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慶】中國儒教公法人地位之設想 - 伟德平台体育

【蔣慶】中國儒教公法人地位之設想

欄目:儒教重建
發布時間:2013-10-30 12:29:41
標簽:
蔣慶

作者簡介:蔣慶,字勿恤,號盤山叟,西元一九五三年生,祖籍江蘇徐州,出生、成長於(yu) 貴州貴陽。一九八二年畢業(ye) 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法律係(本科),先後任教於(yu) 西南政法大學、深圳行政學院。二〇〇一年申請提前退休。一九九七年在貴陽龍場始建陽明精舍,二〇〇三年落成。著有《公羊學引論》《政治儒學——當代儒學的轉向、特質與(yu) 發展》《以善致善:蔣慶與(yu) 盛洪對話》《生命信仰與(yu) 王道政治——儒家文化的現代價(jia) 值》《儒學的時代價(jia) 值》《儒家社會(hui) 與(yu) 道統複興(xing) ——與(yu) 蔣慶對話》《再論政治儒學》《儒教憲政秩序》(英文版)《廣論政治儒學》《政治儒學默想錄》《申論政治儒學》《〈周官〉今文說——儒家改製之“新王製”芻論》等,主編《中華文化經典基礎教育誦本》。


 

中國儒教公法人地位之設想

作者:蔣慶

來源:中國儒教網

時間:2013年10月28日

 

 

 

【按:日前,某於(yu) 《光明日報》看到《醜(chou) 聞不斷的西方教會(hui) 》報道文章,其中涉及“德國教會(hui) 稅”以及“教會(hui) 還可得到國家財政補貼撥款”等內(nei) 容。乃感慨德國耶教雖無國教之名,然有國教之實,又痛心近代以來儒教中衰,而近來儒門自由主義(yi) 化又甚烈,尤以反對儒教國教化為(wei) 著。雖將報道文章抄送蔣慶先生,並請益以未來中國儒教會(hui) 之法律地位問題。蔣先生長信複某,提出“中國儒教公法人地位之設想”,且戒某宜深切領悟保守主義(yi) 真義(yi) ,言吾輩欲堅持儒教國教化立場,當有孤軍(jun) 自守之思想準備。經請示蔣先生同意,現將其長信在中國儒教網刊發,以供讀者與(yu) 其《關(guan) 於(yu) 重建中國儒教的構想(修訂本)》(/p_info.asp?pid=3141)一起參閱。西曆2013年10月28日慕朵生謹按】

 

慕生如晤:

 

來函及附文“德國宗教稅現狀”收悉,讀罷,感喟良多!我向甚措意德國政教關(guan) 係,一個(ge) 大教,出一二腐敗份子,不足為(wei) 奇,無礙其教之正麵性質。德國在建立魏瑪憲政秩序時,其宗教界堅決(jue) 主張國家必須實質性支持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其理由是:德國傳(chuan) 統宗教乃德國曆史上形成之正統大教,即德國之天主教與(yu) 新教,其信教人數占德國人口之大半,直接影響德國人之公共生活,故德國宗教界主張國家必須實質性支持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即意味著德國大半國民主張國家必須實質性支持德國傳(chuan) 統宗教。然持無神論與(yu) 社會(hui) 主義(yi) 之社會(hui) 民主黨(dang) 堅決(jue) 反對國家支持傳(chuan) 統宗教,竟謂宗教是純私人之事,教會(hui) 隻是一群興(xing) 趣偏好者自願組成之私人性團體(ti) ,與(yu) 球類愛好者組成之體(ti) 育團體(ti) 無本質區別,因而否認德國傳(chuan) 統宗教之曆史合法性及其在國家公共精神生活中之特殊作用與(yu) 特殊地位。後因德國宗教界與(yu) 德國民眾(zhong) 強烈反對,又因當時社會(hui) 民主黨(dang) 出於(yu) 鬥爭(zheng) 策略考慮而妥協,結果在德國之國家憲政秩序中將德國之傳(chuan) 統宗教定位為(wei) 法律上之公法人,與(yu) 政治組織一樣具有公法性質。所謂公法人,是指基於(yu) 國家意思或法律授權,為(wei) 公共目標之實現而設立之具有權利能力之團體(ti) 組織,亦即是說,公法人是為(wei) 實現國家公共目的而依公法成立並執行公法規定、分擔統治權力、履行國家職能、具有特殊公法地位、作用與(yu) 待遇之團體(ti) 組織。而所謂公法,則是指為(wei) 保護國家公共目的與(yu) 公共利益而製定之法律。來函所附之文中言,今日德國由國家代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征收教會(hui) 稅,其法律依據乃是德國傳(chuan) 統宗教為(wei) 國家憲政秩序中之公法人故也。

 

德國之政教關(guan) 係,雖與(yu) 英國不盡相同,然亦一國教性質,因宗教作為(wei) 公法人具有國家之公共性故也。其不同在於(yu) :英國之國教由曆史之習(xi) 慣法形成,德國之國教由製憲之人定法形成。複次,德國之政教關(guan) 係,亦與(yu) 美國不同,美國正統宗教即基督新教表麵上是私法人,實質上是隱性之公法人,美國雖無公法上顯性之國教,但有實質上隱性之國教,而德國傳(chuan) 統宗教為(wei) 顯性之公法人,在法律上具有憲政秩序中明確之公法性質與(yu) 公法地位,故德國有公法上顯性之國教而美國則有公法上隱性之國教也。(對美國現實中存在著隱性之實質性國教,亨廷頓在《我們(men) 是誰?——美國國家特性麵臨(lin) 的挑戰》一書(shu) 中有專(zhuan) 門論述,不知吾國反“儒教國教化”者為(wei) 何不讀此書(shu) 或讀而不見也。)再次,由於(yu) 德國傳(chuan) 統宗教是公法人,具有憲政秩序上特殊之公法地位,故最根本之公法——德國基本法(德國憲法)——第56條總統就職誓言中即規定有“願上帝保佑”之宗教內(nei) 容,此因總統代表國家之公共性而德國傳(chuan) 統宗教亦代表國家之公共性故也。(就政教關(guan) 係而言,可以說英國是曆史國教模式,德國是顯性國教模式,美國是隱性國教模式。隻有法國最獨特,是徹底反國教模式。)夫如是,在德國,隻有國家認定之特定傳(chuan) 統宗教在國家憲政秩序中具有特殊之公法地位,如國家代征教會(hui) 稅、國家財政補貼、教士公務員待遇、憲法規定總統誓言之宗教內(nei) 容等,而德國其他非國家認定之傳(chuan) 統宗教與(yu) 新興(xing) 宗教則無此憲政秩序中之公法地位,因而即無此類特殊待遇,此乃以德國國家認定之傳(chuan) 統宗教乃公法人,而其他宗教乃私法人故也。是故,為(wei) 吾國今後之“儒教國教化”計,德國之國教模式較之英國之國教模式與(yu) 美國之國教模式,最合吾國國情,故為(wei) 最可效法者也。此即謂:今後中國之儒教,當在未來製憲過程中定位為(wei) 國家憲政秩序中之公法人,且因此公法人之公法性質而使儒教具有國教性質,而其它宗教則是民間社會(hui) 中之私法人,無公法地位,因而無公法性質遂無國教性質。再進而言之,儒教之為(wei) 公法人,既處於(yu) 國家政治權力之外,不與(yu) 政權合為(wei) 一體(ti) ,故可避免被權力腐蝕而異化為(wei) 權力幫凶,又具有國家憲政秩序之公法性質,擁有其它宗教所無之特殊憲政地位,故能獲得公權力之支持而成為(wei) 國家公共精神之代表與(yu) 國民一統思想之載體(ti) 也。

 

由德國傳(chuan) 統宗教作為(wei) 公法人之曆程可知,左翼之社會(hui) 民主思潮既無曆史文化意識,又無宗教超越意識,故反對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國教化最烈,而右翼之自由民主思潮雖亦反國教,但因個(ge) 體(ti) 多信教而非無神論者,故反對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國教化不甚烈。然最要者,端賴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勢力強大(德國人口大半信德國傳(chuan) 統之正統宗教,故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勢力異常強大。),而德人又多富於(yu) 曆史文化意識與(yu) 宗教超越意識,故德國傳(chuan) 統宗教可在德國上升為(wei) 公法人,獲得國家之政治支持與(yu) 財政支持,因而具有憲政秩序上之國教性質,而他教不能相爭(zheng) 也。由此觀之,儒教欲成為(wei) 吾國未來憲政秩序中之公法人而具有國教性質,其任之重道之遠,較之德國傳(chuan) 統宗教之成為(wei) 彼國公法人而具有國教性質,不啻千百倍也!吾國必先存在一普遍之儒教社會(hui) ,即儒教必須成為(wei) 中國強大之正統宗教力量,儒教上升為(wei) 吾國之公法人方有希望。故營造吾國之儒教社會(hui) ,培育吾國之儒教群體(ti) ,重建吾國之儒教信仰,振興(xing) 吾國之儒教精神,實乃儒教成為(wei) 吾國公法人之根本基礎,亦儒教複興(xing) 之第一要務也。噫,吾輩其勉之乎!

 

在德國,非隻國家賦予正統之傳(chuan) 統宗教公法人地位而支持之,正統之傳(chuan) 統宗教亦以其公法人之特殊憲政地位支持國家,德國長期以來由正統之傳(chuan) 統宗教支持之宗教性政黨(dang) “基民盟”“基社盟”穩固執政,而政治和諧穩定,其根本原因是德國國教與(yu) 國家政治長期良性互動相互支持,故政治與(yu) 國教和睦相處非隻宗教之福,更是國家與(yu) 民眾(zhong) 之福也。觀此,孰雲(yun) 有國教即是精神專(zhuan) 製而必致國家動亂(luan) 乎?又孰雲(yun) 倡“儒教國教化”(即“儒教公法化”)不利於(yu) 儒家文化複興(xing) 乎?而所謂“中國儒教會(hui) ”雲(yun) 者,儒教公法人化也,德國傳(chuan) 統宗教是其典型也。然而,宗教公法人化之正麵性質,國人何為(wei) 視而不見耶?實則,儒教之在傳(chuan) 統中國,既有法律上之顯性公法性質(以《五經》落實為(wei) 國家立法原則故),又有實質上之隱性公法性質(以整個(ge) 社會(hui) 依儒教價(jia) 值建立故),而又孰雲(yun) 傳(chuan) 統中國非儒教中國耶?職是之故,為(wei) 適應今日之法律社會(hui) ,所謂“儒教國教化”雲(yun) 雲(yun) ,隻是欲儒教獲得一公法人之現代法律身份而複儒教曆史之國教性質而已,即以現代之形態複古代之實也已!即頌

 

道祺!

 

癸巳秋蔣慶謹複於(yu) 深圳蓮花山畔之繙經齋

 

 

【附錄】《醜聞不斷的西方教會》

 

 

來源:《光明日報 》 2013年10月20日08 版

網址:https://epaper.gmw.cn/gmrb/html/2013-10/20/nw.D110000gmrb_20131020_2-08.htm

 

 

德國林堡主教特巴茨-範·艾爾斯特因超預算為(wei) 自己修建豪華主教府成了民眾(zhong) 和媒體(ti) 的眾(zhong) 失之的。近年來,西方教會(hui) 不斷爆出神職人員對孩童性侵害、主教生活奢華等醜(chou) 聞。同時人們(men) 對富有的教會(hui) 無須公開財政狀況,並且還能獲得大量的國家財政撥款提出了質疑。教會(hui) 在人們(men) 心中的形象一落千丈。

 

林堡主教新主教府的建造費用原計劃為(wei) 500萬(wan) 歐元,由於(yu) 增加諸多奢華設施,建造接近尾聲時發現,費用飆升至3100萬(wan) 歐元。另外,這位主教工作作風獨斷專(zhuan) 行,生活奢侈,他曾在去印度訪問時與(yu) 副手乘坐頭等艙,這些遭到媒體(ti) 尖銳的批評。德國媒體(ti) 認為(wei) ,教會(hui) 的奢華風來自梵蒂岡(gang) 。本篤十六世就曾穿過Prada名牌紅色皮鞋,戴過紅色牛仔帽,教宗經常戴的墨鏡是世界名牌Cartier。

 

柏林日報的文章稱,西方無處不在的教堂,不僅(jin) 展現著令人肅然起敬的神聖與(yu) 莊嚴(yan) ,也隱藏了許多令人難以置信的醜(chou) 惡。美國曾多次發生戀童案件,而且那些有戀童癖的神職人員在犯事後竟能私下與(yu) 受害者達成和解,再調到不知情的教區繼續工作。在歐洲包括德國、愛爾蘭(lan) 、荷蘭(lan) 和奧地利等國都傳(chuan) 出天主教神父性侵男童的事件。而梵蒂岡(gang) 教廷一直不敢直麵談及此事,使教會(hui) 的形象受到重創。

 

歐洲一些國家的教會(hui) 是最富有的團體(ti) 。它們(men) 的收入主要有教會(hui) 稅、資產(chan) 收益和國家補貼。德國、丹麥、瑞典、瑞士、芬蘭(lan) 和冰島是歐洲地區仍然保留教會(hui) 稅的幾個(ge) 國家,其中德國教會(hui) 的經濟實力最強。德國教會(hui) 稅的納稅人為(wei) 羅馬天主教會(hui) 和基督新教的信徒,這兩(liang) 個(ge) 教會(hui) 的信眾(zhong) 約占德國總人口的70%。德國教會(hui) 稅的稅率為(wei) 個(ge) 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8%~9%,由雇主代扣並代交到財政部門,後者收到稅款後直接撥給教會(hui) 。德國教會(hui) 稅每年大約可達七八十億(yi) 歐元。

 

此外,教會(hui) 還可得到國家財政補貼撥款,每年約200億(yi) 歐元。這些錢主要是支付給主教、教會(hui) 工作人員的工資。據德國媒體(ti) 透露,一個(ge) 主教的月工資達9000歐元到1.2萬(wan) 歐元,比大學一級教授的工資還高出許多。另外國家還為(wei) 屬於(yu) 教會(hui) 的兩(liang) 個(ge) 福利救助機構提供450億(yi) 歐元的補貼。各州政府也撥款支持教會(hui) ,2012年,州政府為(wei) 教會(hui) 共出資4.75億(yi) 歐元。根據德國一項特別的法律規定,教會(hui) 沒有公開財政的義(yi) 務。

 

多年來由於(yu) 教會(hui) 各種醜(chou) 聞不斷,批評教會(hui) 的聲音越來越多,要求教會(hui) 改革的呼聲日益高漲。有政界人士認為(wei) ,政府每年向教會(hui) 撥款完全不合時宜,而且違反憲法。教會(hui) 是德國最大的土地所有者,是公共法人組織,因此必須公開財務收支情況。

 

盡管媒體(ti) 借林堡主教奢華建造主教府事件大批特批德國教會(hui) 擁有的特權,但各大黨(dang) 派在教會(hui) 問題上仍退避三舍。對教會(hui) 持批評態度的社民黨(dang) 人士馬特豪斯·邁爾指出,基督教黨(dang) 派希望保持現狀,其他黨(dang) 派則不敢觸動教會(hui) ,因此很難打破目前的局麵。

 

日前,人們(men) 注意到,由債(zhai) 務危機引發的希臘罷工示威活動,開始把矛頭指向教會(hui) 。示威的發起者稱,在希臘這樣一個(ge) 窮政府富教會(hui) 的社會(hui) 裏,教會(hui) 對社會(hui) 的貢獻太小了。(本報柏林10月19日電 本報駐柏林記者 柴野)

 

 責任編輯:李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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