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迎年】荀子“天生人成”的性惡論與康德的“根本惡”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4-02-20 15: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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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天生人成”的性惡論與(yu) 康德的“根本惡”

作者:陳迎年(華東(dong) 理工大學哲學研究所副教授)

來源:《齊魯學刊》2024年第1期



摘要:“人之所生而有”的欲、知、辨、能等,作為(wei) “本始材樸”,既可能意味著人向善的原初稟賦,又可能指示了人趨惡的自然傾(qing) 向。但若因此斷定荀子既非性善論者也非性惡論者,而隻能是持一種“中間狀態”的性樸論者,卻極易招致荀子喪(sang) 失確定性和穩定性的危險。荀子的邏輯是,人生而具有某些天性,但這些天性究竟是善的還是惡的,卻並不能歸因於(yu) 天,而隻能是出於(yu) 人自身的創造。若一個(ge) 人無力創造,即無法“具”其“樸”“資”,那便是荀子所謂的“性惡”,康德稱之為(wei) “根本惡”。至於(yu) 人如何“具”,一方麵,“俄而”間的“決(jue) ”與(yu) “斷”成為(wei) 生死關(guan) 頭,另一方麵,“長久”的“積”和“漸”又事關(guan) 重大。前者涉及自由任性問題,後者必重聖王師法。以自由任性為(wei) 基礎,聖王師法也就跟權威專(zhuan) 製或浪漫主義(yi) 的人治遐想等清楚區別開來了,這有利於(yu) 荀子思想的現代轉化。

 

 

人們(men) 往往喜歡談論荀子的眾(zhong) 多“矛盾”,就仿佛已經把荀子的“錯誤”抓在了手中似的。比如人們(men) 看到荀子一方麵主張“人之性惡”,一方麵又強調“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也就認定荀子“性惡論”中必隱含了某種“性善”的思想,否則便無法說明“不離其樸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的可能性。但是,如果非得說這是“自相矛盾”的,是個(ge) “錯誤”,或者至少是某種思維“不清楚”或理論“不徹底”的話,那麽(me) 我們(men) 也就不能不承認,無論是性惡論、性善論還是性樸論等都是這樣的,在這裏是沒有差別的。這是因為(wei) ,如果說一棵好樹自然而然就結出了壞的果子,從(cong) 善到惡的墮落是如此平常,以至絲(si) 毫不能令人感到驚奇,那麽(me) 為(wei) 了保持邏輯的一貫性,我們(men) 同樣不能不承認,一棵壞樹怎麽(me) 可能結出好的果子,從(cong) 惡如何上升到善等問題同樣不足為(wei) 慮。至於(yu) 性樸論則更加麻煩,還須回答:一棵樹怎麽(me) 就可能結出果子呢?

 

不過這種爭(zheng) 執讓言說者注意到了言說的艱難,如何講道理的問題顯得尤為(wei) 突出了。在孟子那裏有著名的“君子不謂性”與(yu) “君子不謂命”的“性命對揚”1。荀子也有個(ge) 類似的“天人對揚”:“目辨白黑美惡,耳辨音聲清濁,口辨酸鹹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體(ti) 膚理辨寒暑疾養(yang) ”(《荀子·榮辱》),人也,有天焉,君子不謂人也;“化師法,積文學,道禮義(yi) ”(《荀子·性惡》),天也,有人焉,君子不謂天也【2】。在這裏,孟荀的性都是兩(liang) 指的,一是感受性方麵的動物性的性,一是自發性方麵的仁義(yi) 禮智的性,且取舍也是一致的,養(yang) 欲都付命於(yu) 天,行道都責成於(yu) 人,但兩(liang) 人卻或道性善,或曰性惡,這是為(wei) 什麽(me) 呢?


一、“本始材樸”的善與(yu) 惡

 

更為(wei) 麻煩的是,孟子道性善,荀子主性惡,這一分別現在似乎變得更加可疑起來。這與(yu) 兩(liang) 個(ge) 斷言有關(guan) 。一者性善論是唯一可能的人性論,荀子的人性論其實是“潛在的性善論”或“弱性善論”等,二者以性惡論來看荀子隻是出於(yu) 某種訛寫(xie) 或訛讀,荀子其實主張性樸論。後一斷言強調若善=A,那麽(me) 不善=-A(惡)+0(中間狀態),這個(ge) 0才是荀子人性論的實質。前一斷言強調惡並非一個(ge) 獨立的概念,它沒有獨立的源頭,荀子甚至整個(ge) 中國傳(chuan) 統都無法想象人性中有一種根本惡。兩(liang) 者的交匯點,便是荀子的“本始材樸”。

 

除了《王製》和《王霸》篇的“農(nong) 夫樸力而寡能”、《臣道》篇的“馭樸馬”、《強國》篇的“百姓樸”外,荀子談“樸”主要集中於(yu) 《禮論》和《性惡》篇。前者在性與(yu) 偽(wei) 的分、合中言說:“性者,本始材樸也;偽(wei) 者,文理隆盛也。無性則偽(wei) 之無所加,無偽(wei) 則性不能自美。性偽(wei) 合,然後成聖人之名,一天下之功於(yu) 是就也。”後者以離、不離分別性惡與(yu) 性善:“今人之性,生而離其樸,離其資,必失而喪(sang) 之。用此觀之,然則人之性惡明矣。所謂性善者,不離其樸而美之,不離其資而利之也。使夫資樸之於(yu) 美,心意之於(yu) 善,若夫可以見之明不離目,可以聽之聰不離耳,故曰目明而耳聰也。”【3】

 

如何來確定這裏的“樸”的內(nei) 涵呢?在荀子的概念裏,似乎質樸、材樸、資樸通用,情性、知能、材性等都是“樸”,也即一種生而具有、所有人都相同、自然而然的原始素材。荀子說:

 

若夫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ti) 膚理好愉佚,是皆生於(yu) 人之情性者也,感而自然,不待事而後生之者也。(《荀子·性惡》)

 

凡人有所一同: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無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榮辱》)

 

荀子的這類話頭頗多,人們(men) 可以分別說,性是天生具有的意思,情是感而自然的意思,材是原始素材的意思,合而言之:1.人的動物性的生理欲望、生物本能和心理情緒;2.人的智愚清濁性的知覺分辨能力;3.人隨環境而塑造自己的能力等,都被荀子視為(wei) “樸”。然而,有兩(liang) 點需注意:其一,荀子並沒有區分人的“自然材樸”和“社會(hui) 材樸”,所有“本始材樸”都是在“群”的前提下被提及的,因而人的“自然”就是“社會(hui) ”中的“自然”;其二,荀子言之鑿鑿,“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學,不可事”(《荀子·性惡》),但無論是人的欲望和本能、知覺分辨能力還是人隨環境而塑造自己的能力等,顯然又都不能不是“人事”,即就最狹義(yi) 的生理機能而言,也在通過學習(xi) 、鍛煉等進行調節了。如此,荀子所有人都相同、生而具有、自然而然的“樸”到底是什麽(me) ?是在言說一種非關(guan) 善惡的“中性”原始素材嗎?

 

情況或許恰恰相反。荀子這裏質樸、材樸、資樸通用的“樸”之所以是“樸”,就在於(yu) 從(cong) 中可見出善惡差別性之“幾”,否則也就無所謂“原始素材”。當然另一方麵,“樸”的善惡還不是真正的道德上的善惡,否則同樣無所謂“原始素材”。因此牟宗三指出,本始材樸當然有善惡的差別,但這裏“所謂善隻是善之傾(qing) 向,所謂惡隻是惡之傾(qing) 向。非善惡之當身,亦非定然者”,“每一善的傾(qing) 向,或惡的傾(qing) 向,皆可轉化而為(wei) 善惡的分歧。任何壞氣質的人,不能無善的傾(qing) 向。任何善氣質的人,不能無惡的傾(qing) 向”【4】。 這或許是受到了康德的影響。康德明確而詳細地區分了人性中“向善的原初稟賦”和“趨惡的自然傾(qing) 向”。他把前者區分為(wei) 三類:“1.作為(wei) 一種有生命的存在者,人具有動物性的稟賦;2.作為(wei) 一種有生命同時又有理性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性的稟賦;3.作為(wei) 一種有理性同時又能夠負責任的存在者,人具有人格性的稟賦。”後者也被康德區分為(wei) 三個(ge) 不同的層次:1.願意行善,但卻無力成行這種“人的本性的脆弱”;2.做道德之事時有其他動機混雜這種“人的心靈的不純正”;3.把非道德的法則當作自己的首要準則這種“人心的顛倒”【5】。

 

非常有意思的是,荀子用以確定“性惡”的“凡人有所一同”的“本始材樸”,明確被康德理解為(wei) “人性中向善的原初稟賦”。1.“動物性的稟賦”,即活著——吃喝穿住以保存自我的本能、活著——族類繁衍的性本能以及活著——共同生活的社會(hui) 本能這三方麵的自然稟賦,被歸在了“自然的、純然機械性的自愛”總名目之下;2.“人性的稟賦”,即活著——跟其他人一樣幸福、活著——比其他人更幸福這兩(liang) 種自然稟賦,被歸在了“雖然是自然的、但卻是比較而言的自愛”總名目之下;3.“人格性的稟賦”,即活著——願做一個(ge) 有道德的人這種理知意義(yi) 上的自愛,被規定為(wei) 是一種作為(wei) “道德情感”的自然“素質”【6】。

 

若再把康德的三類“向善的原初稟賦”與(yu) 荀子的三類“樸”相比較,那就更有意味了。一般而言,把“動物性的稟賦”說成“樸”,這是順理成章的。而謀求幸福上的平等和優(you) 勢的“人性的稟賦”,在荀子要麽(me) 直接就屬於(yu) 人的欲望和本能,要麽(me) 與(yu) 人的知覺分辨能力的加持相關(guan) ,因而以“樸”說之,也顯得非常合適妥當。在《王霸》篇中,荀子對此有大量的言說:

 

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聲,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

 

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聲而聲樂(le) 莫大焉,目好色而文章致繁婦女莫眾(zhong) 焉,形體(ti) 好佚而安重閑靜莫愉焉,心好利而穀祿莫厚焉,合天下之所同願兼而有之,睪牢天下而製之若製子孫,人苟不狂惑戇陋者,其誰能睹是而不樂(le) 也哉!

 

這裏的“狂惑戇陋”在《儒效》篇被定義(yi) 為(wei) “上愚”,也即知覺分辨能力上的至愚、極愚。

 

至於(yu) 以作為(wei) 道德情感的自然素質論的“人格性的稟賦”,是否是人“可以為(wei) 堯、禹”而能隨環境塑造自己的能力之“樸”,則稍微有點曲折。一方麵,“凡禮義(yi) 者,是生於(yu) 聖人之偽(wei) ,非故生於(yu) 人之性也”(《荀子·性惡》),荀子區分了“聖人”與(yu) 一般的“人”,又讓聖王“勢至重而形至佚,心至愉而誌無所詘,而形不為(wei) 勞,尊無上矣……居如大神,動如天帝”(《荀子·正論》),從(cong) 而似乎把“海內(nei) 之人莫不願得以為(wei) 帝王”的原因僅(jin) 僅(jin) 歸之於(yu) 無與(yu) 倫(lun) 比的巨大幸福,即所謂“樂(le) 莫大焉”(《荀子·王霸》)。這種對優(you) 勢幸福的追求,雖然還是荀子的“樸”,但卻非康德的“道德情感”。另一方麵,“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聖可積而致”(《荀子·性惡》),塗之人之所以能夠積而成聖,隻是因為(wei) 一般“人”跟“聖王”一樣都具有知覺分辨能力,即所謂“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yu) 分,分莫大於(yu) 禮,禮莫大於(yu) 聖王”(《荀子·非相》),因而荀子雖然承認聖王在幸福上具有的明顯優(you) 勢,但卻終不以幸福論成聖,聖王“非特以為(wei) 淫泰誇麗(li) 之聲,將以明仁之文,通仁之順也”(《荀子·富國》)7。這顯然又是在說康德的“人格性的稟賦”。簡言之,在荀子這裏,人的知覺分辨能力既與(yu) 人的本能和欲望密切相關(guan) ,又關(guan) 聯著人隨環境而塑造自己的能力,而後者的重點恰恰就是康德所謂的作為(wei) 道德情感的自然素質。

 

通過以上比較可見:1.康德的三類“向善的原初稟賦”與(yu) 荀子的三類“本始材樸”言說了大體(ti) 相同的內(nei) 容,因此牟宗三可以稱康德的“原初稟賦”為(wei) “生之謂性”下“本有”的“性能”“性向”或“才能”8;2.在荀子“本始材樸”中,人的知覺分辨能力突出,它兩(liang) 頭通,下連人的動物性,上通禮義(yi) 法度;3.非常吊詭的是,荀子因之明“人之性惡”或“性惡”的“本始材樸”,正是康德所謂的“向善的原初稟賦”,特別是其中人隨環境而塑造自己的能力,恰恰是一種自然的“道德情感”。總之,荀子的“本始材樸”決(jue) 不是某種非關(guan) 善惡的“中間物”。借用康德的話來說,即:“人性中的這三種才能[性能]不隻是(消極地)善的(不抵阻道德法則者),且亦是向善的才能(促進對於(yu) 道德法則之遵守者)。它們(men) 都是根源的,因為(wei) 它們(men) 是係屬於(yu) 人性底可能性者。”【9】


二、以生說性與(yu) 定性眾(zhong) 生

 

人的動物性的生理欲望、生物本能、心理情緒,等而上之,人的智愚清濁性的知覺分辨能力等,為(wei) 什麽(me) 既可以“人性中向善的原初稟賦”視之,又可以“性惡”視之?這是因為(wei) ,人是觀念、文化的存在,也是物質、肉體(ti) 的存在,心物感應、相互限製是人之為(wei) 人的基本事實,是一切討論的前提或“所與(yu) ”(the given)。換言之,物質、肉體(ti) 是人的現實,觀念、文化同樣是人的現實,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無法獨自規定人。因此,物質、肉體(ti) 一麵的現實便可因觀念、文化一麵的現實的影響或決(jue) 定,而表現出向善或向惡的可能,而觀念、文化一麵卻也要借此思慮自己是否仍然合宜,是否已經異化而違背了原本朝向的內(nei) 容或實質等。

 

如果從(cong) 現代知識概念、定義(yi) 之性的角度把人當作嚴(yan) 格的科學研究對象看,人們(men) 當然可以說,一切都是因果鏈條中必然的一環,因此所謂的心靈、文化等我們(men) 自以為(wei) 能夠表現自由的東(dong) 西,其實最終仍然都不過是被某些物質早就嚴(yan) 格決(jue) 定了的,隻不過我們(men) 當下研究所能達到的水平還不足以清晰地揭示其具體(ti) 的機理、過程和環節而已。若就此而言,不但荀子的“本始材樸”是中性的,就連荀子看似有確定道德含義(yi) 的“文理隆盛”同樣也是中性的,都仿佛木頭的硬度一樣,跟人的“事”“學”“為(wei) ”等根本上毫無關(guan) 係,隻不過人們(men) 自以為(wei) 有關(guan) 係而已。這樣的“提線木偶”式的人,就是王充“用氣為(wei) 性,性成命定”的人,人的生命所呈現的一切差異強度的等級性,包括強弱、厚薄、清濁、才不才、智愚乃至善惡等等,無論人們(men) 是否已經認識到或是否願意承認等,實際上都是早早就被安排規定好了的。這是一種嚴(yan) 格的“材質主義(yi) 下之人事的命定主義(yi) ”,當然自有其意義(yi) ,那就是“以徹底之材質主義(yi) 、自然主義(yi) 、命定主義(yi) ,將此自然生命之領域顯括出”【10】。而若今天的科學研究真能夠不斷揭示此間的因果鏈條,不斷逼近那個(ge) 決(jue) 定與(yu) 被決(jue) 定的整體(ti) ,也是功莫大焉。

 

不過,現代知識還強調劃界,知道這種“定義(yi) 之性”是分門別類研究的需要,它有自己預設的前提,懸置了一些東(dong) 西,因而雖然對其他關(guan) 於(yu) 人性的研究有重大影響,但卻不會(hui) 因此要求完全代替、禁絕或否定後者。如此說來,在人性論上當然要重視物質、肉體(ti) 等自然的因素,但觀念、文化等自由的因素卻也並非毫無意義(yi)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荀子可以承認“生之謂性”,但卻無法同意“命定主義(yi) ”“定性眾(zhong) 生”。牟宗三曾指出:

 

所謂定性眾(zhong) 生,意即一切眾(zhong) 生一成永定,這樣一切眾(zhong) 生皆可成佛就不可能了,故定性眾(zhong) 生佛教、儒家皆不承認。現實上的人不是聖人,聖人是經由實踐才達到的,而孟子言人人皆可以為(wei) 堯舜,則一定有人人皆可以成堯舜的必然的可能根據,而不是憑空講的。從(cong) 現實上看,人都不是聖人,壞得很,有時比動物還壞,故荀子感慨現實的人“甚不美,甚不美”。人往下墮落比禽獸(shou) 還壞,但往上可以通神聖,故在此成一個(ge) 最重要的問題。【11】

 

荀子客觀地欲顯禮義(yi) 之作用,主觀地欲顯心君之作用,則處於(yu) 下而須整治節理之自然之質之氣性,不管中有善的傾(qing) 向,總不能認定其為(wei) 自身站得住之善者。……道德價(jia) 值之根是在“自然之質”以上之一層,而不在自然之質之本身。此義(yi) ,晚周諸大家,不管如何講法,大體(ti) 皆能知之。此晚周學脈之大義(yi) 也。【12】

 

這兩(liang) 段文字,特別是其中的“往上可能通神聖”與(yu) “總不能認定其為(wei) 自身站得住之善者”,顯然與(yu) 《性惡》篇“塗之人可以為(wei) 禹”與(yu) “塗之人能為(wei) 禹”間“能不能之與(yu) 可不可”的分辨有直接關(guan) 聯:假使塗之人“皆有可以知仁義(yi) 法正之質,皆有可以能仁義(yi) 法正之具”,但這卻並不意味著塗之人已經是“定性眾(zhong) 生”的善者,而最多隻表示塗之人具有一種向善的傾(qing) 向;假使塗之人在此基礎上,還能夠“伏術為(wei) 學,專(zhuan) 心一誌,思索孰察,加日縣久,積善而不息”,那方才意味著“其為(wei) 自身站得住之善者”,也即所謂的“通於(yu) 神明,參於(yu) 天地矣”。

 

需要注意的是,“人往下墮落比禽獸(shou) 還壞”的原因,若就“能不能”分別言之,可以是荀子的“性惡”,即人作為(wei) 物質、肉體(ti) 的存在的那種動物性的生理欲望、生物本能、心理情緒的大爆發所引生的惡果,但也可以是某種“性善”,即人作為(wei) 觀念、文化的存在而完全忽視甚至壓抑人的生理欲望、生物本能、心理情緒的實現所引生的惡果。這兩(liang) 種惡果,用荀子《王製》《王霸》篇的語詞講,就是因不能“具具”而生的。“具”,指人的動物性的生理欲望、生物本能、心理情緒等,生而具備,天性所具有;“具具”,指“能”具備或者說“實現”這種天性,這卻是人自己的作為(wei) ,而其大爆發與(yu) 大壓抑,都不是真正的“具具”。

 

因此,荀子“生之謂性”的“性惡”的意義(yi) ,除了防止因“順是”而引發“爭(zheng) ”“奪”“亂(luan) ”“窮”“亡”外,更大的意義(yi) 則在於(yu) 堅決(jue) 反對一切形式的禁欲主義(yi) 。這也是不能以中性的“性樸論”理解荀子“本始材樸”的重要原因之一。荀子曰:“禮義(yi) 文理之所以養(yang) 情也。”(《荀子·性惡》)又曰:“凡語治而待去欲者,無以道欲而困於(yu) 有欲者也。凡語治而待寡欲者,無以節欲而困於(yu) 多欲者也。有欲無欲,異類也,生死也,非治亂(luan) 也。欲之多寡,異類也,情之數也,非治亂(luan) 也。……故雖為(wei) 守門,欲不可去,性之具也。雖為(wei) 天子,欲不可盡。”(《荀子·正名》)凡此等等,都是荀子“性惡”所必含和強調的。

 

當然,康德把人的動物性理解為(wei) “向善的原初稟賦”,而荀子將其理解為(wei) “性惡”,若比較而言,前者更有利於(yu) 反對一切形式的禁欲主義(yi) ,廣泛而徹底地承認個(ge) 體(ti) 幸福之於(yu) 整個(ge) 社會(hui) 的根本意義(yi) 。也就是說,荀子雖然承認養(yang) 欲的重要性,甚至還強調了“兼足天下”(《荀子·富國》)也即發展生產(chan) 力以滿足人的欲望的問題,但從(cong) 整體(ti) 上看,群、聖王師法、禮義(yi) 法度等顯然太過耀眼了,“人情甚不美”,一直是被防範、對治的對象,因而不能不有遮蓋個(ge) 體(ti) 幸福的嫌疑。不過嫌疑隻是嫌疑,荀子畢竟通過“性惡”承認和強調了人“生之謂性”的動物性之“具”的重大意義(yi) ,這對於(yu) 中國傳(chuan) 統的健康正常而言意義(yi) 重大,至今猶有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若立足於(yu) 儒學的現代轉化,這一點更是確定無疑,無論怎樣強調都不為(wei) 過。

 

至於(yu) 如何“具具”,也即如何能夠既承認“生之謂性”而又不落入“定性眾(zhong) 生”,既是“塗之人”而又“能為(wei) 禹”,既保有“生而有”之內(nei) 在固有的自然而又秉持“學而得”之後天作為(wei) 的自由等,在荀子必說心的“整治節理”。這種異常曲折的“以心治心”,即便現代的康德表達起來也是非常地不善巧:“它被思議為(wei) 是在人之生時即現存於(yu) 人者,可是其生時之‘生’卻並不是它的原因。”【13】


三、善或惡均源自人自身的決(jue) 斷

 

前文曾將荀子所論的人隨環境塑造自己的能力等同於(yu) 康德的“人格性的稟賦”,也即一種自然素質、道德情感。但若嚴(yan) 格而論,荀子所論的人隨環境塑造自己的能力既包括“可以為(wei) 堯、禹”的能力,也還含有“可以為(wei) 桀、蹠”的能力,隻有前者才可以歸為(wei) “道德情感”論,後者恰恰卻是康德所謂的“根本的、生而具有的惡”【14】。

 

這並不是說,荀子的人性論是十分可疑的,“本始材樸”既被命名為(wei) “性惡”,甚至是“根本的、生而具有的惡”,但同時卻又指示著一種“源始的,屬於(yu) 人的本性的可能性”的“道德情感”或“素質”。同一個(ge) “本始材樸”,怎麽(me) 可能既是善的又是惡的呢,這似乎違反了矛盾律,是自相矛盾的。其實不然。這種矛盾並非形式邏輯的矛盾,而是現實生活中的矛盾,是心物感應、存在之為(wei) 存在的矛盾,有現代邏輯訓練和思維的康德同樣也無法擺脫。

 

康德的“自相矛盾”在於(yu) ,人一方麵是理性的,一方麵又是感性的。就理性而言,康德似乎相信就如同人在體(ti) 質上天生是健康的一樣,人在靈魂上天生也是健康的、善的,因而他不斷強調,“人被造就為(wei) 向善的,人的原初稟賦是善的”,“自然的偏好就其自身來看是善的,也就是說,是不能拒斥的”【15】,等等。就感性而言,康德又強調“就稟賦而言的好樹還不是事實上的好樹”,一棵自然的好樹會(hui) 結出壞的果子,從(cong) 而把惡“嫁接”給了“惡習(xi) ”:既有“動物性的稟賦”方麵的“本性粗野的惡習(xi) ”“饕餮無厭、荒淫放蕩、野蠻的無法無天等牲畜般的惡習(xi) ”,又有“人性的稟賦”方麵的“嫉妒成性、忘恩負義(yi) 、幸災樂(le) 禍”等“魔鬼般的惡習(xi) ”【16】。擺脫“惡習(xi) ”正如孟子的“求其放心”,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上講,康德似乎是性善論者。

 

康德的“自相矛盾”還在於(yu) ,向善的稟賦與(yu) 趨惡的傾(qing) 向雖然都“可能是與(yu) 生俱有的”,但後者卻“不可以被想象為(wei) 與(yu) 生俱有的”,而應“被設想為(wei) ”是人為(wei) 的【17】。與(yu) 此相應,盡管也承認趨惡傾(qing) 向中人心的邪惡、人心的敗壞、人心的顛倒等可能源出於(yu) 後天的惡習(xi) ,但康德又強調這樣的惡劣或敗壞是“生而具有”“不能被根除”的“純然的傾(qing) 向”【18】。說傾(qing) 向不可以被想象為(wei) “與(yu) 生俱有”,是為(wei) 了說明它是可以被改變的時間中的現象。說傾(qing) 向“生而具有”,則是為(wei) 了說明改變它的原因或力量不能在激起感性的東(dong) 西中去尋找,改變隻能在超感性的理知行為(wei) 中發生。與(yu) 此相應,對於(yu) 向善稟賦中的“人格性的稟賦”的趨惡,康德不再以“惡習(xi) ”說,而說“根本惡”。兩(liang) 相結合,那種人生而具有的采用惡的準則的自然傾(qing) 向,才是本原的惡、根本惡。康德強調,這裏間不容發,非惡即善,主題是如何“從(cong) 惡走出來”,主要問題是“一棵壞樹怎麽(me) 可能結出好果子呢”,“我們(men) 怎能指望用如此彎曲的木頭製作出某種筆直的東(dong) 西呢”【19】。就此而言,康德似乎又同於(yu) 荀子,是性惡論者。

 

康德的“自相矛盾”更在於(yu) ,一方麵自然傾(qing) 向生而具有,根本上就是惡的,另一方麵自然傾(qing) 向的這種惡又不意味著理性本身的敗壞,人尚不是“一種惡魔般的存在者”,惡的心靈仍“能夠與(yu) 一個(ge) 總的來說善的意誌共存”,從(cong) 而也“還留存有希望,返回到他曾經背離的善”【20】。這裏有康德“致命的跳躍”。一方麵,康德認定,“一般道德上的善或者惡會(hui) 存在於(yu) 世界上,這種事情究竟是怎麽(me) 發生的?以及(如果惡存在於(yu) 所有人身上,並存在於(yu) 所有時間中)善是怎樣從(cong) 惡中產(chan) 生,並在任何一個(ge) 人身上確立起來的?或者說,為(wei) 什麽(me) 當這種情況發生在一些人身上時,另一些人卻被排除在外”等等這些問題超出了人的理性思維能力,人不可能知道答案。另一方麵,康德又用《約翰福音》《創世記》等來說明,雖然我們(men) 無法在理性上說明它如何可能,但“心靈革命”(“一種向意念的聖潔性準則的轉變”)在實際上卻是可能的和現實發生著的【21】。前者如同一把大刀,砍掉了聖人、上帝等一切所謂超越者的頭顱,後者卻不能不讓人想起“一個(ge) 超自然地出生的人”。如此,康德在“襲擊了天國,殺死了天國全體(ti) 守備部隊,這個(ge) 世界的最高主宰未經證明便倒在血泊中了”之後,又讓“新人”即“上帝”複活了【22】。就此而言,康德同荀子一樣,也遭遇到了“第一個(ge) 聖人”如何產(chan) 生的問題。“第一個(ge) 聖人”並不涉及時間中的“無窮追溯”【23】問題,“聖可積而致,然而皆不可積”(《荀子·性惡》)也並不是說“理論上聖人是可以通過積學達到的,但現實中卻並沒有人做到”等。問題隻是在於(yu) ,“對於(yu) 思維方式來講,革命必定是人所必要的,因而也是可能的;而對於(yu) 感官方式(感官方式為(wei) 革命設置了障礙)來講,逐漸的改良必定是人所必要的,因而也是可能的。”【24】換言之,就原則和思維方式而言,人通過唯一的一次“心靈革命”就可以告別“惡人”,成為(wei) 一個(ge) “新人”或“聖人”;但這個(ge) “心靈革命”顯然可能“一閃即逝”,隻有憑借閃現而有的那種意念的純粹性和堅定性,源源不斷地引發從(cong) 惡到更善的踐履和轉變,這樣“不在時間中”的“聖人”也就“在時間中”出現了。

 

荀子的“自相矛盾”並非總能與(yu) 康德的“自相矛盾”一一對應,但通過這種對比,現代的康德與(yu) 古代的荀子顯然又都獲得了進一步的澄明。這讓荀子有機會(hui) 獲得一種現代的表達。首先,“我們(men) 的時代是真正的批判時代,一切都必須經受這種批判”,也即能夠經得起“自由的和公開的”的檢討【25】。這就需要概念清晰,能夠普遍可傳(chuan) 統,也即要求在講道理的時候能夠澄清每一概念的前提和劃定它的界限,以增加交流的可能性和確定性。因此,明確的定義(yi) 不可缺少。其次,荀子可以隻在意“實質上的係統”而不論“形式上的係統”,可以有實質的概念而不論形式的概念,但這卻並不意味著荀子不成邏輯甚至反知識,其“形式上”的明晰恰恰需要今天的研究者去“表而出之”【26】。兩(liang) 相結合,現代表達不能不“精細得令人可怕”,“我們(men) 很容易就可以把這種精細視為(wei) 毫無用處的、令人討厭的繁瑣”,但它實際上卻“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yi) ”,是無法回避和必須忍受的【27】。

 

前文已經指出,荀子的“辨”必然是善惡兩(liang) 頭通的。如若從(cong) 概念定義(yi) 的角度看,荀子的這種“以心治心”被康德定義(yi) 為(wei) :“如果我們(men) 說,人天生是善的,或者說人天生是惡的,這無非是意味著:人,而且是一般地作為(wei) 人,包含著采納善的準則或者采納惡的(違背法則的)準則的一個(ge) (對我們(men) 來說無法探究的)原初根據,因此,他同時也就通過這樣采納表現了他的族類特性。”【28】這是需要解釋的。首先,正如上文所言,康德既以理性看人,也以感性看人,指出人心同時擁有感受性和自發性;其次,康德承認,“經驗”似乎證實了人並非天生在道德上要麽(me) 是善要麽(me) 是惡,而是處於(yu) 一個(ge) “中間狀態”,但卻又特別強調說,“對於(yu) 一般道德學說來說,重要的是盡可能地不承認任何道德上的中間物,無論是就行動(中性的)來說還是就人的特征來說都是如此”;兩(liang) 相結合,“人自身就是這種特性的創造者”,康德在強調了心的感受性的前提下,把善惡之所以為(wei) 善惡的根據最終唯一性地安放在心的自發性上,也即心究竟“采納”感受性還是自發性作為(wei) 自己的“準則”【29】。於(yu) 是就帶出了一個(ge) 核心概念Willkür【30】。

 

這個(ge) Willkür, 牟宗三翻譯為(wei) “有自由選擇作用的意誌”,並在“譯者案”中有專(zhuan) 門的討論:

 

此亦可謂為(wei) “自由決(jue) 意”,此是人的現實意誌之作用,故有善有惡,此相當於(yu) 王陽明所謂“意”,“意念”之意,“心之所發為(wei) 意”之意,此是一個(ge) 表示“意誌之受感性影響的現實作用”的字,故英譯亦譯為(wei) volition, 此是一個(ge) 作用字,與(yu) 設定其為(wei) “自由”,視其自由為(wei) 設準而不能被證明的那個(ge) 意誌不同,此後者是一個(ge) 實體(ti) 字,此德文是Wille。【31】

 

通過與(yu) 儒家“義(yi) 理之性”“氣質之性”諸說的對照比較,牟宗三強調,“此見康德思理之精密與(yu) 緊切”。而其關(guan) 鍵訣竅,正是“以心治心”,這或許也是李秋零將其譯為(wei) “自由任性”的原因吧。一般來說,“自由”似乎是善的而“任性”卻是惡的,但“自由決(jue) 意”或“自由任性”這個(ge) “自相矛盾”的詞所要強調和表達的是,無論“自由”抑或“任性”都是人心自發性的辨知抉擇的結果,或者說人的辨知抉擇之所以是自發性的恰恰在於(yu) 它一念之間即可能是“自由”也可能是“任性”。

 

荀子《解弊》篇對此“治心之道”有反複的言說。荀子說:“天下無二道,聖人無二心。”又說:“心生而有知,知而有異,異也者,同時兼知之。同時兼知之,兩(liang) 也,然而有所謂一,不以夫一害此一謂之壹。”“無二心”不是說沒有“自由”與(yu) “任性”之“異”,而是說“同時兼知之”,即所謂“心容其擇”,在“自由”與(yu) “任性”之“異”中憑借“兼陳萬(wan) 物而中縣衡”的“觀物”之“明”與(yu) “神”來“定是非,決(jue) 嫌疑”,以便能夠朝向“自由”。這種在“自由”與(yu) “任性”之“異”中走向“自由”的“定”與(yu) “決(jue) ”必然四無依傍,在心的感受性與(yu) 自發性之間“自禁也,自使也,自奪也,自取也,自行也,自止也”,當然是驚心動魄的,並非人人時時都能夠做到,因而荀子還說:“危微之幾,惟明君子而後能知之”。

 

這也就是荀子《儒效》篇的“人論”。人的等類當然與(yu) 人的天性有關(guan) ,但卻一定不是定性眾(zhong) 生。“人知謹注錯,慎習(xi) 俗,大積靡,則為(wei) 君子矣;縱性情而不足問學,則為(wei) 小人矣。”君子小人在辨知抉擇的“一念”之間:“鄉(xiang) 也,混然塗之人也,俄而並乎堯、舜……鄉(xiang) 也,效門室之辨,混然曾不能決(jue) 也,俄而原仁義(yi) ,分是非,圖回天下於(yu) 掌上而辯白黑……鄉(xiang) 也,胥靡之人,俄而治天下之大器舉(ju) 在此。”當然,這個(ge) “一念”既是“心靈革命”而“不在時間中”(跳出一切任性羈絆),又是逐漸改良而“在時間中”(縱性情的可能如影隨形),否則一念即逝,也就無所謂“大積靡”了。這是荀子的“治辯之極”【32】。

 

在荀子看來,“出死斷亡而愉”【33】,從(cong) 自由任性到自由,告別舊人而為(wei) 新人,這是令人愉悅的,方才有人類的生生不息,即所謂“人倫(lun) 並處,同求而異道,同欲而異知,生也”(《荀子·富國》)。換言之,告別舊人而為(wei) 新人並不是要人走入禁欲主義(yi) 或成為(wei) 純靈,而是“具具”之“禮”與(yu) “具”之“欲”的“兩(liang) 得”之道,即所謂“出死要節之所以養(yang) 生”(《荀子·禮論》)。

 

既然事關(guan) 生死,重要如斯,那麽(me) 康德反對一切無善惡的“性樸論”也就是必然的。“善與(yu) 惡必須是他的自由任性的結果。因為(wei) 若不然,他就不能為(wei) 這二者負責。”【34】若善惡隻能就自由任性的兩(liang) 邊而言,回頭也便容易看清楚,就荀子之為(wei) 荀子而言,為(wei) 什麽(me) 梁濤的“心善說”與(yu) 東(dong) 方朔的“心惡說”【35】等“針鋒相對”的觀點,各自看似都有堅強的依據,但卻注定無法說服對方。


四、聖王師法與(yu) 道德的修行法

 

如果說性樸論有意無意間鈍化了自由任性之決(jue) 斷的意義(yi) ,讓其不再鋒芒畢露和生死攸關(guan) ,那麽(me) 是否同樣可以說,孟子的性善論與(yu) 荀子的性惡論都隻把握了自由任性單獨的一邊,因而更是如此呢?答案卻是否定的。這是因為(wei) ,排除了狂熱、迷信、幻覺、魔術等之後,孟子與(yu) 荀子各自從(cong) 自由任性的一邊開始了自己講道理的曆程,但卻都把握到了自由任性的全體(ti) 。康德曾經指出:

 

在道德的教義(yi) 學中,關(guan) 於(yu) 生而具有的惡的命題毫無用處;因為(wei) 不管我們(men) 是否具有一種生而具有的越軌傾(qing) 向,道德的教義(yi) 學都包含著同樣的義(yi) 務,保持著同樣的力量。但是,在道德的修行法中,這一命題想要表達的就更多一些,但也無非是說,在從(cong) 道義(yi) 上培養(yang) 我們(men) 那被造成的向善道德稟賦時,我們(men) 不能從(cong) 一種對我們(men) 來說自然的天真無邪狀態開始,而是必須從(cong) 任性在違背原初的道德稟賦而采納其準則時的惡劣性假定開始。【36】

 

暫且不論這段話的宗教背景,從(cong) 普泛的意義(yi) 上看,康德在這裏提出了講道理的策略問題,即“事情本身”的“本質內(nei) 容”是一回事情,而把這樣的“本質內(nei) 容”在“教學”中普遍地“表述”【37】出來又是另一回事情。為(wei) 了“表述”,康德區分了“所有那些應被看做是在時間中發生的事件(變化)、從(cong) 而按照自然規律被看做是必然的、其反麵卻同時又服從(cong) 道德規律、被看做是由於(yu) 自由而可能的東(dong) 西”【38】,也即區分了“自由”與(yu) “自然”,於(yu) 是便在“把善的原則和惡的原則當做兩(liang) 個(ge) 獨立存在的、對人發生影響的動因”中有了“兩(liang) 個(ge) 同心圓”,比較狹小的那個(ge) 是“作為(wei) 本體(ti) 的德性”,比較寬泛的那個(ge) 是“作為(wei) 現象的德性”,兩(liang) 者“親(qin) 如一體(ti) ”,而非“像水和油那樣彼此分離”【39】。

 

“作為(wei) 本體(ti) 的德性”意念堅定,純粹“出自義(yi) 務”,是“道德的教義(yi) 學”之所重。它截斷眾(zhong) 流,壁立千仞,自上而下地在人間經驗現象中宣示了一個(ge) 聖潔起源的自然稟賦,從(cong) 而振奮人心,鼓勵犧牲,激勵出道德的崇高感,喚醒了道德意念,或者說保障了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夠發生心靈革命。這是孟子學的精義(yi) ,是孟子十字打開講道理的開始處。“作為(wei) 現象的德性”意念豐(feng) 富,重視“合義(yi) 務地行動的熟練技術技巧”,是“道德的修行法”之所長。它涵蓋乾坤,左衝(chong) 右突,在“大積靡”中不斷踐履和轉變【40】,從(cong) 而希望通過長期堅持,自下而上地培養(yang) 出一種“善的生活方式的意念”,即開啟出一條狹窄但卻美好的“通向一種新的生活方式的小道”【41】。這是荀子學的重點,是荀子之所以從(cong) 性惡開始講道理的思路。前者不能說對自然了無興(xing) 趣,但卻更重視如何四無依傍地呈現自由那個(ge) 點。後者不能說對自由毫無所覺,但卻更強調自然那條線對人文化成的意義(yi) 。

 

不過,既然孟荀都把握到了自由任性的全體(ti) ,那麽(me) 在兩(liang) 者各自也必然具有“道德的教義(yi) 學”與(yu) “道德的修行法”的那種離與(yu) 合。就荀子而言,這表現在,通過把孟子的良心本心表述為(wei) 聖人,荀子同樣也有了自己的“道德的教義(yi) 學”。荀子雖然也有工農(nong) 商賈(眾(zhong) 人)、士大夫諸侯(小儒)、三公天子(大儒)等似乎是曆史事實的表述,雖然也有士、君子、聖人等等表示某種高下階層的區分,但總體(ti) 上看,聖人或聖王、天子等都是就概念的內(nei) 涵而為(wei) 言的,是要確立一個(ge) “理想”的“純理念”以為(wei) “道之象征”【42】罷了。即以《儒效》篇為(wei) 例,開頭先以周公論聖人、大儒之效,再繼之以仲尼。周公“變勢次序節然”,勢道全盡,似乎把曆史事實和道德理想合一了,但究其實,孔子雖道勢參差、可上可下卻又最為(wei) 人師,“自西自東(dong) ,自南自北,無思不服”,才是真正的聖人【43】。“言有壇宇”,既然聖人君子“言必當理,事必當務”,已經表示出了人之為(wei) 人的純理念,確立了人之為(wei) 人的道德內(nei) 涵,那麽(me) 雖然荀子特別重視禮義(yi) 師法,但卻不能因此謂其“大本不立”【44】。

 

批評荀子“大本不立”,是因為(wei) “聖人”與(yu) “性惡”相對而被安放在“天生人成”的結構之中了。牟宗三指出:

 

天生人成,自天生方麵言,皆是被治的,皆是負麵的,此無可雲(yun) 善也;自人成方麵言,皆是能治的、正麵的,此方可說是善,而其所以善,則在禮義(yi) 法度。……自荀子言,禮義(yi) 法度皆由人為(wei) ,返而治諸天,氣質人欲皆天也,彼所見於(yu) 天者惟是此,故禮義(yi) 法度無處安頓,隻好歸之於(yu) 人為(wei) ,其所以不見本源也。【45】

 

依孔孟及理學家,則不視性與(yu) 天為(wei) 被治,而於(yu) 人中見出有被治之一麵,有能治之一麵;而能治之一麵名曰天,被治之一麵名曰人。【46】

 

荀子於(yu) 動物性處翻上來,而以心治性。惟其所謂心,非孟子“由心見性”之心,孟子之心乃“道德的天心”,而荀子於(yu) 心,則隻認識其思辨之用,故其心是“認識的心”,非道德的心也;是智的,非仁義(yi) 禮智合一之心也。【47】

 

為(wei) 什麽(me) 禮義(yi) 法度“歸之於(yu) 人為(wei) ”便是“無處安頓”“大本不立”呢?孔孟及理學家“於(yu) 人中見出有被治之一麵,有能治之一麵”,其所謂“本心”難道不也是“人為(wei) ”嗎?都是“人為(wei) ”的“心”,都有“能治”與(yu) “被治”的相對,在孟子是“被治”卻謂得“本原”,在荀子是“能治”反說失“本原”,是何道理?

 

按牟宗三的邏輯,孟子的“性命對揚”不同於(yu) 荀子的“天人對揚”,孟子“本心”雖然也屬“人為(wei) ”,但卻“不謂”“人為(wei) ”,而“謂”“本原之天德”,其“被治”的心也就“不謂”“心”了。但既然隻是“謂”與(yu) “不謂”的問題,“事情本身”的“本質內(nei) 容”卻是相同的,孟子和荀子都承認人心同時具備感受性和自發性,有能治的一麵和被治的一麵,那麽(me) 荀子的“以心治性”(“認識的心”)與(yu) 孟子的“由心見性”(“道德的心”)等的區別也就跟有無安頓或悟不悟本原等問題無關(guan) 了【48】。因此,牟宗三又不能不指出:

 

孟子敦詩書(shu) 而立性善,正是向深處悟,向高處提;荀子隆禮義(yi) 而殺詩書(shu) ,正是向廣處轉,向外麵推;一在內(nei) 聖,一在外王。【49】

 

荀子之所重,固孟子之所略;而孟子之所立,正荀子所之不可頃刻離。【50】

 

無知性活動之積極性,不能語於(yu) 形上的心之充實;無形上的心以為(wei) 本,則知性之成就不能有最後之歸宿,此所謂孟、荀之相反相成之綜和也。【51】

 

就“孟、荀之相反相成之綜和”言,孟子的向深向高正可理解為(wei) 是直揭“兩(liang) 個(ge) 同心圓”的“圓心”的努力,荀子的向廣向外則可視為(wei) 此“圓心”如投石入水般向外泛起的層層漣漪,由此反過來可見“圓心”本身既屬天又屬人、既能治又被治、既性善又性惡、既是道德心又是認識心還是好利心等。因此,牟宗三對於(yu) 荀子的批評,可以看成是因立場而致,也可以視為(wei) 由講道理的策略而來,反見出荀子“天生人成”的“道德的修行法”的意義(yi) 和價(jia) 值。同樣,荀子對於(yu) 孟子的批評,也可如是觀。

 

但批評荀子“大本不立”者仍然還可以爭(zheng) 辯說,因為(wei) “聖人”與(yu) “性惡”在“能治”與(yu) “被治”方麵的對反,相比較於(yu) 孟子“天人一也”的“以仁識心”,荀子的“以智識心”更容易被理解為(wei) 僅(jin) 僅(jin) 具有“外在之價(jia) 值”,然後再把“聖人”跟專(zhuan) 製大盜君主掛上鉤也就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說到此,“聖人”與(yu) “性善”合,天人合一的仁心本心浩然不動,首出庶物,不能有對立麵,又恰恰是現實的大盜君王最喜歡的樣子,君王以此打扮自己,而行外在價(jia) 值之私之實,更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就此而言,即便是外在的聖王師法也不可怕,可怕的隻是聖王師法脫離了道德的修行法,把自己跟一切自由任性的決(jue) 斷隔絕了起來。換言之,如若聖王師法理想“隻為(wei) 自上而下之道德形式,尚未進至近代化之國家形式”【52】,也即僅(jin) 僅(jin) 還停留在道德說教之中,實與(yu) 個(ge) 人的自由決(jue) 斷根本無關(guan) ,那麽(me) 無論采取主觀精神、客觀精神還是絕對精神(天地精神)等形式,無論是通過“認識的心”所“逼顯”還是以“道德的心”直接“呈現”等,其實都無法避免淪為(wei) “外在之價(jia) 值”,而為(wei) 大盜君主所喜樂(le) 和利用。

 

總之,在“自下而上之經驗形式”的意義(yi) 上,荀子從(cong) “性惡”開始的、重視“辨合符驗”的“道德的修行法”尤其值得肯定。一是知覺分辨心與(yu) 現代知識論的親(qin) 緣性,讓荀子更容易容納差異,講出客觀普遍的知識,以為(wei) “群居和一”的水平線。二是“大積靡”的上升之路更加寬容,更利於(yu) 促使聖王師法的國家向現代國家形式轉進,“仁心”“學心”“公心”等因此也才得以走出中世紀。換言之,荀子肯定聖王師法的意思並不是說,塗之人是不成熟的,因此必須被聖王師法統治,而是說,塗之人已經事先被置於(yu) 自由之中了,借助塗之人自己的不斷嚐試,聖王師法才是可能的【53】。這實際上就為(wei) 我們(men) 開啟了一條“通向一種新的生活方式的小道”,也是荀子“性惡論”的重大意義(yi) 所在。


注釋
 
1 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台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03年,第147頁。
 
2 《儒效》篇:“師法者,所得乎情,非所受乎性,不足以獨立而治。性也者,吾所不能為也,然而可化也;情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為也。”對於這裏的情性之分,曆來眾說紛紜,但從此“天人對揚”的視角來觀察,或許能得一解。
 
3 荀子言說有實質上的邏輯,但在形式上,受其時代條件等原因的限製,則間或有言說不善巧的地方。下文將看到,即便到了現代,以邏輯見長的康德同樣擺脫不掉言說存在時的“自相矛盾”。
 
4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4、10頁。
 
5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李秋零譯,《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第24 —29頁。
 
6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4 —27頁。
 
7 這裏無暇論及荀子“聖人”與“聖王”等概念的異與同,後文第四節有涉及。
 
8 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82頁。
 
9 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83頁。同時參閱[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7頁。
 
10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44、40頁。
 
11 牟宗三:《中西哲學之會通十四講》,《牟宗三先生全集》第30冊,第93頁。
 
12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32頁。
 
13 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62頁。同時可參閱[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0頁。
 
14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32頁。
 
15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45、57頁。
 
16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45、25 —26頁。
 
17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8頁。
 
18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31頁。
 
19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45、101、57頁。
 
20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35、37、44頁。
 
21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23、147、48頁。
 
22 [德]海涅:《論德國宗教和哲學的曆史》,海安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年,第112 —113頁。
 
23 牟宗三:《才性與玄理》,《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5頁。
 
24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48頁。
 
25 [德]康德:《純粹理性批判》(第1版),《康德著作全集》第4卷,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7頁。
 
26 馮友蘭:《中國哲學史》,《三鬆堂全集》第2卷,鄭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52頁。
 
27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50頁。
 
28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9頁。
 
29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20頁。
 
30 參閱張榮:《“決斷”還是“任意”(抑或其它) ——從中世紀的Liberum arbitrium看康德Willkür概念的漢譯》,《江蘇社會科學》2007年第3期,第16 —21頁。
 
31 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62 —66頁。
 
32 王天海《荀子校釋》注意到了諸底本的不同,但強調“辯”同“辨”,荀書常通用,徑寫為“治辨之極”。
 
33 《王霸》篇有“出死斷亡而不愉”說,從而引發“愉”是否為“偷”和“不”字是剩了還是脫了等問題。但無論如何,意思卻是明確的,即人能夠不苟且偷生,而愉快地成為新人。
 
34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44頁。
 
35 梁濤:《荀子人性論辨正——論荀子的性惡、心善說》,《哲學研究》2015年第5期,第71 —80頁;東方朔:《性惡、情惡抑或心惡?——從荀子論“質具”與“心性”問題說起》,《孔子研究》2022年第1期,第51 —63頁。
 
36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51頁。同時參閱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124 —125頁。
 
37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5頁。
 
38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51頁。同時參閱牟宗三:《圓善論》,《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2冊,第124頁。
 
39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2 —15頁。
 
40 鄭治文:《荀子論“學”》,《光明日報》2022年9月24日,第11版。
 
41 [德]康德:《純然理性界限內的宗教》,《康德著作全集》第6卷,第180、188頁。
 
42 既然如此,則不能說“荀子所定之雅儒、大儒與聖人,實即是一堅實之政治家,而孔孟則已進於聖賢境界矣”。參閱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79、199 —200頁。
 
43 對於這一主題,另有一篇《荀子“人論”疏議》的文章專論,在此不作詳論。
 
44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70頁。
 
45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85 —186頁。
 
46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92頁。
 
47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94頁。
 
48 對於這一主題,另有一篇《荀子“天官”與“天君”辨正》的文章專論,在此不作詳論。
 
49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71頁。
 
50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88頁。
 
51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232頁。
 
52 牟宗三:《名家與荀子》,《牟宗三先生全集》第2冊,第182頁。
 
53 這一理想在中世紀之後才獲得了真正展開的可能性。當然,這也意味著理想盡了它的責任,真正成其為理想。正是在這樣的相互限製和相互成就中,康德批評了教會,重新塑造了基督教,讓其成為純粹理性的宗教(聖潔的立法者、慈善的統治者、公正的法官三位一體),而非偽事奉、邀恩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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