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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仁本主義(yi) 辯證法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孔子二五六五年歲次十二月廿二日丁巳
西曆2015年2月10日
一、前言
二、陰和陽
三、仁和義(yi)
四、各種相反相成的概念儒理
五、統一於(yu) 中道
六、保守和發展
七、道家辯證法批判
八、唯物辯證法批判
一、前言
馬主義(yi) 的哲學、政治經濟學和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充滿原則性錯誤,但在批判的時候,要注意將附麗(li) 在它身上的某些局部正理剝離出來,例如辯證法,就有相當的正確性,不能因為(wei) 馬克思說過就否定之。
其實,辯證法並非馬克思特產(chan) ,其三大規律即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是他從(cong) 《黑格爾邏輯學》中所襲用的。但黑格爾不明形而上學之真相,對形而上學進行了汙名化,把它作為(wei) 與(yu) “辯證法”相對立的一種機械教條的研究方法來批判
馬克思沿用了黑格爾的這種定義(yi) ,認為(wei) 形而上學是用孤立、靜止、片麵的觀點觀察世界的思維方式;認為(wei) 形而上學則否認事物內(nei) 部存在的矛盾,把事物變化的原因歸結為(wei) 外部力量的推動。隻要對中華文化略有所知,就知道馬氏是無知栽贓。
《易經》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學就是道學,儒佛道對道體(ti) 的認知有所不同,但都有深入研究,都可以稱為(wei) 道學,都充滿聯係、發展、全麵的辯證思想,都不否認事物內(nei) 部存在矛盾,不把事物變化的原因歸結為(wei) 外部力量的推動。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也說過:“佛教徒處在理性思維的高級階段。”又說:“隻有辯證的思維才是有效的。隻有東(dong) 方的佛教徒和希臘人處在人類辯證思維的較高發展階段上。”請看:“諸行無常是生滅法”、“諸法因緣生”、“法不孤起”、“諸法相即”等等佛教義(yi) 理都非常辯證。太虛說:“所謂由質到量,因立則緣從(cong) 也;所謂由量到質者,緣強則因變也。”這就是質量互變律。
《老子》、《孫子兵法》等著作也都反映了對立麵相互關(guan) 聯和轉化的辯證思想,列舉(ju) 和闡說了陰和陽、有和無、生和死、損和益、美和醜(chou) 、智和愚、禍和福、強和弱、難和易、攻和守、進和退、是和非等一係列概念的對立統一關(guan) 係。
儒家辯證法特別中正。
辯證法意謂思辯與(yu) 實證相統一的的方法,有個(ge) 發展過程。其發展的第一階段是思辯階段,通過思辯達到真理。第二階段是實證階段,揭示宇宙發展的普遍規律。
第三階段思辯與(yu) 實證相統一,即本體(ti) 論和認識論相統一的對稱辯證法,是辯證法發展的最高階段。
《中庸》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在明辨篤行之前,審問慎思之時,思辯是必不可缺的。《大學》格物致知,也離不開思辯。這就相當於(yu) 辯證法的思辯階段。
孔子說“下學上達”,上達就是對天道的證悟,是中華特色的實證。孔子說“五十知天命”,是悟境,高度覺悟天命;“六十耳順”和“七十從(cong) 心所欲不逾矩”,是證境,完全上達天命,證入道心,與(yu) 道同在,任何時候不離仁宅義(yi) 路。這就相當於(yu) 辯證法的實證階段。到了這個(ge) 階段,當然思辯性與(yu) 實證性、本體(ti) 論和認識論高度統一。
儒家辯證法是思辯與(yu) 實證相統一,即本體(ti) 論和認識論相統一的對稱辯證法,是辯證法發展的最高階段。本體(ti) 即宇宙生命之本質,即良知道心和乾元道體(ti) 。這才是“第一性”的“東(dong) 西”。
二、陰和陽
對立統一規律是辯證法的實質和核心,揭示了事物內(nei) 部對立雙方的統一和鬥爭(zheng) 是事物普遍聯係的根本內(nei) 容,是事物變化發展的源泉和動力。關(guan) 此,《易經》闡發得非常透徹。《說卦傳(chuan) 》開宗明義(yi) :
“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yu) 陽,立地之道曰柔與(yu) 剛,立人之道曰仁與(yu) 義(yi) 。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易六畫而成卦。分陰分陽,迭用柔剛,故 易六位而成章。”(《易傳(chuan) 說卦》)”
《係辭下》也說:
“易之為(wei) 書(shu) ,廣大悉備,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才而兩(liang) 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這是解釋《易經》成卦的原因和道理。因為(wei) 天地人的本質都具有對立兩(liang) 麵,三二得六,所以易有六劃六位。《昔日聖人作易時,順從(cong) 本性和天命的真理,分別闡明天地人之道,天道為(wei) 陰陽,地道為(wei) 柔剛,人道為(wei) 仁義(yi) 。
三才之道中,天道最高,涵蓋地道和人道,因此地道的柔與(yu) 剛、人道的仁與(yu) 義(yi) ,也是陰與(yu) 陽的體(ti) 現。
陰陽相反相成地統一於(yu) 道體(ti) 之中,兩(liang) 者之間存在著相互滋生、相互依存、相互消長和轉化的關(guan) 係,任何一方都不能離開另一方而單獨存在,所謂“孤陰不生,獨陽不長。”“無陽則陰無以生,無陰則陽無以化。”(《內(nei) 經》)“陰在陽之內(nei) ,不在陽之對。”(《三十六計》)
乾元道體(ti) 就是這樣的陰陽矛盾統一體(ti) 。乾卦六爻皆陽,乾元以陽剛生動為(wei) 主,但並非純陽,而是陽中有陰,動中有靜,“夫乾,其靜也專(zhuan) ,其動也直,是以大生焉。”
乾元是陰與(yu) 陽、也是剛與(yu) 柔、動與(yu) 靜、常與(yu) 變、超越與(yu) 潛在的矛盾統一。常與(yu) 變,即不易與(yu) 變易,與(yu) 簡易一起,構成易經三大原則,也是道體(ti) 的三大特征。人有生老病死,物有生住異滅,宇宙有成住壞空,唯乾元具有永恒性,永不變易。同時,乾元又是生生不已、至誠不息的充滿無限生機的,宇宙萬(wan) 象都它變現出來的象。《係辭上》說:
“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動靜有常,剛柔斷矣。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在天成象,在地成形,變化見矣。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蕩,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雨,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這一段話,講得就是天地萬(wan) 物和人類的創生。天地乾坤,包括日月星辰等天象,山川地勢之形狀,乃至男女生命,都是道體(ti) 的作用和陰陽的變化所產(chan) 生。世界統一於(yu) 道體(ti) ---分而言之為(wei) 乾元和坤元,合而言之即乾元。同時,尊卑、貴賤、動靜、剛柔等等矛盾雙方無不在道體(ti) 中獲得圓滿統一。
乾元具有超越性,超然於(yu) 宇宙萬(wan) 物之上,不隨宇宙萬(wan) 物的生住異滅而生住異滅;同時又具有潛在性,隨著宇宙萬(wan) 物的生成而潛在於(yu) 宇宙萬(wan) 物之中。朱熹說:“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朱子語類·卷九十四》)人人有太極,即良知道心;物物有太極,即乾元道體(ti) 。
《係辭》說:
“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百姓日用而不知,故君子之道鮮矣。”
對於(yu) 陰陽矛盾統一的乾元,繼承之為(wei) 至善,成就之為(wei) 本性,即天命之性,陰陽合一,仁義(yi) 內(nei) 在。這個(ge) 本性,仁者見此本性為(wei) 仁者,智者見此本性為(wei) 智者,百姓雖然也有此本性,但不能見,無所知,所以君子之道難明。
這段話將人之本性和天之道體(ti) 統一起來了,天人合一,此之謂也。乾元所具有的特征,本性同樣具有。
同樣,作為(wei) “副道體(ti) ”的坤元也是陰陽、剛柔、動靜、常變、超越潛在的矛盾統一體(ti) 。坤卦六爻皆陰,以陰柔虛靜為(wei) 主,但坤元並非純陰,而是陰中有陽,靜中有動,“夫坤,其靜也翕,其動也辟,是以廣生焉。”
注意,儒家並非二元論,分而言之,有乾元有坤元,漢儒還提出人元的概念,天地人三才有三元,統而言之,唯有乾元,坤元可以為(wei) 乾元所涵蓋包容,舉(ju) 乾元,坤元在其中矣。
宇宙萬(wan) 物包括人類,都是陰陽矛盾的統一。
《易經》講的八卦以及以兩(liang) 卦相疊演為(wei) 六十四卦,就是從(cong) 正反兩(liang) 麵的矛盾對立來說明事物的變化和發展。《係辭》說:“易有太極,是生兩(liang) 儀(yi) ,兩(liang) 儀(yi) 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太極即乾元,兩(liang) 儀(yi) ”就是陰陽,四象就是老陰、少陰、老陽、少陽,八卦是乾坤艮兌(dui) 坎離震巽。
“剛柔相摩,八卦相蕩。”說的是六十四卦產(chan) 生的過程。卦之初陰陽二爻,陽剛陰柔互相摩擦,生兩(liang) 剛兩(liang) 柔四象。四象分別與(yu) 第三畫相摩,就生八卦。乾卦分別和八卦相交,生成乾、否、遁、履、訟、同人、無妄、垢八卦。八卦相蕩,八八六十四,生成六十四卦,代表萬(wan) 事萬(wan) 物。這裏說的是卦畫卦象,也是天地萬(wan) 物創生的過程。
六十四卦,始於(yu) 陰陽對立、奇偶相反的乾坤二卦,中間經過六十四卦的反複變化,最後結於(yu) 既濟未濟,正是從(cong) 矛盾對立開始、經過鬥爭(zheng) 交易達到融合統一的過程。
兩(liang) 儀(yi) 四象生萬(wan) 物,都遵循著由量變到質變和否定之否定的規律運行。
積久成大,積健成雄,化漸為(wei) 著,從(cong) 量變到質變也;陽盛為(wei) 陰,陰盛為(wei) 陽,物極必反,剝極必複,否定之否定也;變化日新,“天地之化日新其德”,“中庸之道勿失其偏”,“萬(wan) 物之成以錯綜而成用”,整體(ti) 性動態思維也。
張載說:“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wei) ;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有矛盾就有對立,有對立就有鬥爭(zheng) ,鬥爭(zheng) 最後結果又歸於(yu) 更高的和諧狀態。這就是儒家的矛盾統一論,立足統一,強調和諧。
《易傳(chuan) 》提出“保合太和”的觀念,西周末太史伯陽父提出“和實生物”的論斷,孟子指出“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說:“上不失天時,下不失地利,中得人和,而百事不廢”。《中庸》說:“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
儒家追求的是建築在禮製之上的高品質和諧。有子曰:“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篇》)有禮有節有良好的秩序。父子有親(qin) ,上下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父父子子,官官民民,師師生生,各安其位,各盡其責,和諧是有序的和諧,秩序是和諧的秩序。
《資治通鑒》記載了是北魏濟州刺史盧度世的大家庭生活:“盧度世閨門之內(nei) ,和而有禮。雖世有屯夷,家有貧富,百口怡怡,豐(feng) 儉(jian) 同之。”屯是多災多難,夷是平安無事。無論世界多難還是和平,家庭貧窮還是富有,百口之家都能怡怡然同甘共苦,奧秘就在“和而有禮”四字。能有禮合禮,人與(yu) 人、人與(yu) 社會(hui) 、人與(yu) 自然、人之身心都可以取得和諧,家庭和諧自是題中應有之義(yi) 。
馬主義(yi) 則與(yu) 儒家針鋒相對,特別強調矛盾和鬥爭(zheng) ,甚至病態地將鬥爭(zheng) 絕對化,以階級鬥爭(zheng) 為(wei) 綱,“仇必仇到底”。
三、仁和義(yi)
《易傳(chuan) 》指出了天之道為(wei) 陰與(yu) 陽、地之道為(wei) 柔與(yu) 剛、人之道為(wei) 仁與(yu) 義(yi) 。將仁義(yi) 與(yu) 陰陽、剛柔這兩(liang) 對對立概念並列,明示仁義(yi) 也有對立性。《漢書(shu) 藝文誌》說:“仁之與(yu) 義(yi) ,敬之與(yu) 和,相反而皆相成也。”相反相成,就是矛盾統一的意思。
孔子和孟子都說過“仁者愛人”的話,仁愛是儒家處理人我關(guan) 係的第一準則,也是仁者的第一特征。但是,仁者並非沒有憎惡,而是能愛能恨,愛所當愛,恨所當恨。或者說,對於(yu) 惡人惡事的憎惡、批判乃至懲罰,也是愛人的表現。所以孔子又說:“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中庸》)
《論語》記載:
子貢曰:“君子亦有惡乎?”子曰:“有惡。惡稱人之惡者,惡居下流而訕上者,惡勇而無禮者,惡果敢而窒者。”曰:“賜也亦有惡乎?”“惡徼以為(wei) 知者,惡不孫以為(wei) 勇者,惡訐以為(wei) 直者。”
君子愛人,但絕不鄉(xiang) 願,而是有愛有惡,敢愛敢恨。疾惡,是正義(yi) 感的表現,君子的重要品質。
單獨說仁,義(yi) 就在其中,仁包括義(yi) ;分而言之,義(yi) 德就是仁者“惡人”一麵的外化,側(ce) 重於(yu) 正道的堅持、正義(yi) 的弘揚和對罪惡的懲罰,與(yu) “愛人”相反而相成。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yi) 也。”(《孟子告子上》)“仁,人之安宅也;義(yi) ,人之正路也。”高亨先生說:“仁以愛人,主於(yu) 柔;義(yi) 以製事,主於(yu) 剛。”
義(yi) 字含義(yi) 非常豐(feng) 富,有本意,正義(yi) 、威儀(yi) 、適宜;有引申義(yi) ,可以引申出剛毅、果敢、節烈、羞惡、正直、犧牲、崇敬、理智等類情愫。義(yi) 字與(yu) 仁字相輔相成,合為(wei) 儒家道德原則。《逸周書(shu) ·諡法解》說:
“製事合宜曰義(yi) ;見利能終曰義(yi) ;先君後己曰義(yi) ;除去天地之害曰義(yi) ;取而不貪曰義(yi) ;理財正辭曰義(yi) ;仁能製命曰義(yi) ;能成其誌曰義(yi) ;道無不理曰義(yi) ;推功尚善曰義(yi) ;以禮節行曰義(yi) ;行禮不疚曰義(yi) ;見利能讓曰義(yi) ;以公滅私曰義(yi) ;正身肅下曰義(yi) 。”
義(yi) 字有原始義(yi) 。“義(yi) 者,宜也”,宜字原義(yi) 則有祭祀和殺戮之義(yi) 。龐樸先生在《儒家辯證法研究》一書(shu) 中指出,宜字本義(yi) 是殺割,與(yu) 俎字、肴字同根,見於(yu) 甲骨及《周禮》等上古文獻。這是義(yi) 字的原始義(yi) 。因此,如果說,仁側(ce) 重於(yu) 善善,揚善,興(xing) 利;義(yi) 就側(ce) 重於(yu) 惡惡,罰惡,除害。關(guan) 此,儒經和古籍中有不少說明:
《易經·係辭下》:“理財正辭,禁民為(wei) 非曰義(yi) 。”
《禮記·經解》:“除去天地之害謂之義(yi) 。”
《逸周書(shu) ·諡法解》:“除去天地之害曰義(yi) 。”
《禮記-郊特牲》:“大夫強而君殺之,義(yi) 也。”
《大戴禮記》:“司寇之官以成義(yi) …刑罰暴亂(luan) ,奸邪不勝曰不義(yi) ,不義(yi) 則飭司寇。”
《逸周書(shu) -本典》:“與(yu) 民利者,仁也;能收民獄者,義(yi) 也。”
《荀子》:“夫義(yi) 者,所以限禁人為(wei) 惡與(yu) 奸者也。”
《帛書(shu) 五行篇》說:
“不簡,不行;不匿,不察於(yu) 道。有大罪而大誅之,簡也;有小罪而赦之,匿也。有大罪而弗大誅也,不[行]也;有小罪而弗赦也,不察於(yu) 道也。簡之為(wei) 言猶練也,大而顯者也;匿之為(wei) 言也猶匿匿也,小而隱者也。簡,義(yi) 之方也;匿,仁之方也。(第38-41簡)
這裏提出了處理罪行的兩(liang) 條原則:簡和匿。匿是從(cong) 情感出發,隱匿親(qin) 近者的過失,是處理輕微不容易被注意的罪行的原則,所以說“有小罪而赦之,匿也”;簡是從(cong) 實情出發,秉公而斷,是處理重大而明顯罪行的原則,所以說“有大罪而大誅之,簡也”。
堅持正道,弘揚正義(yi) ,懲罰罪惡,離不開威嚴(yan) 和殺戮。儒家主張義(yi) 刑義(yi) 殺義(yi) 戰。《尚書(shu) ·康誥》:“用其義(yi) 刑義(yi) 殺。”義(yi) 刑義(yi) 殺,指正義(yi) 和恰當的刑罰與(yu) 殺戮。孔傳(chuan) :“義(yi) ,宜也。用舊法典刑宜於(yu) 時世者。”曾運乾正讀:“義(yi) ,宜也。刑罪相報,謂之義(yi) 刑義(yi) 殺。”孟子說“春秋無義(yi) 戰”,湯武革命,周公誅管蔡,就是義(yi) 戰。(關(guan) 於(yu) 義(yi) 刑義(yi) 殺義(yi) 戰,詳見東(dong) 海《殺人手段救人心》一文。)
儒家經典中,類似仁義(yi) 那樣相反相成、對立統一的道德元素很多。《論語》中這樣描述孔子之容:“子溫而厲,威而不猛,恭而安。”意謂溫和而嚴(yan) 肅,威嚴(yan) 而不凶猛,恭謹而安詳。溫和厲,威和不猛,恭和安,本有對立性,但統一在孔子身上了。
《尚書(shu) ·皋陶謨》提出“九德”說:
“皋陶曰:寬而栗、柔而立、願而恭、亂(luan) 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彊而義(yi) 、彰厥有常,吉哉!”
寬而栗,寬厚而又嚴(yan) 肅。寬厚是美德,但單純寬厚,有失莊重,必須濟之以嚴(yan) 肅,兩(liang) 方麵相輔相成,始成就一德。其它八德也是如此。
四、各種相反相成的儒理
儒學中很多表麵矛盾的概念或言論,其實都具有深層和本質的統一性。
直和曲的統一。直是正直,儒家以正直為(wei) 美德,孔子說:“舉(ju) 直錯諸枉,則民服;舉(ju) 枉錯諸直,則民不服。”又說:“舉(ju) 直錯諸枉,能使枉者直。”又說:“以直報怨”。但儒家反對不知變通地一味“硬直”,《中庸》說“其次致曲”,又說“曲成萬(wan) 物而不遺”。(《係辭》)曲成,委曲成全之意。韓康伯注:“曲成者,乘變以應物,不係一方者也。” 孔穎達疏:“言聖人隨變而應,屈曲委細,成就萬(wan) 物。”
《論語子路篇》記載:
葉公語孔子曰:“吾黨(dang) 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孔子曰:“吾黨(dang) 之直者異於(yu) 是,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直在其中矣。”
直躬者,直身、直道而行者。葉公與(yu) 他家鄉(xiang) 的“直躬者”也都與(yu) 孔子一樣以“直”為(wei) 一種正麵評價(jia) 和道德標準,隻是道德知識有誤,對“直”的理解有誤。
孔子認為(wei) ,“父為(wei) 子隱,子為(wei) 父隱”本身就具有直的品格,《皇疏》說:“父子天性率由,自然至情。若不知相隱,則人倫(lun) 之義(yi) 絕矣。”《集注》說:“父子相隱,天理人情之至也。故不求為(wei) 直,而直在其中。”又引謝氏曰:“順理為(wei) 直。”
發乎本性、順乎良知謂之直,父子之間真實情感的自然流露就是直。儒家將直道納入“親(qin) 親(qin) ”的範疇之中。父子以義(yi) 合,父慈子孝是人與(yu) 生俱來的最真實的情感。父子之間,直道要從(cong) 孝和慈中體(ti) 現。這就將曲和直統一起來了。
樂(le) 和憂的統一。至樂(le) 在本心,不樂(le) 不聖賢,聖賢都是樂(le) 天派。孔子"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le) 亦在其中矣"(《論語·述而》),顏回"一簞食,一瓢飲,在陋巷,人不堪其憂,回也不改其樂(le) "(《論語·雍也》),都是圓滿自足的征象。“尋孔顏樂(le) 處”成了宋明理學的重大思想課題。
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le) ,富而好禮者也。”子貢的"貧而無謅,富而無驕"與(yu) 孔子的"貧而樂(le) ,富而好禮"兩(liang) 者之間有聯係也有區別,境界有所不同。“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修養(yang) 很好,未必樂(le) 之;“貧而樂(le) ,富而好禮”(互文也)則不論貧富皆樂(le) 而好禮、樂(le) 在其中,得了。樂(le) 不樂(le) ,是得道與(yu) 否的重要標準。
同時,君子憂道,聖賢淑世,儒家具有強烈的憂患意識,故範仲淹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是進亦憂,退亦憂”。孟子說:“君子有終身之憂”,儒家之憂,是先天下之憂而憂,為(wei) 世間苦難而憂;外憂道不能行,製度不良,自憂德不能立,良知不明。
經與(yu) 權的統一。經是大經大法,是對原則性的堅持;權是權巧方便,是對靈活性的許可。孔子很重視權道,在《論語》、《易傳(chuan) 》中都表達了經權思想,在《春秋》中將經權思想貫穿在曆史事件中表達。孔子認為(wei) 權道是很高的人生修養(yang) 和政治藝術,強調在把儒家基本原則落實到具體(ti) 的政治、社會(hui) 生活中去的時候,需要因地因時因人而製宜。《孟子離婁上》說:“男女授受不親(qin) ,禮與(yu) ;嫂溺,援之以手者,權也。”這是對經權關(guan) 係的形象說明。
但權不離經,仁本主義(yi) 任何時候都不能變,在行“權”之時也不能違仁。這也是儒家權道與(yu) 法家的權術本質的不同。原則性和靈活性,擇善固執和通權達變,在儒學中取得了高度統一。
質勝文的統一。孔子說:“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後君子。”(《論語雍也篇》)意謂道德勝過文章就會(hui) 粗率,文章勝過道德就會(hui) 浮華。文章與(yu) 道德配合恰當,那樣才君子。
質指本質,內(nei) 容,內(nei) 在品德。文指形式,文采,外在禮儀(yi) 。野,粗疏,粗野。《禮記》:“敬而不中禮謂之野。”史,本義(yi) 是掌文書(shu) 的官,這裏略含貶義(yi) ,長於(yu) 文辭,表麵文章。《儀(yi) 禮-聘禮記》:“辭多則史”,《韓非子-難言篇》雲(yun) :“繁於(yu) 文采則見以為(wei) 史,以質信言則見以為(wei) 鄙。”彬彬,文質兼備相稱的樣子,文與(yu) 質互相融和,配合恰當。
質文關(guan) 係,即本質與(yu) 現象、本體(ti) 與(yu) 作用的關(guan) 係。用不足,質勝文;體(ti) 不足,文勝質。文質彬彬,才是體(ti) 大用宏,才是中庸之道。古人說道德文章,先道德而後文章,道德為(wei) 本,文章為(wei) 末。君子修養(yang) ,有本有末,本末配套。
於(yu) 政治,仁義(yi) 為(wei) 本,禮樂(le) 為(wei) 末,同樣以文質彬彬為(wei) 上。《禮記表記篇》記載:
“子曰:虞夏之質,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不勝其質;殷周之質,不勝其文;文質得中,豈易言哉?”
意謂夏朝質勝文,殷周文勝質,沒有完全達到“文質得中”的中道境界。劉逢祿《論語述何》說:“殷革夏,救文以質,其敝也野;周革殷,救野以文,其敝也史。殷周之始,皆文質彬彬者也。”殷周開始的時候是文質彬彬的。
因為(wei) 本末不二,文質都很重要,文勝質固然不行,質勝文同樣不好。《左傳(chuan) ·襄公二十五年》記載孔子之言說:“《誌》有之:言以足誌,文以足言。不言,誰知其誌?言之無文,行而不遠。晉為(wei) 伯,鄭入陳,非文辭不為(wei) 功。慎辭也!”
因為(wei) 質本文末,本質更重要,與(yu) 其文勝質,不如質勝文。《集注》引楊氏之言說:“質之勝文,猶之甘可以受和,白可以受采也。文勝而至於(yu) 滅質,則其本亡矣。雖有文,將安施乎?”如果有文無質,隻剩形式沒有內(nei) 容,就更不行了。“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le) 何?”
尊和卑的統一。儒家強調“長幼有序,尊卑有別”,“樂(le) 殊貴賤,禮別尊卑。”以禮製等尊卑之別,明長幼之序。但是,上下尊卑不是絕對的。“天尊地卑,乾坤定矣。”然複須知,坤內(nei) 在乾,地就在天,尊中有卑,卑中有尊。人類也一樣,尊長要懷謙卑之心,“祿位尊盛者,守之以卑。”(《韓詩外傳(chuan) 》);卑者則要自尊自重。《禮記·曲禮上》說:“夫禮者,自卑而尊人,雖負販者,必有尊也,而況富貴乎?”即使是擔貨販賣的底層小販,也是有尊嚴(yan) 的。
義(yi) 和利的統一。道義(yi) 並不排斥利益。在儒家個(ge) 人倫(lun) 理、社會(hui) 倫(lun) 理、政治倫(lun) 理中,義(yi) 與(yu) 利都不衝(chong) 突。儒家義(yi) 利觀(道德與(yu) 利益的關(guan) 係)是:先義(yi) 後利,見利思義(yi) ,以義(yi) 製利,求利有道,利合乎義(yi) ,義(yi) 利並重。
古人在講到義(yi) 利問題時,義(yi) 字本身就包含了正當的利益因素在裏麵,儒家在政治上追求的更是民眾(zhong) 的大利、民族的大利,是追求整體(ti) 和個(ge) 體(ti) 利益的最大化。《易經》說:“利者,義(yi) 之和也。”道義(yi) 的和諧就是利益。道義(yi) 是利益之母,是一切利益的基礎和根本。仁者無敵、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這些古訓,最清楚不過地說明了這個(ge) 道理,世界各國的發展事實也充分證明了這個(ge) 道理。
孟子曾對梁惠王說“何必曰利”,一些人認為(wei) 孟子是不講利益的。錯解了。《資治通鑒》有這樣一段精彩議論:
初,孟子師子思,嚐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所以教民,亦仁義(yi) 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義(yi) 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則下不得其所,上不義(yi) 則下樂(le) 為(wei) 詐也。此為(wei) 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義(yi) 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為(wei) 知仁義(yi) 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對梁王直以仁義(yi) 而不及利者,所與(yu) 言之人異故也。
孟子的老師子思說,沒有仁義(yi) ,何來利益?政治最講利益,仁義(yi) 就是利益,利益是仁義(yi) 的結果。司馬遷認為(wei) ,孟子與(yu) 子思的話,言辭有異而道理相同。子思對孟子強調利益,孟子對梁王強調道義(yi) ,是因人設教。
利己和利他的統一。道德既有利他性,又有利己性。利他是外王追求,仁者愛人,立人達人,親(qin) 親(qin) 仁民,富之教之,成人成物;利己是內(nei) 聖修養(yang) ,古之學者為(wei) 己,下學上達,自立自達,盡心盡性,成就自己。《大學》八條目,將內(nei) 聖和外王、即利己和利他統一於(yu) 修身。這裏的身有三義(yi) 。肉體(ti) 身、意識心和良知心。修養(yang) 外在的禮儀(yi) ,致力意識的誠正,是為(wei) 了不斷提升良知的光明。
中正的道德,是利己和利他的高度統一。所以,孟子對利己主義(yi) 的楊朱學和利他主義(yi) 的墨學,都持反對態度。
個(ge) 體(ti) 和集體(ti) 的統一。儒家兼具個(ge) 體(ti) 性和集體(ti) 性,但又不同於(yu) 個(ge) 人主義(yi) 和集體(ti) 主義(yi) 。個(ge) 人主義(yi) 和集體(ti) 主義(yi) 分別強調了其中一端,貌似差不多,其實性質大異,有正邪之別。個(ge) 人主義(yi) 缺乏集體(ti) 性但不會(hui) 禍害集體(ti) ,客觀上還有利於(yu) 集體(ti) ;集體(ti) 主義(yi) 則會(hui) 反過來禍害個(ge) 人,最後也害了集體(ti) 。古人有“楊近墨遠”說,我也有“西近馬遠”論:西方個(ge) 人主義(yi) 近,集體(ti) 主義(yi) 遠。
個(ge) 人主義(yi) 遠優(you) 於(yu) 集體(ti) 主義(yi) ,但並不中正,蓋個(ge) 人主義(yi) 個(ge) 體(ti) 性有餘(yu) 而集體(ti) 性不足,集體(ti) 精神和利他精神都有所不足。唯儒家仁學,兼具個(ge) 體(ti) 性和集體(ti) 性,堪稱最高人學。個(ge) 人主義(yi) 視“人”為(wei) 萬(wan) 物的尺度,仁本主義(yi) 進一步,以“仁”為(wei) 萬(wan) 事萬(wan) 物的尺度。
平等和差等的統一。儒家認為(wei) ,人人皆有良知,良知本性平等,“人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孟子)、“塗之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荀子)這是平等。儒家也主張機會(hui) 平等和法律人格平等,但反對平等主義(yi) 和平均主義(yi) 。萬(wan) 物不齊是自然之常,愛有差等是人性之常,人的習(xi) 性則千殊萬(wan) 異,因人而異。
世人出身、性別、種族、智力、學曆,才華、思想、學問、修養(yang) 、智慧、道德,還有社會(hui) 、經濟、權力地位,都不可能平等,對此種種“不平”,應該有所尊重。
因此,儒家與(yu) 哈耶克一樣反對“一般性法律規則和一般性行為(wei) 規則的平等”以外“其他種類”的平等。
呂坤說:“天地之氣化,生於(yu) 不齊,而死於(yu) 齊。故萬(wan) 物參差,萬(wan) 事雜揉,勢固然耳,天地亦主張不得。”又說:“不齊,天之道也,數之自然也。故萬(wan) 物生於(yu) 不齊,而死於(yu) 齊。而世之任情厭事者,乃欲一切齊之,是益以甚其不齊者也。夫不齊其不齊,則簡而易治;齊其不齊,則亂(luan) 而多端。”(《呻吟語》)
荀子說:
“分均則懷偏,勢齊則不一,眾(zhong) 齊則不使,有天有地而上下有差,明王始立而處國有製。夫兩(liang) 貴之不能相事,兩(liang) 賤之不能相使,是天數也。勢位齊,而欲惡同,物不能澹則必爭(zheng) ,爭(zheng) 則必亂(luan) ,亂(luan) 則窮矣。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使有貧富貴賤之等,足以相兼臨(lin) 者,是養(yang) 天下之本也。《書(shu) 》曰維齊非齊。此之謂也。”(《荀子王製篇》)
大意是說,名分職位相等就誰也不能統率誰,勢位權力相等就誰也不能統一誰,大家平等就誰也不能指揮誰。有了天地就有上下差別,明王一登上王位,治理國家就有一定的製度。兩(liang) 個(ge) 同樣高貴的人不能互相侍奉,兩(liang) 個(ge) 同樣卑賤的人不能互相役使,這是自然的道理。如果人們(men) 勢位相等,好惡相同,由於(yu) 財物不能滿足需要,就一定會(hui) 發生爭(zheng) 奪;一爭(zheng) 奪就會(hui) 混亂(luan) ,社會(hui) 混亂(luan) 就會(hui) 陷於(yu) 困境。古代聖王厭惡這種混亂(luan) ,所以製定了禮義(yi) 以區別他們(men) ,使人們(men) 有貧富尊卑的差別,以便憑借來實行管理,這是養(yang) 天下的根本法則。《尚書(shu) 》說“維齊非齊”,說的就是這個(ge) 道理。
“維齊非齊”出自《尚書(shu) 呂刑》,原文是:“刑罰世輕世重,維齊非齊,有倫(lun) 有要。”
意謂刑法的輕重應該根據當時的政治社會(hui) 狀況決(jue) 定,即“刑新國用輕典,刑平國用中典,刑亂(luan) 國用重典。”(《周禮》)“維齊非齊”,原意是說,如果新國、平國和亂(luan) 國,刑法都一樣,反而是不公平的。引申開去,可以理解為(wei) :如果隻追求形式上的“齊”,結果必然導致實質性的“非齊”。絕對的或形式的平等,恰恰最大的不平等。
荀子借此語說明,一個(ge) 完全沒有貧富貴賤等級差別的社會(hui) ,必然會(hui) 產(chan) 生種種爭(zheng) 鬥和混亂(luan) ,隻有承認並協調事物間差異不齊,才能和平安定,和諧共存。
簡易和神秘的統一。《易經》是儒家五經之一,有“眾(zhong) 經之王”之稱。易理和道體(ti) 有簡易性。《係辭上》說:
“乾以易知,坤以簡能。易則易知,簡則易從(cong) 。易知則有親(qin) ,易從(cong) 則有功。有親(qin) 則可久,有功則可大。可久則賢人之德,可大則賢人之業(ye) 。易簡而天下矣之理得矣。天下之理得,而成位乎其中矣。”
同時又有一定的神秘性,頗為(wei) 神奇,不易完全理解和把握。以下都是《係辭上》的話:
“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wan) 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ti) 。”
“生生之謂易,成象之謂乾,效法之謂坤,極數知來之謂占,通變之謂事,陰陽不測之謂神。”
“《易》無思也,無為(wei) 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致神,其孰能與(yu) 於(yu) 此?”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惟深也,故能通天下之誌。惟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惟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是故蓍之德圓而神,卦之德方以知,六爻之義(yi) 易以貢。聖人以此洗心,退藏於(yu) 密,吉凶與(yu) 民同患。神以知來,知以藏往,其孰能與(yu) 於(yu) 此哉!古之聰明睿知神武而不殺者夫?是以明於(yu) 天之道,而察於(yu) 民之故,是與(yu) 神物,以前民用。聖人以此齋戒,以神明其德夫!”
孟子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已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聖德不封頂,可以好上加好;聖境無極限,可以高而更高。
關(guan) 於(yu) 儒學即君子之道的簡易和神秘的統一,《中庸》有一段話說得好:
“君子之道費而隱。夫婦之愚,可以與(yu) 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天地之大也,人猶有所憾。故君子語大,天下莫能載焉;語小,天下莫能破焉。《詩》雲(yun) :鳶飛戾天,魚躍於(yu) 淵。”言其上下察也。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及其至也,察乎天地。”
君子之道因為(wei) 簡易,所以易知易從(cong) ,具有普遍的可適應性,匹夫匹婦即普通男女都可以學習(xi) 和實踐,可以放之四海,廣泛普及。同時,君子之道又有精微奧妙的一麵,要深入領悟體(ti) 會(hui) ,進入其高深境界,則大不易。即使聖人也有所不能知不能行。這真是“極高明而道中庸,至廣大而盡精微”啊。
畏天和造命的統一。儒家強調敬天順命,孔子說“君子有三畏”,第一就是畏天命,又強調順天方得天助。《易經係辭》記載:易曰:“自天佑之,吉無不利。”子曰:“佑者助也。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也。”
同時,儒家又有造命之說。王艮說:“天民聽命,大人造命。”顏鈞說:“禦天造命”,焦循說:“天下之命,造於(yu) 君子,己之命聽諸天,而天下之命任諸己。”顏元說:“造命回天者,主宰氣運。”王夫之說:“聖人讚天地之化,則可以造萬(wan) 物之命。”《中庸》說得最好:“唯天下至誠,為(wei) 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yu) 天地參矣。”
可見,儒家既強調尊重天命,又主張盡人事。外而盡人事,內(nei) 而盡心性。盡心盡性,可以立命,可以造命,可以參天地之化育。畏天命,體(ti) 現的是對天道天理和“客觀規律”的尊重;參天地之化育,體(ti) 現的是對人在自然界中的主導地位和對良知主導性的肯定。所謂君子造命、聖賢造命,大人造命,其實是文化、道德、政治和製度造命,就是道援天下。人能弘道,弘道的過程,就是立自我之命、造他人之命的過程。我有一句詩叫:唯大聖人能造命,是真佛子敢回天。
無為(wei) 和有為(wei) 的統一。人們(men) 都將“無為(wei) 而治”歸諸於(yu) 道家,不知儒家政治也講“無為(wei) ”。 《尚書(shu) ·武成》說“垂拱而天下治”,《易傳(chuan) 》說“垂衣裳而天下治”,不就是無為(wei) 嗎?隻不過,儒家的無為(wei) ,是建立在“大有為(wei) ”前提下,並非無所作為(wei) ,無所事事,一切順其自然。《尚書(shu) -武成》整句話是:
“列爵惟五,分土惟三,建官為(wei) 賢,位事惟能。重民五教,惟食喪(sang) 祭,惇信明義(yi) ,崇德報功。垂拱而天下治。”
從(cong) 列爵到報功,建設製度任用賢能“大有為(wei) ”之後,自可垂拱垂裳“無為(wei) 而治”了。《易傳(chuan) 》整句話是:
“神農(nong) 氏沒,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是以自天佑之,吉無不利。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係辭傳(chuan) 》)
黃帝和堯舜,通過“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一係列工作,方才取得“垂衣裳而天下治”的效果。
順便指出,《史記》黃老並稱,學界將黃帝歸為(wei) 道家,錯了。黃帝是五帝之首,中華人文初祖,其政治行為(wei) 和思想非道家所能限,與(yu) 老子大不同。《五帝本紀》說他:“時播百穀草木,淳化鳥獸(shou) 蟲蛾,旁羅日月星辰,水波土石金玉,勞勤心力耳目,節用水火材物。”並製衣冠建舟車製音律創醫學,征服了東(dong) 夷九黎。《大戴禮記-五帝德》也有類似記載。
五帝政治及其思想自有其連貫性,同為(wei) 中道,所以《易傳(chuan) 》將黃帝堯舜並稱。“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黃帝與(yu) 堯舜一樣,乾坤雙取,陰陽並重,其無為(wei) 政治是儒式無為(wei) ,是建立在大有為(wei) 、無不為(wei) 基礎上的無為(wei) 。《韓詩外傳(chuan) 》明言:“黃帝即位,施惠承天,一道修德,惟仁是行”。黃帝大道大仁,大異於(yu) 老子“絕仁棄義(yi) ”的主張和“大道廢有仁義(yi) ”的認識。
孔子編書(shu) 斷自堯始,不言黃帝,體(ti) 現了儒家的學術嚴(yan) 肅性和對曆史資料取舍的慎重。《五帝本紀》中太史公說:“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shu) 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大戴禮記》中孔子回答宰我提問時說:“予!禹湯文武成王周公可勝觀邪。夫黃帝尚矣,女何以為(wei) ?先生難言之。”
百家多寫(xie) 到黃帝,然黃帝曆史久遠(尚矣),那些資料和傳(chuan) 說都缺乏可信度。孔子雖然簡單介紹了黃帝的事跡,對“黃帝三百年”的傳(chuan) 說做出了合情合理的解釋,但還是告誡宰予,禹湯文武成王周公足夠我們(men) 學習(xi) 研究的了,沒必要多談黃帝。這種嚴(yan) 謹態度,與(yu) 百家相比,高下立判。
一元和多元的統一。《易經》曰:“大哉乾元,萬(wan) 物資始乃統天”。宇宙萬(wan) 物在偉(wei) 大的乾元“一元化領導”之下,自由自在,任性成長。可見,乾綱一元化,才有宇宙萬(wan) 物的多元化和有序自由。獨尊儒術和言論自由,是一元與(yu) 多元、即一維與(yu) 多維的統一。仁和中道作為(wei) 儒家最高價(jia) 值,是一元和一維的,這裏來不得絲(si) 毫動搖和含混。在此之下,多元共存,百家爭(zheng) 鳴,高度自由。(詳見東(dong) 海《獨尊儒術和言論自由》)
理想和現實的統一。儒家不是理想主義(yi) ,也不是現實主義(yi) ,但兼備理想和現實精神,將理想性和現實性緊密結合在一起。在追求理想的時候,注意適宜性、時代性和現實的複雜性,不會(hui) 暴虎馮(feng) 河和空馳幻想;尊重現實,但不是無條件地屈服於(yu) 現實,淪為(wei) 現實的俘虜和奴隸。而是“知不可為(wei) 而為(wei) 之”,以理想之光來照耀現實、批判現實、影響現實、引導現實、改良現實。
另外,下學和上達,形上和形下,信仰和科學,保守和先進,明哲保身和殺身成仁,君子不爭(zheng) 和當仁不讓,和而不同和向往大同,不求人知和疾乎無名,重視誠信和言不必信,尊賢尚功和親(qin) 親(qin) 上恩,強調誨人不倦和反對好為(wei) 人師,批判錯誤言論和尊重錯誤的言論權,等等等等,在儒學中,都是矛盾統一的,茲(zi) 不詳論。
五、統一於(yu) 中道
就像世界統一於(yu) 乾元、生命統一於(yu) 良知一樣,儒學各種概念、義(yi) 理和言論的矛盾,都統一於(yu) 中道。儒家“尚中”,一切折中於(yu) 中道,歸結於(yu) 中道。能夠執兩(liang) 用中、允執厥中者,就是聖賢君子,就能抓住辯證法的核心。
中道,於(yu) 宇宙為(wei) 天道,太極也;於(yu) 政治為(wei) 王道,皇極也。極,意謂最高準則。中道是人生、政治和萬(wan) 事萬(wan) 物的最高準則。《中庸》說:“唯天下至誠,方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考諸三王而不謬,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知天也;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說的就是這個(ge) 中道。
《尚書(shu) -洪範》說:
“皇極:皇建其有極。無偏無陂,遵王之義(yi) ;無有作好,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dang) ,王道蕩蕩;無黨(dang) 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ce) ,王道正直。會(hui) 其有極,歸其有極。”
從(cong) “無偏無陂”到“歸其有極”,應該是最古老的詩,箕子稱之為(wei) “皇極之敷言”,敷言,敷陳其事而形於(yu) 言。皇極指政治的最高準則,即王道。無偏無陂是王道政治第一特征。偏則不平,陂者不正。不平則有高下,不正則成邪僻。《大學》說“其所親(qin) 愛、哀矜、畏敬、傲惰而辟焉。”就是偏了;“身有所忿懥、恐懼、好樂(le) 、憂患,則不得其正。”就是陂了。
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仁者好仁惡不仁,好惡一秉至公。作好作惡,私心自用,好不仁而惡仁,好惡失於(yu) 正。無偏無黨(dang) ,無反無側(ce) ,反複詠歎,形容王道高度的公正、公平。一致而百慮,會(hui) 其有極也;殊途而同歸,歸其有極也。這個(ge) 極,就是中道。禮製,就是為(wei) 了維護中道而製定的。“子曰:禮乎禮,夫禮所以治中也。”(《禮記-仲尼燕居》)
中道也是個(ge) 人為(wei) 最高道德標準,即人極。《中庸》君子孔子的話說:“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提出了時中原則。得乎中道,必能與(yu) 時偕宜、因時製宜。合乎中即合乎時,故孟子讚美孔子為(wei) “聖之時者”。這也就意味著,中道具有動態性、發展性和時代性。
時中也是核心易理,或者說《易經》原則。《易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無不以時中為(wei) 主。惠棟說:
“易道深矣!一言以蔽之,時中。孔子作彖傳(chuan) ,言時者二十四卦,言中者三十四卦;象傳(chuan) ,言時者六卦,言中者三十六卦。其言時也,有所謂:時者,待時也,時行者,時成者,時變者,時用者,時義(yi) ,時發,時舍,時極者;其言中,有所謂:中者,中正者,正中者,大中者,中道者,中行者,行中者,剛中,柔中者。而蒙之彖,則又合時中而命之。…子思作中庸,述孔子之意,而曰:君子而時中。孟子曰:孔子聖之時。夫執中之訓肇於(yu) 天,時中之義(yi) 明於(yu) 孔子,乃堯舜以來相傳(chuan) 之心法也;其在豐(feng) 彖曰:天地盈虛,與(yu) 時消息;在剝曰: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文言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皆時中之義(yi) 也。”(清惠棟《易漢學》“易尚時中說”)
得乎中道,必然有經有權,經權合一,原則性和靈活性統一。孟子讚伯夷、柳下惠為(wei) 仁人(《孟子告子上》),甚至讚他們(men) 為(wei) 聖人(《孟子萬(wan) 章下》),但又指出:“伯夷隘,柳下惠不恭,君子不由也。”(《孟子公孫醜(chou) 上》)意謂伯夷過於(yu) 潔身自好,靈活性不夠,失之於(yu) 隘;柳下惠隨遇而安,原則性不強,失之不恭,都不足效法。
關(guan) 於(yu) 中道,另見東(dong) 海《儒家大智慧之六:知中篇》,茲(zi) 不詳論。
六、保守和發展
內(nei) 在一貫性是仁德,萬(wan) 古不易;開放發展性是義(yi) 德,因時變易。保守與(yu) 發展,傳(chuan) 統與(yu) 現代,在儒家身上有機地圓滿地統一在一起。有個(ge) 成語叫返本開新返內(nei) 聖之本開外王之新,返道德之本開政治之新,體(ti) 現了儒家的保守性和發展性的兼備,既大本確立又充滿活力。這就是“時中”的活力。
龐樸先生也講過儒家辯證法,但對儒家辯證法的高明,對儒家的開放性和發展性認識不足。他說:
“既承認對立又承認對立的同一,如果這一切都建立在發展地基礎上,相信舊的必將被新的對立代替,舊的同一性不免轉化為(wei) 新的同一,便會(hui) 是很好的辯證法。可惜儒家不相信發展。他們(men) 用自己矛盾的觀念來抵製發展,正像古希臘的愛利亞(ya) 學派用矛盾來否定運動那樣。儒家是典型的保守主義(yi) 者”雲(yun) 雲(yun) 。(《儒家辯證法研究》)
說儒家為(wei) 保守主義(yi) 或複古主義(yi) ,大誤會(hui) 也。儒家對仁義(yi) 立場、中道原則的堅持,確是堅定不移的。如果這是“保守”,那是保文化之根本、守民族之精神。麵對現實,是保守、改良還是革命,則因時因人因地而製宜,製度考文,製禮作樂(le) ,時王之職。三代不同禮,古今異宜,豈能刻舟求劍?這方麵儒家具有海納百川的開放性和與(yu) 時俱進的發展性。
明確反對唯古是從(cong) ,食古不化,守舊不改。《中庸》說:
“子曰: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zhuan) ,生乎今之世,反古之道,如此者,災及其身者也。”
意思是說,有一種人愚昧而剛愎自用,卑下而獨斷專(zhuan) 行,生活於(yu) 今生今世,卻試圖恢複古代製度,這樣的人,災難將會(hui) 降臨(lin) 到他身上。反是恢複義(yi) ,朱熹《四書(shu) 集注》:“反,複也。”
曆史上王莽就是典型。此人很勤政,經常熬通宵,又事必躬親(qin) ,其實為(wei) 人為(wei) 政為(wei) 父為(wei) 夫都不合格,不僅(jin) 偽(wei) 君子而且糊塗蛋。所謂改製和新政,無非胡鬧亂(luan) 折騰,禍亂(luan) 天下,逼良為(wei) 盜。
法先王,法的是堯舜禹湯文武周公等先王曆代相傳(chuan) 的道統,是先王們(men) 王道精神和禮製精神,可不是以先王們(men) 的具體(ti) 製度禮儀(yi) 規範來治理現世。王莽生乎漢世,僵硬地照搬周禮,恰恰乖悖了儒家根本,災及其身,國滅身亡,也為(wei) 這句聖言作了最好的注腳。
《中庸》接著說:
“非天子不議禮,不製度,不考文。今天下,車同軌,書(shu) 同文,行同倫(lun) ,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le) 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le) 焉。”
議禮是討論禮樂(le) 製度,製度是製定典章法度,考文是考訂文字語言。這裏的天子,指德位相稱的領導人。非天子不議禮,不製度,不考文,反過來,議禮製度考文,就是天子的責任和權力。孔子說:“天下有道,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可見天子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讓不貢告不王”和製禮作樂(le) 之權責。
“今天下車同軌,書(shu) 同文,行同倫(lun) 。”指的應該是西周的情況,其時車軌、文字和倫(lun) 理道德規範都是統一的。春秋之後,禮崩樂(le) 壞,各國差別才越來越大。禮樂(le) 製度是政治根本大法,有其嚴(yan) 肅性,不能輕易改動,尤其是在“車同軌,書(shu) 同文,行同倫(lun) ”的社會(hui) 狀況下。但如果是德位相稱的天子,也是有權進行製度改良和建設的。
《大學》說:
“湯之《盤銘》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康誥》曰:作新民。《詩》曰: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是故君子無所不用其極。”
這是強調個(ge) 人道德、政治道德和社會(hui) 道德不斷更新,領導、民眾(zhong) 和國家都要日新其德。日新,就是不斷提升和發展。君子在各方麵都要盡心極力。
可見,龐樸先生不用遺憾,儒家辯證法正是很好的,最好的。略翻龐樸的《儒家辯證法研究》,太多門外話。該書(shu) 寫(xie) 於(yu) 1984年,本不宜苛責,可是2009年龐樸在《再版說明》中表示“在大的綱目上還可保持”雲(yun) ,這就說明他的思想整體(ti) 上沒有進步,甚感遺憾。
七、道家辯證法批判
道家喜歡玩辯證法,可常常過頭了,偏離了正理。
對立雙方可以相互轉化,但轉化是有相應的準則、原因和條件的,是有一定規律可循的。道家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對條件的重視,其對立雙方循環往複的轉化常常被說成是無條件的。老子說: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複為(wei) 奇,善複為(wei) 妖。”(《道德經》第五十八章)
禍福相倚,當然有理,但矛盾的轉化,禍福的轉換,有賴於(yu) 一定的條件,並非莫名其妙和無可奈何的。惡貫滿盈而大禍臨(lin) 頭,便無後福可言;積善積德而福報深厚,便無後患可憂。“塞翁失馬”之類故事,沒有把道德這個(ge) 至關(guan) 重要的因素考慮進去。列子說過一個(ge) 故事:
宋人有好行仁義(yi) 者,三世不懈。家無故黑牛生白犢,以問孔子。孔子曰:“此吉祥也,以薦上帝。”居一年,其父無故而盲。其牛又複生白犢,其父又複令其子問孔子。其子曰:“前問之而失明,又何問乎?”父曰:“聖人之言先迕後合。其事未究,姑複問之。”其子又複問孔子。孔子曰:“吉祥也。”複教以祭。其子歸致命。其父曰:“行孔子之言也。”居一年,其子又無故而盲。其後楚攻宋,圍其城。民易子而食之,析骸而炊之;丁壯者皆乘城而戰,死者大半。此人以父子有疾,皆免。及圍解而疾俱複。(《列子·說符》)
故事應屬寓言而與(yu) 孔子無關(guan) ,但這個(ge) 故事很好地說明了一個(ge) 道理:禍福的關(guan) 鍵在於(yu) 德行,在於(yu) 仁義(yi) 。列子屬道家,這個(ge) 故事則頗有儒家風味,並未將仁義(yi) 與(yu) 道德對立起來。
“正複為(wei) 奇,善複為(wei) 妖”,也未必然。老子有所不知,會(hui) 變成盜賊的絕非真的聖賢,會(hui) 變成妖魔絕非善之大者。負負得正,可以成立;善善為(wei) 妖,則不成立。極左可能轉變為(wei) 極右,極右可能轉化為(wei) 極左,“允執厥中”者則不會(hui) 左搖右擺。佛教有不退轉之說,在道德上佛教的佛、儒家的聖都是不退轉的,大正不奇,至善不妖,此之謂也。正複為(wei) 奇,善複為(wei) 妖,那是因為(wei) 未能堅持正道,未能擇善固執。
老子說:
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善者不辯,辯者不善。知者不博,博者不知。聖人不積,既以為(wei) 人己愈有,既以與(yu) 人己愈多。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wei) 而不爭(zheng) 。(《道德經》第八十一章章)
又是絕對化。中華經典,既是信言也是美言,又美又信;老莊知者,何嚐不博?孔孟博者,何嚐不知?善者何嚐不辯,辯者何嚐不善?隻要有不同學派和宗派存在,人類就不可能沒有思想辯論和理論爭(zheng) 鳴。孟子說吾豈好辯我不得已,釋尊也很屬於(yu) 辯論,其十大弟子都是外道領袖而輸給他的。人類需要的是盡量避免惡性之爭(zheng) 野蠻之爭(zheng) ,倡導良性文明之爭(zheng) ,言論問題言論解決(jue) 。
事實層麵的信不同於(yu) 審美層麵的美,道德領域的善不同於(yu) 邏輯領域的辯,道德範疇的智不同於(yu) 學問範疇的博,但兩(liang) 者也不是你死我活絕對矛盾的關(guan) 係。有些言論既是信言也是美言,有些人物既是善者也是辯者,既是知者也是博者。
聖人不積也不亂(luan) 與(yu) 。關(guan) 於(yu) 財物之取與(yu) ,孟子說得中:“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shang) 廉;可以與(yu) ,可以無與(yu) ,與(yu) 傷(shang) 惠。”
老子說:“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道德經》第五十六章)道及高處,超絕言詮,所謂心行路絕,言語道斷。孔子說我欲無言,老子說道可道非常道,都表達了對語言局限性的認知。但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之說又絕對化了。語言文字是器非道,卻又是是明道、傳(chuan) 道的不可或缺最佳工具。
意識是道心神奇的作品,語言文字又是意識美妙的產(chan) 物。就像渡河之筏,筏不是彼岸,卻有助於(yu) 通往彼岸。
老子境界高而不圓,從(cong)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這句話即可見。知者未必不言,有德者必有言,不言,是尚未達到智德合一的境界;言者未必不知,大智者所言必為(wei) 真言真理,能言真言真理者必為(wei) 大智者。
老子不談條件隻談轉化,畢竟不否認對立雙方的差別。到了莊子,就更了進一步,泯滅對立,泯滅是非,一切都“無是無非無可無不可”了: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無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是亦一無窮,非亦一無窮也。”
莊子甚至非常偏激、顛倒地認為(wei) 盜賊是聖賢引起:
“夫穀虛而川竭,丘夷而淵實。聖人已死,則大盜不起,天下平而無故矣。聖人不死,大盜不止。雖重聖人而治天下,則是重利盜蹠也。”(《莊子·胠篋》)
莊子此語作為(wei) 價(jia) 值判斷,成了後世反儒家、反聖賢、反道德的武器。或說:“‘聖人不死,大盜不止’作為(wei) 曆史事實陳述,應該沒錯。人類社會(hui) 有聖賢也有盜賊,唯原始社會(hui) 和大同時代,兩(liang) 者都沒有了。”答:應該說“大盜不死,聖人不止。”不能倒過來說。人類社會(hui) 有盜賊就會(hui) 有聖賢,有黑暗就會(hui) 有光明,聖賢是盜賊的克星,就像光明是黑暗的大敵一樣。
樹立儒家正知見後,再讀道家經典和見道家人物,對“真理多走了一步就成為(wei) 謬誤”這句話的體(ti) 會(hui) 會(hui) 特別深刻。道家亦尊易經,但《道德經》、《南華經》等經典偏離了易理之正。這種偏門智慧和“偏激的深刻”,可供大學選讀和學者研究,不適宜未成年人學習(xi) 。
道家不錯,但不夠中正。儒道兩(liang) 家,都得了道,但所得不同,一得乾元,一得坤元。乾元涵蓋坤元之全,可以代表坤;坤元雖含乾元之氣,不能代表乾。儒家法乾,證得乾元之妙,得其全體(ti) ,剛柔相濟,自強不息,大用無邊;道家法坤,證得坤元之美,得其偏體(ti) ,陰柔為(wei) 主,厚德載物,自有作用。乾主坤輔,儒主道輔。沒有道家,儒家仍可創造三代奇跡;倒了儒家,道家難立。
八、唯物辯證法批判
唯物辯證法被庸俗化,被錯誤的人用為(wei) 強詞奪理的狡辯工具,這不是辯證法的錯,而要歸咎於(yu) 唯物論。辯證法不姓“唯物”,非唯物哲學所能開出來。
唯物論有三蔽:一是蔽於(yu) 物而不知天,被物質遮蔽了,物障深重,不明天道、天命、天性和天理;二是蔽於(yu) 習(xi) 而不知本,被習(xi) 性遮蔽了,惡習(xi) 深重,不明本性之善和良知之真;三是蔽於(yu) 現象而不知本質,錯認物質現象為(wei) 本質,對宇宙生命真正的本質茫無所知。
世界統一於(yu) 物質,物質決(jue) 定意識,這是唯物主義(yi) 的根本性錯誤。正確的說法是,世界統一於(yu) 乾元,乾元決(jue) 定一切,於(yu) 人類而言,良知決(jue) 定一切。乾元是道體(ti) ,於(yu) 人為(wei) 道心良知。良知更具有決(jue) 定性。製定政策推動工作,既要尊重客觀實際,更要堅持良知主義(yi) ,堅持仁本民本兩(liang) 原則。
唯物論本身就是違反辯證法的。宇宙萬(wan) 物皆陰陽對立統一,孤陰不生,孤陽不長,隻有兼備陰陽兩(liang) 種性質和信息的乾元道體(ti) ,才是宇宙萬(wan) 物的本源,才有占據“第一性”的資格。隻有以乾元即“性與(yu) 天道”為(wei) 本,開出來的辯證法才能不偏不倚。馬氏說辯證法,隻能是口頭禪,在實踐中難免庸俗化,甚至淪為(wei) 詭辯術和狡辯法。
以物質為(wei) 第一性,三觀就落了下乘。局限於(yu) 現象,不識“性與(yu) 天道”,不明白道器不二、天人合一的真理,對事物的認識即使有正確處,也“不完全正確”,更難以從(cong) 根本上把握辯證法的真諦。換言之,辯證法本有正確性,但不能唯物化,不能冠以唯物主義(yi) 的頭銜。總而言之一句話:論辯證法,中西各派,唯儒獨正。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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