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晚林】論學術“鄉原”及其形成

欄目:快評熱議
發布時間:2012-09-07 08:00:00
標簽:
張晚林

作者簡介:張晚林,號抱經堂,男,西元一九六八年生,湖北大冶人,武漢大學哲學博士。曾在湖南科技大學哲學係任教,現任湘潭大學碧泉書(shu) 院·哲學與(yu) 曆史文化學院教授,兼職湖南省孔子學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有《徐複觀藝術詮釋體(ti) 係研究》《赫日自當中:一個(ge) 儒生的時代悲情》《美的奠基及其精神實踐——基於(yu) 心性工夫之學的研究》《“道德的形上學”的開顯曆程——牟宗三精神哲學研究》《荀子譯注(選本)》等。於(yu) 2009年以自家之力量創辦弘毅知行會(hui) ,宣揚儒學聖教,踐行“知行合一”之精神。



 



論學術“鄉(xiang) 原”及其形成
作者:張晚林
來源:作者惠賜《儒家郵報》
時間:西曆2012年9月7日



    子曰:“鄉(xiang) 原,德之賊也。”(《論語·陽貨》)
    
    這是孔子對鄉(xiang) 原實質的揭露與(yu) 批判,即鄉(xiang) 原乃借“道德”之名而行“盜賊”之事。後來,孟子在《盡心下》對鄉(xiang) 原作了更為(wei) 深刻的剖析。
    
    萬(wan) 子曰:“一鄉(xiang) 皆稱原人焉,無所往而不為(wei) 原人;孔子以為(wei) 德之賊,何哉?”曰:“非之無舉(ju) 也,剌之無剌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眾(zhong) 皆悅之;自以為(wei) 是,而不可與(yu) 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luan) 苗也;惡佞,恐其亂(luan) 義(yi) 也;惡利口,恐其亂(luan) 信也;惡鄭聲,恐其亂(luan) 樂(le) 也;惡紫,恐其亂(luan) 朱也;惡鄉(xiang) 原,恐其亂(luan) 德也。’”
    
    “鄉(xiang) 原”盡管“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但其實質就像“莠之亂(luan) 苗”、“佞之亂(luan) 義(yi) ”、“利口之亂(luan) 信”、“鄭聲之亂(luan) 樂(le) ”、“紫之亂(luan) 朱”一樣,其結果是必然亂(luan) 德。世間這樣的人不在少數,此不必論。這裏且談一談學術鄉(xiang) 原。

    學術鄉(xiang) 原在中國,殆始於(yu) 新文化運動以後。傳(chuan) 統之中國,鄉(xiang) 原亦當不少,然學術鄉(xiang) 原或無有之,何也?因傳(chuan) 統中國社會(hui) 儒教定為(wei) 一尊,很少有人借光鮮之異端起而亂(luan) 之。間或有之,眾(zhong) 群起而攻之,旋即匡複,李卓吾、金聖歎即其選也。自新文化運動出,倡“思想自由,兼容並包”,再加上“科學至上”,故其所謂“新”即在思想上之“兼容”、學術上之“自由”與(yu) 觀點上之“科學”。至今,思想須兼容、學術應自由、觀點當科學,乃成為(wei) 人們(men) 普遍接受與(yu) 標舉(ju) 之價(jia) 值理念,外此者皆名之曰“專(zhuan) 製”、“獨裁”、“愚昧”,而人神共憤。是以借“兼容”、“自由”、“科學”光鮮之名,而學術鄉(xiang) 原於(yu) 是生焉。由是,吾人常看到以下論說:

    其一,思想與(yu) 學術,汝有汝之選擇,吾亦有吾之自由;吾不強加於(yu) 爾,汝亦不應強加於(yu) 我。當各自自由選擇。
    
    其二,萬(wan) 事當辯證地看,傳(chuan) 統文化應“取其精華,去其糟粕”,再好的東(dong) 西須“與(yu) 時俱進”,故傳(chuan) 統要創新。
    
    以上兩(liang) 說,似寬容、順理,都可接受,殊不知,此正學術鄉(xiang) 原之典型表現。庸眾(zhong) 多被其光鮮之名所欺而不能得其實,故不能不辯也。

    “兼容”、“自由”、“平等”與(yu) “科學”等名物度數,非不美也,然不能推廣至一切領域。但現代人特別是我國因長期接受無神論、唯物論與(yu) 科學主義(yi) 之教育,總是把此等名物度數推廣至所有領域。於(yu) 是,站在泛唯物論或實在論之立場上,以為(wei) 一切皆當“平等”、“自由”,任何思想不應淩駕在別的思想之上。誠然,如果從(cong) 知識之立場上講,一切的思想、理論與(yu) 學說都不應該有特權。因為(wei) 所有作為(wei) 知識的思想、理論與(yu) 學說,皆來自於(yu) 經驗,而沒有任何人或任何時代,其經驗是圓滿自足的,都有被別人或後代修正的可能,因此,任何思想、理論與(yu) 學說都不能淩駕而獲獨尊。但須知,這隻是在知識的範圍內(nei) 有效,離開了這個(ge) 領域而至精神信仰的高度,以上所有名物度數皆無效,至少其運用須相當謹慎。但現代社會(hui) 的大病即在,把立體(ti) 之精神信仰都拉下來,講成了平麵的知識。於(yu) 是,貌似博學而寬容的學術鄉(xiang) 原即應運而生。何以如此?試以儒學為(wei) 例說之。

    “儒學”一詞已不準確,而應稱之為(wei) “儒教”,因為(wei) 儒學雖然在先秦尚屬於(yu) 一家之思想,但通過兩(liang) 千多年的文化積澱,早已成為(wei) 了中國人之精神信仰,故應稱之為(wei) “教”。但現代人之看儒學,總是視其為(wei) 知識形態的“學”,而非信仰形態的“教”。於(yu) 是,“思想自由”之說之於(yu) 儒學似乎亦可成立。但是,儒學是“教”而不是“學”,祂是讓社會(hui) 呈現基本的人道,讓人成為(wei) 謙謙君子。這裏,汝有多少自由可言呢?汝總不能說,吾不要基本之人道,亦不欲成為(wei) 君子,那汝豈不是要獸(shou) 道,欲成為(wei) 小人嗎?若汝固執之曰:難道吾不能要獸(shou) 道,不能成為(wei) 小人嗎?此則不是站在人的立場上說話,那就不可解了。因此,若汝果需要基本之人道,果欲成為(wei) 君子,則一定皈依儒教,這不是學術之自由選擇問題,而是精神之體(ti) 悟與(yu) 信仰問題。這裏並無抉擇之難,隻有“需要之切”和皈依後之喜悅與(yu) 朗然。但現代人多不能至此,即便治儒學者亦然。他們(men) 似亦說說儒學之好話,但他們(men) 之說,乃站在純理論學說之立場,而不是精神信仰之立場。由是,他們(men) 雖宣講儒學,但卻說,汝可以不信,因為(wei) 汝有不信之自由。因為(wei) 他們(men) 不能從(cong) 信仰之高度得儒學之實,而隻能從(cong) 書(shu) 本上得儒學之理論知識,故有“自由”之說。這種人,既無擔綱大道,宣揚儒教之宏願,亦無反對儒教之誌識;他們(men) 對誰都說,汝有汝之自由,吾不幹涉,頗寬宏大度,無可挑剔。實則這種人根本在精神上無任何主張與(yu) 信仰,隻有利益的盤算與(yu) 職業(ye) 之目標。他們(men) 雖然對這也寬容,對那也支持,顯示一派溫雅君子之氣象,實則是沒有任何膽力與(yu) 豪氣承擔大義(yi) 與(yu) 綱常之小人。他們(men) 亦說儒學須“取其精華,去其糟粕”而“與(yu) 時俱進”,實不知精華在哪裏,糟粕在何處。事實上,他們(men) 既沒有宣揚儒學之精華,亦無能修正儒學之糟粕,他們(men) 除了那點學問上的興(xing) 趣給他們(men) 帶來現實上的利益與(yu) 職稱上之晉升外,為(wei) 儒學什麽(me) 也都沒有做,無任何使命感與(yu) 神聖感。儒學在他們(men) 手裏隻是達到個(ge) 人目的的工具,吾既然可以以儒學為(wei) 工具,汝自然可以以非儒學為(wei) 工具。這裏當然是自由的。而且所有這些,他們(men) 都是在“自由”、“平等”、“與(yu) 時俱進”之口號下進行的,誠有“非之無舉(ju) ,剌之無剌”之實,豈非“鄉(xiang) 原”者乎?!當年李卓吾、金聖歎反對儒教,但他們(men) 都人陷囹圄而身首異處,所說死有餘(yu) 辜,但他們(men) 畢竟以自家生命捍衛其所信,其膽力與(yu) 承擔,決(jue) 非學術鄉(xiang) 原所可比擬者也。

    一旦把儒學下降為(wei) 理論學說之知識層次而不是精神信仰之層次,必然有學術鄉(xiang) 原的出現,此為(wei) 鐵律,不可疑議。須知,像《論語》、《孟子》這樣的書(shu) 固是理論形態之“說”,但其所說:仁、義(yi) 、禮、智、信、忠、恕、性善、本心、良知等卻決(jue) 不是理論,而是宇宙精神之實相。“說”固可有自由、有更替,但這宇宙精神之實相卻並無自由與(yu) 更替。正如吾人既可以“圓”來“述說”“○”這種存在,亦可以以“Round”來“述說”“○”這種存在,但無論是用“圓”這個(ge) 符號,還是用“Round”這個(ge) 符號,都是指示“○”這個(ge) 實物。符號選擇固然有自由,但“○”處沒有自由。現代人看儒學,總以為(wei) 就是“四書(shu) 五經”這幾本理論書(shu) 籍,而不能超越文字理論直接契悟其精神之實相,此誠所謂學不見道也。若吾人真能契悟其精神之實相,而非規規於(yu) 文字,則必不妄言自由,亦決(jue) 不輕言創新,因此處隻有事實之如如,並無“自由”可言,亦無“新”可創。事實上,吾人常雅言“信仰自由”,這是一個(ge) 沒有任何信仰的人才如此說,一個(ge) 有真切篤實信仰的人,不會(hui) 輕言“信仰自由”。吾既篤信此一宗教,必欲引諸人皆信仰之,豈會(hui) 任他人之自由抉擇耶?至少吾主觀會(hui) 如此作,事實上可否達至目的,那是另一回事。故世間有諸多的傳(chuan) 教士,但哪位傳(chuan) 教士會(hui) 說信仰自由?現代社會(hui) 高舉(ju) 信仰自由之大旗,正是社會(hui) 精神線下降之表征。而事實之結果是:吾人無任何信仰,亦無任何承擔。他們(men) 於(yu) 某一大宗大教,其概念、理論、優(you) 長,如數家珍,但並不能化為(wei) 自家之信念與(yu) 力量,既而闡道翼教,最終不過一學術鄉(xiang) 原,豈不悲乎?無怪乎貢斯當說:“我們(men) 今天視為(wei) 彌足珍貴的個(ge) 人選擇自己宗教的自由,在古代人看來簡直是犯罪與(yu) 褻(xie) 瀆。”(注一)對於(yu) 現代人所標榜的這種自由,依貢斯當之理解,“古代的民族既不能感到對它的需求,也不可能欣賞它的價(jia) 值”。(注二)

    至此,論者會(hui) 問:這樣一來,不是在標榜“獨裁”與(yu) “專(zhuan) 製”而對抗“自由”嗎?答曰:知識形態之平麵的自由,吾不反對。如汝之喜愛康德哲學還是黑格爾哲學,似不能有限製。但若把此一形態之自由推廣之信仰領域,則吾反對。信仰領域之自由當別有所講,決(jue) 非知識之平麵形態,其根柢有別。惜乎世人不知,混而一之,於(yu) 是刺謬出焉,背道亂(luan) 道之鄉(xiang) 原出焉。信仰領域之自由乃更高形態之自由,若無此種自由,則知識領域之自由就滑落為(wei) 純粹的功利主義(yi) 或實用主義(yi) ,致使基本之人道不再,人類社會(hui) 亦將逐漸向動物世界過渡。這樣,人將不再是人,而是一個(ge) 徹底的“虛無”。何以如此?西人海德格爾認為(wei) ,吾人選擇之自由正暴露了人之根柢之“虛無”。他說:
    
    意誌保持既無何向,也無何來,那裏一般地也不再是什麽(me) 意誌,並且從(cong) 這種空虛的無差別性的意義(yi) 上來把握意義(yi) ,乃是自由問題範圍內(nei) 的一個(ge) 最大的謬誤。(注三)
    
    他進一步指出,這種“虛無”意味著“對‘為(wei) 何’與(yu) “何去”的種種回答失去其維係和賦形的力量”(注四)這樣,選擇之自由恰恰不是人作為(wei) 主體(ti) 之自由,海氏說:
    
    最本原的自我規定意義(yi) 上的真正自由隻存在於(yu) 一種地方,在那裏一種選擇不再是可能的,也不再是必須的。誰恰正還在選擇和意欲選擇,就還不真正知道他意欲什麽(me) ,他還完全不是本原地意欲。誰已是作了決(jue) 定,誰就已知道他意欲什麽(me) 。達於(yu) 已決(jue) 性的決(jue) 定和最特有知識的明白性中的自我知識,是同一的。這一已決(jue) 性不再需要選擇,因為(wei) 它是以本質性為(wei) 根基的。(注五)
    
    這樣看來,自由決(jue) 非以實在論為(wei) 基底的現象層麵之選擇,而須上升至本體(ti) 之中,形成“自由之形上學”。謝林的《對人類自由的本質及其相關(guan) 對象的哲學研究》就是從(cong) 本體(ti) 論來看自由,是“自由之形上學”。謝林認為(wei) ,“真正的自由就是與(yu) 一種神聖必然性的協調一致。諸如此類的東(dong) 西我們(men) 在本質性的認識中感受得到,在那裏精神和心靈,隻是係於(yu) 它自己的規律,才自願地肯定那種必然的東(dong) 西。”(注六)這樣,謝林得出其中心觀點為(wei) :
    
    隻有人是在上帝中,並且正是通過這種在-上帝-中-存在(In-Gott-sein),人才有能力自由。(注七)
    
    由此看來,我們(men) 必須承認,“內(nei) 在於(yu) 上帝與(yu) 自由並不彼此矛盾,以至於(yu) ,自由,就其是自由的而言,隻是在上帝之內(nei) ;不自由,就其是不自由的而言,必然是在上帝之外”。(注八)依此,海德格爾解釋為(wei) :如果人的自由這一事實不允廢置,那麽(me) ,除了認識到人不能是在上帝“之外”和“之旁”,認識到人不是反對上帝,而是麵向上帝,認識到人隻有當自己以某種方式屬於(yu) 原本質、亦即在原本質之內(nei) ,還有什麽(me) 別的“出路”嗎?海氏說:
    
    沒有人,一個(ge) 上帝是什麽(me) 呢?絕對無聊的絕對形式。沒有上帝,一個(ge) 人是什麽(me) 呢?無害形式中的純粹荒謬。(注九)

    神是人,這意味著人作為(wei) 自由的人存在於(yu) 上帝之內(nei) ,而也隻有自由的東(dong) 西才能夠一般地存在於(yu) 上帝之內(nei) ,一切非自由的東(dong) 西,和一切就其是非自由的而言的東(dong) 西,是在上帝之外的。(注一○)
    
    以上所說之自由,皆基於(yu) 最高之本體(ti) ,是一種存在論,而非一種倫(lun) 理學上之選擇,這是自由之大義(yi) 之展現。

    由此可知,人隻有皈依神乃至成為(wei) 神的時候,才真正擁有自由。依中國文化傳(chuan) 統言,隻有人成為(wei) 聖人時,方有自由可言,外此,別無自由。但此時所謂之自由,非是一種可代替之選擇,而是依本心定然而行。這樣看來,要擁有這種自由,除了把自家之生命境界向聖賢拉攏乃至平齊以外,亦別無他途。這是信仰形態之自由,但與(yu) 其說是自由,不如說是對聖賢之敬畏與(yu) 期慕。難道汝在上帝麵前還討價(jia) 還價(jia) 地講自由抉擇嗎?故在這裏,不須選擇,但須篤實之存養(yang) 工夫與(yu) 堅韌之弘道精神。因為(wei) 聖賢就是宇宙精神之實相,實無“擇”可“選”也。由此可知,古代人之所以不能欣賞現代人之自由,乃因為(wei) 其心中有更高之自由,此更高之自由名之曰信仰。若吾人刊落此種形態之自由,而使其下降為(wei) 純粹知識形態之自由選擇,則學術鄉(xiang) 原必然出現,進而社會(hui) 無“道”可弘,無“教”可傳(chuan) 。是此,則必“天地閉,賢人隱”。果爾,豈不悲哉?!


注釋


    注一:貢斯當:《古代人的自由與(yu) 現代人的自由》,閻克文、劉滿貴譯,上海人民出版社二○○五年版,第三五頁。
    注二:同上,第三四也。
    注三:海德格爾:《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薛華譯,中國法製出版社,二ΟΟ九年,第二四二頁。
    注四:同上,第三七頁。
    注五:同上,第二四三頁。
    注六:謝林:《對人類自由的本質及其相關(guan) 對象的哲學研究》,鄧安慶譯,商務印書(shu) 館,二ΟΟ八年,第一Ο八頁。
    注七:同上,第一三一頁。
    注八:同上,第五九頁。
    注九:海德格爾:《謝林論人類自由的本質》,第一八九頁。
    注一〇:同上,第一三五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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