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素】朱熹的天人觀念及其政治意蘊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8-26 18: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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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的天人觀念及其政治意蘊

作者:袁素(華僑(qiao) 大學哲學與(yu) 社會(hui) 發展學院講師)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七月十六日乙卯

          耶穌2024年8月19日

 

朱熹的天人觀念,是其對宇宙與(yu) 人關(guan) 係的總體(ti) 看法和根本觀點。朱熹認為(wei) ,“天降生民”的過程中,天賦予人理和氣;天人共享同一天理本體(ti) ,又由於(yu) 氣的運動,人與(yu) 人之間出現智、愚、賢、不肖的差異。朱熹的天人觀念為(wei) 他的政治哲學推衍創造了空間。天能生人,但不能參與(yu) 人間事務的管理,這時便需要聖人的治理,以使人類社會(hui) 的秩序符合天理。

 

“天降生民”的三重意義(yi)

 

天人關(guan) 係涉及天、人兩(liang) 方。在朱熹那裏,天有自然之天、義(yi) 理之天和主宰之天等多層含義(yi) ,人也有大人、小人之分。對象不同,所指代的關(guan) 係便有不同。朱熹天人關(guan) 係最基本的命題是“天降生民”,《大學章句序》開篇即闡發了他天人關(guan) 係的核心觀點。他說:“蓋自天降生民,則既莫不與(yu) 之以仁義(yi) 禮智之性矣。然其氣質之稟或不能齊,是以不能皆有以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也。”結合天的多層含義(yi) ,我們(men) 可以從(cong) 以下三重意義(yi) 理解這一命題。

 

第一,天人一理。“天降生民”命題中的“天”首先是“義(yi) 理之天”或者說“天理”。朱熹認為(wei) ,天理是從(cong) 古到今、內(nei) 在於(yu) 萬(wan) 物的普遍規律和存在依據。宇宙間萬(wan) 事萬(wan) 物,都是內(nei) 含天理的,人也不例外。人的本性與(yu) 天理一致,其存在根據和實踐依據都應以天理為(wei) 準則。

 

第二,人有不齊。“天降生民”命題中的“天”不僅(jin) 僅(jin) 是“義(yi) 理之天”,還包括自然屬性,或者說氣的屬性。由於(yu) 氣的參與(yu) ,“天降生民”導致人的差異性。人之不齊主要指人與(yu) 人的差異性。從(cong) 氣的角度看,人得到的氣不偏不塞,而物得到的氣有偏塞,人和物也就有了貴賤之分。既然人稟受了不偏不塞、沒有阻礙的氣,那麽(me) 人與(yu) 人為(wei) 何會(hui) 產(chan) 生賢愚的差異呢?朱熹認為(wei) 有兩(liang) 個(ge) 原因:一是氣的清濁美惡不同,二是外物對明德的影響。人之不齊,是內(nei) 外因素交互作用的結果。聖賢的氣質清且美,且不易受外物影響,他們(men) 的明德可以完全表現出來;愚不肖者的氣質濁且惡,加之外物影響,明德被遮蔽而不能表現全貌。

 

第三,天命率性。在天人關(guan) 係的這層意義(yi) 中,“天”主要指主宰之天。在朱熹所處的時代,天的人格神主宰意義(yi) 大致已經消失。所謂“主宰之天”,其實是一種理性化的表達。朱熹說:“(天)以此理付之,便有主宰意。”(《朱子語類》卷六十八)人是否應該接受自己愚、不肖的特質,而放棄向善的可能呢?朱熹否認了這種看法,認為(wei) 人應當“知其性之所有而全之”。從(cong) 人與(yu) 人的差異看,人不應固守於(yu) 天所賦予的惡的特質。雖然某種程度上說,智、愚、賢、不肖的差異性均是天所賦予人的,但是從(cong) 源頭來說,人之氣是正氣,隻是由於(yu) 氣之運動導致氣之偏塞。人應循天之主宰義(yi) ,追尋善性。

 

天人關(guan) 係的政治意蘊

 

“天降生民”創造了政治空間。試想,如果天理不是“無情意、無計度、無造作”(《朱子語類》卷一)的,而是一種全能的存在,那麽(me) 萬(wan) 民在降生後始終處在天理規定的秩序中,這時政治活動就是非必要的。因為(wei) 盡管人類社會(hui) 包含了一定的差異性,但這種差異性不導致衝(chong) 突,而是處於(yu) 內(nei) 在和諧有序的狀態。隻有存在衝(chong) 突與(yu) 異議時,政治才有意義(yi) 。從(cong) 這一角度看,氣的偶然性所導致的差異性,是創造政治空間的關(guan) 鍵。氣之“清濁美惡”是否有跡可循?朱熹認為(wei) 都是偶然的結果,其以一日之中的天氣變化揭示宇宙中氣的駁雜程度。由於(yu) 天人本是一氣,天氣的複雜性表明人之氣同樣是駁雜且難以預期的。整體(ti) 而言,不正常的天氣占多數,人得到的混濁之氣多,而清明之氣少,人類社會(hui) 呈現出聖賢少、小人多的局麵。政治是扭轉這一局麵的必要手段。

 

“天降生民”為(wei) 聖人治理提供了正當性支撐。生民與(yu) 聖人在本然之性上相同,但由於(yu) 氣質的影響,生民不能如聖人一般生活。若不能解決(jue) 衣食問題,則不會(hui) 去提升道德修養(yang) 水平。即使衣食等生存問題解決(jue) ,若不加以教化,他們(men) 反而可能會(hui) 對欲望不加節製,從(cong) 而導致道德水平進一步滑坡。《孟子·離婁下》有雲(yun) :“人之所以異於(yu) 禽獸(shou) 者幾希,庶民去之,君子存之。”朱熹認為(wei) ,孟子此處強調的人禽間的差異,就在於(yu) 人能“全其性”。一般民眾(zhong) 由於(yu) 缺乏教育引導,不能主動提高道德修養(yang) ,成全其本性,他們(men) 雖有人之外形,但不論是內(nei) 在修養(yang) 還是外在行為(wei) 都可能接近禽獸(shou) 。由於(yu) 民眾(zhong) 之本性不能完全彰顯,無法實現自身的理想狀態,聖人作為(wei) 天生的完美展現人之本性者,有治理和教化民眾(zhong) 的責任。君師的職責,是撫養(yang) 、教導生民,並使生民各遂其性。生民本性的規定性源自天理,但具體(ti) 的實現依賴於(yu) 君師、聖人的指導。君師參讚天地,作為(wei) 天地的輔助者,完成天理的目標。

 

以現代視角審視,朱熹由天人關(guan) 係引申而來的政治哲學,是一種基於(yu) 目的進路的證成性(justification)理論。聖人以生民各遂其性為(wei) 目的,由於(yu) 其能達成這一效果,故而其統治具有正當性。這與(yu) 現代政治以同意為(wei) 基礎的基於(yu) 發生進路的正當性(legitimacy)理論有所不同。朱熹的理論更加強調“目的”“效果”,而非“根據”。當然,在朱熹的時代,還存在“有德者居之”等強調“根據”正當性的理論,這已經超出本文的論域了。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明清朱子學通史”(21&ZD051)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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