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尚立】協商民主對中國國家建設的價值

欄目:思想動態
發布時間:2015-05-17 19:01:02
標簽:

  

 

協商民主對中國國家建設的價(jia) 值

作者:林尚立(複旦大學副校長)

來源:《紅旗文稿》2015年第九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三月廿三日丁亥

           耶穌2015年5月11日

  

任何事件放到大曆史中考察,不外有兩(liang) 種命運:要麽(me) 變得很渺小,要麽(me) 變得很偉(wei) 大。我們(men) 所要考察的協商民主的命運應該是後者。

 

比較20世紀與(yu) 21世紀中國民主的發展,人們(men) 會(hui) 發現,如果開啟20世紀中國民主發展的關(guan) 鍵詞是“共和”,那麽(me) 開啟21世紀中國民主發展的關(guan) 鍵詞則是“協商”。

 

不論在中國的語境中,還是在西方的語境中,這兩(liang) 個(ge) 詞之間都有深刻的內(nei) 在關(guan) 聯性。這多少表明20世紀以來的中國政治發展,雖然經曆了一係列重大的起伏與(yu) 轉折,但其所承載的曆史任務和時代使命卻始終沒變,這就是:

 

如何使一個(ge) 古老帝國成功地轉變為(wei) 現代民主國家。這無疑是人類政治文明史上一項前所未有的偉(wei) 大政治工程。它在20世紀創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開辟了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發展道路;而在21世紀,它的創造性突破就是全麵開啟協商民主,為(wei) 人民民主確立了有效實現形式。可以說,協商民主是中國建構現代國家過程中所形成的重要政治創造。

 

 

1 共和民主與(yu) 國家轉型

 

考察古代中國政治與(yu) 考察現代中國政治的視角是完全顛倒的,前者是從(cong) 下往上看,因為(wei) ,古代的中華帝國是從(cong) 家成長起來的,猶如現代的美國是從(cong) 鄉(xiang) 鎮發展起來的一樣;

 

而麵對現代中國政治,我們(men) 的視角則必須是從(cong) 上往下看的,因為(wei) ,現代中國政治不僅(jin) 是因為(wei) 其經濟和社會(hui) 基礎發生革命而形成的,更是因為(wei) 傳(chuan) 統帝國體(ti) 係被現代化衝(chong) 毀之後而逐漸建立起來的。

 

也就是說,中國現代政治首先不是社會(hui) 革命催生的,而是政治革命催生的。這決(jue) 定了中國現代政治的首要任務,不是將中國基層社會(hui) 的政治實踐上升為(wei) 國家政治的製度形態;而是如何給傳(chuan) 統的中國社會(hui) 安上一個(ge) 現代的政治體(ti) 係,使其在帝國體(ti) 係解體(ti) 之後依然能夠維係在大一統的共同體(ti) 之中。於(yu) 是,中國現代政治就從(cong) 政體(ti) 選擇開始。

 

然而,命中注定這種政體(ti) 選擇是極其無奈的選擇:不能不選擇,但又不知選何為(wei) 好。

 

作為(wei) 近代中國變法維新急先鋒的梁啟超為(wei) 中國選擇現代政體(ti) 耗了半輩子心血,不僅(jin) 反思古今中外,而且遍訪歐美;不僅(jin) 殫精竭慮謀劃,而且親(qin) 自上陣變法。到最後,麵對辛亥革命摧毀的帝國體(ti) 係,他無可奈何兩(liang) 手一攤地說道:

 

夫民主共和製之種種不可行也既如彼,虛君共和製之種種不能行也又如此,於(yu) 是乎吾新中國建設之良法殆窮。

 

其實,從(cong) 根本上,這種無奈並非源於(yu) 對現代政體(ti) 認識不深,而是源於(yu) 要用現代政體(ti) 去安頓具有千年獨立政治傳(chuan) 統的帝國的困難。但是,時代的潮流與(yu) 曆史的方向是明晰的,它決(jue) 定了中國現代化發展的唯一政治選擇:民主化。

 

在現代政治邏輯中,對任何國家來說,民主化不僅(jin) 意味著一種政體(ti) 選擇,而且意味著一種國家重構,即建構以人民主權為(wei) 基礎,以保障人民自由、促進人與(yu) 社會(hui) 發展為(wei) 使命的現代國家製度體(ti) 係。

 

梁啟超的無奈很大程度上源於(yu) 它更多的是從(cong) “用”的角度來考慮政體(ti) 的選擇,而沒有觸及中國這個(ge) 國家之體(ti) 。所以,相比較來看,孫中山先生要高明許多,他高明之處就在於(yu) ,不是從(cong) “用”入手,而是從(cong) “體(ti) ”著力,考慮建設一個(ge) 全新的現代中國,把中國的民主化發展引上了可取的方向:共和民主。

 

在現代政治文明中,民主不外兩(liang) 大取向:

 

一是天賦人權,人自由平等,是國家的主人;

 

二是天下為(wei) 公,國家屬於(yu) 人民,人民管理國家。

 

前者強調自由的神聖性,後者強調權力的人民性(公共性)。孫中山先生就是由此來定位中國民主的共和取向的。

 

孫中山先生認為(wei) ,從(cong) 傳(chuan) 統帝國體(ti) 製邁向現代國家,中國隻能選擇民主,但中國的國情與(yu) 民情決(jue) 定了中國的民主,一方麵不能獨立於(yu) 中國的民族問題與(yu) 民生問題,應該三者統一,追求“三民主義(yi) ”;另一方麵就民主來說,雖然我們(men) 要希望國家長治久安,人民安樂(le) ,順乎世界的潮流,非用民權不可,但中國人所追求的民權,不應該是英美那種自由主義(yi) ,因為(wei) ,對處於(yu) 一盤散沙的中國社會(hui) 來說,這種自由不但無益,反而有害;為(wei) 了克服中國社會(hui) 一盤散沙狀態,中國的民權就要打破各人的自由,結成很堅固的團體(ti) ,這樣就能抵抗外國的壓迫,爭(zheng) 得全體(ti) 人民的自由。在孫中山看來,這個(ge) 大團體(ti) ,一方麵是中華民族的大團體(ti) ,另一方麵是全體(ti) 中國人凝聚而成的人民的大團體(ti) 。

 

為(wei) 此,孫中山先生提出了著名的“權能分開”的理論,強調人民集人民權力與(yu) 意誌而形成政權,負責管理眾(zhong) 人之事的政府掌握治權,治權交給有能力的職業(ye) 管理者,其運行受到人民監督。孫中山先生的政治設計,既體(ti) 現了西方的共和主義(yi) 的政治思想,同時也體(ti) 現了中國傳(chuan) 統的“天下為(wei) 公”的政治理念,其背後的核心精神就是:團結共存,合作共治,共享自由。

 

可以說,孫中山先生所開辟的民主共和的思想和精神,貫穿現代中國民主政治的基本實踐,成為(wei) 中國孕育協商民主的理論與(yu) 政治淵源。

 

2 統一戰線與(yu) 協商建國

 

孫中山先生有心構想中國的民主共和,但卻無力使其化為(wei) 現實。

 

這個(ge) 曆史使命最終落在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身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既忠實地繼承了孫中山民主共和主張,但同時又超越了其思想和主張,將民主共和從(cong) 資本主義(yi) 範疇全麵引向了社會(hui) 主義(yi) 範疇。

 

新中國成立前夕,毛澤東(dong) 清晰表明了這其中的關(guan) 係:“一九二四年,孫中山親(qin) 自領導的有共產(chan) 黨(dang) 人參加的國民黨(dang) 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hui) ,通過了一個(ge) 著名的宣言。這個(ge) 宣言上說:‘近世各國所謂民權製度,往往為(wei) 資產(chan) 階級所專(zhuan) 有,適成為(wei) 壓迫平民之工具。若國民黨(dang) 之民權主義(yi) ,則為(wei) 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人所得而私也。’除了誰領導誰這一個(ge) 問題以外,當作一般的政治綱領來說,這裏所說的民權主義(yi) ,是和我們(men) 所說的人民民主主義(yi) 或新民主主義(yi) 相符合的。隻許為(wei) 一般平民所共有、不許為(wei) 資產(chan) 階級所私有的國家製度,如果加上工人階級的領導,就是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國家製度了。”(《毛澤東(dong) 選集》第4卷第1477—1478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其中,工人階級領導,即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起了決(jue) 定性作用。但必須指出的是:這個(ge) 領導解決(jue) 的不僅(jin) 僅(jin) 是中國所要確立的民主共和的政治性質和曆史形態問題,更為(wei) 重要的是解決(jue) 了中國這樣大型的傳(chuan) 統國家實現現代轉型所需要的主導力量問題。

 

眾(zhong) 所周知,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是以小農(nong) 經濟為(wei) 基礎的官僚統治社會(hui) ,自耕農(nong) 、官僚以及產(chan) 生官僚的士人群體(ti) 是社會(hui) 的主導力量。這三個(ge) 力量與(yu) 傳(chuan) 統的帝國體(ti) 係相伴而生:帝國體(ti) 係孕育了這三大力量,而這三大力量支撐著帝國體(ti) 係。這決(jue) 定了一旦帝國體(ti) 係在現代化衝(chong) 擊下崩解,這三大力量必然隨之土崩瓦解。所以,辛亥革命在推翻千年帝製的同時,也摧毀了支撐中國社會(hui) 的基本力量。要在一片廢墟上建構現代國家,就必須找到相應的主體(ti) ,否則,一切都是空想。

 

正是這種現實的無奈,迫使孫中山先生在辛亥革命之後不得不將其剛剛接生的民主共和國托付給袁世凱的新軍(jun) 勢力。袁世凱很快就背叛了民主共和,逆曆史潮流而動,結果,不但沒有保住民主共和,而且使國家陷入軍(jun) 閥割據與(yu) 混戰之中。痛定思痛之後,孫中山先生借鑒俄國革命的成功實踐,主張應該通過人為(wei) 的努力建立一個(ge) 能夠建構和支撐民主共和的政治力量,為(wei) 此,他改組國民黨(dang) ,同時建立為(wei) 黨(dang) 的主義(yi) 而奮鬥的革命軍(jun) ,從(cong) 而開啟了黨(dang) 建國家的中國現代國家建設曆程。

 

新生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一開始就參與(yu) 了孫中山先生的這個(ge) 政治實踐,並促成了北伐的成功。盡管後來蔣介石領導的國民黨(dang) 將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排除出這個(ge) 政治實踐,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自己開辟的建設新社會(hui) 、新國家的政治實踐中,大大強化了黨(dang) 的領導在其中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這種強化體(ti) 現為(wei) 兩(liang) 個(ge) 方麵:

 

一是強化黨(dang) 的領導的先進性,即強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應該是作為(wei) 先進生產(chan) 力的工人階級的代表,既代表著現在,也代表著未來;二是強化黨(dang) 的領導的代表性與(yu) 核心性,即強調黨(dang) 應該成為(wei) 全體(ti) 勞動者以及全民族根本利益的代表者和核心力量,發揮其領導核心作用。

 

為(wei) 此,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認為(wei) ,黨(dang) 的領導要成為(wei) 中國革命克敵製勝的法寶,就必須有另一個(ge) 法寶與(yu) 其配合,這就是統一戰線。

 

統一戰線的最直接出發點,就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壯大自己,削弱敵人。但是,一旦它從(cong) 一種策略手段上升為(wei) 一種戰略原則,它所具有的能量和效應就大大超出了其基本使命,而成為(wei) 具有決(jue) 定全局和長遠的政治法寶。這其中的神奇力量在於(yu) 兩(liang) 個(ge) 方麵:其一它具有無限的延展性,即可以不斷地延展出去;其二它具有巨大的核心性,即統戰聚合的力量越多,統戰主體(ti) 在政治空間的位置越是移向中心,不僅(jin) 成為(wei) 凝聚力量的核心,而且成為(wei) 決(jue) 定政治全局的核心。

 

正因為(wei) 如此,毛澤東(dong) 將統一戰線看作是蘊含“天下國家道理”的政治法寶,誰擁有了這個(ge) 法寶,誰就擁有天下。所以,在完成兩(liang) 萬(wan) 五千裏長征之後,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明確將統一戰線視為(wei) 把握和處理中國問題的“天下國家道理”,使此後的中國革命和建設實踐無不尊重和實踐這“天下國家道理”。

 

首先,統一戰線奠定了建國目標:人民共和國。

 

“人民共和國”這個(ge) 建國目標是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剛剛完成兩(liang) 萬(wan) 五千裏長征後提出的,而此時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正處於(yu) 剛剛擺脫國民黨(dang) 軍(jun) 隊的圍追阻截,力量十分薄弱的時候。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之所以能夠在這個(ge) 時候提出決(jue) 定中國未來國家發展方向的“人民共和國”,最根本的原因在於(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將自身的革命理想與(yu) 挽救民族危亡緊密聯係起來,從(cong) 而在原有工農(nong) 聯盟基礎上,提出了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政治主張。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認為(wei) ,基於(yu) 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我們(men) 的政府不但是代表工農(nong) 的,而且是代表民族的。所以,我們(men) 要建立的是“人民共和國”,從(cong) 而能夠將全中國人民團結起來,共同抗日,爭(zheng) 取民族的獨立與(yu) 解放。

 

其次,統一戰線奠定了國體(ti) 形態:各階級聯合專(zhuan) 政,即人民民主專(zhuan) 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成功之處就在於(yu) 始終從(cong) 中國的國情出發把握中國革命的邏輯與(yu) 進程,並積極地將其與(yu) 世界革命有機結合,在這其中,統一戰線始終扮演了極為(wei) 重要的角色。對於(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來說,統一戰線既是創造革命力量的戰略法寶,同時也是從(cong) 中國國情出發把握革命邏輯與(yu) 進程的戰略依據。由此,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不僅(jin) 提出了建立“人民共和國”的政治主張,而且形成了新民主主義(yi) 政治應該是建立“各革命階級聯合專(zhuan) 政”的政治主張。

 

在毛澤東(dong) 看來,中國之所以要建構這樣的國體(ti) ,是因為(wei) 中國的社會(hui) 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hui) ,沒有一個(ge) 階級能夠單獨主導國家的獨立解放與(yu) 現代發展,而這樣的國體(ti) 之所以能夠確立,是因為(we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握有統一戰線這個(ge) 法寶,能夠將各革命階級聯合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周圍。為(wei) 了將“各階級聯合專(zhuan) 政”與(yu) “人民共和國”協調一致,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提出了“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政權建設主張。

 

最後,統一戰線奠定了憲法基礎:共同綱領。

 

不論從(cong) “人民共和國”的建國目標出發,還是從(cong) “各階級聯合專(zhuan) 政”的國體(ti) 形態出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認為(wei) 革命所要建立的國家,不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一黨(dang) 建立的國家,而應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聯合各革命力量建立的國家,因而,新社會(hui) 與(yu) 新國家一定是建立在各方力量共識的基礎之上,以體(ti) 現國家的人民性。

 

由此出發,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始終堅持在建國問題上,必須有一個(ge) 具有廣泛共識的“共同綱領”。1945年4月,毛澤東(dong) 在中共七大上作的政治報告就明確指出:“為(wei) 著動員和統一中國人民一切抗日力量,徹底消滅日本侵略者,並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統一和富強的新中國,中國人民,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和一切抗日的民主黨(dang) 派,迫切地需要一個(ge) 互相同意的共同綱領。”在1949年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第一屆全體(ti) 會(hui) 議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與(yu) 各黨(dang) 派、各團體(ti) 以及各界代表人士共同協商形成了《共同綱領》,並將其作為(wei) 臨(lin) 時憲法,從(cong) 而保障了新中國的成立和新政權的運行。1954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就是在《共同綱領》基礎上,通過總結新政權所創造的政治、經濟、社會(hui) 與(yu) 文化的新發展而形成的。所以,從(cong) 一定意義(yi) 上講,作為(wei) 中國有史以來的第一部人民大憲章,《共同綱領》為(wei)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合理性與(yu) 合法性奠定了關(guan) 鍵性的基礎。

 

統一戰線的主體(ti) 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通過其所要團結和聯合的對象是中國各黨(dang) 派、各民族、各團體(ti) 、各階層、各代表人士。所以,不論作為(wei) 策略手段,還是作為(wei) 戰略原則,統一戰線的實際運行一定是既在黨(dang) 的領導層麵,同時又在國家建構層麵,具有鮮明的雙重性:既是黨(dang) 的政治法寶與(yu) 工作機製,同時也是國家創造其內(nei) 在團結與(yu) 整合的政治法寶與(yu) 工作機製。正是這種雙重性使得統一戰線在建設國家的實踐中生成出協商民主的政治平台,因為(wei) ,協商是統一戰線的內(nei) 在機製。

 

3 政治協商與(yu) 共產(chan) 黨(dang) 執政

 

統一戰線的基本原則就是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建立廣泛的政治聯盟,從(cong) 而凝聚起能夠贏得目標實現的積極力量,其主要運行於(yu) 政治舞台,以相互承認為(wei) 前提,以民主為(wei) 原則,以合作為(wei) 主要形式。所以,統一戰線中的團結和聯合,不是基於(yu) 權力威勢,而是基於(yu) 共同的認同、相互的尊重和利益的互惠,因而,協商就自然成為(wei) 其內(nei) 在機製。

 

作為(wei) 一種戰略理念,統一戰線可以體(ti) 現為(wei) 黨(dang) 的政治路線與(yu) 基本方針,但作為(wei) 一種領導或執政的政治形式,統一戰線就必須體(ti) 現為(wei)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與(yu) 各黨(dang) 派、各社會(hui) 力量在政治上聯合與(yu) 團結,既可以體(ti) 現為(wei) 組織上的聯係與(yu) 合作,也可以體(ti) 現為(wei) 政治上的聯合運行權力與(yu) 共同治理。這兩(liang) 方麵是相輔相成的。由於(yu)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是領導人民掌握國家政權、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力量,所以,統一戰線所創造的聯合與(yu) 團結,必須在國家政權層麵上有相應的體(ti) 現,否則,所有的聯合與(yu) 團結都沒有紮實的政治基礎。這就要求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必須為(wei) 統一戰線創造相應的政治組織形式。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為(wei) 統一戰線創造的第一個(ge) 政治組織形式,就是著名的“三三製”。“三三製”創設於(yu) 陝甘寧邊區,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革命根據地進行人民共和國建設實踐的產(chan) 物,其具體(ti) 組織形式是:無論行政機關(guan) 或民意機關(guan) ,共產(chan) 黨(dang) 員隻占三分之一或少於(yu) 三分之一,進步勢力占三分之一,中間勢力占三分之一。在民意機關(guan) 中,還可吸收少數右派分子參加。在這其中,相互征求意見和充分的討論協商是民主運行的基本途徑與(yu) 形式。盡管“三三製”的實踐是初步的,也是局部的,但它對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推動的民主共和國的政治製度建設與(yu) 民主政治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鄧小平當年就評價(jia) 道:它不僅(jin) 是今天敵後抗戰的最好政權形式,而且是將來新民主主義(yi) 共和國所應該采取的政權形式。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為(wei) 統一戰線創造的第二個(ge) 政治組織形式就是多黨(dang) 合作,建立聯合政府的主張。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在反對國民黨(dang) 一黨(dang) 專(zhuan) 政過程中,主張結束一黨(dang) 專(zhuan) 政的最好政治形式,就是以各黨(dang) 派的協議合作或共同選舉(ju) 為(wei) 基礎建立聯合政府。毛澤東(dong) 指出:“不管國民黨(dang) 人或任何其他黨(dang) 派、集團和個(ge) 人如何設想,願意或不願意,自覺或不自覺,中國隻能走這條路。這是一個(ge) 曆史法則,是一個(ge) 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趨勢,任何力量,都是扭轉不過來的。”(《毛澤東(dong) 選集》第3卷第1069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新中國的國家政權就是在多黨(dang) 合作的基礎上形成的“聯合政府”,正是在這樣的“聯合政府”下,多黨(dang) 合作成為(wei) 新中國政治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wei) 政府組成必須尊重和執行的基本政治原則。

 

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為(wei) 統一戰線創造的第三種政治組織形式就是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發布“五一口號”,再次呼籲各民主黨(dang) 派、各人民團體(ti) 、各社會(hui) 賢達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hui) 議,討論並實行召集人民代表大會(hui) ,成立民主聯合政府。一年之後,新政治協商會(hui) 議終於(yu) 走上曆史的前台,擔負建立新政權、新國家的曆史使命。實際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第一屆全體(ti) 會(hui) 議在決(jue) 定新國家、新政權的同時,也決(jue) 定了自身未來的命運,因為(wei) ,也就是在這屆政協會(hui) 議上,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明確了人民政協和民主黨(dang) 派將在中國長期存在。所以,新中國建立之後,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不但沒有廢止,相反,還與(yu) 多黨(dang) 合作一起共同孕育了中國特色的政黨(dang) 製度,即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與(yu) 政治協商製度。

 

從(cong) “三三製”到政治協商會(hui) 議,前後是一脈相承的。對此,周恩來闡述得十分明確,中國的事情,一定要經過各黨(dang) 派協商,這就是實行了毛澤東(dong) 同誌的“三三製”思想。“三三製”有兩(liang) 個(ge) 特點。第一個(ge) 特點就是共產(chan) 黨(dang) 不一定要在數量上占多數,而爭(zheng) 取其他民主人士與(yu) 我們(men) 合作。任何一個(ge) 大黨(dang) 不應以絕對多數去壓倒人家,而要容納各方,以自己的主張取得勝利;第二個(ge) 特點就是要各方協商,一致協議,取得共同綱領,以作為(wei) 施政方針。在毛澤東(dong) 的思想邏輯中,“三三製”思想的理論與(yu) 實踐的源頭,都來自統一戰線的思想與(yu) 建立人民共和國的主張。

 

由此可見,共和民主是中國協商民主成長的土壤,而播種和澆灌協商民主的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可以說,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偉(wei) 大政治創造,內(nei) 生於(yu) 中國民主的實踐,並呈現出自己獨特的誕生方式:以政黨(dang) 為(wei) 主角,直接在政權組織與(yu) 運行層麵展開,並逐漸擴展到政治與(yu) 社會(hui) 生活諸方麵。

 

4 人民民主與(yu) 國家發展

 

“協商建國”已公認為(wei) 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的形式。這種誕生形式,不僅(jin) 在形式上,而且在內(nei) 容上都賦予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以極大曆史合理性與(yu) 現實合法性。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人民革命和建國的曆程充分表明,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基於(yu) 統一戰線所創造的協商民主首先壯大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提升了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政治地位,進而孕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協商民主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yu) 生俱來的。但是,協商民主在創造了建國偉(wei) 業(ye) 之後的相當長時間裏,不但沒有得到有效的發展,反而逐漸式微。到了改革開放前夕,統一戰線、多黨(dang) 合作和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幾乎都陷入了危機和停頓的狀態,與(yu) 此相應,協商民主也名存實亡。

 

“文革”的深刻教訓使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沒有民主,也就沒有社會(hui) 主義(yi) 。而中國國情決(jue) 定了中國發展民主,既不能搞資產(chan) 階級的民主,也不能教條化地搞蘇聯式的民主,還是應該從(cong) 中國國情出發,探索中國式的民主道路。所以,改革開放伊始,隨著政治上撥亂(luan) 反正,中國重新走入了人民民主專(zhuan) 政的時代。

 

概念的背後就是理論,理論的背後就是相應的實踐。隨著中國政治核心概念的回複,核心概念所代表的政治實踐也相應地得到恢複和發展,其中最典型的就是,人民政治協商會(hui) 議製度與(yu) 人民代表大會(hui) 製度一樣開始恢複正常運轉。如果說最初的恢複僅(jin) 僅(jin) 是為(wei) 了終結“文革”,使國家運行回到正常的軌道;那麽(me) 恢複之後的發展,則是改革開放對政治資源的極大需求而形成的。

 

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以分權為(wei) 邏輯起點,以全麵激活個(ge) 人、社會(hui) 以及地方政府的積極性為(wei) 動力的。所以,改革開放迅速引發了原有的一元化權力結構的分化,各種新的組織與(yu) 社會(hui) 力量開始萌芽,加之對外開放所帶來的各種新觀念、新體(ti) 製以及新的發展要素,整個(ge) 國家與(yu) 社會(hui) 的組織形態、活動形態、利益形態以及觀念形態很快呈現出色彩繽紛的局麵。這種局麵在對民主提出新要求的同時,也對法製提出了新期待,於(yu) 是,民主法製建設就成為(wei) 政治體(ti) 製改革的核心內(nei) 容。

 

改革開放初期的政治體(ti) 製改革,除了要將被“文革”扭曲的政治體(ti) 係恢複正常之外,還要開發既有的政治體(ti) 係資源,以滿足改革所動員起來的社會(hui) 政治參與(yu) 的熱情與(yu) 願望。在這個(ge) 時候,多黨(dang) 合作以及政治協商所具有的獨特功能與(yu) 優(you) 勢再次引起重視。1989年1月,鄧小平對民主黨(dang) 派成員關(guan) 於(yu) 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問題所提建議作出一個(ge) 批示:可組織一個(ge) 專(zhuan) 門小組(成員要有民主黨(dang) 派的),專(zhuan) 門擬定民主黨(dang) 派成員參政和履行監督職責的方案,並在一年內(nei) 完成,明年開始實行。這個(ge) 批示不僅(jin) 促成了當年底出台《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而且將“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下的多黨(dang) 合作與(yu) 政治協商製度”中的“領導下”改為(wei) “領導”,去掉一個(ge) “下”字,搭出了一個(ge) 平等協商的政治舞台。由此,協商民主重新回到中國政治舞台。

 

在中國的政治發展中,20世紀90年代無疑是劃時代的。因為(wei) ,中國的經濟與(yu) 社會(hui) ,第一次製度性擺脫傳(chuan) 統的自然經濟以及革命後的計劃經濟,全麵走向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確立,不僅(jin) 改變了中國經濟的運行與(yu) 組織方式,使中國的經濟製度趨於(yu) 完善,而且改變了中國人的社會(hui) 存在方式,即從(cong) 以“共同體(ti) 人”方式存在的單位人轉變為(wei) 以“獨立個(ge) 體(ti) 人”方式存在的社會(hui) 人。人的現實存在及其所形成的生產(chan) 方式和交往方式的變化,必然要求政治的組織與(yu) 運行方式發生根本性變化。

 

這種理論邏輯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實踐三年之後,就開始在政治建設中顯示出來,這就是1997年黨(dang) 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國家”的國家建設新目標、新任務。與(yu) 此同時,中國的政治體(ti) 製改革的大邏輯,也就從(cong) 改革舊體(ti) 製轉向建設新體(ti) 製。2002年黨(dang) 的十六大提出“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政治文明”任務,將政治體(ti) 製改革納入政治建設的範疇。於(yu) 是,人們(men) 開始從(cong) 建構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相適應的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角度,整體(ti) 把握協商民主建設和發展。這種政治意識的產(chan) 生,直接促成了協商民主成為(wei) 21世紀初葉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核心主題。

 

當然,僅(jin) 僅(jin) 有這種政治意識是不夠的,協商民主之所以能夠躍升為(wei) 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核心主題,還與(yu) 另外四個(ge) 因素有關(guan) :

 

其一是現實的經濟與(yu) 社會(hui) 的多元化、多樣化發展對協商民主產(chan) 生的更為(wei) 全麵和迫切的要求,黨(dang) 和國家需要更多的協商平台才能有效地容納參與(yu) 、協調利益。

 

其二是21世紀初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提出的執政能力建設、科學發展以及社會(hui) 建設,都要求全麵提高黨(dang) 的領導水平與(yu) 科學決(jue) 策的能力,為(wei) 此,將協商引入決(jue) 策也就成為(wei) 黨(dang) 和國家提高執政和治理能力的內(nei) 在要求。

 

其三是地方與(yu) 基層政府在解決(jue) 民生問題、提高政府服務能力與(yu) 水平過程中,探索了各種協商民主的運行方式,如議事會(hui) 、懇談會(hui) 等等。實踐證明,這些協商民主的體(ti) 製與(yu) 機製,既有利於(yu) 執政和治理,也有利於(yu) 百姓的民生改善;既有利於(yu) 實踐人民民主,也有利於(yu) 改進黨(dang) 的領導,具有多元的政治、經濟與(yu) 社會(hui) 效應。

 

其四是在20世紀八九十年代,西方社會(hui) 民眾(zhong) 為(wei) 解決(jue) 代議民主不足而開始的協商民主探索的理論和實踐成果,在這個(ge) 時期開始引介進中國,使中國能夠在世界民主發展的潮流中,認識和把握中國自己實踐的協商民主本質、價(jia) 值與(yu) 意義(yi) 。這四大方麵的因素,共同促成了協商民主在21世紀中國全麵興(xing) 起的必然。

 

中國的協商民主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自我創造,現實要求與(yu) 時代趨勢為(wei) 協商民主在中國的全麵發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條件,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順勢而為(wei) ,積極推動。

 

首先,明確政治協商在中國民主政治中的地位與(yu) 作用。 2005年發布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建設的意見》明確指出: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領導的多黨(dang) 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行科學民主決(jue) 策的重要環節,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途徑。把政治協商納入決(jue) 策程序,就重大問題在決(jue) 策前和決(jue) 策執行中進行協商,是政治協商的重要原則。

 

其次,將協商與(yu) 選舉(ju) 並列為(wei) 中國民主的兩(liang) 種重要形式,從(cong) 而使得協商成為(wei) 中國民主建設的戰略途徑和運行平台。2006年,《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明確指出:人民通過選舉(ju) 、投票行使權利和人民內(nei) 部各方麵在重大決(jue) 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的兩(liang) 種重要形式。

 

基於(yu) 這樣的定位,中國長期進行的政治協商、社會(hui) 協商等等民主實踐終於(yu) 被提煉為(wei) “協商民主”這個(ge) 總體(ti) 表述,明確為(wei) 中國民主的重要形式。黨(dang) 的十八大報告給予了明確定位:“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是我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將協商民主在黨(dang) 、國家與(yu) 社會(hui) 生活的各方麵全麵展開,使其成為(wei) 人民民主運行和實踐的最廣泛、也是最基本的政治形式。《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指出: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ti) 係,拓寬國家政權機關(guan) 、政協組織、黨(dang) 派團體(ti) 、基層組織、社會(hui) 組織的協商渠道。深入開展立法協商、行政協商、民主協商、參政協商、社會(hui) 協商。

 

2015年初,中共中央發布《關(guan) 於(yu) 加強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明確“社會(hui) 主義(yi) 協商民主是中國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you) 勢”,使協商民主建設有了綱領性文件。在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推動下,協商民主在中國將進入一個(ge) 體(ti) 係化、製度化的全麵發展時期。協商民主必然由此全麵融入中國的黨(dang) 和國家的製度體(ti) 係,以及政府與(yu) 社會(hui) 生活的方方麵麵,真正成為(wei) 人民民主實踐的基本體(ti) 現。

 

5 結語

 

協商民主在中國的發展,得益於(yu) 中國民主化過程中的自覺選擇和不斷探索實踐。中國的民主實踐之所以要創造和推動協商民主,與(yu) 中國國家轉型、中國的民族、民主革命以及以人民民主為(wei) 形態的中國民主建設實踐密切相關(guan) 。協商民主內(nei) 生於(yu) 中國的新民主主義(yi) 革命,成長於(yu) 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民主政治的探索,不僅(jin) 為(wei) 中國革命勝利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立下了汗馬功勞,而且為(wei) 超大規模國家的平穩轉型、有序發展以及有效治理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中國協商民主所具有的合理性與(yu) 合法性,無須用西方協商民主來注釋,中國的革命與(yu) 建設的實踐足以提供最有力的注釋。這不是要排斥對西方協商民主的學習(xi) 和借鑒,而是為(wei) 了強調中國的協商民主要得到真正的發展,必須紮根於(yu) 中國的曆史與(yu) 現實、製度與(yu) 組織、文化與(yu) 價(jia) 值,隻有這樣,協商民主才能在中國得到健康的發展。

 

責任編輯:葛燦燦

 


微信公眾號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