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梁治平作者簡介:梁治平,男,西元1959年生於(yu) 湖北孝感,1982年畢業(ye) 於(yu) 西南政法學院法律係。現為(wei) 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上海法律與(yu) 經濟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兼職教授。著有《尋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諧:中國傳(chuan) 統法律文化研究》《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釋》《清代習(xi) 慣法》《禮教與(yu) 法律:法律移植時代的文化衝(chong) 突》《為(wei) 政:古代中國的致治理念》《觀與(yu) 思——我的學術旨趣與(yu) 經曆》《論法治與(yu) 德治——對中國法律現代化運動的內(nei) 在觀察》等。 |
“家國”的譜係:政治的倫(lun) 理性
作者:梁治平
來源:文匯報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二月廿九日癸亥
耶穌2015年4月17日
圖片說明:殷墟出土的商王重器鹿王鼎 圖片選自“中研院”史語所曆史文物陳列館展品目錄
圖片說明:商鞅變法趙宏本繪
何以齊家與(yu) 治國同其性質,家齊而後國治?原因仍在政治的倫(lun) 理性。所謂“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yu) 國”。蓋因“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zhong) 也”。是故,“一家仁,一國興(xing) 仁;一家讓,一國興(xing) 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luan) ”。“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cong) 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cong) 之”,即其著例。
“家國”一詞見諸史乘,大約始自漢代。據《史記·周本紀》,武王舉(ju) 兵伐紂,誓師於(yu) 牧野,譴責商王紂失德,其誓辭中就有“昬棄其家國”一語。有意思的是,司馬遷轉述的武王誓詞所由出的《尚書(shu) ·牧誓》,有“昏棄”之語,而無“家國”之辭。事實上,“家國”一詞,屢見不鮮。尤其晉以後,君臣朝堂論政,學士釋經著史,文人抒情詠懷,或雲(yun) “家國”,或以“家與(yu) 國”並舉(ju) ,或連言“家國天下”,蔚為(wei) 風氣。據此推想,說“家國”一詞係漢人所發明,而流行於(yu) 後世者,大體(ti) 不差。雖然,若立足於(yu) 思想觀念,而非專(zhuan) 注於(yu) 特定字詞,則“家國”之說實非史遷自撰,而是淵源有自。伊尹訓太甲,有謂“立愛惟親(qin) ,立敬惟長,始於(yu) 家邦,終於(yu) 四海”(《尚書(shu) ·伊訓》);諸侯頌平王,則雲(yun) “君子萬(wan) 年,保其家邦”(《詩·小雅·瞻彼洛矣》)。《大雅·思齊》詩中還有歌頌文王的名句:“刑於(yu) 寡妻,至於(yu) 兄弟,以禦於(yu) 家邦。”古漢語中,邦、國互訓,“家邦”即“家國”,且“家”、“國”互通其義(yi) ,“家國”即“國家”,後者則屢現於(yu) 《尚書(shu) 》《周禮》諸經,亦可證“家國”詞雖新而義(yi) 甚古,“家國”之觀念,其來有自。
“國家”一詞,最為(wei) 現代人所熟悉。然而,今人習(xi) 焉不察的“國家”二字,與(yu) 古人所謂“國家”,字同而義(yi) 異。其最著者,是今之“國”、“家”分係不同範疇:國乃政治共同體(ti) ,家則為(wei) 血緣團體(ti) ,二者不同,且兩(liang) 不相涉。故現代所謂“國家”,輒與(yu) “民族”、“主權”、“國民”、“社會(hui) ”諸概念相關(guan) 聯。仍稱“國家”,無非語言之約定俗成,不複有“家”之義(yi) ,因此也不可能轉稱“家國”、“家邦”。這意味著,古人以“家國”或“國家”所指稱的古代國家,有其特殊形態,而諸如“家國”這樣的觀念,適足表明古代中國人特有的國家觀念和國家意識。
“家”與(yu) “國”
考諸字源,“家”、“國”二字各有其淵源,其基本義(yi) 不相同。“家”的本義(yi) 為(wei) 居所。《說文·宀部》:“家,居也。”指眾(zhong) 人居住之所,而引申為(wei) 共居或有親(qin) 緣關(guan) 係之人,謂家室、家人、家族等。“國”之字麵義(yi) 與(yu) 家無關(guan) 。《說文·囗部》:“國,邦也。從(cong) 囗從(cong) 或。”金文中,“或”多用作地域、疆域之域,今人則據甲骨文“戓”解為(wei) 執戈守護疆土、保衛人口。這兩(liang) 層意思不同,但都與(yu) 早期國家有關(guan) ,而“國”作為(wei) 古代國家的通稱,殆無疑義(yi) 。不過,“國”字的出現和流行較晚。《論語》論及國家,“邦”字47見,“國”字10見。古文,邦亦言封,邦、封同用。“邦”之訓“國”,應該與(yu) 封建製度有直接關(guan) 係。而“家”與(yu) “國”,也在封建關(guan) 係中建立起一種聯係。周代製度,諸侯稱國,大夫稱家,“國”、“家”在同一係列,二者名位高下不同、權力大小有差,其為(wei) 封建單位則一。東(dong) 周以後,大夫幹政,強勢卿大夫不但把持國政,甚且瓜分公室,兼並國家,“家”變為(wei) “國”。故家、國連言,謂“家國”,“國家”,既可指封建政治體(ti) (專(zhuan) 指),亦指古代國家(泛指)。
然則,大夫稱“家”,所由何來?若大夫之“家”,同時具有政治性(“國”),則諸侯之“國”,是否亦具親(qin) 族性(“家”)?《說文》段注:“《釋宮》:‘牖戶之間謂之扆,其內(nei) 謂之家。’引申之,天子、諸侯曰國,大夫曰家。”(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據此,大夫乃天子、諸侯之“內(nei) ”,故曰“家”。然而,如果把家理解為(wei) 一種血緣群體(ti) ,則天子、諸侯之“國”,未嚐不具有“家”的含義(yi) ,甚至天子、諸侯、大夫、士,亦可被視為(wei) 一家。古語,王室、王朝亦稱“王家”,諸侯之家(族)、國則名“公家”、“公室”。易言之,古之“家”、“國”一也,故泛稱“家國”、“國家”。這裏,現代國家觀上被截然分隔開(至少在規範意義(yi) 上)的兩(liang) 個(ge) 要素:政治性與(yu) 親(qin) 族性,以自然的方式融合在一起,構成一種特定的國家形態。“家國”之說,就是這種特定國家形態的觀念表達。
親(qin) 族群的政治性,或政治集團的親(qin) 族性,固非中國古代社會(hui) 所專(zhuan) 有的特征,卻是最能表明中國古代國家性質的一項特征。一般認為(wei) ,古代國家的形成,乃由於(yu) 生產(chan) 技術的進步所促成,而產(chan) 生血緣關(guan) 係讓位於(yu) 地緣關(guan) 係之結果。然而,中國古史學者卻發現,中國早期國家的出現,與(yu) 其說肇始於(yu) 生產(chan) 技術的革命,不如說因“社會(hui) 組織領域之內(nei) 的革命”有以致成。此“社會(hui) 組織”方麵的“革命”,簡單說就是:部落轉變為(wei) 氏族(進而宗族),氏族擴展其組織,變化其聯結,完善其製度,而成為(wei) 一個(ge) 政治上能夠有效控製和治理廣闊地域和人民的家國共同體(ti) 。從(cong) 曆史上看,此一過程相當漫長,從(cong) 傳(chuan) 說中的夏,到有文字可以稽考的商、周,古代國家逐步發展出一套複雜精微的觀念、組織和製度係統,其核心即在宗族的團結方式,以及與(yu) 此密切配合的政權形式。近人王國維認為(wei) ,“中國政治與(yu) 文化之變革,莫劇於(yu) 殷、周之際”。蓋因周人確立了“立子立嫡”之製,“由是而生宗法及喪(sang) 服之製,並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製,君天子臣諸侯之製”。此類創製,加以祭法上的“廟數之製”,婚姻上的“同姓不婚之製”,“皆周之所以綱紀天下”者(王國維:《殷周製度論》)。之所以如此,乃因立子之製,而君位定;有封建子弟之製,而異姓之勢弱,天子之位尊;有嫡庶之製,於(yu) 是有宗法、有服術,而自國以至天下合為(wei) 一家;有卿、大夫不世之製,則賢才得以進;有同姓不婚之製,而男女之別嚴(yan) 。且異姓之國,非宗法之所能統者,以婚媾甥舅之誼通之。於(yu) 是天下之國,大都王之兄弟甥舅;而諸國之間,亦皆有兄弟甥舅之親(qin) ;周人一統之策實存於(yu) 是。(同前)王氏描述的這種宗法與(yu) 封建的結合,輔之以異姓聯姻之法,為(wei) 周代國家提供了基本的製度架構,而成就了有周一代的輝煌業(ye) 績。此點為(wei) 史家所共認,亦不乏考古學和文獻學上的證據。不過,據晚近人類學家的看法,王氏所強調的周代製度特征,尤其是昭穆、宗法與(yu) 封建三項,若著眼於(yu) 中國早期國家(“三代”)的共同性,實為(wei) 中國古代社會(hui) 的三個(ge) 關(guan) 鍵製度,在中國青銅時代大部分時期居於(yu) 中心位置。在一項關(guan) 於(yu) 中國考古學上的聚落形態——城邑的研究中,張光直指出:
中國古代的父係氏族實際上是由許多由係譜上說真正有血緣關(guan) 係的宗族組成的;這些宗族經過一定的世代後分枝成為(wei) 大宗與(yu) 小宗,各據它們(men) 距宗族遠祖的係譜上的距離而具有大大小小的政治與(yu) 經濟上的權力。當宗族分枝之際,族長率領族人去建立新的有土牆的城邑,而這個(ge) 城邑與(yu) 一定的土地和生產(chan) 資源相結合。從(cong) 規範上說,各級宗族之間的分層關(guan) 係與(yu) 各個(ge) 宗邑的分層關(guan) 係應該是一致的。(張光直《中國青銅時代》,頁110)
此種親(qin) 族群的政治性,或曰政治集團的親(qin) 族性,或者如張氏認為(wei) 的那樣,始於(yu) 新石器時期,而承續、發展於(yu) 三代,為(wei) 中國早期國家的一般特征。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在繼起於(yu) 殷商的周代,此種國家形態發展到一種完備的程度,堪為(wei) 經典,其表現於(yu) 製度曰“禮”,表現於(yu) 觀念曰“德”。
禮的起源極為(wei) 古老,舉(ju) 凡初民習(xi) 俗、社會(hui) 規範、國家製度,均可以禮言之。周禮承自殷禮,殷禮傳(chuan) 自夏禮,三代之禮一脈相承,代有損益。上引王國維所言,即周禮之犖犖大者,傳(chuan) 為(wei) 周公製作。“德”之觀念,出現於(yu) 殷、周之際,而為(wei) 周人大力發揚,進而發展為(wei) 中國曆史上最重要之思想,影響至為(wei) 深遠。有學者認為(wei) ,周初,周公曾以德說禮,對禮有所改造。周代文獻中,德與(yu) 禮含義(yi) 相通,均指正當規範之行為(wei) ,惟禮重其表,德重其裏。德、禮俱出於(yu) 天而係於(yu) 人,為(wei) 世間統治者保守天命的關(guan) 鍵。故古代國家的性質,不獨為(wei) 政治的,宗法的,同時也是道德的。誠如王國維所言:
古之所謂國家者,非徒政治之樞機,亦道德之樞機也。使天子、諸侯、大夫、士各奉其製度典禮,以親(qin) 親(qin) 、尊尊、賢賢,明男女之別於(yu) 上,而民風化於(yu) 下,此之謂“治”;反是,則謂之“亂(luan) ”。是故天子、諸侯、卿、大夫、士者,民之表也;製度典禮者,道德之器也。周人為(wei) 政之精髓實存於(yu) 經。(王國維《殷周製度論》)
古之德治、禮治,即本於(yu) 此。
倫(lun) 理與(yu) 政治
西周禮樂(le) 文明、宗法秩序,經曆春秋、戰國之世而日漸瓦解。“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的一統局麵,一變而為(wei) “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再變而為(wei) “陪臣執國命”(《論語·季氏》)的亂(luan) 局。國家兼並,爭(zheng) 戰不已。傳(chuan) 統的城市國家為(wei) 新興(xing) 的領土國家所替代。從(cong) 本文的視角看,這也意味著,建基於(yu) 宗法和封建製度之上的“家國”體(ti) 製最終解體(ti) 。當時,對於(yu) 這一不可阻擋的曆史巨變,有各種不同的思想上的回應。其中,以儒、法名世的兩(liang) 種思想派別對當時和後世的國家建設影響最巨,而它們(men) 所展現的政治理念則迥然不同。
生活於(yu) 春秋末年的孔子,以三代尤其西周為(wei) 模範,力圖通過恢複古代禮製,重建良好的社會(hui) 生活與(yu) 政治秩序。雖然,其政治與(yu) 社會(hui) 理想,並非某種機械的複古主義(yi) ,毋寧說,他是通過吸收並改造古製精義(yi) ,而造就一種更具合理性也更具普遍意義(yi) 的政治哲學。孔子之“仁”的觀念,以及他對“仁”與(yu) “禮”關(guan) 係的闡述,堪為(wei) 此種創造性貢獻的典範。具體(ti) 言之,孔子汲取和改造周人“德”的觀念,創為(wei) “仁”的思想,而且,仿效他所推崇的古聖賢周公之以德說禮,孔子以仁說禮,實現了古代思想的一大突破。《論語》一書(shu) ,“禮”字74見,“仁”字百餘(yu) 見,其中,用以表示道德標準之義(yi) 的“德”字105見。孔子對“仁”的說明,因語境不同而變化,然均不離“德”之一義(yi) 。可以說,仁表現為(wei) 各種不同的德目,仁又是所有德目的總名,“統攝諸德”,貫通於(yu) 個(ge) 人、家庭、社會(hui) 、國家所有領域。同時,仁有其適當的表達形式,那就是禮。禮為(wei) 仁之表,仁為(wei) 禮之意;禮為(wei) 仁之具,仁為(wei) 禮之本。二者相輔相成,不可分離。
從(cong) 觀念史的角度看,“仁”係由“德”發展而來,但又不同於(yu) “德”。蓋因周人之“德”與(yu) 王朝相連,孔子的“仁”則存在於(yu) 個(ge) 體(ti) 內(nei) 心;集體(ti) 性的“德”為(wei) “天”所製約,存乎一心的“仁”則主要出於(yu) 個(ge) 人意誌。如此,“仁”之為(wei) 德,就擺脫了與(yu) 古代特定階級和製度的外在聯係,而變成一個(ge) 普遍化的和富於(yu) 生機的道德理念,一個(ge) 可以將全社會(hui) 所有角色都納入其中的道德理想。值得注意的是,仁之觀念雖然存在於(yu) 內(nei) ,居於(yu) 個(ge) 人道德修為(wei) 的核心,卻不隻是個(ge) 人的德性。子貢問仁,孔子回答說:“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論語·雍也》)自政治思想的角度觀之,仁之為(wei) 德,同時具有社會(hui) 的和政治的含義(yi) 。恰如政治史家蕭公權所指出:
全部之社會(hui) 及政治生活,自孔子視之,實為(wei) 表現仁行之場地。仁者先培養(yang) 其主觀之仁心,複按其能力所逮由近及遠以推廣其客觀之仁行。始於(yu) 在家之孝弟,終於(yu) 博施濟眾(zhong) ,天下歸仁。《大學》所謂“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者,正足以說明仁心仁行發展擴充之程序。故就修養(yang) 言,仁為(wei) 私人道德。就實踐言,仁又為(wei) 社會(hui) 倫(lun) 理與(yu) 政治原則。孔子言仁,實已冶道德、人倫(lun) 、政治於(yu) 一爐,致人、己、家、國於(yu) 一貫。(蕭公權《中國政治思想史》,頁53)
孔子論政,輒打通家、國。曾有人問孔子為(wei) 何不參與(yu) 政治,孔子反問道:“《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論語·為(wei) 政》)孝、友之為(wei) 德,均出之於(yu) 家,但在孔子眼中,卻具有政治上的含義(yi) 。消極地看,“其為(wei)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luan) 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積極地看,“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同前)修身行仁,就是政治。故曰:“苟正其身矣,於(yu) 從(cong) 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論語·子路》)仁者在位,則可言仁政。三代家國體(ti) 製行將崩解,無可挽回,孔子通過其畢生努力,卻構築了一種新的融家、國於(yu) 一的政治哲學,這種新的政治哲學更具抽象意味,且麵向未來。
與(yu) 孔子用力的方向相反對,法家諸子對即將逝去的舊時代無所留戀。他們(men) 順應時勢,為(wei) 新興(xing) 王權張目,戮力變法,厲行耕戰,以為(wei) 富國強兵之策,而彼據以達成其政治目標的工具,曰法。法出禮後,法自禮出,惟經過法家諸子改造和重塑之法,僅(jin) 存禮之威,而不複有禮之德。且禮有三義(yi) ,曰親(qin) 親(qin) ,曰尊尊,曰賢賢,法家則獨取其一,推尊尊之義(yi) 至其極端,尊君抑臣,尊官抑民,嚴(yan) 上下之等。不過,法家所尊之君,未必聖人;法家之聖君,必為(wei) 抱法守一之主。而法家崇尚之法,實為(wei) 一套非人格化的製度,理性而公正,一視同仁。“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辭,勇者弗敢爭(zheng) 。刑過不辟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韓非子·有度》)至於(yu) 儒者所稱道者,如詩書(shu) 禮樂(le) 仁義(yi) 道德之類,在法家看來,均為(wei) 過時之物,言之無益於(yu) 治,反徒生禍亂(luan) 。進而言之,儒家仁學引為(wei) 依據的人性善信念,在法家眼中,無異於(yu) 海市蜃樓。法家對人性的看法,現實而冷酷。韓非子以民間有“產(chan) 男則相賀,產(chan) 女則殺之”習(xi) 俗,斷言父母子女之間亦無非自私計算之心,父母待子女如此,“而況無父子之澤乎!”(《韓非子·六反》)故親(qin) 情不可倚,親(qin) 親(qin) 之道不可以為(wei) 國。治國靠的是法術勢力,厚賞重罰。是家、國為(wei) 二事,政治與(yu) 道德無關(guan) 。不獨如是,推孝悌於(yu) 國家,非但不能為(wei) 功,甚且有害於(yu) 治。韓非子曾講述兩(liang) 則故事,明白地指出此點:
楚之有直躬,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wei) 直於(yu) 君而曲於(yu) 父,報而罪之。以是觀之,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魯人從(cong) 君戰,三戰三北,仲尼問其故,對曰:“吾有老父,身死莫之養(yang) 也。”仲尼以為(wei) 孝,舉(ju) 而上之。以是觀之,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故令尹誅而楚奸不上聞,仲尼賞而魯民易降北。(《韓非子·五蠹》)
如此,則家與(yu) 國竟成對立之勢。商鞅變法,“令民為(wei) 什伍,而相牧司連坐。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與(yu) 斬敵首同賞,匿奸者與(yu) 降敵同罰。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史記·商君列傳(chuan) 》),將原有之家庭結構、社會(hui) 組織完全打破,且斬斷傳(chuan) 統共同體(ti) 內(nei) 部的社會(hui) 與(yu) 情感紐帶,以期動員和控製一切社會(hui) 資源,使之服從(cong) 於(yu) 構造領土國家的政治目標。事實上,法家締造之國,乃是國君通過官僚行政係統,借助於(yu) 文書(shu) 律令,對“編戶齊民”製度下的“黔首”、“眾(zhong) 庶”實施全麵統製的新型政治體(ti) 。此種依法而治的新型國家,不但能夠因應戰國時代深刻變化的社會(hui) 條件,而且也是當時嚴(yan) 酷的生存競爭(zheng) 中的不二選擇,實有不得不然之勢。而舊的親(qin) 親(qin) 與(yu) 尊尊並重的家國體(ti) 製,以及與(yu) 之相配合的德禮之治,也因此不可避免地衰落,而成為(wei) 曆史陳跡了。
商鞅變法百餘(yu) 年後,秦國憑借其井然而高效的軍(jun) 國體(ti) 製,攻滅六國,一統天下,最終完成了從(cong) 封建國家到郡縣國家的曆史性轉變。秦王嬴政登大位,稱皇帝號,“海內(nei) 為(wei) 郡縣,法令由一統”(《史記·秦始皇本紀》),從(cong) 此奠定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國家的製度基礎。雖然,對於(yu) 此後二千年綿延不絕的大一統國家體(ti) 製而言,秦製尚非完善。秦帝國15年而亡,其中的教訓可謂深刻。漢承秦製,然而,此種承繼並非照搬,相反,漢代國家體(ti) 製的確立和完善,是在對秦製深刻反省乃至激烈批判的過程中完成的。此種反省與(yu) 批判,自思想史層麵看,主要是儒、法思想的激蕩與(yu) 融合。
如前所述,法家為(wei) 國,單憑法術勢力,厚賞重罰;儒家論政,則最重德禮仁義(yi) ,孝悌忠信。秦國主宗法術,刻薄寡恩,剛毅狠戾。其驅策人民,“猶群羊聚豬”(桓譚語)。這種“不仁”之治,在儒者看來,徒令家庭解體(ti) ,倫(lun) 理蕩然,人而不人。漢初儒生對秦政的批評,就直指其對家庭倫(lun) 理和社會(hui) 風俗的破壞。如謂:
商君遺禮義(yi) ,棄仁恩,並心於(yu) 進取,行之二歲,秦俗日敗。故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yu) 公並倨;婦姑不相說,則反唇而相稽。其慈子耆利,不同禽獸(shou) 者亡幾耳。(《漢書(shu) ·賈誼傳(chuan) 》)
問題還在於(yu) ,對家庭倫(lun) 理和社會(hui) 風俗的破壞,其災難性後果不隻是道德上的,同時也是政治上的。秦行虎狼之政,不講廉愧,賤視仁義(yi) ,雖成進取之業(ye) ,取得天下,然旋即失之。這一鮮活的曆史事例不啻是一個(ge) 有力的反證。說到底,政治與(yu) 道德本為(wei) 一事,國家與(yu) 社會(hui) 無法分離。建立良好的社會(hui) 風俗和道德,必能成就健全的政治秩序。更不用說,在儒者心目中,政治的目的原本是為(wei) 了造就一良善的社會(hui) 秩序,提升人民的道德能力。而這一切,首先養(yang) 成於(yu) 家庭。自然,此所謂“家”,不過是普通的“五口之家”、“八口之家”,而非孟子所謂的“千乘之家”、“百乘之家”。戰國以後,以封建-宗法製度聯結家、國的國家體(ti) 製業(ye) 已瓦解,王國維所說的那種“以尊尊、親(qin) 親(qin) 二義(yi) ,上治祖禰,下治子孫,旁治昆弟”的家國之治也已成過去。在這樣一個(ge) 時代,重新打通和聯結家、國,融合家庭倫(lun) 理、社會(hui) 風俗與(yu) 政治原則於(yu) 一,需要一種新的道德哲學和政治哲學。我們(men) 看到,這正是孔、孟諸子經由對既有傳(chuan) 統的詮釋和改造所完成一項偉(wei) 大事業(ye) 。
根據儒家政治哲學,事君與(yu) 事父,事長與(yu) 事兄,使下與(yu) 使弟,居官與(yu) 居家,同出一道。故曰:“夫道者,行之於(yu) 父,則行之於(yu) 君矣;行之於(yu) 兄,則行之於(yu) 長矣;行之於(yu) 弟,則行之於(yu) 下矣;行之於(yu) 身,則行之於(yu) 友矣;行之於(yu) 子,則行之於(yu) 民矣;行之於(yu) 家,則行之於(yu) 官矣。”(賈誼《新書(shu) ·大政下》)編纂於(yu) 西漢的儒家經書(shu) 《禮記》,係統闡述了儒家政教思想,其中,載諸《大學》的一段文字尤為(wei) 經典:
古之欲明明德於(yu) 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自天子以至於(yu) 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wei) 本。
何以齊家與(yu) 治國同其性質,家齊而後國治?原因仍在政治的倫(lun) 理性。所謂“君子不出家而成教於(yu) 國”。蓋因“孝者,所以事君也;弟者,所以事長也;慈者,所以使眾(zhong) 也”。是故,“一家仁,一國興(xing) 仁;一家讓,一國興(xing) 讓;一人貪戾,一國作亂(luan) ”。“堯、舜率天下以仁,而民從(cong) 之。桀、紂率天下以暴,而民從(cong) 之”(《禮記·大學》),即其著例。也是在西漢,武帝獨尊儒術,立五經於(yu) 學官,啟用儒生。從(cong) 此,儒家思想和人物大舉(ju) 進入政治領域,儒家學說成為(wei) 王朝正統性的依據,儒家經義(yi) 被用來決(jue) 疑斷案,解決(jue) 複雜的政治和法律問題,儒家的社會(hui) 和政治理念開始轉化為(wei) 國家政策,儒家倫(lun) 理綱常化(即所謂“三綱”、“五常”、“六紀”),為(wei) 現實的社會(hui) 與(yu) 政治秩序提供基本架構。在此過程中,春秋戰國以來日益分離、破碎的政教傳(chuan) 統,逐漸被整合於(yu) 新的基礎之上;秦所創立的國家體(ti) 製,則被重新納入親(qin) 親(qin) 、尊尊、賢賢的君-親(qin) -師三位一體(ti) 的傳(chuan) 統之中。最終,一種適應於(yu) 秦以後曆史條件的新的家國體(ti) 製形成了。漢代王朝標榜以孝治天下,就是這種國家體(ti) 製完成的一個(ge) 標誌。
(本文為(wei) 《“家國”的譜係》第一部分,本刊將陸續刊登第二、第三部分。作者為(wei) 法學家,中國藝術研究院中國文化研究所研究員)
責任編輯:葛燦燦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