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心性論”視域下梁漱溟倫理思想論析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7-16 19: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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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性論”視域下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論析

作者:劉偉(wei)

來源:《孔子研究》2024年第3期


摘要:梁漱溟指出“中國是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主要內(nei) 涵包括家族生活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基礎,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核心,“情誼”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主基調,倫(lun) 理融入組織管理並主導經濟、政治、宗教等社會(hui) 領域。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之哲學立場依然是心性哲學。無論是“關(guan) 係”根植於(yu) “生活相續”的本體(ti) 論、“情誼”根植於(yu) “三量說”的認識論,還是倫(lun) 理組織功能根植於(yu) “直覺”的價(jia) 值論,其理論根基則是以性善論為(wei) 核心、以“尚情”“無我”為(wei) 特征的心性論。在當時“全盤西化”,反傳(chuan) 統的時代背景下,梁漱溟把柏格森的生命哲學與(yu) 傳(chuan) 統儒家哲學特別是宋明理學有機融合,目的是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合理性作學理上的辯護,其倫(lun) 理思想正是他的問題意識和現實關(guan) 懷的集中體(ti) 現。

 

作者簡介:劉偉(wei) ,曲阜師範大學政治與(yu) 公共管理學院哲學係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儒家哲學、《論語》學


 

牟宗三、張君勱等人在《為(wei) 中國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中指出:“心性之學,正為(wei) 中國學術思想之核心,亦是中國思想中之所以有天人合德之說之真正理由所在。”【1】在中國哲學的語境中,“心性之學”或者說“心性論”是理解天人合一思想的核心樞紐。“心”既是人的精神活動之彰顯,也是主體(ti) 認知世界、與(yu) 客體(ti) 交流之橋梁,是經驗世界與(yu) 超驗世界的結合體(ti) 。“性”雖然是指人性(這主要從(cong) 心性論角度而言,廣而言之,萬(wan) 物皆有性),但根本上來源於(yu) 天。“天命之謂性”(《中庸》),朱熹注曰:“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2】“性”是客觀之“天”或具有超驗性質的“天”在經驗世界的人身上的顯現,“性”來源於(yu) 天(超驗世界),根植於(yu) 人(經驗世界)。“心性”是經驗世界的人(主體(ti) )與(yu) 超驗世界的天(客體(ti) )溝通交流的基礎,具有宇宙論、本體(ti) 論、認識論、工夫論、價(jia) 值論等多重意蘊,也是其他思想生發之根源。梁漱溟在《東(dong) 西文化及其哲學》一書(shu) 中構建了他的哲學思想,隨後在《鄉(xiang) 村建設大意》《鄉(xiang) 村建設理論》《中國文化要義(yi) 》【3】等著作中又係統闡述了其倫(lun) 理思想。從(cong) 根源上來看,梁漱溟的倫(lun) 理思想是以其哲學思想為(wei) 理論基礎,即以心性論為(wei) 根基,濫觴於(yu) 孟子的性善論,是“盡心—知性—知天”的另一種詮釋。


一、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之內(nei) 涵

 

梁漱溟在《鄉(xiang) 村建設大意》《鄉(xiang) 村建設理論》中對倫(lun) 理思想作了初步闡釋,成熟的思想則體(ti) 現在《中國文化要義(yi) 》中。他指出,“中國是倫(lun) 理本位的社會(hui) ”【4】,並對此進行了深刻論述。主要內(nei) 容大致包括以下幾個(ge) 層麵:


(一)家族生活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基礎

 

梁漱溟指出,西方人重視集團生活,而中國人則重視家族生活。何謂集團生活?他列出了三個(ge) 條件:

 

一、要有一種組織,而不僅(jin) 是一種關(guan) 係之存在。組織之特征,在有範圍(不能無邊際)與(yu) 主腦(需有中樞機關(guan) )。二、其範圍超於(yu) 家族,且亦不依家族為(wei) 其組織之出發點。——多半依於(yu) 地域,或職業(ye) ,或宗教信仰,或其他。三、在其範圍內(nei) ,每個(ge) 人都感受一些拘束,更且時時有著切身利害關(guan) 係。【5】

 

據此,梁漱溟認為(wei) ,“合於(yu) 此三條件者,即可說是集團生活;不合的,便不是。我們(men) 以此為(wei) 衡,則中國人是缺乏集團生活的”【6】。簡言之,集團生活重組織而不是關(guan) 係、涵蓋範圍超越家族、所有成員都會(hui) 受到組織約束,這與(yu) 重關(guan) 係、以家族為(wei) 範圍的家族生活明顯不同,所以,他認為(wei) 中國人更“欹重家庭家族”【7】。


(二)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核心

 

梁漱溟指出,倫(lun) 理便是關(guan) 係。“倫(lun) 者,倫(lun) 偶;正指人們(men) 彼此之相與(yu) 。相與(yu) 之間,關(guan) 係遂生。”【8】這種關(guan) 係根植家庭,“家人父子,是其天然基本關(guan) 係,故倫(lun) 理首重家庭”【9】,然後以家庭為(wei) 核心,層層向外擴展,涵蓋鄉(xiang) 鄰、經濟、政治等一切社會(hui) 生活。“父母總是最先有的,再則有兄弟姊妹。既長,則有夫婦,有子女;而宗族戚黨(dang) 亦即由此而生。出來到社會(hui) 上,於(yu) 教學則有師徒;於(yu) 經濟則有東(dong) 夥(huo) ;於(yu) 政治則有君臣官民;平素多往返,遇事相扶持,則有鄉(xiang) 鄰朋友。隨一個(ge) 人年齡和生活之開展,而漸有其四麵八方若近若遠數不盡的關(guan) 係。是關(guan) 係,皆是倫(lun) 理;倫(lun) 理始於(yu) 家庭,而不止於(yu) 家庭。”【10】血緣關(guan) 係是社會(hui) 關(guan) 係形成的基礎,也是各種關(guan) 係的核心。


(三)情誼是倫(lun) 理社會(hui) 的主基調

 

“倫(lun) 理關(guan) 係,即是情誼關(guan) 係,亦即是其相互間的一種義(yi) 務關(guan) 係。倫(lun) 理之‘理’,蓋即於(yu) 此情與(yu) 義(yi) 上見之。”【11】“情誼”具有“情”和“義(yi) ”雙重意蘊。“情也,義(yi) 也,都是人類生命中帶來的。生命至大無外;代表此至大無外之生命本性者今唯人類耳。”【12】一方麵,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發端於(yu) 血緣親(qin) 情,然後以此為(wei) 基礎,隨著個(ge) 體(ti) 成長逐漸向外拓展。關(guan) 係一旦確立,鞏固發展雙方之感情便成為(wei) 要務。“吾人親(qin) 切相關(guan) 之情,幾乎天倫(lun) 骨肉,以至於(yu) 一切相與(yu) 之人,隨其相與(yu) 之深淺久暫,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13】另一方麵,“因情而有義(yi) ”【14】,“義(yi) ”意味著關(guan) 係雙方都負有各自的義(yi) 務,“父義(yi) 當慈,子義(yi) 當孝,兄之義(yi) 友,弟之義(yi) 恭。夫婦、朋友,乃至一切相與(yu) 之人,莫不自然互有應盡之義(yi) ”【15】。這種“義(yi) ”因關(guan) 係的締結而形成,也是關(guan) 係穩固的基礎。如果說“情”是關(guan) 係維係之感化劑的話,那麽(me) ,“義(yi) ”就是關(guan) 係健康發展的保鮮劑和穩定劑。兩(liang) 者相輔相成,互相成就。“每一個(ge) 人對於(yu) 其四麵八方的倫(lun) 理關(guan) 係,各負有其相當義(yi) 務;同時,其四麵八方與(yu) 他有倫(lun) 理關(guan) 係之人,亦各對他負有義(yi) 務”【16】,“舉(ju) 整個(ge) 社會(hui) 各種關(guan) 係而一概家庭化之,務使其情益親(qin) ,其義(yi) 益重”【17】。隻講“情”而不講“義(yi) ”或隻講“義(yi) ”而忽視“情”,都不是倫(lun) 理關(guan) 係之“情誼”。


(四)倫(lun) 理融入組織管理,主導經濟、政治、宗教等社會(hui) 領域


首先,在經濟領域,以義(yi) 為(wei) 原則,根據關(guan) 係親(qin) 疏遠近強調相互扶助。

 

梁漱溟認為(wei) ,倫(lun) 理社會(hui) 的財產(chan) 根據血緣關(guan) 係及親(qin) 疏遠近分為(wei) 共財、通財、施財。共財限於(yu) 家族內(nei) 部,通財適用於(yu) 親(qin) 戚朋友鄰裏,施財通行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視其倫(lun) 理關(guan) 係之親(qin) 疏厚薄為(wei) 準,愈親(qin) 厚,愈要共,以次遞減。”【18】無論是共財、通財還是施財,都旨在說明財產(chan) 不完全是個(ge) 體(ti) 或家庭的私有財產(chan) ,而是負有救助他人、相互體(ti) 恤之社會(hui) 功能,“財產(chan) 不獨非個(ge) 人有,非社會(hui) 有,抑且亦非一家庭所有”19。“義(yi) ”是共財、通財、施財所遵循的最基本原則。“在經濟上皆彼此顧恤,互相負責;有不然者,群指目以為(wei) 不義(yi) ”【20】。而且,“財產(chan) 愈大,將愈為(wei) 多數人之所共”【21】。


其次,在政治領域,倫(lun) 理與(yu) 政治構造、政治理想及實踐路徑密切相關(guan) 。

 

在政治構造上,強調家國一體(ti) ,突出責任與(yu) 義(yi) 務。“舊日中國之政治構造,比國君為(wei) 大宗子,稱地方官為(wei) 父母,視一國如一大家庭。所以說‘孝者所以事君,弟者所以事長,慈者所以使眾(zhong) ’;而為(wei) 政則在乎‘如保赤子’。自古相傳(chuan) ,兩(liang) 三千年一直是這樣。這樣,就但知有君臣官民彼此間之倫(lun) 理的義(yi) 務,而不認識國民與(yu) 國家之團體(ti) 關(guan) 係。”【22】這種以家庭關(guan) 係為(wei) 核心層層向外推演所形成的、君臣官民以責任義(yi) 務劃分為(wei) 特征的國家治理模式,顯然與(yu) 西方國民與(yu) 國家的治理方式不同。官員為(wei) “父母官”,皇帝為(wei) “天子”,這種帶有血緣色彩的稱謂在傳(chuan) 統社會(hui) 理所當然。在這種治理模式下,社會(hui) 公共事務往往與(yu) 家族私人事務糾纏不清,乃至混同。無論是公事還是私事,有事找“官家”似乎天經地義(yi) ,這是大政府、小社會(hui) 的集中體(ti) 現。因此,梁漱溟認為(wei) 這種國家政治建構不能簡單地用“階級統治”來界定。“一般國家罔非階級統治;階級統治是立體(ti) 的,而倫(lun) 理關(guan) 係則是平麵的。……一般國家之階級統治,在這裏不免隱晦或消融了。”【23】在政治理想上,社會(hui) 治理終極目標“無不出於(yu) 倫(lun) 理而歸於(yu) 倫(lun) 理者”【24】。“中國的理想是‘天下太平’。天下太平之內(nei) 容,就是人人在倫(lun) 理關(guan) 係上都各自作到好處(所謂父父子子),大家相安相保,養(yang) 生送死而無憾。”【25】在實踐路徑上,以集中體(ti) 現倫(lun) 理關(guan) 係的“孝”作為(wei) 出發點。《論語·學而》雲(yun) :“孝弟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邢昺注曰:“君子務修孝弟,以為(wei) 道之基本。基本既立,而後道德生焉。”【26】梁漱溟承襲了這一思想,認為(wei) 治理國家最根本方式是“孝”,“至於(yu) 途述呢,則中國自古有‘以孝治天下’之說”【27】,“從(cong) 人人之孝弟於(yu) 其家庭,就使天下自然得其治理;故為(wei) 君上者莫若率天下以孝”【28】。


最後,在宗教層麵,倫(lun) 理具有宗教的功能。

 

梁漱溟主張以倫(lun) 理代宗教,他說:“道德為(wei) 理性之事,存於(yu) 個(ge) 人之自覺自律。宗教為(wei) 信仰之事,寄於(yu) 教徒之恪守教誡。中國自有孔子以來,便受其影響,走上以道德代宗教之路。”【29】儒家思想濫觴於(yu) 周代,而周代以理性之“天”取代商朝的神聖之“帝”,開始了人文理性的轉向。“與(yu) 殷人的一大不同特色是,周人的至上觀念‘天’是一個(ge) 比較理性化了的絕對存在,具有‘倫(lun) 理位格’,是調控世界的‘理性實在’。”【30】儒家學派繼承並發揚了這種人文理性精神,“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未能事人,焉能事鬼”(《論語·先進》),把道德的實現從(cong) 依靠外在的超自然力的神轉化為(wei) 靠個(ge) 體(ti) 內(nei) 在的自覺。這種自覺就體(ti) 現在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中,即倫(lun) 理。

 

因此,在儒家倫(lun) 理的範疇內(nei) ,基於(yu) 人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人不是獨立的、自由的個(ge) 體(ti) ,而是對他人、家庭、社會(hui) 負有責任和義(yi) 務,履行所肩負的責任和義(yi) 務是每一個(ge) 人的使命,也是人生價(jia) 值的體(ti) 現。“所努力者,不是一己的事,而是為(wei) 了老少全家,乃至為(wei) 了先人為(wei) 了後代”【31】,“宗教都以人生之慰安勖勉為(wei) 事”【32】,從(cong) 這個(ge) 角度而言,倫(lun) 理具有宗教“慰安勖勉”之功能,並且,“宗教道德二者,對個(ge) 人,都是要人向上遷善”【33】,“恰好形成一宗教的替代品”【34】。“中國之家庭倫(lun) 理,所以成一宗教替代品者,亦即為(wei) 它融合人我泯忘軀殼,雖不離現實而拓遠一步,使人從(cong) 較深較大處尋取人生意義(yi) 。”【35】針對中國人的基礎性信仰“敬天法祖”【36】,梁漱溟認為(wei) 這就是“倫(lun) 理教”,符合宗教的特點。“他把別的宗教之拜神變成祭祖,這樣鄭重的做法,使輕浮虛飄的人生,憑空添了千鈞的重量,意味綿綿,維係得十分牢韌!凡宗教效用,他無不具有,而一般宗教荒謬不通種種毛病,他都沒有,此其高明過人遠矣。”【37】“因其教義(yi) ,恰不外乎這倫(lun) 理觀念;而其教徒亦就是這些中國人民。正未知是由此信仰而有此社會(hui) ,抑或由此社會(hui) 而有此信仰?總之,二者正相合相稱。”【38】


二、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之哲學意涵

 

梁漱溟認為(wei) ,“儒家是一個(ge) 大的倫(lun) 理學派,孔子所說的許多話都是些倫(lun) 理學上的話”【39】,認識儒家必須“以心理學為(wei) 基礎或者基於(yu) 對於(yu) 人類心理的看法”【40】,因為(wei) “心理是事實,而倫(lun) 理是價(jia) 值判斷”41,而心理“原無外乎說人的行為(wei) ——包含語默思感——如何如何”【42】。換言之,心理學或者“對於(yu) 人類心理的一種看法”便是對“人的行為(wei) ”的思考,即哲學的反思。由此,梁漱溟的倫(lun) 理思想根植於(yu) 他的哲學思想,有豐(feng) 富的哲學意涵。


(一)本體(ti) 論層麵:“關(guan) 係”根植於(yu) “生活相續”

 

梁漱溟認為(wei) ,“盡宇宙是一生活,隻是生活,初無宇宙,由生活相續,故爾宇宙似乎恒在。……宇宙實成於(yu) 生活之上,托乎生活而存者也。這樣大的生活是生活的真象,生活的真解”【43】,宇宙與(yu) 生活具有同一性,是一,並非二;沒有生活便沒有宇宙,正是有了“生活相續”,才顯現了宇宙的存在,生活是宇宙之根本。同時,“宇宙是多的相續,不似一的宛在”【44】,即宇宙是多樣化、動態的存在,不是單一的、不變的永恒。“生活即是在某範圍內(nei) 的‘事的相續’。這個(ge) ‘事’是什麽(me) ?照我們(men) 的意思,一問一答即唯識家所謂一‘見分’。一‘相分’——是為(wei) 一‘事’,一‘事’,又一‘事’……如果湧現不已,是為(wei) ‘相續’。”【45】換言之,生活相續是主體(ti) 與(yu) 客體(ti) 不斷交互變化的過程,“問不已答不已,所以‘事’之湧出不已”【46】。這種動態的、變化的、不離經驗世界的宇宙觀是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的根基。因為(wei) 倫(lun) 理即關(guan) 係,關(guan) 係是人與(yu) 人之間以家庭為(wei) 核心、按照親(qin) 疏遠近層層向外拓展所形成的,而且,在此後的過程中隨著“事”的湧現而不斷發生變化,如君臣關(guan) 係、師徒關(guan) 係、朋友關(guan) 係等,一切關(guan) 係都是在“事”中形成、“事”中發展,也是“生活相續”的具體(ti) 呈現。


(二)認識論層麵:“情誼”根植於(yu) “三量說”

 

梁漱溟借用柏格森的本能、智能、直覺的模式以及唯識宗的常用名詞(現量、比量和非量),創新性地提出了“三量”說,認為(wei) 現量、比量、非量“是心理方麵的三種作用,一切知識皆成於(yu) 此三種作用之上”【47】。“現量”是感覺,“比量”是理智,“非量”是直覺,三者在認識世界的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現量對於(yu) 本質是不增不減的;比量亦是將如此種種的感覺加以簡、綜的作用而不增不減得出的抽象的意義(yi) ,故此二者所得皆真,雖有時錯,然非其本性;唯直覺橫增於(yu) 其實則本性既妄,故為(wei) 非量”【48】,“直覺所認識的隻是一種意味精神、趨勢或傾(qing) 向”【49】,“直覺可分為(wei) 兩(liang) 種:一是附於(yu) 感覺的,一是附於(yu) 理智的”【50】。直覺綜合並超越了現量(感覺)、比量(理智)。“情誼”是倫(lun) 理的主題,包含“情”與(yu) “義(yi) ”。對“情”“義(yi) ”的理解是現量(感覺)、比量(理智)和非量(直覺)綜合運用的動態過程。現量(感覺)、比量(理智)可以認知親(qin) 友之情、朋友之義(yi) ,做到孝悌、慈愛、友恭,從(cong) 而“因情而有義(yi) ”【51】。《大學》雲(yun) :“為(wei) 人君止於(yu) 仁,為(wei) 人臣止於(yu) 敬,為(wei) 人子止於(yu) 孝,為(wei) 人父止於(yu) 慈,與(yu) 國人交止於(yu) 信。”如何真正做到“止於(yu) ”仁、敬、孝、慈、信?這就需要在現量(感覺)、比量(理智)的基礎上,運用“非量”(直覺)來辨析把握。因為(wei) 隻有“直覺”才能透過表象而領悟到表象背後的實質。“若如讀詩文所得妙味,其妙味初不附於(yu) 墨字之上,而附於(yu) 理解命意之上,於(yu) 是必藉附於(yu) 理智之直覺而後能得之。”【52】《孟子·離婁上》所舉(ju) “嫂溺援之以手”,在情義(yi) 與(yu) 禮法衝(chong) 突的兩(liang) 難境地中主張權變,禮法讓位於(yu) 情義(yi) 。在現實社會(hui) ,類似的情況很多,如忠孝難以兩(liang) 全、公私不能兼顧等。如何權變?單靠現量(感覺)或者比量(理智)都難以做出合理的選擇。感覺自不必說,純粹理智也會(hui) 出現“布裏丹之驢”【53】的選擇困境。隻有通過“直覺”才能做到符合儒家精神的“權變”,從(cong) 而經權相宜。由此,綜合運用現量、比量和非量,是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的認識論基礎。


(三)價(jia) 值論層麵:倫(lun) 理組織功能根植於(yu) “直覺”

 

倫(lun) 理調整人與(yu) 人之間關(guan) 係的目的在於(yu) 實現社會(hui) 所共同推崇的道德,“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仁”之實現是儒家倫(lun) 理追求的最終目標。在認識論層麵,梁漱溟把非量(直覺)與(yu) 現量(感覺)、比量(理智)作為(wei) “構成知識的三種工具”【54】,是人認識世界的方式。在價(jia) 值論層麵,梁漱溟又把“直覺”(非量)與(yu) 儒家之“仁”相打通。首先,“直覺”與(yu) 良知良能都是人天生具有,非外力所強加。對“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中庸》),梁漱溟解釋說:“隻要你率性就好了,所以就又說這是夫婦之愚可以與(yu) 知與(yu) 能的。這個(ge) 知和能,也就是孟子所說的不慮而知的良知,不學而能的良能,在今日我們(men) 謂之直覺。這種求對求善的本能、直覺,是人人都有的。”【55】“率性”不是隨意而為(wei) ,而是應遵循踐行上天所賦予人的良知和良能,“直覺”就是“率性”在經驗世界的呈現。隻有“隨感而應”【56】,不必外求,便是“最妥帖最適當的路”57。其次,“直覺”與(yu) 良知在現實世界都會(hui) 受到遮蔽,需要主體(ti) 去增強自覺意識,去弊歸真。針對“心之所同然者何也?謂理也,義(yi) 也。聖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故理、義(yi) 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孟子·告子上》),梁漱溟解釋說:“這種直覺人所本有,並且原非常敏銳,除非有了雜染習(xi) 慣的時節。你怎樣能複他本然敏銳,他就可以活動自如,不失規矩。”【58】聖人與(yu) 凡人都具有敏銳的直覺,所不同的是聖人能夠保持本然的狀態,不被現實世界的習(xi) 慣“雜然”,“孟子言人心無不悅理義(yi) 者,但聖人則先知先覺乎此耳,非有以異於(yu) 人也”【59】。最後,敏銳的直覺便是仁。針對宰我的“心安”(《論語·陽貨》),梁漱溟批評說:“所謂安,不是情感薄直覺鈍嗎?而所謂不安,不是情感厚直覺敏銳是什麽(me) ?像所謂惻隱、羞惡之心,其為(wei) 直覺是很明的;為(wei) 什麽(me) 對於(yu) 一樁事情,有人就惻隱,有人就不惻隱,有人就羞惡,有人就不羞惡?不過都是一個(ge) 安然不覺,一個(ge) 就覺得不安的分別罷了。”【60】“此敏銳的直覺,就是孔子所謂仁。”【61】由此可以看出,梁漱溟把“直覺”與(yu) “仁”打通,指出“直覺”與(yu) “良知”同為(wei) 人本身所固有,非外界強加。這不僅(jin) 為(wei) 人“識仁”“求仁”找到了內(nei) 在根據,而且還賦予求仁的直接方法,即運用“敏銳的直覺”,“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道德完全依靠個(ge) 體(ti) 的自覺。


三、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之理論根基

 

“心性論是現代新儒學比較主流的思想立場”【62】,梁漱溟所堅持的思想立場亦是心性哲學。無論是“關(guan) 係”根植於(yu) “生活相續”的本體(ti) 論、“情誼”根植於(yu) “三量說”的認識論,還是倫(lun) 理組織功能根植於(yu) “直覺”的價(jia) 值論,其理論根基即是以性善論為(wei) 核心、以“尚情”“無我”為(wei) 特征的心性論。


(一)以性善論為(wei) 根基,指出道德具有先驗性

 

針對人性問題,梁漱溟指出:“要曉得孔子的‘性相近也,習(xi) 相遠也’,其性近就是說人的心理原差不多,這差不多的心理就是善,孟子所謂人心之所同然者是也。本來都是好惡與(yu) 人同的,隻有後來習(xi) 慣漸偏,才乖違,才支離雜亂(luan) ,俱不得其正了。”【63】在梁漱溟看來,孔子的“性相近、習(xi) 相遠”與(yu) 孟子的人性本善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善”是人性的本然;人的行為(wei) 之所以千差萬(wan) 別,主要根源在於(yu) 後天之習(xi) 慣偏離了“善性”,行為(wei) 變“乖違”“支離雜亂(luan) ”,由此導致與(yu) “善”相背離的“惡”的產(chan) 生。“善”是道德的集中體(ti) 現,既然人性本善,那麽(me) ,作為(wei) 維護社會(hui) 健康運行的基礎道德便具有不證自明的先驗性。他說:“道德原自有真,亦人類生命之勢所必然”【64】,“唯人類得從(cong) 動物式本能解放出來,為(wei) 宇宙間唯一能代表生命本性者,斯有率性不率性問題,斯有道德不道德問題焉。說有所減損者,即指動物式本能的減損,為(wei) 生命本性留出空白活動餘(yu) 地也。正為(wei) 率性非定然,其向上奮進乃可貴。道德者,人生向上之謂也。”【65】道德是人的生命本性,是人類社會(hui) 特有的也是必須具有的。所謂“人生向上”,意即揚善懲惡,個(ge) 體(ti) 在為(wei) 群體(ti) 社會(hui) 做貢獻的過程中實現自身價(jia) 值,“人類社會(hui) 的文明進步正是宇宙大生命的唯一現實代表,一個(ge) 人在這上麵有所貢獻,就可許為(wei) 道德,否則,於(yu) 道德有欠”【66】。


(二)強調人心是道德實現的基礎

 

梁漱溟認為(wei) ,道德實現的關(guan) 鍵在人心,“道德要在有心”【67】。首先,人心具有超驗性。“吾書(shu) 言人心,將從(cong) 知識引入超知識、反知識,亦即從(cong) 科學歸到形而上學,從(cong) 現實生活上起作用的人心歸到宇宙本體(ti) 。”【68】“人心”與(yu) “道德”都具有超驗性質,這就為(wei) 道德的實現依靠主體(ti) 的自覺找到了最終依據。其次,心物合一。“何謂心?心非一物也;其義(yi) 則主宰之義(yi) 也。主謂主動;宰謂宰製。對物而言,則曰宰製;從(cong) 自體(ti) 言之,則曰主動,其實一義(yi) 也。”【69】“主動”與(yu) “宰製”是心的不同呈現方式,前者對人,後者對物。心不是一物,但又與(yu) 物能夠融為(wei) 一體(ti) ,“心物其一而已矣,無可分立者”【70】。這就破除了作為(wei) 主體(ti) 的人與(yu) 作為(wei) 客體(ti) 的物的界限,為(wei) 人與(yu) 萬(wan) 物交流溝通乃至合而為(wei) 一奠定了基礎。最後,心的主動性最為(wei) 關(guan) 鍵。心與(yu) 生命同體(ti) ,是生命的主宰,主動性則是生命的張揚。“心與(yu) 生命同義(yi) ;又不妨說:一切含生莫不有心。這裏徹始徹終一貫而不易者即後來所見於(yu) 人心之主動性是已”【71】,“整個(ge) 人生亦正是要歸於(yu) 爭(zheng) 取主動而已”【72】。“儒家既然是一種道德哲學,就屬於(yu) 實踐知識的範疇。因為(wei) 道德本質上是實踐的而非理論的,道德是養(yang) 成的而不是學成的。它隻能源自社會(hui) 生活,而社會(hui) 生活本質上是實踐的。”【73】由此,心的主動性的目的在於(yu) 踐行道德,“蓋人生大道即在實踐乎人心之理,非有他也”【74】,“人在生活中能實踐乎此生命本性便是道德”75。在實踐過程中,心的主動性體(ti) 現在兩(liang) 個(ge) 方麵:一方麵要增強自律意識,“行止之間於(yu) 內(nei) 有自覺(不糊塗),於(yu) 外非有所為(wei) 而為(wei) ,斯謂道德”【76】;另一方麵要積極進取,奮發有為(wei) ,“生命本性可以說就是莫知其所以然的無止境的向上奮進,不斷翻新”【77】。


(三)實踐路徑:“尚情”與(yu) “無我”

 

梁漱溟認為(wei) ,以倫(lun) 理為(wei) 本位的儒家社會(hui) 在具體(ti) 實踐層麵呈現出“尚情”“無我”的鮮明特征。他說:“他不分什麽(me) 人我界限,不講什麽(me) 權利義(yi) 務,所謂孝弟禮讓之訓,處處尚情而無我。”【78】“尚情”,即重視人倫(lun) 之情,把情感放在第一位,“孔子兩(liang) 眼隻看人的情感”【79】,“所貴乎人者,在不失此情與(yu) 義(yi) ”【80】。“無我”,即為(wei) 人處世不是以自我為(wei) 中心,而是把群體(ti) 的利益、社會(hui) 公平正義(yi) 放在第一位,“拒斥來自理智小我的幹擾”【81】。“尚情”重在情義(yi) ,“無我”彰顯仁愛,兩(liang) 者相輔相成,具體(ti) 內(nei) 涵包括以下幾個(ge) 方麵。


第一,重義(yi) 務輕權利。

 

梁漱溟認為(wei) ,權利與(yu) 義(yi) 務對等的生活往往使人有算計之心,而無幸福之感。“西洋人是先有我的觀念,才要求本性權利,才得到個(ge) 性伸展的。但從(cong) 此各個(ge) 人間的彼此界限要劃得很清,開口就是權利義(yi) 務、法律關(guan) 係,誰同誰都是要算賬,甚至於(yu) 父子夫婦之間也都如此;這樣生活實在不合理,實在太苦。”【82】與(yu) 西方這種權利義(yi) 務對等的且具有強製性的關(guan) 係不同,以倫(lun) 理為(wei) 本位的社會(hui) 之權利義(yi) 務既不對等,也缺乏強製性。“倫(lun) 理道德上的義(yi) 務是自課的,不同乎國家法律所規定的那種義(yi) 務是集體(ti) 加之於(yu) 我的。後者具有強製性,而前者非強製性的,正為(wei) 其出於(yu) 生命自由自主之本性故耳。法律上的義(yi) 務恒與(yu) 權利相對待,而道德上的義(yi) 務則否,義(yi) 務隻是義(yi) 務而已”【83】。雖然不重視權利,但從(cong) 根本上來看,在履行義(yi) 務的過程中,所享有的權利最終也會(hui) 得到保障。“須知這義(yi) 務原是從(cong) 倫(lun) 理彼此相互間生出來的;我既對四麵八方與(yu) 我有關(guan) 係的人負擔著義(yi) 務,同時四麵八方與(yu) 我有關(guan) 係的人就對我負擔著義(yi) 務;當人們(men) 各自盡其對我的義(yi) 務那時,我的權利享受不是早在其中了嗎?”【84】


第二,重視情義(yi) ,尊重對方。

 

情義(yi) 是人與(yu) 人之間交往的基礎,雙方看重的是情感,而不是自己的欲望。“人在情感中,恒隻見對方而忘了自己;反之,人在欲望中,卻隻知為(wei) 我而顧不到對方。”【85】在處理事情上,往往換位思考,“何謂好父親(qin) ?常以兒(er) 子為(wei) 重的,就是好父親(qin) 。何謂好兒(er) 子?常以父親(qin) 為(wei) 重的,就是好兒(er) 子。何謂好哥哥?常以弟弟為(wei) 重的,就是好哥哥。何謂好弟弟?常以哥哥為(wei) 重的,就是好弟弟。客人來了,能以客人為(wei) 重的,就是好主人。客人又能顧念到主人,不為(wei) 自己打算而為(wei) 主人打算,就是好客人。一切都是這樣。所謂倫(lun) 理者無他義(yi) ,就是要人認清楚人生相關(guan) 係之理,而於(yu) 彼此相關(guan) 係中,互以對方為(wei) 重而已”【86】,“所謂‘因情而有義(yi) ’之義(yi) ,正從(cong) 對方關(guan) 係演來,不從(cong) 自己立場出發”【87】。


第三,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道德情感及其相應的規則標準。

 

生活是相續的過程,是動態的、不斷發生變化的,由此所產(chan) 生的道德、情感、是非、善惡及其規則標準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人類的道德在不斷遷進中,亦正為(wei) 人的理智理性時在開發長進中”【88】,對待道德情感等不能一成不變、墨守成規,“情理原不存於(yu) 客觀,若規定一條情理而要人們(men) 踐行之,那便是行仁義(yi) 了,往往不適當,不足取”【89】,所謂客觀的、外在的、永恒的外在之理顯然不符合實際,而且,“是非善惡恒隨不同的社會(hui) 生活規則(禮俗法律)而變易其標準”【90】。對此,要運用理性去把握。所謂理性並非理智,“理性者,要亦不外吾人平靜通達的心理而已”【91】,理性並不是打量、算計、權衡利弊,而是“平靜”“通達”。隻有這樣,才能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並把握道德、情感以及判定是非、善惡的規則標準。


第四,順其本性,隨感而應。

 

“情也,義(yi) 也,都是人類生命中帶來的。生命至大無外;代表此至大無外之生命本性者今唯人類耳。”【92】“情義(yi) ”為(wei) 人類生命之本性,重視情義(yi) 是人的應然行為(wei) ,而情義(yi) 的最終指向則是踐行孔子所倡導的仁,而“仁”則是“敏銳的直覺”【93】,由此,情義(yi) 的實現“完全要聽憑直覺”【94】。“無思也,無為(wei) 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周易·係辭上》)“聽憑直覺”就是要順其本性,感而遂通,隨感而應,按照本性去做,“孔家沒有別的,就是要順著自然道理,頂活潑頂流暢的去生發。他以為(wei) 宇宙總是向前生發的,萬(wan) 物欲生,即任其生,不加造作必能與(yu) 宇宙契合,使全宇宙充滿了生意春氣”【95】。針對理學所主張的客觀外在之理,梁漱溟則認為(wei) ,“天理不是認定的一個(ge) 客觀道理,如臣當忠,子當孝之類;是我自己生命自然變化流行之理”【96】,“存天理”並不是向外求,而是“求諸內(nei) ”【97】,把由理智的一切打量、計較、安排所產(chan) 生的私心人欲去掉,自覺去隨感而應,才能從(cong) 根本上“滅人欲”。同時,梁漱溟指出這種遵循直覺、隨感而應與(yu) 佛道有本質的區別。“這種內(nei) 心修養(yang) 實不像道家佛家於(yu) 生活正路外有什麽(me) 別的意思;他隻要一個(ge) ‘生活的恰好’,‘生活的恰好’不在拘定客觀一理去循守而在自然的無不中節。拘定必不恰好,而最大的尤在妨礙生機,不合天理。他相信恰好的生活在最自然,最合宇宙自己的變化——他謂之‘天理流行’。”【98】“生活的恰好”是情感的自然而然發生,不受任何外在的、人為(wei) 的約束。“道德行為(wei) 主要出自情感意誌的自願,而不是被動地接受外在倫(lun) 理規範的約束。”【99】

 

儒學貫通“天人之際”,辨別“人性善惡”,重在“修己安人”。【100】孟子曰:“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孟子·盡心上》)趙岐注曰:“性有仁、義(yi) 、禮、智之端,心以製之,惟心為(wei) 正。人能盡極其心,以思行善,則可謂知性矣。知其性,則知天道之貴善者也。”【101】梁漱溟賦予“人心”與(yu) 道德同具先驗性,為(wei) 個(ge) 體(ti) “盡其心”“知其性”提供了最終根據;以“尚情”“無我”作為(wei) “人心”體(ti) 證“直覺”從(cong) 而實現仁與(yu) 天道最終合一的實踐方式。由此可以看出,梁漱溟倫(lun) 理思想的理論基礎依然根植於(yu) 孟子的“性善論”,是“盡心—知性—知天”的另一種詮釋。

 

梁漱溟在《中國文化要義(yi) ·自序》中說:“我不是‘為(wei) 學問而學問的’。我是感受中國問題之刺激,切誌中國問題之解決(jue) ,從(cong) 而根追到其曆史,其文化,不能不用番心,尋個(ge) 明白。”【102】在20世紀初期“全盤西化”、反傳(chuan) 統的時代背景下,他把柏格森的生命哲學與(yu) 傳(chuan) 統儒家哲學特別是宋明理學有機融合【103】,目的是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合理性作學理上的辯護,“梁漱溟人生倫(lun) 理思想的主旨之一就是複興(xing) 先秦儒家的人生價(jia) 值觀念,並在中西印哲學比較中凸顯了儒家人生倫(lun) 理的圓融品質和跨越時空的獨特價(jia) 值與(yu) 精神氣質”【104】。由此可知,梁漱溟的倫(lun) 理思想正是他問題意識和現實關(guan) 懷的集中體(ti) 現。


注釋
 
1張君勱:《新儒家思想史》,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6年,第567頁。
 
2(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19頁。
 
3《東西文化及其哲學》初次出版於1921年,《鄉村建設大意》初次出版於1936年,《鄉村建設理論》又名《中國民族之前途》初次出版於1937年,《中國文化要義》初次出版於1949年。
 
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濟南:山東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79頁。
 
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2-73頁。
 
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頁。
 
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9頁。
 
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1頁。
 
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1頁。
 
1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1-82頁。
 
1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40頁。
 
1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2頁。
 
1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4頁。
 
1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4頁。
 
2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3頁。
 
2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4頁。
 
2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5頁。
 
2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5頁。
 
2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5頁。
 
2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5-86頁。
 
26 (清)阮元校刻,方向東點校:《論語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25頁。
 
2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6頁。
 
2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6頁。
 
2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108頁。
 
30 陳來:《古代宗教與倫理--儒家思想的根源》,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第11頁。
 
3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8頁。
 
3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8-89頁。
 
3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108頁。
 
3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9頁。
 
3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89頁。
 
36 牟鍾鑒、幹春鬆:《儒家思想與中國宗教的獨特性--牟鍾鑒先生訪問》,《哲學分析》2016年第1期。
 
3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69頁。
 
3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0頁。
 
3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27頁。
 
4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參見第327頁。
 
4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28頁。
 
4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28頁。
 
4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76頁。
 
4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76頁。
 
4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76-377頁。
 
4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77頁。
 
4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397頁。
 
4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01頁。
 
4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00頁。
 
5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01頁。
 
5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1頁。
 
5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01頁。
 
53 法國著名哲學家布裏丹認為,如果有兩個選項被判斷為是等值的,自由意誌就沒法打破僵局。如同一頭理性的驢,麵對兩堆完全等值的幹草無法做出判斷,最終隻能餓死。
 
5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01頁。
 
5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2頁。
 
5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2頁。
 
5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2頁。
 
5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2頁。
 
59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309頁。
 
6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3頁。
 
6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3頁。
 
62 郭齊勇:《現當代新儒家思潮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第104頁。
 
6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8頁。
 
6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0頁。
 
6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1頁。
 
6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7-738頁。
 
6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5頁。
 
6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49-550頁。
 
6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0頁。
 
7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0頁。
 
7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1頁。
 
7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0頁。
 
73 何中華:《從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看“兩個結合”的意涵》,《哲學研究》2023年第9期。
 
7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0頁。
 
7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1頁。
 
7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6頁。
 
7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555頁。
 
7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79頁。
 
7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67頁。
 
8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137頁。
 
81 宋誌明:《儒學的現代轉型--論梁漱溟的哲學話語方式》,《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5期。
 
8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79頁。
 
8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9頁。
 
8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39頁。
 
8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1頁。
 
8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1頁。
 
87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91頁。
 
8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42頁。
 
89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41頁。
 
90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42頁。
 
91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123頁。
 
9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740頁。
 
93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3頁。
 
94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4頁。
 
95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48頁。
 
96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4頁。
 
97 宋誌明:《儒學的現代轉型--論梁漱溟的哲學話語方式》,《江南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5期。
 
98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一卷,第456頁。
 
99 宋誌明:《現代新儒家研究》,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1年,第77頁。
 
100 宋立林:《孔門後學與儒學的早期詮釋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第5頁。
 
101 (漢)趙岐注,(宋)孫奭疏:《孟子注疏》,(清)阮元校刻,方向東點校,北京:中華書局,2021年,第600頁。
 
102 梁漱溟:《梁漱溟全集》第三卷,第4頁。
 
103 宋誌明:《現代新儒家研究》,第40頁。
 
104 方熹:《梁漱溟人生倫理思想的建構與價值指向》,《倫理學研究》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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