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政協委員王俊峰:建議中國曆法由公曆改用農曆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5-03-13 22: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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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委員王俊峰:建議中國曆法由公曆改用農(nong) 曆

來源:澎湃新聞網(上海)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年正月廿二丁亥日

           耶穌2015年3月12日

 

 

 

“許多年輕人對 農(nong) 曆24節氣 毫無了解,反倒很迷戀西方公曆的節日。”這種現狀讓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hui) 會(hui) 長王俊峰深感憂慮。他在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采訪時表示,這也是他今年兩(liang) 會(hui) 的提案之一:建議我國曆法由公曆改用農(nong) 曆。

 

王俊峰說,農(nong) 曆是中國長期采用的傳(chuan) 統曆法,其運用了天幹地支紀年,安排了二十四節氣以指導古代勞動人民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活動,是巨大的民族智慧的科學結晶和精神財富,也是實實在在的中國特色。

 

近年來,二十四節氣被視為(wei) 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受到國際社會(hui) 的關(guan) 注和尊重。

 

2006年5月20日,“二十四節氣”作為(wei) 民俗項目,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

 

2014年4月,文化部正式啟動將“二十四節氣”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chan) 名錄”的申報工作。

 

據澎湃新聞了解,根據《關(guan) 於(yu)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都、紀年、國歌、國旗的決(jue) 議》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紀年采用公曆。

 

王俊峰則指出,我國現行憲法並未對紀年作出規定,隻是在《民法通則》、《公司法》等法律法規中規定了使用公曆年、月、日。

 

為(wei) 此,他建議修訂憲法:以中國傳(chuan) 統天幹地支紀年為(wei) 準確定曆法,兼或采用“公曆”;使用農(nong) 曆年、月、日,兼或采用公曆年、月、日。

 

“簡單來說,就是要把農(nong) 曆作為(wei) 我國曆法,至少要將農(nong) 曆放到與(yu) 公曆並駕齊驅的位置上。”

 

責任編輯:葛燦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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