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純齋主人】《春秋》三傳通讀入門之桓公十八年

欄目:經學新覽
發布時間:2024-07-15 22: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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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傳(chuan) 通讀入門之桓公十八年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六月初十日庚辰

          耶穌2024年7月15日

 

[春秋]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hui) 齊侯於(yu) 濼。公與(yu) 夫人薑氏遂如齊。

 

夏,四月,丙子,公薨於(yu) 齊。

 

丁酉,公之喪(sang) 至自齊。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己醜(chou) ,葬我君桓公。

 

魯桓公十八年,公元前694年。

 

春季,《春秋》的記錄是“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會(hui) 齊侯於(yu) 濼(luò)。公與(yu) 夫人薑氏遂如齊。”濼,杜預注釋說“濼水在濟南曆城縣西北,入濟。”即今天的山東(dong) 濟南市西北。濼之會(hui) 後,“公與(yu) 夫人薑氏遂如齊”,能用“遂”字,說明這次魯桓公出行的時候,夫人文薑就陪同著。這件事放在今天我們(men) 覺得很正常,有時候元首出訪還會(hui) 特意帶上第一夫人。但在當時,婦女公開參與(yu) 外事活動是不被允許的。原因《榖梁傳(chuan) 》前麵解釋過,“婦從(cong) 人者也,婦人在家製於(yu) 父,既嫁製於(yu) 夫,夫死,從(cong) 長子。婦人不專(zhuan) 行,必有從(cong) 也”。所以文薑此次陪同出行是不合禮製的。也許給出的借口就是文薑是齊襄公的妹妹,嫁過來以後多年未見親(qin) 人,想借此機會(hui) 見見兄長。這個(ge) 理由,我們(men) 今天看也是很合理的,兄妹之情,人之常情。但,事情不是這麽(me) 簡單。

 

《榖梁傳(chuan) 》和《公羊傳(chuan) 》對這條記錄的解讀,都側(ce) 重在為(wei) 何前者濼之會(hui) 的時候不提文薑,後者如齊的時候又提到了文薑。《榖梁傳(chuan) 》是這樣解釋的:

 

濼之會(hui) ,不言及夫人何也?以夫人之伉,弗稱數也。

 

伉,這裏不是伉儷(li) 情深的意思,而是傲慢驕縱的意思。《榖梁傳(chuan) 》認為(wei) 《春秋》之所以濼之會(hui) 沒有記錄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及夫人會(hui) 齊侯於(yu) 濼”,是因為(wei) 夫人過於(yu) 驕縱,不配記錄進來——驕縱在哪裏?驕縱在出現在了不該出現的場合、做出了不符合身份的舉(ju) 止,即婦人不應該公開參與(yu) 政事,不應該出行出訪,否則即使做了也會(hui) 被無視。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春秋》這條記錄裏明確說是“王正月”,《榖梁傳(chuan) 》在解讀這條記錄的時候,卻沒有再提“桓無王”——具體(ti) 原因此前我已經談過自己的看法,所以不再贅述。

 

《公羊傳(chuan) 》則是這樣解讀的:

 

公何以不言及夫人?夫人外也。夫人外者何?內(nei) 辭也,其實夫人外公也。

 

外公,不是姥爺的那個(ge) 外公,是“外於(yu) 公”的意思。還是解釋了一下為(wei) 何沒有說是“公及夫人會(hui) 齊侯於(yu) 濼”,是因為(wei) 把夫人當外人了。為(wei) 何把夫人當外人了?這是對我們(men) 內(nei) 部而言的,是因為(wei) 夫人自己把自己當做了魯桓公的外人——有點莫名其妙是不是,為(wei) 何說“夫人外公”呢?這個(ge) 疑問暫且記下來。

 

《春秋》夏季的記錄,是 “夏,四月,丙子,公薨於(yu) 齊。丁酉,公之喪(sang) 至自齊。”夏季四月丙子日,魯桓公死在了齊國。丁酉日,他的遺體(ti) 自齊國運回魯國。這部分記錄《公羊傳(chuan) 》沒有解讀。《榖梁傳(chuan) 》則簡單注解了一下:

 

其地,於(yu) 外也。薨稱公,舉(ju) 上也。

 

《春秋》這裏特意記錄了魯桓公死在“齊”,是因為(wei) 這是魯國之外的地方。這裏用“公”稱呼魯桓公,是舉(ju) 出他最尊貴的稱號(以表示對魯桓公的尊重)。

 

僅(jin) 僅(jin) 看這些,似乎隻覺得魯桓公死得有點突然——再來看《左傳(chuan) 》對魯桓公之死的記錄,讓我們(men) 看到一件毀三觀的事:

 

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yu) 薑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

 

公會(hui) 齊侯於(yu) 濼,遂及文薑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以告。

 

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於(yu) 車。

 

魯人告於(yu) 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yu) 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第一段意思說,魯桓公十八年春天,魯桓公計劃出行,並帶著薑氏一起去齊國。申繻勸諫說:“女的已經有丈夫組成了家庭,男的已經有妻室,男女之間就不能再有褻(xie) 瀆輕慢的舉(ju) 動,這就是所謂的禮。如果違反這,必定會(hui) 惹出事端。”

 

申繻,在魯桓公六年給魯桓公為(wei) 兒(er) 子起名而給出過建議,說明是比較重要的謀臣。結合後麵事情的發展我們(men) 能看到,此處的“女有家”指的是文薑,“男有室”指的是齊襄公。申繻不會(hui) 莫名其妙發表這麽(me) 一通議論,能說,必定有所指。

 

第二段講述魯桓公被謀殺的導火索。魯桓公並未聽從(cong) 申繻的建議,最終還是帶著文薑一起出發了,與(yu) 齊襄公在濼會(hui) 麵,隨後和文薑一起去了齊國。結果齊襄公和文薑發生奸情,魯桓公因而責備文薑,文薑就把這件事告知了齊襄公。

 

“公謫之,以告”,這五個(ge) 字說了兩(liang) 件事,涉及到三個(ge) 人。前三個(ge) 字省略了謂語,但被魯桓公謫之的隻能是文薑;後兩(liang) 個(ge) 字同時省略了主語和謂語,完整的信息是“文薑以告齊侯”,即文薑把她與(yu) 齊襄公私通被魯桓公發現且受到魯桓公責備一事告知了齊襄公。齊襄公文薑兄妹通奸暴露之後,魯桓公居然隻是“謫之”,說明憤怒之後還是忍耐了下來,應該是魯桓公考慮到此時還在齊國的地麵上,決(jue) 定暫時忍一忍。這時候也就明白了申繻那段議論的真實所指了,也從(cong) 側(ce) 麵證明文薑與(yu) 齊襄公的事情,應該是大家早有耳聞的——也就能理解為(wei) 何當初魯桓公娶文薑的時候,《榖梁傳(chuan) 》和《公羊傳(chuan) 》都頗有微詞。讀到這的時候,我還很不厚道地產(chan) 生一個(ge) 念頭:是不是因為(wei) 早就聽到一點風聲,所以魯桓公其實多少有點心理準備,因此才在發現實際證據的時候能克製住自己的情緒?另外,此前鄭國的太子忽曾拒絕齊僖公結親(qin) 的提議,不知道是不是也源於(yu) 早就聽到一些這兄妹倆(lia) 之間的風言風語,因而寧可失去齊國這樣一個(ge) 強援也不願意答應這門親(qin) 事?此外,還有一點就是當初魯桓公六年兒(er) 子出生的時候,魯桓公特意說“與(yu) 吾同物”,我為(wei) 何會(hui) 認為(wei) 魯桓公是特意強調同和他長得像,就是他的親(qin) 兒(er) 子——原因也在於(yu) 此。

 

這時候再回頭看《公羊傳(chuan) 》前麵說的“其實夫人外公也”,就明白了:之所以把夫人當外人,是因為(wei) 夫人做出了對不起丈夫魯桓公的事情,這就表示她不遵從(cong) 禮儀(yi) ,跟丈夫事實上斷絕了夫妻關(guan) 係,自己把自己丈夫當外人了。

 

齊襄公與(yu) 自己妹妹文薑私通,如果不暴露出來,還可以遮掩冷處理,但暴露出來了就不好處理,特別是當文薑把魯桓公發現並發怒一事告知齊襄公的時候,齊襄公必須采取一些應對措施了,第三段即講述齊襄公如何應對的。公子彭生,是齊國的大夫,按照史書(shu) 的說法,這個(ge) 人是大力士。乘,即(扶著)使乘車的意思。

 

第三段意思說,夏季,四月丙子日,齊襄公舉(ju) 辦酒宴招待魯桓公,(酒宴結束後)讓公子彭生扶魯桓公上車,魯桓公死在了車上。

 

結合之前的記錄,正常的人都會(hui) 覺得魯桓公這死的蹊蹺,放誰都會(hui) 忍不住猜測,是不是奸情暴露之後,齊襄公采取了一個(ge) 極端的應對措施殺死了魯桓公?

 

《左傳(chuan) 》的第三段記錄,省略了很多環節,說的很隱晦,扶著上車怎麽(me) 人跟著就死在了車上?顯然這個(ge) “乘”和特意點出來的公子彭生這個(ge) 名字是有所指的。對此,杜預在注釋到這裏的時候解釋了一下“上車曰乘。彭生多力,拉公榦(gàn)而殺之”。榦,本意是指事物的主體(ti) 或者主要部分,這裏應該指魯桓公的身軀。按杜預的注釋,我猜測就是指彭生假借扶魯桓公上車而活活勒死了他。考慮到魯桓公作為(wei) 國君身邊必然時刻有人相伴,則彭生殺魯桓公一事,無疑就是公開故意殺人,則更顯得讓人無法接受——也許真的是當年他縱容公子翬弑殺魯隱公的報應吧。

 

魯桓公就這樣被齊國的公子彭生謀殺了,但後麵的主謀顯然是齊襄公和魯桓公法定夫人文薑。隨同而來的魯國人士必須要討一個(ge) 說法,否則回去沒法交待。第四段記錄,講述魯國人討要說法以及齊國給出的答複。

 

魯國人於(yu) 是就去跟齊國——實際應該是說給齊襄公——說:“我們(men) 國君畏於(yu) 齊君的威嚴(yan) ,不敢安居在魯國,特意來貴國以修舊好,兩(liang) 國之間的禮儀(yi) 完成了,但我們(men) 國君卻再也回不去魯國了,也不知道這責任該歸罪於(yu) 誰,這件事在諸侯之間勢必造成惡劣的影響,請殺掉彭生給我們(men) 一個(ge) 交代吧。”於(yu) 是齊國就殺了彭生。

 

魯桓公之死怎麽(me) 能說是“無所歸咎”呢?但大家都明白主謀是那對兄妹,卻沒辦法,隻好拿表麵上的直接責任人彭生出氣。齊襄公也必須給魯國一個(ge) 交代,彭生無疑是最好的替罪羊,魯桓公之死完全可以推給彭生,說他不慎誤傷(shang) 導致魯桓公身死,以死謝罪達成和解。

 

魯桓公就這樣在屈辱中走完了生命中最後的一段裏程。但齊國畢竟是外國,安葬還得回魯國,“丁酉,公之喪(sang) 至自齊。”魯桓公丙子日身死,靈柩丁酉日歸國,中間隔了二十餘(yu) 日,這一路,所有魯國人員想必都心情無比沉痛,屈辱、悲憤、哀傷(shang) ……五味雜陳。需要注意的是,並未記載文薑是否隨同一起回到魯國,這點先記著。

 

秋天,整個(ge) 魯國在壓抑沉悶中度過,《春秋》也未記錄任何大事,“秋,七月”一筆帶過。不過在此期間,魯國應該忙著兩(liang) 件事,一是籌備魯桓公的葬禮,二是擁立新君,並在大臣的協助下安定內(nei) 外事宜。

 

冬季,《春秋》唯一的記錄,是魯桓公的葬禮,“冬,十有二月,己醜(chou) ,葬我君桓公。”

 

《公羊傳(chuan) 》對這條記錄解釋如下:

 

賊未討,何以書(shu) 葬?讎在外也。讎在外則何以書(shu) 葬?君子辭也。

 

弑君的真正凶手還沒有誅討,為(wei) 何《春秋》此處記錄了魯桓公葬禮事宜?是因為(wei) 仇人是在魯國之外。仇在外為(wei) 何要記錄葬禮事宜?這是君子的說法。

 

之所以《公羊傳(chuan) 》在這裏解讀的時候會(hui) 提出“賊未討,何以書(shu) 葬”並做出解釋,是因為(wei) 此前在解釋魯隱公當年被弑殺一事時,提到過“《春秋》君弑,賊不討,不書(shu) 葬,以為(wei) 無臣子也”。這裏就是對此處與(yu) 這個(ge) 觀點的矛盾做出解釋:不是不討,是目前無能力討。所以這裏的“君子之辭”也就可以理解了:君子本來應該不記載魯桓公葬禮,以此表示譴責魯國不去誅討弑君賊子的,但仍然(依照諸侯正常去世的情形)記錄了魯桓公的葬禮,沒有苛責臣子,是表示寬容和理解。但這裏又說“讎在外也”,考慮到此前齊國已經殺掉彭生來作為(wei) 替罪羊,說明事實上魯國人並不認可彭生頂罪,這句話等於(yu) 就已點明了仇人是誰了。

 

《榖梁傳(chuan) 》對魯桓公葬禮一事,基本也是持與(yu) 《公羊傳(chuan) 》一樣的觀點:

 

葬我君,接上下也。君弑賊不討,不書(shu) 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責逾國而討於(yu) 是也。桓公葬而後舉(ju) 諡,諡,所以成德也,於(yu) 卒事乎加之矣。知者慮,義(yi) 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備,然後可以會(hui) 矣。

 

“不責逾國而討於(yu) 是也”,意思說如果這次執意要討伐凶手,就會(hui) 引發兩(liang) 國之間的戰爭(zheng) ,所以就要綜合研判了,不宜輕率行事。先解釋了一下為(wei) 何此處賊未討而書(shu) 葬,是因為(wei) 不能過分的苛責臣子,強行要求他們(men) 去另外的國家誅討賊人。然後解釋了一下此處為(wei) 何直接稱呼“桓公”。“桓”是安葬後給加的諡號(注:即安葬後才真正稱之為(wei) “桓公”,此前的稱呼都是“公”),諡號是用來成全和彰顯人的美德的,人去世後才會(hui) 給加諡號。最後說了一下國君如果外出的話,應該提前做的準備工作,即“知者慮,義(yi) 者行,仁者守,有此三者備,然後可以會(hui) 矣”——這個(ge) 觀點,《榖梁傳(chuan) 》在魯隱公二年“春,公會(hui) 戎於(yu) 潛”時就提到過,此處再提,似乎是暗示魯桓公這次出訪齊國準備工作做的並不充分,未做到上述三點。但實際上做到做不到都改變不了魯桓公的命運,除非此前魯國已經大兵壓境且告知齊國,一旦魯桓公在齊國有意外,魯國立刻讓齊國雞犬不留。魯國顯然做不到這點,因為(wei) 魯桓公的死亡純粹是個(ge) 意外事件,魯國當時也並不具備這樣的實力。那麽(me) 曆史上有沒有人能做到這點的呢?有,舉(ju) 個(ge) 典型的例子,兩(liang) 千六百多年後的公元1945年,一代偉(wei) 人去重慶談判時,就完全做到了這三點的要求,然後成功的全身而退。

 

魯桓公諡號為(wei) 桓,按禮製,正常情況下這個(ge) 諡號是周王室賜給的。如果是,能死後得賜諡號,意味著王室對魯桓公國君身份的承認。“桓”這個(ge) 諡號,總體(ti) 來說還是比較正向的,按照諡法,所謂的“辟土服遠曰桓;克敬勤民曰桓;辟土兼國曰桓;武定四方曰桓;克亟成功曰桓;克敵服遠曰桓;能成武誌曰桓;壯以有力曰桓。”說明時人認為(wei) 魯桓公的一生,在開疆拓土征戰四方上,還是有一定成績的。

 

魯桓公的葬禮,就這樣結束了。但是《春秋》這條記錄裏,還是有一些信息三傳(chuan) 並未解讀。我自己總結大致有兩(liang) 點。第一點,魯桓公死於(yu) 夏四月丙子,但到冬天十二月己醜(chou) 才下葬。時間持續了差不多九個(ge) 月,比周天子的葬禮時間還久,這點應該是不合禮製的。此事上魯國雖然有失禮之嫌,但考慮到《公羊傳(chuan) 》之前提到過“過時而日,隱之也”,也就能理解了:之所以下葬晚且注明了下葬的時間,就是表示魯國人對此很哀痛。第二點是《春秋》這裏明確記錄了“冬,十有二月,己醜(chou) ,葬我君桓公。”對比一下十八年前魯隱公葬禮的記錄,也就能理解當時《榖梁傳(chuan) 》和《公羊傳(chuan) 》都強調的《春秋》所謂不言葬,就是說《春秋》缺少一條類似“三月,某日,葬我君隱公”這樣的記錄(注:魯隱公是先一年十一月去世的,諸侯五月而葬,則正常應該在次年三月下葬)。

 

《左傳(chuan) 》後半年的記錄,則沒有關(guan) 注魯桓公的葬禮,而是別的國家事情:

 

秋,齊侯師於(yu) 首止,子亹會(hui) 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huàn)高渠彌,祭仲逆鄭子於(yu) 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知免。”仲曰:“信也。”

 

周公欲弑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yu) 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儀(yi) 有寵於(yu) 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並後、匹嫡、兩(liang) 政、耦國,亂(luan) 之本也。”周公弗從(cong) ,故及。

 

第一段呼應此前的高渠彌弑鄭昭公事。首止,杜預注釋說“衛地,陳留襄邑縣東(dong) 南有首鄉(xiang) 。”在今天的河南睢縣附近。相,是做助手、擔任相禮的意思。轘,即傳(chuan) 說中的車裂之刑。鄭子,杜預注釋說是“昭公弟子儀(yi) 也”。

 

第一段意思說,秋季,齊襄公帥軍(jun) 隊駐紮在首止,鄭國當時最高元首子亹前去與(yu) 齊襄公會(hui) 麵,高渠彌陪同前去。七月戊戌,齊國殺了子亹並且車裂了高渠彌。祭仲於(yu) 是從(cong) 陳國迎回鄭子並擁立他為(wei) 君。這次首止之會(hui) 前,祭仲就知道齊國人不懷好意,於(yu) 是推脫身體(ti) 有病沒有去。人們(men) 就此評論說:“祭仲有先見之明所以得以免去此次災難。”祭仲說:“是這樣的啊。”

 

公子達關(guan) 於(yu) 高渠彌的預言在這裏得到了印證。時人對祭仲的評價(jia) ,其實應該是有譏諷之意的,祭仲聽到這樣的評論之後的回答多少也有點無奈的自嘲。

 

這件事,我們(men) 站在外人角度看,齊國擅自殺掉別的國家的君主和大臣,這就是赤裸裸幹涉他國內(nei) 政,霸道蠻橫。但也並不是說這種情形絕對不能出現,在當時也有可能合禮,什麽(me) 情況下這樣是合禮的?如果齊襄公是奉周莊王的命令,以討伐鄭國亂(luan) 臣賊子為(wei) 理由,則這樣做就是合禮的,畢竟高渠彌確實是弑殺了鄭昭公,子亹得以立也是得益於(yu) 此——當然,事實並非如此。

 

按《史記·鄭世家》的記載,這次首止之會(hui) ,之所以齊襄公殺死了子亹,是因為(wei) 在齊襄公還是公子的時候時,子亹曾經與(yu) 他相鬥,雙方結下仇恨。所以齊襄公殺子亹純粹是報私仇。而且高渠彌也並未被車裂而是逃了出來,並且與(yu) 祭仲又擁立了新君。但關(guan) 於(yu) 高渠彌之死,我覺得《左傳(chuan) 》可信度更高點,畢竟離當年更近一些。

 

第二段講述周王室發生內(nei) 亂(luan) 。周公,即後麵的周公黑肩。王子克,即後麵提到的“子儀(yi) ”。辛伯,是王室的大夫。耦,本意指兩(liang) 人並肩耕種,耦國,即耦於(yu) 國,意思是跟國都相等。

 

第二段意思說,周公想要弑殺周莊王而擁立王子克,辛伯提前知道了此事於(yu) 是去告知周莊王,周莊王先下手為(wei) 強殺掉周公黑肩。王子克出奔南燕避難。當初,周桓王很寵愛子儀(yi) ,把他托付給周公黑肩,辛伯勸諫周桓王說:“(妾的地位)跟王後並列、(庶子待遇)跟嫡子匹敵、兩(liang) 方勢力把持朝政、(其他城邑的規模)跟國都的規模一樣,這都是會(hui) 造成政局動亂(luan) 的本源。”但周桓王沒聽他的,以至於(yu) 後來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並後、匹嫡,說明王子克是庶出;兩(liang) 政、耦國,說明王子克有自己的封地和政治勢力,情形應該如當年段封於(yu) 京一樣。鄭國前車之鑒不遠,辛伯勸諫周桓王,但周桓王根本不聽——也許他對於(yu) 鄭國心底就很反感,認為(wei) 王室不至於(yu) 像鄭國那麽(me) 禽獸(shou) 吧?

 

這一年的事情到此全部結束,魯桓公的時代也宣告結束。魯桓公去世後,即位的是他的兒(er) 子同,即魯莊公。《春秋》記錄的很清楚,他出生於(yu) 魯桓公六年九月丁卯,這一年,這個(ge) 孩子才十二歲。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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