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士民之家祭禮
作者:郭鬆義(yi)
來源:摘錄自郭鬆義(yi) 等著《清朝典製》,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頁
一、庶士家祭之禮
在寢堂之北設龕,以版隔為(wei) 四室,奉高、曾、祖、禰,並以妣配之,排位均如前述品官之儀(yi) ,南向。
服親(qin) 男女成人無後者,按輩份寫(xie) 在紙上作為(wei) 祔位,祭畢即焚燒,不立版。
每年以春夏秋冬節日,捧出木主,向其進獻肉食、 果蔬、羹、飯。
祭祀之前,主人及與(yu) 祭者均致齋。
屆日天明,主人吉服,率子弟奉木主陳設於(yu) 香案上,昭東(dong) 穆西,均南向,設祔案於(yu) 兩(liang) 旁,男東(dong) 女西,東(dong) 西向。
陳設完畢,主人立於(yu) 東(dong) 階下,眾(zhong) 人按行東(dong) 西而立。
主人先至香案前上香,率眾(zhong) 行一跪三叩禮,禮畢起身。
主婦率婦女進獻七箸醯醬,跪、叩頭,禮畢,退。
主人再至案前,以次斟酒、薦熟,然後就案南跪,行叩頭禮,禮畢起身。這時,子弟薦祔位,畢,主人和眾(zhong) 人均跪聽祭文。祭文讀畢,主人和眾(zhong) 人起身。
接著,行再獻、三獻禮,主婦先後進獻飯羹、餅餌時蔬。主人率族姓行祭禮完畢,再焚燒祭文及祭位,收藏木主後退出堂門。
日中時,眾(zhong) 人將剩餘(yu) 食物吃盡。
每年春,庶士家祭舉(ju) 行一次,每月朔、望日則由主人上香、獻茶,有事時則告祭,俱行一跪三叩禮。
二、庶人家祭
在正寢北設龕,奉高、曾、祖、禰位。每年逢節日,進獻果蔬新物,但每案不超過四種,並設羹飯器具。
屆日,主人率子弟安設木主,行祭禮,其儀(yi) 均同於(yu) 庶士,但稍為(wei) 簡約。
每月朔望日供茶,點燃香、鐙,行禮。有事則告祭。俱行一跪三叩禮。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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