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之以德、約之以禮、齊之以政、裁之以法
——古代中國的治理本末次序
作者:鄢一龍(清華大學國情研究院副院長、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來源:《北京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十月廿二日丙申
耶穌2023年12月4日
古代中國的治理,一條重要準則是“德主刑輔,禮法合治”。治理本末次序是導之以德、約之以禮、齊之以政、裁之以法。德禮為(wei) 根本,而政法為(wei) 治道之末。“克明德慎罰”“導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導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德是內(nei) 在規範,禮是軟規範,政法則是硬規範,這既是長治久安之道,也是治理成本最小化的係統化治理方式。
在儒家治理體(ti) 係中,並非不用刑政,而是德治處於(yu) 優(you) 先地位
德為(wei) 治本,是儒家治道關(guan) 鍵所在。《尚書(shu) ·皋陶謨》中說治國要從(cong) 修身開始“慎厥身,修思永”,這樣才能“邇可遠”。孔子說“聽訟吾猶人也,必使無訟乎”,無訟隻能靠德治而不是法治,這就是《大學》中說的知本之道。在儒家治理體(ti) 係中,並非不用刑政,而是德治處於(yu) 優(you) 先地位,“無父無君”,是亡天下。“禮義(yi) 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摧毀家庭倫(lun) 理無異於(yu) 摧毀維係整個(ge) 國家秩序的根本。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德治意味著將家族倫(lun) 理關(guan) 係外推,以五常(父義(yi) 、母慈、兄友、弟恭、子孝)倫(lun) 理為(wei) 要,大其家而至於(yu) 國,孝所以事君,弟所以事長,慈所以使眾(zhong) 。
德刑並舉(ju) 、禮法合治,但也需要有主有輔、有本有末,治國為(wei) 人情設防,“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為(wei) 柔性防線,刑與(yu) 法為(wei) 剛性防線,禮治成本要小於(yu) 法治,“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於(yu) 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
禮治是一種潤物無聲的治理方式,也是治理成本相對較小的治理方式
最早的禮可能是一種祭祀儀(yi) 式,“禮,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從(cong) 示從(cong) 禮”。到後來演化成涵蓋個(ge) 人生活、國家治理方方麵麵的柔性規範,“喪(sang) 、祭、射、禦、冠、婚、朝、聘”,舉(ju) 凡有社會(hui) 生活,無不有禮存焉。
儒家之所以如此重視禮治,是由於(yu) 禮使得儒家所尊崇的道德倫(lun) 理秩序得以現實化,“道德仁義(yi) ,非禮不成。教訓正俗,非禮不備”。德為(wei) 無體(ti) 之禮,禮為(wei) 有體(ti) 之德,禮使得道德倫(lun) 理有了外化的規則、儀(yi) 式、符號與(yu) 行為(wei) ,因此成為(wei) 治道之大端。禮治的形式時移世易,千變萬(wan) 化,但是其內(nei) 在精神就是儒家主張的尊尊、親(qin) 親(qin) 、長長、男女有別這些不可與(yu) 民變革的基本倫(lun) 理。禮執人欲、天理兩(liang) 端而用於(yu) 中,既緣情製禮,因俗而為(wei) 禮,又“因人情而為(wei) 之節文”,全善防惡,移風易俗,為(wei) 人性提供繩墨堤防。禮備天地人三道以正國家天下,故能成為(wei) 維係儒家倡導的等差秩序的紀綱,別貴賤、序尊卑、定親(qin) 疏、決(jue) 嫌疑、辨異同、明是非。
為(wei) 國以禮而不以力,周王室雖弱卻能維持數百年王統不絕。社會(hui) 靠禮樂(le) 秩序自行運轉,君主就能端拱而治,製禮造樂(le) 就是製定國家秩序,維護禮治就是維護國家秩序,禮樂(le) 崩壞就是國家秩序的崩壞。因此禮治無小事,“八佾舞於(yu) 庭”,孔子說:是可忍,孰不可忍;仲叔於(yu) 奚有功於(yu) 衛,推辭接受賞賜的城邑,而請求要繁纓裝飾馬匹來朝見,衛君答應了,孔子聽說後說:“不如多與(yu) 之邑。惟器與(yu) 名,不可以假人。”
費孝通將基層的鄉(xiang) 土社會(hui) 稱為(wei) “禮治”社會(hui) ,形成了差序格局,雖有等差,卻自有秩序存焉。禮治是一種潤物無聲的治理方式,也是治理成本相對較小的治理方式。
禮法非二事,本質都是治理規範
禮治並不意味著不要法治,禮法二者不可偏廢。禮法非二事,本質都是治理規範,禮是軟規範,法是硬規範,禮是習(xi) 慣法,法為(wei) 成文禮,需禮法合治。法治也是屈私伸公,克製人心的私欲,“法者,引得失以繩,而明曲直者也”。法家認為(wei) 法才是大公之具,不容私情假借,商鞅在秦國推動法治,其中重要的出發點恰恰是要改變人治不公平的現象,“王子犯法,與(yu) 庶民同罪”,太子犯法與(yu) 民同罪,商鞅懲罰了太子的師傅。中國是有悠久法治傳(chuan) 統的國家,舜時就有墨、劓、剕、宮、大辟“五刑”,夏商就有刑罰,《左傳(chuan) 》記載“夏後氏之王天下也,則五刑之屬三千,殷周於(yu) 夏,有所損益”。秦“明法度、定律令”,已經初步形成法律體(ti) 係。到隋唐中國已經有完備的成文法體(ti) 係,這在當時是很先進的,7世紀日本就派遣留學生到中國學習(xi) 律令製,在“中華法係”的直接影響下,頒布了大寶律令,推動日本進入了律令製度時代。
中國法治傳(chuan) 統中很有特點的是刑罰的教化功能,唐代法製“一準於(yu) 禮”,刑罰不僅(jin) 僅(jin) 是報複,更是禮樂(le) 教化功能之延續,教化在刑罰之前,“不教而殺謂之虐”“上不施教,則亦無責於(yu) 民。今又審用,刑以罰之,是謂賊下”“化之弗變,導之弗從(cong) ,傷(shang) 義(yi) 以敗俗”,教化無可如何才至於(yu) 用刑,“刑期於(yu) 無刑”,而刑罰望其有懲前毖後的教化功能,明刑以弼教,五種刑罰輔助五種教化,刑法的設立需要合乎天倫(lun) ,“刑、禮非二物也,皆令人遷善而去惡也”。教化作用還體(ti) 現在審判上除了法律和事實之外還要根據“父子之情,君臣之義(yi) ”加以權衡。刑罰要慎重寬憫,“惟刑之,恤哉”“附從(cong) 輕,赦從(cong) 重”,可輕可重的從(cong) 輕,可以赦免,赦其重罪,在程序上,君王根據三種情況給予寬大處理。“刑人必於(yu) 市,與(yu) 眾(zhong) 棄之也”,刑人則公家不畜,大夫弗養(yang) ,甚至“士遇之塗,弗與(yu) 之言”,不僅(jin) 僅(jin) 是法律審判,更是道德審判與(yu) 道德教化。
責任編輯:近複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
伟德线上平台
青春儒學
民間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