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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考察宋朝酒店業(ye)
作者:吳鉤
來源:原載於(yu) 《香港新聞周刊》2014年第2期 總第531期
時間:甲午年臘月初四
西曆2015年1月23日
判斷一個(ge) 曆史時期是不是商業(ye) 繁榮、市民享有自由生活,有一個(ge) 比較偏頗的測量辦法:看這個(ge) 時期的酒肆是否發達。仔細一想,這中間其實並非沒有道理:首先,酒是一種由糧食釀成的非剛需消費品,如果生產(chan) 力低下,經濟落後,人們(men) 就不會(hui) 浪費糧食釀造商品酒,自然也不可能出現發達的酒業(ye) 。其次,酒是一種飲用後能釋放激情、製造興(xing) 奮的飲品,人們(men) 極容易酒後失言,如果國家對社會(hui) 的控製趨嚴(yan) ,就會(hui) 傾(qing) 向於(yu) 禁酒,或者市民自覺地不敢聚飲。
明代初期便是這個(ge) 樣子。朱元璋大概也相信繁榮的酒樓乃是太平盛世的象征,於(yu) 是在洪武二十七年,“以海內(nei) 太平,思與(yu) 民偕樂(le) ”,“乃命工部作十樓於(yu) 江東(dong) 諸門之外,令民設酒肆,以接四方賓旅,既又增作五樓,至是皆成”。此為(wei) 南京“十六樓”的來曆。明初商業(ye) 凋敝,經商人數有限,偌大的京師也沒有什麽(me) 像樣的酒樓,因此才需要皇帝動用行政命令建設一批酒樓。但這種權力直接催生出來的酒樓,隻能是政治擺設,而不可佐證商業(ye) 的發達。
事實上,朱元璋創立的“洪武型體(ti) 製”以反商業(ye) 、反市場、反自由著稱:人民不可自由遷徙、自由擇業(ye) ,國家幾乎不鑄貨幣,賦稅以實物征收的農(nong) 業(ye) 稅為(wei) 主,再加上全民配役,政府的運轉基本上可以脫離市場,民間的交易也退回到以物易物的自然經濟狀態。因而,明初的社會(hui) 氣氛是死氣沉沉的,“鄉(xiang) 社村保中無酒肆,亦無遊民”,“夜無群飲,村無宵行”,因為(wei) 一聚飲,便難免會(hui) 發點牢騷,而一發牢騷,便很可能被官府抓起來。
直至明代中後期,隨著“洪武型體(ti) 製”的鬆懈,社會(hui) 才漸次活躍起來,商業(ye) 才恢複了繁華。這種轉折也體(ti) 現在酒肆的變遷上,懷舊的晚明人說,嘉靖中葉之後,民間“以歡宴放飲為(wei) 豁達,以珍味豔色為(wei) 盛禮”,“酒廬茶肆,異調新聲,汩汩浸淫,靡然不振”。
“酒廬茶肆,異調新聲”的晚明氣象,放在宋朝,則是尋常景象。難怪治史的李治安教授說,“人們(men) 在綜觀10~15 世紀500年曆史之餘(yu) ,常常會(hui) 有這樣的朦朧感受:明後期與(yu) 南宋非常相似,萬(wan) 曆以後很像是對南宋社會(hui) 狀況的‘跨代連接’。”
青樓酒旗三百家
宋代酒肆十分發達,你展開描繪北宋汴京繁華的《清明上河圖》長卷,酒樓、酒旗隨處可見,畫麵最氣派的要算城內(nei) 的“孫羊正店”,僅(jin) “彩樓歡門”(宋代的酒樓為(wei) 招徠客人,通常用竹竿在店門口搭建門樓,圍以彩帛,這叫做“彩樓歡門”)就有三層樓高。宋人追憶汴京繁勝的《東(dong) 京夢華錄》則說,“在京正店七十二戶,此外不能遍數,其餘(yu) 皆謂之腳店。”七十二戶正店中,樊樓無疑是最豪華的酒店,“飲徒常千餘(yu) 人”,可以接待一千多名客人。樊樓也是東(dong) 京城最高的地標建築,登上頂樓,便可以“下視禁中”,看到皇宮之內(nei) 。
南宋臨(lin) 安的酒業(ye) 發達程度,半點不亞(ya) 於(yu) 北宋汴京。一首小詩寫(xie) 道:“都人歡呼去踏青,馬如遊龍車如水。三三兩(liang) 兩(liang) 爭(zheng) 買(mai) 花,青樓酒旗三百家。”記錄南宋都城繁華的《武林舊事》收錄了一份杭州馳名酒樓的名單,包括和樂(le) 樓、中和樓、太和樓、和豐(feng) 樓、春風樓、西樓、太平樓、豐(feng) 樂(le) 樓等官營酒店,以及熙春樓、三元樓、賞心樓、花月樓、日新樓、五間樓等私營酒樓。其中太和樓有三百個(ge) 包廂,每日可接待客人三千名:“太和酒樓三百間,大槽晝夜聲潺潺。⋯⋯席分珠履三千客,後列金釵十二行。”至於(yu) 尋常酒家,更是數不勝數了。
宋代當然不獨大都市酒樓林立,即便是偏僻鄉(xiang) 村,也有賣酒的小店。“傍村酒肆已多年,斜插桑麻古道邊。白板凳鋪賓客坐,須籬笆用棘荊編。破甕榨成黃米酒,柴門挑出布青簾。更有一般堪笑處,牛屎泥牆畫酒仙。”《水滸傳(chuan) 》中的這首小詩,並非小說家的向壁虛構,很多宋詩都描繪了宋代鄉(xiang) 村“處處吟酒旗”、“處處村旗有濁醪”的景況,跟“無酒肆,亦無遊民”的明初鄉(xiang) 村相比,明顯呈現出不同的麵貌。
從(cong) 商品酒的產(chan) 量也可以想象宋朝酒業(ye) 的發達。宋史學者李華瑞先生曾經根據北宋熙寧十年的酒課總額,估算出這一年市場上流通的商品酒至少約有一億(yi) 五千九百餘(yu) 萬(wan) 鬥,釀造這批酒需要消耗大米1600萬(wan) 石。1600萬(wan) 石大米是個(ge) 什麽(me) 概念?以一人一年需6石口糧計算,1600萬(wan) 石米可供260多萬(wan) 人吃上一整年。而宋代釀酒的原料,基本上都是通過市場獲得,如果不是生產(chan) 力大為(wei) 提高、商業(ye) 網絡發達,怎麽(me) 可能有這麽(me) 多的剩餘(yu) 糧食流入市場?
酒店銀器競華侈
宋朝城市中的酒店,大致可以分為(wei) 三大類:正店,即擁有釀酒權的大酒店;腳店,即沒有釀酒權、需從(cong) 正店批發酒的酒店;撲戶酒店,即小型的零賣酒店。
為(wei) 吸引更多的顧客上門,正店、腳店乃至撲戶,都極重視做廣告。在酒業(ye) 集中的汴京九橋門街市,“繡旆相招,掩翳天日”,此處的“繡旆”,即酒旗、酒簾子。光有酒簾子還不夠,一些酒店還打出“燈箱廣告”。《清明上河圖》中的“孫羊正店”大門前,有三塊立體(ti) 招牌,分別寫(xie) 著“孫羊”、“正店”、“香醪”字樣,這三塊立體(ti) 招牌,便是“燈箱廣告”。由於(yu) 這種廣告牌應用了照明技術——內(nei) 置蠟燭,夜間明亮照人,特別引人注目。畫中虹橋附近還有一家“腳店”,門口也放置了一個(ge) “燈箱廣告”,上書(shu) “十千”、“腳店”四字。“十千”為(wei) 美酒的代稱,如唐詩有雲(yun) :“新豐(feng) 美酒鬥十千,鹹陽遊俠(xia) 多少年”。燈箱廣告在現代商業(ye) 社會(hui) 不過是尋常事物,但許多人未必知道宋朝已出現了燈箱廣告的形式。今日在日本、韓國一些地方,還保留著這種古老的廣告,古香古色,別有風味。
擁有釀酒權的酒店還會(hui) 雇請妓女代言新釀的美酒。恰如一首宋詩所描述:“錢塘妓女顏如玉,一一紅妝新結束。問渠結束何所為(wei) ,八月皇都酒新熟。”這些妓女之所以打扮得漂漂亮亮,是因為(wei) 要給新酒做廣告。原來,每到新酒出爐時,杭州的大酒店必大張旗鼓:用長竿掛出廣告長幅,上書(shu) “某庫選大有名高手酒匠,釀造一色上等辣無比高酒,呈中第一”之類的廣告詞;又“頒發告示,邀請官私妓女、鼓樂(le) 隨行,諸行社隊,迤邐半街,街市往來,無不圍觀”,類似於(yu) 今日的公司邀請演藝界明星來代言產(chan) 品。
在宋朝的酒店飲酒,當然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北宋京師的大酒樓,“入其門,一直主廊約百餘(yu) 步,南北天井兩(liang) 廊皆小閣子,向晚燈燭熒煌,上下相照,濃妝妓女數百,聚於(yu) 主廊麵上,以待酒客呼喚,望之宛若神仙”。隻要客人掏錢,就可以請妓女陪酒。南宋杭州的酒店,也是“每處各有私名妓數十輩,皆時妝服,巧笑爭(zheng) 妍。夏月茉莉盈頭,春滿綺陌,憑檻招邀”,飲客登樓,點名妓女歌舞佐酒,叫做“點花牌”。
——需要說明的是,宋代的妓女並不是今人所理解的性工作者,而是指“女樂(le) ”,是文藝工作者,相當於(yu) 今天的女藝人。她們(men) 在酒店裏也隻是彈彈琴、唱唱曲、陪陪酒而已,賣藝不賣身。
酒店的服務也非常周到。客人一踏入酒店,立即便有“小二”迎上來招呼座位、寫(xie) 菜,你想吃什麽(me) ,隨便點,“凡下酒羹湯,任意索喚,雖十客各欲一味,亦自不妨”;酒店廚師必須“記憶數十百品(菜譜),不勞再四,傳(chuan) 喝如流,便即製造供應,不許小有違誤”;夥(huo) 計若是服務不周,被客人投訴,則會(hui) 受到店老板叱責,或者被扣工資、炒魷魚,“一有差錯,坐客白之主人,必加叱罵,或罰工價(jia) ,甚者逐之”。
高級的酒樓,都使用珍貴的銀器,給予客人一種很尊貴的待遇。在汴京,“大抵都人風俗奢侈,度量稍寬,凡酒店中,不問何人,止兩(liang) 人對坐飲酒,亦須用注碗一副、盤盞兩(liang) 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隻,即銀近百兩(liang) 矣。雖一人獨飲,碗遂亦用銀盂之類”。臨(lin) 安也一樣,酒樓“各分小閣十餘(yu) ,酒器悉用銀,以競華侈”,“兩(liang) 人入店買(mai) 五十二錢酒,也用兩(liang) 支銀盞,亦有數般菜”。
如果客人到酒店喝過兩(liang) 三回酒,成了熟客,酒店還會(hui) 給予完全的信任。倘若家裏來了客人要招待,想到酒店打壺酒、買(mai) 幾個(ge) 小菜,酒店可以放心地將價(jia) 值三五百貫的銀製酒器借給客人。“以至貧下人家,就店呼酒,亦用銀器供送。有連夜飲者,次日取之”——貧下人家前來叫酒待客,酒店亦用銀器供送,對連夜飲酒者,次日才將銀器取回,也不用擔心有人侵吞這些珍貴的酒器。這是非常難得的社會(hui) 信任。
宋朝大酒店通常都是24小時營業(ye) ,“歌管歡笑之聲,每夕達旦,往往與(yu) 朝天車馬相接。雖風雨暑雪,不少減也”,“白晝通夜,駢闐如此”。酒樓的熱鬧喧嘩,甚至讓皇宮都顯得黯然失色。宋筆記《北窗炙錄》載,“一夜,(宋仁宗)在宮中聞絲(si) 竹歌笑之聲,問曰:‘此何處作樂(le) ?’宮人曰:‘此民間酒樓作樂(le) 處。’宮人因曰:‘官家且聽,外間如此快活,都不似我宮中如此冷冷落落也。’仁宗曰:‘汝知否?因我如此冷落,故得渠如此快活。我若為(wei) 渠,渠便冷落矣。’”市井的繁榮將豪華的皇宮襯托得冷冷清清,這是前所未有的事情吧,在後來的朝代也極少聽說了。更難得的是,宋仁宗明白,唯有權力保持節製,民間才能維持繁華。
重商的連鎖反應
酒肆的繁華,不僅(jin) 僅(jin) 是宋朝商品經濟發達的體(ti) 現,更是宋政府重商主義(yi) 的反映。跟其他王朝的“崇本抑末”取向不同,宋政府對商業(ye) 表現出濃厚的興(xing) 趣,有如地中海資本主義(yi) 興(xing) 起之時的威尼斯商人,它的一切經濟政策的目標仿佛隻有一個(ge) :如何從(cong) 市場中汲取更多的財政收入。
宋政府的商人秉性在王安石變法時期更是表現得淋漓盡致。當時政府在官衙發放“青苗錢”貸款,同時又在城門處設立酒肆,看到老百姓貸款後走出來,就引誘他們(men) 進去飲酒,通常那貸到的十貫錢要花掉二三貫。官府又擔心老百姓不進來飲酒,還招了一批歌妓在酒肆中唱歌跳舞,誘惑他們(men) 。
與(yu) 宋政府的重商態度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明朝朱元璋的做法:朱氏下令建設“十六樓”,又在酒樓安置歌妓,“蓋仿宋世故事,但不設官醞以收榷課”。朱元璋讓歌妓佐酒,無非是想營造歌舞升平的盛世氣象,至於(yu) 酒稅收入如何,朝廷是毫不在乎的(朝廷重視的是農(nong) 業(ye) 稅)。時人稱此“最為(wei) 清朝佳事”,但以曆史的目光來看,這種對商業(ye) 稅的淡然,不過是財政緊縮的“脈脈溫情”而已,意味著政府對於(yu) 開拓市場與(yu) 發展商業(ye) 毫無動力。
相形之下,多少顯得“貪婪”的宋朝政府為(wei) 擴張財政,勢必要將政府的注意力從(cong) 總額有限而征收成本高企的農(nong) 業(ye) 稅轉移到商業(ye) 稅之上。而為(wei) 了擴大商業(ye) 稅的稅基,政府又勢必要大力發展工商業(ye) 。為(wei) 此,宋朝政府需要積極修築運河,以服務於(yu) 長途貿易;需要開放港口,以鼓勵海外貿易;需要發行信用貨幣、有價(jia) 證券與(yu) 金融網絡,以助商人完全交易;需要完善民商法,以對付日益複雜的利益糾紛;需要創新市場機製,使商業(ye) 機構更加適應市場,創造更大利潤⋯⋯這是重商主義(yi) 的連鎖反應,最後極有可能促成資本主義(yi) 體(ti) 係的建立。
從(cong) 宋代的酒業(ye) 經營方式上,也可以看出宋政府的製度創新。宋朝對商品酒大致實行三種營業(ye) 製度:京師之地,國家壟斷酒曲,正店向政府購買(mai) 酒曲釀酒,然後自由售賣,因為(wei) 曲價(jia) 中已包含了稅金,政府不再另外向正店收酒稅;諸州城內(nei) ,官釀官賣,禁止私酒;鄉(xiang) 村允許酒戶釀賣,為(wei) 特許經營,政府收其酒稅。
官釀官賣,雖然收入全部歸於(yu) 政府,卻存在一切公有製企業(ye) 都存在的弊病,比如效率低下、產(chan) 品質量粗糙、企業(ye) 虧(kui) 損。為(wei) 克服這些問題,宋政府采取了一種叫做“撲買(mai) ”的做法:將某個(ge) 官營酒坊的若幹年經營權拍賣出去。這個(ge) “撲買(mai) ”的過程有一套嚴(yan) 密的程序:
首先,政府對酒坊進行估價(jia) ,設定標底,標底通常采用以往拍賣的次高價(jia) 或中位數;然後,在“要鬧處”張榜公告招標,說明政府要拍賣的是什麽(me) 、位於(yu) 何處、底價(jia) 幾何,歡迎有意競買(mai) 者在限期(通常是一個(ge) 月到三個(ge) 月)內(nei) ,參與(yu) 投標;然後,州政府命人製造一批木櫃,鎖好,送到轄下各縣鎮,凡符合資格、有意投標的人,都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nei) ,填好自己願意出的競買(mai) 價(jia) 與(yu) 投標時間,密封後投入櫃中;接下來,州政府公開將木櫃拆封,進行評標,“取看價(jia) 最高人給與(yu) ”,即出價(jia) 最高之人中標;最後,公示結果,“於(yu) 榜內(nei) 曉示百姓知委”。
公示沒有問題之後,政府與(yu) 中標人訂立合同,在合同有效期之內(nei) (通常三年為(wei) 一屆,滿屆即重新招標),中標人享有明確的義(yi) 務與(yu) 權利,義(yi) 務是必須按時納足酒稅;權利是中標人的經營權受政府保護。這一製度,跟現在的招投標製度沒有什麽(me) 兩(liang) 樣。
從(cong) 政府立場的角度來看,宋政府之所以願意在企業(ye) 製度創新上花費心思,目的自然是為(wei) 了征收到更多的商業(ye) 稅。酒稅是商業(ye) 稅的重要部分,據李華瑞先生的統計,宋朝的酒稅(含專(zhuan) 賣收入)常年保持在每年1200萬(wan) 貫以上。可資比較的一個(ge) 數字是,明代隆慶朝至萬(wan) 曆朝前期(1570—1590),國家的全部商稅收入加上鹽課、輕齎銀、役與(yu) 土貢折色等雜色,也才370萬(wan) 兩(liang) 白銀左右。
從(cong) 曆史演進的角度來看,宋朝的財政擴張動力,卻帶來劃時代的財稅結構轉變:從(cong) 宋真宗朝開始,來自工商稅與(yu) 征榷的收入超過了農(nong) 業(ye) 稅,北宋熙寧年間,農(nong) 業(ye) 稅的比重降至30%,南宋淳熙至紹熙年間,非農(nong) 業(ye) 稅更是接近85%,農(nong) 業(ye) 稅變得微不足道。這是曆代王朝從(cong) 未有過的事情。宋代之後,農(nong) 業(ye) 稅又成了財稅結構中的大頭,要到19世紀的洋務運動之後,工商稅才重新超過50%。
晚清洋務運動被視為(wei) 是中國近代化的開端,但實際上,透過宋代商品酒這個(ge) 小小的曆史窗口,不難發現,中國的近代化早在兩(liang) 宋時期就啟動了,隻不過宋亡之後,曆史發生了逆轉。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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