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亦 陳姿樺 著《古人的日常禮儀》出版暨序言

欄目:新書快遞
發布時間:2024-03-23 22:24:50
標簽:
曾亦

作者簡介:曾亦,男,西元一九六九年生,湖南新化人,複旦大學哲學博士。曾任職於(yu) 複旦大學社會(hui) 學係,現任同濟大學人文學院哲學係教授,經學研究所所長,兼任複旦大學儒學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思想史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儒學研究會(hui) 副會(hui) 長。著有《本體(ti) 與(yu) 工夫—湖湘學派研究》《共和與(yu) 君主—康有為(wei) 晚期政治思想研究》《春秋公羊學史》《儒家倫(lun) 理與(yu) 中國社會(hui) 》,主編《何謂普世?誰之價(jia) 值?》等。

曾亦 陳姿樺 著《古人的日常禮儀(yi) 》出版暨序言

 

 

 

書(shu) 名:《古人的日常禮儀(yi) 》

作者:曾亦 陳姿樺

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4年2月1日

 

 

作者簡介

 

 

 

曾亦,同濟大學哲學係長聘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同濟大學中國思想文化研究院、經學研究院院長。主要研究方向為(wei) 先秦儒學、宋明理學、清代經學、社會(hui) 理論。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經典詮釋學基本文獻整理和基本問題研究"首席專(zhuan) 家,並主持國家社科基金後期資助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及上海市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等多項科研項目。在《哲學研究》《中國哲學史》等刊物發表論文百餘(yu) 篇。所撰《春秋公羊學史》(合著)獲得上海市哲社優(you) 秀學術成果一等獎、全球華人國學成果獎。

 

 

 

陳姿樺,同濟大學哲學係中國哲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博雅博士後、哲學係助理研究員。

 

內(nei) 容簡介

 

中國古代禮儀(yi) ,作為(wei) 貫穿國家、社會(hui) 、家庭的血脈,影響古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麵麵。曾亦教授精研經學二十餘(yu) 年,尤其擅長《春秋》學與(yu) 《禮》學,在寫(xie) 作本書(shu) 時,一方麵注重以淺近的語言敘述古禮的精義(yi) ,一方麵又以曆史與(yu) 哲學的視角將其與(yu) 當代人生活、西方禮儀(yi) 比較勾連,對大眾(zhong) 深入了解古禮、轉化當代生活具有重要意義(yi) 。

 

本書(shu) 通論禮之精意,然後以三《禮》為(wei) 中心,結合《朱子家禮》,討論以冠、昏、喪(sang) 、祭等為(wei) 核心的古人日常禮儀(yi) 。深入文獻,麵對日常,注重傳(chuan) 統與(yu) 現代的辨證,在古今之變中,把握禮儀(yi) 的精髓。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古禮通論

 

一 什麽(me) 是禮?

 

1.禮的定義(yi)

2.禮的起源

3.禮尚往來

4.稱情立文:古人如何送禮?

二 禮的基本精神

 

1.敬與(yu) 仁

2.如何斟酌人情而製禮:孔門弟子之間的爭(zheng) 論

3.禮與(yu) 中道

三 作為(wei) 日常行為(wei) 準則的禮

 

1.父慈子孝

2.夫和婦聽

3.兄友弟悌

四 作為(wei) 國家製度基礎的禮

 

1.準五服製罪:中國古代法律的儒家化

2.親(qin) 屬犯罪,應該大義(yi) 滅親(qin) 還是親(qin) 親(qin) 相隱?

3.以禮入刑:如何看待古代法律中的不孝罪

 

第二章 拜與(yu) 古代禮儀(yi) 的基礎

 

一 釋拜

 

1.坐、跪與(yu) 拜

2.揖與(yu) 拜

3.拱手

4.尚左尚右

5.拜之儀(yi) 容

二 《周禮》中的九拜

 

1.空首

2.稽首

3.頓首

三 拜禮的沿革

 

1.男子之揖與(yu) 拜

2.女子之拜

3.軍(jun) 中之禮

4.滿族之禮

第三章 古代日常基本禮儀(yi)

一 相見禮

 

1.士相見

2.饋送禮物中的等級差異

3.不同階層之間如何相見

4.現代相見禮

二 成年禮

 

1.早期人類的成年禮

2.男子冠禮

3.女子笄禮

三 士婚禮

 

1.議婚

2.納采、問名與(yu) 納吉

3.納征

4.請期

5.親(qin) 迎

6.拜見舅姑

7.廟見與(yu) 反馬

8.離婚

四 飲酒禮

 

1.禮前準備

2.獻、酢與(yu) 酬

3.旅酬

4.無算爵

五 士喪(sang) 禮

 

1.臨(lin) 終

2.始死

3.小斂

4.大斂

5.成服

6.下葬

7.葬後

8.小祥

9.大祥

10.禫

六 家祭禮

 

1.鬼神與(yu) 祖先崇拜

2.齋戒:祭前準備

3.屍與(yu) 神主:祭祀的對象

4.四時祭祖

5.冬至祭始祖

6.墓祭

7.收族:祭祀的社會(hui) 功能

第四章 中西衝(chong) 突下的傳(chuan) 統禮儀(yi) 變遷

一 平等觀念影響下的現代相見禮

 

1.鞠躬與(yu) 握手:西方觀念衝(chong) 擊下的晚清禮儀(yi) 變革

2.民初新禮與(yu) 傳(chuan) 統習(xi) 俗之間的張力

3.相見禮的現狀與(yu) 未來

二 民國時期的禮製改革

 

1.新生活運動

2.《禮製草案》

3.禮製談話會(hui)

4.禮製討論會(hui)

三 《中華民國禮製》的基本內(nei) 容

 

1.吉禮篇

2.嘉禮篇

3.軍(jun) 禮篇

4.賓禮篇

5.凶禮篇

 

序言

 

古人對“禮”的理解,大不同於(yu) 今人。對古人來說,禮不僅(jin) 是調節人倫(lun) 關(guan) 係的準則,而且是安排萬(wan) 物秩序的“理”,在天地未分以前就已經存在。後世儒家雖然主張聖人“緣情製禮”,而以“仁”為(wei) 禮之本,然而,就禮的本身來說,卻是以“敬”為(wei) 本,也即強調其中包含的尊卑等級觀念的重要性。禮中所包含的尊卑關(guan) 係,體(ti) 現了所謂“尊尊”之義(yi) ,儒家認為(wei) 出於(yu) 天理,換言之,即便在自然界,這種道理也是普遍存在的。對此,唐代學者孔穎達就認為(wei) ,猶如羊羔之跪乳、鴻雁之飛有行列,這表明尊卑等級觀念並非人倫(lun) 教化的結果,而是天道之自然。可以說,禮並非小康時代的產(chan) 物,而可以追溯到人類誕生之初。

 

《禮記•曲禮》中說道:“禮從(cong) 宜,使從(cong) 俗。”縱觀中國古代兩(liang) 千多年,禮雖然有不變之道,但同時又強調與(yu) 時俱進。尤其是孔子身處周秦巨變之際,對周禮過度強調的“尊尊”之義(yi) 有所減損,而另外強調人類社會(hui) 與(yu) 生俱來的另一種精神,即緣於(yu) 血親(qin) 的“親(qin) 親(qin) ”之情,從(cong) 而“親(qin) 親(qin) ”與(yu) “尊尊”相並列,成了後世禮製的兩(liang) 大基本原則。可以說,秦漢以後的中國社會(hui) ,男女、夫婦之間,不獨以情相感,而且以禮相別;至於(yu) 父子、兄弟之間,以及整個(ge) 社會(hui) 、政治等諸多方麵,莫不兼取情與(yu) 義(yi) ,而不偏重其中一端。

 

然而,學界素來有一種相反意見,認為(wei) 中國自秦漢實行郡縣製以後,君權不斷伸張,故尤其重視“尊尊”之義(yi) ,至宋明以後更是如此,古代社會(hui) 的各個(ge) 方麵,無論婚姻、家庭,還是政治、法律等,莫不受其影響。按照這種說法,則後世中國不屬於(yu) “質家”(重視實質),而是“文家”(重視儀(yi) 節),從(cong) 而導致親(qin) 親(qin) 之情愈加缺失,成為(wei) 今人眼中的“病態的家庭”。然而,這種說法並不符合傳(chuan) 統經學的基本立場。自經學而言,在周人那裏,“尊尊”之義(yi) 發展到了頂點,而到了春秋中晚期,隨著宗法製度的崩潰,“尊尊”之義(yi) 被削弱了。於(yu) 是孔子順應時勢,通過作《春秋》,稍損周文,而益以殷質。可以說,自秦漢以後,“尊尊”之義(yi) 實際上被淡化了,相反,家庭中的“親(qin) 親(qin) ”之情則被強化了,乃至君臣之義(yi) 也被視為(wei) 源於(yu) 父子之情。

 

我們(men) 依據《公羊傳(chuan) 》及《禮記》《論語》中的相關(guan) 記載,足見孔子吸納殷人的質法,實在於(yu) 其親(qin) 親(qin) 之情。不過,孔子亦未盡用殷法,而是采取“文質彬彬”的中道立場,換言之,儒家於(yu) 親(qin) 親(qin) 之情以外尚且重視尊尊之義(yi) ,於(yu) 是文質並重,情義(yi) 兼盡,如此方為(wei) 孔子之道。

 

那麽(me) ,儒家製禮,為(wei) 什麽(me) 兼取親(qin) 親(qin) 與(yu) 尊尊呢?其緣由大致有這樣三個(ge) 方麵:

 

其一,孔子改製,損文而用質,正是有鑒於(yu) 周人尚文的流弊,而兼取殷人的質法,作為(wei) 補弊的措施。

 

其二,文質各有所施,而不得不有所取舍。對此,《禮記·喪(sang) 服四製》說道:“門內(nei) 之治恩掩義(yi) ,門外之治義(yi) 斷恩。”這是因為(wei) 恩、義(yi) 各有所施,恩體(ti) 現於(yu) 家庭之內(nei) ,義(yi) 則體(ti) 現於(yu) 朝廷之上。這裏所說的“掩”和“斷”,固然是由於(yu) 家庭內(nei) 本自有義(yi) ,而朝廷上亦自有恩,隻是場合不同,故不得不有所取舍。古人通常認為(wei) ,忠、孝之間不能兩(liang) 全,然而正因如此,而要求盡量兼取兩(liang) 者,而不能偏廢其一。

 

其三,至於(yu) 一事之間,常有兩(liang) 義(yi) 並存,不可偏廢。對此,清代學者皮錫瑞論情義(yi) 偏廢之弊,認為(wei) “聖人製禮,情義(yi) 兼盡。專(zhuan) 主情則親(qin) 而不尊,必將流於(yu) 褻(xie) 慢;專(zhuan) 主義(yi) 則尊而不親(qin) ,必至失於(yu) 疏闊”。就是說,人們(men) 偏重於(yu) 親(qin) 親(qin) ,則有褻(xie) 慢的流弊;偏重於(yu) 尊尊,則有疏闊的後果。

 

古人以親(qin) 親(qin) 、尊尊二義(yi) 並重,親(qin) 親(qin) 之情出於(yu) 自然,至於(yu) 尊尊之義(yi) 起自何處,曆來聚訟不一。近代學者多歸因於(yu) 政治領域中的君臣關(guan) 係,然考諸古人言論,實未必盡然。譬如,孟子討論尊尊之義(yi) ,多以敬兄敬長為(wei) 言,而未限於(yu) 君臣關(guan) 係,可見,先秦時固有尊尊之義(yi) ,而與(yu) 政治關(guan) 係中的君臣之義(yi) 沒有必然聯係。簡言之,早在君臣關(guan) 係出現之前,人們(men) 已經知道在家庭中敬兄敬長了。

 

此外,尚有一大原因,即近代學者多不能理解古禮中的繁文縟節。《禮記•檀弓》中記載了一段孔門弟子子遊與(yu) 有子關(guan) 於(yu) 禮、情關(guan) 係的討論,在子遊看來,人的情感很複雜,表達方式也極其曲折,古人正有鑒於(yu) 此,故相應製訂出種種繁瑣的禮文。可以說,古禮的深密、宏闊,實在不是今人所能想象的。

 

古人不獨表達情感的方式極盡曲折,而且認為(wei) ,情感本身即是如此,而且多有委曲、隱微之處,這也是周禮尚文的重要原因。譬如,古禮尤其重視避嫌,正出於(yu) 對人情之曲折細膩的體(ti) 察,尤其在男女關(guan) 係上,更是如此。凡人之思慕少艾,屬於(yu) 常情,然而,禮依然規定有不當思慕的情況,譬如,使君有妻,或羅敷有夫,皆不當相慕。至於(yu) 亂(luan) 倫(lun) 更可謂闔家的災難,故古人對此更是加倍小心。古禮中相關(guan) 的規定非常多,譬如,《禮記》中提到“叔嫂之無服”“諸母不漱裳”,無論嫂叔或諸母,都屬於(yu) 同居之親(qin) ,較大功以下的親(qin) 屬,情感更為(wei) 親(qin) 厚,古禮所以對此嚴(yan) 加分別,就是嫌其近而有亂(luan) 倫(lun) 的危險;至於(yu) 出嫁的姑姊妹,雖屬骨肉之親(qin) ,然而,古禮依然規定“兄弟弗與(yu) 同席而坐,弗與(yu) 同器而食”。大概是因為(wei) 此時已通男女之事,則彼此接觸時不可能沒有他念,其心已曲,故須避嫌。

 

可見,孔子製禮以仁為(wei) 本,而務與(yu) 人相協調。至於(yu) 後世禮製多有變遷,而其所以變者,也常出於(yu) 人情。因此,禮愈近於(yu) 上古,疑禮者少,愈下於(yu) 今世,疑禮者多,這都是出於(yu) 古今人情的變化所致。

 

古今人情相異,古人製禮,亦未必完全曲從(cong) 人情,而是取情義(yi) 兼盡的立場。譬如,清代學者皮錫瑞論父子關(guan) 係,認為(wei) 人子“冬溫而夏凊,昏定而晨省”,可見人子愛父母之深,此為(wei) 情之自然;至於(yu) 人子成年行冠禮,其中卻有母子相拜之禮,則體(ti) 現了父子、母子之間,不獨有情,也當有義(yi) 。古人彼此行禮,相敬則拜,故父子間的尊卑,乃義(yi) 之常;至於(yu) 人子成人以後,也有可敬之道,故母亦拜子,此為(wei) 義(yi) 之變。

 

因此,關(guan) 於(yu) 傳(chuan) 統禮製的基本精神,我們(men) 應該考慮到如下幾點:

 

首先,古人重人情,尤其是孔子損周文而益殷質,即是強調人情的重要性。然而,古人所講的人情,首先不是夫婦之情,而是父子(包括母子)、兄弟之情,也就是孝悌。基於(yu) 這樣一種重情重質的取向,體(ti) 現在喪(sang) 服製度的曆史演變中,便是子為(wei) 母服喪(sang) 的不斷重視,以及母係親(qin) 屬在服製上的上升,至於(yu) 妻及妻親(qin) 的喪(sang) 服,卻基本上沒有什麽(me) 變化。

 

其次,古人即便講夫婦之情,也不能還原為(wei) 男女之情,尤其不能還原為(wei) 未成夫婦前的男歡女愛之情。今人尤其尚質,不尚尊尊而尚自由婚配。

 

再次,古人重親(qin) 親(qin) 之情,又兼取尊尊之義(yi) ,追求文質彬彬、情義(yi) 兼盡。古人視夫婦為(wei) 至親(qin) ,依然主張其中有禮以別之;至於(yu) 君臣之間,雖有尊卑上下之嚴(yan) ,卻也講究有恩義(yi) 以相結。因此,某人過繼給他人為(wei) 後,雖無父子之血親(qin) ,古禮依然主張服斬衰三年,不獨尊之,且又親(qin) 之也。

 

最後,古代討論尊尊之義(yi) ,絕不限於(yu) 君臣之間,至於(yu) 門內(nei) 的各種親(qin) 屬,既有父尊、母尊,又有夫尊,乃至兄尊,而各有其淵源,未必都出於(yu) 君臣之義(yi) 。

 

凡人對於(yu) 其所尊敬,乃至視為(wei) 上天,因此,婦以夫為(wei) 天,子以父為(wei) 天,臣以君為(wei) 天。並且,婦人不二尊,在家天父,出嫁則天夫;至於(yu) 男子,雖兼有天父、天君之義(yi) ,然忠孝則常常不能兩(liang) 全。

 

本書(shu) 於(yu) 古人“禮”的理解,或有不當,敬祈方家正之。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