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yu) 英時胡言亂(luan) 語為(wei) 什麽(me) ?
作者:李學俊
來源:作者授權 伟德线上平台 發布
時間:甲午年九月初一
西曆2014年9月24日
前日,一朋友發來一郵件,標題赫然入目:胡說霸道餘(yu) 英時。
我著實一驚,餘(yu) 先生是當今學貫中西的大學者,剛剛獲得被譽為(wei) 東(dong) 方諾貝爾獎的唐獎,怎麽(me) 就胡說霸道了?
打開郵件一看,轉來餘(yu) 英時9月20日在台北“中央研究院”座談會(hui) 上的演講,對台灣占領立法院的太陽花運動“很感動”的報道,並附上網友評論若幹。我匆匆讀罷,不禁懵然。
餘(yu) 英時先生果然對台灣太陽花運動中學生占領台灣立法院的事後行動稱讚有加:“前段時間太陽花運動,我很感動,學生進入立法院,在離開的時候,打掃的幹幹淨淨,這是很了不起的。”
網友目光如電,毫不客氣的評論道:
“違法看不懂麽(me) ?”“是否可以殺人另說,但殺完人把屍體(ti) 洗幹淨、化妝、妥善掩埋,這是很了不起的!”某豬很感動!
語言尖刻,罵人不文明,但一針見血:占領立法院事後的“文明修養(yang) ”並不能掩蓋行為(wei) 非法的本質。
我趕緊鏈接原文出處,再細細讀來。
一、從(cong) 中國人生瘡到 “美國人有民主修養(yang) ”, 餘(yu) 英時一套邏輯兩(liang) 種推理結果
餘(yu) 英時為(wei) 了證明今天中國大陸社會(hui) 道德墮落,說道:
“有人落水,美國人會(hui) 毫不猶豫跳下去,中國人則要看看怎麽(me) 辦。這不絕對,但總體(ti) 上看是如此,中國是禮儀(yi) 之邦,但現在墮落了很多。”
有網友指出,他暗指的是2011年杭州西湖洋女子救人的事。此洋女子的義(yi) 舉(ju) 受到無數人的崇敬稱讚。但是,救人的事不止洋女子,每年發生在中國各地都有很多人舍身救人的動人故事,怎麽(me) 就變成了“美國人會(hui) 毫不猶豫跳下去,中國人則要看看怎麽(me) 辦”呢? 似乎隻有美國人是道德義(yi) 舉(ju) 的英雄,而中國人都成了道德墮落的萎縮之族呢?
餘(yu) 英時也許感覺自己說偏激了,趕緊說“這不絕對”,然而為(wei) 了證明自己的正確,又趕緊再次偏激地說“但總體(ti) 上看是如此,中國是禮儀(yi) 之邦,但現在墮落了很多,在非民主社會(hui) ,人們(men) 無法 參與(yu) 公共事務,就會(hui) 少一些愛別人的機會(hui) 。”
救沒救人原因N多,怎麽(me) 僅(jin) 僅(jin) 給民主不民主連在一起了?
這個(ge) 邏輯就是魯迅先生譏諷的那種很荒唐的邏輯:
甲生瘡,甲是中國人,所以中國人都生瘡。
結論很荒唐吧?但同樣的邏輯,餘(yu) 先生卻可以推出所有美國人很有民主修養(yang) ,中國人道德墮落的結論來。他話的思維邏輯整理為(wei) 兩(liang) 個(ge) 三段論如下:
1、洋女子救人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
洋女子是美國人,
所以,美國人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
2、沒有救人的人道德墮落了,
沒有救人的人是中國人,
所以,中國人道德墮落了。
這種是典型的偷換概念。三段論規則中明確規定隻能使用三個(ge) 不同的概念,否則就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而餘(yu) 英時的推理反複使用了四個(ge) 概念。第一個(ge) 三段論中就有“洋女子救人” 、“ 宗 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美國人”和“美國人”四個(ge) 概念。
第一個(ge) “美國人”與(yu) 第二個(ge) “美國人”是名詞相同而定義(yi) 不同。後者是一個(ge) 集合概念,指全體(ti) 美國人,而前者是一個(ge) 非集合概念,單指美國人中的一個(ge) 。也就是說,餘(yu) 英時用名詞相同而定義(yi) 不同這種方式偷換了概念,將美國人中的一個(ge) 偷換成全體(ti) 美國人,然後推出“美國人都很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又用同樣的偷換概念,再推出“中國人都道德墮落了”這兩(liang) 個(ge) 天壤之別的 結論。
餘(yu) 英時的主觀目的姑且不論,但其效果不言自明:
美國人都是高尚的,都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的;中國人都是是卑下的,都是沒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的。
餘(yu) 英時是一位學貫東(dong) 西的曆史學家,難道三段論規則的邏輯常識他不懂嗎?
如果他懂,為(wei) 何獲得唐獎後卻居然重複使用這種偷換概念的伎倆(lia) 忽悠聽眾(zhong) ?
我不明白。
我忽然明白朋友為(wei) 何罵餘(yu) 英時胡說霸道了。
搞笑的是,救人女孩不是美國人,而是烏(wu) 拉圭人,名字叫瑪利亞(ya) 。費爾南達。杭州見義(yi) 勇為(wei) 基金會(hui) 還因此獎勵她3000元人民幣。
所以,餘(yu) 英時“美國人都很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結論的前提都是虛假的,不知道還會(hui) 用什麽(me) 邏輯來推論“美國人都很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
二、餘(yu) 英時說“美國對殘忍的事情是看不慣”:紙糊美國道德製高點
他在會(hui) 上侃侃而談,“新自由主義(yi) 就是要避免殘忍,慢慢像孟子說的對任何人保持尊敬。儒家反對:“殺一不辜,行一不義(yi) ”。美國對殘忍的事情是看不慣,這與(yu) 他們(men) 的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有關(guan) 。”
這是雲(yun) 計算與(yu) 大數據時代,餘(yu) 先生能拿出大數據來證明“美國對殘忍的事情是看不慣”的論斷嗎?
地球人都知道,美國作了多少殘忍的事。稍稍拿出幾個(ge) 數據來看看美國製造的殘忍事件吧:
根據德國學者妮科勒·施萊和莎貝娜·布塞統計,從(cong) 1622年開始屠殺印第安人到美國2003年發動摧毀伊拉克戰爭(zheng) ,美國共挑起和參與(yu) 了45場戰爭(zheng) 。[1]
美國屠殺無數印第安人的罪惡曆史世人皆知,僅(jin) 僅(jin) 為(wei) 了推翻不聽話的薩達姆政權,發動了以反恐為(wei) 名的伊拉克戰爭(zheng) ,結果導致幾十萬(wan) 平民的死亡(美國約翰斯?霍普金斯?布隆伯格公共衛生學 院收集統計,據2006年10月在《柳葉刀》雜誌上公布的統計報告顯示,伊戰死亡人數可能在39萬(wan) 至94萬(wan) 之間)。
美國這些殘忍的罪惡罄竹難書(shu) 。餘(yu) 英時為(wei) 何居然能大言不慚的說“美國對殘忍的事情是看不慣,這與(yu) 他們(men) 的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有關(guan) ”?這是餘(yu) 英時在用彩紙覆蓋美國的罪惡,裝飾美國道德 高尚的形象。
中國俗話說,林子大了,什麽(me) 鳥都有。
國家大了,什麽(me) 人,什麽(me) 事都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我們(men) 能夠因為(wei) 美國發動了那麽(me) 多戰爭(zheng) ,殘忍的殺害那麽(me) 多無辜的人就說所有的美國人都殘忍嗎?
我們(men) 能因為(wei) 美國政府監控全世界而說所有的美國人都有卑下肮髒的偷窺癖和道德敗壞嗎?
我們(men) 能因為(wei) 美國政府這種侵犯人權自由的行為(wei) 說所有的美國人都侵犯人權自由,都沒道德修養(yang) 嗎?
中國社會(hui) 這些年很多人道德普遍下滑一點不假,甚至很嚴(yan) 重。但這不能反正美國人道德高尚,不能反正與(yu) 美國人很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有關(guan) ”。而中國很多人道德普遍下滑正是拜西方, 特別是美國自由主義(yi) 理論忽悠所賜。
中國傳(chuan) 統財富觀和道德原則是: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君子愛財用之有道”,“德無禁止方可為(wei) ”。
而西方經濟學的原則是理性人,表麵上“法無禁止皆可為(wei) ”,本質上卻是隻要能獲得暴利,就可以踐踏任何人間的法律。
前者,西方用自由主義(yi) 市場經濟理論摧毀了中國傳(chuan) 統的道德價(jia) 值觀,用所謂“法無禁止皆可為(wei) ”取代了中國“德無禁止方可為(wei) ”的道德價(jia) 值觀,促進了這種道德墮落。後者,來自美國的“漢 學專(zhuan) 家”餘(yu) 英時又道貌岸然的,不分青紅皂白貶低所有的中國人都道德墮落,渲染所有美國人有宗教信仰和民主修養(yang) ,從(cong) 而製造美國占有道德製高點的光輝形象。
可是,美國的所作所為(wei) 讓地球人都看到,美國的道德製高點是彩紙糊的,不用暴風驟雨,就是細細小雨淋濕,這紙糊的道德高尚的光輝形象已經在坍塌。
三、餘(yu) 英時: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如何?
社會(hui) 文明確是需要人們(men) 普遍的提高道德修養(yang) ,可見這是一個(ge) 龐大的華語市場。餘(yu) 英時看得很準,因此,頂著唐獎漢學獲得者的光環,搶到了影響重大的話語主導權大談修養(yang) 。如果他實事求是 的談論人類的道德修養(yang) ,中化傳(chuan) 統道德文化修養(yang) ,功莫大焉。
但是,因為(wei) 漢學而獲得唐獎的他談的不是漢學所指的中化傳(chuan) 統文化的道德修養(yang) ,而僅(jin) 僅(jin) 是現代西方“民主修養(yang) ”:
“修養(yang) 在中國一向是重要的,從(cong) 漢朝開始,怎麽(me) 教育太子成為(wei) 一個(ge) 專(zhuan) 製的君主,從(cong) 小就要進行人文教育,讓他長大後怎麽(me) 統治這個(ge) 帝國,專(zhuan) 製皇帝不是大權掌握,想幹啥就幹啥,而是要平衡 這個(ge) 社會(hui) ,這是非常重要的修養(yang) ,但是我們(men) 現在不能接受了,這是因為(wei) 進入民主社會(hui) ,我們(men) 改變了少數的統治,已經不適用了,我們(men) 現在無論是活動家還是平民都要新的修養(yang) 。”
也就是說中國傳(chuan) 統道德修養(yang) 已經不行了,因為(wei) 是專(zhuan) 製主義(yi) 的,需要西方的民主修養(yang) 。中國傳(chuan) 統道德中有許多糟粕需要摒棄,但是,其優(you) 秀的需要堅持發揚,豈可都拋棄。
餘(yu) 英時這個(ge) 論點的邏輯起點是“專(zhuan) 製皇帝不是大權掌握,想幹啥就幹啥,而是要平衡這個(ge) 社會(hui) ” 這個(ge) 判斷,而這個(ge) 判斷是自相矛盾的,不能成立的。突然那個(ge) 想買(mai) 矛與(yu) 盾的人對賣矛與(yu) 盾的人 的詰問: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如何?”
堅持“中國專(zhuan) 製論”者的理論來自“專(zhuan) 製中國說”專(zhuan) 利發明者孟德斯鳩的定義(yi) 。孟德斯鳩如是說:
“在專(zhuan) 製國家裏,政體(ti) 的性質要求人們(men) 絕對的服從(cong) ;而且君主的意誌一經發出,便毋庸置疑地產(chan) 生效力,就像一個(ge) 拋出的球去撞擊另一個(ge) 球一樣,能量不可逆轉。在專(zhuan) 製國家裏,絕對沒有諸 如調節、限製、和解、平衡、商榷、進諫可言;完全沒有對等或更好的建議可以提出;人作為(wei) 一個(ge) 生物隻能服從(cong) 另一個(ge) 生物的意誌。”[2]
也就是說,如果是專(zhuan) 製皇帝就必然是絕對意誌絕對權力,就是絕對想幹啥幹啥,“絕對沒有諸如調節、限製、和解、平衡、商榷、進諫可言”;反之,如果不是“想幹啥就幹啥,而是要平衡 這個(ge) 社會(hui) ”,那麽(me) ,這個(ge) 皇帝就不是專(zhuan) 製皇帝。
由此可見,餘(yu) 英時這段既肯定皇帝是專(zhuan) 製的又否定皇帝是專(zhuan) 製的話前後自相矛盾,是不能成立。要麽(me) 說中國皇帝就是專(zhuan) 製皇帝,要麽(me) 說就不是專(zhuan) 製皇帝,或者說有的中國皇帝是專(zhuan) 製皇帝,有 的不是專(zhuan) 製皇帝。否則既不符合鼻祖孟德斯鳩的定義(yi) ,也不符合邏輯,更不符合曆史事實。
孟德斯鳩確實說過,“中國是一個(ge) 專(zhuan) 製的國家,它的原則是恐怖。在最初的那些朝代,疆域沒有這麽(me) 遼闊,政府的專(zhuan) 製的精神也許稍為(wei) 差些;但是今天的情況卻正相反。”[3]
但是,孟德斯鳩並沒有對此理論發明作什麽(me) 證明。而如果根據他對專(zhuan) 製國家的定義(yi) 和對中國政治法律的讚揚,那麽(me) 就會(hui) 得出中國不是專(zhuan) 製製度的結論。他說:
“中國的立法者走得更遠,他們(men) 把宗教、法律、道德、禮儀(yi) 都混在一起,這一切都是行善,都是美德。有關(guan) 這四方麵的箴規就是禮教。正是由於(yu) 嚴(yan) 格遵循這些禮教,中國的統治者取得了勝利 。中國人把整個(ge) 青年時代都用在學習(xi) 這些禮教上,並用終生來實踐這些禮教。文人用之於(yu) 育人,官吏用之於(yu) 說教,生活中的一切細小的舉(ju) 動都包羅在這些禮教裏邊。當人們(men) 找到使他們(men) 嚴(yan) 格遵 守的辦法時,中國便得到很好的治理。”[4]
“雖然由於(yu) 中國氣候的緣故,人們(men) 很自然地表現出奴隸般的服從(cong) ,雖然由於(yu) 帝國幅員遼闊會(hui) 發生各種恐怖,但是中國最初的立法者們(men) 不得不製定非常好的法律,而政府往往不能不遵守這些法 律。”[5]
也就是說,孟德斯鳩也承認:
第一、中國把立法,把宗教、法律、道德、禮儀(yi) 融合一起,而不是“在專(zhuan) 製國家裏,不但沒有任何基本法律,更沒有法律的保障機構。”[6]因此,中國不是皇帝一人專(zhuan) 製。
第二、中國政府行政不是無法可依,而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第三、由於(yu) 第一和第二的原因,中國政治、社會(hui) 治理都很好。
所以,中國並不是專(zhuan) 製國家。
由此可見,孟德斯鳩其實是自相矛盾的,餘(yu) 英時對此似乎沒有注意到,自己也是自相矛盾的。
什麽(me) 是正確的呢?
曆史事實。
中國的曆史基本事實就是依法治國。中國如此一個(ge) 大國,沒有法律是不可想象的,沒有法律,中華文明是不可能維持如此長久的。
隻是有時依法治國更堅持的好一些,有時堅持的差一些,有時甚至就是皇帝獨裁“以言代法”;有時是良法多一些,有時少一些,甚至出現極端的惡法;與(yu) 此對應,有時是良政(往往在朝代 之初),有時是庸政(大多在朝代中期),有時是平政,沒什麽(me) 劣跡也沒什麽(me) 優(you) 良業(ye) 績(大多也在朝代中期),有時出現暴政(往往是朝代末期)。否則,全世界幾十種古代文明都消失了, 為(wei) 何中華文明綿延五千年而不絕?
所以,籠統的說中國幾千年的曆史都是專(zhuan) 製,或者說中國幾千年的曆史都是良政都是不符合曆史事實的。
四、餘(yu) 英時:像胡適一樣閹割中國文化?
對中國專(zhuan) 製論,餘(yu) 英時的老師錢穆先生早有批判,餘(yu) 英時也是非常熟悉的。對此,餘(yu) 英時介紹道:
“他(餘(yu) 英時的老師錢穆——引者注)講秦漢統一,對中國來說不是一個(ge) 普通的專(zhuan) 製問題。他打破了中國史是皇帝一人專(zhuan) 製的迷思。統治階級專(zhuan) 製怎麽(me) 專(zhuan) 啊?這麽(me) 大的國家,一個(ge) 皇帝怎麽(me) 專(zhuan) 啊?它的皇帝製度之間有一種平衡,想專(zhuan) 是當然想,可是困難啊,給你增加許多製度。
所以,不能簡單地看這個(ge) 問題,以為(wei) 中國士大夫都是皇帝的奴才。為(wei) 什麽(me) 有諫官製度,為(wei) 什麽(me) 有諫議大夫呢?為(wei) 什麽(me) 要有禦史呢?它有一種近乎西方所謂牽製、平衡的問題。皇帝並不具有為(wei) 所欲為(wei) 的最高權威,不受任何限製。而且秦以後在五行觀念之下,萬(wan) 世一姓的王朝觀念已不存在了。這些都是他講中國文化的特性,針對現代人過分強調以西方概念籠罩中國曆史。他最恨的 兩(liang) 句話,一個(ge) 是剛剛說的皇帝一人專(zhuan) 製,另一個(ge) 是中國社會(hui) 是封建社會(hui) 。他說這是不可能的事情,封建早就沒有了,郡縣製統一在一個(ge) 中央之下。”[7]
餘(yu) 英時引述先師錢穆的思想言猶在耳,怎麽(me) 就突然變了呢?
原來不是變了,而是餘(yu) 英時抽象的承認中國有民主政治的思想與(yu) 實踐,而具體(ti) 的否定中國有民主政治的思想與(yu) 實踐,隻有專(zhuan) 製主義(yi) :
“中國文化裏麵有很多因素,雖然不是現代人權和民主的概念,但是至少有這樣的概念,把西方概念翻譯過來最早的時王韜,他在美國看到三權分立等,就覺得非常先進,受過傳(chuan) 統影響的嚴(yan) 複等人也開始關(guan) 心轉型問題,他們(men) 當時都是儒家領袖,無論是章太炎還是康有為(wei) ,他們(men) 也是欣賞周朝時君民共治的精神。
他們(men) 在接觸到西方的東(dong) 西,是我們(men) 沒有的,正是我們(men) 需要的。”[8]
餘(yu) 英時是抽象的承認中國有君民共治的民主精神,但因為(wei) 沒有三權分立的權力分割與(yu) 製衡的政治構架,所以沒有民主政治的實際內(nei) 容。
確實,中國沒有美國的三權分立製度,但是,三權分立並不是民主政治的唯一模式,也不是國家權力分割與(yu) 製衡的唯一模式。因此,沒有三權分立並不等於(yu) 中國沒有對國家權力的合理分割與(yu) 權力之間的製衡。
管仲早在兩(liang) 千六百多年前就提出了“以法治國”[9],對國家權力進行合理分割與(yu) 互動製衡的完整理論,指出君臣之間責權必須清楚界定,否則就混亂(luan) 不堪:
“為(wei) 人君主而不明確君臣的職責和權利,並用來規正臣下,臣下就不知如何對待君主,履行職責了。所以說:‘君不君則臣不臣。’”[10]
他堅持對君主與(yu) 大臣官吏的權力進行合理劃分,職權責明晰界定:
“先王治國,用法度選拔人材,自己並不推薦;用法度計量功勞,自己並不裁定。所以賢能不可能被掩蔽,敗類也不可能偽(wei) 裝;誇譽者不能進用人,誹謗者也不可能罷免人。這樣,君臣權責 的界限就明晰的界定了,界定了就容易治理,君主雖不親(qin) 治理 ,隻有遵守法度去辦就行了。 ” [11]
管仲還特別強調,君主必須首先依法行事,管束自己,法製才可成功:
“人君據法而出令”。[12] “禁律能夠管束君主自身,政令就可以行於(yu) 民眾(zhong) 。”[13]
也就是說,國家不是君主至上,而是法律至上;君主不能為(wei) 所欲為(wei) ,同樣要管束自身,不能違法,必須,而且隻能“據法出令”,依法行動。反之會(hui) 導致政治的混亂(luan) 與(yu) 國家滅亡:
“人君察問細事,是自恃賢能的表現。這樣,將導致君臣共管細事。君臣共管則等於(yu) 地位拉平。可見,君主自恃賢能是沒有好處的,適足以造成危亡。
人君自恃賢能者會(hui) 導致國家滅亡,而使用賢能者國家昌盛。倡導正義(yi) 而禁止暴行,尊奉祖先而敬事祖先,團結同族而昭明等次,抓這些大事才表明不輕為(wei) 一國之君。”[14]
管仲的這些理論就是對國家權力分割與(yu) 製衡原理的論述,就是對君王、政府權力的限製,將君王、政府的權力關(guan) 進法製的籠子裏麵。
管仲如是說,還如是作。他任齊國宰相輔佐齊桓公,對齊國國家權力實行合理有效的分割與(yu) 製衡。首先進行的就是立法權與(yu) 行政權的分割。君主是法律的製定者,政府執行法律,行使國家的 行政權:
“國君統一立法,百官就都能守法”。[15]
“製令傳(chuan) 於(yu) 相”,[16]即國家的行政法令製定與(yu) 執行由宰相總負責。
“創製法度的是君主,執行法度的是大臣官吏,遵照法度行事的是人民。君臣、上下、貴賤皆從(cong) 法,這就叫作大治。 ”[17]
於(yu) 是實現君相分權,大臣官吏按照職權執行法度。
君相分權的同時,還對國家權力進行更細致分割,實現職責的權力與(yu) 義(yi) 務分明。管仲是這樣劃分的:
“升降揖讓有禮,進退熟悉禮節,說詞剛柔有度,我不如隕朋,請封他為(wei) ‘大行’。
開發荒地使之成為(wei) 城邑,開辟土地使之增產(chan) 糧食,增加人口,盡土地之利,我不如寧戚,請封他為(wei) ‘大司田’(這個(ge) 機構就相當於(yu) 今日中國的發改委);
在平原廣郊之上,使戰車不亂(luan) ,戰士不退,鼓聲一起而三軍(jun) 視死如歸,我不如王子城父,請封他為(wei) ‘大司馬’;
審判案件,調節紛爭(zheng) ,不妄殺無辜的人,不妄誣無罪的人,我不如賓胥無,請封他為(wei) ‘大司理’。
敢於(yu) 冒犯君主的顏色,進諫必忠,不伯死,不貪圖富貴,我不如東(dong) 郭牙,請立他為(wei) ‘大諫’。
這五個(ge) 人,我一個(ge) 都比不上。但是用來同我管夷吾去換,我是不幹的。君上您想要治國強兵,有此五人就足夠了;若想成就霸王之業(ye) ,則有管夷吾在此。”桓公聽罷說:“好啊!就這麽(me) 辦吧 。[18]”
於(yu) 是,根據管仲的提議,報請齊桓公批準,對國家權力進行了如上的分割,形成齊國國家權力構架如下:
君主掌握最高的立法權;宰相總理政府行政權;“大司理”掌握司法權,“大諫”行使對國君與(yu) 政府的監督批評權,彈劾權力, “大司馬”掌握保衛國家安全的軍(jun) 權, “大司田”掌握管理 國家經濟活動權,“大行”主理國家禮儀(yi) 外交權。
由於(yu) “大司理”負責審判等司法權,“大諫”行使對國君與(yu) 政府的監督批評權與(yu) 彈劾權,所以,顯然二者都是獨立於(yu) 行政權之外的。而“大司田”掌握管理國家的經濟活動權,則是西方憲政 政府沒有的職責與(yu) 權力。
所有這些權力都遵循國法,在法律的總統協調下行使、運作與(yu) 互動製衡。
齊桓公“九合諸侯,一匡天下”的成功偉(wei) 績證明,管仲對齊國國家權力的頂層設計與(yu) 實踐是非常成功的。
而齊國的國家治理模式對法家,對後代中國國家權力的頂層設計影響深遠重大(內(nei) 容太豐(feng) 富,恕不一一)。
由此可見,中國不是沒有對國家權力分割與(yu) 製衡的民主政治理論與(yu) 成功的民主政治實踐,而是餘(yu) 先生或者不知道,或者視而不見,或者像胡適文化自宮一樣,將《管子》一書(shu) 判為(wei) 偽(wei) 書(shu) 以後就 根本不屑一顧了。
即使按胡適判斷,《管子》非管仲所作,是他推斷的戰國後期的無名之輩們(men) “雜七雜八湊合”的“偽(wei) 書(shu) ”,那也是中國人的思想理論,而且距今兩(liang) 千多年了;即使是無名之輩所作,如此成熟 完美的民主政治理論,這是何等了得!餘(yu) 先生為(wei) 何不予以肯定呢?
五、餘(yu) 英時:以個(ge) 人見聞代替普遍曆史事實,這是曆史學家的品格嗎?
中國古代史家有一個(ge) 很好的品格與(yu) 傳(chuan) 統就是:實事求是,秉筆直書(shu) ,不“以論代史”。為(wei) 堅持這一品格,直書(shu) 君王劣跡,不少史官被君王所殺。
餘(yu) 英時是曆史學家,深知史學講究“字字皆有來曆”[19]。但是,也許他強調“我一向強調的‘史無定法’”,[20]於(yu) 是,就可“以論代史”了。
他在座談會(hui) 上說,“傳(chuan) 統中國,改朝換代都是通過武力後盾,所謂的禪讓也是這樣的,以前不是看誰更代表正義(yi) ,而是看誰更有武力,現在台灣的民主化打破了這種朝代循環的現象。”[21]
中國古代的禪讓製度是一種舉(ju) 賢授能的政權和平交班製度,也是一種非常好的製度。帝堯接受帝嚳禪讓,帝舜接受帝堯的禪讓,帝禹接受帝堯的禪讓都是舉(ju) 賢授能,在和平之中實現政權交接 班,與(yu) 武力沒有任何關(guan) 係,司馬遷的《史記。五帝本紀》記得清清楚楚。餘(yu) 英時卻說禪讓製度也是以武力為(wei) 後盾的。難道餘(yu) 英時手中握有比《史記》更有權威的秘密證據證明他們(men) 的禪讓是武力 後盾的結果?如果有,拿出來看看。如果沒有,這難道不是典型的胡說霸道?
再如,6月20日,餘(yu) 英時獲得唐獎第一屆漢學獎後的演講就否定全世界都普遍存在的階級鬥爭(zheng) 的事實:
“像階級鬥爭(zheng) 那一套,我覺得跟我看到的情形完全不一樣,地主迫害農(nong) 民之類的事情在官莊簡直沒有聽人說過。而且因為(wei) 宗族的關(guan) 係,農(nong) 民有時還是你長輩,你不可能迫害他,你還得尊重他 。我小的時候,有一位農(nong) 民比我年長二三十歲,還是我們(men) 家耕田的,我還得向他磕頭,因為(wei) 他是長輩。這些把階級的東(dong) 西完全緩和掉了。絕對不是一個(ge) 階級鬥爭(zheng) 、階級利益衝(chong) 突的簡單觀念可 以解釋得了的。我對中國社會(hui) 文化的了解,是早期一本沒有字的書(shu) 。”[22]
餘(yu) 英時多小的時候看見的?那時能分清那些溫情脈脈後麵的冷酷,甚至殘酷的事實真相嗎?餘(yu) 英時像費孝通,毛澤東(dong) 等人那樣作過廣泛深入的農(nong) 村調查嗎?像恩格斯那樣作過對英國工人階級 的貧困調查嗎?像維克多雨果那樣了解法蘭(lan) 西下層人民的悲慘世界嗎?
按餘(yu) 英時的說法,似乎這世界沒有階級壓迫和階級鬥爭(zheng) ,那麽(me) ,為(wei) 什麽(me) 還會(hui) 發生法國資產(chan) 階級的大革命呢?還會(hui) 發生列寧領導的無產(chan) 階級革命呢?
沒有普遍的殘酷的階級壓迫和鬥爭(zheng) ,毛澤東(dong) 等幾個(ge) 共產(chan) 黨(dang) 人隻要振臂一呼,就應者雲(yun) 集, 推翻國民黨(dang) 的統治,那豈不是說毛澤東(dong) 等幾個(ge) 共產(chan) 黨(dang) 人都成了能呼風喚雨撒豆成兵的神人?
用階級鬥爭(zheng) 的理論去分析一切問題,解決(jue) 一切問題的作法肯定是作過頭了,也是錯誤的。但是,否定階級和階級鬥爭(zheng) 是曆史的事實與(yu) 社會(hui) 的一個(ge) 重要規律這顯然不是客觀的,更不是一個(ge) 曆史 學家所能講出來的。
總之,餘(yu) 英時獲獎之後的講話好像突然變了一個(ge) 人,說他胡說霸道也許過分了一點,但他獲獎後的確有些胡言亂(luan) 語。
為(wei) 什麽(me) ?
注釋:
[1] (德)妮科勒·施萊、莎貝娜·布塞:《美國的戰爭(zheng) :一個(ge) 好戰國家的編年史》
[2] 《論法的精神》第三章《第十節 寬政與(yu) 暴政國家服從(cong) 的區別》孫立堅 樊瑞慶等譯 1999
[3] [法]孟德斯鳩著,張雁深譯:《論法的精神》上冊(ce) ,商務印書(shu) 館1961年版,第129頁。
[4] 《論法的精神》第十九章第十七節《中國政體(ti) 的特殊性》孫立堅 樊瑞慶等譯 1999
[5] 《論法的精神》第十八章第六節《人類用智慧建起家園》孫立堅 樊瑞慶等譯 1999
[6] 《論法的精神》第二章第四節《 法律與(yu) 君主政體(ti) 性質的關(guan) 係》孫立堅 樊瑞慶等譯 1999
[7]餘(yu) 英時:《我為(wei) 何不承認自己是新儒家》2014年07月02日來源:鳳凰大學問 餘(yu) 英時口述/餘(yu) 英時 記錄/何俊
[8] 《餘(yu) 英時出席“中央研究院”座談會(hui) :對太陽花運動“很感動”》2014-09-21 觀察者網
[9]以法治國則舉(ju) 錯而已。《管子》第46章明法
[10]為(wei) 人君而不明君臣之義(yi) 以正其臣,則臣不知於(yu) 為(wei) 臣之理以事其主矣。故曰:“君不君則臣不臣。” 《管子》第64章形勢解
[11]是故先王之治國也,使法擇人,不自舉(ju) 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故能匿而不可蔽,敗而不可飾也;譽者不能進,而誹者不能退也。然則君臣之間明別,明別則易治也,主雖不身下為(wei) , 而守法為(wei) 之可也。
《管子》第46章明法
[12] 君據法而出令。 《管子》第30章君臣上
[13] 禁勝於(yu) 身,則令行於(yu) 民矣。(《管子》第16章 法法)
[14] 祭之,時上賢者也,故君臣掌。君臣掌則上下均,此以知上賢無益也,其亡茲(zi) 適。上賢者亡,而役賢者昌。上義(yi) 以禁暴,尊祖以敬祖,聚宗以朝殺,示不輕為(wei) 主也。《管子》地35章侈靡
[15] 君一置其儀(yi) ,則百官守其法;《管子》第14章 法禁
[16] 《管子》第30章君臣上
[17]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於(yu) 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貴賤皆從(cong) 法,此謂為(wei) 大治。 (《管子》45 章 任法)
[18]相三月,請論百官。公曰;“諾。”管仲曰:“升降揖讓,進退閑習(xi) ,辨辭之剛柔,臣不如隰朋,請立為(wei) 大行。墾草入邑,辟土聚粟多眾(zhong) ,盡地之利,臣不如寧戚,請立為(wei) 大司田。平原 廣牧,車不結轍,士不旋踵,鼓之而三軍(jun) 之士視死如歸,臣不如王子城父,請立為(wei) 大司馬。決(jue) 獄折中,不殺不辜,不誣無罪,臣不如賓胥無,請立為(wei) 大司理。犯君顏色,進諫必忠,不辟死亡 ,不撓富貴,臣不如東(dong) 郭牙,請立以為(wei) 大諫之官。此五子者,夷吾一不如;然而以易夷吾,夷吾不為(wei) 也。君若欲治國強兵,則五子者存矣;若欲霸王,夷吾在此。”桓公曰:“善。”《管子 》第20章小框
[19]“我受他的指導,才知道做學問必須字字有來曆。” 餘(yu) 英時:《我為(wei) 何不承認自己是新儒家》2014年07月02日來源:鳳凰大學問 餘(yu) 英時口述/餘(yu) 英時 記錄/何俊
[20]餘(yu) 英時:《我為(wei) 何不承認自己是新儒家》2014年07月02日來源:鳳凰大學問 餘(yu) 英時口述/餘(yu) 英時 記錄/何俊
[21]《餘(yu) 英時出席“中央研究院”座談會(hui) :對太陽花運動“很感動”》2014-09-21 觀察者網
[22]餘(yu) 英時:《我為(wei) 何不承認自己是新儒家》2014年07月02日來源:鳳凰大學問 餘(yu) 英時口述/餘(yu) 英時 記錄/何俊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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