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鵬程】儒家人性論的基本內涵及其邏輯演變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9-05 19: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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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人性論的基本內(nei) 涵及其邏輯演變

作者:任鵬程

來源:《孔子研究》2024年第4期

 

摘要:人性論是儒家哲學的核心問題,其隨著曆史發展演變出不同內(nei) 涵、呈現不同特點。孔子認為(wei) 生之謂性。孟子進一步分辨其中的善惡,以善質為(wei) 性。荀子反之,以惡質為(wei) 性。漢儒綜合孟荀,認為(wei) 性善惡混,魏晉唐儒家也持這種觀點。宋明理學將人天生之物分為(wei) 兩(liang) 類,即形而上的性和形而下的氣。形而上的性是超越的,為(wei) 理想人生奠定合法性基礎;形而下的氣有清濁之分,為(wei) 道德教化提供存在論基礎。而從(cong) 先秦到宋明的儒家教化,人性作為(wei) 存在的主體(ti) ,由最初的自然性氣質活動,逐步轉化為(wei) 存在性的超越活動,在這個(ge) 過程中,感應是一以貫之的原理。

 

關(guan) 鍵詞: 儒家  人性  氣  感應  善惡


作者簡介:任鵬程,哲學博士,山東(dong) 社會(hui) 科學院、山東(dong)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博士後,山東(dong) 省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研究中心秘書(shu) 處副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哲學。

 

人性論是古代儒家哲學的核心話題,從(cong) 先秦到兩(liang) 漢、魏晉、隋唐,再到宋明,曆代儒家對這個(ge) 問題都給出了各自的答案。那麽(me) ,這個(ge) 概念究竟有哪些基本內(nei) 涵?不同時代的儒家對這個(ge) 問題的解答有何共識?隨著儒學史的發展,它的內(nei) 涵又有哪些變化?它與(yu) 人的道德修養(yang) 有何關(guan) 係?本文將對諸如此類的問題作曆史的哲學的綜合研究。

 

一、以“生”釋“性”

 

何謂“性”?古人普遍認為(wei) ,生之謂性。[1]所謂“生之謂性”,通常指性是初生者。孔子曰:“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論語·陽貨》)在孔子看來,人出生之後,幾乎沒有什麽(me) 不同,差別在於(yu) 後天教化。性自天生,這一觀點幾乎成為(wei) 那個(ge) 時代的主流觀念,如告子認為(wei) ,“生之謂性”(《孟子·告子上》)。郭店楚簡《性自命出》指出:“性或生之”[2]。性即天生固有者。

 

“生之謂性”也是孟子和荀子的共識。孟子說:“形色,天性也。”(《孟子·盡心上》)“這個(ge) 性字就是‘生’。”[3]比如:“口之於(yu) 味也,有同耆焉;耳之於(yu) 聲也,有同聽焉;目之於(yu) 色也,有同美焉。”(《孟子·告子上》)嘴巴喜歡美味、耳朵喜歡美聲、眼睛喜歡美色等感官屬性屬於(yu) 初生者。性是初生而固有者。荀子也持有這種觀點。他說:“生之所以然者謂之性。”(《荀子·正名》)“性者,本始材樸也。”(《荀子·禮論》)性乃天生質樸之材,未經人為(wei) 改造。

 

性是人天然存在的形態。這也是兩(liang) 漢魏晉儒家人性論的基本立場。漢代董仲舒曰:“生之自然之資謂之性”[4]。性是天生材質。揚雄說:“一生一死,性命瑩矣。”[5]王充說:“人稟元氣於(yu) 天,各受壽夭之命,以立長短之形,猶陶者用土為(wei) 簋廉,冶者用銅為(wei) 柈杅矣。器形已成,不可小大;人體(ti) 已定,不可減增。用氣為(wei) 性,性成命定。”[6]性是天生之物。王弼認為(wei) ,“萬(wan) 物以自然為(wei) 性,故可因而不可為(wei) 也,可通而不可執也。”[7]郭象認為(wei) ,“天地以萬(wan) 物為(wei) 體(ti) ,而萬(wan) 物必以自然為(wei) 正”[8],“自然耳,故曰性。”[9]性指自然本性。

 

性即初生材質。唐代儒家也持這種立場。韓愈說:“性也者,與(yu) 生俱生也……天命之謂性,是天人相與(yu) 一也。天亦有性,春仁夏禮秋義(yi) 冬智是也。人之率性,五常之道是也。”[10]性乃天生本有。李翱指出:“天地之間,萬(wan) 物生焉。人之於(yu) 萬(wan) 物,一物也,其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蟲魚者,豈非道德之性乎哉?”[11]唐代儒家認為(wei) 性是人或物與(yu) 生俱來的品質,而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根本在於(yu) 人性具有道德屬性。或者說,道德屬性是人區別於(yu) 其它生物的標誌。

 

事實上,宋代儒家也接受“生之謂性”的觀點。張載曰:“天下凡謂之性者,如言金性剛,火性熱,牛之性,馬之性也,莫非固有。”[12]性乃人或物所固有的東(dong) 西。所謂“固有”,也就是生而有之,即“生之謂性”。二程曰:“在天曰命,在人曰性,循性曰道,各有當也。大本言其體(ti) ,達道言其用。烏(wu) 得混而一之乎?”[13]天理在人便為(wei) 性。這個(ge) 天理或天性乃是人天生固有。二程進一步說:“德性謂天賦天資,才之美者也。”[14]性或德性乃是天生稟賦。不過,從(cong) 二程開始,人們(men) 便逐漸以理替代性。或者說,人們(men) 更關(guan) 注理。朱熹曰:“性,即理也。……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15]理是天理。人物之生便擁有天賦之理,這便是性。

 

性即生,或者說,出生之初便是性。這便涉及到另一個(ge) 問題,即來源問題。在先秦時期,天性中的“天”主要指自然之天,而到了宋明時期,這一範疇的內(nei) 涵發生了根本性變化,此時的“天”主要指先天固有的超越性。[16]天性或天理便是太極。太極即終極性本原。因此,天理或天性便是終極性本原、絕對的存在,可以說與(yu) 自然無關(guan) 。

 

二、從(cong) 善惡未辨到善惡分別

 

作為(wei) 初生的存在,性是材質,並且它的內(nei) 涵,隨著曆史發展也在不斷豐(feng) 富。

 

孔子曰“性相近也”(《論語·陽貨》)。皇侃疏曰:“性者,人所稟以生也;……人俱天地之氣以生,雖複厚薄有殊,而同是稟氣,故曰‘相近也’。”[17]性指氣質。郭店楚簡《性自命出》曰:“喜怒哀悲之氣,性也。”[18]然而對於(yu) 這個(ge) 初生的物理或氣質實體(ti) ,在這個(ge) 階段,儒家並未進行善惡屬性的分別,而僅(jin) 將其視為(wei) 一個(ge) 混沌的、善惡不分之物,這就存在些許問題。如張載對此批判說:“以生為(wei) 性,既不通晝夜之道,且人與(yu) 物等,故告子之妄不可不詆。”[19]也就是說,這種人性論並未揭示出人的本質。

 

這一不足到了孟子時期有了改觀。孟子既承認性是初生之物,同時開始對這個(ge) 初生之物進行屬性辨別,這便是“性命之辨”。他說:“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知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孟子·盡心下》)從(cong) 傳(chuan) 統的“生之謂性”維度看,感官之欲和仁義(yi) 之性,都是生而有之,它們(men) 都屬於(yu) 人性,也就是說,“人性”這一範疇具有兩(liang) 層內(nei) 容。不過,孟子對此不太滿意,他進一步分判雲(yun) ,感官之欲屬於(yu) “小體(ti) ”,仁義(yi) 之性屬於(yu) “大體(ti) ”,而隻有“大體(ti) ”才能稱之為(wei) “性”。進一步說,僅(jin) 將天性之中善的內(nei) 容稱作“性”,是孟子的發明。而善的材質與(yu) 氣有關(guan) ,甚至便是氣。孟子曰:“我知言,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其為(wei) 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ang) 而無害,則塞於(yu) 天地之間。其為(wei) 氣也,配義(yi) 與(yu) 道;無是,餒矣。是集義(yi) 所生者,非義(yi) 襲而取之也。行有不慊於(yu) 心,則餒矣。”(《孟子·公孫醜(chou) 上》)“浩然之氣”是仁義(yi) 之本,便是性。[20]或者說,孟子之“性”特指引人向善或成聖成賢之氣。因此,對於(yu) 善材或善氣引發的欲,孟子是讚同的。他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孟子·盡心下》)與(yu) 之相反,對於(yu) 惡材或惡氣引發的欲,孟子持明確反對立場。他說:“養(yang) 心莫善於(yu) 寡欲。其為(wei) 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wei) 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孟子·盡心下》)欲是人性的表達。可欲和寡欲看似兩(liang) 種截然相反的觀點,構成了孟子人性論的兩(liang) 個(ge) 層麵。從(cong) 儒學人性論的發展史看,這種對人性的定義(yi) ,有著深遠影響,它既深化了人們(men) 對人的理解,同時標誌著古代儒家開始對初生之性進行善惡辨別。何者為(wei) “性”?對孟子來說,性是仁義(yi) 之本,成性便可成仁成聖。後來意義(yi) 上的人性由此形成。對此,傅斯年指出:“後人所謂性者,其字義(yi) 自《論語》始有之,然猶去生之本義(yi) 為(wei) 近。至孟子,此一義(yi) 始充分發展。”[21]

 

和孟子一樣,荀子也將構成人性的內(nei) 容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方麵,即善的部分和惡的部分。但與(yu) 孟子不同的是,荀子將人性之中惡或壞的東(dong) 西稱作“性”。他說:“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順是,故爭(zheng) 奪生而辭讓亡焉;生而有疾惡焉,順是,故殘賊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聲色焉,順是,故淫亂(luan) 生而禮義(yi) 文理亡焉。然則從(cong) 人之性,順人之情,必出於(yu) 爭(zheng) 奪,合於(yu) 犯分亂(luan) 理,而歸於(yu) 暴。故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yi) 之道,然後出於(yu) 辭讓,合於(yu) 文理,而歸於(yu) 治。用此觀之,人之性惡明矣,其善者偽(wei) 也。”(《荀子·性惡》)人天生之性固有好利、爭(zheng) 奪、感官之欲等壞的東(dong) 西,順從(cong) 天性發展而不加以節製,便會(hui) 帶來惡果,甚至是性命之危。因此,荀子認為(wei) ,材質之性具有“不好”(《荀子·禮論》)的屬性,需要對其加以改造。但從(cong) “生之謂性”的視角看,荀子也並不否認或者說同時承認人天生擁有善質或善材。他說:“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以可以知人之性,求可以知物之理,而無所疑止之,則沒世窮年不能無也。”(《荀子·解蔽》)人何以能成聖成賢?關(guan) 鍵在於(yu) 人具有知能,並且這種認知力是與(yu) 生俱來的,從(cong) 這個(ge) 維度看,人性是善或好的。事實上,學術界已有學者注意到荀子人性論的這種混存現象。如沈順福指出:“荀子是性惡論者,這是《荀子》的題中之義(yi) 。然而它還有一個(ge) 言外之意,即天生之物中有某些善的東(dong) 西,比如知性、仁心、善心等,這些都是天生的東(dong) 西,可以稱之為(wei) 善性。”[22]荀子曰:“性者,本始材樸也;偽(wei) 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wei) 之無所加,無偽(wei) 則性不能自美。性偽(wei) 合,然後成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yu) 是就也。”(《荀子·禮論》)性是基礎,偽(wei) 是改造。沒有性,教化無從(cong) 談起;沒有偽(wei) ,理想人生便沒有可能。聖人是“性偽(wei) 合”的結果。從(cong) 儒家人性論發展角度看,這種對於(yu) 人性的看法是對孟子人性論的修正,而性惡論也構成了教化的基礎。

 

三、性善惡混論

 

漢代王充曰:“孟子見其陽,孫卿見其陰也。處二家各有見,可也。”[23]孟子的性善論與(yu) 荀子的性惡論,分別揭示了人天生之性的兩(liang) 層內(nei) 容,二者各有側(ce) 重,並呈對立狀態。那麽(me) ,如何繼承、吸收、批判,並對兩(liang) 者人性論做進一步發展,便成為(wei) 擺在漢代儒家麵前的問題。

 

性即天生材質,既可以為(wei) 善,也可以向惡。漢儒董仲舒曰:“性者,天質之樸也;善者,王教之化也。無其質,則王教不能化;無其王教,則質樸不能善。”[24]性含有善惡兩(liang) 種材質。董仲舒進一步說:“人之誠,有貪有仁。仁貪之氣,兩(liang) 在於(yu) 身。身之名,取諸天。天兩(liang) 有陰陽之施,身亦兩(liang) 有貪仁之性。”[25]天生材質即氣質。性即氣質。具體(ti) 來說,人天生有貪仁二氣。陽氣或善氣便是善性,陰氣或濁氣便是惡性。養(yang) 育其中的仁氣為(wei) 善人、君子,反之,放縱其中的惡則為(wei) 小人、惡人。因此,弘揚善氣、抑製惡氣便是做人之關(guan) 鍵。揚雄說:“人之性也,善惡混。修其善則為(wei) 善人,修其惡則為(wei) 惡人。氣也者,所以適善惡之馬也與(yu) ?”[26]東(dong) 漢王充也說:“論人之性,定有善有惡。其善者,固自善矣。其惡者,故可教告率勉,使之為(wei) 善。凡人君父審觀臣子之性,善則養(yang) 育勸率,無令近惡;近惡則輔保禁防,令漸於(yu) 善。善漸於(yu) 惡,惡化於(yu) 善,成為(wei) 性行。”[27]二人都強調人之性善惡混。善性即仁氣,惡性即貪氣。性即氣質。氣質兼具善惡。養(yang) 育善氣、整治惡氣便可成人。這顯然是對孟荀人性論的繼承與(yu) 發展。

 

魏晉儒家其實也持性善惡混論。王弼指出:“論太始之原以明自然之性,演幽冥之極以定惑罔之迷。”[28]力主順應自然即順性。關(guan) 於(yu) 自然之性的內(nei) 容,王弼指出:“爽,差失也,失口之用,故謂之爽。夫耳目口心,皆順其性也。不以順性命,反以傷(shang) 自然,故曰聾、盲、爽、狂也。”[29]在王弼看來,生理欲望等為(wei) 人生來就有,這些都是不可去除的;違背或壓製人的天生欲望,便是傷(shang) 及自然,便是傷(shang) 性。也就是說,自然之性內(nei) 含惡質。與(yu) 此同時,王弼還說:“仁義(yi) ,母之所生,非可以為(wei) 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wei) 匠也。舍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30]仁義(yi) 出自自然之性,但不能因仁義(yi) 之美好,就妄稱自然之性即仁義(yi) (“非可以為(wei) 母”)。可以說,在王弼這裏,自然之性是善惡混的。

 

性善惡混論也是唐代儒家的基本立場。韓愈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導而上下也;下焉者,惡焉而已矣。其所以為(wei) 性者五:曰仁、曰禮、曰信、曰義(yi) 、曰智。上焉者之於(yu) 五也,主於(yu) 一而行於(yu) 四;中焉者之於(yu) 五也,一不少有焉,則少反焉,其於(yu) 四也混;下焉者之於(yu) 五也,反於(yu) 一而悖於(yu) 四。”[31]韓愈以為(wei) ,仁義(yi) 禮智信等“五常”構成了人性的主要內(nei) 容,但是它們(men) 在不同人中所占的比例不同。其中,上品之人以仁為(wei) 主兼備“四常”;中品之人雖不缺仁性,但是未能盡性,且其餘(yu) 四者或有缺失;下品之人仁義(yi) 禮智信等五者皆無。韓愈的性三品說,可以說是性善惡混論另一種更具體(ti) 化的形態。

 

漢代以來,儒家大多持性善惡混論。關(guan) 於(yu) 性善惡混論,有學者認為(wei) 先秦時期早已有之,[32]典型的證據是《論衡·本性》:“周人世碩,以為(wei) 人性有善有惡。舉(ju) 人之善性,養(yang) 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yang) 而致之則惡長。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yang) 焉。故世子作《養(yang) 性書(shu) 》一篇。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yu) 世子相出入,皆言性有善有惡。”[33]一方麵,盡管周代有名為(wei) 世碩者,但並沒有直接的文獻資料記載其觀點,王充此處引文的真實性值得懷疑;另一方麵,世碩的人性觀點與(yu) 郭店楚簡的人性觀很類似。《性自命出》篇說:“善不善,性也。所善所不善,勢也”[34]。“善”和“不善”都屬於(yu) 人性的端緒。但是,人性表現出或善或惡,還要依靠“勢”。“勢”指外物習(xi) 染或誘導。《性自命出》篇指出習(xi) 性的方式有逆性、交性、厲性等多種方式,因此提出“習(xi) 性說”。需要注意的是,“性有善有惡”與(yu) “性善惡混”還不同。“性有善有惡”是從(cong) 人性呈現出的端緒上說性,至於(yu) 人性本身並無固定善惡可言。而“性善惡混”則以為(wei) ,人性之中包含善惡兩(liang) 者,且善惡二者都屬於(yu) 性之屬性。正如丁四新所指出:“人性善惡混承認人性內(nei) 涵的善惡二者是交混作用的,人性不可能擺脫這一善惡相混作用的支配;而世子‘人性有善有惡’的觀點則與(yu) 此有異,性首先是構成生命本身的質體(ti) ,這一質體(ti) 隱含善、不善的兩(liang) 麵,但心不取,物不采,則性涵情氣,並不現實地顯現為(wei) 性善與(yu) 性惡。”[35]這也就是說,世子討論人性問題是從(cong) 人的自然生命出發,並未從(cong) “質”(屬性)的角度定義(yi) 人性。進一步說,性之善惡是從(cong) 人性所呈現出的狀態上來看的,而關(guan) 於(yu) 人性本身的內(nei) 涵,世子沒有做出具體(ti) 界定,這是他與(yu) 漢代“性善惡混”說最大的差異。所以,世碩的觀點依然是不分善惡的,王充將其誤讀為(wei) 性善惡混,目的是為(wei) 了支持自己的觀點。而從(cong) 思想史和哲學史發展的邏輯看,認為(wei) 先秦時期便有性善惡混說,則是“不可能”[36]的。

 

四、天理與(yu) 氣

 

從(cong) 宋明理學開始,經過佛教的洗禮,儒家對於(yu) “性”有了思辨性認識。[37]

 

這種思辨思維開始於(yu) 張載。張載曰:“性於(yu) 人無不善,係其善反不善反而已,過天地之化,不善反者也;命於(yu) 人無不正,係其順與(yu) 不順而已,行險以僥(jiao) 幸,不順命者也。形而後有氣質之性,善反之則天地之性存焉。故氣質之性,君子有弗性者焉。”[38]張載將天生之性分為(wei) 兩(liang) 類,即天地之性和氣質之性。而所謂的氣質之性,實質是氣質而非氣質之性;進一步說,性分為(wei) 天地之性和氣質。不過,張載依然將氣質叫做性。他說:“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yu) 氣,有性之名;合性與(yu) 知覺,有心之名。”[39]太虛與(yu) 氣合而為(wei) 性。性不僅(jin) 包含太虛,而且含氣。或者說,性是抽象之太虛與(yu) 現實之氣質的綜合。性含氣質,這表明張載對性氣兩(liang) 者沒有作出明確辨別。

 

性氣關(guan) 係在二程那裏得到進一步明晰。在二程那裏,性氣既不相同,又不可分離,這便是“論性不論氣,不備;論氣不論性,不明。”[40]雖然這裏說性氣不離,但我們(men) 仍然能得出結論,即性是性,氣是氣,二者是兩(liang) 種存在。伊川曰:“性出於(yu) 天,才出於(yu) 氣。”[41]稟氣而有的是才,性則出於(yu) 天,性與(yu) 氣迥然有別。這種純粹的性,便是理。二程曰:“在天曰命,在人曰性,循性曰道,各有當也。大本言其體(ti) ,達道言其用。烏(wu) 得混而一之乎?”[42]天理在人身上便是性。二程還說:“蓋‘生之謂性’、‘人生而靜’以上不容說,才說性時,便已不是性也。”[43]性或理具有形而上的超越屬性,是無法被經驗言說的。形而上的性,朱熹稱之為(wei) 理,並區別於(yu) 形而下的氣。朱熹曰:“人物之生,天賦之以此理,未嚐不同,但人物之稟受自有異耳。如一江水,你將杓去取,隻得一杓;將碗去取,隻得一碗;至於(yu) 一桶一缸,各自隨器量不同,故理亦隨以異。”[44]理是天生固有的存在,是事物存在的自性,這種自性完全是超越的存在。

 

這種超越之理,心學家稱之為(wei) “心”。王陽明曰:“心即理也。天下又有心外之事、心外之理乎?”[45]本心便是理。此等本心或理是正確行為(wei) 的基礎。比如:“心外無物。如吾心發一念孝親(qin) ,即孝親(qin) 便是物。”[46]心外無物、心外無事。做人便是順心而為(wei) 。王陽明曰:“身之主宰便是心。心之所發便是意。意之本體(ti) 便是知。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於(yu) 事親(qin) ,即事親(qin) 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於(yu) 仁民愛物,即仁民愛物便是一物。意在於(yu) 視聽言動,即視聽言動便是一物。所以某說無心外之理、無心外之物。”[47]人心揮發自然便成就德行。因此,王陽明得出結論:“所謂汝心,卻是那能視聽言動的。這個(ge) 便是性,便是天理。有這個(ge) 性,才能生這性之生理,便謂之仁。”[48]成人或做人便是天理自發、順由本心。

 

人不僅(jin) 天生有性或理,且有氣。二程曰:“性即氣,氣即性,生之謂也。”[49]天生性與(yu) 氣。朱熹曰:“人物之生,莫不有是性,亦莫不有是氣。然以氣言之,則知覺運動,人與(yu) 物若不異也;以理言之,則仁義(yi) 禮智之稟,豈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無不善,而為(wei) 萬(wan) 物之靈也。”[50]人天生有性有氣。離開了氣,便沒有了性。朱熹還說:“才說性時,便有些氣質在裏。若無氣質,則這性亦無安頓處。”[51]性氣並存。對於(yu) 這種天生之氣或氣質,理學家將其分為(wei) 清氣和濁氣。伊川曰:“稟氣有清濁,故其材質有厚薄。”[52]氣質有清濁之分。朱熹進一步說:“天命之性,本未嚐偏。但氣質所稟,卻有偏處,氣有昏明厚薄之不同。”[53]人因為(wei) 稟氣之異,有了聖愚之分。

 

從(cong) 儒學史的發展角度看,在宋儒那裏,天生之存在被分為(wei) 形而上和形而下兩(liang) 類,形而上的存在便是理或性,形而下的存在便是氣質。這個(ge) 形而下的氣質,又進一步分化為(wei) 清氣與(yu) 濁氣,即善的材質與(yu) 惡的材質,這與(yu) 孟子、荀子等人所說的人性內(nei) 涵較為(wei) 接近或一致,而“多出”的理,則是理學家們(men) 的創造,傳(chuan) 統儒學由此進入思辨哲學階段。

 

五、性與(yu) 感應

 

性作為(wei) 初生的存在,或為(wei) 善惡未分渾然之物,或為(wei) 善物,或為(wei) 惡物,或為(wei) 善惡相混之物。要揚善抑惡,教化便成為(wei) 必備之方。

 

孔子曰:“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論語·陽貨》)教化的方式是習(xi) 。事實上,習(xi) 是一種感應方式。《周易·乾》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同類之間具有天然相感相招的傾(qing) 向。孔子說:“其身正,不令而行。”(《論語·子路》)“德不孤,必有鄰”(《論語·裏仁》)。《四書(shu) 集注》載:“德不孤立,必以類應。”[54]孔子認為(wei) ,善人感善人,惡人招惡人。因此,做人要親(qin) 近善人、遠離奸佞。這便是感應思維。郭店楚簡《性自命出》說:“喜怒哀悲之氣,性也。”[55]性即氣質。氣質具有不確定性。為(wei) 此,郭店楚簡《性自命出》提出:“察天道以化民氣”[56],“待習(xi) 而後定”[57]。“化民氣”“習(xi) 民性”的辦法便是樂(le) 教。郭店楚簡《性自命出》說:“鄭衛之樂(le) ,則非其聽而從(cong) 之也。凡古樂(le) 龍心,益樂(le) 龍指,皆教其人者也。”[58]善氣或善樂(le) 感召人身上的善氣,惡氣或淫樂(le) 呼應人身上的惡氣。在這個(ge) 過程中,人性是感應活動的主體(ti) 。

 

孟子提出養(yang) 氣說。他提出:“牛山之木嚐美矣,以其郊於(yu) 大國也,斧斤伐之,可以為(wei) 美乎?是其日夜之所息,雨露之所潤,非無萌蘖之生焉,牛羊又從(cong) 而牧之,是以若彼濯濯也。人見其濯濯也,以為(wei) 未嚐有材焉。此豈山之性也哉?雖存乎人者,豈無仁義(yi) 之心哉?其所以放其良心者,亦猶斧斤之於(yu) 木也。旦旦而伐之,可以為(wei) 美乎?其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yu) 人相近也者幾希;則其旦晝之所為(wei) ,有梏亡之矣。梏之反複,則其夜氣不足以存;夜氣不足以存,則其違禽獸(shou) 不遠矣。人見其禽獸(shou) 也,而以為(wei) 未嚐有才焉者,是豈人之情也哉?”(《孟子·告子上》)平旦之氣、夜氣都飽含仁義(yi) ,是善良之氣,做人就是要保存或激發此類善氣,實現善氣滿身。為(wei) 此,孟子倡導“‘我知言,我善養(yang) 吾浩然之氣。’……其為(wei) 氣也,至大至剛,以直養(yang) 而無害,則塞於(yu) 天地之間。”(《孟子·公孫醜(chou) 上》)善氣滿身便是盡性。事實上,養(yang) 氣也是一種感應。孟子認為(wei) ,仁聲是人性的氣息,而且是一種善良氣息。他說:“仁言不如仁聲之入人深也”(《孟子·盡心上》),比如:“子服堯之服,誦堯之言,行堯之行,是堯而已矣;子服桀之服,誦桀之言,行桀之行,是桀而已矣。”(《孟子·告子下》)善言、善行能夠影響人的氣質。因此,做人要以仁言仁聲修身。

 

荀子也將“物類相感”的原理引入到樂(le) 教活動中。荀子認為(wei) ,“凡奸聲感人而逆氣應之,逆氣成象而亂(luan) 生焉;正聲感人而順氣應之,順氣成象而治生焉。唱和有應,善惡相象,故君子慎其所去就也。”(《荀子·樂(le) 論》)聲有奸邪、道義(yi) 之分,並能夠與(yu) 人身上的順氣或逆氣相互呼應。比如:“君子以鍾鼓道誌,以琴瑟樂(le) 心;動以幹戚,飾以羽旄,從(cong) 以磬管。故其清明象天,其廣大象地,其俯仰周旋有似於(yu) 四時。”(《荀子·樂(le) 論》)美好之樂(le) 充滿善氣或正氣,能夠激發人之順氣,引發順氣的便是“善民心”(《荀子·樂(le) 論》)。又如:“齊衰之服,哭泣之聲,使人之心悲。帶甲嬰冑,歌於(yu) 行伍,使人之心傷(shang) ;姚冶之容,鄭、衛之音,使人之心淫;紳、端、章甫,舞《韶》歌《武》,使人之心莊。”(《荀子·樂(le) 論》)奸佞之聲蘊含邪氣或濁氣,能夠感召人之逆氣,導致“人之心淫”(《荀子·樂(le) 論》),最終亂(luan) 德。也就是說,荀子認為(wei) ,感動人的善心、激發人身上的善質,使人正氣滿身,從(cong) 而實現行為(wei) 合理,這便是教化。

 

感應是一種氣化活動。董仲舒認為(wei) ,“天有陰陽,人亦有陰陽,天地之陰氣起,而人之陰氣應之而起;人之陰氣起,而天地之陰氣亦宜應之而起,其道一也。”[50]天和人都是由陰陽二氣所構成的,天與(yu) 人之間以氣質作為(wei) 中介,可以相互交流。比如:“天將陰雨,人之病故為(wei) 之先動,是陰相應而起也。天將欲陰雨,又使人欲睡臥者,陰氣也。有憂亦使人臥者,是陰相求也;有喜者,使人不欲臥者,是陽相索也。”[60]“陰相求”“陽相索”表明,氣質活動的基本機製或原理是感應。董仲舒還說:“身之名,取諸天。天兩(liang) 有陰陽之施,身亦兩(liang) 有貪仁之性。天有陰陽禁,身有情欲栣,與(yu) 天道一也。”[61]人身上含有貪仁二氣,一種為(wei) 好的氣,一種為(wei) 壞的氣,並且人身上的這兩(liang) 種氣可以與(yu) 人身外之氣相互感召。比如,善氣感召仁氣,戾氣呼應貪氣。因此,董仲舒倡導“聲有順逆,必有清濁;形有善惡,必有曲直。”[62]“感以禮樂(le) ,所以奉人本也。”[63]順聲飽含清氣,使人的行為(wei) 符合仁義(yi) ;逆聲飽含濁氣,讓人沉溺於(yu) 情欲,樂(le) 以感應的方式作用於(yu) 人,使人的氣質發生變化。這便是“作樂(le) 成德”。

 

感應論也是魏晉儒家道德修養(yang) 的基本立場。王弼說:“聖人達自然之(至)[性],暢萬(wan) 物之情,故因而不為(wei) ,順而不施。除其所以迷,去其所以惑,故心不亂(luan) 而物性自得之也。”[64]順應自然便是盡性。王弼注《論語》曰:“孔子曰:性相近也。若全同也,相近之辭不生;若全異也,相近之辭亦不得立。今雲(yun) 近者,有同有異,取其共是。無善無惡則同也,有濃有薄則異也,雖異而未相遠,故曰近也。”[65]性乃氣質。氣質有善有惡。盡性便是親(qin) 近善氣、遠離惡氣。嵇康認為(wei) ,“夫五色有好醜(chou) ,五聲有善惡,此物之自然也。”[66]聲有善惡,這是物之自然。嵇康說:“同聲相應,同氣相求,自然之分也。音不和,則比絃不動;聲同,則雖遠相應。”[67]聲與(yu) 聲可以相互感應,氣與(yu) 氣可以相互感召。比如:“和心足於(yu) 內(nei) ,和氣見於(yu) 外。故歌以敘誌,儛以宣情。然後文之以采章,照之以風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導其神氣,養(yang) 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與(yu) 理相順,氣與(yu) 聲相應。”[68]善樂(le) 能夠引導人的神氣、善氣,反之亦然。嵇康得出結論:“性動則糾之以和。……性氣自和,則無所困於(yu) 防閑;情誌自平,則無鬱而不通。”[69]憑借氣與(yu) 聲的相應或會(hui) 通,讓人身上的氣質實現中和,便是教化。

 

宋明理學家也相信並接受了道德感應說。在理學家看來,道德教化的方式主要有兩(liang) 種,一種是養(yang) 氣,即激揚人身上的善氣。張載認為(wei) :“天本參和不偏,養(yang) 其氣,反之本而不偏,則盡性而天矣。”[70]善氣飽含仁義(yi) ,但需要養(yang) ,如“浩然之氣”。他說:“養(yang) 浩然之氣是集義(yi) 所生者,集義(yi) 猶言積善也,義(yi) 須是常集,勿使有息,故能生浩然道德之氣。”[71]另一種是變化氣質,克治氣質之偏,主要辦法是讀書(shu) 和尊禮,其基本原理或機製便是感應。二程提出:“天地之間,隻有一個(ge) 感與(yu) 應而已,更有甚事?”[72]“感”有兩(liang) 種:一是自然的氣質交流活動。比如:“人之作惡,有惡氣,與(yu) 天地之惡氣相擊搏,遂以震死。霹靂,天地之怒氣也。如人之怒,固自有正,然怒時必為(wei) 之作惡,是怒亦惡氣也。怒氣與(yu) 惡氣相感故爾。”[73]人身之氣能夠與(yu) 天地之氣相互呼應,人身惡氣招呼天地惡氣,引發惡果甚至是產(chan) 生性命之危,這種思維模式顯然繼承了傳(chuan) 統儒家的天人感應說。二是形而上的、超越的理之相感相通。二程提出:“心所感通者,隻是理也。”[74]“聖人視億(yi) 兆之心猶一心者,通於(yu) 理而已。”[75]心通於(yu) 理,這便是感通。聖人之心與(yu) 理為(wei) 一。但是常人之心存有不正或私心,不能實現與(yu) 理相感相通。二程說:“利貞,相感之道利在於(yu) 正也。不以正,則入於(yu) 惡矣,如夫婦之以淫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76]因此,人心要感之以正道,做到誠、敬。二程說:“人心不能不交感萬(wan) 物,亦難為(wei) 使之不思慮。若欲免此,唯是心有主。如何為(wei) 主?敬而已矣。”[77]至誠、至敬便能相感相通。朱熹以詩教為(wei) 例說:“詩者,人心之感物,而形於(yu) 言之餘(yu) 也。心之所感有邪正,故言之所形有是非。惟聖人在上,則其所感者無不正,而其言皆足以為(wei) 教。”[78]在閱讀經典這一過程中,經典內(nei) 含的天理能夠激發人本身固有的善質,實現與(yu) 聖賢氣象的相應貫通,人的性情從(cong) 而得以教化。從(cong) 尊禮的角度看,宋明理學以為(wei) ,變化氣質的辦法是禮樂(le) 。張載說:“聲音之道,與(yu) 天地同和,與(yu) 政通。蠶吐絲(si) 而商弦絕,正與(yu) 天地相應。方蠶吐絲(si) ,木之氣極盛之時,商金之氣衰。如言‘律中大簇’,‘律中林鍾’,於(yu) 此盛則彼必衰。方春木當盛,卻金氣不衰,便是不和,不與(yu) 天地之氣相應。”[79]樂(le) 含氣質,作為(wei) 行為(wei) 活動主體(ti) 的人也含氣質,這兩(liang) 種氣質能夠相互感召呼應,因此做人要親(qin) 近善樂(le) 、遠離邪惡。比如:“鄭衛之音悲哀,令人意思留連,又生怠惰之意,從(cong) 而致驕淫之心,雖珍玩奇貨,其始感人也亦不如是切,從(cong) 而生無限嗜好,故孔子曰:‘必放之’。”[80]同時認為(wei) ,祭禮是變化不善或消極氣質的有效方式。其基本原理或機製也是感。二程說:“鬼神之理在彼,我以此理向之,故享也。不容有二三,隻是一理也。”[81]感通即理感。朱熹說:“奉祭祀者既是他子孫,必竟隻是一氣,所以有感通之理。”[82]因此,祭祀務必要誠、敬。朱熹說:“‘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便是合有底,我若誠則有之,不誠則無之”。[83]誠或敬便是心與(yu) 理一,隻有這樣,才能“接續這正氣來”[84]。比如:“父慈,則感得那子愈孝;子孝,則感得那父愈慈”。[85]人的行為(wei) 或氣質通過祭祀得到規範或調整,這就是祭祀的倫(lun) 理學意義(yi) 。[86]換言之,感通使形而上的理想世界化為(wei) 現實。

 

宋明以後,理學家在氣質感應的背後,加上了一項新內(nei) 容——“理”。作為(wei) 教化的基本原理或機製,感應不再是單純的自然氣質交流,而是要遵循某種準則,即必然蘊含超越的天理。或者說,此時的感應是“合理”的氣質活動。在這個(ge) 活動過程中,作為(wei) 道德實踐主體(ti) 的人實現了氣質與(yu) 天理的結合,理想的世界由此成為(wei) 可能。

 

哲學就是追本溯源之說。在儒家哲學中,生存的本原便是性。人性主題貫穿儒學發展史,隨著曆史發展擁有不同內(nei) 涵、呈現不同特點。

 

孔子提出“性相近”的觀點,實現了天人關(guan) 係的轉向,人從(cong) 聽天由命轉向自身,這是曆史性的貢獻。不過,孔子僅(jin) 將人性視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缺少對它的進一步認識。作為(wei) 孔孟之間的儒學中介,郭店楚簡也並未對人性作出清晰辨別。孟子將人性一分為(wei) 二,即善的部分和惡的部分,將其中的善的部分叫做性,並認為(wei) 它在人的生存過程中具有主宰性地位,這是一個(ge) 巨大的進步。至於(yu) 惡的部分,孟子多數情況下忽視它。與(yu) 之相反,荀子將目光聚焦在被孟子所小視的部分,即惡的部分並稱之為(wei) 性,進而據之以倡導人文教化。而至於(yu) 人性中善的部分,荀子也承認其存在的。也就是說,孟荀二子都將人之天生存在視為(wei) 兩(liang) 個(ge) 層麵。漢代儒家對此進行吸收、繼承和發展。董仲舒認為(wei) ,人性既有仁氣、善氣,也有貪氣、惡氣。人性是善惡之氣的混合體(ti) 。這便是性善惡混論。揚雄、《白虎通義(yi) 》、王充等統統持這種觀點。可以說,性善惡混是漢代儒家論人性時的共有觀點。到了魏晉時期,以王弼等為(wei) 代表的學者,將人的自然之性全部視為(wei) 合法的基礎。這個(ge) 自然之性,本質上也是善惡混的。也就是說,魏晉儒學家同樣也持善惡混論。性善惡混論同樣也是唐代儒家的主流觀點,韓愈的性三品說就是性善惡混論的新版本。從(cong) 宋代開始,儒家將人的天生存在分為(wei) 兩(liang) 個(ge) 判然有別卻又相即不離的部分,即性與(yu) 氣。天地之性又被叫做理,是純粹而超越的。同時,天生稟賦氣質之差異,乃是造成人天生賢愚的根本原因。這種稟氣,張載、二程、朱熹等稱之為(wei) 氣質之性,修身便是改變氣質,即養(yang) 善氣除惡質,逐步實現形而上的超越理想人生,這標誌著儒家哲學進入到思辨哲學階段。

 

從(cong) 道德實踐的角度說,作為(wei) 形體(ti) 的人,其生存材質便是氣。人的生存是氣的生存。性是物理實體(ti) 。性含氣,其中不僅(jin) 有善氣,也有惡氣。或者說,人是善惡混雜之氣的生命體(ti) ,這是傳(chuan) 統儒家的一致立場。孟子以善氣為(wei) 性,荀子以惡氣為(wei) 性,二者雖各執一詞,但並否認另一種氣的存在。自漢代以來,人們(men) 將善氣和惡氣統統視為(wei) 人性,從(cong) 思想史的發展邏輯看,這是對孟荀二子思想的繼承和發展,自此,發揚善氣、抑製惡氣方成為(wei) 人的追求。而《周易》所揭示的“同聲相應,同氣相求”的感應法則成為(wei) 儒家教化的基本原理。根據這一原理,無論是先秦儒家、漢代儒家、魏晉儒家、隋唐儒家乃至宋明儒家都承認,正氣引發順氣、善氣,邪氣促發逆氣、濁氣,抑惡揚善便是成功之道。較之前儒,理學家的貢獻在於(yu) ,一方麵承認人天生有氣質之性,另一方麵發明出天命之性。生存首先是生生不息、氣化流行,同時為(wei) 了確保氣質活動的正當性,理學家們(men) 為(wei) 氣質活動確立了一個(ge) 標準——超越之理。或者說,氣質活動必須“合理”。氣質變化就是引領人們(men) 超越感性的、經驗的、世俗的生存世界,從(cong) 而進入道德的、思辨的、理想的世界。但是,這也招致了後世學者的批判和不滿,如王廷相說:“人有二性,此宋儒之大惑也。夫性,生之理也。明道先生亦有定性之旨矣,蓋謂‘心性靜定而後能應事’爾。若隻以理為(wei) 性,則謂之定理矣,可乎哉!餘(yu) 以為(wei) 人物之性,無非氣質所為(wei) 者。離氣言性,則性無處所,與(yu) 虛同歸;離性言氣,則氣非生動,與(yu) 死同途。是性與(yu) 氣相資,而有不得相離者也。”[87]而“氣學所麵臨(lin) 的最大難題就在於(yu) 其通過對超越性的消解的同時也剪除了超越的價(jia) 值理想。”[88]哲學史就這樣在糾纏中發展。

 

注釋
 
[1]參閱丁為祥:《告子的“生之謂性”及其意義》,《文史哲》2007年第6期。
 
[2]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138頁。
 
[3]牟宗三:《圓善論》,長春:吉林出版集團,2010年,第5頁。
 
[4]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北京:中華書局,1992年,第291頁。
 
[5](漢)揚雄撰,(宋)司馬光集注:《太玄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98年,第185頁。
 
[6](漢)王充著,黃暉校釋:《論衡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59頁。
 
[7](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77頁。
 
[8](清)郭慶藩撰,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20頁。
 
[9](清)郭慶藩撰,王孝魚點校:《莊子集釋》,第694頁。
 
[10](唐)韓愈撰,(宋)魏仲舉集注:《五百家注韓昌黎集》,北京:中華書局,2019年,第165頁。
 
[11](唐)李翱撰,郝潤華、杜學林校注:《李翱文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35頁。
 
[12](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北京:中華書局,1978年,第374頁。
 
[13](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北京:中華書局,2004年,第1182頁。
 
[14](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0頁。
 
[15](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第175頁。
 
[16]參閱沈順福:《詮“天”》,《管子學刊》2018年第3期。
 
[17]程樹德:《論語集釋》,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181頁。
 
[18]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36頁。
 
[19](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22頁。
 
[20]任鵬程、沈順福:《浩然之氣即性》,《東嶽論叢》2017年第12期。
 
[21]傅斯年:《性命古訓辨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9頁。
 
[22]沈順福:《善性與荀子人性論》,《求索》2021年第4期。
 
[23](漢)王充著,黃暉校釋:《論衡校釋》,第140頁。
 
[24](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313頁。
 
[25](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294-296頁。
 
[26](漢)揚雄撰,汪榮寶注疏:《法言義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85頁。
 
[27](漢)王充著,黃暉校釋:《論衡校釋》,第68頁。
 
[28](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第196頁。
 
[29](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第28頁。
 
[30](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第95頁。
 
[31](唐)韓愈撰,(宋)魏仲舉集注:《五百家注韓昌黎集》,第64頁。
 
[32]方朝暉:《古今學者對性善論的批評:回顧與總結》,《國際儒學(中英文)》2021年第4期。
 
[33](漢)王充著,黃暉校釋:《論衡校釋》,第132-133頁。
 
[34]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36頁。
 
[35]丁四新:《郭店楚墓竹簡思想研究》,上海:東方出版社,2000年,第178頁。
 
[36]沈順福:《論性善惡混論的產生年代與理論來源》,《哲學動態》2023年第12期。
 
[37]參閱張立文:《論宋明理學的基本特點》,《社會科學輯刊》1982年第2期。
 
[38](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23頁。
 
[39](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9頁。
 
[40](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81頁。
 
[41](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52頁。
 
[42](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182頁。
 
[43](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0頁。
 
[44](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58頁。
 
[45](明)王守仁撰,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2頁。
 
[46](明)王守仁撰,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第24頁。
 
[47](明)王守仁撰,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第6頁。
 
[48](明)王守仁撰,吳光、錢明、董平、姚延福編校:《王陽明全集》,第36頁。
 
[49](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0頁。
 
[50](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265頁。
 
[51](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66頁。
 
[52](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312頁。
 
[53](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64-65頁。
 
[54](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68頁。
 
[55]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36頁。
 
[56]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208頁。
 
[57]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36頁。
 
[58]李零:《郭店楚簡校讀記》(增訂本),第137頁。
 
[59](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360頁。
 
[60](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259頁。
 
[61](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296頁。
 
[62](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75頁。
 
[63](清)蘇輿撰,鍾哲點校:《春秋繁露義證》,第169頁。
 
[64](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第77頁。
 
[65](魏)王弼著,樓宇烈校釋:《王弼集校釋》,第632頁。
 
[66](三國魏)嵇康著,戴明揚校注:《嵇康集校注》,北京:中華書局,2012年,第349頁。
 
[67](三國魏)嵇康著,戴明揚校注:《嵇康集校注》,第513頁。
 
[68](三國魏)嵇康著,戴明揚校注:《嵇康集校注》,第357頁。
 
[69](三國魏)嵇康著,戴明揚校注:《嵇康集校注》,第299頁。
 
[70](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23頁。
 
[71](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281頁。
 
[72](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52頁。
 
[73](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237頁。
 
[74](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56頁。
 
[75](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764頁。
 
[76](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855頁。
 
[77](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168-169頁。
 
[78](宋)朱熹集撰,趙長征點校:《詩集傳》,北京:中華書局,2017年,第1頁。
 
[79](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263頁。
 
[80](宋)張載著,章錫琛點校:《張載集》,第378頁。
 
[81](宋)程顥、程頤著,王孝魚點校:《二程集》,第52頁。
 
[82](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37頁。
 
[83](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2565頁。
 
[84](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619頁。
 
[85](宋)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朱子語類》,第1813頁。
 
[86]參見王文娟:《朱熹論感應》,《北京社會科學》2014年第4期。
 
[87](明)王廷相著,王孝魚點校:《王廷相集》,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518頁。
 
[88]丁為祥:《氣學——明清學術轉換的真正開啟者》,《孔子研究》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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