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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飛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
慎終追遠:現代中國的一個(ge) 童話
作者:吳飛(北京大學哲學係副教授)
來源:《讀書(shu) 》2014年第4期
一、當代喪(sang) 禮的亂(luan) 象
自從(cong) 清明節被國家正式確定為(wei) 法定假日之後,除了人群擁擠、交通阻塞以及“清明節”的民俗學含義(yi) 充斥媒體(ti) 之外,關(guan) 於(yu) 當下喪(sang) 葬業(ye) 的爭(zheng) 論,每年這個(ge) 時候總是顯得引人注目;但在這段時間之後,除非自家不得不辦喪(sang) 事,人們(men) 又大多絕口不提此事。在當代中國人的生活方式中,喪(sang) 葬已經成為(wei) 一個(ge) 極其敏感、忌諱,而又矛盾百出的話題。
但清明節的恢複畢竟為(wei) 今天人們(men) 重新理解和討論它提供了一個(ge) 機會(hui) 。雖然人們(men) 還遠沒有突破各種含混與(yu) 神秘,但爭(zheng) 論卻足以使我們(men) 看到中國喪(sang) 葬問題上的種種矛盾和亂(luan) 象:在當代中國大城市中,人們(men) 已經很難在街上看到出殯的情形;但在農(nong) 村乃至很多中小城市裏,喪(sang) 禮卻頑強地堅持著它的傳(chuan) 統形態;隨著各種宗教的複興(xing) ,與(yu) 喪(sang) 葬相關(guan) 的法事、道場也越來越熱鬧。一方麵,喪(sang) 葬業(ye) 變成非常暴利的產(chan) 業(ye) ,人們(men) 總是哀歎死不起人;另一方麵,喪(sang) 葬卻越來越成為(wei) 一個(ge) 極其邊緣的行業(ye) ,隻要有機會(hui) 找到正當職業(ye) 者,往往不會(hui) 去選擇埋死人,而從(cong) 業(ye) 者常常腰纏萬(wan) 貫,卻連對象都找不到。一方麵,地方政府以打擊封建迷信的名義(yi) 平掉鄉(xiang) 間原始的土墳;另一方麵,拔地而起的城市墓園又讓人們(men) 越來越憂慮未來的環保問題。人們(men) 不知道怎樣為(wei) 死去的親(qin) 人尋找一個(ge) 平靜的安身之處,不知道該如何對待那些亡者的宛在音容,更不知道自己百年之後所葬何處。隻能在一年一度的爭(zheng) 論聲中,用越來越少的紙錢寄托一點可憐的思念之情。
在傳(chuan) 統中國的禮製體(ti) 係當中,冠禮、婚禮、祭禮、鄉(xiang) 飲酒禮、射禮、朝聘之禮幾乎都已蕩然無存。唯獨喪(sang) 禮,雖然現代政府三令五申、拚命改變,因它而起的衝(chong) 突也此起彼伏;但時至今日,《朱子家禮》中描述的喪(sang) 禮過程,仍然比較完備地在廣大農(nong) 村甚至一些小城市中上演著。雖然如喪(sang) 服等已被加入很多現代元素,但傳(chuan) 統喪(sang) 禮的基本程式和架構,仍然抵抗著政治和商業(ye) 的各種誘惑,在幾乎得不到現代主流話語任何認同的不利情境下,竟然頑強地生存了下來。
這種與(yu) 古典禮製幾乎唯一的聯係紐帶意味著什麽(me) 呢?現代知識分子大概很難講出一個(ge) 道理。因為(wei) 在他們(men) 絕大部分人眼中,這些鄉(xiang) 村社會(hui) 的儀(yi) 式,隻不過是頑固不化、愚昧民眾(zhong) 的封建殘餘(yu) ,是毫無意義(yi) 的鋪張浪費,不是早該棄如敝屣的瞎折騰,就是各級官員借以斂財的借口。即使那些對傳(chuan) 統喪(sang) 禮持有一點正麵評價(jia) 的人,最多也隻不過把它當作值得欣賞和保留的民俗遺產(chan) 。可這種與(yu) 主流意識形態對抗了幾十年而依然堅守的傳(chuan) 統,真的隻是民族文化風俗的一種殘存而已嗎?
雖然如喪(sang) 服等已被加入很多現代元素,但傳(chuan) 統喪(sang) 禮的基本程式和架構仍得以保留。
二、現代中國的喪(sang) 禮改革
早在二十世紀初,中國就出現了一些新式追悼會(hui) ,如邱震、吳長姬、陳天華、潘子寅、惠興(xing) 、李叔同之母的追悼會(hui) 等。一九一二年八月,民國臨(lin) 時政府公布《禮製》,明確規定喪(sang) 禮中以鞠躬禮代替跪拜禮;十月的《服製》中規定,以黑紗代替喪(sang) 服。不少西化的知識分子呼籲改變傳(chuan) 統喪(sang) 俗,特別是革除迷信的內(nei) 容。胡適更是在自己母親(qin) 去世之際大談新式喪(sang) 禮。不過,這些呼籲大多隻停留在精英層麵,並沒有對民間的喪(sang) 俗產(chan) 生實質影響。
一九二八年,國民政府製定了《禮製案》,其中的《喪(sang) 禮草案》雖然進一步廢除舊喪(sang) 禮中的迷信風俗,但將喪(sang) 服恢複到了白衣白冠。一九四三年,戴季陶在重慶北碚主持召開製禮工作會(hui) ,製定《中華民國禮製》,其中的凶禮部分,既考慮到多年以來喪(sang) 禮改革的成果,也照顧到傳(chuan) 統禮製的基本精神。其中根據時代精神,對喪(sang) 服有詳細規定。如古代喪(sang) 服中,妻為(wei) 夫斬衰三年,而夫為(wei) 妻齊衰期年,而此禮製將夫妻間的喪(sang) 服均改為(wei) 齊衰三年,以體(ti) 現男女平等精神。兒(er) 女不論婚否,為(wei) 父母均為(wei) 斬衰三年。夫為(wei) 嶽父母、妻為(wei) 公婆,均為(wei) 齊衰期年。
可這些細節都未能在民間形成真正的影響。民國時期最實在的喪(sang) 禮變革隻發生在國家頂層的“國喪(sang) ”上,包括國葬、公葬、追悼會(hui) 等。辛亥革命之後,傳(chuan) 統的君臣關(guan) 係被打破,但民國政府要以新式禮製塑造中華民國與(yu) 國民之間的關(guan) 係,其中一個(ge) 重要方麵,就是如何以“國喪(sang) ”的方式來紀念民國的英雄與(yu) 領袖。趙丙祥教授曾經一針見血地指出,正是以這種“國喪(sang) ”開始了現代中國喪(sang) 禮的塑造。
民國政府認為(wei) ,領袖與(yu) 每個(ge) 公民之間有著密切的關(guan) 係,在領袖去世的時候,公民們(men) 必須以某種恰當的方式來表達他們(men) 的懷念,同時也以此來表達對國家的認同與(yu) 崇敬。一九一六年,袁世凱逝世,中華民國舉(ju) 行了第一次國葬。他的喪(sang) 禮既是變相的帝王喪(sang) 禮,又展示出未來民國國喪(sang) 的很多重要因素。同年十二月十八日,中華民國國會(hui) 通過了《國葬法》;此後黃興(xing) 、蔡鍔、程璧光、李仲麟、林修梅、伍廷芳、廖仲愷等人都享受了國葬。一九二五年,孫中山在北京逝世,民國國會(hui) 當即決(jue) 定實行國葬,但直到南北統一之後的一九二九年,南京國民政府才舉(ju) 行了盛大的奉安大典,這是現代曆史上劃時代的一次葬禮。
孫中山的奉安大典,規模遠遠超過了袁世凱;而它又完全去除了袁氏喪(sang) 禮中的帝王因素。南京國民政府派出了宣傳(chuan) 列車,車頭懸掛孫中山遺像、國民黨(dang) 黨(dang) 旗、民國國旗,從(cong) 浦口北上,在經停的每一站向民眾(zhong) 作宣傳(chuan) 活動,直到北平。迎櫬車再由北平開出,到浦口,再登軍(jun) 艦渡江,在南京舉(ju) 辦大規模的公祭活動,最後奉安於(yu) 紫金山之陵墓。一路對孫中山的宣傳(chuan) 是:“中國國民革命的導師,中華民國的創造者,世界弱小民族的救星。”
當時正值國民政府黃金十年的初期,各個(ge) 方麵欣欣向榮,以如此盛大的典禮紀念民國締造者,宣揚民國政府的政治理念,其巨大意義(yi) 遠非當年袁氏喪(sang) 禮所能比擬。這一典禮遂成為(wei) 現代中國“國喪(sang) ”的完美標準,對塑造民國禮製,界定現代國家及其領袖與(yu) 人民的關(guan) 係,有著決(jue) 定性的影響。一九三〇、一九四八年,南京政府接連頒布了第二、第三部《國葬法》,基本內(nei) 容都被包括在了北碚所定《中華民國禮製》凶禮篇的特典部分。
除去國葬之外,民國政府也分別對軍(jun) 隊中的喪(sang) 禮、公葬、公祭、追悼會(hui) 等做出了規定。雖然民間大規模的喪(sang) 禮改革並未真正完成,但各級政府人員的喪(sang) 禮模式基本確立了,這就使得民國社會(hui) 的喪(sang) 禮結構發生了一個(ge) 意想不到的變化:即從(cong) 國家領袖到公務人員,與(yu) 一般民眾(zhong) 之間的喪(sang) 禮有了結構性的巨大差異,“資於(yu) 事父以事君”的模式當然被徹底終結。大部分地區的喪(sang) 禮雖然仍然保持著朱子以來的基本模式,但這種結構性的分野,使它和國家主流話語完全脫節,漸漸蛻化成地方風俗。
民國時期,中共方麵一直沒有製定過專(zhuan) 門的喪(sang) 禮規定,但從(cong) 若幹記載和回憶錄來看,中共人物(如劉誌丹、彭雪楓、張浩)的追悼會(hui) 與(yu) 國民政府規定的公葬和追悼會(hui) 是基本一致的。一九四四年九月五日,中央警備團戰士張思德在安塞燒炭遇險犧牲,毛澤東(dong) 在他的追悼會(hui) 上說:“今後我們(men) 的團體(ti) 裏,不管死了誰,不管是夥(huo) 夫是戰士,我們(men) 都要給他送葬,開追悼會(hui) ,這要成為(wei) 一個(ge) 製度。這個(ge) 方法也要介紹到老百姓那裏去。村上的人死了,開個(ge) 追悼會(hui) 。用這樣的方法,寄托我們(men) 的哀思,使整個(ge) 人民團結起來。” 這篇講話後來經過修改,就是著名的《為(wei) 人民服務》。
這篇文章在中國現代喪(sang) 葬史上的意義(yi) 在於(yu) ,它要把追悼會(hui) 製度介紹到普通民眾(zhong) 當中。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七日,毛澤東(dong) 寫(xie) 了《倡議實行火葬》的倡議書(shu) ,說:“實行火葬,不占用耕地,不需要棺木,可以節省裝殮和埋葬的費用,也無礙於(yu) 對死者的紀念。”至於(yu) 火葬的推廣方案,他指出:“在人民中推行火葬的辦法,必須是逐步的;必須完全按照自願的原則,不要有任何的勉強。”其中,“在少數人中,首先是在國家機關(guan) 的領導工作人員中,根據自己的意願,在自己死了以後實行火葬”。至於(yu) 那些傳(chuan) 統上實行土葬的地區,“在人們(men) 還願意繼續實行土葬的時候,國家是不能加以幹涉的;對於(yu) 現存的墳墓,也是不能粗暴處理的。對於(yu) 先烈的墳墓以及已經成為(wei) 曆史紀念物的古墓都應當注意保護。對於(yu) 有主的普通墳墓,在需要遷移的時候,應當得到家屬的同意”。
這篇文獻開啟了以火葬為(wei) 主題的當代喪(sang) 葬改革史,其主要原因是節省土地和費用。但是,今天在中國大陸隨處可見的強製火化,卻是毛澤東(dong) 堅決(jue) 否定的;那些粗暴平墳遷墳的行為(wei) ,他也已經預先批判了。
三、當代的喪(sang) 禮改革
在很長一段時間裏,《為(wei) 人民服務》中提倡的追悼會(hui) 和《倡議實行火葬》中建議的火葬,確實隻限製在國家機關(guan) 的領導與(yu) 工作人員之中,直到一九八五年頒布的《國務院關(guan) 於(yu) 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才明確宣布了當代喪(sang) 葬改革的兩(liang) 個(ge) 基本目標:打擊封建迷信和節省土地。一九九七年,國務院發布《殯葬管理條例》,進一步修正和細化了《暫行規定》中的相關(guan) 條目。
從(cong) 此以後,各地農(nong) 村因為(wei) 強行推行火葬而發生的衝(chong) 突簡直隨處可見。許多人家為(wei) 了避免火葬,連夜將去世的老人偷偷埋葬,不舉(ju) 行任何形式的喪(sang) 禮或追悼會(hui) 。而地方政府一旦發現,往往會(hui) 強行挖開墳墓,現場“火化”,就引發了老百姓和政府機關(guan) 的激烈衝(chong) 突。有些地方幹脆用“以罰代化”的方式解決(jue) 問題,即讓死者家屬交出規定的罰款,然後任他們(men) 土葬。
推行火化變成了官民雙方的拉鋸戰和捉迷藏,而最初推行火化的兩(liang) 個(ge) 目的——打擊迷信和節省土地,已經被徹底丟(diu) 棄了。我們(men) 在現實中看到的情況是,人們(men) 在接受了火化之後,照樣舉(ju) 行盛大的傳(chuan) 統喪(sang) 禮,而且最後還在隆重的出殯儀(yi) 式之後,將裝著骨灰的棺材葬進自家的祖墳之中,堆起一個(ge) 大大的墳頭。火化,隻不過成為(wei) 整個(ge) 喪(sang) 禮儀(yi) 式中的一個(ge) 環節而已。火化的改革除了增加官民衝(chong) 突、導致惡性事件之外,可以說效果極為(wei) 有限。這樣的改革,究竟意義(yi) 何在呢?
相對而言,在主要大中城市裏,現代的喪(sang) 葬模式得到了普遍接受,私營殯葬單位的介入雖使殯儀(yi) 和墓葬業(ye) 變得越來越市場化,但市場競爭(zheng) 也創造了更多的空間。但總體(ti) 而言,目前中國城市中的喪(sang) 葬製度仍然處於(yu) 相當大的混亂(luan) 之中。比如國營殯儀(yi) 館大多按照民國以來的追悼會(hui) 模式設置,形成了所謂的“一三一模式”(念一遍悼詞,三鞠躬,轉一圈),其粗糙與(yu) 程式化已經飽受詬病。而在喪(sang) 禮實踐中,大多數人家不可能隻滿足於(yu) 這樣的模式。在城市規劃比較寬鬆或接近農(nong) 村的地區,人們(men) 盡可能在家中擺設靈堂,殯儀(yi) 館僅(jin) 僅(jin) 是“火葬場”,即火化屍體(ti) 的地方。人們(men) 會(hui) 在家中完成自己真正看重的裝殮、守靈、吊唁、發引等儀(yi) 節,最後時刻再到火葬場去處理屍體(ti) 。那些在家中主持儀(yi) 式者,都是親(qin) 友或單位中德高望重、知書(shu) 達禮的前輩;但殯儀(yi) 館與(yu) 公墓裏主持追悼會(hui) 、火化和下葬者,則被當作處理死人的陌生工人,雖然不得不向他們(men) 交錢,但人們(men) 不會(hui) 尊重他們(men) ,不願意把他們(men) 當作禮俗專(zhuan) 家,更不願意和他們(men) 有進一步的交往。這使得中國的殯葬業(ye) 越來越成為(wei) 尷尬而又充滿暴利的行業(ye) 。人們(men) 之所以慨歎“死不起人”,並不僅(jin) 僅(jin) 是因為(wei) 喪(sang) 葬業(ye) 開價(jia) 太高,更重要的是,他們(men) 無法在殯儀(yi) 館和墓園中感到溫暖和尊重,不能通過他們(men) 的工作使死者安息、生者釋懷。他們(men) 所麵對的,並不是幫助他們(men) 慎終追遠的社會(hui) 禮儀(yi) 事業(ye) ,而是像處理垃圾一樣處理屍體(ti) 的人體(ti) 垃圾站。而近些年甚囂塵上的所謂“骨灰拋灑”、“循環使用墓穴”等葬法,打著埋葬屍體(ti) 的幌子,實行處理屍體(ti) 、清理垃圾之實。在中國的傳(chuan) 統文化中,挫骨揚灰、死無葬身之地乃是針對十惡不赦者的極刑。現在,這種“極刑”竟然被堂而皇之地當作高價(jia) 出售的埋葬產(chan) 品。在這種情況下,墓園的綠化再漂亮、墓型設計再精巧,人們(men) 看到的也隻是殘忍、冷漠和恐怖。
新式葬法往往是以生態環保的麵貌出現的。雖說在墓園當中,每個(ge) 人都隻能享有兩(liang) 平方米的公墓用地,但材料都是大理石,上千年也不會(hui) 頹壞。比如,北京已有兩(liang) 千萬(wan) 人口,到一百年後,就要多出兩(liang) 千萬(wan) 個(ge) 新墓地,占用四千萬(wan) 平方米的用地,屆時北京城將徹底變成一個(ge) 被墳墓包圍的城市。這正是現代殯葬業(ye) 造成的。中國幾千年的曆史,又如此重視喪(sang) 祭之禮,但我們(men) 今天並沒有看到鋪天蓋地的墳墓。土墳雖然有墳頭,但隨著時代的推移,出了五世之後,血緣關(guan) 係愈來愈疏遠,上墳之人會(hui) 越來越少,百年左右,不需要人為(wei) 的平墳毀墓,很多墳頭就會(hui) 自然風化,慢慢平掉的;即使留下一些墳頭,土墳總比大理石的墳頭要環保得多。但在現代墓園當中,大理石的墳墓使人們(men) 不得不麵臨(lin) 倫(lun) 理和文化上的困境:究竟是強行把墳墓鑿掉,還是讓墳墓包圍城市?在中國文化中,開墳掘墓可是要斷子絕孫的。而那些所謂的“樹葬”、“草坪葬”,其環保意義(yi) 和土墳相似,卻喪(sang) 失了本來的文化意義(yi) ,既讓生者背上不孝子孫的罵名,又讓死者遭受死無葬身之地的酷刑,怎麽(me) 可能讓人們(men) 心甘情願地接受?
四、現代喪(sang) 禮的原則
所有這些問題的症結所在,就是如何確立現代中國人的禮製生活。百年來,現代中國的喪(sang) 葬改革大體(ti) 有這樣幾個(ge) 方麵:一、建立適應現代自由平等觀念的禮節;二、確立現代國家的神聖性及新式國民關(guan) 係;三、革除各種迷信因素;四、確立節儉(jian) 文明的喪(sang) 葬習(xi) 俗;五、節省土地和保護環境;六、通過喪(sang) 禮告慰死者,安頓生者,表達哀思之情,尤其是子女對父母的孝敬之情。最後一點相當重要,是古代喪(sang) 禮根本的禮意,也是民國政府喪(sang) 禮改革和毛澤東(dong) 兩(liang) 篇重要文獻中都一再強調的,可惜在今天的喪(sang) 葬管理條例中卻越來越淡化。
而前五個(ge) 方麵,從(cong) 民國初年大多就已經成為(wei) 人們(men) 思考的因素了。民國以來的喪(sang) 葬改革,在強調平等和建立現代國家意識兩(liang) 個(ge) 方麵是成功的,但以“反對迷信”名義(yi) 來改革喪(sang) 禮,效果不佳不說,而且有過猶不及之嫌。首先,喪(sang) 禮的基本態度是“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孔子說:“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為(wei) 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為(wei) 也。”對於(yu) 去世的親(qin) 人,如果真的忍心認為(wei) 他已經徹底不存在了,是不仁,所以喪(sang) 禮中的很多安排,都是假定他的靈魂仍然存在於(yu) 某處;但如果真的相信他的靈魂還存在,那就是不智。喪(sang) 禮的安排,就是要在仁智之間尋求一個(ge) 微妙的平衡。以事死如事生的態度對待父母的靈魂、木主、畫像,或別的什麽(me) 替代符號,這是對他們(men) 在世時孝敬之情的一種延續,是對我們(men) 自己生命的負責。喪(sang) 禮中的很多用具,包括僧道儀(yi) 式,起到的正是這種作用。像現代喪(sang) 禮和追悼會(hui) 中不斷使用的“永垂不朽”、“英靈不昧”等說法,這也並不意味著我們(men) 相信那些英靈真的會(hui) 永遠存在於(yu) 某個(ge) 地方,它們(men) 起到的作用,和傳(chuan) 統喪(sang) 禮中的那些“迷信”並不矛盾。其次,從(cong) 現代的角度看,無論是民初的科學主義(yi) 和反宗教風潮,還是建國之後消滅迷信甚至“文革”時波及宗教的舉(ju) 措,結果都南轅北轍。特別是在宗教多元化的今天,隻要它本身合法,相信其喪(sang) 禮形式不會(hui) 對我們(men) 的社會(hui) 生活帶來危害,我們(men) 更沒有理由以打擊迷信的名義(yi) 來反對各個(ge) 宗教傳(chuan) 統中的喪(sang) 禮。
又如“確立節儉(jian) 文明的喪(sang) 葬習(xi) 俗”,其實就是傳(chuan) 統經典當中反複強調的內(nei) 容。儒家雖然重視喪(sang) 禮,但並不認為(wei) 應該無原則地鋪張浪費。明清之際,對於(yu) 民間流行的大操大辦,甚至娛屍的現象,儒家士大夫有過非常激烈的批評。孔子站在保持禮意的層麵提倡“喪(sang) ,與(yu) 其易也寧戚”,和他所謂“禮,與(yu) 其奢也寧儉(jian) ”並不矛盾。稱家之有無,以盡愛敬之情,原則上提倡節儉(jian) 辦喪(sang) 事,但不能為(wei) 節儉(jian) 而節儉(jian) ,甚至取消掉喪(sang) 禮最核心的意義(yi) ,那就是墨家的態度了。節省土地和環保,應該認真對待,但不能因此而損害喪(sang) 禮的本來意義(yi) 。所有這些都必須服務於(yu) 最根本的原則,即以喪(sang) 禮來安頓人們(men) 的精神生活。如果我們(men) 總是糾纏於(yu) 前五個(ge) 方麵,而不考慮喪(sang) 禮的實質禮意,就會(hui) 把這些禮意擠壓掉,甚至最終變得一點不剩。結果,每到喪(sang) 事之時,人們(men) 不再考慮如何告慰死者,如何節文人情,而是考慮怎樣避免最不體(ti) 麵的辦法,考慮怎樣還可能留得一點葬身之地;而殯葬單位所考慮的,卻又是怎樣使人們(men) 盡可能火化,怎樣使喪(sang) 事不影響公共秩序和城市交通,怎樣按照規定購買(mai) 墓地繼而將來銷毀墓地,等等。存在關(guan) 注點如此嚴(yan) 重不同的鴻溝,怎麽(me) 可能有益於(yu) 社會(hui) 、提升人們(men) 精神生活?喪(sang) 葬事業(ye) ,變成處理屍體(ti) 的人體(ti) 垃圾場,也就是必然的結果了。
“禮樂(le) 所由起,積德百年而後可興(xing) 也。”當年,民國政府在內(nei) 外交困的情況下製禮作樂(le) ,而沒有建立真正強大有力的國家、發展最基本的經濟生活,顯然不合時宜。而今,一個(ge) 強大的現代國家早已在中國大地上矗立,而且經過三十多年的經濟建設也解決(jue) 了大部分人的吃飯穿衣問題,但人們(men) 的精神狀況卻處在極其混亂(luan) 的狀態,早就到了考慮精神生活和價(jia) 值歸屬的時候了。在這樣的時代,還忙於(yu) 強迫火葬、推廣追悼會(hui) ,不僅(jin) 不會(hui) 像當初那樣確立國家的神聖性,反而會(hui) 侵蝕已經確立的神聖性。使每一個(ge) 逝者安寧地躺在這塊神聖的土地之下,使每一個(ge) 生者最自然地在這塊土地上表達他的喜怒哀樂(le) ,使中國文化最看重的人情自然得到豐(feng) 厚的滋養(yang) ,使每個(ge) 家庭養(yang) 生送死沒有遺憾,人們(men) 能以最健康的心態愛敬他周圍的每一個(ge) 人、他所屬的團體(ti) 、他熱愛的國家,“整個(ge) 人民團結起來”,也許就能得到真正實現了。
(本文刊於(yu) 《讀書(shu) 》2014年第4期)
責任編輯:泗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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