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靖傑】董仲舒:漢代名學之淵藪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8-30 1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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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漢代名學之淵藪

作者:張靖傑(上海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哲學係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七月廿六日乙醜(chou)

          耶穌2024年8月29日

 

“名”的議題在先秦一時盛極,卻於(yu) 秦漢之際日趨式微乃至中絕。然而,立足於(yu) “新名學”的視域,漢代仍然有名學,有別於(yu) 受西學影響而局限於(yu) 邏輯與(yu) 語言的狹義(yi) 名學。漢代名學側(ce) 重倫(lun) 理的、政治的“名”,注重從(cong) “正名”到“正政”的致思進路。作為(wei) 方法的“正名”也並不屬意在是非的意義(yi) 上追求名實相合,而落實於(yu) 經典詮釋與(yu) 字義(yi) 訓詁。對此可以從(cong) 作為(wei) 漢代名學之淵藪的董仲舒出發略加考察。

 

“治國之端”:“名”的政治化

 

董仲舒的名學主張承先秦儒家之“正名”而為(wei) 言。孔子回答子路之問,“為(wei) 政”必先“正名”,董仲舒則說“治天下之端,在審辨大。辨大之端,在深察名號”,又“治國之端在正名”。比之於(yu) 孔子僅(jin) 僅(jin) 提示出“正名”在為(wei) 政過程中的優(you) 先性,董仲舒的說法進一步凸顯了“名”對於(yu) 治國、治天下的重要性。

 

董仲舒對“名”的來源以及聖人“製名”的主張進一步強化了其對“名”之意義(yi) 的證成。在他看來,“事各順於(yu) 名,名各順於(yu) 天”,“名”不僅(jin) 是溝通天道與(yu) 人事的中間環節,其標準亦來自於(yu) “天(地)”,而聖人的職責在於(yu) 經由命名與(yu) 製名的活動傳(chuan) 達“名”所透露的“天意”,所謂“名則聖人所發天意”是也。《天道施》篇曰:“萬(wan) 物載名而生,聖人因其象而命之。”此處所謂“生”,當指先有“物”而後有“形”(“象”),聖人則因其形而製其“名”。“名”的起源便可追溯到製名之初,合於(yu) 伏羲仰觀俯察而作卦、倉(cang) 頡依類象形而作書(shu) 的人文建構。如此,“名”便有了天道與(yu) 人文的雙重依據,代表著人不能輕易違逆的超驗秩序。

 

基於(yu) “名”對於(yu) 治國、治天下的本質重要性,董仲舒尤為(wei) 看重“名號”的分判及其所代表的尊卑秩序。在《深察名號》篇中,董仲舒試圖構建一個(ge) 上自天子、下至庶民的政治序列——天子事天,諸侯“候奉”天子,大夫扶進人君,士者守事,民者從(cong) 上。“五號自讚”,即五者各如其名,是理想的政治秩序。“名”成了構建尊卑名分、等級秩序的手段。站在儒家的立場上,“名”也有著對其所指稱對象的製約與(yu) 規定的作用。董仲舒論及“王號”與(yu) “君號”之“五科”,即為(wei) 王或為(wei) 君所應有的五種德性,倘若“合此五科,以一言謂之王(君)”,反之,缺此“五科”則“不全於(yu) 王(君)”。“名”也就具有了限製君權乃至王權的力量。

 

不難發現,董仲舒對於(yu) “名”的關(guan) 注幾乎全然落在了倫(lun) 理與(yu) 政治的領域。雖然《春秋繁露》中亦有“名生於(yu) 真”“名者,所以別物也”等關(guan) 於(yu) “命物之名”的表述,但這既不構成董仲舒名學思想的主體(ti) ,亦在具體(ti) 討論中從(cong) 屬於(yu) 倫(lun) 理、政治意義(yi) 上的“名”。對於(yu) 人倫(lun) 秩序的建構以及社會(hui) 與(yu) 政治整體(ti) 的合義(yi) 性,才是董仲舒論“名”的落腳點。

 

“《春秋》慎辭”:“名”的經學化

 

除卻發揮孔子“正名”之旨,並將其落實於(yu) 自天子以至於(yu) 庶民的政治秩序建構,董仲舒勾連《春秋》與(yu) “正名”的努力同樣值得留意。如《禮記·經解》之言:“屬辭比事,《春秋》教也。”孔子之於(yu) 《春秋》,自謂“竊取其義(yi) ”,“因其行事而加乎王心”。究其實,即通過修《春秋》之辭來“貶天子,退諸侯,討大夫”。對於(yu) “辭”之重要性,董仲舒有十分明確的認識。《春秋繁露·精華》篇曰:“《春秋》慎辭,謹於(yu) 名倫(lun) 等物者也。”事物之條理與(yu) 秩序、人倫(lun) 之尊卑與(yu) 貴賤,恰恰蘊含在《春秋》的“屬辭”之中。《春秋》之中“五石六鷁”之辭被董仲舒視作聖人“於(yu) 言無苟”並“謹於(yu) 正名”的典範,《春秋》“為(wei) 辭之術”與(yu) 孔子“正名”之旨由此建立聯係。當然,董仲舒對於(yu) “辭”的關(guan) 注仍以實現“大小不逾等,貴賤如其倫(lun) ”的秩序建構為(wei) 目的。

 

“正名”與(yu) 《春秋》的關(guan) 聯還在更本原的意義(yi) 上關(guan) 乎字義(yi) 的訓釋。如胡適所指出,《春秋》之中的“正名”有三層含義(yi) ,即“正名字”“定名分”與(yu) “寓褒貶”。三者之中又以“正名字”為(wei) 核心。易言之,隻有用字準確、精當,才談得上確立名分乃至體(ti) 現褒貶進退之義(yi) 。當然,在孔子“正名”的原初意識中絕無正字的含義(yi) ,漢代注者卻試圖勾連二者。馬融注“正名”為(wei) “正百事之名”,皇侃《論語義(yi) 疏》引《論語鄭氏注》曰“正名,謂正書(shu) 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禮記》曰:‘百名已上,則書(shu) 之於(yu) 策。’孔子見時教不行,故欲正其文字之誤”。這一說法固然有臆想的成分,但亦可推知在漢人心目中“正名”與(yu) 經義(yi) 詮釋乃至訓詁之密切關(guan) 聯。

 

董仲舒與(yu) 漢代名學發展的趨勢

 

董仲舒繼承先秦儒家的“正名”思想,提出“深察名號”的主張,體(ti) 現出漢代儒術與(yu) 政治互動的背景下對儒家“名”的思想在政治化與(yu) 經學化方向上的發展。並且,董仲舒的“深察名號”論理應視為(wei) 漢代名學思想之淵藪,之後儒家“名”之思想的發展多少皆受其影響。

 

一方麵,董仲舒對於(yu) “名”之政治性及其重要性的論證為(wei) 後來的“名教”觀念奠定了理論基礎,“名”成了儒家落實價(jia) 值理想、構建政治秩序的重要工具。例如,作為(wei) 漢代名號論的另一部典範之作,《白虎通義(yi) 》經由對“爵”“號”“諡”的論定規範天子以至於(yu) 庶民,通過對三皇五帝之“正名”構建帝王譜係,關(guan) 注到“名”之為(wei) “吐情自紀,尊事人者”,“號”之有“表功名德,號令臣下”的政治性功能,並完成了以“三綱六紀”為(wei) 核心的“名教”建構。以上種種,皆可視作對董仲舒名學主張的細化與(yu) 發展。

 

另一方麵,兩(liang) 漢經學尤重名物故訓與(yu) 字義(yi) 訓釋,而以董仲舒“深察名號”的主張為(wei) 其先聲。《白虎通義(yi) 》以減省章句、統一經說為(wei) 目的,采取了“以禮名為(wei) 綱”的編纂體(ti) 例,並以正定名物度數為(wei) 具體(ti) 內(nei) 容,體(ti) 現出“正名”觀念在經學領域的重要地位。許慎《說文解字》更是確立了由文字通達經義(yi) 的基本方法,所謂“蓋文字者,經藝之本,王政之始,前人所以垂後,後人所以識古”。聲訓在漢代的發展亦相當可觀,班固《白虎通義(yi) 》、揚雄《方言》、許慎《說文解字》、劉熙《釋名》等著作中的聲訓之例可謂舉(ju) 不勝舉(ju) 。

 

除卻上述以儒家為(wei) 主軸的文本與(yu) 思想,應劭作《風俗通義(yi) 》,有“辯物類名號,釋時俗嫌疑”之效,亦體(ti) 現了為(wei) 政必先辨正名物的旨意。三國時期,劉邵作《人物誌》品評人物才性,其核心仍然是“循名責實”,故被《隋書(shu) ·經籍誌》歸入“名家”。總之,漢代名學無論是落實於(yu) 政治教化,還是下沉為(wei) 字義(yi) 故訓,都體(ti) 現出實用化的特質。自董仲舒乃至漢代名學觀之,從(cong) 經學、思想史與(yu) 訓詁等視角研究中國古代“名”的問題皆有其合法性。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漢代儒家‘名’的政治思想及其價(jia) 值研究”(23CZX019)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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