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視域下中國古代邏輯的特質
作者:喬(qiao) 凱麗(li) 王克喜(南京大學哲學係現代邏輯與(yu) 應用研究所研究員;南京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六年歲次乙巳二月十八日乙酉
耶穌2025年3月17日
為(wei) 何老子能以“水”喻道?《論語》可借“鬆柏”言誌?這種“取辯於(yu) 一物,而原極天下之汙隆,名之至也”(《墨辯注序》)的思維,曾被西方學者視為(wei) “非邏輯的隱喻”,但法國華裔漢學家劉家槐(Liou Kia-hway)提出,這是中國古代特有的“滲透性歸納——一種融合直覺體(ti) 悟與(yu) 倫(lun) 理訴求的推理範式。重新厘清這一範式的邏輯特質,不僅(jin) 能為(wei) “中國古代邏輯是否存在”的學術爭(zheng) 議提供新視角,也對推動中國邏輯話語的現代轉化具有現實意義(yi) 。
具象滲透:從(cong) 特殊到特殊的直覺躍遷
中國古代邏輯的“滲透性歸納”,其核心特征在於(yu) 通過具象的直覺躍遷抵達普遍法則。如《老子》講:“上善若水,水善利萬(wan) 物而不爭(zheng) ,處眾(zhong) 人之所惡,故幾於(yu) 道”,將自然物“水”看作“道”的載體(ti) ,以水觀道,道在水中,用水的特點滲透歸納本體(ti) 論概念“道”這個(ge) 普遍法則;又如《大戴禮記·勸學》講:“子貢曰:‘君子見大川必觀,何也?’孔子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是以見大川必觀焉’”,將自然物“水”看作“德”的載體(ti) ,以水觀道,德在水中,用水的特點滲透歸納倫(lun) 理概念“德”這個(ge) 普遍法則。水的自然屬性被直接映射至抽象的一般法則,形成“即物明理”的獨特路徑。日本學者中村元氏在《中國人之思維方法》一書(shu) 中曾言:“中國人,實際是想透過個(ge) 別的事去看取普遍的教訓的。而且就事物之個(ge) 別性以觀察事物,正是中國人思維方法之一長處。”
這種思維雖然與(yu) 西方歸納、類比同具或然性,但差異尤為(wei) 顯著:西方穆勒、培根意義(yi) 上的歸納法的目的在於(yu) 從(cong) 一組同類的、具有排他性的實體(ti) 或事實之間尋找規律。例如,“所有天鵝都是白的”,即所有白天鵝都可歸為(wei) 此類,從(cong) 同類事實中抽象出普遍規律,並要求嚴(yan) 格排除異質案例。同時,西方意義(yi) 上的類比推理在於(yu) 從(cong) 一個(ge) 特殊的案例推論到一個(ge) 同樣特殊的案例時止步,忽視普遍法則的誘惑。而中國古代邏輯則通過異類具象的關(guan) 聯(如鬆柏與(yu) 君子),在特殊與(yu) 特殊之間建立直覺聯係,最終滲透至普遍性(如德)。恰如劉家槐所言,這是“從(cong) 具象到具象,卻抵達抽象”的思維躍遷。西方邏輯在“從(cong) 特殊到一般”中剝離具象,中國邏輯卻在“從(cong) 特殊到特殊”中抵達一般,二者分殊的背後,正是中西文化傳(chuan) 統對邏輯工具的不同定位。
倫(lun) 理在場:邏輯服務於(yu) “應然”而非“必然”
中國古代邏輯的“滲透性歸納”始終與(yu) 倫(lun) 理實踐緊密關(guan) 聯。墨家“三表法”以“古者聖王之事”“百姓耳目之實”“國家百姓人民之利”(《墨子·非命上》)為(wei) 立言標準,其邏輯目標並非追求形式有效性,而是為(wei) “兼愛”“非攻”等政治倫(lun) 理主張提供合法性。崔清田在《墨家辯學研究的回顧與(yu) 思考》一文中也認為(wei) ,以墨家辯學為(wei) 代表的中國古代“邏輯”是一種推行論說或政治主張的工具,它的研究對象是談辯,而談辯不是“空架子”,更注重內(nei) 容,目的是宣傳(chuan) 、推行學派主張和解決(jue) 實際的社會(hui) 倫(lun) 理、政治問題。
相較之下,西方亞(ya) 裏士多德傳(chuan) 統邏輯認為(wei) ,邏輯作為(wei) 推理或論證的工具,其本身的工具性要求保持價(jia) 值中立,追求從(cong) “真前提”推出“真結論”。例如,經典三段論“所有人終有一死,蘇格拉底是人,故蘇格拉底終有一死”,嚴(yan) 格遵循第一格AAA式,可以剝離具體(ti) 內(nei) 容和價(jia) 值判斷,確保演繹論證的形式有效性和邏輯必然性。這種差異折射出中西方邏輯的根本分野:當西方邏輯切割事實以剖析真理時,中國邏輯更關(guan) 注如何整合情境以成全秩序。中國邏輯是實踐中的推理,其本質在於(yu) “求善”而非“求真”。這種倫(lun) 理在場性使得“滲透性歸納”不僅(jin) 是認知工具,更是社會(hui) 治理的文化基因。
天人合一:邏輯的終點是整體(ti) 性秩序
“滲透性歸納”的終極目標在於(yu) 構建“天人合一”的整體(ti) 性秩序。中國古代邏輯以“類同理同”的觀念將天、地、人三才有機整合在一起,將天地萬(wan) 物看作一個(ge) 整體(ti) ,“類”作為(wei) 推理的基礎實現了三者的同質同構,從(cong) 而能夠為(wei) 由近及遠、由遠及近的諸多推理之間自如切換提供理論工具,造就了“天人一體(ti) ”“萬(wan) 物一理”的原則和觀念,而後有“天人感應”“物類相感”之說法。例如,《周易》的“觀物取象”思維便是典型:通過陰陽二爻的組合,將自然現象(如天、地、雷、風)與(yu) 人事吉凶貫通,形成“天人同構”的邏輯網絡。
與(yu) 之對比,培根在《新工具》中提出的歸納法主張通過分解自然現象、分類歸納以揭示本質規律,其思維範式具有分析性與(yu) 係統性。例如,他提出“三表法”(存在表、差異表、程度表),要求將複雜現象拆解為(wei) 簡單性質以歸納共性。西方邏輯如同解剖世界的“手術刀”,追求精確性與(yu) 本質真理;中國邏輯則似聯通萬(wan) 物的“黏合劑”,強調整體(ti) 動態平衡。劉家槐也說:“有兩(liang) 種不同的哲學:西方的關(guan) 於(yu) 本質的哲學,和中國的關(guan) 於(yu) 存在的哲學……相對應地,西方邏輯傾(qing) 向於(yu) 一種分析性,而中國古代邏輯反映出一種思維的綜合性”,中國哲學的邏輯不是要劃分事物本質,而是要在關(guan) 聯中成全整體(ti) 。這種整體(ti) 性追求使得“滲透性歸納”能夠將政治、倫(lun) 理、自然納入同一邏輯框架,形成“體(ti) 用一源”的文化特質。
當代啟示:本土邏輯的現代轉化路徑
助力經典的國際闡釋。當前國際漢學界對中國經典的解讀,常因套用西方邏輯範式而陷入“削足適履”的困境。用“滲透性歸納”解析經典,可避免西方中心主義(yi) 的誤讀。例如,“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也”(《論語·子罕》)並非簡單的類比推理,而是通過“鬆柏—君子”的具象關(guan) 聯,滲透至“砥礪人格”的普遍倫(lun) 理,形成“物性—人性—天道”的邏輯鏈。國際漢學界若理解這一邏輯特質,便不會(hui) 以“缺乏抽象”貶低中國思想,轉而關(guan) 注其“體(ti) 用合一”的思維優(you) 勢。
推動非形式邏輯的跨文化對話。西方非形式邏輯自20世紀中葉興(xing) 起,主張邏輯研究需結合具體(ti) 語境與(yu) 文化背景,反對脫離語境的抽象推理。這與(yu) 中國古代“滲透性歸納”的思維特質相契合。圖爾敏(Stephen Toulmin)的論證領域理論提出論證的領域依賴性,強調論證需結合具體(ti) 情境,其有效性取決(jue) 於(yu) 領域內(nei) 的規則。例如,在公共說理中,西方形式邏輯會(hui) 因追求普適性而忽視本土文化語境,陷入“水土不服”的困境;而中國邏輯的“即物明理”思維(如用“愚公移山”推類“不畏艱難、持之以恒”的品質)則能通過具象滲透,將倫(lun) 理共識融入說理過程,彌補形式邏輯的僵化性。
研究中國古代邏輯離不開曆史分析與(yu) 文化詮釋。中國古代邏輯的“滲透性歸納”特質體(ti) 現為(wei) 具象的直覺躍遷、倫(lun) 理的價(jia) 值導向、天人合一的整體(ti) 追求。在當代學術與(yu) 實踐中,它既非“失落的遺產(chan) ”,亦非“他者的鏡像”,而是中國自主知識體(ti) 係建構的邏輯基石。唯有深入闡釋其獨特性,才能真正實現“以中國邏輯講好中國故事”。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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