務方向、權力使用機製,逐步將國民授權機製、國民問責機製具體(ti) 地予以法治化,政府及官吏接受具體(ti) “法”的約束,而約束政府及官吏的具體(ti) “法”必須經“公議”而得“公意”,即法律是人民公意的反映,政府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nei) 運作。“法治國家”或“法治政府”的要義(yi) 是國家機器、政府人員依據法律而治,而非主客法律位置顛倒,將rule of law偷換成rule by law。

轉變權力來源機製與(yu) 權力服務方向,即轉當前rule by law權政為(wei) rule of law權政(後者即現代法政),這於(yu) 中國是一個(ge) 艱難而漫長的曆程。鄧小平說政治體(ti) 製的“每項改革涉及的人和事都很廣泛,很深刻,觸及許多人的利益,會(hui) 遇到很多的障礙”(176頁),又說政治體(ti) 製改革“主要是涉及廣大幹部”(240頁)。鄧小平所說千真萬(wan) 確,但鄧小平也深知不改革政治體(ti) 製則經濟體(ti) 製將裹足不前,經濟效率及經濟水平將裹足不前。社會(hui) 公正問題與(yu) 政治體(ti) 製問題等徘徊不前是中國人創造力或積極性得不到釋放的製度原因,是中國經濟的生長欲望和生長態勢呈現紊亂(luan) 的體(ti) 製原因。

以權政現狀邁向“法政”而根本上完成中國權政的轉型,合理的路徑是和平議政而非暴力革命(任何暴力革命都應該遭到理性社會(hui) 的唾棄,暴力革命是反人道、非理性的),而和平轉型的要義(yi) 是開放議政、有效議政,議政機製的要義(yi) 則是憲政,憲政的要義(yi) 是以理性與(yu) 正義(yi) 規範政府亦規範國民。美國某政治領袖曾說:“人類千萬(wan) 年的曆史,最為(wei) 珍貴的不是令人炫目的科技,不是浩瀚的大師們(men) 的經典著作,不是政客們(men) 天花亂(luan) 墜的演講,而是實現了對統治者的馴服,實現了把他們(men) 關(guan) 在籠子裏的夢想。”此不失對人性與(yu) 人類政治有極深刻之洞見。

鄧小平說:“一般講政治體(ti) 製改革都講民主化,但民主化的含義(yi) 不十分清楚。”(240頁)政治體(ti) 製改革或政治製度改良的要義(yi) 不在“文”(形式)而在“質”,重要的不是表麵如西式具體(ti) 的民主形式,而是實現對各級政府、官吏之權力的有效監督和製約,而是各地公正、實在的經濟民生或政治治理,鄧小平晚年對此實有難得的深刻洞見,對“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學說之要義(yi) (即追求社會(hui) 公正)有樸素而到位的把握。鄧小平的見解,不啻為(wei) 幼稚左派見解或幼稚右派見解的一劑良藥。

但如何實現社會(hui) 公正或政治改良,鄧小平說既須坦然麵對而不得拒絕,又須謹慎從(cong) 事而不得盲動,既要從(cong) 快,又要從(cong) 穩,目的是把中國的事辦好,而不是為(wei) 國民利益之上的利益者辦事。筆者以為(wei) ,實現社會(hui) 公正或政治改良,最亟需做的應該首先從(cong) 財政透明與(yu) 公正開始,旁及經濟管理政策的透明與(yu) 公正,如此才能扭轉行政或權政,並在未來邁向法政或憲政。

譬如當前中國的公共設施投資及房產(chan) 地政策,尤須積極朝著公開、公正方向進行大調整,否則公共設施投資中的腐敗行為(wei) 和房產(chan) 地市場的過分掠奪行為(wei) 將持續不已,大眾(zhong) 的財富或利益遭到以合法的方式進行非法的侵蝕或抽離,社會(hui) 後果日益嚴(yan) 重,待積累到無可奈何的爆發期,可能為(wei) 時已晚挽之不及。而受害的,不僅(jin) 是國民,也是執政者,希望中國政治領袖保持足夠清醒。

2200年前的荀子說:“天之生民非為(wei) 君也,天之立君以為(wei) 民也,故古者裂地建國非以貴諸侯而已,列官職差爵祿非以尊大夫而已。”這種思想其實是民主政府論的遙遠先聲,也是闡釋政府、官吏權力來源與(yu) 權力服務方向的精辟法論。中國並不乏追求社會(hui) 公正的學說以及國民期望,但缺乏的是理性、冷靜、永續的民間呼聲與(yu) 政府行動。

(2009年7月16日撰)

(原載2009年07月31日聯合早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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