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chuan) 統民間規訓與(yu) 儒學的基層化傳(chuan) 播
作者:周國林 周文焰(分別係華中師範大學曆史文化學院教授,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理論體(ti) 係研究中心湖南中醫藥大學基地特約研究員)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冬月廿五日己巳
耶穌2024年1月6日
我國古代家訓、家規文化源遠流長。尤其是明清以來,伴隨著宗族庶民化、組織化加強,家訓、族規空前繁榮,形成族譜與(yu) 規訓共盛現象。民間規訓內(nei) 容契合儒家精神,涉及生活方方麵麵,強調以道德倫(lun) 理修身,建立起治家、處世的哲學,讓子孫有所遵循;並多引用史實典故、嘉言懿行進行通俗化詮釋。民間家訓族規以其龐大的體(ti) 量和廣泛的受眾(zhong) 群體(ti) ,成為(wei) 儒學基層化傳(chuan) 播的一種重要方式。
民間族譜與(yu) 規訓的共盛現象
傳(chuan) 統社會(hui) ,各家族無論大小都有重視家譜的興(xing) 修與(yu) 編纂的傳(chuan) 統。形成家譜與(yu) 家規、家訓的共同繁盛局麵。修譜對於(yu) 一個(ge) 宗族來說往往是一件大事,是辨昭穆、別尊卑、聯宗支進而敬宗收族的重要依據。如載於(yu) 乾隆十年的安徽合肥《李氏家乘》中的《巢湖李氏宗戒》說:“載葺家乘,所以篤宗盟、敦孝悌,令後世子孫有所規法也。”西陵林氏《續修宗譜敘》對修譜的重要性則說得更加明白:“古人雲(yun) 三世不修譜為(wei) 不孝,譜奚以若是之重哉!誠以譜也者,序昭穆、辨貴賤、別尊卑,舉(ju) 凡生值其時而又有承先之責者,苟不述前而傳(chuan) 後,不特貽後世失時之誚。”(麻城《西陵林氏宗譜》卷首一《續修宗譜敘》)一些宗族把修譜與(yu) “孝道”觀念相聯係,甚至引用古語“三十年不修譜為(wei) 大不孝”來強調修譜的重要性。
因族大枝繁,賢愚不一,因而需要家訓族規為(wei) 子孫“示法戒”,約束宗族子弟行徑,使之有所依循。在修譜者看來,家規、家訓之類內(nei) 容必不可少。“家有規猶國有法也。國無法,則無以禁奸而禦暴;家無規,則無以齊族而保宗。法也、規也,其關(guan) 係一也。”(鄂州《熊氏宗譜》卷一《重訂家規序》)揭示了國法與(yu) 家規相表裏的關(guan) 係和不同的適用範圍。隨著宗族勢力的發展,譜學的蔚興(xing) ,家訓、族規在族譜中地位更加重要。在翻檢民間家譜過程中,幾乎每一部族譜都有家訓、族規內(nei) 容,甚至有無規訓乃至規訓水平,直接反映一部家譜的編纂質量。此外,從(cong) 家訓、族規在族譜中所著錄的位置來看,多居於(yu) 卷首或者卷一,僅(jin) 在譜序和凡例之後,甚至一些聖諭還直接印在族譜封皮頁,這些都從(cong) 側(ce) 麵反映,規訓在族譜中舉(ju) 足輕重的地位。
這種家規家訓往往也注重傳(chuan) 承性,多有重修、增補。如長沙湯氏在《家訓》《原有宗規》基礎上,另有《新增宗規》。醴邑邱氏有《家規》《家訓》《家約》,二修時又製定新的《二修家約纂要》。楚南雲(yun) 陽寧氏在重修家譜時,“於(yu) 續編派係之餘(yu) ,乃就諸大家家規、家政少為(wei) 增補,為(wei) 條若幹”。(《寧氏家規條例、家則》“小引”)民國19年(1930年)的《晏氏庚午宗譜》家訓家規資料更為(wei) 豐(feng) 富。除了《首傳(chuan) 一》收載《戶規》外,《首傳(chuan) 二》一整冊(ce) 皆為(wei) “先祖遺訓”,包括《聖瑞公訓詞八則》《節錄恒泰公家訓八則》《節錄滌齋公訓子論文》《山泉公誡子俚言四則》《偉(wei) 人公家誡十六條》等14種。相對於(yu) 把家規家訓製作成匾額或是碑文,盡管也具有傳(chuan) 承性。但往往由於(yu) 篇幅的限製,不如載於(yu) 族譜詳盡。並且,一個(ge) 不容忽視的因素是匾額、碑文複製數量有限,且隨時間推移容易剝蝕,族譜則可以曆次重修、續修,具有更好的繼承性和延續性及普及性。江蘇吳縣乾隆七年刊示合族《宗禁》中就雲(yun) :“惟是族大丁繁,住居遙遠,不克時告誡,或致偶蹈愆尤,謹按律文,用申宗禁,分給同宗子姓,用代麵命耳提。”甚至可以說,每一家一族都少不了家規家訓的傳(chuan) 承。民間規訓以其龐大的體(ti) 量,雄厚的民間基礎優(you) 勢成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家規家訓的基石。
民間規訓與(yu) 儒學基層化傳(chuan) 播的邏輯
就整個(ge) 儒學的傳(chuan) 播來說,除卻上層士大夫階層對傳(chuan) 統文化研習(xi) 、宣揚、傳(chuan) 播外,儒家文化如何滲透進基層社會(hui) 中那些文化程度較低的民眾(zhong) 中去?《論語今讀》提出,包括科舉(ju) 及士大夫編纂的各種儒家書(shu) 籍等等,對儒家思想的傳(chuan) 播具有重要作用。家規、族訓這些“民俗文化”、“小傳(chuan) 統”在與(yu) 精英文化的相互滲透與(yu) 聯係中,形成自己的特色和優(you) 勢。在儒家文化走向大眾(zhong) 化、通俗化,進而滲透浸潤基層的過程中,家訓、族規的作用和影響是無可替代的。
傳(chuan) 統社會(hui) 以士紳為(wei) 主體(ti) 的地方精英階層通過宣講聖諭鄉(xiang) 約、製定家法族規、編訂嘉言懿行以使得儒家仁義(yi) 禮智信、忠孝節義(yi) 、積善行德等觀念深入人心,深入基層。最終使得儒學這隻無形的手,無時無刻影響和支配著傳(chuan) 統社會(hui) 人們(men) 的為(wei) 人處世、日常生活、所思所想。也正是因為(wei) 儒學不僅(jin) 是形而上更是形而下的日用儒學,融入我們(men) 每一個(ge) 人的生活和血液當中了,(張立文:《日用儒學與(yu) 國民精神》,《光明日報》,2016年7月21日。)儒學才具有如此強勁的生命力。
民間規訓對儒家精神的通俗化詮釋與(yu) 傳(chuan) 播
就規訓的內(nei) 容來看,家訓、家規涉及生活的方方麵麵。從(cong) 個(ge) 人修身、治學、為(wei) 人處世到家庭倫(lun) 理、家庭治理,宗族規範乃至鄰裏、鄉(xiang) 黨(dang) 關(guan) 係,終至國家社會(hui) ,呈現出明顯的層次性,具有豐(feng) 富的內(nei) 涵。
在久遠的傳(chuan) 承中,孝悌忠信溫良恭儉(jian) 讓等內(nei) 容成為(wei) 普遍共識。家規家訓傳(chuan) 承的是傳(chuan) 統美德,傳(chuan) 遞的是良法善治。《吳興(xing) 姚氏家訓》中的《承庵公家訓》就說:“孝悌、忠信、禮義(yi) 、廉恥,此八字是八個(ge) 柱子,有八柱始能成宇,有八字始克成人。”家訓族規中對於(yu) 孝父母、和兄弟、正夫婦、訓子弟(端蒙養(yang) )、篤宗族、睦鄰裏、慎婚姻、務本業(ye) 、戒爭(zheng) 訟、守國法等等內(nei) 容上的詮釋盡管各異,但其對儒家理念傳(chuan) 承卻是一脈相承。
針對宗族子弟普遍識字不多、文化程度不高的族人,規訓盡量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加以詮釋。如1915年第三次續修的麻城《周氏家譜》中家訓“敦孝悌”條雲(yun) :“人當孩提時,片刻不見父母則哭泣不止,兄弟同床共寢,則相憐相愛,固儼(yan) 然孝子悌弟也。其後,或父子責善、兄弟爭(zheng) 財,或因聽婦人之言,而薄於(yu) 父母昆弟,漸致家庭之內(nei) 積有違言。不知,世無不是的父母,責子之嚴(yan) 源於(yu) 期望之切,最難得者兄弟,身外之財何如手足之重?至於(yu) 信婦言而重資財,薄父母而乖骨肉,先儒以為(wei) 不成人子。人當長而進德,奈何反而不如處初?”此段勸孝語言並非深奧,質樸之中飽含深情。光緒四年撰修宜興(xing) 《徐氏家譜》中宗規、家訓中對兄弟之情的論述中就說:“兄弟一體(ti) 而分,自來發祥之家,未有不起於(yu) 雍睦者也。近世兄弟多相抵牾,小或構爭(zheng) ,大或興(xing) 訟,子侄因而漸染,互為(wei) 寇讎,良可惜也。”因此規訓中建議兄弟之間要念及同胞之情,“不惑妻子之言,不聽細人之讒,輕財重義(yi) ,緩急相顧,一氣同心,患難相恤”。甚至一些家族把家訓族規張貼在祠堂內(nei) ,讓族人熟讀牢記。同時,在定期祭祀聚會(hui) 中,選取族人中聲音嘹亮者大聲宣讀家訓族規乃至《聖諭》,並隨時用通俗化語言加以講解,以期望達到更好的教育熏陶效果。
在翻看及查閱家譜中規訓文獻時,會(hui) 發現不少家族的規訓中某些條款文字相同或內(nei) 容相似,對於(yu) 聖賢、名人嘉言懿行,這種引用借鑒更為(wei) 普遍。甚至有少許家族規訓內(nei) 容就幾乎雷同。這種相似或相近的家訓、族規,乍一看,感覺像是具有抄襲剽竊之嫌。事實上,這種現象則體(ti) 現一個(ge) 家族的家訓思想及其規訓中基本原則得到其他家族認可或者說在整個(ge) 社會(hui) 達成共識,最終超出一個(ge) 家族的範圍,在當地乃至更遠的地域得以流傳(chuan) 。
民間規訓重在踐履
家訓族規注重踐履。為(wei) 保障家訓族規的執行力,重要一點就是家規家訓與(yu) 獎懲措施相結合,具有較強的勸懲功能。家訓族規中往往以優(you) 秀的宗族成員作為(wei) 榜樣,要求族人讀書(shu) 明理。麻城詹氏《家規·示獎勵》就明確規定“戶下子弟有能奮誌詩書(shu) ,功名顯達者,應需獎賞”的規定。獎勵內(nei) 容,不僅(jin) 包含物質上的,更有在宗族活動中一些特權,如祭祀時特權、事跡載於(yu) 家乘優(you) 先權,族人禮遇等。這些措施,是對於(yu) 族人讀書(shu) 入仕,報效國家等“正業(ye) ”的莫大鼓勵。如家族祭祀時候,排位、座次往往以身份地位、功名高低、官職大小,齒序先後等一套標準嚴(yan) 格執行,傳(chuan) 遞了較為(wei) 清晰的理學理念。
與(yu) 家訓的勸導性不同,家規具有一定的剛性,具有明顯的紀過旌善功能,呈現出國法向家規的延展。鄂州《晏氏庚午宗譜》中,載有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所立戶規的案卷,是一份國法向家規延展的實證性史料。為(wei) 整飭家風,晏氏製定戶規以作為(wei) 法律的補充。為(wei) 使得後世子孫時刻遵循,並由家族長者,將所立戶規條呈當地知縣批準,得到準予備案的批示,批文中甚至有“以後訓示不該,許即送案懲治可也”字樣。即家庭之中有子孫不遵照規訓,為(wei) 非作歹,族長就有權利把宗族成員送交官府懲治。這正是國法向家規的延展,皇權與(yu) 族權互動的真實寫(xie) 照。
載於(yu) 光緒四年《瀚瀆徐氏宗譜》中的《宜興(xing) 瀚瀆徐氏宗規、家訓》有“宗之有規,猶國之有法也”之語。這一理念於(yu) 民間家規家訓之中司空見慣。同樣,寧邑胡氏《家禁總言》在家規製定的理由之中也認為(wei) :“古者入國問禁止,禁立而士民知所守法。愚謂國固有之,家亦宜然。”族大支繁,賢愚不一,總不乏一些不肖族人。對於(yu) 族人健訟、賭博、嫖娼、偷盜、招徠匪類等行為(wei) ,規訓之中極言上述不良行為(wei) 種種壞處及後果。“凡此敗類,實堪痛心。爰申嚴(yan) 禁杜絕,邪行小人畏罪,君子懷刑,以正人心,以厚風俗。”如有不遵家法族規,甚至有幹國憲,屢教不改之徒,輕則入祠懲罰,重則將首徒送官糾辦。民國《宜興(xing) 蓧裏任氏家譜》“大宗祠述”條雲(yun) :“族有不幸不悌作奸犯科者,生死毋許入祠”。一鼓勵一懲戒,具有明顯的勸善懲惡的導向。通過榜樣示範、獎懲措施等一套行之有效的辦法最終保障家規家訓的執行力。
總之,民間家訓族規具有鮮明的“民間”特色,多依托譜牒而存在,形成族譜與(yu) 規訓共盛現象。民間規訓內(nei) 涵豐(feng) 富,儒家所提倡的修齊治平理念盡在其中。民間規訓語言平實,甚至幾近俚語,並輔以生動案例,家族祭祀之時的大聲宣讀,隨時講解,保證民間規訓麵對家族中文化程度不高族人的可及性。家訓重在勸導,語言柔和,家規則具有一定的剛性,一旦違反則施以懲罰,二者配合無間,在勸懲間體(ti) 現民間規訓的導向性與(yu) 踐履性。在儒家文化走向大眾(zhong) 、深入民間,進而滲透浸潤基層,成為(wei) 民眾(zhong) 日用而不自知的基本遵循過程中,家訓、族規的作用和影響是無可替代的。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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