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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山李存山,男,西曆一九五一年生於(yu) 北京市。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兼任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雜誌主編。著有:《中國氣論探源與(yu) 發微》、《商鞅評傳(chuan) ——為(wei) 秦開帝業(ye) 的改革家》、《中華文化通誌•哲學誌》、《智慧之門•老子》、《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綱要》、《氣論與(yu) 仁學》等。 |
重視人倫(lun) 解構三綱
作者:李存山
來源:原載於(yu) 《學術月刊》2006年第9期
時間:丁亥年四月初六
西曆2007年05月22日
儒家重視人倫(lun) ,這是中國文化的優(you) 秀傳(chuan) 統。孟子說,在夏商周三代都設有學校,“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lun) 也”。在中國古代社會(hui) ,人倫(lun) 之大者是五倫(lun) ,即“父子有親(qin) ,君臣有義(yi) ,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五倫(lun) 中最重要的又是君臣、父子、夫婦的三大倫(lun) ,如荀子說:“若夫君臣之義(yi) ,父子之親(qin) ,夫婦之別,則日切瑳而不舍也。”此三大倫(lun) 到了漢代演變為(wei) “三綱”,董仲舒說:“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自漢代以後,“三綱”成為(wei) 教條,成為(wei) “天理”。在中國近代的政治變革和倫(lun) 理轉型中,“三綱”成為(wei) 阻礙曆史進步的一個(ge) 思想禁錮,如張之洞在《勸學篇》中說:“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五倫(lun) 之要,百行之源,相傳(chuan) 數千年,更無異義(yi) 。聖人所以為(wei) 聖人,中國所以為(wei) 中國,實在於(yu) 此。故知君臣之綱,則民權之說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綱,則父子同罪免喪(sang) 廢祀之說不可行也;知夫婦之綱,則男女平權之說不可行也。”就中國現代的社會(hui) 生活而言之,儒家重視人倫(lun) 的傳(chuan) 統,我們(men) 應該繼承和發揚,而“三綱”之說則應該廢除。如果我們(men) 探討一下儒家所重視的五倫(lun) 或三大倫(lun) 是怎麽(me) 演變為(wei) “三綱”的,它在中國曆史上又發生了什麽(me) 變化,那麽(me) 就可以證明“三綱”之說不是出於(yu) 千古不變的“天理”,而是中國曆史變化的產(chan) 物,儒家倫(lun) 理可以而且應該隨著中國曆史新的變化而變化。由此就可解構“三綱”,使儒家的倫(lun) 理觀念作出適應現代社會(hui) 生活的調整。
儒家重視三大倫(lun) ,並非始於(yu) 荀子,而是遠有端緒。在儒家經典《儀(yi) 禮·喪(sang) 服》篇中,就已規定了子為(wei) 父服喪(sang) 、臣為(wei) 君服喪(sang) 、妻為(wei) 夫服喪(sang) ,都是同等規格、最高等級的“斬衰三年”。在湖北荊門郭店村的楚墓竹簡出土後,研究者發現這裏也有儒家所重視的三大倫(lun) ,如竹簡的《成之聞之》篇說:“天降大常,以理人倫(lun) ,製為(wei) 君臣之義(yi) ,著為(wei) 父子之親(qin) ,分為(wei) 夫婦之辨。”在竹簡的《六德》篇中更把“六德”(聖、智、仁、義(yi) 、忠、信)與(yu) “六位”(父子、君臣、夫婦)相配。《六德》篇引起研究者重視的是這樣一句話:“為(wei) 父絕君,不為(wei) 君絕父……”我起初對於(yu) 這句話的具體(ti) 含義(yi) 沒有認識,而把它抽象地解釋成在《六德》篇中明確地肯定了父子關(guan) 係高於(yu) 君臣關(guan) 係。應該說,這後一種解釋並沒有錯,但其具體(ti) 含義(yi) 卻是經過幾位學者的批評指正才明確的。正如有的學者所說,這句話是講儒家的喪(sang) 服之禮,也就是在父喪(sang) 和君喪(sang) 同時發生的時候,要為(wei) 父穿喪(sang) 服,而不為(wei) 君穿喪(sang) 服。我在仔細讀了這句話的前後文,又看了一些其他講喪(sang) 服之禮的材料後,最終肯定這句話的確是在講喪(sang) 服,這樣來理解是正確的。但是我發現,這句話並非古代喪(sang) 服之“通則”,而是與(yu) 儒家傳(chuan) 世經典裏講的喪(sang) 服之禮有矛盾,這種矛盾正體(ti) 現了儒家倫(lun) 理在曆史上的變化。
在《禮記·曾子問》中有以曾子問和孔子答的形式所說:“有君喪(sang) 服於(yu) 身,不敢私服。”這就是說,當給君主穿喪(sang) 服的時候,就不能再為(wei) 父親(qin) 或母親(qin) 穿喪(sang) 服了。經學家對這一條的解釋都是“君重親(qin) 輕”,當君喪(sang) 與(yu) 父喪(sang) 同時發生的時候要“隆於(yu) 君之事”。這恰恰是與(yu) 《六德》篇相反的“為(wei) 君絕父,不為(wei) 父絕君”。這個(ge) 變化很大,應該是出自戰國中期的曆史變化。一般認為(wei) ,《儀(yi) 禮·喪(sang) 服》篇的經、傳(chuan) 分別出自孔子和子夏,郭店竹簡的《六德》篇等是處於(yu) “孔孟之間”的儒家文獻,而《禮記》則是孔門後學依據《儀(yi) 禮》來“解經所未明,補經所未備”,其中有些“子曰”雲(yun) 雲(yun) 可能是出於(yu) 孔門後學的“托名孔子”。從(cong) 思想發展的邏輯來說,我也認為(wei) 《儀(yi) 禮·喪(sang) 服》篇是在前的,其中規定了父喪(sang) 和君喪(sang) (以及夫喪(sang) )都是“斬衰三年”。那麽(me) ,當君喪(sang) 和父喪(sang) 同時發生的時候怎麽(me) 辦?《六德》篇就講了要“為(wei) 父絕君,不為(wei) 君絕父”。但是自戰國中期以後,君主的權力越來越強大,儒家思想就做了調整,於(yu) 是有了《禮記》中的“有君喪(sang) 服於(yu) 身,不敢私服”。
漢代出現的“三綱”之說,不僅(jin) 是出自先秦儒家所重視的三大倫(lun) ,而且更與(yu) 法家思想有密切的關(guan) 係。韓非子在《忠孝》篇中提出了“三常道”的思想,他說:“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luan) 。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賢臣而弗易也,則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 這裏最終強調的是“人主雖不肖,臣不敢侵也”,即把君臣之間的尊卑服從(cong) 關(guan) 係絕對化了。如果“臣事君”是如此,那麽(me) “子事父,妻事夫”當然也是如此,這樣就把儒家所講的包含相互間道德義(yi) 務在內(nei) 的三大倫(lun) 都變成了絕對服從(cong) 的關(guan) 係。從(cong) 政治製度上說,“漢承秦製”,在倫(lun) 理觀念上漢代所立的“三綱”之說也是繼承了韓非子的“三常道”思想。
“三綱”首先是“君為(wei) 臣綱”,即臣要絕對服從(cong) 於(yu) 君。與(yu) 此相應,儒家的“忠孝”觀念也發生了曆史的變化。“忠”本來可以指君臣之間的相互“忠敬”或“忠信”,但漢代以後則“忠”隻可用於(yu) 臣對君“忠”。如《中庸》裏麵講“忠信重祿,所以勸士也”,這是說君主對於(yu) 士要待之以忠信,養(yang) 之以厚祿,“忠信”的主語顯然是君主,但漢代的鄭玄卻將此句曲解為(wei) 君主對於(yu) “有忠信”的士要“重其祿也”,“忠信”成為(wei) 對士的修飾限定詞。在《孝經》中有“移孝作忠”的思想,於(yu) 是有了“君父”和“臣子”之名。儒家雖然一直重視“孝”,但所謂“忠臣必出於(yu) 孝子之門”,似是把“孝”作為(wei) 培養(yang) 忠臣的手段。
“忠君與(yu) 孝親(qin) 孰先”或“君與(yu) 親(qin) 誰重”,這在魏晉南北朝時期又成為(wei) 有爭(zheng) 議的問題。唐長孺先生作有《魏晉南朝的君父先後論》,大抵是說,當忠君與(yu) 孝親(qin) 發生衝(chong) 突時,漢代的選擇是“忠”,而魏晉南朝則轉變為(wei) “父先於(yu) 君”,即更強調“孝”。這主要是因為(wei) ,曹氏政權和司馬氏政權都是靠篡奪而得天下,忠君之義(yi) 在他們(men) 自己那裏“說不出口”,而他們(men) 又要掃除那些忠於(yu) 前王室的人,這樣就“隻有提倡孝道,以之掩護自身在儒家倫(lun) 理上的缺陷”。這種情況一直要到唐初,由於(yu) 唐太宗的幹預,才勉強把“父先於(yu) 君”的觀念糾正過來。唐太宗特別強調忠君之義(yi) ,這又和他要為(wei) “玄武門之變”作辯護有關(guan) 係。自唐代以後,特別是宋代以後,君主的權力就進一步強化了。
儒家所重視的三大倫(lun) ,按照“自然的順序”應該是先夫婦,再父子,後君臣。如《中庸》所說:“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周易·序卦傳(chuan) 》也說:“有天地然後有萬(wan) 物,有萬(wan) 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yi) 有所錯(措)。”晉代的韓康伯注解《序卦傳(chuan) 》的這段話,指出此言“鹹卦之義(yi) ”,“鹹,柔上而剛下,感應以相與(yu) ,夫婦之象,莫美乎斯。人倫(lun) 之道,莫大乎夫婦,故夫子殷勤深述其義(yi) ,以崇人倫(lun) 之始,而不係之於(yu) 離也。”唐代的孔穎達在注解《詩經》之首篇《關(guan) 雎》時也曾說:“以夫婦之性,人倫(lun) 之重,故夫婦正則父子親(qin) ,父子親(qin) 則君臣敬。”三大倫(lun) 的自然順序,本應該是如此。但是在中國曆史的變化中,“君為(wei) 臣綱”成為(wei) 首要的教條,雖然在魏晉南朝有“君父先後”的爭(zheng) 論,但自唐代以後又恢複並強化了君權之優(you) 先。
明清之際的黃宗羲和唐甄都曾提出了解構“三綱”的思想。黃宗羲批判君主專(zhuan) 製,說自秦以來“為(wei) 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他批判“君臣之義(yi) 無所逃於(yu) 天地之間”的思想,認為(wei) 後世君主不過是“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窺伺”。他提出“臣不與(yu) 子並稱”,父子關(guan) 係是“固不可變”的血緣關(guan) 係,而君臣之名則是“從(cong) 天下而有之”,“吾無天下之責,則吾在君為(wei) 路人”,“出而仕於(yu) 君也……以天下為(wei) 事,則君之師友也”。在黃宗羲看來,君與(yu) 臣隻是職務的分工有不同,他們(men) 之間的關(guan) 係應該是平等的。唐甄也批判君主專(zhuan) 製,說“自秦以來,凡為(wei) 帝王者皆賊也”。他主張“抑尊”,尤其反對“君尊臣卑”和“男尊女卑”的思想。他認為(wei) ,人倫(lun) 之道應該從(cong) 夫婦之間的相互尊敬與(yu) 和諧開始,“敬且和,夫婦之倫(lun) 乃盡”。而當時的人倫(lun) 不明,“莫甚於(yu) 夫妻”,“人而無良,至此其極”。針對此,他提出:“恕者,君子善世之大樞也。五倫(lun) 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不恕於(yu) 妻而能恕人,吾不信也。”
“恕”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論語》中記載子貢問:“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孔子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恕”或“忠恕”是孔子之道“一以貫之”的行仁之“方”。唐甄以恕道為(wei) “君子善世之大樞”,這符合孔子的思想,也符合當今普世倫(lun) 理所謂“道德的黃金律”。唐甄提出“五倫(lun) 百行,非恕不行,行之自妻始”,這是恢複了儒家所重視五倫(lun) 或三大倫(lun) 的“自然順序”,符合《中庸》所謂“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婦”的思想,如果恕道的推行是從(cong) 夫婦之倫(lun) 開始,那麽(me) 人與(yu) 人之間的所有倫(lun) 理關(guan) 係和道德行為(wei) 就都應該貫徹忠恕的原則。
《周易·序卦傳(chuan) 》雲(yun) :“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恒者,久也。”雖然從(cong) 古代到現代,人類社會(hui) 經曆了很大的變化,但家庭是社會(hui) 的細胞,夫婦之道是人倫(lun) 之始,這是人類社會(hui) 所恒久不變者。“夫婦正則父子親(qin) ”,有了夫婦之間的相互尊敬與(yu) 和諧,才能有父母與(yu) 子女之親(qin) 、兄弟姐妹之愛,也才能“入則孝,出則弟,謹而信,泛愛眾(zhong) 而親(qin) 仁”。
聯合國大會(hui) 1948年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指出:“家庭是天然的和基本的社會(hui) 單元”,“對人類家庭所有成員的固有尊嚴(yan) 及其平等的和不移的權利的承認,乃是世界自由、正義(yi) 與(yu) 和平的基礎”。世界宗教議會(hui) 1993年通過的《走向全球倫(lun) 理宣言》也指出:“隻有在個(ge) 人關(guan) 係和家庭關(guan) 係中已經體(ti) 驗到的東(dong) 西,才能夠在國家之間及宗教之間的關(guan) 係中得到實行。”由此可見,儒家的重視夫婦之道、家庭倫(lun) 理在現代社會(hui) 仍有重要的意義(yi) 。至於(yu) 所謂“父子親(qin) 則君臣敬”,儒家傳(chuan) 統的倫(lun) 理—政治邏輯是如此,但是曆史的事實證明“父子親(qin) ”未必“君臣敬”,尤其是古往今來真能“敬”大臣的君主實為(wei) 鳳毛麟角。在現代社會(hui) ,為(wei) 免除君主專(zhuan) 製的禍害,“君臣之綱”即被廢止,而“民權之說”應該大行。隨著夫婦之倫(lun) 被提升到人倫(lun) 的首位,傳(chuan) 統的“三綱”之說就被解構,代之而起的是新型的家庭倫(lun) 理、社會(hui) 倫(lun) 理和民主政治。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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