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陳桓弑其君”與“孔子作《春秋》”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3-11-02 20:5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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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朵生

作者簡介:慕朵生,男,獨立學者,曾創辦中國儒教網暨儒教複興(xing) 論壇並任總編。

“陳桓弑其君”與(yu) “孔子作《春秋》”

作者:慕朵生

來源:“春秋學微”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九月十五日庚申

          耶穌2023年10月29日

 

孔子者,五千年中華文明之中心也。所謂“中華文明上下五千年”,即是以孔子為(wei) 中心,孔子之前兩(liang) 千五百年——有堯舜禹湯文武周公是也,孔子之後兩(liang) 千五百年——有孟荀董何程朱陸王是也。

 

《春秋》為(wei) 中華文明之大憲章!“孔子作《春秋》”是中華文明史上的轉折時刻、關(guan) 鍵時刻、經典時刻和巔峰時刻!促成“孔子作《春秋》”的直接原因和重要事件,則是“陳恒弑其君”——齊國執政大夫陳成子弑殺其國君齊簡公。

 

 

 

我們(men) 知道,自周平王東(dong) 遷雒邑、周王朝進入亂(luan) 世,王綱失墜、禮樂(le) 崩壞,諸侯力爭(zheng) 、生民塗炭,已有兩(liang) 千五百多年曆史的中華文明遭遇空前的危機。天生孔子,以斯文在茲(zi) 、以仁為(wei) 己任,壯年棲棲遑遑周遊列國推行王道、奔走救世,幹七十餘(yu) 君而莫能用,晚年自衛反魯後不再以從(cong) 政為(wei) 意,轉而以製作典籍、教授學生為(wei) 事,所以守先待後、繼往開來也。

 

但是,魯哀公十四年夏四月發生的一件大逆不道的事情,迫使早已懸車致仕多年的孔子再次積極行動起來:

 

陳成子弑簡公,孔子沐浴而朝,告於(yu) 哀公曰:“陳恒弑其君,請討之。”公曰:“告夫三子。”孔子曰:“以吾從(cong) 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從(cong) 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論語·憲問》)

 

君臣有義(yi) 、父子有親(qin) 乃人倫(lun) 之大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乃文明之丕變,天理所不容、王法所必禁,人人得而誅之。

 

當是之時,“上無明天子,下無賢方伯,天下為(wei) 無道,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力能討之,討之可也”(《說苑·修文篇》)。所以,孔子沐浴齋戒、慨然而朝,請魯哀公出討陳恒即陳成子。魯國之政由“三桓”即季孫氏、孟孫氏、叔孫氏三家世卿把持,哀公不敢自專(zhuan) ,讓孔子去告知“三恒”。“三恒”與(yu) 陳桓本是一丘之貉,自然不會(hui) 同意出討之。

 

 

 

此時的孔子,早已深知自己“言之不用、道之不行”,更深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的現象天下滔滔者皆是也,且“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漸矣,由辯之不早辯也”(《周易·坤文言》)。要預防或懲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必須辯察和警示這一現象的罪惡和危害,必須立法明道、防微杜漸。

 

正因如此,孔子在朝請出討陳成子的同時即著手收集文獻,並集畢生思想德性之精華製作《春秋》,目的就是從(cong) 道義(yi) 上、禮法上和根本上、長遠上預防與(yu) 懲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之類的世間罪惡。關(guan) 於(yu) 這點,孟子的體(ti) 會(hui) 最深刻,表述也最簡潔清晰:

 

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懼,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孟子·滕文公下》)

 

《中庸》雲(yun) “非天子不議禮、不製度、不考文”,即不是君王不製作禮樂(le) 、不頒布製度、不訂正文獻等。孔子並非不知道製作文獻、繩治天下是天子之事而君王之權,但聖人者天心也,悲憫天人、當仁不讓,既憂世衰道微、懼邪說暴行,則不得已冒天下之大不韙,以庶人布衣製作《春秋》。

 

孔子之所以發出“知我罪我其惟《春秋》”的慨歎,就是因為(wei) 他清醒地預見到:凡是理解的人自然會(hui) 認為(wei) 自己是為(wei) 了推明王道、拯救天下;不理解的人必然會(hui) 指責自己僭越王權、擅作典章——事實上後人的確圍繞孔子慨歎的這個(ge) 問題,發生了不少的爭(zheng) 議。

 

 

 

當然,孔子作《春秋》的目的並不單單是為(wei) 了預防和懲治“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這一類或一時的邪說暴行,而是為(wei) 了預防和懲治人世間、千百世的所有的邪說暴行。

 

從(cong) 根本上說,《春秋》是“撥亂(luan) 反正”之書(shu) ,凡亂(luan) 必治、凡惡必懲,最終要平治天下。所以說“撥亂(luan) 世反諸正莫近於(yu) 《春秋》”和“製《春秋》之義(yi) 以俟後聖”(《公羊傳(chuan) ·哀公十四年》),是為(wei) 天下立法、為(wei) 萬(wan) 世垂憲。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