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三傳(chuan) 通讀入門之莊公元年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六月十一日辛巳
耶穌2024年7月16日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
三月,夫人孫於(yu) 齊。
夏,單伯逆(送)王姬。
秋,築王姬之館於(yu) 外。
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王姬歸於(yu) 齊。
齊師遷紀郱、鄑、郚。
曆史翻開了新的一頁,時間來到了魯莊公元年,這一年是公元前693年。
春季,《春秋》有兩(liang) 條記錄。第一條記錄是“元年,春,王正月。”這條記錄跟《春秋》魯隱公元年第一條記錄一模一樣。與(yu) 魯桓公元年的記錄相比,少了“公即位”三字。
在魯隱公元年解釋過,為(wei) 何當時《春秋》沒有“公即位”三個(ge) 字,同樣,在魯桓公元年也解釋過,為(wei) 何當時有“公即位”三個(ge) 字。按照後世的解讀,某種程度而言,這兩(liang) 人的這兩(liang) 條記錄恰好相反了,“公即位”三個(ge) 字魯隱公當有而未有、魯桓公不當有而有。對比魯莊公,屬於(yu) 正統的符合法理的即位,正常情況下,這裏完整的記錄應該是“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才對。但是,為(wei) 何這裏沒有“公即位”三個(ge) 字?三傳(chuan) 的說法各不相同。《公羊傳(chuan) 》解釋說:
公何以不言即位?《春秋》君弒,子不言即位。君弒則子何以不言即位?隱之也。孰隱?隱子也。
“《春秋》君弒,子不言即位。君弒則子何以不言即位?隱之也。”這觀點此前已經解釋過,不再贅述。《公羊傳(chuan) 》此處還特意強調了一下《春秋》這次不書(shu) 即位是“隱子也”,即為(wei) 新即位的兒(er) 子感到悲痛。
《榖梁傳(chuan) 》的觀點如下:
繼弑君不言即位,正也。繼弑不言即位之為(wei) 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不忍即位也。
這段觀點跟此前講述魯桓公元年即位時候,基本沒有區別,當時的說法是“繼故不言即位,正也。繼故不言即位之為(wei) 正,何也?曰:先君不以其道終,則子弟不忍即位也。”區別隻是把那次的“故”變成了此次的“弑君”,“子弟”變成了“子”。仔細琢磨,會(hui) 覺得上次解讀魯桓公即位時候,《公羊傳(chuan) 》用“故”字已經很客氣委婉了。
《左傳(chuan) 》是這樣解釋的:
元年春,不稱即位,文薑出故也。
《春秋》之所以沒有說魯莊公即位,是因為(wei) 其母文薑此時人還在魯國之外。
為(wei) 何文薑不在,就不能稱即位呢?杜預注釋《左傳(chuan) 》至此進一步解釋說:“莊公父弑母出,故不忍行即位之禮。”魯莊公因父親(qin) 被弑殺,母親(qin) 又出奔在外,故不忍心行即位之禮——我理解所謂不忍,是因為(wei) 即位改元是一件歡喜的事情,但在父弑母出的情況下,不適宜表達歡樂(le) 的情緒。所以《春秋》在這裏沒有記錄“公即位”。但事實上這個(ge) 典禮按照禮法應該還是正常舉(ju) 行了,國不可一日無君,即使這位君主是小孩子,典禮舉(ju) 辦之後就是名正言順的一國之主了,大臣們(men) 也就有了主心骨。想想魯莊公一個(ge) 十二歲的小孩子,父親(qin) 被人殘殺,而謀殺案背後的主謀卻是自己的母親(qin) 和舅舅,這對孩子來說,心理上造成多大的陰影,我看到這裏的時候其實蠻同情魯莊公。
《春秋》春季的第二條記錄,交代了一下文薑的去向,“三月,夫人孫於(yu) 齊。”孫,通遜,這是個(ge) 委婉的說法,真實意思是避讓、躲避。字麵意思說三月文薑躲避到齊國。但按《史記·魯周公世家》的說法,此前文薑就一直在齊國沒有敢回來,我個(ge) 人也是傾(qing) 向於(yu) 認可這一說法。但杜預在注釋到這裏的時候提出一種觀點,他認為(wei) 文薑在此之前是回來魯國了,不過史書(shu) 沒有記載,回來也沒有到祖廟去祭告,此處是複又離開魯國前往齊國。如果是這樣,我得佩服文薑臉皮厚膽子大,不知道她回魯國來的目的是什麽(me) ?複又奔齊,則隻能理解為(wei) 回來一段時間後,發現環境對她很不友好——這是正常,可以表麵上尊重你,因為(wei) 你是先君的夫人,但可以內(nei) 心深處鄙夷你,因為(wei) 你謀殺親(qin) 夫——於(yu) 是想想還是投奔她的情哥哥齊襄公去的好,所以才有了這條記錄的出現。
對於(yu) 此事,《左傳(chuan) 》的記錄是:
三月,夫人孫於(yu) 齊。不稱薑氏,絕不為(wei) 親(qin) ,禮也。
正常情況下,《春秋》這條記錄應該是“三月,夫人薑氏孫於(yu) 齊”,之所以《春秋》在這裏沒有再提“薑氏”,是表示魯莊公已經跟其斷絕了母子關(guan) 係,這也是符合禮法的——確實,是文薑自己有錯在先,於(yu) 公於(yu) 私,魯莊公跟其斷絕母子關(guan) 係都是可以理解的。
《榖梁傳(chuan) 》解讀如下:
孫之為(wei) 言,猶孫也。諱奔也。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不言氏姓,貶之也。人之於(yu) 天也,以道受命;於(yu) 人也,以言受命。不若於(yu) 道者,天絕之也。不若於(yu) 言者,人絕之也。臣子大受命。
“孫之為(wei) 言,猶孫也”即“孫之為(wei) 言,猶遜也”,對內(nei) 諱言出奔。練,指練祭,是古代親(qin) 喪(sang) 一周年的祭禮,又稱“小祥”。“接練時,錄母之變,始人之也”意思說,舉(ju) 行練祭的時候,記錄下來母親(qin) 的情況,符合人倫(lun) 之道(注:因為(wei) 母親(qin) 該出現而未出現,孩子思念母親(qin) 也是正常)。不記錄姓氏,是表示貶斥她。對於(yu) 天而言,人要通過天道接受命運的安排;對於(yu) 人而言,要通過語言來接受別人的教誨。不遵守天道,老天就會(hui) 拋棄你,不遵守別人的教誨,他人就會(hui) 與(yu) 你斷絕關(guan) 係。魯莊公嚴(yan) 謹地接受了天命。
《公羊傳(chuan) 》說法如下:
孫者何?孫猶孫也。內(nei) 諱奔謂之孫。夫人固在齊矣,其言孫於(yu) 齊何?念母也。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夫人何以不稱薑氏?貶。曷為(wei) 貶?與(yu) 弒公也。其與(yu) 弒公奈何?夫人譖公於(yu) 齊侯:“公曰:‘同非吾子,齊侯之子也。’”齊侯怒,與(yu) 之飲酒。於(yu) 其出焉,使公子彭生送之。於(yu) 其乘焉,搚(lā)幹而殺之。念母者,所善也,則曷為(wei) 於(yu) 其念母焉貶?不與(yu) 念母也。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文薑實際上一直就是在齊國——這點與(yu) 《史記·魯周公世家》一致,與(yu) 杜預的說法不同——為(wei) 何這裏說“孫於(yu) 齊”?是因為(wei) 表示魯莊公思念母親(qin) 。“正月以存君,念母以首事”,即《春秋》這一年裏記錄了“正月”,是表示魯國新君即位了;在這裏記錄關(guan) 於(yu) 夫人的事情,是因為(wei) 馬上到了魯桓公一周年的忌日了(注:魯桓公是去年四月被謀殺的),正常情況下應該是母親(qin) 牽頭來主持周年祭禮的,所以魯莊公想念母親(qin) 。之所以《春秋》稱“夫人”,不稱“夫人薑氏”是表示貶斥的意思,貶斥她參與(yu) 弑殺魯桓公。當初她對齊襄公說:“魯侯說,‘同不是我的兒(er) 子,是齊侯的兒(er) 子。’” 齊襄公因而發怒,設酒局與(yu) 魯桓公飲酒,在魯桓公出門回去的時候,讓公子彭生送他,在扶他乘車的時候,折斷他的軀幹(注:搚,是折斷意)殺死了魯桓公。思念母親(qin) ,是好事,但為(wei) 何此處因為(wei) 他思念母親(qin) 而貶他?是因為(wei) 不讚許他思念母親(qin) 。
按此處記載,魯桓公能懷疑兒(er) 子是齊襄公的種,除非至少在魯桓公五年末六年初文薑回過齊國,有與(yu) 齊襄公相逢的機會(hui) ,這樣才能與(yu) 魯桓公六年九月丁卯魯莊公出生匹配上——若是,也能理解為(wei) 何當初孩子出生《榖梁傳(chuan) 》說了句“疑,故誌之,時曰:同乎人也。”——結合此處看,感覺《榖梁傳(chuan) 》當時就差直說“同乎齊侯也”了,不過剛出生的嬰兒(er) ,應該不可能看出來像誰。
為(wei) 何《公羊傳(chuan) 》在這裏會(hui) 有“不與(yu) 念母”的觀點?我覺得是因為(wei) 在公羊派學者眼裏,文薑的所作所為(wei) 實在是不配為(wei) 君婦、不配為(wei) 人妻、不配為(wei) 人母吧。
夏季,《春秋》隻有一條記錄,“夏,單伯逆(送)王姬。”姬,即可以理解為(wei) 女子的意思,也可以理解為(wei) 姬姓,因為(wei) 周王室恰好是姬姓。王姬,則對應的可以理解為(wei) “王室的女子”,也可以理解為(wei) “王室的姬姓女子”——嚴(yan) 格說應該是後者。一位大夫單伯,迎接/送王室的公主。但是,魯莊公此時還是小孩子,而且父親(qin) 去世才一年,怎麽(me) 看這次迎接/送的這位王室女子,都不應該是為(wei) 魯莊公娶親(qin) ,所以這裏引出了兩(liang) 個(ge) 疑問:一是單伯到底什麽(me) 身份,是送親(qin) 的還是迎親(qin) 的?二是王姬是要嫁給誰?
在引述《春秋》這條記錄的時候,《左傳(chuan) 》作“送”,《公羊傳(chuan) 》和《榖梁傳(chuan) 》都作“逆”。剛好是兩(liang) 個(ge) 相反的動作。則按照《左傳(chuan) 》的說法,單伯是送親(qin) 使者,按照《公羊傳(chuan) 》和《榖梁傳(chuan) 》的說法,單伯是迎親(qin) 使者。究竟是 “送”還是“逆”,其實挺重要,因為(wei) 直接關(guan) 係到對單伯身份的定義(yi) 。
先看持“送”字說的《左傳(chuan) 》一派。《左傳(chuan) 》本身除了引用《春秋》原經時寫(xie) 了一條“夏,單伯送王姬”之外,對這條記錄並沒有多做解讀,但是杜預注釋到此的時候,對於(yu) 單伯的身份做了一下注解,他是這樣認為(wei) 的:
單伯,天子卿也。單,采地;伯,爵也。王將嫁女於(yu) 齊,既命魯為(wei) 主,故單伯送女,不稱使也。王姬不稱字,以王為(wei) 尊,且別於(yu) 內(nei) 女也。天子嫁女於(yu) 諸侯,使同姓諸侯主之,不親(qin) 昏,尊卑不敵。
單伯是周天子的卿士。周王室將公主嫁給齊襄公,所以命魯國主婚,因此單伯奉王命把公主先送到魯國(注:所以《左傳(chuan) 》在這裏引用原經時是“送王姬”),所以不稱他是使者。王姬沒有稱她的字,用“王姬”這個(ge) 尊稱,以示與(yu) 魯國公室的女子區分開(注:如此前的伯姬、叔姬)。周天子的女兒(er) 嫁給諸侯,都是同姓諸侯主婚,天子不親(qin) 自參與(yu) ,因為(wei) 天子和諸侯身份有尊卑之別。
“不親(qin) 昏,尊卑不敵”,言下之意是天子要是親(qin) 自參與(yu) 送親(qin) ,則降低身份了,所以先送到魯國,齊國到魯國再迎親(qin) 。
《左傳(chuan) 》雖然對這條記錄沒有多做解讀,《公羊傳(chuan) 》和《榖梁傳(chuan) 》倒是都有注解,因為(wei) 這兩(liang) 派都是持“逆”字說,則單伯成了迎親(qin) 使者,那必然就是代表魯國這邊出去迎親(qin) 的——因為(wei) 正常情況下,如果是別國大夫去王室迎親(qin) ,作為(wei) 魯國史書(shu) 的《春秋》不會(hui) 有記錄。《公羊傳(chuan) 》的說法是這樣的:
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何以不稱使?天子召而使之也。逆之者何?使我主之也。曷為(wei) 使我主之?天子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yu) 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
單伯是接受了周天子正式任命的我們(men) 魯國大夫。之所以《春秋》這裏沒有稱他為(wei) 使者(注:即《春秋》沒有記錄為(wei) “夏,公使單伯逆王姬”)是因為(wei) 他是應周王之召而被派遣的。這次迎接王姬是怎麽(me) 回事呢?是因為(wei) 想要我們(men) 魯國為(wei) 王室主婚。為(wei) 何需要我們(men) 魯國為(wei) 王室主婚?是因為(wei) “天子嫁女乎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yu) 大夫,必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周天子的女兒(er) 如果下嫁了,父親(qin) 是不適合主婚的,因為(wei) 這樣顯得女方的地位被降低了。
《榖梁傳(chuan) 》注釋如下:
單伯者何?吾大夫之命乎天子者也。命大夫,故不名也。其不言如何也?其義(yi) 不可受於(yu) 京師也。其義(yi) 不可受於(yu) 京師何也?曰:躬君弑於(yu) 齊,使之主婚姻,與(yu) 齊為(wei) 禮,其義(yi) 固不可受也。
單伯是受過周天子冊(ce) 封的魯國大夫。《春秋》沒有提他的名,是因為(wei) 受到了天子的冊(ce) 封,所以不記錄名(注:因為(wei) 天子冊(ce) 封的身份遠比自己的名更尊貴)。為(wei) 何沒有用“如”(注:即為(wei) 何《春秋》此處沒有記作“夏,單伯如京師逆王姬”)?是因為(wei) 在道義(yi) 上,不應該接受京師(讓主婚)的命令。為(wei) 何這麽(me) 說呢?因為(wei) 我們(men) 的國君被齊國人所殺,而今又讓我們(men) 為(wei) 其主婚,與(yu) 齊國行禮,這無法接受。
原來這位王姬是嫁到齊國去的——隻可能是嫁給齊襄公。魯國認為(wei) 主婚是不可以接受的,當然也能理解了。雖然道義(yi) 上不能接受,但沒辦法,王室的命令還得遵照執行。所以懷著不情願的心情,魯國忍辱受命。
《公羊傳(chuan) 》和《榖梁傳(chuan) 》,對單伯身份的解釋跟杜預觀點不一致,我個(ge) 人是比較傾(qing) 向於(yu) 杜預的解釋,諸侯嫁女都有大夫護送,周王室嫁女兒(er) ,不可能不安排一個(ge) 人來護送,單伯之所以被記錄,也是因為(wei) 他是王室送親(qin) 使者的身份所致。
《春秋》秋季唯一的記錄即是此,“秋,築王姬之館於(yu) 外。”外,指的是魯國的都城之外。魯國為(wei) 了接待這位王姬,特意在秋天的時候,給她建造了一處住宅。《左傳(chuan) 》很認可這樣的做法,說:
秋,築王姬之館於(yu) 外。為(wei) 外,禮也。
在國都之外為(wei) 王姬另築別館,是符合禮製的。
但《公羊傳(chuan) 》則持不同意見:
何以書(shu) ?譏。何譏爾?築之,禮也;於(yu) 外,非禮也。於(yu) 外何以非禮?築於(yu) 外非禮也。其築之何以禮?主王姬者,必為(wei) 之改築。主王姬者,則曷為(wei) 必為(wei) 之改築?於(yu) 路寢則不可,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以卑矣。其道必為(wei) 之改築者也。
路寢,是古代天子﹑諸侯的正廳,這個(ge) 詞我們(men) 記住,因為(wei) 後麵會(hui) 出現好幾次。小寢,是天子﹑諸侯的寢宮。“小寢則嫌”,因為(wei) 國君是男,王姬是女,應當避嫌。群公子,這裏特指的公室的女公子們(men) 。
《公羊傳(chuan) 》認為(wei) 《春秋》記錄此事有譏諷之意。為(wei) 王姬另築別館是符合禮製的,但把這個(ge) 別館修築在都城之外則是不符合禮製的。之所以為(wei) 王姬主婚必定要為(wei) 她改築別館,是因為(wei) 不可能讓她住在路寢,住在小寢則有褻(xie) 瀆之嫌,住在女公子的館舍則降低了王姬的身份(注:因王室女子的身份比諸侯女子地位高)。所以必須為(wei) 她另築別館。
說了半天,其實隻說明了“築之,禮也”,對於(yu) “於(yu) 外,非禮也”根本沒解釋,所以結合後麵的文字看,似乎應該為(wei) 王姬在魯國都城內(nei) 另築別館就對了,築到都城之外似乎有點不尊重王姬的意思?
《榖梁傳(chuan) 》也作了解釋:
築,禮也。於(yu) 外,非禮也。築之為(wei) 禮何也?主王姬者必自公門出。於(yu) 廟則已尊,於(yu) 寢則已卑。為(wei) 之築,節矣。築之外,變之正也。築之外,變之為(wei) 正何也?仇讎之人,非所以接婚姻也;衰麻,非所以接弁冕(biàn miǎn)也。其不言齊侯之來逆何也?不使齊侯得與(yu) 吾為(wei) 禮也。
公門,是朝堂的外門。按禮製,為(wei) 王姬主婚,出發的時候要在宗廟設席筵,等對方迎親(qin) 。所以這裏的廟,應該是指宗廟。但也有認為(wei) 指的是朝廷。我個(ge) 人是傾(qing) 向於(yu) 宗廟說的,類似我們(men) 今天姑娘出嫁,出門前給祖先上個(ge) 香告祭一下先祖,這個(ge) 流程顯然是應該在宗廟才對,所以也就能理解為(wei) 何是同姓諸侯主婚了——因為(wei) 上溯多少代,都是一個(ge) 先祖。衰麻,指服喪(sang) 時配在胸前的麻布,代指穿著喪(sang) 服。弁冕,都是男子戴的帽子,弁是穿常服時候配的帽子,冕是穿禮服時配的帽子,與(yu) 衰麻相對則此處代指穿禮服吉服。
這段解讀意思說,為(wei) 王姬主持婚禮必須從(cong) 公門出。如果王姬的別館建在宗廟附近,就顯得地位太尊貴了(注:意思跟國君的祖先相等了),如果建在寢宮旁邊又降低了她的身份,為(wei) 她另築別館,是合乎禮節的。築在城外,屬於(yu) 變通的正道。為(wei) 何這麽(me) 說呢?身懷對仇敵的仇恨之人,是不能主持婚姻之事的。穿著喪(sang) 服是不能與(yu) 穿著吉服的人打交道的。為(wei) 何《春秋》此處沒有說齊侯來逆(注:即正常情況下,是齊襄公親(qin) 自來迎親(qin) ,《春秋》此處應該有“齊侯來逆王姬”這樣的記錄)?是因為(wei) 不願意讓齊侯與(yu) 我們(men) 國君有禮節上的往來。
看了半天還是有點雲(yun) 山霧罩。我的理解是,魯國因為(wei) 魯莊公服喪(sang) 且與(yu) 齊國有弑君之仇,所以不願意讓魯莊公與(yu) 齊襄公見麵,但又不能違抗王室的命令,所以變通了一下,在都城外另築別館,似乎這樣的話,齊襄公迎親(qin) 的時候就不必從(cong) 都城裏出發,不用在魯國的宗廟舉(ju) 行禮儀(yi) ,所以事實上這是對原有禮製的變通之道,所以才說是“非禮也”?
不管魯國怎樣想,總之事實上齊襄公肯定是親(qin) 自來迎親(qin) 了。進入冬天,《春秋》一共記錄了四件事,這四件事《左傳(chuan) 》都未再關(guan) 注。《公羊傳(chuan) 》和《榖梁傳(chuan) 》對部分做了解讀。
《春秋》冬季記錄的第一件事是“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十月乙亥日,陳莊公林去世了。這條記錄隻有《榖梁傳(chuan) 》說了一句:
諸侯日卒,正也。
說明就是正常的記錄而已。
陳莊公去世後,即位的是他的弟弟杵臼,史稱陳宣公。
《春秋》冬季記錄的第二件事是“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榮叔,是王室的大夫。錫,通賜,天子賜予諸侯的爵服等賞賜稱為(wei) “錫命”。命,是命服的意思。即王室按照諸侯、公卿、大夫不同的等級,賜予的相應的禮服。周莊王派榮叔來給魯桓公賜命服——有點怪啊,魯桓公的一周年都過去半年了,這時候賜命服是什麽(me) 意思呢?所以《公羊傳(chuan) 》就解釋了一下:
錫者何?賜也。命者何?加我服也。其言桓公何?追命也。
這是追賜給已逝的魯桓公的命服——感覺應該王室變相的對魯桓公表示認可甚至有表彰的意思吧。就像我們(men) 今天對於(yu) 某些做出貢獻但又去世的人,追授功勳一樣。
但《榖梁傳(chuan) 》對此就很不高興(xing) :
禮有受命,無來錫命。錫命非正也。生服之,死行之,禮也。生不服,死追錫之,不正甚矣!
“禮有受命,無來錫命”意思說,按照禮製,有接受命服的,沒有來賜命服的——我理解天子如果要賞賜某人命服,應該是把這個(ge) 人召去賞賜,有公開表彰的意思,而不是這樣追授。正因為(wei) 是追授,所以《榖梁傳(chuan) 》在這裏認為(wei) 是不正當的。“生服之,死行之,禮也。生不服,死追錫之,不正甚矣”意思說,人活著的時候服從(cong) 周天子的命令,死了之後王室對他有所追賜是合乎禮儀(yi) 的;活著的時候,不服從(cong) 周天子,死了還去追賜,是非常不合禮儀(yi) 的——之所以這樣說,應該是指魯桓公得位不正,屬於(yu) 不應該被王室認可的諸侯,所以他屬於(yu) 活著的時候不服從(cong) 周天子,這種人按說王室應該誅討才對,結果周王室不光不追責,在他死後還追加賞賜,這簡直是胡鬧麽(me) !
是不是胡鬧,我覺得考慮到一來在此之前不久,魯國剛為(wei) 王姬主婚,二來這追加賞賜是在魯桓公周年祭之後很久才來的,聯合起來看,王室之前應該沒有追賜魯桓公的想法的,這遲來的追賜,也許是對魯國為(wei) 王姬主婚一事的答謝而已。魯莊公身為(wei) 兒(er) 子為(wei) 王室主婚了,出力了,那麽(me) 給他已經亡故的父親(qin) 追加一份榮譽,是變相對魯莊公的感謝。
《春秋》冬季記錄的第三件事是“王姬歸於(yu) 齊。”王姬終於(yu) 到了齊國,完成了整個(ge) 婚禮流程。《公羊傳(chuan) 》解釋說:
何以書(shu) ?我主之也。
《春秋》之所以在此處記錄,是因為(wei) 是我們(men) 魯國主婚的。
《榖梁傳(chuan) 》則圍繞“歸”解釋了一下:
為(wei) 之中者,歸之也。
(魯國)作為(wei) 給她主婚的人嫁了她——其實意思跟《公羊傳(chuan) 》一樣,還是強調魯國在這件事上的主婚人身份。
《春秋》冬季的第四條記錄是“齊師遷紀郱(píng)、鄑(zī)、郚(wú)。”杜預注釋說:“郱在東(dong) 莞臨(lin) 朐縣東(dong) 南。郚在朱虛縣東(dong) 南。北海都昌縣西有訾城。”郱在今天的山東(dong) 省臨(lin) 朐縣東(dong) 南。鄑在今天的山東(dong) 省昌邑縣西北。郚也在今天的山東(dong) 省臨(lin) 朐縣東(dong) 南。這幾個(ge) 地方當時都是紀國的城邑。這條記錄字麵意思說齊國軍(jun) 隊遷走了紀國的郱、鄑、郚這幾個(ge) 地方的民眾(zhong) 。但實際是說齊國占領了這些地方。《公羊傳(chuan) 》就是此觀點:
遷之者何?取之也。取之則曷為(wei) 不言取之也?為(wei) 襄公諱也。外取邑不書(shu) ,此何以書(shu) ?大之也。何大爾?自是始滅也。
《春秋》這裏說“遷”,其實是就是攻取的意思。之所以沒有直接說攻取,是為(wei) 齊襄公諱言。別的國家奪取城邑正常情況下《春秋》是不記錄的,此處之所以記錄是因為(wei) 這件事影響重大,滅(紀國)就是從(cong) 這個(ge) 時候開始。
按《公羊傳(chuan) 》說法,其實齊國此時已經開始逐步事實上吞滅紀國,但這時候紀國的中央政權名義(yi) 上應該還存在,理論上紀國還沒有被齊國吞並。《榖梁傳(chuan) 》的說法似乎也印證了這個(ge) 猜測:
紀,國也;郱、鄑、郚,國也。或曰:遷紀於(yu) 郱、鄑、郚。
“紀,國也”的國,是國家的意思;“郱、鄑、郚,國也”的國,是城邦、城邑的意思。紀,指的紀國。郱、鄑、郚,是紀國的城邦。也有人解釋說,《春秋》這句話是指,把紀國的民眾(zhong) 遷到了郱、鄑、郚這些地方。
“或曰:遷紀於(yu) 郱、鄑、郚”意味著有學者懷疑《春秋》的這條記錄本來就應該是“齊師遷紀於(yu) 郱、鄑、郚”才對。若是,則意味著此時紀國事實上已被齊國占領,民眾(zhong) 被分散到郱、鄑、郚等地,紀國已經名存實亡了。
齊僖公未竟心願,在兒(er) 子齊襄公手裏終於(yu) 取得了質的飛躍;魯桓公曾試圖改變紀國的命運,即使到了他兒(er) 子手裏,也依然終未能改變。
魯莊公元年的事情,到此結束。這一年,這位兒(er) 童君主,看著殺父仇人喜氣洋洋的娶王室女子,自己還要名義(yi) 上為(wei) 之主婚。也看到了一直跟魯國有著姻親(qin) 之緣的紀國,開始走向覆亡。自己的母親(qin) 則義(yi) 無反顧地拋家棄子奔向那個(ge) 殺害自己父親(qin) 的凶手懷抱。這一年,對這個(ge) 孩子來說,太沉重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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