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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震作者簡介:劉震,男,西元1978年生,山東(dong) 濟南人,山東(dong) 大學哲學博士。現任中國政法大學人文學院哲學研究所所長,教授。主要研究領域是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 |
《周易》治世思想的三重境界
作者:劉震(山東(dong) 大學易學與(yu) 中國古代哲學研究中心兼職教授、中國周易學會(hui) 副會(hui) 長)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八月廿五日庚子
耶穌2023年10月9日
《周易》作為(wei)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的核心典籍,其豐(feng) 富的人文思想對中華文明的發展產(chan) 生了極其深刻的影響。既往《周易》的研究多從(cong) 哲學維度入手,對其陰陽辯證的思想進行闡述,人們(men) 或將其視為(wei) 卜筮之書(shu) ,而無視其精深的哲學表達,或將其視為(wei) 儒家經典,而將其思想體(ti) 係的闡釋局限於(yu) 儒學視角。正是由於(yu) 上述觀點對《周易》多有誤解,使得我們(men) 今天有必要重新審視《周易》的思想體(ti) 係,關(guan) 注《周易》之中對於(yu) 人性的表達以及由此而呈現出的社會(hui) 治理理念,梳理其思想內(nei) 涵中的“德治”與(yu) “法治”社會(hui) 治理理論架構,進而為(wei) 構建當代中國社會(hui) 治理體(ti) 係提供智慧支持。
一
關(guan) 於(yu) 社會(hui) 治理,《周易》所提倡的思想主線在於(yu) “黃帝、堯、舜垂衣裳而天下治,蓋取諸乾坤”。這意味著《周易》的治理思想是以天道為(wei) 核心。《周易》的天道理念從(cong) 根源上而言,既脫胎於(yu) 傳(chuan) 統筮法體(ti) 係又有所突破,其對天道的定義(yi) 趨向於(yu) “易與(yu) 天地準”,這種認知包含兩(liang) 個(ge) 層次:其一是突出天道對現實社會(hui) 與(yu) 人生的客觀約束;其二則是強調了天道的可知性。由此出發,中華文明所倡導的“天人合一”本質上在於(yu) 謀求天道與(yu) 人道相互之間的契合,通過對天道自然的認知以及契合於(yu) 天道的行為(wei) ,最終實現天人之間的和諧。由於(yu) 這種契合的前提在於(yu) 天道之客觀性與(yu) 可知性,由此中華文明強調“天人合一”的根本在於(yu) 認知與(yu) 順應天道,而非力圖改造天道自然。
從(cong) 曆史發展來看,這種治世理念的價(jia) 值首先避免了將天道上升到類似神明式的存在,從(cong) 而完全喪(sang) 失人的主觀能動性。事實上,從(cong) 先秦到漢代占筮學說的發展中,可以較為(wei) 清晰地看到,占筮中“神”的比重有所下降,而“德”的關(guan) 聯則顯著上升,在《周易》看來,人可以“德”而“知天”。正是這種“知天”中所包含的“治天”訴求,使得中華文明並沒有走向宗教國度,而是在治世的過程中不斷求索,力圖更好地把握天道。
與(yu) 此同時,在《周易》看來,盡管我們(men) 可以有效認識天道,把握天理,但是這種不斷求索的行為(wei) 並不意味著我們(men) 可以完全消解乃至改造天道的客觀性。《周易》認為(wei) 天道是不斷發展變化的,這就意味著對天道的理解與(yu) 天道本身的差異會(hui) 伴隨著上述變化恒久存在,故而《周易》對天道的理解是因順多於(yu) 改造。在《周易》看來,隻有做到了“與(yu) 天地合其德”,方可稱之為(wei) “大人”,因此能否掌握與(yu) 順應天道,恰恰是《周易》之“治天”思想的關(guan) 鍵所在,而在中華文明數千年的發展過程中,我們(men) 始終能夠在名教與(yu) 自然中保持一種大致平衡,其根源就來自於(yu) 上述思想。在當今社會(hui) ,這種“治天”的思維模式一方麵可以引導我們(men) 不斷探索自然,從(cong) 而科學理性地去審視客觀世界,另一方麵則可有效避免陷入“人類中心主義(yi) ”的誤區之中。
二
關(guan) 於(yu) 《周易》的思想屬性研究,既往成果的特點在於(yu) 出發點較為(wei) 單一,即將《周易》視為(wei) 儒家的經典。被譽為(wei) “群經之首、大道之源”的《周易》,實際上在早期是作為(wei) 獨立學術派別而存在的,其倫(lun) 理思想對後世的儒家影響較為(wei) 深刻。同時,儒家與(yu) 《周易》的相互結合也豐(feng) 富與(yu) 完善了各自的倫(lun) 理價(jia) 值體(ti) 係。但整體(ti) 而言,儒家與(yu) 《周易》所秉持的觀念並不完全相同。先秦儒家在倫(lun) 理上重視性善,進而強調德性教化之貢獻,據此形成了“德治”的治世理念。與(yu) 其迥然不同的法家在倫(lun) 理上重視性惡,強調嚴(yan) 刑峻法之約束,據此形成了“法治”的治世理念。《周易》雖言性善,但其不同於(yu) 儒家之處在於(yu) ,其指引性善的方略是“德治”與(yu) “法治”相綜合的一條路徑。與(yu) 儒家相比,《周易》更重視規則,特別是在君子與(yu) 小人的區別上,儒家對此的表述是以德分之,《周易》則是以位定之。與(yu) 法家相比,《周易》將“善”視為(wei) 人性之本源,即人之為(wei) 善乃至於(yu) 最終成就善,根源在於(yu) 人之有向善之本能,這種本能不僅(jin) 使得人區別於(yu) 禽獸(shou) ,更使得其在建立社會(hui) 規則的過程中,同時注重了揚善與(yu) 止惡兩(liang) 個(ge) 維度。因此在《周易》視域下的聖人,既注重“理財正辭”進而導人向善,亦強調“禁民為(wei) 非”進而防微杜漸。
從(cong) 這種社會(hui) 治理思想出發,《周易》認為(wei) 倫(lun) 理上的美德必須與(yu) 其所處的社會(hui) 地位相統一,即以德配位,且君子之德與(yu) 小人之德各有差異。這種倫(lun) 理模式的重點在於(yu) 將德性區分為(wei) 基本倫(lun) 理與(yu) 職業(ye) 操守兩(liang) 個(ge) 層麵。即自小人至君子皆要遵循的社會(hui) 基本倫(lun) 理,與(yu) 有位君子才需要恪守的職位德操有所差異。《周易》的這種“倫(lun) 理與(yu) 治世”的思維體(ti) 係在今天的社會(hui) 人際關(guan) 係中有著較為(wei) 重要的現實價(jia) 值,其對基本倫(lun) 理與(yu) 職業(ye) 操守的劃分相較傳(chuan) 統的儒家倫(lun) 理體(ti) 係更為(wei) 合理,在社會(hui) 上廣泛推廣的可行性亦更大。當今社會(hui) 與(yu) 中國傳(chuan) 統社會(hui) 相比,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嶄新的社會(hui) 環境需要社會(hui) 治理理念的與(yu) 時偕行。當今社會(hui) 一方麵以法治為(wei) 準繩,從(cong) 而約束每一位公民可以在統一的標準之上約束自身的行為(wei) ;一方麵以德治為(wei) 目標,引導每一個(ge) 社會(hui) 公民都可以在“舉(ju) 而措之天下之民”的理想中實現自身進步與(yu) 社會(hui) 價(jia) 值的有機統一。這種社會(hui) 治理可以說與(yu) 《周易》所倡導的倫(lun) 理觀念是非常契合的。
三
如前所述,社會(hui) 治理理念與(yu) 人性有著極為(wei) 重要的關(guan) 係。《周易》所主張的性善論與(yu) 孟子所主張的性善論有所不同,是一種基於(yu) 自然的性善論。其理論有以下幾個(ge) 關(guan) 鍵點:其一是人性的源頭來自上天,上天賦予人與(yu) 萬(wan) 物相同的善。因此,人之向善是一種天賦,且人之向善的規範在於(yu) 外在天道,從(cong) 而確立了“天人合一”是人之為(wei) 善的終極目標;其二是人性雖本善,但卻必須通過後天方可覺醒成就實然意義(yi) 上的善,而動物等無覺醒之可能。由於(yu) 人與(yu) 萬(wan) 物有同源之善,使得人在參讚天地化育中促成萬(wan) 物“知至至之,知終終之”成為(wei) 一種可能,但同時又使得人脫離萬(wan) 物而成為(wei) 具有特殊性質的存在。從(cong) 上述兩(liang) 個(ge) 特點我們(men) 不難看出,《周易》的性善論在相當程度上認為(wei) “善”的形成與(yu) 外在條件息息相關(guan) ,“善”不僅(jin) 依賴外在源頭,並且通過外在條件得以完善。這與(yu) 《周易》在思想根源上受到筮法影響有著極為(wei) 密切的關(guan) 係。但是這種性善論並沒有全然忽視人的自覺性,與(yu) 之相反,《周易》對人的特殊性進行了定義(yi) ,即人對善的覺醒能力。
正是由於(yu) 這種善的天賦外來,使得《周易》對自我的自覺表達呈現出一種以學習(xi) 感悟為(wei) 主的方式。正如《易傳(chuan) 》中所言“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周易》對人之自覺的路徑定義(yi) 雖並不唯一,但其源頭卻是一致的,即“繼之者善”。外求的功夫修養(yang) 客觀上要求將個(ge) 人修養(yang) 的提高與(yu) 外界環境的認知聯係在一起。因此《周易》所提倡的自覺以“窮理盡性”為(wei) 前提。窮理強調對客觀自然環境的充分認知與(yu) 準確把握,盡性強調對內(nei) 心自覺的全麵覺悟與(yu) 合理表達。個(ge) 人自覺最終服務於(yu) 社會(hui) 治世的形式在於(yu) 見仁見智者以君子形態引領百姓達成一種和諧。從(cong) 個(ge) 人自覺的境界而言,“君子”指向了一種近乎完美的人生態度。在《周易》看來,隻有通曉天地之道,順化萬(wan) 物之德,外承人物之義(yi) ,內(nei) 明良善之理的人,方可稱之為(wei) “君子”,而君子的行為(wei) 除了自修個(ge) 人品德之外,更需要引導社會(hui) 大眾(zhong) 正確處理天人之道,從(cong) 而和順天地之化育。通過分析個(ge) 人自覺與(yu) 君子行為(wei) 之間的邏輯演進,我們(men) 可以更直觀地感知具有《周易》特色的君子形象及其現代價(jia) 值。
整體(ti) 而言,《周易》的治世思想分為(wei) “治天”、“治人”與(yu) “治心”三個(ge) 層次,不僅(jin) 探究了不同層次之下“自我”概念的多維呈現,更重要的在於(yu) 立體(ti) 展示中華文明視域下的宇宙觀、人生觀與(yu) 價(jia) 值觀。可以說隻有正確把握了《周易》的治世思想,方可謂知《周易》。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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