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存山】中國文化的“變”與“常”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4-11-19 12: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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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存山

李存山,男,西曆一九五一年生於(yu) 北京市。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所研究員,兼任中華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學會(hui) 副會(hui) 長,《中國哲學史》雜誌主編。著有:《中國氣論探源與(yu) 發微》、《商鞅評傳(chuan) ——為(wei) 秦開帝業(ye) 的改革家》、《中華文化通誌•哲學誌》、《智慧之門•老子》、《中國傳(chuan) 統哲學綱要》、《氣論與(yu) 仁學》等。

 

 

中國文化的“變”與(yu) “常”

作者:李存山

來源:原載於(yu)  《中國高校社會(hui) 科學》2014年第3期

時間:甲午年五月十五

           西曆2014年6月12日

 

 

中國文化源遠流長,雖經曆了千難萬(wan) 險,百轉千折,而仍延續不絕,奔流不息。《詩經·邶風》雲(yun) :“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中國文化之所以經數千年之久而未中斷,成為(wei) 世界文化史上的奇觀,此中必有其內(nei) 在的精神支柱、思想基礎,這可謂中國文化的“常道”。在此數千年間,中國文化也經曆了幾次大的“變局”,如從(cong) 堯舜禪讓的“天下為(wei) 公”到夏、商、周三代的“世及以為(wei) 禮”(《禮記·禮運》),這是從(cong) “大同”到“小康”的一次“變局”;從(cong) 夏、商、周三代的“封建製”,經春秋戰國時期的“禮崩樂(le) 壞”、“諸侯力政”,到秦漢相承的“改立郡縣,主有專(zhuan) 已之威,臣無百年之柄”(《後漢書(shu) ·班彪傳(chuan) 》),清代的史學家趙翼亦稱此“秦漢間為(wei) 天地一大變局”(《廿二史劄記》卷二);明清之際,一批思想家深感“亡天下”之痛,亦稱此為(wei) “天崩地解”的時代[①]。與(yu) 這幾次“變局”相適應,中國文化的進程既有“常”亦有“變”。特別是1840年以後,由於(yu) 西方列強的侵入和西方文化的衝(chong) 擊,中國文化更經曆著“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②]。在這一亙(gen) 古未有的“變局”中,中國文化如何實現“舊邦新命”,如何達到知“變”亦知“常”的文化自覺,既使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得以傳(chuan) 承和弘揚,又使之與(yu) 當代社會(hui) 相適應、與(yu) 現代文明相協調,保持民族性,體(ti) 現時代性,這對於(yu) 充分發揮中國文化的“軟實力”,實現中華民族和中國文化的偉(wei) 大複興(xing) 是非常重要的。

 

 

對於(yu) 中國文化的進程既有“常”亦有“變”的認識,在孔子的思想中已有所表述。如《論語·為(wei) 政》記載:

 

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

 

這裏的“因”就是相因繼承,可謂中國文化之“常”;而“損益”就是減損和增益,可謂中國文化之“變”。子張問,是否十世可知也?孔子自信地回答,夏、商、周三代的文化(“禮”)既有相因繼承,又有損益發展,以後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說文》段注雲(yun) “父子相繼曰世”,一世為(wei) 三十年,“百世”就是三千年。孔子對於(yu) 中國文化的進程既有“因”又有“損益”的認識,是符合文化發展的辯證法的。在孔子之後的兩(liang) 千五百多年間,中國文化的發展確實是既有相因繼承又有損益發展;而且,我們(men) 至今仍處在孔子所說的“百世”之內(nei) 。

 

在中國現代的哲學思想中,對於(yu) 文化的“變”與(yu) “常”作出明確表述的是張岱年先生。如他在1935年發表的《西化與(yu) 創造》一文中所說:

 

惟用“對理法”(按即辯證法),然後才能見到文化之實相……惟用“對理法”,才能既有見於(yu) 文化之整,亦有見於(yu) 文化之分;既有見於(yu) 文化之變,亦有見於(yu) 文化之常;既有見於(yu) 文化之異,亦有見於(yu) 文化之同。[③]

 

所謂文化之“整”,就是文化的係統性;而文化之“分”,就是組成文化係統的不同要素,其中含有積極和消極的不同成分,新時代的文化對於(yu) 以往時代的文化是可以“析取”(分析擇取)的。如張先生在1933年發表的《世界文化與(yu) 中國文化》一文中所說:“按照唯物辯證法的觀點,一種文化中必然含有相互對立的成分,即好的或較有積極意義(yi) 的和壞的或具有消極意義(yi) 的成分。唯物辯證地對待文化,就應一方麵否定後者,一方麵肯定前者,並根據現實需要加以發揮、充實。”[④] 此即文化的“整”與(yu) “分”的辯證法。

 

所謂文化之“變”,就是文化發展的變革性、階段性,文化隨著生產(chan) 力及社會(hui) 關(guan) 係的發展而變化;而文化之“常”,就是文化發展的繼承性、連續性。如張先生在《世界文化與(yu) 中國文化》一文中所說:“文化以生產(chan) 力及社會(hui) 關(guan) 係的發展為(wei) 基礎,生產(chan) 力發展到一新形態,社會(hui) 關(guan) 係改變,則文化必然變化。”“中國的舊文化既不能保持原樣,那麽(me) ,是否就要整個(ge) 地將其取消呢?將其掃蕩得幹幹淨淨呢?不!隻有不懂唯物辯證法的人,才會(hui) 有這種主張。”“文化在發展的曆程中必然有變革,而且有飛躍的變革。但是文化不僅(jin) 是屢屢變革的曆程,其發展亦有連續性和累積性。在文化變革之時,新的雖然否定了舊的,而新舊之間仍有一定的連續性。”[⑤]此即文化的“變”與(yu) “常”的辯證法。

 

所謂文化之“異”,就是不同民族文化的特殊性、民族性;而文化之“同”,就是蘊含在不同民族文化之中的普遍性、世界性。如張先生在《世界文化與(yu) 中國文化》一文中所說:“有許多人認為(wei) 兩(liang) 個(ge) 民族的文化之不同,可以專(zhuan) 從(cong) 其生產(chan) 力發展程度的不同來理解,這還沒有看到現象的全麵。兩(liang) 個(ge) 生產(chan) 力發展程度相同的民族,由於(yu) 地域之不同,其文化雖大致相似而仍不相同。”“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是世界性的文化,然而世界性不是無民族性。”[⑥] 此即文化的“異”與(yu) “同”的辯證法。

 

在發表《世界文化與(yu) 中國文化》的同年,張先生還發表了《道德之“變”與(yu) “常”》。他指出:

 

道德依時代而不同,隨社會(hui) 之物質基礎之變化而變化;然在各時代之道德中,亦有一貫者在,由此而各時代之道德皆得名為(wei) 道德。

 

新道德與(yu) 舊道德之間是有連續性的,舊道德中有雖舊而仍新者存:於(yu) 此當明道德之“變”與(yu) “常”的辯證法。[⑦]

 

顯然,在張岱年先生對道德、文化的“變”與(yu) “常”的論述中是接受了唯物史觀的基本原理的,但他更重視的是在“新唯物論”(即辯證唯物論)的“宇宙論之精義(yi) ”中有“變中有常”的觀點。當張先生的《關(guan) 於(yu) 新唯物論》一文在1933年發表時,現代新儒家的代表人物熊十力先生就曾對張先生說:“你的文章說新唯物論講‘變中有常’,我看過許多新唯物論的書(shu) ,沒有看到這樣的話。”張先生“當即表示,這隻是用自己的語言加以解釋而已”[⑧]。張先生的這一“解釋”確實是辯證唯物論中的一個(ge) “精義(yi) ”,而他把這一“精義(yi) ”用於(yu) 論述道德、文化的“變”與(yu) “常”,也是很符合唯物史觀的辯證法的。

 

在恩格斯晚年(1890年)的書(shu) 信中,他曾指出:

 

根據唯物史觀,曆史過程中的決(jue) 定性因素歸根到底是現實生活的生產(chan) 和再生產(chan) 。……如果有人在這裏加以歪曲,說經濟因素是唯一決(jue) 定性的因素,那末他就是把這個(ge) 命題變成毫無內(nei) 容的、抽象的、荒誕無稽的空話。[⑨]

 

每一個(ge) 時代的哲學作為(wei) 分工的一個(ge) 特定的領域,都具有由它的先驅者傳(chuan) 給它而它便由以出發的特定的思想資料作為(wei) 前提。……經濟在這裏並不重新創造出任何東(dong) 西,但是它決(jue) 定著現有思想資料的改變和進一步發展的方式,而且這一作用多半也是間接發生的……[⑩]

 

恩格斯在這裏說的不僅(jin) 是“哲學”,而且包括“宗教”、“文學”等文化因素。針對一些人對唯物史觀的“形而上學”理解,恩格斯說:“所有這些先生們(men) 所缺少的東(dong) 西就是辯證法。”[11]

 

張岱年先生在上個(ge) 世紀30年代不可能讀到恩格斯晚年的書(shu) 信,而他對道德、文化的“變”與(yu) “常”的論述恰恰符合唯物史觀的辯證法。特別是在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及馬克思主義(yi) 傳(chuan) 入中國之後,當“新文化”的主流認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已經沒有“現代價(jia) 值”時,張先生針對要“整個(ge) 地”將中國傳(chuan) 統文化“取消”、“將其掃蕩得幹幹淨淨”的觀點,明確地提出“不!隻有不懂唯物辯證法的人,才會(hui) 有這種主張”,這是很有“求真之誠”的勇氣和理論創建意義(yi) 的。正是基於(yu) 對“文化之實相”的辯證認識,張先生在上個(ge) 世紀30年代主張文化的“創造的綜合”,在80年代以後則更係統地提出了文化的“綜合創新”論[12]。

 

 

孔子說:“殷因於(yu) 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yu) 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這段話雖然符合文化發展的辯證法,但是孔子並沒有指出夏、商、周三代所“因”和所“損益”的具體(ti) 文化內(nei) 容是什麽(me) 。在“漢承秦製”,經曆了“秦漢間為(wei) 天地一大變局”之後,曆代經學家對此加以解釋,他們(men) 的解釋是否符合孔子的本意,特別是依此解釋能否應對中國在近現代所經曆的“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這是需要進行反思並重新評價(jia) 的。

 

漢儒董仲舒在《舉(ju) 賢良對策》中提出:“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繼之救,當用此也。”然後,他引用了孔子所說的“殷因於(yu) 夏禮”一段話,又接著說:

 

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於(yu) 虞,而獨不言所損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是以禹繼舜,舜繼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損益也。繇是觀之,繼治世者其道同,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今漢繼大亂(luan) 之後,若宜少損周之文致,用夏之忠者。(《漢書(shu) ·董仲舒傳(chuan) 》)

 

依董仲舒所說,因為(wei) 孔子沒有講堯、舜、禹之間有所“損益”,所以這是“三聖相受而守一道”,“繼治世者其道同”,亦可謂“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但是夏、商、周之間是有“損益”的,這是“繼亂(luan) 世者其道變”,漢代繼周末之亂(luan) 政,應“少損周之文致,(益)用夏之忠者”。雖然董仲舒首次提出了“三綱”與(yu) “五常”(《春秋繁露·基義(yi) 》雲(yun) “王道之三綱,可求於(yu) 天”,《舉(ju) 賢良對策》雲(yun) “夫仁、誼、禮、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當修飭也”),但是他沒有把“三綱”與(yu) “五常”連用,而且“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一語也不是指的“三綱”或“五常”。

 

據現有資料,最早將“三綱”與(yu) “五常”連用的是東(dong) 漢末的經學家馬融,其注釋《論語》的著作失傳(chuan) ,而曹魏時期何晏的《論語集解》在注釋“殷因於(yu) 夏禮”章時引用了馬融之說:“所‘因’,謂三綱五常也;所‘損益’,謂文質三統也。”自此之後,迄至中國近代,凡是注疏《論語》的著作在解釋“殷因於(yu) 夏禮”章時幾乎眾(zhong) 口一詞,都沿用了馬融之說。如南北朝時期皇侃的《論語義(yi) 疏》:

 

馬融雲(yun) “所因,謂三綱五常”者,此是周所因於(yu) 殷,殷所因於(yu) 夏之事也。……雖複時移世易,事曆今古,而三綱五常之道不可變革,故世世相因,百代仍襲也。

 

宋代邢昺的《論語正義(yi) 》亦引馬融之說,疏雲(yun) :“三綱五常不可變革,故因之也。”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朱熹在《論語集注》中也同樣引馬融之說,注雲(yun) :

 

三綱五常,禮之大體(ti) ,三代相繼,皆因之而不能變。其所損益,不過文章製度,小過不及之間。而其已然之跡,今皆可見。則自今以往,或有繼周而王者,雖百世之遠,所因所革亦不過此,豈但十世而已乎!

 

朱熹所作包括《論語集注》在內(nei) 的《四書(shu) 集注》,在元、明、清三代是科舉(ju) 考試的標準教科書(shu) ,故而這種解釋就更是“世世相因”,奉為(wei) “不可變革”的教條。

 

對《論語》中“殷因於(yu) 夏禮”章注釋的變化,可能最早出自近代康有為(wei) 的《論語注》,其對“殷因於(yu) 夏禮”章的注釋是:

 

《春秋》之義(yi) ,有據亂(luan) 世、升平世、太平世。……孔子之道有三統三世,此蓋藉三統以明三世,因推三世而及百世也。……人道進化皆有定位……由獨人而漸立酋長,由酋長而漸正君臣,由君主而漸為(wei) 立憲,由立憲而漸為(wei) 共和。……此為(wei) 孔子微言,可與(yu) 《春秋》三世、《禮運》大同之微旨合觀,而見神聖及運世之遠。

 

顯然,康有為(wei) 是把他對《春秋公羊傳(chuan) 》“三世”說以及《禮記·禮運》篇的解釋灌輸到他的《論語注》了,而以君主製、君主立憲製和民主共和製解釋《公羊傳(chuan) 》的“三世”說,又顯然是接受了近代由西方傳(chuan) 入的進化論思想。

 

戊戌變法時期,張之洞在“采西學”“興(xing) 學校”方麵是與(yu) 康、梁相同的,但在政治製度的“改製”方麵卻是與(yu) 康、梁正相反對的。如其《勸學篇·明綱》雲(yun) :

 

“君為(wei) 臣綱,父為(wei) 子綱,夫為(wei) 妻綱”,此《白虎通》引《禮緯》之說也。董子所謂“道之大原出於(yu) 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之義(yi) 本之。《論語》“殷因於(yu) 夏禮,周因於(yu) 殷禮”注:“所因,謂三綱五常”。此《集解》馬融之說也,朱子《集注》引之。……聖人所以為(wei) 聖人,中國所以為(wei) 中國,實在於(yu) 此。故知君臣之綱,則民權之說不可行也;知父子之綱,則父子同罪、免喪(sang) 廢祀之說不可行也;知夫婦之綱,則男女平權之說不可行也。

 

張之洞在“三綱五常”中更加突出了“三綱”,並以此重申了古注對《論語》“殷因於(yu) 夏禮”章的解釋,進而認為(wei) “聖人所以為(wei) 聖人,中國所以為(wei) 中國”就在於(yu) 有“三綱”,這是中國文化中“天不變,道亦不變”的常道。依此“三綱”之說,中國近代的政治製度和家族倫(lun) 理的變革都“不可行也”。

 

在《勸學篇·宗經》中有雲(yun) :“假如近儒公羊之說,是孔子作《春秋》而亂(luan) 臣賊子喜也。”這顯然是針對康有為(wei) 的公羊“三世”改製之說。曾在張之洞幕府中的辜鴻銘,在《張文襄幕府紀聞·清流黨(dang) 》中有雲(yun) :

 

文襄之效西法,非慕歐化也;文襄之圖富強,誌不在富強也。蓋欲借富強以保中國,保中國即所以保名教……此張文襄《勸學篇》之所由作也。嗚呼,文襄之作《勸學篇》,又文襄之不得已也,絕康、梁並以謝天下耳。[13]

 

張之洞最終所要保的“名教”,主要就是指“三綱”;而其“絕康、梁並以謝天下”,就是要與(yu) 康、梁劃清界限,抵製戊戌變法以來的政治製度變革。

 

梁啟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中說:

 

甲午喪(sang) 師,舉(ju) 國震動,年少氣盛之士,疾首扼腕言“維新變法”,而疆吏李鴻章、張之洞輩,亦稍稍和之。而其流行語,則有所謂“中學為(wei) 體(ti) ,西學為(wei) 用”者,張之洞最樂(le) 道之,而舉(ju) 國以為(wei) 至言。[14]

 

“中學為(wei) 體(ti) ,西學為(wei) 用”(簡稱“中體(ti) 西用”)是洋務運動的文化綱領,曾被舉(ju) 國奉為(wei) “至言”。但實際上,甲午戰敗以後,中國文化的近現代轉型正是突破“中體(ti) 西用”模式的一個(ge) 時期。這要用1840年以後中國文化的轉型是從(cong) “器物”層麵逐漸深入到“製度”和“觀念”層麵的進程來說明。

 

鴉片戰爭(zheng) 之後,魏源首先提出了“師夷之強技以製夷”(《海國圖誌》卷一《籌海篇一》),此所謂“長技”主要是指“一、戰艦,二、火器,三、養(yang) 兵、練兵之法”(《海國圖誌》卷二《籌海篇三》),這當然是與(yu) 中國首先要應對西方列強的侵略有關(guan) 。為(wei) 了學習(xi) 西方的“船堅炮利”,中國必須有“鑄造局”或“火器局”等軍(jun) 工企業(ye) 。而“今西洋器械,借風力、水力、火力,奪造化,通神明,無非竭耳目心思之力,以前民用”,中國“因其所長而用之,即因其所長而製之”,乃至“風氣日開,智慧日出,方見東(dong) 海之民,猶西海之民”(《海國圖誌》卷二《籌海篇三》),這又預示了中國不僅(jin) 要學習(xi) 西方的軍(jun) 工,而且必然要連帶地引進西方“民用”的科學技術,乃至在社會(hui) 風氣、思維智慧等方麵也會(hui) 有相應的變化。除此之外,魏源在《海國圖誌》中對英國的“巴厘滿”(parliament,議會(hui) )製度,“國中有大事,王及官民俱至巴厘滿衙門,公議乃行”,“大眾(zhong) 可則可之,大眾(zhong) 否則否之”(《海國圖誌》卷五十、五十一《大西洋》),以及對美國的總統選舉(ju) “匪惟不世及,且不四載即受代,一變古今官家之局,而人心翕然”,其議事聽訟、選官舉(ju) 賢“皆自下始,眾(zhong) 可可之,眾(zhong) 否否之,眾(zhong) 好好之,眾(zhong) 惡惡之”(《海國圖誌》卷五十九《外大西洋》),亦給予了肯定,認為(wei) “其章程可垂奕世而無弊”(《海國圖誌後敘》)。這說明國門一旦敞開,中國近代的文化轉型就不會(hui) 僅(jin) 局限在“器物”層麵,而必然要逐漸深入到“製度”和“觀念”層麵。

 

把“師夷之長技”付諸實施的是以曾國藩、李鴻章等人為(wei) 代表的洋務運動。頗得曾、李等人看重的洋務運動思想家馮(feng) 桂芬,把“師夷之長技”擴展為(wei) “采西學”,這包括了設“翻譯公所”,引進西方近代的“算學、重學、視學、光學、化學”以及“輿地書(shu) ”、“曆算之術”、“製器尚象之法”等等(《校邠廬抗議·采西學議》)。雖然馮(feng) 桂芬認識到當時的中國與(yu) 西方列強相比,不僅(jin) 在軍(jun) 事上“船堅炮利不如夷,有進無退不如夷”,而且是“人無棄材不如夷,地無遺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實必符不如夷”,後四者涉及了社會(hui) 經濟、政治和認知等方麵,但馮(feng) 桂芬認為(wei) 後四者“道在反求”,“惟皇上振刷紀綱,一轉移間耳”(《校邠廬抗議·製洋器議》)。在皇權至上的政治結構中,馮(feng) 桂芬仍沿用了儒家傳(chuan) 統的“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的思維方式。由此,馮(feng) 桂芬的“采西學”主張仍停留在“器物”層麵的學習(xi) 西方的“富強之術”,而無改於(yu) 中國的政治製度以及與(yu) 這一製度密切結合在一起的“綱常”觀念。此即如他所說,“以中國之倫(lun) 常名教為(wei) 原本,輔以諸國富強之術”(《校邠廬抗議·采西學議》),這成為(wei) 洋務運動中處理中西文化關(guan) 係的基本模式——“中體(ti) 西用”說的藍本[15]。

 

“中體(ti) 西用”的文化模式,肯定了中國文化之“體(ti) ”或“本”是不可改變的,中國隻要學習(xi) 西方的“船堅炮利”以及與(yu) 此相關(guan) 的科學技術(所謂“用”或“末”),就可以“自致富強”,乃至“始則師而法之,繼則比而齊之,終則駕而上之”(《校邠廬抗議·製洋器議》)。從(cong) 保持中國文化的民族性來說,這本是中國文化麵對西方文化的衝(chong) 擊所能采取的一種順情合理的方式。但是在當時的中國,對中國文化之“體(ti) ”或“本”的認識主要集中在“綱常名教”上,而“綱常名教”又與(yu) 中國的已經腐朽衰敗的君主集權製度(以及附屬於(yu) 這一製度的科舉(ju) 製度)結合在一起。也就是說,當時對中國文化之“體(ti) ”或“本”的認識,不僅(jin) 是指中國文化的民族性,而且更多地是指中國文化中已經落後的時代性的內(nei) 容。如果不改變中國的君主集權製度(以及科舉(ju) 製度),而隻是學習(xi) 西方的“富強之術”,中國是否能夠達致“富強”?這要經受曆史的考驗。

 

1884年,中法戰爭(zheng) 失利,時任兩(liang) 廣總督的淮軍(jun) 將領張樹聲自請解除總督職務,同年11月病逝於(yu) 廣州,諡靖達。他在臨(lin) 終時痛定思痛,留下了一道《遺折》,其中有雲(yun) :

 

夫西人立國,具有本末,雖禮樂(le) 教化遠遜中華,然馴致富強,具有體(ti) 用。育才於(yu) 學堂,論政於(yu) 議院,君民一體(ti) ,上下一心,務實而戒虛,謀定而後動,此其體(ti) 也;輪船、大炮、洋槍、水雷、鐵路、電線、此其用也。中國遺其體(ti) 而求其用,無論竭蹶步趨,常不相及,就令鐵艦成行,鐵路四達,果足恃歟! (《張靖達公奏議》卷八)

 

1892年,鄭觀應在《盛世危言》的“自序”中引用了張樹聲的這道《遺折》,認為(wei) 此“誠中的之論也”[16]。鄭觀應有慨於(yu) “六十年來,萬(wan) 國通商,中外汲汲,然言維新,言守舊,言洋務,言海防,或是古而非今,或逐末而忘本。求其洞見本原,深明大略者有幾人哉?”他自謂:

 

幼獵書(shu) 史,長業(ye) 貿遷。憤彼族之要求,惜中朝之失策。於(yu) 是學西文,涉重洋,日與(yu) 彼都人士交接,察其習(xi) 尚,訪其政教,考其風俗利病得失盛衰之由。乃知其治亂(luan) 之源,富強之本,不盡在船堅炮利,而在議院上下同心,教養(yang) 得法。[17]

 

鄭觀應有“學西文,涉重洋,日與(yu) 彼都人士交接”的豐(feng) 富經曆,他得出了與(yu) 張樹聲同樣的結論,即西方的富強之術亦有其“本”,此“本”就是政治製度方麵的議院和教育製度方麵的學校。而他在《盛世危言》中所重點強調的也正是要援照西方的教育製度而“廣立學校”以培養(yang) 人才,“一語為(wei) 之斷曰:不修學校,則人才不出;不廢帖括(科舉(ju) 八股),則學校雖立,亦徒有虛名而無實效也”[18];關(guan) 於(yu) 議院,他強調“無議院,則君民之間勢多隔閡,誌必乖違”(此即馮(feng) 桂芬所說“君民不隔不如夷”),“欲通下情,莫要於(yu) 設議院”,中國“苟欲安內(nei) 攘外,君國子民持公法以永保太平之局,其必自設立議院始矣”[19]。

 

甲午戰爭(zheng) 後,康有為(wei) 領導在京舉(ju) 人“公車上書(shu) ”,而後有“戊戌變法”,這是中國近代的文化轉型進入“製度”層麵變革的一個(ge) 標誌。而戊戌變法在“製度”上所要變革的主要內(nei) 容也正是:“一在立科以勵智學也”,此即在教育製度上要“變科舉(ju) ,廣學校,譯西書(shu) ,以成人材”;“一在設議院以通下情也”,此即在政治製度上要“自茲(zi) 國事付國會(hui) 議行”,“采擇萬(wan) 國律例,定憲法公私之分”[20],以實現“君民共主”的君主立憲製。

 

教育製度和政治製度的變革,改變了洋務運動的僅(jin) 隻學習(xi) 西方的“富強之術”,所謂“遺其體(ti) 而求其用”。當中國近代的文化轉型進入到“製度”層麵的變革時,就要學習(xi) 西方的“立國之體(ti) ”、“富強之本”,即“育才於(yu) 學堂,論政於(yu) 議院”,而與(yu) 洋務運動的把“綱常名教”視為(wei) 中學之“體(ti) ”或“本”的觀念發生了衝(chong) 突。雖然康有為(wei) 驚世駭俗地用今文經學的公羊三世說(以及“新學偽(wei) 經考”、“孔子改製考”等等)為(wei) 戊戌變法的“改製”提供了一種“觀念”層麵的合法性,然而真正使這種變革在“觀念”層麵取得合法性並逐漸深入人心的,實是當時引進了一種新的不同於(yu) 經學的思維方式,此即“哲學”觀念和進化論思想在甲午戰敗以後輸入中國的重要意義(yi) 。1895年,在黃遵憲的《日本國誌》和鄭觀應的《盛世危言》(十四卷本)中出現了“哲學”譯名[21],而嚴(yan) 複在同年所作《原強》篇中介紹了達爾文、斯賓塞的進化論思想,隨後便發生了戊戌變法,豈其偶然乎?

 

 

在中國近代思想史上,對“中體(ti) 西用”的文化模式最先明確提出批評的是嚴(yan) 複,而他所主張的“標本並治”,實即“體(ti) 用兼改”,其中已含有“綜合創新”的思想,這應是中國文化在近現代發展的正確方向。循此,我們(men) 就要重新認識中國文化的“因”與(yu) “損益”或“常”與(yu) “變”,在處理“古今中西”文化關(guan) 係的過程中隻有“體(ti) 用兼改”、“綜合創新”,才能既保持民族性,又體(ti) 現時代性,改變中國文化的“軟肋”[22],真正建成中國的(“民族的”)現代的(“科學的、大眾(zhong) 的”)文化體(ti) 係。

 

1895年,嚴(yan) 複在《論事變之亟》中指出:西方列強的“汽機兵械之倫(lun) ,皆其形下之粗跡”,而其“命脈”乃在“於(yu) 學術則黜偽(wei) 而崇真,於(yu) 刑政則屈私以為(wei) 公”,中西文化的根本差別又在“自由不自由異耳”[23]。在同年所作《原強》中,嚴(yan) 複把西方文化的根本長處概括為(wei) “以自由為(wei) 體(ti) ,以民主為(wei) 用”,在“以自由為(wei) 體(ti) ”中包括了“其為(wei) 事也,又一一皆本之學術;其為(wei) 學術也,又一一求之實事實理”(合“民主”與(yu) “學術”,正是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提出的“民主”與(yu) “科學”)。“第由是而觀之”,嚴(yan) 複認為(wei) ,中國欲圖自強,“非標本並治焉,固不可也”[24]。這裏所謂“標本並治”,實即“體(ti) 用兼改”,提出了一種與(yu) “中體(ti) 西用”之說不同的文化主張。因此,後來(1902年)嚴(yan) 複在《與(yu) <外交報>主人書(shu) 》中譏評張之洞等人的“中體(ti) 西用”之說是“以牛為(wei) 體(ti) ,以馬為(wei) 用”[25],而他則主張:“別擇之功……必將闊視遠想,統新故而視其通,苞中外而計其全,而後得之”[26]。所謂“別擇之功”,已包含對中西文化的不同要素進行“析取”的意思。而“闊視遠想”,就是在文化的取舍問題上不要目光短淺,急功近利。“統新故而視其通,苞中外而計其全,而後得之”,把“新故”“中外”的文化因素“析取”而又統合在一起,這即是在突破“中體(ti) 西用”模式後對“綜合創新”文化主張的一種最初表達。

 

嚴(yan) 複所主張的“治本”,就是要“開民智,鼓民力,新民德”,“三者又以民智為(wei) 最急”。“欲開民智,非講西學不可;欲講實學,非另立選舉(ju) 之法,別開用人之塗,而廢八股、試帖、策論諸製科不可。”[27]此即主張教育製度的改革。至於(yu) “新民德”,嚴(yan) 複提出“平等義(yi) 明,故其民知自重而有所勸於(yu) 為(wei) 善”,“以公治眾(zhong) 而貴自由”,“設議院於(yu) 京師,而令天下郡縣各公舉(ju) 其守宰……欲民之忠愛必由此,欲教化之興(xing) 必由此……”[28]這就把“新民德”與(yu) 政治製度的改革聯係在一起了。

 

政治製度的改革必然與(yu) 傳(chuan) 統的“綱常名教”相矛盾,因此,嚴(yan) 複在1895年還發表了《辟韓》一文。針對韓愈所說“君者,出令者也;臣者,行君之令而致之民者也;民者,出粟米麻絲(si) 、作器皿、通貨財以事其上者也”,嚴(yan) 複引用了孟子的“民為(wei) 貴,社稷次之,君為(wei) 輕”之說,又指出:“君臣之倫(lun) ,蓋出於(yu) 不得已也。唯其不得已,故不足以為(wei) 道之原。”[29]雖然當時嚴(yan) 複並不主張“棄吾君臣”,但這隻是因為(wei) “其時未至,其俗未成,其民不足以自治也”。隻要民之“才、德、力”的條件許可,嚴(yan) 複終是主張民之“自由”與(yu) “自治”[30]。這就突破了傳(chuan) 統的“綱常名教”,把“君臣之倫(lun) ”從(cong) 所謂“道之原”降到了曆史進程中“不得已”的一個(ge) 階段。嚴(yan) 複甚至說:“苟求自強,則六經且有不可用者,況夫秦以來之法製!”[31]這說明在嚴(yan) 複的思想中,進化論的思想已經超過了經學的思維方式。

 

蔡元培曾說,他在戊戌期間始“治哲學”,“侯官瀏陽,為(wei) 吾先覺”[32],“侯官”即嚴(yan) 複。蔡元培又說,甲午戰爭(zheng) 後“嚴(yan) 氏譯述西儒赫胥黎、斯賓塞爾諸家之言,而哲學亦見端倪矣”[33]。由此可見,嚴(yan) 複在甲午戰爭(zheng) 後所譯述的進化論思想,實為(wei) 一種“哲學”的思維方式。

 

王國維曾說,他“研究哲學,始於(yu) 辛(醜(chou) )壬(寅)之間”(1901—1902)[34]。當時,由羅振玉主編的《教育雜誌》把王國維介紹為(wei) “本社專(zhuan) 攻哲學者”[35]。針對清政府在1902年和1904年兩(liang) 次學製改革《章程》(即《欽定學堂章程》和《奏定學堂章程》,又稱“壬寅學製”和“癸卯學製”)中都排斥了“哲學”一科,王國維曾發表《哲學辨惑》和《奏定經學科大學文學科大學章程書(shu) 後》,指出《章程》的根本之誤在於(yu) “缺哲學一科而已”,並且點名質問“南皮尚書(shu) 之所以必廢此科之理由如何”[36]。王國維指出:

 

餘(yu) 謂不研究哲學則已,苟有研究之者,則必博稽眾(zhong) 說而唯真理之從(cong) 。

 

今日之時代,已入研究自由之時代,而非教權專(zhuan) 製之時代。苟儒家之說而有價(jia) 值也,則因研究諸子之學而益明其無價(jia) 值也,雖罷斥百家,適足滋世人之疑惑耳。……若夫西洋哲學之於(yu) 中國哲學,其關(guan) 係亦與(yu) 諸子哲學之於(yu) 儒教哲學等。[37]

 

王國維對“哲學”的理解,所謂“必博稽眾(zhong) 說而唯真理之從(cong) ”,即是一種不同於(yu) 經學之權威真理的思維方式。在今日“研究自由之時代”,儒家學說是否有“價(jia) 值”,不是通過“教權專(zhuan) 製”、排斥諸子之學和西方哲學來決(jue) 定,而也必須通過“博稽眾(zhong) 說而唯真理之從(cong) ”的研究來確定。雖然王國維在辛亥以後轉入了文史研究,但其“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是其在研究哲學期間就已奠定了。

 

因為(wei) 有了一種不同於(yu) 經學的思維方式,有了進化論和“研究自由”的思想,所以才能在五四新文化運動時期有了“重新估定一切價(jia) 值”的“新態度”[38]。根據這種“新態度”,胡適說:“孔教的討論隻是要重新估定孔教的價(jia) 值。文學的評論隻是要重新估定舊文學的價(jia) 值。……禮教的討論隻是要重新估定古代的綱常禮教在今日還有什麽(me) 價(jia) 值……”[39]陳獨秀也曾說:“吾人所欲議論者,乃律以現代生活狀態,孔子之道是否尚有尊從(cong) 之價(jia) 值是也。” “吾人不滿於(yu) 古之文明者,乃以其不足支配今之社會(hui) 耳,不能謂其在古代無相當之價(jia) 值……”[40]究實言之,五四新文化運動的主流思潮肯定了孔子思想、儒家學說在古代的價(jia) 值,而其偏頗在於(yu) 全盤否定了孔子思想、儒家學說在現代的價(jia) 值,其理論上的局限性就是隻講了文化上的“道與(yu) 世更”(變),而沒有認識到文化上的“變中有常”。李大釗本來是主張以俄羅斯文化為(wei) 媒介而實現“東(dong) 西文明真正之調和”[41],但他在接受了唯物史觀之後,對它簡單化的一個(ge) 理解就是強調: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基礎”上的儒家道德已經完全不適應工業(ye) 社會(hui) 的“上層建築”,道德同宗教、哲學一樣“隨著物質變動而變動”,“隨著社會(hui) 的需要,因時因地而有變動”,當“西洋的工業(ye) 經濟來壓迫東(dong) 洋的農(nong) 業(ye) 經濟”時,“孔門倫(lun) 理的基礎就根本動搖了”,“大家族製度既入了崩頹粉碎的運命,孔子主義(yi) 也不能不跟著崩頹粉碎了”[42]。隻講文化之“變”而沒有講文化之“常”,這是五四新文化運動以及唯物史觀傳(chuan) 入中國後對其簡單化理解的一個(ge) 主要偏頗。由此來看張岱年先生在上個(ge) 世紀30年代提出道德、文化的“變”與(yu) “常”,更應肯定這是張先生在文化理論上的一個(ge) 重要貢獻。

 

陳獨秀曾說:“孔教與(yu) 帝製,有不可離散之因緣”,“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複辟”,“吾人果欲於(yu) 政治上采用共和立憲製,複欲於(yu) 倫(lun) 理上保守綱常階級製……此絕對不可能之事”[43]。如果“孔教與(yu) 帝製”確實有“不可離散之因緣”,那麽(me) 儒家學說在民主共和政體(ti) 下確實就要被拋棄了。如果“綱常名教”確實是“中國所以為(wei) 中國”的常道,那麽(me) 中國之“舊邦”確實也就無以實現現代化之“新命”了。然而,對“孔教與(yu) 帝製”的關(guan) 係難道不能加以“解構”嗎?對儒家的“綱常名教”難道不能有“別擇之功”的“析取”嗎?“三綱”之說難道真是中國文化數千年所“因”的常道嗎?對這些問題,我們(men) 是要反思而重新認識的。

 

孔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依《禮記·禮運》篇,在堯、舜與(yu) 夏、商、周之間就有“天下為(wei) 公”的“大同”與(yu) “世及以為(wei) 禮”的“小康”之別,在“大同”社會(hui) 是沒有“家天下”之帝製的。約作於(yu) 戰國中前期的郭店竹簡《唐虞之道》和上海博物館藏竹簡《容成氏》及《子羔》篇,也是主張“禪(讓)而不傳(chuan) (子)”的[44]。明清之際,黃宗羲從(cong) “古者以天下為(wei) 主,君為(wei) 客”的民本思想出發,批評秦以後反演成“以君為(wei) 主,天下為(wei) 客,凡天下之無地而得安寧者,為(wei) 君也”。麵對“為(wei) 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的曆史現實,他說:“向使無君,人各得自私也,人各得自利也。嗚呼,豈設君之道固如是乎?”(《明夷待訪錄·原君》)雖然當時黃宗羲還沒有主張“無君”,而是主張以提升“相權”和使“學校”成為(wei) 教育兼議政的機關(guan) 來節製君權,但“無君”已經成為(wei) 儒家學說中一個(ge) 可能的選項。黃宗羲還說:“天下之治亂(luan) ,不在一姓之興(xing) 亡,而在萬(wan) 民之憂樂(le) 。”(《明夷待訪錄·原臣》)“彼鰓鰓然唯恐後之有天下者不出於(yu) 其子孫,是乃流俗富翁之見。”(《明夷待訪錄·奄宦下》)這說明當認識到君權或帝製與(yu) 民本思想相衝(chong) 突時,儒家是可以堅持民本思想而舍棄君權或帝製的。從(cong) 此意義(yi) 上說,民本思想正是中國從(cong) 君主製走向民主製的一個(ge) 價(jia) 值支撐[45]。

 

自東(dong) 漢末的馬融之後,“三綱五常”被說成“世世相因”“不可變革”的常道。然而,如前所述,“三綱”與(yu) “五常”雖然都出自董仲舒之說,但董仲舒並沒有把二者連用。後世把“三綱五常”奉為(wei) “所因”的常道,故而有“綱常名教”之稱。張之洞在“綱常名教”中更加突出了“三綱”,而五四新文化運動的“批孔”則主要針對儒家的“綱常名教”。其實,對“綱常”是可以進行分析而擇取的。“三綱”之說出自董仲舒,其以“陽尊陰卑”比附“君臣、父子、夫婦之義(yi) ”,使君臣、父子、夫婦之間成為(wei) 絕對尊卑和絕對主從(cong) 的關(guan) 係,這是先秦儒家孔、孟、荀的思想中所沒有的。實際上,“三綱”之說是漢儒為(wei) 了適應“漢承秦製”而對先秦儒家思想的一種“損益”,即其增益了“屈民而伸君”的思想,而減損了“勿欺也,而犯之”(孔子)、“唯大人唯能格君心之非”(孟子)和“從(cong) 道不從(cong) 君”(荀子)的思想,因為(wei) 在君臣之間確立了君主的絕對權威,而又要以“天”之陰陽災異“譴告”來節製君權(所謂“屈君而伸天”),所以漢儒也減損了“天行有常,不為(wei) 堯存,不為(wei) 桀亡”(荀子)的思想。質言之,“三綱”是中國文化發展過程中的一種“變”,而不是所“因”之“常”[46]。“五常”之說也是出自董仲舒,它是從(cong) 先秦儒家講的“四德”(仁、義(yi) 、禮、智)發展而來,因為(wei) 漢儒把“五行”之說納入到儒家的宇宙論,為(wei) 與(yu) 天道之“五行”相配,故而從(cong) “四德”發展為(wei) “五常”。雖然在“五行”與(yu) “五常”如何相配的問題上後儒有幾種不同的配法(主要是“水”“土”如何與(yu) “智”“信”相配)[47],證明“五常”並非源自“天道”,但“五常”在其實質內(nei) 容上仍是漢儒對先秦儒家“四德”說的繼承和發展。故而在現時代,我讚成“三綱不能留,五常不能丟(diu) ”的觀點。

 

如果對“綱常”有所析取,而否認“三綱”是中國文化的“常道”,那麽(me) ,哪些內(nei) 容是中國文化的“常道”呢?我認為(wei) ,以儒家學說為(wei) 主流的中國文化(包括孔子通過“刪述六經”而傳(chuan) 承的中國上古文化),其真正的“常道”應是先秦儒學與(yu) 秦後儒學所一以貫之、始終堅持、恒常而不變、具有根本的普遍意義(yi) 的那些道理、原則、理想或理念。以此為(wei) 判據,中國文化的“常道”應該是:崇尚道德、以民為(wei) 本、仁愛精神、忠恕之道、和諧社會(hui) 。這五條中的崇尚道德、以民為(wei) 本、和諧社會(hui) ,在孔子“祖述堯舜”的《尚書(shu) ·堯典》和《尚書(shu) ·皋陶謨》中就已經確立了,如《堯典》所說:“(帝堯)克明俊德,以親(qin) 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協和萬(wan) 邦。黎民於(yu) 變時雍。”(《尚書(shu) 正義(yi) 》:“‘雍’即和也。”)《皋陶謨》所說:“天聰明,自我民聰明;天明畏,自我民明威。”(“聰明”即視聽,以後《尚書(shu) ·泰誓》中有“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民之所欲,天必從(cong) 之”。)仁愛精神,即孔、孟講的“仁者愛人”,“親(qin) 親(qin) 而仁民,仁民而愛物”;忠恕之道,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yu) 人”,此乃孔子“一以貫之”的“為(wei) 仁之方”。這五條不僅(jin) 是先秦儒家的核心價(jia) 值,而且也被秦以後的儒家所傳(chuan) 承,缺一條即不可稱為(wei) 儒家。雖然中國文化除了儒家學說之外,在先秦還有“六家要旨”或“九家十流”,在秦以後則有“儒道互補”和儒、釋、道“三教並舉(ju) ”,但占據中國文化主流的還應是儒家學說。

 

以上五條與(yu) 《左傳(chuan) 》中說的“正德、利用、厚生,謂之三事”(亦見於(yu) 《古文尚書(shu) ·大禹謨》),都可稱為(wei) 中國文化的核心價(jia) 值。而“中華精神”,又如張岱年先生所說,集中體(ti) 現在《易傳(chuan) 》的兩(liang) 句名言中,即“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48]。我認為(wei) ,這些應是中國文化所“因”的“常道”,亦是我們(men) 應該傳(chuan) 承和弘揚的中國文化優(you) 秀傳(chuan) 統。在現時代,我們(men) 應該減損的是“三綱”等落後於(yu) 時代的文化內(nei) 容,而所增益的則是“科學與(yu) 民主”(民主中包括自由、人權、法治等)、市場經濟、不斷發展的中國化馬克思主義(yi) 學說。

 

注釋:

 

[①] 顧炎武《日知錄》卷十三:“有亡國,有亡天下……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yi) 充塞而至於(yu) 率獸(shou) 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黃宗羲在《留別海昌同學序》中批評當時的士人“天崩地解,落然無與(yu) 吾事……豈非逃之者之愈巧乎?”見《黃宗羲全集》第十冊(ce) ,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46頁。

 

[②] 王韜在《代上蘇撫李宮保書(shu) 》中說:“當今光氣大開,遠方畢至……合地球東(dong) 西南朔九萬(wan) 裏之遙,胥聚於(yu) 我一中國之中,此古今之創事,天地之變局,所謂不世出之機也。”見《弢園文新編》,上海:中西書(shu) 局2012年版,第241頁。李鴻章在《籌議海防折》中說:“今則東(dong) 南海疆萬(wan) 餘(yu) 裏,各國通商傳(chuan) 教,來往自如,麇集京師及各省腹地,陽托和好之名,陰懷吞噬之計,一國生事,諸國構煽,實為(wei) 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見《李鴻章全集》第二冊(ce) ,長春:時代文藝出版社1998年版,第1063頁。康有為(wei) 在《上清帝第五書(shu) 》中說:“地球之通自明末,輪路之盛自嘉、道,皆百年前後之新事,四千年未有之變局也。”見《康有為(wei) 政論集》上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204頁。

 

[③] 《張岱年全集》第1卷,石家莊:河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48—249頁。

 

[④] 同上書(shu) ,第154頁。

 

[⑤] 同上書(shu) ,第153、155頁。

 

[⑥] 同上書(shu) ,第152、153頁。

 

[⑦] 同上書(shu) ,第160、161頁。

 

[⑧] 同上書(shu) ,第135頁。

 

[⑨]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477頁。

 

[⑩] 同上書(shu) ,第485—486頁。

 

[11] 同上書(shu) ,第486頁。

 

[12] 參見《張岱年全集》第1卷,第229頁;《張岱年全集》第6卷,第251、254頁。

 

[13] 《辜鴻銘文集》上,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年版,第419頁。

 

[14] 梁啟超:《清代學術概論》,北京:東(dong) 方出版社1996年版,第88頁。

 

[15] 參見丁偉(wei) 誌、陳崧《中西體(ti) 用之間》,北京:中國社會(hui) 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59頁。

 

[16] 《鄭觀應集》上冊(ce)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34頁。

 

[17] 同上書(shu) ,第233頁。

 

[18] 同上書(shu) ,第261頁。

 

[19] 同上書(shu) ,第311、314頁。

 

[20] 《康有為(wei) 政論集》上冊(ce) ,中華書(shu) 局1981年版,第150、207頁。

 

[21] 參見拙文《反思經學與(yu) 哲學的關(guan) 係》(上、下),《哲學研究》2011年第1、2期。

 

[22] 2006年8月23日《參考消息》轉載新加坡《聯合早報》的一篇署名文章《孔子學院會(hui) 成為(wei) “軟實力”嗎?》,其中說“對中國文化的過去、現在缺乏清醒的認識,特別是在經曆了‘五四’運動和文化大革命的衝(chong) 擊後,中國自身對傳(chuan) 統儒家文化認識尚且模糊,又缺乏對傳(chuan) 統儒家文化與(yu) 時代發展相結合的認知”,此乃中國文化的一大“軟肋”。

 

[23] 《嚴(yan) 複集》第1冊(ce) ,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6年版,第2頁。

 

[24] 同上書(shu) ,第11、14頁。

 

[25] 嚴(yan) 複在《與(yu) <外交報>主人書(shu) 》中說:“際此新機方倪,人心昧昧,彼聞一二钜子之論,以為(wei) 至當,循而用之,其害於(yu) 吾國長進之機,少者十年,多者數紀。”見《嚴(yan) 複集》第3冊(ce) ,第558—559頁。這裏的“一二钜子”是指張之洞等人。嚴(yan) 複在1901年的《與(yu) 孝明書(shu) 》中說:“妄庸巨子無過南皮,如開口便說有不易常經,無不變治法雲(yun) 雲(yun) ……恐此後禍國即是此輩。”見《<嚴(yan) 複集>補編》,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26頁。此中的“南皮”即是張之洞。

 

[26] 《嚴(yan) 複集》第3冊(ce) ,第558—560頁。

 

[27] 《嚴(yan) 複集》第1冊(ce) ,第14、30頁。

 

[28] 同上書(shu) ,第27、31—32頁。

 

[29] 同上書(shu) ,第34頁。

 

[30] 同上書(shu) ,第34—35頁。

 

[31] 同上書(shu) ,第35頁。

 

[32] 《蔡元培全集》第1卷,北京:中華書(shu) 局1984年版,第126頁。

 

[33] 同上書(shu) ,第155頁。

 

[34] 《王國維文集》第3卷,北京:中國文史出版社1979年版,第469頁。

 

[35] 陳鴻祥:《王國維傳(chuan)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頁。

 

[36] 《王國維文集》第3卷,第71頁。按,主持清末學製改革的張之洞在1902年的《籌定學堂規模次第興(xing) 辦折》中就把“不可講泰西哲學”作為(wei) “防流弊”之一,他說:“西國哲學流派頗多,大略與(yu) 戰國之名家相近,而又出入於(yu) 佛家經論之間……蓋西學密實已甚,故其聰明好勝之士,別出一途,探賾鉤深,課虛鶩遠……近來士氣浮囂,於(yu) 其精意不加研求,專(zhuan) 取其便於(yu) 己私者,昌言無忌,以為(wei) 煽惑人心之助,詞鋒所及,倫(lun) 理、國政任意抨彈。假使僅(jin) 尚空談,不過無用;若偏宕不返,則大患不可勝言矣。中國聖經賢傳(chuan) ,無理不包,學堂之中,豈可舍四千年之實理而鶩數萬(wan) 裏外之空談哉?”見躆鑫圭、唐良炎編《中國近代教育史料匯編·學製改革》,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109頁。

 

[37] 《王國維文集》第3卷,第69、71頁。

 

[38] 胡適在1919年所作《新思潮的意義(yi) 》一文中說:“新思潮的根本意義(yi) 隻是一種新態度。這種新態度可叫做‘評判的態度’。”“‘重新估定一切價(jia) 值’八個(ge) 字便是評判的態度的最好解釋。”見《胡適文集》第2卷,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552頁。

 

[39] 同上書(shu) ,第552—553頁。

 

[40] 《陳獨秀著作選》第1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1、487—488頁。

 

[41] 《李大釗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頁。

 

[42] 《李大釗文集》第3卷,第140、141—142、144頁。

 

[43] 《陳獨秀著作選》第1卷,第217、339、178頁。

 

[44] 參見拙文《反思經史關(guan) 係:從(cong) “啟攻益”說起》,《中國社會(hui) 科學》2003年第3期。

 

[45] 參見拙文《從(cong) 民本走向民主的開端》,《華東(dong) 師範大學學報》2006年第6期。

 

[46] 參見拙文《對“三綱”之本義(yi) 的辨析與(yu) 評價(jia) 》,《天津社會(hui) 科學》2012年第1期。

 

[47] 參見拙文《“五行”與(yu) “五常”的配法》,《燕京學報》新28期,2010年5月出版。

 

[48] 參見《張岱年全集》第6卷,第2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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