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代今古文《尚書(shu) 》篇卷問題再訂
作者:孫思旺(湖南大學嶽麓書(shu) 院副研究館員。研究方向爲中國經學史、中國古代史)
來源:《新經學》第十三輯
尋討《尚書(shu) 》學源流所要攻克的第一座要塞,是漢代今古文兩(liang) 係的篇目原貌及篇卷析合問題。這個(ge) 問題不予考明,《尚書(shu) 》學的曆史便很難獲得清晰而可信的梳理。至少自清代以來,學者們(men) 可以藉助的材料基本一致,但作出的判斷卻幾乎人異論、家異說,紛紜聚訟以至於(yu) 今。即就近年常見的幾部學術史專(zhuan) 著(如劉起釪《尚書(shu) 學史》、程元敏《尚書(shu) 學史》、馬士遠《兩(liang) 漢〈尚書(shu) 〉學研究》)來看,對此問題的若幹推論也存在原則性差異。今謹圍繞分歧焦點之可得而論者,試加考述如下。
1 《太誓》與(yu) 今古文《尚書(shu) 》之關(guan) 係
伏生的《尚書(shu) 》教本之中,並不包含《太誓》篇。這一點學術界已基本達成共識,劉起釪、程元敏、馬士遠三家均有詳細考證,無須贅論。傳(chuan) 授《尚書(shu) 》的伏生是濟南人,生於(yu) 周赧王五十五年(前260)前後。當時秦國的兼並戰爭(zheng) ,奉行遠交近攻之策。齊國遠處東(dong) 方,謹事秦而得苟安。至秦兵不血刃攻降齊國,伏生已屆不惑之年。秦完成統一後,伏生入朝爲博士,遭始皇帝焚禁書(shu) 籍,遂將私人所有的《尚書(shu) 》封存於(yu) 故宅壁中。漢定天下以後,伏生求其故書(shu) ,僅(jin) 得完篇二十八篇(詳後),其餘(yu) 亡佚之篇(如《太誓》)所記隻言片語,遂淪爲授課材料,匯入《尚書(shu) 大傳(chuan) 》一書(shu) 。《尚書(shu) 大傳(chuan) 》近似於(yu) 聽課筆記,由伏生弟子匯總師說編次而成。據其生平行跡可以推知,伏生既通六國時文字,也通秦漢間文字,他所封藏的《尚書(shu) 》當是用“古文”寫(xie) 成,但到漢初教於(yu) 齊魯之間時,他的弟子據師傳(chuan) 而寫(xie) 定的《尚書(shu) 》則已轉變爲“今文”。
伏生以《尚書(shu) 》教於(yu) 齊魯間,漢之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shu) 》”,其後“諸山東(dong) 大師無不涉《尚書(shu) 》以教矣”。伏生弟子之著名者,有濟南張生、千乘(今山東(dong) 高青)歐陽生以及文帝時由朝廷派來學習(xi) 的太常掌故晁錯。張生、歐陽生、晁錯所傳(chuan) 之本受自伏生,故三者皆無《太誓》。這一代弟子學成既久,至景帝、武帝之間,始有孔壁古文出現。
問題在於(yu) ,孔壁古文《尚書(shu) 》之中,是否包含《太誓》篇呢?屈萬(wan) 裏、程元敏、馬士遠諸先生皆以爲“無”。馬士遠先生的相關(guan) 推論,主要受了程元敏先生的影響。程元敏先生曾就《太誓》源流作過細致梳理,認爲孔壁古文《尚書(shu) 》,亦即《漢書(shu) ·藝文誌》所著録的《尚書(shu) 》古文經四十六卷之中,斷無此篇。程氏的老師屈萬(wan) 裏先生持論稍有不同,他認爲孔壁古文《尚書(shu) 》無《太誓》,但《尚書(shu) 》古文經四十六卷有《太誓》。從(cong) 屈氏的相關(guan) 表述看,蓋以爲《尚書(shu) 》古文經四十六卷不純是孔壁古文,而是在後者的基礎上追加了“後得”的民間《太誓》。凡此不論,要在屈、程、馬三先生皆認爲孔壁古文無《太誓》。
張西堂、顧頡剛、劉起釪諸先生則以爲“有”。但三者所說的“有”,並非同一性質的判斷。張西堂先生的主張,前後略有變化。他在反映其晚年定論的文字中,放棄了早期所持的“劉歆僞造孔壁古文”說,轉而推定孔壁本即孔安國所得本,“孔壁古文的始得當在漢景帝時”。張氏對《太誓》篇的經典論斷,正出自其晚年定說,認爲《太誓》傳(chuan) 本“應當有四個(ge) 係統”,而孔壁古文《尚書(shu) 》之中,本就有孔壁所出的古文《太誓》。顧頡剛先生至少到1963年,還在堅守“劉歆僞造孔壁古文”的學術立場,其《漢代今古文尚書(shu) 篇目異同表》亦將《太誓》列入孔壁古文篇目之中,但這一處理所要表達的實際觀點,卻是劉歆在僞造孔壁古文《尚書(shu) 》時,攙入了“後得”的民間《太誓》。劉起釪先生作爲“顧門”“翹楚”,對乃師之說作了某種程度的修正,認爲經過劉歆補充完善的孔壁得書(shu) 故事雖不可信,但這個(ge) 故事所包裝的古文《尚書(shu) 》,亦即尋常所說的孔壁古文《尚書(shu) 》,卻是完全可信的先秦之書(shu) ,書(shu) 中絶不會(hui) 有“明爲漢時之作”的“後出”《太誓》。問題在於(yu) ,他所排定的《〈書(shu) 序〉百篇、今、古、僞古各本篇目比較表》,卻仍然將《太誓》置於(yu) “中秘孔壁本”五十八篇之列。對於(yu) 論述與(yu) 表格之間的不同,劉氏並沒有給予專(zhuan) 門解釋。
自錢穆先生《劉向歆父子年譜》刊布,由康有爲等人大肆鼓煽的“劉歆僞造古文經”之說已基本廓清。至於(yu) 孔壁古文有無《太誓》,竊以爲張西堂先生之說最爲得實。接下來,且就相關(guan) 推論的關(guan) 鍵依據略事分析,而後再對《太誓》源流加以梳理。
判斷孔壁古文有無《太誓》,可以根據兩(liang) 個(ge) 不同的參照係進行考察。第一個(ge) 參照係,是班固以今文二十九篇爲比較對象作出的描述。《漢書(shu) ·藝文誌》謂孔安國得壁中古文《尚書(shu) 》,“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多出的十六篇篇目俱知,與(yu) 《太誓》無涉,關(guan) 鍵看“二十九篇”當如何理解。顏師古以爲所考者即“行世二十九篇”,亦即包括《太誓》在內(nei) 的長期流傳(chuan) 的今文二十九篇。孔穎達的意見與(yu) 顏氏相同,且明言此“二十九篇”乃合伏生二十八篇與(yu) “後得”的民間《太誓》而計。據此逆推,則班固所說的壁出《尚書(shu) 》,在與(yu) 今文相同的篇目中,自當包含了與(yu) 今文《太誓》相對應的古文《太誓》。屈萬(wan) 裏、程元敏、馬士遠諸先生之說,主要導源於(yu) 王先謙《尚書(shu) 孔傳(chuan) 參正》,用的也是班固這個(ge) 參照係。問題在於(yu) ,王先謙對孔壁古文《尚書(shu) 》本經四十五卷、五十八篇的推定,其實有非常明顯的內(nei) 在矛盾。他認爲伏生所傳(chuan) 《尚書(shu) 》固爲二十九篇且無《太誓》,而孔安國所考者就是伏生原有的二十九篇。因此,當王氏按照班固這個(ge) 參照係進行推理時,遂斷定孔壁古文四十五卷的內(nei) 容,就是與(yu) 伏生相同的二十九篇加上多出的十六篇,其中自然無《太誓》。可是,當他按照另一個(ge) 參照係(詳後)勒定孔壁古文四十五卷所對應的五十八篇篇目時,卻又認爲其中有《太誓》。
四十五卷和五十八篇的區別衹是計量單元不同。“篇”是較爲固定的誦讀單元或者表義(yi) 單元,而“卷”則是較爲固定的書(shu) 寫(xie) 單元,比如古文《盤庚》分上中下三篇,編次書(shu) 寫(xie) 爲一卷;《九共》有九篇,亦編次書(shu) 寫(xie) 爲一卷。至於(yu) 二者所標識的本經,則理應完全相同。前揭屈萬(wan) 裏先生的“追加”《太誓》說,衹是“替”王先謙回答了古文《尚書(shu) 》中的此篇從(cong) 何而來,卻未解決(jue) 王氏所推四十五卷無此篇而五十八篇有此篇的自我抵牾。程元敏、馬士遠先生持律較嚴(yan) ,爲了解決(jue) 這一推論難題,而將《太誓》徹底剔除出古文《尚書(shu) 》係統,但也由此使“五十八篇”之數淪爲空文,無法複原。實際上,對於(yu) 《漢書(shu) ·藝文誌》這一參照係,孔穎達等人的解釋是完全正確的,王先謙所考慮的那些史料因素,孔穎達皆曾考慮過,並已作出合理推斷(詳後)。
第二個(ge) 參照係,則是孔穎達以鄭玄所注《尚書(shu) 》三十四篇爲比較對象作出的描述。孔穎達囿於(yu) 齊陳以來的普遍認知,將梅賾所獻的僞古文《尚書(shu) 》誤當作孔壁所出、孔安國所得的真古文《尚書(shu) 》,又將劉向、班固所著録的真古文《尚書(shu) 》誤判爲僞書(shu) 。凡此皆爲特定曆史時期的社會(hui) 共識之誤,對於(yu) 個(ge) 人固無須多嗔。孔穎達的非凡之處在於(yu) ,他對今古真僞各本篇目均有嚴(yan) 謹考證。當他主持編撰《尚書(shu) 正義(yi) 》之時,包括劉向《別録》以及《尚書(shu) 》馬、鄭注在內(nei) 的許多重要典籍依然見在,所以他有足夠的文獻支撐來考明各本篇目的異同及變化。據孔穎達所述可知,劉向等人所著録的孔壁古文《尚書(shu) 》五十八篇,除了多出的二十四篇逸《書(shu) 》(此即《漢書(shu) 》所說的“得多”之“十六篇”,詳後),其餘(yu) 篇目與(yu) 鄭玄所注三十四篇相同。而鄭玄所注三十四篇篇目,曆史上並無認識分歧,其中確有《太誓》三篇。
參綜上揭兩(liang) 個(ge) 參照係來看,孔壁古文《尚書(shu) 》之內(nei) ,理當包含有孔壁所出的古文《太誓》。兩(liang) 個(ge) 參照係的關(guan) 鍵信息,其實完全吻合。行世二十九篇中的《盤庚》《太誓》先後各由一篇析爲三篇,《顧命》析出《康王之誥》一篇,由此遂形成鄭玄所注的三十四篇。孔壁多得的逸《書(shu) 》之中,《九共》共有九篇,以九篇共卷而論則爲班固所說的十六篇,以九篇析篇而論則爲孔穎達所說的二十四篇。以共卷而論,行世二十九篇加上多得的十六篇,即爲古文《尚書(shu) 》本經四十五卷;以析篇而論,鄭玄所注三十四篇加上多得的二十四篇,即爲古文《尚書(shu) 》本經五十八篇。實際上,清人錢大昕、王引之早已提出過孔壁古文固有《太誓》的觀點。王引之之說珠礫並存,以爲孔壁所出、伏生親(qin) 授皆有此篇。其謂孔壁有則是,謂伏生有則非,後來論《尚書(shu) 》者多辟其礫之非,遂將珠玉一並棄之。至於(yu) 錢大昕之說,實較其後輩王引之所論更爲允妥,他所舉(ju) 出的例證,如許慎《說文》“稱《書(shu) 》孔氏”而所引屢有《太誓》之文,也至爲精當。然而,錢氏的主體(ti) 判斷竟也鮮見今世《尚書(shu) 》學名家采擇。
一旦厘清孔壁古文有《太誓》,之前《尚書(shu) 》學領域的若幹疑阻便可得到疏通。首先,西漢劉向等人所明言的“五十八篇”之數,不至淪爲空文。前揭王先謙、屈萬(wan) 裏、程元敏、劉起釪、馬士遠諸家,要麽(me) 衹能排定五十五篇,要麽(me) 雖排定五十八篇,卻使己說陷於(yu) 自我抵牾的境地,溯其根源,皆是由於(yu) 未能厘清上揭史實之故。其次,西漢於(yu) 伏生二十八篇之外得書(shu) 甚多,何以獨將《太誓》之篇詔付博士傳(chuan) 讀,列入正經?也衹有在厘清上揭史實的基礎上,纔可以得到合理解釋。孔壁所出、孔安國所得之書(shu) ,是當時來源最爲可靠的古舊文獻,這批經書(shu) 獻入朝廷以後,並未能獲立學官、由國家褒獎推行。史家多以遭逢巫蠱之難、無暇他顧爲辭,實際上,缺乏可操作的驗證程序也當是重要因素之一。比如,成帝時張霸獻入“百兩(liang) 篇”僞書(shu) ,同樣要由主事者取國家藏書(shu) 加以校驗,彼時秘閣所藏已有寫(xie) 定的今古文《尚書(shu) 》,故能斷其真僞。但當孔壁古文《尚書(shu) 》獻入時,除了今文二十八篇之外,秘閣所藏並無其他可以依賴的參照係。唯有《太誓》篇,此後又獲得不同來源的進獻之本,遂得與(yu) 孔壁古文相參驗,因此漢武帝纔通過國家意誌將其躋入官學正經。倘以爲孔壁古文無《太誓》,那麽(me) 從(cong) 官學的角度看,孔壁大宗可靠文獻一概棄之不顧,而民間散落無稽之篇反倒先獲垂青,豈不成了咄咄怪事!
如前所述,伏生所授以及弟子張生、歐陽生、晁錯所傳(chuan) 的今文《尚書(shu) 》均無《太誓》,孔壁所出、孔安國所得的古文《尚書(shu) 》則有《太誓》。魯恭王壞孔子宅而見壁書(shu) ,時在景帝前元三年(前154)徙王魯以後不久。蓋因本是孔家遺物,所以這部書(shu) 又以某種方式輾轉而回到孔氏手中。當壁書(shu) 初見時,孔安國尚在幼年,待到他能“以今文讀之”從(cong) 而自起家法,則已進入武帝統治時期。這部古文《尚書(shu) 》在孔家留存多年以後,被獻入朝廷。劉歆敘及此事,以爲是“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cang) 卒之難,未及施行”。然而班固所録劉歆此說,與(yu) 《史記》的孔安國“蚤卒”說頗有矛盾。爲解決(jue) 上述疑義(yi) ,出現了兩(liang) 種最具卓識的推斷。清人閻若璩采信荀悅《漢紀》之說,以爲是孔安國死後,其家人獻之,獻書(shu) 時間即如劉歆所言,在天漢(前100—前97)以後,遭逢的則是尋常所說的征和二年(前91)戾太子巫蠱案。今人馬雍、白新良等先生則以爲獻書(shu) 者固爲孔安國,但遭逢的並非戾太子巫蠱案,而是武帝朝四次巫蠱案中最早發生的那次——元光五年(前130)陳皇後巫蠱案,獻書(shu) 時間自然在此案之前。比較而言,馬、白二氏的推斷與(yu) 武帝朝若幹重要史實更爲契合,邏輯上也更爲允洽,誠如王長民先生所言,“當爲確論”。
漢武帝建元五年(前136),置五經博士,《尚書(shu) 》得立於(yu) 學官者爲歐陽氏之學。至元光(前134—前129)年間,孔安國進獻古文《尚書(shu) 》,實可視爲“表章六經”國策下的應時之舉(ju) 。獻書(shu) 不久,約當元光、元朔(前128-前123)之際,孔安國出任《尚書(shu) 》博士。然而他所進獻的古文《尚書(shu) 》,卻受種種因素影響,未能立於(yu) 學官。從(cong) 建元五年到元朔以前,博士官所守、所授之經,仍是歐陽生所傳(chuan) 伏生二十八篇,其中並無《太誓》。至於(yu) 孔壁所出、孔安國所獻的古文《太誓》,則暫時與(yu) 後世所習(xi) 稱的逸《書(shu) 》十六篇一樣,同被冷落於(yu) 秘府。
事情的轉折性變化,蓋因同篇《尚書(shu) 》的重複發現引起。參據劉向、歆父子所記可知,大約在元朔二年(前127),民間又有人從(cong) 屋壁內(nei) 掘得宅主舊藏的《太誓》篇,並進獻於(yu) 朝廷,於(yu) 是武帝會(hui) 集博士,“使讀說之,數月,皆起傳(chuan) 以教人”。《太誓》由此躋入官方正經,而《尚書(shu) 》篇數遂由此增定爲二十九篇。此時任《尚書(shu) 》博士者,正是曾以今文釋讀孔壁古文的孔安國。由於(yu) 二十九篇是朝廷所定,所以這一“篇數觀念”的權威地位迅速建立起來,後來的《尚書(shu) 》家又爲之附會(hui) 出種種神秘解釋,如“法鬥宿”說、“孔子選定”說等等。王充在批判上述附會(hui) 時指出,二十九篇衹是秦火之餘(yu) 的“見在者”,更何況此“殘而不足”之數,還是增入一篇後纔形成的結果;“因不足之數”,立取法北鬥、二十八宿之說,殊失“聖人之意”。但拋開字麵義(yi) 不論,《尚書(shu) 》家附會(hui) 之辭的潛在邏輯,同樣能折射出王充所力圖澄清的某些曆史真相。上揭“法鬥宿”說,乃是以《尚書(shu) 》之一篇象北鬥,二十八篇象四方二十八宿,而依照當時的信仰,北鬥爲帝車,可以臨(lin) 製四方之宿。據此以推,《尚書(shu) 》家似亦明知有一篇係朝廷所定,故以北鬥當之,給予特殊禮遇,而舊傳(chuan) 今文之篇固爲二十八無疑。更申而言之,朝廷不定此篇,《尚書(shu) 》即無法取則“鬥宿”之象而得圓滿之數,故《尚書(shu) 》家此說頗有通過神化統治者決(jue) 策進而神化所奉經典的意味。
關(guan) 於(yu) 民間《太誓》的進獻,王充與(yu) 劉向、歆父子所述不同,但無必然矛盾。據《論衡》記載,宣帝時“河內(nei) 女子發老屋”,得逸《尚書(shu) 》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尚書(shu) 》乃益一篇,而“二十九篇始定矣”。更以東(dong) 漢建安十四年(209)黃門侍郎房宏之說相參驗,可知河內(nei) 女子所得之篇爲《太誓》,得書(shu) 時間爲本始元年(前73)。王、房之說,陸德明《經典釋文》似已徑用爲立論基礎,故將《太誓》入經時間定爲宣帝朝,孔穎達《尚書(shu) 正義(yi) 》則據《別録》所載武帝時得書(shu) 說否定之,而今人陳夢家、程元敏又以爲王、房所說,本係太始(前96—前93)時得書(shu) ,後人誤將“太始”(武帝年號)書(shu) 爲“本始”(宣帝年號),遂將得書(shu) 時間誤定爲宣帝朝。今案陳、程兩(liang) 先生之說,理據稍嫌不足。《論衡》載及此事不下三次,或雲(yun) “宣帝時”,或雲(yun) “宣帝之時”,或雲(yun) “孝宣皇帝之時”,皆未書(shu) 及年號,根本沒有引發筆誤的空間。陸德明、孔穎達對王、房之說的態度,亦有未安。蓋景帝時魯恭王於(yu) 孔壁得《太誓》、武帝時民人於(yu) 屋壁得《太誓》、宣帝時河內(nei) 女子發老屋得《太誓》,非但不相矛盾,反而恰恰是本篇得入官學正經的主要原因。因爲這篇古文得到了重複驗證,而其他逸篇則沒有。王充的問題,是囿於(yu) 一己之聽聞,將《尚書(shu) 》益篇之事係於(yu) 宣帝朝得書(shu) ,而不知此事於(yu) 武帝朝得書(shu) 之際已然發生。宣帝朝得書(shu) ,衹不過印證了武帝朝詔定此篇的正確性,或者漢政府就此更加申令表章亦未可知。
2 今文《尚書(shu) 》的篇卷析合
伏生《尚書(shu) 》究竟有多少篇,同樣是一個(ge) 頗具爭(zheng) 議的話題。《尚書(shu) 正義(yi) 》《隋書(shu) ·經籍誌》皆以爲伏生所授原衹二十八篇,換言之,行世二十九篇減去“後得”的《太誓》篇,即爲伏生舊有之篇。此說得到四庫館臣的讚同。王先謙、皮錫瑞則以爲伏生所授固爲二十九篇,其中《顧命》《康王之誥》原本各自爲篇,在補入《太誓》的同時,《康王之誥》合入《顧命》,故總數仍爲二十九篇。此說得到屈萬(wan) 裏、程元敏、馬士遠等先生的實際認可。以上觀點分歧,當以孔穎達一派的說法爲是。
王先謙、皮錫瑞的判斷,蓋泥於(yu) 《史記》《漢書(shu) 》之文而致。漢朝建立後,伏生複求其故宅所藏之書(shu) ,《史記》以爲“獨得二十九篇”,《漢書(shu) 》因之。《漢書(shu) 》又謂孔安國得孔壁古文,“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伏生發舊藏、孔安國讀古文,皆在《太誓》入經以前,因此王先謙、皮錫瑞遂根據《史》《漢》所載“得”“考”之數,推定伏生所授之本爲二十九篇。此說所存在的問題,是將史家追述之文,直接等同爲當時之事,而沒有考慮時代觀念對史家敘事的影響。爲證成“伏生二十九篇”之說,王先謙、皮錫瑞又作出今文《顧命》《康王之誥》原本各自爲篇的論斷,但此論並不能獲得文獻記載的支持。自東(dong) 漢馬融以來,《尚書(shu) 》行世注本中的《顧命》篇確已析分爲《顧命》《康王之誥》兩(liang) 篇。對於(yu) 馬融之前的今文分篇情況,陸德明、孔穎達也各據所見史料,作出側(ce) 重點不同的敘述。孔穎達就源頭立意,認爲在伏生所授之本中,《顧命》未曾分篇;陸德明就支脈立意,認爲直至歐陽、大小夏侯三家所傳(chuan) 之本爲止,《顧命》未曾分篇。陸、孔之是非且容另論,關(guan) 鍵在於(yu) 二者所見之書(shu) 及所述之意皆是“伏生分篇”說的反證。王先謙、皮錫瑞唯一能借重的“關(guan) 鍵證據”來自《史記》。《史記·周本紀》謂成王既崩,召公、畢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yu) 先王廟”,“作《顧命》”;太子釗即位爲康王,答告諸侯,“作《康誥》”(實指今《康王之誥》)。王、皮二氏皆援據此文,以明伏生之時,《顧命》《康王之誥》乃是各自爲篇。實則如此理解殊失太史公本意,因爲司馬遷述及《尚書(shu) 》,決(jue) 非按照行世二十九篇的篇次格局進行。首先,見於(yu) 《史記》的《尚書(shu) 》篇目,已超出今文及孔壁古文的範疇;其次,某些關(guan) 鍵篇目的析合,《史記》所引與(yu) 伏生所傳(chuan) 迥然不同,比如伏生之《盤庚》衹有一篇,而《史記》則雲(yun) “作《盤庚》三篇”。實際上,班固早已指出司馬遷曾“從(cong) 孔安國問故”,《史記》所載《尚書(shu) 》諸篇“多古文說”,而《盤庚》析爲三篇,《顧命》分出《康王之誥》一篇,正與(yu) 孔壁古文的篇卷處理相吻合。所以司馬遷的上揭引述,體(ti) 現的應是當時古文《尚書(shu) 》的分篇,而非今文《尚書(shu) 》的分篇,王、皮之說的“關(guan) 鍵證據”並不成立。
與(yu) 王先謙、皮錫瑞不同,孔穎達《尚書(shu) 正義(yi) 》的推論,頗能顧及史家行文時所無法回避的人情事理。詳繹孔疏,蓋以爲司馬遷撰史之際,《太誓》已被詔立於(yu) 學官,並躋入伏生所傳(chuan) 今文《尚書(shu) 》之內(nei) ,於(yu) 是今文二十八篇遂由國家意誌增定爲二十九篇,而“二十九篇”遂像“十七篇”之於(yu) 《儀(yi) 禮》、“四十九篇”之於(yu) 《禮記》那樣,成爲今文《尚書(shu) 》的習(xi) 用別名,因此司馬遷追述今文《尚書(shu) 》源流,乃“並雲(yun) ”二十九篇“伏生所出”,“不複曲別分析”。在司馬遷筆下,此類以後世觀念追述先時之事而不加“曲別分析”的案例並不少見。譬如摹擬曆史人物口語而謂“請爲子殺隱公”“傅教孝惠”,“隱公”“孝惠”皆係生而稱謚;敘次具體(ti) 史事而謂“漢王得淮陰侯兵”“鄱盜當陽君黥布”,“淮陰侯”“當陽君”皆係後來封號。凡此之類,應當都是爲了使讀者易知而爲之。孔穎達對司馬遷相關(guan) 敘事的斷語,同樣適用於(yu) 班固。《漢書(shu) ·楚元王傳(chuan) 》迻録劉歆之文而謂《太誓》後得,則班固本人亦明知《尚書(shu) 》行世之經與(yu) 伏生舊傳(chuan) 之經實有一篇之別,然《漢書(shu) ·藝文誌》著録行世之經,並敘及伏生得書(shu) 故事,俱雲(yun) 二十九篇(卷),亦未“曲別分析”。司馬遷、班固的上揭史文,皆屬於(yu) 宏觀視角下的高度濃縮型敘事,顯然不能像經學家說經那樣,作微觀視角的細節考索。即便經學家涉及同類話題,比如言及“《周禮》爲周公所作”時,通常也不特別指明其中有一篇係後來補入的《考工記》。孔穎達此說的唯一缺憾,是誤據劉向《別録》之文,將《太誓》篇的入經時間判定爲“武帝末”。然若按“武帝末”推算,當時《史記》已基本撰成,新詔定的“二十九篇”篇數概念究竟能對司馬遷產(chan) 生多大影響,實未可知。筆者在前文已根據劉歆《移讓太常博士書(shu) 》,考明《太誓》被詔定爲《尚書(shu) 》正篇的時間,約當元朔二年(前127)左右。元朔二年,司馬遷年僅(jin) 十九歲(按照另一說則年僅(jin) 九歲),下距其太初元年(前104)著手撰寫(xie) 《史記》,尚有二十四年之遠。可以想見在這段時期,由朝廷欽定的“二十九篇”已演化爲與(yu) 今文《尚書(shu) 》有特定關(guan) 聯的習(xi) 用術語,司馬遷不複“曲別分析”也就易於(yu) 理解了。
托名孔臧撰寫(xie) 的《與(yu) 侍中從(cong) 弟安國書(shu) 》,曾經言及伏生所傳(chuan) 的舊有篇數。孔臧雲(yun) :“曩雖爲今學,亦多所不信。唯聞《尚書(shu) 》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謂爲至然也,何圖古文乃有百篇邪!”孔臧此文,見於(yu) 《孔叢(cong) 子》下卷。傳(chuan) 世《孔叢(cong) 子》三卷二十三篇,其上卷、中卷凡二十一篇,舊題漢孔鮒撰;下卷二篇,別名《連叢(cong) 子》,舊題漢孔臧撰。早在南宋之時,朱熹便已明斷此書(shu) 爲僞,謂其“敘事至東(dong) 漢”,然“詞氣甚卑近,亦非東(dong) 漢人作”,“所載孔臧兄弟往還書(shu) 疏”(包括上揭孔臧文在內(nei) ),“正類《西京雜記》中僞造漢人文章,皆甚可笑”。但朱熹也同時指出,《孔叢(cong) 子》的成書(shu) 時間,與(yu) 漢末學者趙岐的生活年代相去不遠,“存亦無害”,故其注解經書(shu) 也頗引《孔叢(cong) 子》之文爲證。即就上揭孔臧書(shu) 信而言,若徑作西漢人所述當代史料使用,誠爲失察;但若因其爲僞造之書(shu) ,一概棄之不顧,亦未爲得;唯有取法朱子,將其視爲漢末魏晉間聰明才智之士的述古材料,與(yu) 他書(shu) 參照使用,庶幾近之。此文所雜入的後世觀念以及作僞者的學術主張,並不難考見。比如,“今學”衹能是“古學”既興(xing) 以後,對今文經學追加的限定稱謂,在西漢孔臧、孔安國之時絶不會(hui) 有此類概念;而所謂於(yu) “今學”“多所不信”,則是作僞者借孔臧之口表達的崇“古”主張;至於(yu) 其中所隱含的深層判斷,即孔安國本治今文《尚書(shu) 》,卻是符合曆史事實的高明見解。比較而言,“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雲(yun) 雲(yun) ,反映的衹是特定曆史時期的今文家舊說,既與(yu) 作僞者的學術主張不相幹擾,又未受後世觀念影響,實屬述古材料中的可信部分。尤須指出的是,上揭孔臧文所述“取象二十八宿”之說,適能與(yu) 王充《論衡》所述“法鬥宿”之說(見第一節)相印證,足明《太誓》入經以前,伏生所傳(chuan) 今文《尚書(shu) 》確衹二十八篇。
武帝元朔年間《太誓》躋入正經,立於(yu) 學官的今文《尚書(shu) 》遂由伏生二十八篇增益爲二十九篇。自此以後,直至梅賾所獻僞古文崛起以前,《尚書(shu) 》行世之本的實際內(nei) 容基本穩定下來。今文諸傳(chuan) 本的篇數異同,是因或沿襲或析分舊有之篇而致。《漢書(shu) ·藝文誌》著録《尚書(shu) 》“經二十九卷”,班固自注先雲(yun) “大小夏侯二家”,後雲(yun) “歐陽經三十二卷”。就三家後學的發展曆史來看,歐陽氏之學在武帝時立於(yu) 學官,大小夏侯之學在宣帝時立於(yu) 學官,而班固著録今文《尚書(shu) 》篇卷,卻以大小夏侯所奉之經爲主,置之於(yu) 前,蓋因二家所傳(chuan) 之本的篇卷處理,除《太誓》外悉同伏生舊本之故。大小夏侯二十九卷少有歧說,歐陽經三十二卷則成爲聚訟紛紜的疑義(yi) 淵藪。
近現代學者勘定歐陽經篇卷,多受兩(liang) 方麵因素影響。其一,據《漢書(shu) ·藝文誌》所載,歐陽派所奉之經爲三十二卷,所守章句卻是三十一卷,經與(yu) 章句之間實有一卷之差。其二,據熹平石經出土殘石,《尚書(shu) 》經文之後列有與(yu) 所刻諸篇相對應的《書(shu) 序》。因此,論者多以爲歐陽經三十二卷之中,有一卷爲《書(shu) 序》;又以爲當時人不注《書(shu) 序》,故歐陽派所守章句適比經文減少一卷。按照這種思路遞推,行世二十九篇以篇爲卷,得二十九卷;複加《書(shu) 序》一卷,得三十卷;除此以外尚須析分出兩(liang) 卷,始得歐陽經三十二卷。對於(yu) 這兩(liang) 卷的推斷,主要有兩(liang) 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爲《盤庚》由一篇析爲三篇,王先謙、錢玄同、張西堂、劉起釪諸先生皆持此說;另一種觀點則認爲《太誓》由一篇析爲三篇,皮錫瑞、屈萬(wan) 裏、程元敏、馬士遠諸先生皆持此說。以上是目前《尚書(shu) 》學界較爲流行的看法。
然考以史實、衡以事理,絶不應將《書(shu) 序》斷爲歐陽經三十二卷的內(nei) 容。首先可以定讞的是,伏生所授之本無序。明代的梅鷟、清初的朱彝尊在推論今文《尚書(shu) 》篇卷時,皆曾作出伏生之本有序的判斷,但康幹間諸大師如顧炎武、閻若璩、惠棟、戴震、王鳴盛等均不予采信。至嘉道之間,陳壽祺又臚列十七證,以明伏生今文有序,其說略具影響。然而時代稍晚,眼界頗開闊的王詠霓以及宗今文的康有爲、宗古文的劉師培均撰專(zhuan) 文,逐條駁斥陳壽祺之論,於(yu) 是“伏生有序”說的立說基礎遂蕩然盡失。對於(yu) 這一公案,張西堂先生《尚書(shu) 引論》敘述得至爲清晰明白,並且在平議諸家之說以後,再次申明“今文無序”的論斷,其結論可以信從(cong) 。伏生所傳(chuan) 既無《書(shu) 序》,則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無從(cong) 受之,其所奉之經亦不當有《書(shu) 序》。
接下來須明確的,是推溯西漢今文《尚書(shu) 》篇卷,熹平石經所附《書(shu) 序》不足爲訓。王國維先生指出,漢刻諸經“除《論語》爲專(zhuan) 經者所兼習(xi) ,不特置博士外”,“餘(yu) 皆立於(yu) 學官之經,博士之所講授者也”;“漢學官所立皆今文”,而各經立於(yu) 學官者又有數家,故熹平石經所刻經文“亦必以一家爲主”,至於(yu) 諸家之異同,則盡列於(yu) 經後所附校記之中。具體(ti) 到石刻《尚書(shu) 》,乃是以歐陽派所奉之經爲“底本”,大小夏侯所傳(chuan) 之歧文則別具於(yu) 校記。若僅(jin) 據《尚書(shu) 》經文而論,的確如王氏所言,“學官所立諸家經本,已悉具於(yu) 碑”,或體(ti) 現於(yu) 碑石之正篇部分,或體(ti) 現於(yu) 碑石之校記部分。衹不過,王氏生前未能見到《書(shu) 序》殘石出土,故而斷然排除了古文學對熹平碑刻的影響。實際上,《書(shu) 序》在漢代典籍中現身,從(cong) 來都是和古文學聯係在一起的(詳下節),其序說範圍固有“百篇”,其著作權歸屬至遲至東(dong) 漢初年也已坐實到孔子名下。熹平石經所刻入者,僅(jin) 爲涉及今文二十九篇的二十七序。誠如錢玄同、張西堂等先生所言,此二十九篇之序乃是從(cong) 百篇《書(shu) 序》中刪取而來。至於(yu) 刪取《書(shu) 序》者爲誰,錢、張二氏的推論頗有含混之處,一方麵他們(men) 認爲今文《尚書(shu) 》無序,另一方麵又認爲熹平石經的“底本”——歐陽經三十二卷有序,而歐陽經固屬於(yu) 今文係統,至晚到西漢後期便已勒定爲三十二卷。類似的推論難題,在劉起釪先生那裏體(ti) 現得更爲明顯。劉氏論定百篇《書(shu) 序》出自漢成帝時期張霸的僞造,同時又主張歐陽經共三十二卷而《書(shu) 序》居其一。那麽(me) 由此遞推,歐陽《尚書(shu) 》得立於(yu) 學官,曆武、昭、宣、元四帝百有餘(yu) 年,世間始有張霸僞書(shu) 出現;張霸所造“百兩(liang) 篇”本是膺古文《尚書(shu) 》之征而出,內(nei) 容包括百篇《尚書(shu) 》及百篇《書(shu) 序》兩(liang) 部分;張霸百篇《尚書(shu) 》之僞,在成帝朝已被有司“以中書(shu) 校之”辨明,當時領校中書(shu) 者即爲劉歆之父劉向;而西漢今文家恪遵師傳(chuan) ,篤守師法,哀帝時劉歆欲立古文經尚不肯置對,又焉能將當代造僞者所獻僞書(shu) 中的未證僞部分,率爾躋入本派所守官學之經?今案,錢、張二氏所言今文《尚書(shu) 》無序,劉氏所言《書(shu) 序》出於(yu) 張霸僞造,俱見卓識。三者之所以推定歐陽經三十二卷有《書(shu) 序》,從(cong) 而令己說自陷於(yu) 抵牾遊移,皆是因爲將熹平石經所刻《書(shu) 序》理解爲據歐陽經而刻。
實際上,如何界定石刻《尚書(shu) 》與(yu) 歐陽《尚書(shu) 》之間的關(guan) 係,以及如何區分石刻《尚書(shu) 》上石文本的不同類別,仍是需要重新思考的原則性問題。首先,熹平石經對歐陽《尚書(shu) 》的反映,所謂取以爲“底本”,衹局限於(yu) 文字而不適用於(yu) 篇卷。石刻《尚書(shu) 》所采用的分篇,依然是行世二十九篇,這從(cong) 出土殘石所見《尚書(shu) 》篇題“酒誥第十六”可以推知。因爲行世二十九篇在真正的今古文《尚書(shu) 》譜係中,有二十六篇始終不涉及析合變化,涉及析合變化的衹有《盤庚》《太誓》《顧命》三篇,而《盤庚》《太誓》皆是一析爲三,《顧命》則是一析爲二;歐陽《尚書(shu) 》由行世二十九篇析爲三十二篇,必須借助《盤庚》或者《太誓》的析篇始能完成;而《盤庚》《太誓》的篇次皆在《酒誥》之前,衹有兩(liang) 者皆不析篇,《酒誥》纔能排到“第十六”的位置。其次,熹平石經在沿用二十九篇的前提下,對歐陽經的析篇作了程度有限的“暗示”。馬衡先生已綜據出土殘石及《隸釋》所録殘字指出,《盤庚》三篇在熹平石經中仍作一篇,惟於(yu) 上、中、下三部分的連接處,各以“空格加點”隔斷。但畢竟衹是“暗示”而已,並非沿用歐陽經的分篇。複次,倘若熹平石經衹刻官立經本正文,則所刻《書(shu) 序》衹能理解爲某家《尚書(shu) 》經本(比如歐陽經)的固有內(nei) 容。問題在於(yu) ,熹平石經的上石文本並非如此單一。各經之末,尚有比勘諸家同異的校記文字;群經之外,尚有敘述石經刊刻始末以及與(yu) 事者姓名的序記文字。《書(shu) 序》的性質,應當介乎於(yu) 《尚書(shu) 》經文與(yu) 校記、序記之間,屬於(yu) 刊刻者基於(yu) 某種特定原因附録進來的“參考文獻”。這一判斷,可藉助《論語》加以推明。劉師培謂漢人“因尊孔子而並崇六經”,甚是。《論語》《書(shu) 序》皆與(yu) 孔子有密切關(guan) 係,前者集中體(ti) 現孔子思想,後者則被奉爲孔子所作。因此,二者雖不立於(yu) 學官,卻皆以某種形式刻入熹平石經。所不同者,《論語》乃“五經之錧鎋、六藝之喉衿”,故能專(zhuan) 居一席之地,與(yu) 五經並峙;《書(shu) 序》則專(zhuan) 解《尚書(shu) 》之篇題,其所解之篇或存或亡,或立於(yu) 學官或不立於(yu) 學官,故有司僅(jin) 取與(yu) 官立之篇相關(guan) 者,附刻於(yu) 本經之後。
如上所說,今文《尚書(shu) 》無序,熹平石經之《書(shu) 序》衹是刻經者附列的特殊“參考文獻”,與(yu) 班固所著録的歐陽經三十二卷無關(guan) 。至於(yu) 歐陽經析爲三十二卷的過程,則可參綜歐陽派師傳(chuan) 譜係以及《史記》所載、鄭玄所注《尚書(shu) 》篇目加以勘定。
由伏生弟子歐陽生、張生而下,至小夏侯學的開創者夏侯建爲止,今文《尚書(shu) 》的授受源流略如下圖(圖一)所示。就整體(ti) 而言,三家之學的形成皆借重於(yu) “家學”力量的推動。夏侯氏自夏侯都尉以來,或傳(chuan) “族子”,或傳(chuan) “從(cong) 兄子”;歐陽氏則子孫世世相承,有所謂八世傳(chuan) 經之說。但就具體(ti) 環節來看,三家之學的形成又都受到“外來”力量的影響。其中最顯著者,即爲孔安國之學經由兒(er) 寬而產(chan) 生的合理介入。班固說“歐陽、大小夏侯氏學皆出於(yu) 寬”,乃是就表章兒(er) 寬學術地位立意,實則兒(er) 寬對三家之學的介入方式和影響程度判然不同。大小夏侯之學遠紹張生所傳(chuan) ,遞有本師,而大夏侯之本師夏侯始昌,小夏侯之本師夏侯勝皆是正史有傳(chuan) 的通儒名宿,大小夏侯各從(cong) 本師受經而後,始因蕑卿、歐陽高輩得兒(er) 寬之學的餘(yu) 緒。歐陽學則不然。兒(er) 寬授業(ye) 於(yu) 歐陽生之子,實爲歐陽學傳(chuan) 承譜係中的嫡派先師。
兒(er) 寬先事歐陽生,後又作爲“郡國選”,“詣博士”“受業(ye) 孔安國”,從(cong) 而集伏、孔兩(liang) 係之大成。由於(yu) 官學對五經文本有明確界定,故而兒(er) 寬所受授之《書(shu) 》經及其所敷陳之《書(shu) 》說,自必限定於(yu) 行世二十九篇。但這絶不意味著孔安國的古文學,必被摒除於(yu) 兒(er) 寬學術視野之外。實情當如盧植所說,古文“降在小學”,衹能作爲個(ge) 人私好而存在,迥不能與(yu) 官立經本及經說相溷。其中的官私之分,也可以從(cong) 賈逵、鄭玄那裏得到佐證。賈逵以治古學聞名,但爲謀生計,曾“以大夏侯《尚書(shu) 》教授”。鄭玄兼善古今學,而所注《尚書(shu) 》仍不出行世二十九篇範圍。經師在古學領域的個(ge) 人私好,當然會(hui) 在合理限度內(nei) ,對其所從(cong) 事的“經學”事業(ye) 產(chan) 生某種影響。比如鄭玄注解《尚書(shu) 》時,經文及義(yi) 訓兼采今古文之說,以至於(yu) 後世學人頗有指斥其淆亂(luan) 家法者。但在西漢之時,師法尚嚴(yan) ,古學的上揭影響當較鄭玄時爲弱。具體(ti) 到兒(er) 寬的《尚書(shu) 》學傳(chuan) 承,當是經文守歐陽氏今文之舊,而分篇則納孔安國古文之新。
古文《尚書(shu) 》五十八篇是劉向、歆父子校書(shu) 時的分篇概念,其分篇基礎容或在孔安國獻書(shu) 時已然奠定,但具體(ti) 篇數卻未必完全一致。司馬遷曾從(cong) 孔安國問故,又曾與(yu) 孔安國的弟子兒(er) 寬在修曆時共事,故《史記》所載《盤庚》《太誓》《顧命》之與(yu) 行世二十九篇不盡相同的分篇,應當就是古文《尚書(shu) 》在當時的分篇,亦即爲兒(er) 寬所采納從(cong) 而促成歐陽經析爲三十二卷的分篇。《史記·殷本紀》謂“作《盤庚》三篇”,《周本紀》謂“作《太誓》”,又謂召公、畢公率諸侯以太子釗見於(yu) 先王廟而“作《顧命》”、太子釗即位爲康王遍告諸侯而“作《康誥》”(實指今《康王之誥》)。據此可知,孔安國、兒(er) 寬、司馬遷之時的古文《尚書(shu) 》,《盤庚》分爲三篇,《顧命》《康王之誥》各自爲篇,而《太誓》尚作一篇。兒(er) 寬兼傳(chuan) 伏、孔兩(liang) 係,故在今文《尚書(shu) 》的分篇問題上,采納了孔氏古文學的“新鮮”因素。今文行世二十九篇中,《盤庚》析爲三篇,《顧命》析出《康王之誥》一篇,由此正得歐陽經三十二卷。
兒(er) 寬卒於(yu) 漢武帝太初二年(前103)。據此以推,其弟子歐陽生之子,再傳(chuan) 弟子歐陽生之孫,也當活躍於(yu) 武帝統治時期。換言之,《尚書(shu) 》歐陽經三十二卷由兒(er) 寬厘定後,在武帝朝又遞傳(chuan) 兩(liang) 代,其篇卷之數已然定型。歐陽經篇卷定型既久,古文《太誓》(漢代壁出者)始析分爲三篇。因爲行年與(yu) 武帝朝相始終的司馬遷敘及《尚書(shu) 》篇目,古文《太誓》仍止一篇;而成帝朝劉向校中書(shu) 以及張霸造僞書(shu) ,古文《太誓》皆已析爲三篇。考慮到其間宣帝朝猶有河內(nei) 《太誓》進獻,則秘閣所藏古文此篇自當有相應的校定繕寫(xie) ,或許古文析篇就在此時發生。總之,到了成帝朝,古文《太誓》不惟劉向校書(shu) 時承舊寫(xie) 定爲三篇,就連造僞者張霸也知其爲三篇。惟其析篇在後,故不能對師法相傳(chuan) 已久的歐陽經三十二卷發生影響。
至東(dong) 漢末鄭玄注解《尚書(shu) 》,乃依據古文學的編次方式,將《太誓》以三篇之數,納入所注三十四篇。鄭玄與(yu) 兒(er) 寬頗有反向的類似之處。兒(er) 寬是今文《尚書(shu) 》歐陽學的嫡派先師,因曾親(qin) 炙於(yu) 以隸讀古文起家的大學者孔安國,而受到《尚書(shu) 》古文學的“合理”影響。鄭玄則是治古文《尚書(shu) 》起家的一代通儒,但他所注解的範圍卻僅(jin) 止於(yu) 官學所立今文二十九篇,如同他注解《儀(yi) 禮》僅(jin) 止於(yu) 今文十七篇一樣。鄭玄對於(yu) 行世二十九篇的析篇,實可視爲歐陽經基礎上的“繼續革命”,歐陽經受古學影響析《盤庚》《顧命》而得三十二卷,鄭玄受古學影響複析《太誓》而得三十四篇。鄭玄所注三十四篇如何由行世二十九篇析出,孔穎達等人記載得非常清楚,即《盤庚》析爲三篇,《顧命》分出《康王之誥》一篇,《太誓》析爲三篇。將析篇在後的《太誓》三篇還原爲一篇,即爲三十二篇,篇自爲卷即爲三十二卷。對歐陽經三十二卷的解釋,不當舍此易知,更假旁求。
歐陽學所奉之經爲三十二卷,所守章句則爲三十一卷。考察《漢書(shu) ·藝文誌》的同類記載,經與(yu) 章句,卷數有合、有不合。卷數相合者如大小夏侯學,皆爲二十九卷。卷數不合者如《春秋》公羊學,經、傳(chuan) 俱爲十一卷,章句爲三十八篇;《春秋》穀梁學,經、傳(chuan) 俱爲十一卷,章句爲三十三篇。由此而言,歐陽經與(yu) 歐陽章句的一卷之差,本無須強行鑿通。必若求一合理解釋,從(cong) 孔穎達的疏文出發,相較而言,恐是臆測成分最少的選擇。與(yu) 《尚書(shu) 》古文本、馬注本、鄭注本類似,孔氏所疏解的僞古文《尚書(shu) 》亦將《顧命》《康王之誥》分作兩(liang) 篇,衹是分篇位置與(yu) 前三者不同。然而孔穎達並不讚同《顧命》分篇的處理,認爲伏生之本《顧命》《康王之誥》“共爲一篇”,“後人知其不可分而爲二”;一旦將“諸侯告王”(《顧命》內(nei) 容)、“王報誥諸侯”(《康王之誥》內(nei) 容)析分爲二,遂使“告、報異篇而失其義(yi) 也”。由此推斷,歐陽經雖受古文學影響析出《康王之誥》,但至歐陽章句撰作時爲了不失其義(yi) ,仍將《康王之誥》合入《顧命》加以訓解,故其卷數適比經文減少一卷。
進而通前文所論,今文《尚書(shu) 》之於(yu) 《顧命》,伏生經本、大小夏侯經本、大小夏侯章句及歐陽章句皆不析篇,唯歐陽經析出《康王之誥》。這一點,恐怕也是考察孔穎達、陸德明之說差異及優(you) 劣的關(guan) 鍵所在。孔穎達衹說伏生未分篇,應當是參綜了祖師經本、後學經本及後學章句,取其最無異議者;陸德明謂歐陽、大小夏侯三家未分篇,則恐怕是就章句立意,因爲就漢代經學傳(chuan) 授而言,章句漸與(yu) 師法等同,實際作用更爲重要。
3 古文《尚書(shu) 》的篇卷推定
今文《尚書(shu) 》得立於(yu) 學官,師授譜係分明,其三家後學的經本篇卷,俱已在先師遞傳(chuan) 過程中勒就,並且因師法所關(guan) 而處於(yu) 長期穩定的“活”狀態。古文《尚書(shu) 》則不然,非但未立於(yu) 學官,而且與(yu) 今文不同的逸篇也“絶無師說”,故其經本篇卷所呈現的,乃是與(yu) 國家圖書(shu) 整理活動掛鉤的“死”狀態。目前所知孔壁古文篇卷的確切之數,衹能推本至劉向、歆父子,東(dong) 漢學者敘次早期史事所及,皆不過由此更加追溯而已。據《別録》記載,孔壁古文在成帝朝劉向校書(shu) 時,已厘定爲五十八篇。孔穎達雖然將其誤判爲張霸僞書(shu) ,卻又非常嚴(yan) 謹地將篇目一一考明。自閻若璩定讞古文《尚書(shu) 》真僞公案,學者們(men) 乃確知孔穎達所考者實爲真古文五十八篇之目(見表二)。
就孔壁古文之爲“五十八篇”而言,經過孔穎達篇目稽考、閻若璩真僞辨正,存疑空間已所剩無多,唯《太誓》篇尚能聚引學人之訟。閻若璩在辨明梅賾本《泰誓》之僞以後,並沒有進而申證漢人所誦習(xi) 的《太誓》爲真,而是繼續沿用孔穎達《尚書(shu) 正義(yi) 》的論調,將漢《太誓》判定爲“僞《泰誓》”;又因董仲舒、司馬遷、劉向之輩皆曾援引其文,而將“僞《泰誓》”的“作僞時間”推定在漢武帝以前。若據閻氏之說疏理,則漢《太誓》乃伏、孔兩(liang) 係原皆不傳(chuan) 的僞作,盡管文辭“淺露”,又多怪力亂(luan) 神之說,但甫一造出,即取得當世一流學者信任,不僅(jin) 立於(yu) 學官的伏生係今文《尚書(shu) 》承旨增益此篇,就連未立於(yu) 學官、冷落於(yu) 秘府的孔壁古文《尚書(shu) 》也不知何故而攙入此篇。因此,當閻氏複原劉向所校五十八篇目次時,遂將漢《太誓》以“僞《泰誓》三篇”的名義(yi) ,排在第三十三至三十五篇的序列。
古文《尚書(shu) 》真僞公案的另一位定讞者,比閻若璩晚生六十餘(yu) 年的漢學家惠棟,提出了完全相反的推斷意見:“西漢之《大誓》,博士習(xi) 之,孔壁所出與(yu) 之符同,……自東(dong) 晉別有僞《大誓》三篇,唐宋以來諸人反以西漢之《大誓》爲僞。閻氏既知東(dong) 晉之《大誓》是僞作,何並疑西漢之《大誓》亦僞邪?此其謬也。”惠棟所持“漢《太誓》非僞”之論,得到年輩略晚的兩(liang) 位大學者王鳴盛和錢大昕的高度認同。特別是錢大昕,在其平生治學處世的若幹重要場合(比如答門人弟子之問、序惠棟《古文尚書(shu) 考》、撰惠棟傳(chuan) 、撰王鳴盛墓誌銘等)屢屢申明此義(yi) ,蓋已將漢《太誓》真僞之辨視作古文《尚書(shu) 》公案的重要議題,以及評判閻若璩、惠棟古文《尚書(shu) 》考證之水平高下的重要參照。
閻若璩賴以證僞漢《太誓》的核心理據,已被王鳴盛、錢大昕駁破無遺。閻氏所借重的實證材料,主要是馬融對漢《太誓》文本的若幹質疑,諸如行文“似若淺露”,篇中有“八百諸侯不召自來”、“火複於(yu) 上”“至於(yu) 王屋”等怪力亂(luan) 神之語,以及先秦古書(shu) 所引《太誓》文不見於(yu) 漢《太誓》等。針對馬融的怪力亂(luan) 神之疑,王鳴盛指出,這類文字或出於(yu) “史臣增飾”,“如孟子疑《武成》血流漂杵之比”。血流漂杵雲(yun) 雲(yun) ,係《武成》篇(《尚書(shu) 》逸篇)所述武王伐紂時戰事殘酷慘烈之狀,孟子認爲此等敘事所承載的價(jia) 值觀並不足取,故有“盡信《書(shu) 》則不如無《書(shu) 》”之論。馬融的侄婿趙岐,素不齒融之爲人,其《孟子章句》的相關(guan) 注說亦似有相當的針對性:
經有所美,言事或過,若《康誥》曰“冒聞於(yu) 上帝”,《甫刑》曰“帝清問下民”,《梓材》曰“欲至於(yu) 萬(wan) 年”,又曰“子子孫孫永保民”。人不能聞天,天不能問民,萬(wan) 年、永保皆不可得爲,《書(shu) 》豈可案文而皆信之哉!
《康誥》《甫刑》(即《呂刑》)《梓材》皆爲今古文共有的《尚書(shu) 》篇目,其中同樣存在許多誇誕之辭。由趙岐的注說、王鳴盛的類比不難看出,馬融的怪力亂(luan) 神之疑衹是基於(yu) 價(jia) 值判斷,認爲經書(shu) 敘事理當如何,但實際上,經書(shu) 固不可能“遵循”他的完美想象必然如何。故孟子自言於(yu) 《武成》衹取二三策,趙岐也說“《書(shu) 》豈可案文而皆信之哉”。針對馬融的先秦引文不見於(yu) 今本之疑,王鳴盛以“文有遺落”相釋,可謂簡而得要。即就今日所常見者而言,合若幹出土簡本、若幹傳(chuan) 世宋本猶不得完璧的情況比比皆是。《太誓》於(yu) 漢,原係壁出之篇(詳第一節),簡支朽折散亂(luan) 在所難免,而儒者以今文讀古文厘爲定篇之時,又或囿於(yu) 各種主客觀因素微有損益。至於(yu) 馬融的漢《太誓》似若淺露之疑,王鳴盛並沒有把它當作一個(ge) 需要專(zhuan) 門解釋的問題來看待。這恐怕是因爲《尚書(shu) 》諸篇文字本就區別甚大,有的佶屈聱牙,有的曉暢易讀,而且從(cong) 馬融所舉(ju) 先秦《太誓》佚文來看,也大都在淺近之列。王鳴盛最終推斷道,盡管馬融有所疑惑,但並未把《太誓》疑爲僞篇,最明顯的證據就是他依然爲本篇作了注解。唐人因相信僞古文《泰誓》,遂將馬融的疑惑誇大爲辨僞,而閻若璩又繼承了唐人的誇大之辭。閻氏所采取的推斷思路,則是以漢《太誓》不在孔安國所多得的逸二十四篇之內(nei) 來定其僞,這恐怕是其論證過程中的又一原則性疏謬。從(cong) 孔壁古文五十八篇中梳理漢《太誓》的存在,肯定不能往逸十六篇(亦即逸二十四篇)的方向去推尋,因爲根據史料記載可以推知,本篇恰恰屬於(yu) 古文《尚書(shu) 》與(yu) 行世二十九篇(亦即鄭注三十四篇)相同的篇目之一(詳第一節)。錢大昕在論辯《太誓》真僞問題時特別指出:“孔安國得壁中古文,‘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所雲(yun) ‘二十九篇’者,即伏生之二十八篇與(yu) 《太誓》也。”應當就是針對閻若璩的上揭疏謬而發。
綜前所述,對於(yu) 漢人所誦習(xi) 的《太誓》篇,閻若璩斷之爲僞,理據並不成立;惠棟、王鳴盛、錢大昕申明其爲古文《尚書(shu) 》固有之篇,則確然可信。但就目前《尚書(shu) 》學領域的研究現狀來看,接受閻氏之說者爲數頗不在少。若根據閻氏之說推排古文《尚書(shu) 》篇目,一種選擇是像閻氏那樣,上溯至劉向校定本,依然排爲五十八篇,但認爲其中“攙入”了三篇“僞作”(《太誓》三篇);另一種選擇是循名責實,上溯至孔壁所出、孔安國所獻本,故須剔除後來“攙入”的“僞作”,但衹能排出曆史上從(cong) 無相應記載的五十五篇。若根據惠棟之說推排古文《尚書(shu) 》篇目,則劉向所校本即孔壁所出、孔安國所獻本,劉向校定本固爲五十八篇無疑,至於(yu) 孔安國所獻本,篇數雖不能確知(涉及析篇),要在實際篇目與(yu) 劉向校定本全同。
古文《尚書(shu) 》篇數推排上的爭(zheng) 議已敘述如上,接下來則試對後世學者在以篇配卷時產(chan) 生的若幹分歧略加探討。漢人言及古文《尚書(shu) 》而同時揭明其篇數及卷數,大概要以桓譚爲最早。桓譚生於(yu) 漢元帝統治末期,卒於(yu) 漢光武帝統治前期,與(yu) 揚雄、劉歆過從(cong) 甚密,其所撰《新論》謂“古文《尚書(shu) 》舊有四十五卷,爲五十八篇”。據桓氏生平逆推,此“舊有”之古文《尚書(shu) 》當即經劉向校定而藏於(yu) 秘府者,其所記篇數及卷數俱爲校定本的完帙之數。但是到了光武帝建武年間,逸十六篇中的《武成》不見蹤影,時人以爲此篇遂“亡”。此後,班固撰寫(xie) 《漢書(shu) ·藝文誌》,乃將古文《尚書(shu) 》著録爲“四十六卷”,並自注雲(yun) ,“爲五十七篇”。由桓譚所記到班固所記,篇數減少而卷數增多。關(guan) 於(yu) 其篇卷增減的差異,諸家論說大有不同。
首先須考明的,是桓譚所記四十五卷的卷目結構如何。自惠棟以來,學者們(men) 所采取的推斷原則較爲一致,皆是據班固“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立意,認爲這些通俗意義(yi) 上的“完篇”即是後來作爲固定繕寫(xie) 單元的“卷”。至於(yu) 推論過程及最終結論上的分歧,則主要是由對“二十九篇”的不同界定引起(見表三)。相形而言,惠棟之說最爲允洽:
桓譚《新論》雲(yun) “古文《尚書(shu) 》舊有四十五卷,爲五十八篇。”蓋賈、馬《尚書(shu) 》三十四篇,益以孔氏逸篇二十四篇,爲五十八。內(nei) 《般庚》三篇同卷,《大誓》三篇同卷,《顧命》《康王之誥》二篇同卷,實二十九篇。逸書(shu) 《九共》九篇同卷,實十六篇。合四十五卷之數,與(yu) 桓君山說合。
如果說今文《尚書(shu) 》歐陽經在析篇問題上,受了古文《尚書(shu) 》影響;那麽(me) 古文《尚書(shu) 》的卷帙編排,同樣爲今文學傳(chuan) 統觀念所左右。古文篇目之中,其於(yu) 今文經原屬同篇者,劉向等人校定時亦繕寫(xie) 爲同一卷。惠棟所言,即是循此理而逆推之。表三所列諸家之說,惟錢大昕的判斷與(yu) 惠棟一脈相承且更爲明晰,至於(yu) 王引之、程元敏二家所論,恐皆不確。衹不過王引之對古文篇卷的最終推定,與(yu) 惠棟、錢大昕並無二致;而程先生將《太誓》剔除以後,雖亦能排出古文四十五卷,卻無法複原出古文五十八篇。
其次要厘清的,是《武成》之亡是否對班固所記篇數及卷數產(chan) 生“同步”影響。惠棟、戴震、王鳴盛、錢大昕、王引之皆以爲,在桓譚所記四十五卷的基礎上,另加百篇《書(shu) 序》一卷,即得班固所記四十六卷。問題在於(yu) ,自顏師古以來皆知《漢書(shu) 》所著録者,已是亡失一篇後的古文《尚書(shu) 》,而包括上述諸人在內(nei) 的清以來學者,又皆知所亡之篇爲逸書(shu) 《武成》;逸十六篇中,惟《九共》九篇共卷,其餘(yu) 諸篇包括《武成》在內(nei) 都是篇自爲卷。據此逆推,舊有之古文《尚書(shu) 》亡失《武成》以後,篇數減爲五十七,卷數亦應減爲四十四;複加百篇《書(shu) 序》“一卷”,仍衹得四十五卷,與(yu) 舊數持平。準此以觀,惠棟等人對班固四十六卷的推論,似尚有理路滯礙之處。閻若璩、陳夢家二氏則以爲《武成》之亡,應使篇數及卷數同步減少。據此逆推,班固所記古文《尚書(shu) 》,完數應爲四十七卷、五十八篇。但對四十七卷的界定,閻、陳二氏又有不同。閻氏認爲,此四十七卷中有百篇《書(shu) 序》“一卷”,其餘(yu) 四十六卷則爲古文《尚書(shu) 》正篇。然若解釋如此,疑義(yi) 有二。一則從(cong) 結論看,閻氏所定正篇完數四十六卷與(yu) 桓譚所記四十五卷不合,所以他衹能進而推定桓譚之數有訛誤。二則從(cong) 思路看,閻氏於(yu) 《盤庚》三篇、《太誓》三篇皆推定爲共卷,於(yu) 《顧命》《康王之誥》則推定爲分卷,亦無嚴(yan) 謹原則可循。參據上述兩(liang) 則疑義(yi) ,其說恐難令人信從(cong) 。陳夢家先生作出的則是另一種解釋。他認爲既然班固所記篇數(實存五十七篇、完數五十八篇)無《書(shu) 序》置身之地,那麽(me) 所記卷數(實存四十六卷、完數四十七卷)亦必不將《書(shu) 序》計算在內(nei) ,概言之,此古文《尚書(shu) 》無序。他對四十七卷的理解,則是用今文歐陽章句“三十一卷”的卷數,加上逸十六篇的卷數。與(yu) 前述諸家之說類似,陳先生的論斷亦有可商。作爲附屬文獻,古代經書(shu) 裏的序固有入卷次而不入篇次的處理模式,比如《毛詩序》亦計入《毛詩》二十九卷之中,但並不能說《詩》篇“三百五”由此而增至“三百六”。百篇《書(shu) 序》亦然。陳先生以五十八篇內(nei) 不容有之,來推定四十七卷內(nei) 必無之,實失武斷。至於(yu) 他對四十七卷之組成的解構,亦缺乏充分理由。因爲必以某家今文後學爲參照的話,亦當選擇其經文分卷,陳先生之所以必取歐陽章句卷數,顯然是爲了遷就他的無序之說。
如上所述,桓譚所記“四十五卷爲五十八篇”與(yu) 班固所記“四十六卷爲五十七篇”,是推斷漢代古文《尚書(shu) 》篇卷及其演化的兩(liang) 個(ge) 參照坐標。惠棟詮說桓譚所記“四十五卷”甚是,但以班固所記“四十六卷”爲完數則非;閻若璩、陳夢家謂班固時完數爲“四十七卷”甚是,但對“四十七卷”的不同解釋則均不可從(cong) 。顧頡剛先生在研究《武成》存亡時也曾涉及此問題,並作出“卷數固可自由分合”的判斷,從(cong) 而避開了對桓、班所記卷數參差的糾結。如果放到較長的曆史時段進行考察,尤其考慮到由竹帛到紙張、由繕寫(xie) 到印刷的演進,顧先生之說當然是一種至爲通達的判斷。但若聚焦到桓、班所涉兩(liang) 漢間之事,情況又有不同。班固自言《藝文誌》之撰,是以劉向、歆父子校書(shu) 成果爲基礎,刪取《七略》之要而成。借令所著録卷數與(yu) 劉向校定本不同,亦應有蹤跡可循,而不能全部委之於(yu) “自由分合”所致。
古文《尚書(shu) 》於(yu) 西漢末《武成》猶在時爲四十五卷,於(yu) 東(dong) 漢初《武成》已亡時爲四十六卷,如果皆除《武成》不計,後者實多兩(liang) 卷。自閻若璩以來,論者多知班固所記四十六卷已增入百篇《書(shu) 序》,惟將所增《書(shu) 序》推定爲“一卷”猶有未安。諸家之所以論斷如此,當是受了孔穎達《尚書(shu) 正義(yi) 》的影響。孔氏宣稱:“馬、鄭之徒,百篇之序總爲一卷。”“總爲一卷”雲(yun) 雲(yun) ,顯然是就當時所流傳(chuan) 的馬融注本、鄭玄注本立意,而且主要是爲了與(yu) 僞孔本將序文分配至篇首的處理方式相區別。考諸《經典釋文》及《隋書(shu) ·經籍誌》,梁陳隋唐間所行《尚書(shu) 》馬注本總計十一卷、鄭注本總計九卷,卷數較《漢書(shu) ·藝文誌》所載大小夏侯經二十九卷、歐陽經三十二卷已大爲縮減,遑論古文經四十六卷。因此,百篇《書(shu) 序》在孔穎達所見到的馬、鄭注本中“總爲一卷”,並不等於(yu) 在馬、鄭時代的馬、鄭注本中“總爲一卷”,更不等於(yu) 在班固所著録的古文經四十六卷中“總爲一卷”。因爲漢唐間的分卷方式,變化實在太大了。
楊緒敏先生曾指出,“漢代所傳(chuan) 留下來的托名孔子所作的百篇《書(shu) 序》本來匯爲二卷或一卷”,附在古文《尚書(shu) 》“全書(shu) 之末”。這一彈性表述顯然比前賢的“一卷”說更爲圓融,筆者讚同其“或”字之前的推斷,即百篇《書(shu) 序》附於(yu) 古文之末時,本作兩(liang) 卷。百篇《書(shu) 序》在曆史上現身,導源於(yu) 漢成帝時東(dong) 萊人張霸的“百兩(liang) 篇”之造。所謂“百兩(liang) 篇”,係由百篇《尚書(shu) 》以及繕寫(xie) 爲兩(liang) 篇的解百篇《尚書(shu) 》之題的《書(shu) 序》組成。張霸膺古文之征,進獻“百兩(liang) 篇”以後,主事者取國家藏書(shu) 加以校驗,發現其中的百篇《尚書(shu) 》全出僞造,至於(yu) 百篇《書(shu) 序》,當時並沒有產(chan) 生懷疑。但自朱熹以來,漸疑《書(shu) 序》非古,熊朋來謂其出於(yu) 《史記》成書(shu) 以後,吳汝綸、康有爲進而謂其抄撮《史記》以成,今人金德建、劉起釪、楊緒敏諸先生更是將僞造《書(shu) 序》者推定爲張霸,這一派的懷疑至爲精當,最終結論可從(cong) 。
張霸僞書(shu) 之敗露與(yu) 劉向領校秘書(shu) ,均發生在成帝朝。對於(yu) “百兩(liang) 篇”中已被證僞的百篇《尚書(shu) 》,劉向自不會(hui) 加以校讎著録;那麽(me) 對於(yu) 當時未被證僞的百篇《書(shu) 序》,劉向是否曾予董理呢?這個(ge) 問題不僅(jin) 是古文篇卷推定過程中的必經關(guan) 隘,而且它本身也是學術史上亟待解決(jue) 的重要爭(zheng) 端。孔穎達《尚書(shu) 正義(yi) 》雲(yun) :
其百篇次第於(yu) 序,孔、鄭不同。……孔依壁內(nei) 篇次及序爲文,鄭依賈氏所奏、《別録》爲次。孔未入學官,以此不同。
所謂“百篇次第”,是相對於(yu) 百篇《書(shu) 序》而言的概念,因爲衹有《書(shu) 序》纔涉及一百篇《尚書(shu) 》篇目。實際流行的《尚書(shu) 》傳(chuan) 本,無論西漢的真古文,還是後來被誤作真古文的晚出僞古文,皆衹有五十八篇。孔穎達所要解釋的,是“孔安國”(僞古文托名)、鄭玄對《書(shu) 序》百篇篇目如何排序。其疏文所說“依賈氏所奏別録爲次”,引發了較多的歧讀與(yu) 異議。一種讀法是“依賈氏所奏《別録》爲次”,釋義(yi) 爲根據賈逵所進奏的自撰《別録》排序。聞思、江曦兩(liang) 先生皆排比舊籍、紬繹疏文,證明史無賈逵撰作《別録》之事。聞思先生采用了同種讀法,但將文義(yi) 釋爲根據賈逵所進奏的劉向《別録》排序,程元敏、馬士遠先生的實際觀點與(yu) 之同。問題在於(yu) ,劉向《別録》作爲國家校書(shu) 活動的重要成果,既有附書(shu) 寫(xie) 進的單篇序録,又有薈萃眾(zhong) 録而成的結集之本,並無散失之虞,根本不需要賈逵奏上。江曦先生則提供了另一讀法——“依賈氏所奏別録爲次”,意謂根據賈逵奏上的百篇順序過録爲次。但釋讀如此,“別録”二字實同冗贅,徑作“依賈氏所奏爲次”豈不明晰!實際上,《尚書(shu) 正義(yi) 》的上揭疏文,解釋的乃是“孔安國”、鄭玄排比百篇次第時,所采用的兩(liang) 組參照物——《書(shu) 序》、古文五十八篇(見表五)。前後比讀可知,“孔”所依壁內(nei) 篇次,對應的是鄭所依《別録》篇次,均指五十八篇而言;“孔”所依壁內(nei) 之序,對應的是鄭所依賈逵所奏之序,均指百篇《書(shu) 序》而言;孔穎達之所以把《別録》放到最後,以至於(yu) “孔”、鄭所依,顛倒對應,當是因爲他把《別録》所載誤判爲張霸僞書(shu) 之故。
孔穎達所釋“孔”、鄭兩(liang) 組參照物,涉及曆史上出現的三類《尚書(shu) 》文獻。一類是景帝朝發現的孔壁古文《尚書(shu) 》,至成帝朝劉向校書(shu) 時寫(xie) 定爲四十五卷五十八篇;一類是張霸“百兩(liang) 篇”中幸免於(yu) 證僞的百篇《書(shu) 序》,至東(dong) 漢初爲班固、賈逵輩所篤信;一類是梅賾所獻僞古文《尚書(shu) 》,爲隋唐之人所篤信。孔壁古文、梅賾僞古文的篇題有所異同,但均合於(yu) 百篇《書(shu) 序》所敘書(shu) 題。因受時代共識影響,這三類文獻折射到孔穎達的認識觀念裏,形成了若幹幻象。比如,他信奉僞孔安國《尚書(shu) 序》之說,將梅賾所獻僞古文五十八篇與(yu) 張霸所造百篇《書(shu) 序》,皆視爲孔壁所出的原始文獻,認爲此五十八篇與(yu) 《書(shu) 序》原本各自成書(shu) ,“孔安國”將《書(shu) 序》拆分開來,各冠篇首,五十八篇之外的“亡篇之序”,亦“隨其次”編排於(yu) “見存者之間”。此即“百篇次第”“孔依壁內(nei) 篇次及序爲文”。又如,他認爲劉向所著録的真正的孔壁古文是“僞書(shu) ”,衹有同於(yu) 今文的爲鄭玄所注的三十四篇非僞,劉向、賈逵、鄭玄都沒有見過“真古文”,而鄭玄除了注三十四篇之外,又將百篇《書(shu) 序》附於(yu) 書(shu) 末並爲之作注,故此三十四篇篇次以及百篇《書(shu) 序》的序次,自然是依據鄭玄所能見到的劉向校定本五十八篇以及賈逵所進奏的百篇《書(shu) 序》排成。據常理逆推可知,劉向沒有校讎著録過百篇《書(shu) 序》,否則鄭玄徑依劉向所定五十八篇及百篇《書(shu) 序》編次即可,根本不必更依賈逵所奏百篇《書(shu) 序》。
《尚書(shu) 》是東(dong) 漢帝王的家學,光武帝劉秀從(cong) 許子威受《尚書(shu) 》,明帝劉莊從(cong) 桓榮受歐陽《尚書(shu) 》,而章帝劉炟又“特好古文《尚書(shu) 》”。賈逵長於(yu) 班固二歲,二人皆“敦悅”古學,同在蘭(lan) 台校書(shu) 經年。章帝即位後,特詔賈逵入講古文《尚書(shu) 》,又令其撰集《尚書(shu) 》今文學與(yu) 古文學的同異之處,賈逵集爲三卷奏之。據孔穎達所引,賈逵又有《奏尚書(shu) 疏》,實際上亦是專(zhuan) 門著述,未知與(yu) 《同異》究係一書(shu) 抑或兩(liang) 書(shu) 。建初八年(83),章帝“詔諸儒各選高才生”受《左氏》《穀梁》《毛詩》及古文《尚書(shu) 》,“由是四經遂行”。此四經在東(dong) 漢未立學官(《左氏》光武初旋立旋廢),與(yu) 官學競爭(zheng) 的“賣點”各不相同。《左氏》則如劉歆所言,“左丘明好惡與(yu) 聖人同,親(qin) 見夫子”;《穀梁》則漢宣帝因衛太子之故特好此經,西漢時曾立於(yu) 學官;《毛詩》則“自謂子夏所傳(chuan) ”,其憑證當然就是《毛詩序》;古文《尚書(shu) 》的情況,與(yu) 《毛詩》大爲相近。西漢晚期流傳(chuan) 的緯書(shu) ,謂孔子刪取古書(shu) ,得“可以爲世法者百二十篇”,以其“百二篇爲《尚書(shu) 》,十八篇爲《中候》”。孔穎達認爲此係作緯者附會(hui) 張霸“百兩(liang) 篇”之造而成說,皮錫瑞等人則持相反論斷,認爲張霸“百兩(liang) 篇”乃附會(hui) 緯書(shu) 之說而造作。孰先孰後姑置不論,要在緯書(shu) 之說衹是概念,張霸之書(shu) 則是實物。“百兩(liang) 篇”中的百篇《書(shu) 序》既幸免於(yu) 證僞,那麽(me) 到了東(dong) 漢讖緯大興(xing) 而古文《尚書(shu) 》又深得聖眷的時代背景下,事情必然出現兩(liang) 種合乎邏輯的走向。一是將百篇《書(shu) 序》的作者坐實爲孔子,這在《漢書(shu) 》裏已有明確體(ti) 現;二是將百篇《書(shu) 序》附入古文《尚書(shu) 》,從(cong) 而在後者與(yu) 孔子真傳(chuan) 之間建立更爲密切的關(guan) 聯。對於(yu) 賈逵而言,正像他在進奏《左氏》之長時,屢屢申言此書(shu) 與(yu) 圖讖相合那樣,當他褒揚古文《尚書(shu) 》之長時,亦必充分利用讖緯之學對統治者的影響,將緯書(shu) 所說“百二篇”的“孑遺”,亦即張霸“百兩(liang) 篇”中未被證僞的百篇《書(shu) 序》,鄭重奏上。秘閣古文《尚書(shu) 》由此有《序》,而班固所著録的實際卷數亦爲之增多。
總上所論可以推知,由桓譚所記到班固所記,古文《尚書(shu) 》衹存在舊內(nei) 容的亡失、新內(nei) 容的加入,至於(yu) 固有的分卷原則並沒有改變,仍是依循“今文析篇者古文皆共卷”而定。桓譚所記四十五卷構成如下:行世二十九篇,以篇爲卷得二十九卷;逸十六篇,以篇爲卷得十六卷;合計四十五卷。班固所記四十六卷構成如下:行世二十九篇,以篇爲卷得二十九卷;逸十六篇,亡《武成》而剩十五篇,以篇爲卷得十五卷;張霸百篇《書(shu) 序》二篇,以篇爲卷得二卷;合計四十六卷。
結語
關(guan) 於(yu) 漢代今古文《尚書(shu) 》篇卷問題,筆者已試加考述如上。至此,有必要將所涉各關(guan) 鍵史事節點按照曆史順序排列如後,以便形成更爲直觀的認識。漢初,伏生以二十八篇教於(yu) 齊魯間,所授篇目無《太誓》。景帝初,魯恭王壞孔子宅而見古文《尚書(shu) 》,所得篇目有《太誓》。武帝建元五年(前136),歐陽《尚書(shu) 》置博士,傳(chuan) 伏生所授二十八篇,無《太誓》。武帝元光五年(前130)稍前,孔安國進獻孔壁古文《尚書(shu) 》,遭逢陳皇後巫蠱案,未能立於(yu) 學官。元光、元朔之間,孔安國出任歐陽《尚書(shu) 》博士。約當元朔二年(前127),民壁《太誓》進獻,蓋因孔壁古文亦有此篇,武帝遂詔博士傳(chuan) 讀,並入伏生二十八篇,而爲行世二十九篇。兒(er) 寬兼傳(chuan) 伏、孔兩(liang) 係,受古文分篇影響,析歐陽經爲三十二卷。宣帝本始元年(前73),河內(nei) 女子發老屋得《太誓》進獻。宣帝甘露三年(前51),大小夏侯《尚書(shu) 》皆置博士,皆傳(chuan) 行世二十九篇。成帝河平三年(前26),劉向受詔領校中秘書(shu) ,其間將秘閣所藏古文《尚書(shu) 》繕寫(xie) 爲四十五卷、五十八篇;陳農(nong) 奉詔搜求天下遺書(shu) ,後東(dong) 萊張霸以“百兩(liang) 篇”膺征。光武帝建武之間,古文《尚書(shu) 》亡《武成》一篇。章帝統治期間,賈逵奉詔論纂今古文同異,進奏百篇《書(shu) 序》,百篇《書(shu) 序》由此附入古文《尚書(shu) 》。
其篇卷變化過程則綜述如下。伏生二十八篇增入博士奉詔傳(chuan) 讀的壁出《太誓》一篇,即爲行世二十九篇。兒(er) 寬受當時古文分篇影響,將行世二十九篇中的《盤庚》析爲三篇,《顧命》分出《康王之誥》一篇,由此而得歐陽經三十二卷。大小夏侯所奉之經,承襲行世二十九篇分篇格局未變。古文《尚書(shu) 》的分篇格局在劉向之前已大體(ti) 形成,但直到劉向校書(shu) ,始正式寫(xie) 定爲四十五卷、五十八篇,今文析篇者古文繕寫(xie) 時皆共卷,其後雖有內(nei) 容增減,但分卷原則未變,固有內(nei) 容的篇卷格局未變。東(dong) 漢初古文《尚書(shu) 》亡《武成》一篇,篇卷同減,實存四十四卷、五十七篇,章帝時增入百篇《書(shu) 序》兩(liang) 卷,計卷不計篇(《書(shu) 序》非《尚書(shu) 》正篇),故班固著録爲四十六卷、五十七篇。鄭玄的分篇是在歐陽經三十二卷基礎上的繼續革命,鄭氏受古文《尚書(shu) 》劉向校定本分篇影響,將《太誓》析爲三篇,由此而得鄭注本三十四篇。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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