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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東海作者簡介:餘(yu) 東(dong) 海,本名餘(yu) 樟法,男,屬龍,西元一九六四年生,原籍浙江麗(li) 水,現居廣西南寧。自號東(dong) 海老人,曾用筆名蕭瑤,網名“東(dong) 海一梟”等。著有《大良知學》《儒家文化實踐史(先秦部分)》《儒家大智慧》《論語點睛》《春秋精神》《四書(shu) 要義(yi) 》《大人啟蒙讀本》《儒家法眼》等。 |
孔子不誅少正卯
作者:餘(yu) 東(dong) 海
來源:作者惠賜伟德线上平台
時間:2008年10月
一
孔子是否誅少正卯一事,學術界並無定論。尊孔者證其偽(wei) ,貶儒者證其真,古今一些掌權者雖有限度尊儒,亦認它為(wei) 史實,作為(wei) 文字獄的依據。錢穆以春秋時社會(hui) 政治風氣來證偽(wei) 此事,稱“戰國時始行誅士之風,春秋時未見。”說服力不夠。事有特例,君主皆不可殺,但弑君之例還少了?梁濤《孔子行年考》曰:
【考辨】孔子殺少正卯事,後代儒家學者多懷疑有誤,其所舉(ju) 理由有以下幾點:一,春秋時未有殺士的記錄,誅一大夫更非易事。二,其事不見於(yu) 《左傳(chuan) 》、《國語》、《論語》、《子思》、《孟子》諸書(shu) ,而僅(jin) 見於(yu) 《荀子》。三,此事可能出於(yu) 韓非、李斯的虛構,為(wei) 以後“坑儒”的先聲。四,孔子指責少正卯“人有惡者五”與(yu) 《荀子·非十二子》相近,少正卯或可能為(wei) 十二子的化身。五,孔子主張“為(wei) 政焉用殺”,而此舉(ju) 與(yu) 其主張明顯不符(見崔述《為(wei) 魯司寇下》,《洙泗考信錄》卷二;錢穆《孔子行攝相事誅魯大夫亂(luan) 政者少正卯辨》,《係年》第25頁)。
論之有理。不過,以上證據說服力終嫌不足,第五點較為(wei) “堅硬”,但儒家有“義(yi) 刑義(yi) 殺”之說,故憑“為(wei) 政焉用殺”之言亦難以遽定此事為(wei) 偽(wei) 。少正卯如被孔子所誅,除《荀子》所言,是否另有理由?亦不可知。故我相信孔子“沒有以細故殺大臣”,卻不敢堅決(jue) 咬定“絕對沒有”。我以為(wei) ,即使萬(wan) 一有這回事,我們(men) 也需以“曆史的眼光”看待,不宜用現代的標準苛責古人。
二
這是我以前的觀點,日前有儒生看到《人味孔子》第三部分第十一章孔子仕魯殺少正卯一節,問我是否可信,答以上述文字。對孔子是否誅少正卯一事,可謂將信將疑、模楞兩(liang) 可。
茲(zi) 進一步思考,自覺上述見解仍不透徹。“義(yi) 刑義(yi) 殺”要講事實和證據,以言論和動機殺人,是思想罪和文字獄,在古代也不屬於(yu) “義(yi) 刑義(yi) 殺”。閻若璩說得好:“蓋聖人行誅,必其人有顯罪與(yu) 眾(zhong) 棄之。未有出人不意,但為(wei) 其宿昔奸雄案未具而遽行大戮者也。此穰苴、孫武行兵立威之法,豈聖人為(wei) 政之道耶?”
《論語》中孔子對不同道者都是持尊重同情的態度的。《左傳(chuan) 》載:“襄公3 1年子產(chan) 不毀鄉(xiang) 校。仲尼聞是語也,曰:“以是觀之,人謂子產(chan) 不仁,吾不信也。”可見孔子對輿論和異議的寬容主張。正如徐複觀先生所說:“他(孔子)的倫(lun) 理思想,實際是以自由精神為(wei) 基底的。這才賦予以中庸的性格,使‘道並行而不相悖’……在儒家思想中,絕找不出用殺來解決(jue) 思想異同的因素。”
據最早也是先秦古籍中唯一的記載孔子殺少正卯一事的《苟子-宥坐》:孔子誅少正卯的理由有五:“一曰心達而險,二曰行辟而堅,三日言偽(wei) 而辯,四曰記醜(chou) 而博,五曰順非而澤。”
這五條“罪名”彈性極大,幾乎每一條都可以任意解釋,可以加在任何士子學人的身上。以這類無“線”上綱的理由殺人,完全不符合孔子“為(wei) 政焉用殺”的一貫理念。在《苟子-宥坐》孔子並說:“此五者有一於(yu) 人,則不免於(yu) 君子之誅,而少正卯兼而有之……不可不誅也。”如果真的“五者有一於(yu) 人,則不免於(yu) 君子之誅”,天下該死的人也太多了,由於(yu) 言論自由度較大,春秋戰國時代“言偽(wei) 而辯”、“記醜(chou) 而博”的人會(hui) 更多。王若虛《滹南集》說:
“少正卯,魯之聞人,自子貢不知其罪,就如孔子之說,亦何遽至於(yu) 當死?而乃一朝無故而屍諸朝,天下其能無議?而孔子之心亦豈得安乎?夫卯兼五者之惡,借或可除,而曰‘有一於(yu) 人,皆所不免’,然則世之被戮者不勝其眾(zhong) 矣。”
盡管“需以曆史的眼光作具體(ti) 分析”,不宜用現代的標準苛責古人,但既使在春秋時代,孔子僅(jin) 憑《苟子-宥坐》五條理由誅少正卯,也是非仁不義(yi) 的。盡管一個(ge) 人的政治原則、理想和具體(ti) 政治實踐會(hui) 有所差異,但不會(hui) 大異,況儒家最重誠信,最講究言行一致、知行合一乎。
三
前人已指出,此事不合常理之處太多。
《荀子-宥坐》篇“誅少正卯”文字之後有個(ge) “父子同獄”故事,“誅少正卯”與(yu) “父子同獄”二者為(wei) 政思想與(yu) 司法理念互相矛盾。唐順之說:“按下文有父子訟者,同狴(獄)執之三月不決(jue) ,其父請止,孔子舍之。夫父子訟其大罪,而孔子尚欲化之,使複於(yu) 善;少正卯為(wei) 國聞人,其罪未彰,而孔子乃先事設誅,(後)播散其惡。由後為(wei) 夫子本旨,則其前為(wei) 非,夫子本旨明矣。”
劉敞《公是集》說:“少正卯者,魯之聞人也,與(yu) 仲尼並居於(yu) 魯。仲尼之門人,三盈三虛,獨顏淵不去。夫言‘獨顏淵不去’,是閔子騫之徒嚐去之矣。少正卯能使閔子騫之徒去聖人而從(cong) 己,是少正卯非細人也。夫以閔子騫之智,足以昭善惡、決(jue) 去就,猶深悅少正卯之義(yi) ,則少正卯之非細人審矣。……且仲尼與(yu) 之並居,不能以義(yi) 服其心,與(yu) 之立教,弗能使弟子不叛己,是魯國之人,莫不以是人為(wei) 賢也。民以為(wei) 賢,仲尼始為(wei) 政七日而誅之,百姓不知是仲尼嫉賢也?嫉賢而惑民,何以為(wei) 政?”故曰,魯無少正卯而已矣,如有少正卯,仲尼必不殺也。”
少正卯在魯國聚徒講學能令“孔子之門三盈三虛”,可見其影響比孔子還大,其弟子比孔丘還多(除原有門人,還有從(cong) 孔門過來的弟子嘛),其思想一定自成體(ti) 係,然而少正卯之學沒有片言隻字留存於(yu) 世。這不奇怪嗎?
孔子死於(yu) 前 479 年,荀子生於(yu) 前 313 年。兩(liang) 百年間《論語》《左傳(chuan) 》不載,思、孟、莊、墨不錄,《國語》《國策》不記。先秦古籍中記載少正卯其人唯有《苟子-宥坐》。這不奇怪嗎?除《荀子》儒家典籍不載誅卯事,還可以說為(wei) 孔子諱,難道其它所有嚴(yan) 肅的史書(shu) 、外道的典籍都為(wei) 孔子諱嗎?
對相關(guan) 資料、文章進行深入研究和思考之後,東(dong) 海得出的結論是:孔子未誅少正卯。這可以成為(wei) 定論了。少正卯是荀子虛構的人物,曆史上根本沒有這個(ge) 人----不僅(jin) 此事不符合情理和“儒理”(指孔子的一貫思想)而已。孔子殺少正卯,寓言耳,是荀子假借孔子之名以伸己說,這也是當時文風,除墨者外,儒、道、法各派人士都假托過孔子之名、編撰過孔子的故事以申述己意。
四
《荀子》以後,《尹文子》、《淮南子》、《說苑》、《孔子家語》、《史記》等書(shu) 對孔子殺少正卯一事都是以虛傳(chuan) 虛,以虛為(wei) 實。徐複觀在《一個(ge) 曆史故事的形成及其演進》一文中,經過對諸書(shu) 相關(guan) 語句、詞匯演進的分析,斷定“這是與(yu) 法家思想及專(zhuan) 製政治有密切關(guan) 聯的故事”。他說:
“(這個(ge) 故事)醞釀於(yu) 戰國末期的法家思想(以韓非為(wei) 代表),成立於(yu) 秦政焚書(shu) 坑儒之世,盛流傳(chuan) 於(yu) 兩(liang) 漢之間,一直到《孔子家語》,故事的演進才算完成。因把《家語》的同一材料竄入《史記》的《孔子世家》而故事影響更為(wei) 擴大。這是與(yu) 法家思想及專(zhuan) 製政治有密切關(guan) 聯的故事”。
後來徐先生進一步認為(wei) ,此故事中個(ge) 別詞句的源頭來自《管子-法禁》,如雲(yun) :“行辟而堅,言詭而辯,術非而博,順惡而澤者,聖王之禁也。”與(yu) 《說苑》中孔子宣布少正卯之五大罪狀相類似:“一曰心辨而險,二曰言偽(wei) 而辯,三曰行辟而堅,四曰誌愚而博,五曰順非而澤。”徐先生認為(wei) :“必先有此篇(《管子》)之思想文獻,然後接上《韓非子》上所造之孔子、太公等人物,此故事乃得以成立。……而誅少正卯故事係出於(yu) 法家,乃成鐵案。”
注:本文參考了《孔子殺少正卯了嗎?》等網文(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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