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如何演繹《鹿鳴》?
作者:倪可可
來源:《中華讀書(shu) 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四月初八日己卯
耶穌2024年5月15日
“呦呦鹿鳴,食野之芩。我有嘉賓,鼓瑟鼓琴……”近日,來自雲(yun) 南玉溪的一段師生合唱排練視頻走紅網絡,聶耳教師合唱團與(yu) 玉溪師範學院附屬小學合唱團共同演繹了《詩經·小雅》的名篇——《鹿鳴》。悠揚的鼓聲與(yu) 清越的歌聲渾融一體(ti) ,來自兩(liang) 千多年前的文字穿越歲月,直抵人心,引人共鳴,不由令人感慨中華古典的魅力。與(yu) 此同時,網絡上也有一些質疑的聲音,如:配合的樂(le) 器為(wei) 什麽(me) 有鋼琴,而不是傳(chuan) 統的編鍾和古琴? 為(wei) 回答這樣的質疑,我們(men) 也不妨追問:古人又是如何演繹《鹿鳴》的呢?
先秦時期
《鹿鳴》是《詩經·小雅》的第一篇,為(wei) 《詩經》“四始”之一。它是一首典型的宴饗詩,或成篇於(yu) 西周中後期。《毛詩序》雲(yun) :“《鹿鳴》,燕群臣嘉賓也。既飲食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然後忠臣嘉賓得盡其心矣。”可大致反映該詩的主旨。與(yu) 《詩經》中的其他詩篇一樣,《鹿鳴》最初是禮樂(le) 儀(yi) 式的組成部分,是配合音樂(le) 演繹的。但由於(yu) 文獻缺載,《鹿鳴》在西周時期或者說它在創作之初是如何演繹的,已經難以確知了。
但成書(shu) 於(yu) 東(dong) 周的禮書(shu) ——《儀(yi) 禮》則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重要線索:
乃席工於(yu) 西階上,少東(dong) ,小臣納工,工六人,四瑟……升自西階,北麵東(dong) 上,坐授瑟,乃降。小樂(le) 正立於(yu) 西階東(dong) 。乃歌《鹿鳴》三終。(《儀(yi) 禮·大射禮》)
設席於(yu) 堂廉東(dong) 上。工四人,二瑟……相者東(dong) 麵坐,遂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儀(yi) 禮·鄉(xiang) 飲酒禮》)
小臣納工,工四人,二瑟……小臣坐,授瑟乃降。工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升歌《鹿鳴》,下管《新宮》,笙入三成。(《儀(yi) 禮·燕禮》)
根據上述材料可知,在大射禮中,雅樂(le) 《鹿鳴》由六名樂(le) 工以四張瑟來演繹,在鄉(xiang) 飲酒禮和燕禮中,則由四名樂(le) 工以兩(liang) 張瑟演繹。但這些材料都隻提到瑟這一種用來為(wei) 歌聲伴奏的樂(le) 器。元人熊朋來在《瑟譜》中指出:“《爾雅·釋樂(le) 》:‘瑟者登歌所用之樂(le) 器也。’古者歌詩必以瑟,論語三言瑟而不言琴,儀(yi) 禮、鄉(xiang) 飲、鄉(xiang) 射、大射、燕禮,堂上之樂(le) 惟瑟而已。”他認為(wei) 先秦時期在上述場合中,凡是提到“歌”詩時,均是以瑟伴奏,而不會(hui) 用琴。
先秦時期的音樂(le) 演繹儀(yi) 節繁瑣,用度嚴(yan) 明,曲目類型不同,使用場景和演奏樂(le) 器也會(hui) 不同,譬如《儀(yi) 禮》中提到的“下管《新宮》”,是以管樂(le) 器吹奏,《儀(yi) 禮》中也提到《南陔》《白華》等六笙詩是以笙吹奏。此外,一般認為(wei) 《頌》詩的演奏使用鍾鼓等大型樂(le) 器,房中之樂(le) 則多用管弦樂(le) 器。《鹿鳴》的伴奏樂(le) 器則是瑟,不見編鍾、古琴、笙等樂(le) 器。當然,《儀(yi) 禮》的記載隻能大致反映東(dong) 周的情況。
《大戴禮記·投壺》記載:“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歌《鹿鳴》《狸首》《鵲巢》《采蘩》《采蘋》《伐檀》《白駒》《騶虞》。八篇廢不可歌。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間歌。”同樣作為(wei) 禮書(shu) ,《大戴禮記》成書(shu) 於(yu) 漢代,但保存了一些先秦史料。根據《投壺》篇的記載,《鹿鳴》是八篇可歌之詩之一。
《左傳(chuan) 》襄公四年中也有演奏《鹿鳴》的記載:“穆叔如晉,報知武子之聘也。晉侯享之,金奏《肆夏》之三,不拜。工歌《文王》之三,又不拜。歌《鹿鳴》之三,三拜。”“《鹿鳴》之三”還包括了《四牡》《皇皇者華》,宋人鄭樵指出“古者歌《鹿鳴》必歌《四牡》《皇皇者華》三詩同節,故曰工歌《鹿鳴》之三,而用《南陔》《白華》《華黍》三笙以讚之,然後首尾相承,節奏有屬”(《通典·樂(le) 略》),可見春秋時期的雅樂(le) 《鹿鳴》一般是配合規定樂(le) 曲共同演繹的,經常出現在典禮和外交場合中。
漢魏時期
在兩(liang) 漢時期,《鹿鳴》仍是重要的雅樂(le) 。《漢書(shu) ·王褒傳(chuan) 》載:“益州刺史王襄欲宣風化於(yu) 眾(zhong) 庶,聞王褒有俊材,使褒作《中和》《樂(le) 職》《宣布詩》,選好事者令依《鹿鳴》之聲習(xi) 而歌之。”可見西漢中期還流傳(chuan) 著《鹿鳴》之聲。《後漢書(shu) ·明帝紀》中與(yu) 《鹿鳴》演繹相關(guan) 的記載有二:一為(wei) 行養(yang) 老禮時,按照規定“升歌《鹿鳴》,下管《新宮》”;二為(wei) 狩獵禮畢後,明帝“召校官弟子作雅樂(le) ,奏《鹿鳴》,帝自禦塤篪和之,以娛嘉賓”。可見,在東(dong) 漢早期,《鹿鳴》還常應用於(yu) 典禮中,但具體(ti) 如何演繹,已經不得其詳了。塤是陶土燒製的吹奏樂(le) 器,篪是竹製的管樂(le) 器。明帝吹塤篪和之可能是一種即興(xing) 行為(wei) ,帶有一定的隨意性。
除了雅樂(le) 《鹿鳴》,漢代還流傳(chuan) 著一種琴曲《鹿鳴》。東(dong) 漢蔡邕所著《琴操》記載:“古琴曲有歌詩五曲,一曰《鹿鳴》,二曰《伐檀》,三曰《騶虞》,四曰《鵲巢》,五曰《白駒》。”對《鹿鳴》曲有具體(ti) 的說明:“《鹿鳴》者,周大臣之所作也。王道衰,君誌傾(qing) ……大臣昭然獨見,必知賢士幽隱,小人在位,周道淩遲必自是始。故彈琴以諷諫歌以感之,庶幾可複。”從(cong) 《儀(yi) 禮》看,《鹿鳴》曲需要瑟伴奏。戰國以來,琴愈趨流行,瑟的彈奏方法則逐漸失傳(chuan) 。漢代的《鹿鳴》琴曲,當是漢人新創。宋人朱長文所著《琴史》指出:“孔子之刪詩也,皆弦歌之取其合於(yu) 韶夏。凡三百篇皆可以為(wei) 琴曲也,至漢世遺音尚存者,惟《鹿鳴》《騶虞》《鵲巢》《伐檀》《白駒》而已。”認為(wei) 《鹿鳴》琴曲是先秦舊樂(le) ,這恐怕隻是作者的一家之言。
鄭樵在《通典·樂(le) 略》中指出:“然當漢之初,去三代未遠,雖經生學者不識詩,而太樂(le) 氏以聲歌肄業(ye) ,往往仲尼三百篇,瞽史之徒例能歌也。奈義(yi) 理之說既勝,則聲歌之學日微,東(dong) 漢之末,禮樂(le) 蕭條,雖東(dong) 觀、石渠議論紛紜,無補於(yu) 事。曹孟德平劉表,得漢雅樂(le) 郎杜夔,夔老矣,久不肄習(xi) ,所得於(yu) 三百篇者,惟《鹿鳴》《騶虞》《伐檀》《文王》四篇而已,餘(yu) 聲不傳(chuan) 。”鄭樵認為(wei) 漢初時的樂(le) 工尚能歌詩三百,直到東(dong) 漢末年才趨於(yu) 衰微,但幸運的是,漢末的杜夔將《鹿鳴》等四首樂(le) 歌保留傳(chuan) 承下來了。此事又見於(yu) 《晉書(shu) ·樂(le) 誌》的記載:“杜夔傳(chuan) 舊雅樂(le) 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聲辭。”杜夔所傳(chuan) 是否是真正意義(yi) 上的“舊雅樂(le) ”,實際上大可懷疑。《晉書(shu) ·樂(le) 誌》還記載:“及太和中,左延年改夔《騶虞》《伐檀》《文王》三曲,更自作聲節,其名雖存,而聲實異。唯因夔《鹿鳴》,全不改易……及晉初,食舉(ju) 亦 用 《鹿鳴》……荀勖雲(yun) :‘魏氏行禮、食舉(ju) ,再取周詩《鹿鳴》以為(wei) 樂(le) 章。又《鹿鳴》以宴嘉賓,無取於(yu) 朝,考之舊聞,未知所應。’勖乃除《鹿鳴》舊歌更作行禮詩四篇。”此處的《鹿鳴》乃本自杜夔、左延年所傳(chuan) ,直到荀勖重新製定了一係列歌詩,行禮、食舉(ju) 的儀(yi) 式不再演奏《鹿鳴》。
南北朝以降
到南朝劉宋時期,又有了歌《鹿鳴》的記錄。《宋書(shu) ·樂(le) 誌》載:“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le) ,故事,食舉(ju) 有《鹿鳴》《承元氣》二曲”,“式宴不違禮,君臣歌《鹿鳴》。樂(le) 人舞鼙鼓,百官雷抃讚若驚”。隻是記載過於(yu) 簡略,此時《鹿鳴》演繹及流傳(chuan) 的具體(ti) 情形已經難以確切知曉。在先秦雅樂(le) 基本佚失的情況下,新興(xing) 的音樂(le) 不斷發展更替,《鹿鳴》憑借先秦禮儀(yi) 傳(chuan) 統和文本所蘊含的美好寓意,經樂(le) 師譜曲、改編,舊題新用,也是不難理解的。
《新唐書(shu) ·選舉(ju) 誌》記載:“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ju) 其成者送之尚書(shu) 省;而舉(ju) 選不繇館、學者,謂之鄉(xiang) 貢,皆懷牒自列於(yu) 州、縣。試已,長吏以鄉(xiang) 飲酒禮,會(hui) 屬僚,設賓主,陳俎豆,備管弦,牲用少牢,歌《鹿鳴》之詩,因與(yu) 耆艾敘長少焉。”在唐代,周代的鄉(xiang) 飲酒禮衍化出了“鹿鳴宴”,得名於(yu) 宴會(hui) 之上所歌《鹿鳴》之詩,此後,“鹿鳴宴”的傳(chuan) 統一直由唐代延續到清代,經曆了一千多年。
《宋史·樂(le) 誌》記載:“七年二月,典樂(le) 裴宗元言:‘乞按習(xi) 《虞書(shu) 》賡載之歌,夏《五子之歌》,商之《那》,周之《關(guan) 雎》《麟趾》《騶虞》《鵲巢》《鹿鳴》《文王》《清廟》之詩。’詔可。中書(shu) 省言:‘高麗(li) ,賜雅樂(le) ,乞習(xi) 教聲律、大晟府撰樂(le) 譜辭。’詔許教習(xi) ,仍賜樂(le) 譜。”此處所提及的《詩經》樂(le) 曲都早已佚失,大晟府中所保存的樂(le) 曲都是宋人新譜的曲子,沿用舊名。《明史·樂(le) 誌》載“《鹿鳴》《天保》歌三代,古調新裁,奉君王萬(wan) 壽杯”,《清史稿·樂(le) 五》記載文進士部宴的樂(le) 曲規定時提到“賜考官各執事官宴,奏《鹿鳴》三章。具詩樂(le) 譜,不載”。各個(ge) 曆史時期的《鹿鳴》曲,基本是屬於(yu) “古調新裁”,結合當時禮樂(le) 儀(yi) 式的重新演繹。
古樂(le) 新聲
《鹿鳴》在當代也被不斷重新改編,古老的詩篇又煥發生機。除了本文開篇提到的來自雲(yun) 南玉溪的《鹿鳴》合唱,河南博物院華夏古樂(le) 團也重新演繹了《小雅·鹿鳴》,他們(men) 參照清代高宗敕《詩經樂(le) 譜》,以複刻的春秋編鍾、商周骨排簫、戰國錦瑟等古樂(le) 器來演奏,氣勢恢宏。此外,還有多首以《鹿鳴》為(wei) 詞的歌曲,如劉卓作曲、張曉龍演唱,以古箏、塤、笛伴奏的版本;如李東(dong) 聲作曲、高洪章演唱,簫等樂(le) 器伴奏的版本;再如方頌評作曲、演唱,琵琶伴奏的版本。
從(cong) 前文的梳理看,在不同時期,《鹿鳴》的重新演繹都結合了當時的音樂(le) 風格和流行樂(le) 器,本來就沒有固定的形式或固定的樂(le) 器組合。一些網友糾結雲(yun) 南玉溪合唱團為(wei) 何不用編鍾、古琴、笙等民族樂(le) 器,其實如果回到最早的記載,為(wei) 《鹿鳴》伴奏的樂(le) 器,實際上是瑟,而非編鍾、古琴、笙等。
雲(yun) 南玉溪合唱團使用了鋼琴,而沒有編鍾等樂(le) 器,除了條件所限,還有更重要的原因是,鋼琴更適用於(yu) 合唱這種形式。合唱這種形式,本身便是清末自西方傳(chuan) 入的音樂(le) 表演形式,我們(men) 是否也要拒絕用合唱的形式來演繹《鹿鳴》呢? 中華文明具有創新性與(yu) 包容性,因此《鹿鳴》可以不斷新編,同時也可以吸納不同的演奏方式與(yu) 樂(le) 器。即便是一些人眼中的民族樂(le) 器,譬如琵琶、嗩呐、揚琴等,其實最初也是自域外而來,最終融入了中華民族的音樂(le) 體(ti) 係。我們(men) 在欣賞新編《鹿鳴》的同時,不妨多一些理解與(yu) 包容,不妨更多關(guan) 注歌曲本身,感受古老詩歌穿透時間的力量。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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