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雪辰】儒家事功倫理的基本意涵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4-06-26 10: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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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事功倫(lun) 理的基本意涵

作者:李雪辰(河北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五月十二日壬子

          耶穌2024年6月17日

 

事功倫(lun) 理的概念源自南宋時期以陳亮、葉適為(wei) 代表的儒家事功學派。陳、葉等人在批判朱熹理學的過程中,提出“務實事求實功”的口號,反對空談道德性命,賦予事功追求以倫(lun) 理正當性。因此,從(cong) 狹義(yi) 上講,事功倫(lun) 理僅(jin) 指南宋事功學派具有鮮明的事功價(jia) 值導向的倫(lun) 理思想。然而,統觀儒家倫(lun) 理思想發展史,自孔子開始,諸多儒者與(yu) 陳亮、葉適持相似之論,亦肯定事功追求的合理性,這就形成了廣義(yi) 的儒家事功倫(lun) 理。盡管儒家事功派學者的學術觀點不完全一致,但他們(men) 大都堅持以研究現實“事物”為(wei) 起點,以“務實事求實功”為(wei) 主旨,以追求實際的功效為(wei) 目標,展現了事功倫(lun) 理的基本意涵。

 

以“事”作為(wei) 道德本體(ti) 依據

 

自先秦始,儒家就特別重視對“人事”和具體(ti) 事物的探究。孔子對鬼神采取敬而遠之的態度,要求把精力用在解決(jue) 現實的“人事”問題上。荀子提出“製天命而用之”的命題,表達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專(zhuan) 注於(yu) “人事”的務實態度。這一時期,儒家對“事”的認識基本上停留在人事和政事等具體(ti) 的、形而下的層麵,賦予了“事”在道德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卻沒有對其展開形而上學的探索。

 

宋明時期,理學和心學的興(xing) 起,將儒家倫(lun) 理引向形而上學的思辨領域,逐漸失去了對現實事物和“人事”的關(guan) 切。與(yu) 此同時,儒家事功派學者站在唯物主義(yi) 的哲學立場上,從(cong) 形而下的經驗世界出發,從(cong) 解決(jue) 現實問題著眼,提出務實的治世之策。從(cong) 宋初胡瑗分設“治事齋”與(yu) “經義(yi) 齋”教學,到王安石的變法改革,都將關(guan) 注的重心放在“人事”上。南宋事功派的陳亮和葉適進一步將儒學重視人、事、物的傳(chuan) 統發揚光大,強調研究實際“事物”的重要性,並賦予“事”與(yu) “物”以本體(ti) 論意義(yi) ,反對理學家將儒家倫(lun) 理引入形而上的玄思。在他們(men) 看來,“事物”是一個(ge) 具有普遍意義(yi) 的概念,從(cong) 治國安民、北伐抗金,到百姓的人倫(lun) 日用,都可稱為(wei) “事物”。圍繞“事物”的概念,陳亮、葉適等人闡發了“立事求功”的事功倫(lun) 理思想,認為(wei) 道德不存在於(yu) 天理、心性之中,而存在於(yu) 日常的人倫(lun) 事物之內(nei) ,隻有堅持從(cong) 研究“事物”出發,因事作則,才能建立起完善的道德。需要注意的是,陳亮、葉適在論證追求“事功”的道德合理性時,不再囿於(yu) 傳(chuan) 統唯物主義(yi) 哲學基於(yu) 道器關(guan) 係的分析範式,而是從(cong) 道在器中、道不離物的命題轉向道事關(guan) 係的探討,提出了道在事中、道不離事的命題,認為(wei) 形而上之“道”存在、發展、變化的根基不僅(jin) 僅(jin) 是現實的“器”“物”,更重要的是人之“事”,主張緣事以求道,為(wei) 事功倫(lun) 理奠定了哲學本體(ti) 論基礎。當然,陳、葉二人對“事物”的理解和研究也有差異,陳亮偏重對曆史人物的活動及其與(yu) 時勢之間關(guan) 係的詮釋,通過對曆史事件的深入剖析,闡明事功在社會(hui) 曆史發展進程中的道德正當性;葉適則重視對曆代典章製度的研究,從(cong) 經製之學出發,以經製言事功,試圖把製度建設作為(wei) 實現事功追求的著力點。

 

以“實”作為(wei) 倫(lun) 理價(jia) 值追求

 

儒家倫(lun) 理具有強烈的現實品性。自孔子始,儒者大都懷有經世致用的抱負,事功派儒者更是以“務實事求實功”為(wei) 主旨,關(guan) 注現實,注重實效,凸顯了務實而黜虛的價(jia) 值追求。葉適批評朱子理學不務實事,專(zhuan) 言心性修養(yang) 的空虛學風。晚清學者宋恕指出,永嘉事功之學與(yu) 朱子理學最大的不同,就是一個(ge) “實”字。儒家事功倫(lun) 理以“實”為(wei) 核心的價(jia) 值追求主要體(ti) 現在三個(ge) 方麵。

 

一是修“實”德。將“利”內(nei) 置於(yu) “義(yi) ”中,反對離開現實利益,抽象地談論道德。葉適明確表示,如果沒有“功利”,“道義(yi) ”便成為(wei) “無用之虛語”。君子以義(yi) 為(wei) 先,實質就是堅持“公利”為(wei) 先,把國家和民族的利益置於(yu) 優(you) 先性地位。對於(yu) 百姓而言,追求利益本身就意味著道德。明清之際的顏元以農(nong) 人和漁夫為(wei) 例,反問世上哪有隻知耕種而不關(guan) 心收成的農(nong) 夫,哪有隻知荷釣而不計得魚的漁夫呢?因此,修“實”德就是把道德安放在物質世界中,把“言義(yi) ”與(yu) “計利”統一起來。二是行“實”政。儒家的德政不僅(jin) 是用道德教化百姓,還要愛惜民力,寬民富民,讓百姓獲得實惠。事功派學者關(guan) 注政事,基本都是從(cong) 現實出發,以解決(jue) 現實社會(hui) 問題為(wei) 導向,通過改造現實以實現政治理想,而不是按照政治理想來“裁剪”現實。葉適看到理學專(zhuan) 注於(yu) 挽救“人心世風”所造成的政事荒廢、國力衰弱的弊病,明確提出“修實政”,將製度、名位、職位和事務結合起來,作為(wei) “王政”的主要內(nei) 容。三是育“實”才。先秦儒家以“六藝”教人,就是要培養(yang) 經邦濟世的人才。宋代重文輕武的政策導致缺乏熟悉“禮樂(le) 刑政之事”、具備實際才能的人才。宋儒陳亮以“實用”作為(wei) 人才的選拔和評價(jia) 標準,強調“人才以用而見其能否”,認為(wei) 真正的人才應當切合世用,文武兼備,具有治國安邦的實際本領,而不能一味地清談道德,空言心性。為(wei) 了培養(yang) “實”才,顏元在主持漳南書(shu) 院時,專(zhuan) 門設立教授工學、水學和火學等內(nei) 容的“藝能”科,培養(yang) 實用型人才,克服八股取士的弊病。

 

以“功”作為(wei) 道德評價(jia) 標準

 

先秦儒家並未把事功與(yu) 道德對立起來,而是明確肯定了事功的道德崇高性和倫(lun) 理正當性。首先,事功既是重要的人生理想,也是理想人格不可或缺的構成要素。《左傳(chuan) 》明確將“立功”與(yu) “立德、立言”並列為(wei) 人生“三不朽”,把“德”與(yu) “功”置於(yu) 同等重要的地位,賦予事功“不朽”的道德意義(yi) 。孔子收徒講學,將“政事”與(yu) “德行、言語、文學”作為(wei) 重要的學習(xi) 內(nei) 容。在回答子貢“問仁”時,孔子明確將“博施於(yu) 民而能濟眾(zhong) ”作為(wei) 是否達到“聖”的標準。在孔子心目中,聖是比仁更高遠的人格境界,一個(ge) 人要成為(wei) 聖人,不僅(jin) 需要致力於(yu) “修德”,還要“取位”,即獲得權位。實現“博施濟眾(zhong) ”的卓越事功,這兩(liang) 方麵缺一不可。正是基於(yu) 聖人人格的事功內(nei) 涵,孔子沒有稱自己為(wei) “聖”,甚至斷言未來都不太可能出現聖人。南宋事功派的陳亮與(yu) 朱熹的王霸義(yi) 利之辯,亦體(ti) 現了強調事功與(yu) 重視德性的分歧。朱熹批評陳亮重事功而疏於(yu) 涵養(yang) 德性,勸其以“醇儒”之道自律;陳亮則認為(wei) ,聖人是“人之極則”,“成人”之道就是成為(wei) 聖人,即“才德雙行,智勇仁義(yi) 交出而並見者”,而絕不是立個(ge) “儒者”之名,做一個(ge) 空言道德性命的“醇儒”。

 

其次,以“功”作為(wei) 道德評判的重要依據,具有倫(lun) 理正當性。作為(wei) “全德之名”的“仁”,包含著政治事功的內(nei) 容。子張向孔子問“仁”時,孔子回答:“恭則不侮,寬則得眾(zhong) ,信則人任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如果“能行五者(恭、寬、信、敏、惠)於(yu) 天下”,就可以稱之為(wei) “仁”了。事功的倫(lun) 理正當性在孔子對管仲的評價(jia) 中亦可察見。孔子雖然批評管仲“器小”“不儉(jian) ”“不知禮”,認為(wei) 其私德有失,卻並不以此否認管仲輔佐齊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的事功成就,因為(wei) “民到於(yu) 今受其賜”,故稱其完全配得上“仁”之名。孔子反對空洞的道德說教,依據實際事功或功績來進行道德評判。他認為(wei) ,“誦《詩》三百”,如果不能“授之以政”“使於(yu) 四方”,既不能用之以“事”,也不能見之以“功”,即使學習(xi) 再多,也是沒有用的。孔子不僅(jin) 重視家國事功的道德價(jia) 值,對個(ge) 體(ti) 的功利追求亦給予了充分肯定。如果追求財富而不違背道義(yi) ,那麽(me) 即使做一個(ge) “執鞭之士”,孔子也欣然接受。可見,把事功作為(wei) 品評人物的重要依據,甚至根據事功業(ye) 績衡定人物的德性品質,是孔子道德觀的一個(ge) 重要特征,對後世儒家事功倫(lun) 理的發展產(chan) 生了重要影響。

 

最後,以“權變”化解事功與(yu) 道德規則之間的衝(chong) 突。儒家十分重視權變,當基於(yu) 事功的結果考量與(yu) 道德原則發生衝(chong) 突時,主張根據結果對道德規則進行權變。《孔子家語》載“曾子耘瓜”的故事中,孔子批評曾子固執於(yu) “孝”的道德規範,不知變通,提出了“小棰則待過,大杖則逃走”的變通之法。為(wei) 了論證“權變”的道德合理性,南宋事功派學者將學術目光從(cong) “經”轉移到“史”上,推崇史學研究,葉適甚至提出了五經皆史的主張。從(cong) 字義(yi) 上看,經即“常”,有恒常不變之義(yi) ,經學研究的宗旨是探求經典之中蘊含的永恒不變的義(yi) 理;史是記事,強調因時、因事而變,因此,史學研究更加重視實事與(yu) 權變。這樣一來,事功派學者成功地以“事”為(wei) 基礎,把哲學本體(ti) 論和曆史觀統一起來,為(wei) 事功倫(lun) 理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cong) 而構建起比較完整的事功倫(lun) 理思想體(ti) 係。

 

(本文係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宋代儒家事功倫(lun) 理思想研究”(19BZX114)階段性成果)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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