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的格物“窮理”與(yu) “切己”之學
作者:吳忠偉(wei) (蘇州大學哲學係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二月二十日丁亥
耶穌2025年3月19日
朱熹為(wei) 宋代理學的集大成者,也是宋代理學多元格局的終結者。欲評判朱子學與(yu) 宋代理學諸派之差異,自然有許多著眼點,而對佛學尤其是禪學的態度可以說是重要標尺。相較於(yu) 其他理學家,朱熹對佛學尤其是禪學持有嚴(yan) 厲的批評態度,既體(ti) 現在他對陸九淵、胡五峰等人迎納佛教禪學元素的指責,也表現在其對佛教禪學的直接批評。盡管如此,朱熹與(yu) 佛教還是有關(guan) 聯的。從(cong) 時代背景看,置身宋代思想環境下,對於(yu) 仍有相當思想影響力的佛學,朱熹不可能置若罔聞,而是或直接或間接地吸納了佛學語匯,借用了佛學的思維方式;就具體(ti) 情況來說,雖然朱熹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ei) 向世人展現出一幅儒學“衛道士”的形象,對佛教禪學頗多譏貶,但在其理學體(ti) 係形成前的為(wei) 學階段,朱熹對佛教禪學有一定程度的接觸,曾“留心於(yu) 禪”。從(cong) 朱熹之理學體(ti) 係看,雖然其思想內(nei) 容與(yu) 立場同佛教禪學扞格不入,但其知識論的理論話語模式則有相似於(yu) 後者尤其是禪學處,反映了朱子學“格物窮理”知識論對禪學知識論有某種程度的借用與(yu) 變形重置。
“窮理”之學
理學之為(wei) “理學”,乃在“理”字上做文章,此於(yu) 朱熹尤然。相對其所斥責之釋氏的“虛理”,朱熹以儒家“理實”,故以程顥“體(ti) 認天理”之說為(wei) 對儒家極大貢獻。相應於(yu) 在形而上層次上安頓“天理”,在二程對格物窮理與(yu) “脫然自有貫通處”關(guan) 係處理的基礎上,朱熹從(cong) 知識論上係統地給出了格物“窮理”之說,以落實其對綱常名教世界的有效參與(yu) 。
所謂“窮理”,也就是求知“當然之則”。朱熹以為(wei) “天理”乃形而上本體(ti) ,又落實於(yu) 形而下之事事物物上,故要就事物而求知本體(ti) 之“理”。為(wei) 此,朱熹不惜通過以“補傳(chuan) ”形式,對《大學》古本做了增補,為(wei) 其義(yi) 理詮釋提供經典文本基礎。朱熹以為(wei) ,《大學》有經有傳(chuan) ,而“右傳(chuan) 之五章,蓋釋格物、致知之義(yi) ,而今亡矣”,故其取程頤之意以補之。成書(shu) 於(yu) 戰國末至漢初的《大學》是基於(yu) “修身”原則而對內(nei) 聖與(yu) 外王之道的統合之作,其八條目的邏輯關(guan) 係特別是格物致知與(yu) 誠意正心之間雖然存在闕疑之處,但總體(ti) 是由內(nei) 而外、由己及人,且其中並無“窮理”一條,“格物”“致知”也並非指向“窮理”。然而,經過朱熹的補改,“窮理”成為(wei) 以“格物”“致知”為(wei) 代表之八條目的宗旨。朱熹由此構擬了格物—窮理—致知的知識論,以“窮理”為(wei) 中介,將“窮理”作為(wei) “格物”之“指向”與(yu) “致知”之“前提”。朱熹對“窮理”核心旨歸的確立,意在為(wei) 宋代理學全麵介入日常生活世界提供指導原則。這實質上是在儒釋判別的格局下,將佛教尤其是禪學之法貶縮到非常有限的空間境遇中。對此,朱熹並不諱言:“凡萬(wan) 物莫不各有一道理,若窮理,則萬(wan) 物之理皆不出此”“蓋人心活物,吾學非比釋氏,須是窮理”。朱熹確認“天理”是落實於(yu) 事事物物之上,故事事物物都有“當然之則”,“窮理”就是於(yu) 事事物物上窮知此“當然之則”,絕非離棄事事物物而去討個(ge) 虛理、空理。所以,朱熹把“窮理”確立為(wei) “宗旨”,以此作為(wei) 儒家與(yu) 佛學分界的一個(ge) 核心。
事實上,朱熹之“窮理”是基於(yu) “格物”而表現為(wei) “致知”,而“格物”是要就生活世界之“事物”來“格”,“致知”則是針對主體(ti) 之心“推極吾之知識”,三者雖分說,實應連通而述。按照朱熹,所謂“格”,“至也”,又雲(yun) “到也”。所謂“物至”或“物到”,是指“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而“致”,“推極也”,亦雲(yun) “推致也”,“致知”即將已有但未竟之“靈知”“推而至於(yu) 無所不知”。聯係起來說,此相應於(yu) 朱熹《大學》補傳(chuan) 中的“所謂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窮理也”。顯然,經此處理,朱熹將《大學》之“格物”擴解為(wei) “格物窮理”,賦予其一“增義(yi) ”;而“致知”也不是抽象之“致知”,乃是相應於(yu) “窮理”而來的“致知”。這樣一來,朱熹之談“窮理”必依“格物”而相應於(yu) “致知”,而談“格物”“致知”必歸於(yu) “窮理”;以此,“窮理”是將已知之物理“至乎其極”,由此使心“無不知”,而“心之全體(ti) 大用無不明”。但“致知”不隻是“窮理”之效應,其實也是“窮理”之前提或“窮理”本身,因為(wei) “窮理”需要“心知”之“推”。“物理”之“至乎其極”,其實就是達乎“源頭”,“天下萬(wan) 物當然之則,便是理;所以然,便是源頭處”,“心知”之“不推”,則事物之源頭難至也,則事物之安立、應處難為(wei) 也。可見,格物是“就事物上求個(ge) 當然之理”,而窮理反過來是要“恰當”地安立、應處日常生活之事物。由此,朱熹以為(wei) 佛教或有“格物”之學,但因未在源頭上用功,無“窮理”義(yi) ,終非真正之“格物”。
“切己”之學
南宋時期大慧宗杲看話禪法特盛,其尤為(wei) 接引士人而出,故針對士大夫之博識洽聞、耽於(yu) 他人學問,大慧強調生死之知的“切己”性。無獨有偶,朱熹之學雖“道問學”色彩甚濃,亦特別重視學之“切己”性。隻是相對於(yu) 禪法以生死之知為(wei) “切己”之學,朱熹則以圍繞自己“身心”的學問為(wei) “切己”之學。
重“為(wei) 己”之學,本有儒家自身之傳(chuan) 統。早期儒家之成立即特標“修己”之意義(yi) ,區別為(wei) 己之學與(yu) 為(wei) 人之學,所謂“古之學者為(wei) 己,今之學者為(wei) 人”。麵對古典世界的危機,孔子通過對“己”(自我)之價(jia) 值的肯定,確認了獨立於(yu) 政治世界之外的“道德世界”的合法性。相對於(yu) 早期儒家的“為(wei) 己”之學,朱熹突出“切己”之學,自然也是基於(yu) 道德哲學的麵向,但從(cong) “為(wei) 己”到“切己”,可見此一為(wei) 學所具有的緊迫性與(yu) 緊張感。事實上,由於(yu) 唐宋變革帶來的轉折,宋代士人處於(yu) 繁複的日常生活世界中,麵對多元化的知識世界,士子之自我心智處於(yu) 分裂與(yu) 無所適從(cong) 狀態,而禪法林立的禪門與(yu) 學派蜂起的理學可視為(wei) 兩(liang) 種麵向士人的應對處境、安頓自我的身心技術。對於(yu) 朱熹而言,他從(cong) 知識形態上將理學予以普遍化,可視為(wei) 對士人出入禪門的不滿,對理學、禪學身心技術並處格局的拒絕,而意欲給出具有普遍有效性的單一的理學身心技術體(ti) 係。“切己”之學的提出,正相應於(yu) 此。
對於(yu) 學問宏富的朱熹來說,給出“切己”之學,也是基於(yu) 對自身既往學問之道的反省。如其對弟子雲(yun) :“某舊時亦要無所不學,禪、道、文章、楚辭、詩、兵法,事事要學,出入時無數文字,事事有兩(liang) 冊(ce) 。一日忽思之曰:‘且慢,我隻一個(ge) 渾身,如何兼得許多!’自此逐時去了。大凡人知個(ge) 用心處,自無緣及得外事。” 朱熹早年同宋代士人一樣,具有“無所不知”的心智品格,其之宏大學問也是得緣於(yu) 這一“不厭求知”的熱情,其後來之反省,部分緣於(yu) 年長精力不濟,但根本在於(yu) 要確立學問之根本、知識之統緒。
既然從(cong) 知識論來講,“窮理”是為(wei) 學之根本,則種種學問知識,千差萬(wan) 別,隻是其“表現”,而根本是要尋到“理”,達乎“當然之則”。若此,對於(yu) 朱熹的“切己之學”也就好理解了。“切己之學”其實就是“窮理”之學,其是“窮理”這一知識論原則在士人個(ge) 體(ti) 身上的落實。從(cong) 知識論來講,這裏其實存在著“窮理”這一原則與(yu) 一般性的“求知”之間的張力。一方麵,“窮理”既是基於(yu) “格物”,自然是要依托於(yu) 一般性的求知問學;但另一方麵,若耽於(yu) 求知問學,不達“本源”,則“窮理”無法落實。“切己之學”的“切己”性正在於(yu) 此也。故此,我們(men) 看到,朱熹一方麵特別標識“切己”之學也就是“單一”的“窮理”之學,另一方麵又強調“學”之緊迫感,不可“悠悠而過”。朱熹以格物致知、把握天理為(wei) 知識論之根本,故麵對“學者多入於(yu) 禪”,認為(wei) 禪學是取巧捷徑而實無落實處;相反,“吾儒自有此等工夫,然未有不操而存者。今釋子謂我有個(ge) 道理,能不操而存,故學者靡然從(cong) 之”。可見,朱熹對士人傍依禪學的不滿。
責任編輯:近複
【上一篇】【高季紅】情理兼備:朱熹解《摽有梅》辨正
【下一篇】【黃開國】經學儒學關(guan) 係論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