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飛】知幾與稽疑 ——略論易學的命運觀及其性命論意義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2-27 20:47:24
標簽:
吳飛

作者簡介:吳飛,男,西元一九七三年生,河北肅寧人,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現為(wei) 北京大學哲學係教授、北京大學禮學研究中心主任。著有《婚與(yu) 喪(sang) 》《心靈秩序與(yu) 世界曆史》《神聖的家》《現代生活的古代資源》《人倫(lun) 的“解體(ti) ”:形質論傳(chuan) 統中的家國焦慮》《生命的深度:〈三體(ti) 〉的哲學解讀》《禮以義(yi) 起——傳(chuan) 統禮學的義(yi) 理探詢》等。

知幾與(yu) 稽疑

——略論易學的命運觀及其性命論意義(yi)

作者:吳飛

來源:《周易研究》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正月十一日甲寅

          耶穌2024年2月20日

 

《易》本卜筮之書(shu) ,為(wei) 什麽(me) 成為(wei) 中國形而上學最核心的文本和源頭?這是理解中國哲學傳(chuan) 統一個(ge) 非常根本的問題。在中國的巫史傳(chuan) 統中,卜筮是極為(wei) 重要的方麵,而《周易》正是對先秦卜筮傳(chuan) 統的係統總結和提升。卜筮麵對的是命運,這是一個(ge) 極為(wei) 根本的哲學和宗教問題。對命運的態度,反映出其所在的思想傳(chuan) 統相當重要的特點。筆者近年來將中國哲學傳(chuan) 統歸結為(wei) 性命論傳(chuan) 統,相對於(yu) 西方的存在論傳(chuan) 統,它有如下兩(liang) 個(ge) 重要特點:它以性命而非存在為(wei) 哲學思考的首要主題;它不假定一個(ge) 永恒不變的存在作為(wei) 哲學思考的參照,而是強調萬(wan) 物都在變易當中。這兩(liang) 點正是其命運哲學和易學形而上學的根據所在。

 

一、命運焦慮與(yu) 占卜

 

我們(men) 將命運界定為(wei) 性命的展開。世界各大文明都曾有過占卜現象,之所以需要占卜,是因為(wei) 人在生活走向不確定時,對命運產(chan) 生了焦慮。但隨著文明體(ti) 係的建立,如何理解這種命運焦慮和占卜,卻非常不同。韋伯說,對命運不公的焦慮,是所有拯救性宗教產(chan) 生的根源。他將這種焦慮歸結為(wei) 神義(yi) 論問題。無論神義(yi) 論追問還是拯救性宗教,都是排斥占卜的,因而西方宗教、哲學和科學傳(chuan) 統,都不能容納占卜現象。其根源是什麽(me) ,古羅馬哲學家西塞羅有非常詳細的討論。

 

在古希臘與(yu) 羅馬,占卜活動非常盛行,特別是鳥占與(yu) 髒卜,被非常頻繁地使用。在西塞羅的對話體(ti) 著作《論占卜》(De Divinatione)中,占卜的支持者詳細闡述了占卜的邏輯,反駁者則認為(wei) 它將必然為(wei) 哲學所拋棄。在支持者看來,無論鳥占還是髒卜,占卜者所觀察到的,都是神給出的征兆:“能夠正確解釋未來之事的所有這些象征的人,看來已經非常接近於(yu) 他們(men) 所解釋的神的精神了。”(《論占卜》,I.18[34])所以,占卜是與(yu) 神交流的一種方式,窺知神所安排好的未來命運。在此書(shu) 的第一卷,占卜支持者將占卜定義(yi) 為(wei) “對隨機發生之事的前知”(《論占卜》,I.5[9])。但這種命運似乎隻是對人而言是隨機的,對神而言卻是確定的。既然占卜是解讀神給出的征兆,那就會(hui) 推出,這裏所啟示的命運是不可改變的,因而,麵對已經預測出的命運,人並沒有禳解之法。書(shu) 中談到,凱撒被殺前發生了種種征兆,但這些都隻能預言未來所發生的必然結局,根本不可能使他有任何防止的可能。(《論占卜》,I.52[118])他隨後解釋說,占卜的核心原則有三個(ge) 來源:神、命運、自然。

 

理性迫使我們(men) 承認,一切都是命定發生的,所謂命運,我指的是希臘人所說的εἱμαρμένη,即,有秩序的原因次序,這些原因依次發生,各有其結果。這是一個(ge) 不朽的真理,來自永恒。因而,凡是發生的都注定要發生,凡是將會(hui) 發生的,在自然中都可找到使它發生的充足原因。因而,我們(men) 就知道,所謂命運就是“事物的永恒原因,包括過去的、現在的和將來之事的原因”,這並非無知的說法,而是科學的。(《論占卜》,I.55[125])

 

這個(ge) 因果關(guan) 係總是確定的,隻是人們(men) 未必有足夠的能力發現其中的每個(ge) 環節,一個(ge) 有占卜能力的先知,就是能夠更好地看清這個(ge) 因果關(guan) 係的人,而占卜中內(nei) 髒的情狀、鳥類的舉(ju) 動以及其他種種,都是因果關(guan) 係的神秘顯示。

 

這種因果決(jue) 定論,既是《論占卜》第一卷中支持占卜的理由所在,也是同書(shu) 第二卷將它斥為(wei) 迷信的根本原因。在更代表西塞羅本人意見的第二卷,反駁者指出:“隻有對於(yu) 無法依靠技藝或智慧預見的,才可能靠占卜預見那些隨機之事。”(《論占卜》,II.5[14])在此,反駁者同樣訴諸確定的因果關(guan) 係,隻是認為(wei) ,這個(ge) 因果關(guan) 係要用理性的知識和技藝去破解,而占卜所麵對的,是並不在這一因果關(guan) 係中的“隨機之事”。反駁者是承認偶然性的,但他認為(wei) :

 

對於(yu) 偶然或隨機發生的事,即使神也無力知道。因為(wei) 如果他知道,此事就是必然會(hui) 發生的;但如果它是必然會(hui) 發生的,就沒有隨機性了。但因為(wei) 隨機性是存在的,那麽(me) 也就沒有對於(yu) 偶然發生之事的前知了。但如果你否認偶然性的存在,認為(wei) 現在和未來的所有事情都是永恒確定、不可避免的,那麽(me) 你就必須改變你對占卜的定義(yi) ,因為(wei) 你說,它就是對隨機發生之事的前知。(《論占卜》,II.7[18-19])

 

這樣看來,兩(liang) 個(ge) 對話者爭(zheng) 論的焦點變成了到底有沒有偶然性。占卜,就是給看似偶然的命運一個(ge) 確定性,或者說,是在偶然性中找出確定性。但這是可能做到的嗎?反駁者進一步說,如果完全沒有偶然性,一切都由命運決(jue) 定,占卜又有什麽(me) 意義(yi) 呢?“如果命運就要它發生,他也就不會(hui) 逃出這個(ge) 劫數;反之亦然。那麽(me) ,我又說,占卜到底有什麽(me) 用處呢?”(《論占卜》,II.8[20])所以,“要麽(me) 根本不可能前知偶然發生之事,因為(wei) 它們(men) 是不確定的,那就根本沒有占卜這回事;如果反過來,這些事可以前知,因為(wei) 它們(men) 是由命運所確定的,還是沒有占卜這回事,因為(wei) 按照你的定義(yi) ,占卜針對的就是‘偶然發生之事’”(《論占卜》,II.10[25])。這個(ge) 結論當然是非常深刻的,它預示了在以後的西方思想史中占卜的地位——無論在哲學、宗教還是科學占主流的時候,也無論人們(men) 是否承認偶然性,占卜都無法得到主流文化傳(chuan) 統的接納,而隻能作為(wei) 文化邊緣的迷信活動,在民間流傳(chuan) 。

 

希伯來的一神教傳(chuan) 統也不認同占卜。《申命記》18:10-12和《利未記》19:26都明確禁止了占卜。一切都是上帝決(jue) 定的,上帝與(yu) 人的中介是先知,先知與(yu) 上帝溝通的方式,就其起源而言可能也和早期的巫術活動有關(guan) ,但隨著宗教的理性化和規範化,巫術色彩也越來越淡化,大量先知書(shu) 所記載的內(nei) 容,雖然也是上帝對未來之事的揭示,但已遠非占卜之術所能概括的了。在《約伯記》中,約伯麵對毫無緣由的災難,非常無助和悲慘,他對上帝的堅定信仰並不能阻止這一切災難的發生,這些災難也不會(hui) 使他發出一聲瀆神的詛咒,相較於(yu) 那相信禍福必有因果的三個(ge) 朋友,約伯才是無條件地信賴上帝,因而也無條件地接受著並不美妙的命運。這種無條件的信仰,當然也就排除了以占卜叩問命運的合法性。

 

早年奧古斯丁曾沉迷於(yu) 占星術,但在皈依基督教後,他卻不遺餘(yu) 力地批判占星術對命運的窺探,指出:“有人所謂的‘命運’,不是決(jue) 定人們(men) 的受孕、出生、開端的星星的構成,而是所有的關(guan) 係和一係列因果鏈,這個(ge) 因果鏈使得一切是其所是。”奧古斯丁一方麵承認自由意誌,一方麵又認為(wei) 上帝決(jue) 定了一切,命運就是上帝的最高意誌,因而也就沒有什麽(me) 真正的偶然性。於(yu) 是,奧古斯丁將俄狄浦斯和約伯對毫無來由之命運的追問,轉化成對惡之來源的思考。基督教的世界是完全道德化的,沒有自然世界的偶然遭遇,隻有至善上帝與(yu) 罪性靈魂之間的張力,意誌的自由抉擇成為(wei) 探問惡之來源的最終答案。於(yu) 是,命運女神徹底成為(wei) 威嚴(yan) 上帝的使者,像希臘神話中那種連宙斯都受製於(yu) 命運女神的現象,已經蕩然無存了。

 

在現代文明中,宗教、哲學、科學等領域的許多根本問題與(yu) 此有極為(wei) 密切的關(guan) 係。隨著新教的興(xing) 起,馬丁·路德與(yu) 約翰·加爾文繼承並推進了奧古斯丁的觀點,空前強調《羅馬書(shu) 》中的“預定論”,在根本上是上帝對命運的決(jue) 定論,徹底取消了自由意誌和偶然性,但上帝雖然在創世之初就預定了每個(ge) 人的最終命運,對於(yu) 生活在塵世中的每個(ge) 人而言,其命運卻是完全不可知的,因而也是極端不確定的,各種可能性都存在。但由於(yu) 偶然性隻是對人而言的,是相對的,確定性是絕對的,人的不可知也是絕對的,因而,雖然命運的不定給新教徒帶來了更大的焦慮,卻沒有給人的占卜活動留下空間。命運隻能猜測和證明,卻不能研究、偷窺和改變。人的偶然性與(yu) 上帝的絕對性奇妙地結合在一起。

 

雖然在民間仍然頑強存在的占卜風潮無法得到主流思想的接納,但對命運的焦慮仍然是人類思想的永恒問題,主體(ti) 性哲學與(yu) 新教的興(xing) 起,都將這一焦慮推向極端尖銳的程度。萊布尼茨的《神義(yi) 論》是現代基督教思想平息焦慮的一個(ge) 重要努力。萊布尼茨否認上帝的正義(yi) 與(yu) 人的正義(yi) 有質的不同,認為(wei) 其間隻有量的差異。他將上帝按照永恒真理和道德必然性所造的世界理解成一個(ge) 最佳的完美體(ti) 係,世界中發生的一切都服務於(yu) 這個(ge) 體(ti) 係,雖然有些事情表麵看上去是惡的、不公的、不幸的,卻服務於(yu) 整個(ge) 體(ti) 係的美好,因而有著其不得不然的理由,神義(yi) 在哪裏都是確定的,因而沒有真正的隨機事件,整個(ge) 世界的美好也是確定的。英國詩人蒲柏的《人論》使這一形而上學體(ti) 係得到更為(wei) 廣泛的傳(chuan) 播,“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成為(wei) 名言,為(wei) 18世紀的歐洲知識分子創造出極度樂(le) 觀的文明理想。但神義(yi) 論的理性力量很快會(hui) 被殘酷的現實打得粉粹,否則它就會(hui) 變成對惡的辯護與(yu) 縱容。休謨、伏爾泰、康德紛紛放棄了萊布尼茨式的文明理想,更審慎地思考世界的因果鏈條與(yu) 人類的命運,從(cong) 而推動了主體(ti) 性哲學的進一步發展。康德無法使人類理性觸及物自體(ti) ,更不可能保證人在生生共同體(ti) 中的幸福,卻還是在道德形而上學中為(wei) “德福一致”留下了無奈的痕跡,使神義(yi) 論完全內(nei) 在化。

 

於(yu) 是,在主體(ti) 性哲學統治和高度理性化的現代社會(hui) ,人們(men) 並沒有征服命運的偶然性,反而導致了更多的偶然性,較之前現代世界諸多自然災難,更加無法控製,使命運更顯波詭雲(yun) 譎,人們(men) 隻能用保險之類的方式來補償(chang) 傷(shang) 害的後果,反而肯定了偶然傷(shang) 害的不可避免。而現代物理學所接受的因果決(jue) 定性前提,也在量子力學中遭到了有力的質疑。現代人類的命運,仍然麵臨(lin) 著諸多偶然性的挑戰。

 

總之,對待占卜的態度取決(jue) 於(yu) 對命運的理解,而命運又介於(yu) 偶然性和確定性之間,因而,占卜涉及非常根本的哲學問題。由於(yu) 生活中充滿了偶然性,所以人們(men) 才會(hui) 去叩問命運,希望獲得一種確定性;但如果一切真的都是確定的,就又不需要這種叩問了——西塞羅已經很好地揭示出了這對矛盾。存在論形而上學的全部努力,就在於(yu) 設想出一個(ge) 絕對確定的宇宙體(ti) 係,從(cong) 而消除命運的偶然性,在根本上就是為(wei) 宇宙論賦予目的。無論宗教、哲學,還是科學,都是這個(ge) 努力的一部分。存在論的哲學和科學體(ti) 係,設定由一個(ge) 終極原因推動的因果鏈條,這個(ge) 鏈條上的任一環節都是被決(jue) 定的,隻是由於(yu) 終極原因並不為(wei) 人所知,所以人也就不能準確地理解被決(jue) 定的結果。在這一努力中,基督教不僅(jin) 起到了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而且還將這一體(ti) 係道德化,將所有看似偶然的命運理解為(wei) 罪的結果,因而人們(men) 必須為(wei) 之負責。正是因為(wei) 這樣一個(ge) 形而上學體(ti) 係,雖然存在論傳(chuan) 統中出現了許多圍繞這一主題的偉(wei) 大思考,占卜卻越來越被排除出理性思考之外。占卜是在偶然性中尋求確定性,但確定性越來越成為(wei) 主流文化中神學和科學的領域,占卜自然就越來越被排除在主流文化之外了。

 

不過,隨著科學理性的開展,這種有目的、有判斷的天命觀念越來越無法自圓其說,西方科學也越來越放棄了獨斷論的主張,隻能在概率中尋求事件發生的可能性,這為(wei) 人類突破存在論的命運觀創造了條件。

 

二、知幾:易學的基本命運觀

 

但在性命論看來,或然性充滿了任何性命體(ti) 的曆程是人們(men) 必須接受的現實狀態。人們(men) 需要占卜,就是因為(wei) 生活中有那麽(me) 多拿不定主意、前途未卜的關(guan) 節點,需要“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禮記·曲禮》)。李零先生指出,在利用概率和或然性上,占卜、賭博、遊戲都非常相似,這不僅(jin) 可以通過考古發現得到證實,而且仍然滲透在我們(men) 生活的方方麵麵,“因為(wei) 即使是在科學昌明的現代,人類也並未告別占卜,仍在許多方麵保持著古老思維”。在強調“確定性”的科學時代,生活中的或然性大大增加了,而不是減少了。諸如車禍、股市波動、經濟危機、係統癱瘓、瘟疫爆發、新型疾病、毒氣泄漏、大規模戰爭(zheng) ,等等。或然性的增加,並不止是因為(wei) 科學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的準確預測。無論如何,現在的天氣預報和地震預測的準確率還是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但準確性的提高並不意味著百分之百準確。更重要的是,現代社會(hui) 的基本理念,在很多方麵增加了人生的不確定性,使得社會(hui) 生活的風險超過了自然世界的風險,命運的不確定使麵對風險成為(wei) 人們(men) 生活的常態。現代社會(hui) 以福利和保險來應對這些風險,仍然是存在論思路的典型模式:無論發生怎樣的不確定性,都有確定的社會(hui) 福利和保險來兜底,使風險帶來的危害不至於(yu) 太大。但無論保險理賠有多麽(me) 高,已經發生的不幸都不會(hui) 改變,都不能使人們(men) 不遭遇飛來橫禍或不治之症,反而在提醒我們(men) ,命運仍然是存在大量或然性的,無論科學怎樣發展,無論技術多麽(me) 先進,無論社會(hui) 化程度多麽(me) 高,都不能改變這一點。並且,通過概率來展開科學實驗、判斷疾病、預測天氣、預測地震,已經成為(wei) 人們(men) 普遍接受的方式,那個(ge) 皇帝新衣般的決(jue) 定性力量,已經越來越遙遠。至於(yu) 以善惡詮釋命運的神義(yi) 論模式,不僅(jin) 與(yu) 現代社會(hui) 的精神氣質不符,而且隻會(hui) 製造更大的災難,因為(wei) 命運之不確定性,往往就體(ti) 現在善與(yu) 善之間的選擇,乃至完全與(yu) 善惡無關(guan) 卻性命攸關(guan) 的選擇上。

 

李零先生又說:“占卜的複雜化,主要是配物配數的複雜化,幾率分配的複雜化,基本原理並不複雜,主要是一個(ge) ‘猜’字。”此語未免欠妥。卜筮的發展趨勢,未必是越來越複雜。從(cong) 多個(ge) 數字並用,到清華簡《筮法》用六個(ge) 數字,再到《周易》隻用四個(ge) 數字爻,揲蓍方法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越來越簡化的。麵對概率的或然性,占卜固然是“猜”,但係統化的易學發展,卻並非一個(ge) “猜”字所能概括。從(cong) 中國卜筮傳(chuan) 統中發展起來的《周易》哲學,其精要之處既不在預測之靈驗,亦非自欺欺人的撞大運,當然更不是所謂二進位製,而是叩問不確定之命運的性命論哲學。這一點對於(yu) 我們(men) 理解和應對現代社會(hui) 的不確定性至關(guan) 重要。

 

比較而言,西方占卜理論反而更像是李零先生所說的“猜”,因為(wei) 神所決(jue) 定的命運是確定的,隻是人不知道,所以要通過占卜猜到那個(ge) 答案。但《周易》並不假定一個(ge) 確定了的未來命運,占筮的目的也不是去猜測那個(ge) 命運,而是“知幾”。《係辭上》雲(yun) :“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誌。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又雲(yun) :“知幾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幾乎!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幾而作,不俟終日。”幾,就是萬(wan) 物運動尚未完全顯現出來的趨勢,“知幾”便是了解自然造化之妙,看出這隱微未形之動。既然是動之微,就不可能是固定不變的,因而,知幾之人完全可能通過自己的行為(wei) 調整命運的走向,從(cong) 而接近神,所以孔子說:“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wei) 乎?”(《係辭上》)這也正是《周易》卦爻辭的主要內(nei) 容。

 

表麵看上去,六十四卦每一卦講的都是某種命運,但由於(yu) 命運的特點不是確定的,而是永遠處在變化中的,人都有可能改變命運或至少減少噩運帶來的傷(shang) 害,因而易學更關(guan) 心的是人該怎樣做,才能麵對各種可能的命運際遇。如乾九三,“厲”是有危險,但如果君子做到“終日乾乾,夕惕若”,就會(hui) 雖厲而無咎;如泰為(wei) 大吉之卦,而卦爻辭卻總在警惕不可由泰變為(wei) 否;否是大凶之卦,卦爻辭又在講如何由否反泰。變幻不測的命運與(yu) 人事的努力,是貫穿《周易》經傳(chuan) 的主題。黃以周引其父黃式三之言雲(yun) :“聖人作《易》,示人以趨吉避凶之道。占得吉爻者,如其辭則吉,反之則凶,占得凶爻者,如其辭則凶,反之則吉。初非占吉即吉、占凶即凶也。”

 

但卜筮算的究竟是什麽(me) ?“知幾其神乎”的實質何在?傳(chuan) 世各經以及大量出土的卜辭、簡帛為(wei) 我們(men) 理解卜筮文化提供了非常豐(feng) 富的資料。《洪範》以“稽疑”來概括卜筮之用,《曲禮》更解釋為(wei) “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係辭》中也說:“以定天下之疑。”然而,究竟如何來理解“稽疑”?當然不止是“猜”和概率那麽(me) 簡單。

 

三、稽疑:易學的禮學意義(yi)

 

為(wei) 明卜筮稽疑之義(yi) ,先要考察“不疑不卜”之說。《左傳(chuan) 》桓公十一年:“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jun) 於(yu) 蒲騷,將與(yu) 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鬥廉向莫敖陳說了幾個(ge) 可以克敵的理由,莫敖還是沒有信心,想要占卜,鬥廉乃雲(yun) :“卜以決(jue) 疑,不疑何卜?”這八個(ge) 字成為(wei) 後世易學中被頻繁引用的一句話。鬥廉通過理性的分析,有必勝的把握,所以無疑,不需要靠占卜獲得更大概率;但莫敖並無如此信心,鬥廉對他說這八個(ge) 字,目的是讓他打消疑慮,樹立信心。至唐代,秦王李世民在發動玄武門之變前,也曾試圖占卜,張公瑾將卜具扔在地下,厲聲說:“凡卜筮者,將以決(jue) 嫌疑、定猶豫,今既事在不疑,何卜之有?縱卜之不吉,勢不可已。”此與(yu) 莫敖之事又略有不同,事成與(yu) 否,並不確定,但不論成敗,存亡之際,已勢在必行,別無選擇。卜之吉,於(yu) 事無所加,卜之不吉,又不能取消行動,徒增疑慮。鬥廉對莫敖、張公瑾對李世民,目的都是打消疑慮、確立決(jue) 心,但前者是基於(yu) 成功的概率,後者是基於(yu) 無法改變的情勢。打消疑慮雖同,理由卻不一樣。清人劉沅對不疑又有一個(ge) 解釋:

 

聖人自是以善教人,因愚民百姓不能盡明善以誠身,特假象數以昭理,則惟其理介兩(liang) 可而不能決(jue) 者,則卜筮決(jue) 之,非謂平日不講究窮理功夫,專(zhuan) 恃卜筮以定指歸也,故曰:“卜以決(jue) 疑,不疑何卜?”又曰:“易為(wei) 君子謀,不為(wei) 小人謀。”曆代習(xi) 術數者多神異,然其歸不本於(yu) 忠孝節義(yi) ,反罹殃咎,皆舍理求象之過。此最不可不察也。

 

這是易學中的慣常解釋,所不疑者,不在於(yu) 戰爭(zheng) 的勝負、政變的成敗,而在於(yu) 善惡之道。如果確定是對的,就不必疑慮,不論成敗,都要去做,“自反而縮,雖千萬(wan) 人吾往矣”。反之,如果確定是錯的,也不必疑慮,即使有再大的好處也不能做,“行一不義(yi) ,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wei) 也”。

 

這樣,我們(men) 可以總結出三種不疑:因理性推斷的成功率而不疑,可稱為(wei) 概率性不疑,鬥廉是也;為(wei) 堅定信心而打消疑慮,可稱為(wei) 決(jue) 斷性不疑,莫敖、李世民是也;因無疑的道德原則而確定,可稱為(wei) 道德性不疑,劉沅所述易學精義(yi) 是也。此三不疑有一,則不必占卜。反之,戰局含混、勝負難料,疑而卜之,《左傳(chuan) 》所記戰前之卜多如是;謀而未定,可進可退,卜以決(jue) 之,《洪範》所謂“汝則有大疑,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是也;麵臨(lin) 道德困境,在兩(liang) 種善之間艱難選擇,不知怎樣做最妥帖,占卜以求其策,《易傳(chuan) 》之文,多就此而發。

 

占卜之所謂稽疑,其目的便是不疑,即在無法以理性推斷、果決(jue) 信心與(yu) 道德信念獲得不疑的情況下,通過卜筮達到不疑。以卜筮獲得概率性不疑,即李零先生所謂撞大運式的猜,較理性推斷困難得多,甚至根本不可能,除非我們(men) 真的相信卜筮結果是天神對未來之事的確定預言;但在猶豫不決(jue) 時獲得信心和選擇的指引,則是更加可能的,而這也正是“決(jue) 嫌疑,定猶豫”更加側(ce) 重的層麵,也是《易傳(chuan) 》思想的方向所在。

 

《周禮·春官》詳論需占卜之大事雲(yun) :“以邦事作龜之八命,一曰征,二曰象,三曰與(yu) ,四曰謀,五曰果,六曰至,七曰雨,八曰瘳。”先鄭以為(wei) :“征謂征伐人也,象謂災變雲(yun) 物……與(yu) 謂予人物也,謀謂謀議也,果謂事成與(yu) 不也,至謂至不也,雨謂雨不也,瘳謂疾瘳不也。”後鄭對征、象、與(yu) 、果的解釋有所修正:“征亦雲(yun) 行,巡守也,象謂有所造立也……與(yu) 謂所與(yu) 共事也。果謂以勇決(jue) 為(wei) 之。”鄭君解“果”又雲(yun) :“若吳伐楚,楚司馬子魚卜戰,令龜曰‘鮒也以其屬死之,楚師繼之,尚大克之’吉,是也。”其事見於(yu) 《左傳(chuan) 》昭公十七年:吳伐楚,楚人卜之不吉,司馬子魚不為(wei) 所動,以其屬先戰死,楚師終大敗吳人。此“果”似即前文所雲(yun) 決(jue) 斷性不疑,子魚已存必死之心,在他死後,楚軍(jun) 終於(yu) 扭轉戰局,反敗為(wei) 勝。若從(cong) 《周禮》文本看,似先鄭之說更近其例,而後鄭將此不疑之事列入龜之八命,應又別有深意,蓋果決(jue) 不疑與(yu) 卜筮決(jue) 疑並不矛盾,司馬子魚以必死之誌,將凶卦扭轉為(wei) 吉,乃是對易學精神的絕佳闡釋,恰與(yu) 前述三不疑形成呼應與(yu) 補充。這再次說明,卜筮之精義(yi) 並非概率性的撞大運,更不是投機取巧的實用主義(yi) 。此所述其他七命,皆為(wei) 國之大事,又均有很多不確定因素,必須慎之又慎。清華簡《筮法》中的《十七命》羅列了十七種占卜之事,包含了《周禮》中的大部分內(nei) 容,是一個(ge) 更詳細的占筮之事列表:“果、至、享、死生、得、見、瘳、咎、男女、雨、娶妻、戰、成、行、售、旱、崇。”其中征戰等事,因關(guan) 係社稷存亡,自然應該尤其謹慎,盡可能消除不確定因素,因而占卜就極為(wei) 重要。雨與(yu) 旱是自然災害,對生活生產(chan) 影響甚大,也需要占卜;瘳關(guan) 乎生死,當然也必須要卜。

 

包山楚簡中保存了一個(ge) 占卜案例的詳細記錄,李零先生對它做了非常精彩的研究,對於(yu) 我們(men) 理解古人的占卜實踐有很大幫助。在病人生病期間,他或他的家人不斷為(wei) 他占卜,詢問疾病能否痊愈,占卜結果總是積極的,但實際病情卻越來越嚴(yan) 重,而占卜者始終未對占卜喪(sang) 失信心,一路占卜下去,直到病人去世,家人將這些卜辭葬入墓中。甲骨卜辭中,許多占卜結果也和實際情況不符,但占卜者並未因此而喪(sang) 失對卜筮的信賴,那麽(me) ,如此不靈的卜筮究竟在何種意義(yi) 上來決(jue) 疑呢?在此,卜筮更像是一個(ge) 儀(yi) 式性的行為(wei) ,焦灼不安的病人及其家人,麵對病情發展的不確定性,希望通過卜筮獲得關(guan) 於(yu) 病情發展方向比較確定的指示,以消除心中的焦慮;卜筮暫時起到了消減焦慮的作用,但病情的新發展很快使他們(men) 陷入了更大的疑慮當中,而最終的不治使家人陷入確定的悲痛。卜筮終究未能使人們(men) 確知未來的走向,未能使人們(men) 完全消除疑慮,天道終究還是陰陽不測、無法猜度的。但人們(men) 仍然對卜筮心存敬意,甚至將那些失敗了的卜辭放入墓中。生活中既充滿對未來的疑慮,同時也伴隨著不斷的卜筮,兩(liang) 者相伴而生,人們(men) 會(hui) 愈益感到,天命難測,終究是不可知的——但並不是不可改的,對天神的這種抱怨隻能進一步強化人們(men) 對天命的敬畏。

 

《周禮·春官宗伯》:“祭祀先卜。若有祭祀,則奉龜以往,旅亦如之,喪(sang) 亦如之。”這些也都是國之大事,但多為(wei) 慣常性的,而不像戰爭(zheng) 、疾病、災害那樣不確定。無論在傳(chuan) 世經籍還是出土卜辭中,更多的卜筮是這種慣常性的禮儀(yi) 性卜筮,主要是擇日、卜地、卜歲、卜牲等。其中許多至今仍然是非常流行的中國式卜筮。在這種禮儀(yi) 性的卜筮中,又有何嫌疑可決(jue) 呢?祭祀既為(wei) 國之大事,通常是一定要舉(ju) 行的。至如葬埋、遷都等事,也往往有不得不然的理由,那為(wei) 什麽(me) 不像前引不疑的情況,直接去做,還要卜筮呢?看《春秋》中的記載,魯之郊祀,竟然數次因為(wei) 卜之不吉而改牲甚至不郊。該如何理解這些卜筮?我們(men) 回到《曲禮》的原文:“卜筮者,先聖王之所以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也。故曰:疑而筮之,則弗非也。日而行事,則必踐之。”鄭君以為(wei) ,“踐”字當為(wei) “善”字。《荀子·天論》:“卜筮然後決(jue) 大事,非以為(wei) 得求也,以文之也。”這正是主要針對此類卜筮的解釋。在這類例行事務中,所猶豫和疑慮的並不是做還是不做,而是在什麽(me) 時候、在哪裏做最合適,卜筮是為(wei) 了選擇一個(ge) 最恰到好處的做法,也使所做之大事顯得更嚴(yan) 肅神聖。《曲禮》之“則必踐(善)之”與(yu) 《荀子》之“以文之也”,都是在解釋這樣做的意義(yi) 。

 

荀子試圖盡可能取消天命與(yu) 卜筮的張力,因而他把卜筮理解為(wei) 純粹的文飾,本身並無實質的意義(yi) 。儒家其他人物雖未必會(hui) 認為(wei) 卜筮完全沒有實質效果,對文飾的理解仍是類似的。《曲禮》中所言“使民信時日、敬鬼神、畏法令”“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日而行事,則必善之”,正是對“文之”的詳細解說。“決(jue) 嫌疑、定猶與(yu) ”的實質就是“文之”,所消除的疑慮,不隻是舉(ju) 棋不定、下不了決(jue) 心的疑慮,更重要的是在大禮麵前不知敬畏、隨隨便便的態度。以卜筮請鬼神選個(ge) 日子,這個(ge) 日子就是神聖而吉祥的,不可以褻(xie) 慢之心處之,因而“必善之”。歸根結底,作為(wei) 禮的卜筮,是要培養(yang) 起人們(men) 的專(zhuan) 注誠敬之心。如《春秋》中數次記錄了夏四月卜郊而不得,因正月至三月為(wei) 郊祀之時,“貴其時,大其禮”,四月卜便是非禮不敬,為(wei) 《春秋》所譏。

 

結論:卜筮的性命論意義(yi)

 

馬王堆帛書(shu) 的《要》篇記載了孔子老而喜《易》的情況:“居則在席,行則在橐。”子貢感覺非常不可理解,質疑孔子說:“夫子它日教此弟子曰:‘德行亡者,神靈之趨,知謀遠者,卜筮之繁。’賜以此為(wei) 然矣。以此言取之,賜緡□之為(wei) 也。夫子何以老而好之乎?”子貢的質疑,無疑觸及了宗教性的天命與(yu) 人文性的道德之間的張力。孔子此前的教育,強調的是人文性的道德,並不鼓勵卜問神靈,因而子貢無法理解孔子老而好《易》的做法。孔子首先回答:“予非安其用也,予樂(le) 其辭也。”子貢以為(wei) ,孔子的意思是,他並不是用《易》來卜筮,而是喜好其中的言辭和史料。這個(ge) 回答讓子貢更不滿意,因為(wei) 這像是一種太不誠懇的態度了:“夫子今不安其用而樂(le) 其辭,則是用倚於(yu) 人也,而可乎?”孔子也被他逼得不得不給出一個(ge) 更詳細的解釋:“夫《易》,剛者使知懼,柔者使知圖,愚人為(wei) 而不妄,漸人為(wei) 而去詐。文王仁,不得其誌,以成其慮。紂乃無道,文王作,諱而避咎,然後《易》始興(xing) 也。”孔子認為(wei) 文王在充滿疑慮之時作《易》,《易》能使困惑中的文王堅定起來,且對剛、柔、愚、漸之人皆有補益,其意義(yi) 不隻是保留了遠古的文辭與(yu) 史料而已。子貢當然聽明白了這個(ge) 意思,感到孔子似乎並未完全否定卜筮之用,因而問出了更加尖銳的問題:“夫子亦信其筮乎?”孔子並不否認《易》的卜筮功能,說自己“百占而七十當”,接著又說了一段非常重要的話:

 

《易》,我後其祝卜矣!我觀其德義(yi) 耳也。幽讚而達乎數,明數而達乎德,又□者而義(yi) 行之耳。讚而不達於(yu) 數,則其為(wei) 之巫;數而不達於(yu) 德,則其為(wei) 之史。史巫之筮,向之而未也,恃之而非也。後世之士疑丘者,或以《易》乎?吾求其德而已,吾與(yu) 史巫同塗而殊歸者也。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義(yi) 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祝巫卜筮其後乎!

 

這是孔子在被子貢窮根究底之後,對前文“不安其用而樂(le) 其辭”的詳細解釋,且顯然與(yu) 《說卦傳(chuan) 》中的這段話相呼應:“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讚於(yu) 神明而生蓍,參天兩(liang) 地而倚數,觀變於(yu) 陰陽而立卦,發揮於(yu) 剛柔而生爻,和順於(yu) 道德而理於(yu) 義(yi) ,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孔子批評巫的“讚而不達於(yu) 數”,就是隻達到了“幽讚於(yu) 神明”的境界,史“數而不達於(yu) 德”,就是隻達到了“參天兩(liang) 地而倚數”的境界,都沒有達到“和順於(yu) 道德而理於(yu) 義(yi) ,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的易學境界。孔子以《易》求德,與(yu) 史巫之徒“同塗而殊歸”,並不是走了兩(liang) 個(ge) 完全不同的方向,而是比他們(men) 走得更遠,因而史巫所做的他都會(hui) 做,但他不會(hui) 停留在史巫的層次。所以,“不安其用”,並不是完全廢棄其卜筮功能,而是不滿足於(yu) 卜筮中的概率與(yu) 猜測,還要進於(yu) 德義(yi) 。因而,孔子不會(hui) 完全否定卜筮以定吉凶的功能,隻是不會(hui) 滿足於(yu) 僅(jin) 僅(jin) 占卜吉凶,因為(wei) 僅(jin) 靠占卜並不能確定吉凶,更要在變化莫測的天命與(yu) 人事中決(jue) 定去取;“德行焉求福”“仁義(yi) 焉求吉”所講的德行、仁義(yi) ,都不是書(shu) 生氣的迂腐之論,而是在天命與(yu) 人事的張力之間經權定位,所以其做法是“祭祀而寡”“卜筮而希”。《係辭》一方麵講“盛德大業(ye) ”“易簡之德配至善”“積善之家必有餘(yu) 慶”,另一方麵又講“自天佑之,吉無不利”“樂(le) 天知命故不憂”“係辭焉以斷其吉凶”,用意也是相同的。

 

孔子談德性的出發點仍然是性命,因而最終要“窮理盡性以至於(yu) 命”,而吉凶正是性命之展開方式,那是否可以說,德與(yu) 吉其實是一回事,吉無不利的命運軌跡,便是最有德性的性命展開?若是這樣理解,占筮與(yu) 德性當然就不矛盾了。但若真是如此,孔子與(yu) 史巫之徒又有什麽(me) 區別呢?

 

從(cong) 性命論的角度看,並沒有性命之外的什麽(me) 存在來決(jue) 定善惡與(yu) 德行,性命乃是最初的出發點,因而生活的幸福展開本身就是值得追求的,而不會(hui) 有希臘人德性與(yu) 命運之間永遠不可和解的那種悲劇精神。但我們(men) 必須記住的是,天命的陰陽不測始終是一個(ge) 基本前提,卜筮不可能百分之百準確,德行也不可能百分之百帶來吉祥,這是性命論麵對的根本張力。隻有從(cong) 這個(ge) 前提出發,我們(men) 才能理解孔子與(yu) 史巫之徒的巨大差異,也才會(hui) 明白,所謂“知幾”,並不是窮盡命運的所有變化,所謂“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wei) ”,也並不是讓人追索鬼神那陰陽不測的變化,要不然孔子就不會(hui) 是有德而無位的結局了。

 

孔子對卜筮之道的重新思考,是形而上之道的真正形成。經過從(cong) 龜卜到筮占的長期演變,卜筮之學已經形成了叩問命運的體(ti) 係,但卜筮體(ti) 係本身還不足以構成形而上學。孔子年輕時,應該和子貢一樣,對卜筮之術是很不屑的。但隨著他對《周易》的深入理解,他在易學中發現了思考性命與(yu) 天道的可能,於(yu) 是開始思考易學的抽象意義(yi) 。在《要》中,孔子說:

 

故易有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星辰盡稱也,故為(wei) 之以陰陽;有地道焉,不可以水、火、金、木、土盡稱也,故律之以柔剛;有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婦、先後盡稱也,故要之以上下;有四時之變焉,不可以萬(wan) 物盡稱也,故為(wei) 之以八卦。故《易》之為(wei) 書(shu) 也,一類不足以極之,變以備其情者也,故謂之《易》。

 

一方麵,易學思考不可脫離命運問題給人帶來的憂患;另一方麵,易學又使命運叩問上升到對天地人之道更深入的思考。僅(jin) 憑卜筮之術,當然不足以構成形而上的思考;但形而上之道又來自於(yu) 命運叩問的原初論題,這個(ge) 問題構成了中西形而上學最大的差別,也是性命論之所以成為(wei) 性命論的關(guan) 鍵。《周易》這部卜筮之書(shu) 成為(wei) 性命論形而上學的無盡源泉,就是因為(wei) ,命運與(yu) 德性之間的豐(feng) 富張力,為(wei) 性命論傳(chuan) 統中不同傾(qing) 向的哲學思考都提供了足夠廣闊的可能性,因而也使易學各流派得以充分展開。

 

知幾,是對事物變化趨勢的把握。性命論哲學並未設想對絕對存在或終極因的把握,而是從(cong) 此時、此地的自我出發,在時空變化中把握命運,這便是知幾的意義(yi) 。因而,知幾所要求的,並非人所不可能掌握的絕對客觀知識,而是對天道的模擬與(yu) 推測。易學家認為(wei) ,要通過占筮來知幾,就需要模擬天道,而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所構成的諸種可能性,便是對天道變化的模仿。天道是陰陽不測、混淪為(wei) 一的,但對天道的描述、區分、總結與(yu) 歸納,卻不可能是混淪不測的,而對天道的這種極盡精微的易數之思,便是形而上之道。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