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理兼備:朱熹解《摽有梅》辨正
作者:高季紅(華僑(qiao)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博士研究生)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二月二十日丁亥
耶穌2025年3月19日
朱熹關(guan) 於(yu) 《詩·召南》中《摽有梅》之主旨的討論,常為(wei) 後世學者從(cong) 倫(lun) 理、文學等角度提出批評。他們(men) 通常認為(wei) 朱熹對該詩存在較嚴(yan) 重的誤讀,不僅(jin) 前後矛盾,還否定了人情的合理性。但我們(men) 若細究朱注即可看出,朱熹是基於(yu) 《摽有梅》獨特的曆史文化背景來闡述己見的,其解讀不僅(jin) 一以貫之、實事求是,還恰恰證明了他對情的重視。
《詩·召南·摽有梅》載:“摽有梅,其實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摽有梅,其實三兮。求我庶士,迨其今兮。摽有梅,頃筐塈之。求我庶士,迨其謂之。”詩中通過“七兮”“三兮”“頃筐塈之”等表示梅子成熟掉落的量詞,表達了女子急切大膽的求愛心聲。有弟子問朱熹:“《摽有梅》何以入正風?”“正風”主要指《詩經》國風中的《周南》《召南》,即當時純正的民歌。弟子認為(wei) 《摽有梅》中女子的主動示愛與(yu) 傳(chuan) 統禮製不合,朱熹答:“此乃當文王與(yu) 紂王之世,方變惡入善,未可全責備。”他認為(wei) 《摽有梅》成詩於(yu) 殷周之際,其時正處於(yu) “方變惡入善”階段,民心未淳,不可對民眾(zhong) 的道德表現求全責備。這一點正是後世學者理解朱注時多所疏漏之處。
紂王在曆史上一直是獨斷專(zhuan) 行、酗酒敗德的形象。“殷不用舊。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qing) 。”文王批評紂王不循舊製、不聽取意見以致王朝覆滅。朱熹就此指出:“雖無老成人與(yu) 圖先王舊政,然典刑尚可,可以循守”,惜紂王毫無循守典刑的意識。《詩·大雅·蕩》載:“谘汝殷商,無不湎爾以酒,不義(yi) 不式!靡明靡晦,式號式號,俾晝作夜。”殷紂朝野突破酒之禁忌,敗光了前王的積蓄。反之,文王則被視為(wei) 實施德政的典範。《史記·周本紀》載文王“篤仁,敬老,慈少”,且“積善累德,諸侯皆向之”。文王之德行無遠弗屆。較之殷紂,文王在這場轉型期革命中將道德與(yu) 政治緊密相連,已然具備了較充分的人文自覺與(yu) 政治憂患意識,其“明德”觀念亦彰顯了道德主體(ti) 的理性價(jia) 值。
紂王酗酒敗德之“惡”與(yu) 文王敬德修業(ye) 之“善”為(wei) 儒家曆史評價(jia) 之定論,這一差別的背後實與(yu) 二者不同的“天命觀”有關(guan) 。紂王“謂己有天命,謂敬不足行,謂祭無益”。其逆天暴物、不敬天道之舉(ju) 與(yu) 文王“天命有德”的政治合法性建構形成強烈反差。《易傳(chuan) ·大有》篇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修命。”朱熹對此感歎說:“天道喜善而惡惡,遏惡而揚善,非‘順天修命’而何?”這是對殷周之際天命觀轉變的直觀闡述。正是基於(yu) 此,他才強調《摽有梅》產(chan) 生之時,社會(hui) “方變惡入善”,“天命靡常,惟德是輔”天命觀念的轉換才剛剛開始,儒家所推崇的倫(lun) 理教化與(yu) 德治理念尚處於(yu) 雛形階段。
朱熹於(yu) 《摽有梅》注中指出,該詩強調的是“南國披文王之化。女子知以貞信自守,懼其嫁不及時有強暴之辱也”。《周禮·地官·媒氏》載:“媒氏掌萬(wan) 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shu) 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媒氏”負責庶民婚配,“二十”“三十”為(wei) 嫁娶標準時限。“婚姻以時”的觀念象征著家庭生活與(yu) 人倫(lun) 秩序的穩定。朱熹強調《摽有梅》中的女子亦當是受此觀念影響,因而要求嫁之及時,其背景則是“南國披文王之化”。
朱熹的《詩集傳(chuan) 》破《詩序》之美刺,不拘漢唐注疏,引起了清代尊“序”學者的攻訐,認為(wei) 其《摽有梅》注中存在“文王之化”與(yu) “女子懼強暴之辱”之間自相矛盾的問題。如戴震就直言:“《集傳(chuan) 》以為(wei) 女子貞信自守,懼其嫁不及時,而有強暴之辱。豈化行之世,女宜有此懼邪?”方玉潤亦指出:“夫女嫁縱不及時,而何至有強暴之辱乎?……曾謂文王化行俗美之世,而猶煩貞女之亟亟自慮如是耶?”現今文學評論更以此為(wei) 據對朱熹口誅筆伐。要消除學界對朱注的偏見,就必須弄清楚“南國”的方位及其與(yu) “文王之化”的關(guan) 係等問題。
朱熹稱“南國”為(wei) “南方諸侯之國”,區域在“江沱汝漢之間”,並將位置細化為(wei) “今興(xing) 元府、京西、湖北等路諸州”。興(xing) 元府為(wei) 今陝南漢中,京西路為(wei) 今洛陽兼陝南、豫南、鄂北的一部分,湖北路為(wei) 荊州等地。古文獻學家郭人民的考證與(yu) 朱熹相差無幾:“南國的方位地域,從(cong) 《詩·周南、召南》《大雅·江漢、常武》《小雅·黍苗》等各詩篇記述來看,北起終南山、熊耳山、嵩山,南達長江北岸,東(dong) 南至淮、汝,西南至巴山以東(dong) 的鄂北,包括今陝南、豫南、鄂北之地,正在岐豐(feng) 洛陽之南,所謂江、沱、汝、漢地區。”可見,朱熹的考證是合理的。他對“南國”地理區域的判定,讓我們(men) 對殷周文化“交鋒”形成更加直觀的理解。
陝西曆史博物館收藏有周初的太保玉戈全形拓本。拓本銘文載:“六月丙寅,王在豐(feng) ,令大保省南國。帥漢,出殷南。令奄侯俘,用賚十朋,走百人。”召公巡視南國俘獲了奄侯。奄為(wei) 商之血親(qin) ,故與(yu) 紂沆瀣一氣。黃錦前於(yu) 《殷墟甲骨文中的“宴”與(yu) 商代的奄國及奄侯》一文考證出奄曾為(wei) 商牽製當地淮夷勢力。奄南麵靠近江漢,可替商安撫南方諸國。《逸周書(shu) ·世俘》篇載武王伐紂時亦討伐了陳、衛、磿等南國諸部。實際上,南國諸部在轉型期仍與(yu) 紂互通往來,在盧、彭等方國的文物考古中均出土了多件殷人之器,說明商文化仍影響南國。
朱熹認為(wei) 《摽有梅》成詩於(yu) 殷周之際,該時期文王教化雖傳(chuan) 至南國,但從(cong) 範圍與(yu) 影響上看並不深入。結合史實,在武王滅商建周前的長時段內(nei) ,周人勢力所及的南國範圍終究有限,殷紂對其影響仍不容小覷。《尚書(shu) ·商書(shu) ·微子》載:“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奸宄”;《毛詩序》道:“天下大亂(luan) ,強暴相淩,遂成淫風。被文王之化,雖當亂(luan) 世,猶惡無禮也”等。可見,紂時社會(hui) 混亂(luan) ,放縱淫佚之事多發,而“南國之人,祝發而裸”。南國本就民風彪悍粗野,加之受商紂影響,風教可想而知。至周昭王喪(sang) 師亡身於(yu) 漢之時,南國流域仍不受周控製。故此,朱熹擔憂《摽有梅》詩中女子的處境,可以說是有根有據的。
朱熹對《摽有梅》的解讀有效地呈現了殷周之變時周人欲在南國行文王教化的信念,以及對王道事業(ye) 的政治憧憬。他的這一理論成就主要又是基於(yu) 自身對殷周曆史文化的熟稔,以及“唯本文本義(yi) 是求”的情理兼備的解經精神。
唐代詩人賈島於(yu) 《二南密旨》指出:“感物曰興(xing) ,興(xing) 者情也。謂之外感於(yu) 物,內(nei) 動於(yu) 情。”感物起情為(wei) 興(xing) ,興(xing) 則注重對物象的感發。至南宋時,朱熹於(yu) 《詩集傳(chuan) 序》中道:“詩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yu) 言之餘(yu) 也”,論人作詩曰:“其間亦自有感物道情,吟詠情性。”朱熹所說的“感物”,指人自身觀照萬(wan) 物時的心性感觸,“道情”則是情感充於(yu) 周身時“不能無思”“不能無言”、難以自已的抒發。《摽有梅》中女子情感之傾(qing) 吐即為(wei) 明證。
同時,朱熹對“情”的運用與(yu) 探索沒有止步於(yu) 詩經學,而是將其納入義(yi) 理學的躍升進程中。如其弟子曾問:“摽有梅之詩固出於(yu) 正,隻是如此急切,何耶?”朱熹曰:“此亦是人之情。嚐見晉、宋間有怨父母之詩。讀詩者於(yu) 此,亦欲達男女之情。”隨後又在《式微》一詩的討論中重申:“又如《摽有梅》,女子自言婚姻之意如此。看來非正理,但人情亦自有如此者,不可不知。”朱熹於(yu) 此處肯定了“情”的價(jia) 值合理性。他在《詩集傳(chuan) 序》中亦曾點明其旨:“此詩之為(wei) 經,所以人事浹於(yu) 下,天道備於(yu) 上,而無一理之不具也。”他在解讀中將詩裏的百姓日常之情與(yu) 道或理相貫通,既表現出了對經學政教一以貫之的關(guan) 注,也體(ti) 現出了情理兼備的詩經學詮釋原則。
現今文學評論往往遵循古史辨派重“文學主體(ti) 性”而“去經學化”的《詩經》研究理念,多誤以為(wei) 朱熹的《詩集傳(chuan) 》存理滅情,因而對其詩論產(chan) 生了曲解。然在關(guan) 於(yu) 《摽有梅》的注解和討論中,朱熹對待人之常情是寬容平允的,其解詩強調情理兼。今天我們(men) 對朱熹之解讀輔以相應思想和曆史背景的探究,或能在較大程度上消除後學的誤解。
責任編輯:近複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