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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鉤作者簡介:吳鉤,男,西曆一九七五年生,廣東(dong) 汕尾人。著有《宋:現代的拂曉時辰》《知宋:寫(xie) 給女兒(er) 的大宋曆史》《宋仁宗:共治時代》《風雅宋:看得見的大宋文明》《宋神宗與(yu) 王安石:變法時代》等。 |
宋代平民生活水平考,兼與(yu) 明王朝相比較
作者:吳鉤
來源:作者賜稿
原載於(yu) “我們(men) 都愛宋朝”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四年歲次癸卯七月三十日乙亥
耶穌2023年9月14日
我們(men) 現在考察一個(ge) 時代或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與(yu) 平民生活水平,通常會(hui) 采用人均GDP的數據。不過,如果我們(men) 要考察的對象是古代呢?比如800年前的宋代。
假設我們(men) 可以計算古代的人均GDP,問題當然迎刃而解,可是,要估算出古代的GDP,從(cong) 技術上來說幾乎是不可能的,盡管有一些學者在做方麵的研究,比如英國的經濟史學家安格斯·麥迪森提出:“在960~1280年間,盡管中國人口增加了80%,但人均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卻由450美元增加到600美元,增加了1/3;以後一直到1820年都保持著此水平。”但這隻是個(ge) 人的猜測而已,並非得自充分的數據分析;至於(yu) 網上有人說宋代GDP占當時全球的60%、70%、80%,雲(yun) 雲(yun) ,更是無稽之談。
那麽(me) 我們(men) 換一套指標,比如用政府的歲入或者年鑄幣量來衡量。從(cong) 史料的角度看,不管是政府歲入,還是年鑄幣量,都有詳細的文獻記載,采集樣本並不困難。但歲入反映的隻是政府的財政規模,鑄幣量反映的是當時的經濟規模,雖然跟經濟發展水平有關(guan) ,卻不能直接體(ti) 現出平民生活水平。因此這兩(liang) 套指標都不是我們(men) 的最優(you) 選項。
這個(ge) 時候,最可行、可取的指標也許就是勞動力價(jia) 格。常識告訴我們(men) ,在排除了惡性通貨膨脹的情況下,勞動力價(jia) 格越高,通常意味著下層平民的收入越多,他們(men) 的生活水平也水漲船高。不過,在浩如煙海的史料中尋找勞動力價(jia) 格記載,有如大海撈針。好在從(cong) 《宋會(hui) 要輯稿》以及一部分宋人筆記、奏稿、方誌中,我們(men) 可以采集到比較多的樣本,王仲犖、鄭宜秀的《金泥玉屑叢(cong) 考》與(yu) 程民生的《宋代物價(jia) 研究》也都收錄有多份宋朝勞動力價(jia) 格樣本。在前輩研究的基礎上,我們(men) 完全可以還原出宋代勞動力價(jia) 格的大體(ti) 水平。
官營手工業(ye) 的薪資水平
首先我們(men) 需要將宋朝官員的俸祿剔出指標之外。許多人都知道宋代的官員俸祿比較高,但俸祿隻代表當時少數社會(hui) 精英的收入,並不能反映一般平民的收入水平。我們(men) 將關(guan) 注對象放上宋朝的城鄉(xiang) 雇工身上——他們(men) 代表了一個(ge) 龐大的下層平民階層。
我們(men) 知道,宋代有比較發達的官營手工業(ye) ,從(cong) 兵工廠、鑄幣廠、礦場,到綾錦院、水磨坊、釀酒廠、造船廠,等等。這些官營手工業(ye) 坊場除了使用一部分兵匠之外,還雇傭(yong) 了大量民匠。根據郭玉峰先生的研究,宋代京師手工業(ye) 各部門雇傭(yong) 的勞動力總數,在2萬(wan) 人以上,地方各州縣官營手工業(ye) 的雇傭(yong) 勞動力總體(ti) 規模,也在2萬(wan) 人以上,合計超過4萬(wan) 人。這應該是保守的估計,因為(wei) 按照周寶珠的研究,北宋時,僅(jin) 東(dong) 京的官營手工業(ye) 工匠與(yu) 管理庫務的技術人員,就有8萬(wan) 人以上。
如果再算上民間手工業(ye) 雇傭(yong) 的工人,規模更是驚人,當時有些大型礦山,往往吸引十餘(yu) 萬(wan) 人采礦,“信州鉛山縣出銅無算,常十餘(yu) 萬(wan) 人采鑿”;“(韶州)岑水聚浮浪至十餘(yu) 萬(wan) ,所收銅已患無本錢可買(mai) ”。由於(yu) 韶州的銅產(chan) 量太大,地方政府居然缺乏足夠的本錢收購產(chan) 品。按漆俠(xia) 先生的估算,“宋神宗時期全國手工業(ye) 者(含手工業(ye) 主與(yu) 工匠)可達80萬(wan) 戶左右,甚至還要多一些,而這一數字,約占當時總戶數的5%~7%”。難怪宋人說,“古之工,居民之一;今之工,居民之百。”
宋朝官營手工業(ye) 部門雇傭(yong) 工匠是不是要支付薪水呢?如果按照明代前期的匠籍製,工匠服役是不領薪的,全國工匠被編入匠籍,分為(wei) 輪班工匠、住坐工匠,輪班工匠須定期赴京師無償(chang) 服役,路費自帶,服役時間一般為(wei) 三個(ge) 月;住坐工匠則就地服役,每月服役十天,政府發給一點夥(huo) 食津貼。但宋代並無匠籍製度,官營手工業(ye) 部門的工匠一部分來自“差雇”(強製性雇傭(yong) ),大部分來自“和雇”(自願雇傭(yong) ),不管是差雇,還是和雇,政府都需要支付工資。那麽(me) 工資水平如何呢?
宋初開寶四年(971),監綾錦院的梁周翰說:“在院見管戶頭,逐人料錢七百文,糧三石五鬥,口食米豆六鬥;各用女工三四人,每人月糧二石,米豆又六鬥。”可知綾錦院的工頭(戶頭)每月工資為(wei) 700文錢,再加3.5石糧食、0.6石米豆;女工的月薪為(wei) 2石糧食、0.6石米豆。宋初糧食價(jia) 格比較低廉,京師一石糧大約值500文錢,計算下來,宋初綾錦院的工頭日薪約為(wei) 92文,女工日薪約為(wei) 44文。
北宋天聖年間,山西解縣、安邑的官營製鹽場,“籍民戶為(wei) 畦夫,官廩給之,……歲二月一日墾畦,四月始種,八月乃止”;“兩(liang) 池畦戶總三百八十,以本州及旁州之民為(wei) 之,戶歲出夫二人,人給米日二升,歲給戶錢四萬(wan) ”。每戶一年出2丁,服役7個(ge) 月,可領到工資4萬(wan) 文。也就是說,一名畦戶的日薪是95文錢,外加二升大米,合計當在100文以上。
崇寧年間,朝廷校書(shu) 省雇請書(shu) 工謄寫(xie) 三館書(shu) 籍,“每月各人支錢三貫五百文,每日寫(xie) 字二千五百”。月薪3500文,折成日薪,約為(wei) 117文;按字數計算,每21個(ge) 字給一文錢。
宣和二年(1120),朝廷祠祭時雇請的樂(le) 工日薪為(wei) :“上中下樂(le) 工、舞師各一百文;色長二百文;副樂(le) 正、樂(le) 師共六人,各三百文;樂(le) 正共二人,各五百文。”樂(le) 工依其級別,日薪標準分別為(wei) 100文、200文、300文、500文。
南宋建炎年間,在急遞鋪傳(chuan) 遞軍(jun) 事情報的通訊兵,“每日添支食錢三百文省,每鋪並限三刻承傳(chuan) ,置曆批寫(xie) 時刻”。日薪是300文省,約230文。
紹興(xing) 元年(1131),高宗下詔,“修內(nei) 司工匠已降指揮,每日添支食錢一百文,可每日更添支一百文,仍自除降指揮日起支。”朝廷給修內(nei) 司的工匠每日加薪100文,可知南宋初年修內(nei) 司工匠的日薪當在100文錢以上。
紹興(xing) 初年,軍(jun) 器所的工匠收入為(wei) :“下等工匠每月糧二石,添支錢八百文,每日食錢一百二十文,春冬衣依借支例。”以南宋初糧價(jia) ,鬥米約300文錢,2.5石糧可折合7500文錢,再加上月錢800文,每日夥(huo) 食補貼120文,算下來,軍(jun) 器所下等工匠的日薪接近400文錢。此外,每年春冬還可領取兩(liang) 次衣服。
紹興(xing) 四年(1134):徽州等地的急遞鋪通訊兵,“每日添支食錢一百五十文,每月一替”。日薪為(wei) 150文。
紹興(xing) 六年(1136),杭州和劑藥局的“專(zhuan) 副知、手分,並日支食錢三百文,書(shu) 手二百五十文,庫子、秤子二百五十文”,在國營藥鋪工作的職工,日薪為(wei) 250文或300文。
紹興(xing) 二十八年(1158),提領鑄錢所報告朝廷:“乞行下逐州府,如有鑄銅工匠願投充近便鑄錢監工匠之人,更不刺軍(jun) 號,日支食錢二百五十省、米二勝半,常加存恤,無至失所。”從(cong) 之。可知鑄錢監工匠的日薪為(wei) 250文省,再加2.5升大米,合計當在200足文以上。
還是紹興(xing) 二十八年,郊祀所用儀(yi) 仗的樂(le) 工,需要從(cong) 市場上招聘,“旋行招補,至肆習(xi) 之日,日支食錢四百文”。這些樂(le) 工的日薪是400文。
紹興(xing) 末年,舒州官營酒務《在城酒務造酒則例》規定,“本務賣常酒月分,每日合用雜工一十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錢二百五十文省;酒匠一名,日支工食錢三百文省”;“本務賣煮酒月分,每日合用雜工一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錢二百五十文省;酒匠一名,日支工食錢三佰文省”。舒州在城酒務的雜工日薪為(wei) 250文省,約190足文;酒匠日薪為(wei) 300文省,約230足文。
另據元豐(feng) 年間的一項立法,“酒務鹽官年終課利增額,計所增數給二厘;酒務專(zhuan) 匠,年終課利增額,計所增數給一厘。”酒務還會(hui) 根據年銷售額的增長數,給予酒匠1%的獎勵。
南宋前期,福建路建溪茶場有“采茶工匠幾千人,日支錢七十足”。采茶工匠的日薪是70文。
淳熙五年(1178),秘書(shu) 省雇人抄寫(xie) “諸庫寫(xie) 本書(shu) 籍”,“約計合書(shu) 寫(xie) 五千萬(wan) 字,用錢五千貫省”。大約每抄寫(xie) 10個(ge) 字給一文錢。淳熙十六年(1189),朝廷編修日曆,雇書(shu) 工抄寫(xie) 副本,“每卷約五千字,雇工錢四百五十文。”也是大約每10個(ge) 字一文錢。以每天可以抄寫(xie) 2500字計算,日收入約有250文。
宋寧宗時,湖州甲局製造鎧甲的工匠,“其人在甲局,每日等差支錢,日二百,下至一百五十文”。日薪為(wei) 150~200文。
開慶年間,明州作院“軍(jun) 匠日支錢三百文,米二升,酒一升”;“下定海鄞縣奉化,照籍輪差,每四十日一替,起程錢各五貫,回程十貫”。明州兵工廠的軍(jun) 匠日薪300文,外加大米2升、酒1升,合計應該有350文以上;如果派至定海、鄞縣、奉化等地服役40天,則給予15貫錢,折日薪375文。
慶元元年(1195),朝廷聘請來給疫區百姓治療流行病的大夫,“日支食錢五百文,其有全家疾患無人煎煮者,選募僧行管幹,每日亦支食錢三百文。並各置曆抄記全活人數,事畢保明旌賞”。醫生的日薪為(wei) 500文(會(hui) 子?),助理的日薪為(wei) 300文(會(hui) 子?)。
嘉定三年(1210),朝廷修訂曆法,雇傭(yong) 楷書(shu) 書(shu) 工二人,“謄寫(xie) 曆書(shu) ,照向來孫世榮等例,每人日支食錢四百文”,“限三個(ge) 月了畢,如限滿未畢,並不支食錢”。日薪400文(會(hui) 子?)。
嘉定六年(1213),朝廷雇請來謄錄科舉(ju) 考試試卷的謄錄人,“空身入院,每日食錢五百十文”。日薪為(wei) 510文(會(hui) 子?)。
景定年間,建康府作院的工匠,“每名日支鹽菜錢一百三十文,米二升”。日薪是130文錢加2升米,約折合170文錢。
比較有意思的是,“掌造金銀犀玉工巧之物”的南宋文思院還實行“公積金”製度,工匠的工錢要抽出十分之一,存於(yu) 本院,“專(zhuan) 備工匠急闕借兌(dui) ”,“不許妄亂(luan) 從(cong) 私支破,各置赤曆,分明抄轉,日書(shu) 提轄監官,月終申解將作監,驅磨點對結押”。工匠急需用錢時,便可以申請借貸“公積金”。
現在,我們(men) 將官營手工業(ye) 雇傭(yong) 的勞動力價(jia) 格樣本從(cong) 低至高排列出來(單位:文):44、70、92、100、100、100+、117、150、150、170、190、200、200、200+、230、230、250、250、300、300、300、350+、375、400、400、400+、500、500、510。取其中位數,為(wei) 230文;取平均數,約為(wei) 248文。據此,我們(men) 相信,宋代官營手工業(ye) 的工匠平均日薪,當在230文錢上下。從(cong) 北宋初到南宋末,工人的日薪似乎有上漲的趨勢,這應該跟通脹有關(guan) 。
民間傭(yong) 工的工資水平
宋代龐大的非農(nong) 業(ye) 勞動力,除了被發達的手工業(ye) 吸納之外,還有一部分流入市井,成為(wei) 流動性的勞動力等待雇傭(yong) ,城市也因此出現比較成熟的人力市場。
在開封,市民“倘欲修整屋宇、泥補牆壁;生辰忌日,欲設齋僧尼道士,即早晨橋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謂之雜貨工匠,以至雜作人夫,道士僧人,羅立會(hui) 聚,候人請喚……,磚瓦泥匠,隨手即就”。在成都,“邛州村民日趨成都府小東(dong) 郭橋上賣工,凡有錢者,皆可雇其充使,令擔負也”。杭州的人情茶坊,也是傭(yong) 工的聚集地,“又有一等專(zhuan) 是諸行借工賣伎人會(hui) 聚行老處”。
許多城市甚至有了類似職業(ye) 介紹所的中介組織。開封市民“凡雇覓人力(男傭(yong) )、幹當人(雜役)、酒食作匠(廚師)之類,各有行老供雇。覓女使(女傭(yong) )即有引至牙人”。這裏的“行老”、“牙人”,都是介紹雇傭(yong) 勞動力的中介。
杭州人“顧覓人力”,也可以找中介:“凡顧倩人力及幹當人,如解庫掌事、貼窗鋪席、主管酒肆食店博士、鐺頭、行菜、過買(mai) 、外出兒(er) ,……顧覓大夫、書(shu) 表、司廳子、虞侯、押番、門子、直頭、轎番、小廝兒(er) 、廚子、火頭、直香燈道人、園丁等人,……俱各有行老引領;……府宅官員、豪富人家欲買(mai) 寵妾、歌童、舞女、廚娘、針線、供過、粗細婢妮,亦有官私牙嫂,及引置等人,但指揮便行踏逐下來;或官員士夫等人,欲出路、還鄉(xiang) 、上官、赴任、遊學,亦有出陸行老,顧倩腳夫腳從(cong) ,承攬在途服役,無有失節。”中介組織還提供擔保:“如有逃閃,將帶東(dong) 西,有元地腳保識人前去跟尋”。
那麽(me) 當時民間雇傭(yong) 的勞動力價(jia) 格又如何呢?
北宋慶曆年間,“都下馬吉以殺雞為(wei) 業(ye) ,每殺一雞,得傭(yong) 錢十文,日有數百錢”。在市場上幫人殺雞,每日可以掙到數百文傭(yong) 錢,我們(men) 按200文計吧。
北宋中期,淮西有一名達傭(yong) ,“傳(chuan) 者逸其名氏,傭(yong) 不習(xi) 書(shu) ,未嚐知仁義(yi) 禮樂(le) 之說,翳茨為(wei) 居,與(yu) 物無競,力能以所工,日致百錢,以給炊烹。或時得羨於(yu) 常,則盡推贏易酒肉以歸,夜同婦子宴語”。這位淮西達傭(yong) ,每天的傭(yong) 金收入是100文錢。
富貴人家雇傭(yong) 婢女,需要支付一大筆“身子錢”。北宋中期,有人給司馬光寫(xie) 信要錢,“乞以鬻一下婢之資五十萬(wan) 以濟其貧”。司馬光回信拒絕:“某家居,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純有帛,何敢以五十萬(wan) 市一婢乎?”兩(liang) 人的通信透露了一個(ge) 信息:當時鬻一婢女,需要五十萬(wan) 錢,即500貫。宋人所說“鬻”,實際上是指雇傭(yong) ,因為(wei) 宋代的奴婢並非奴隸,而是受雇於(yu) 主家的自由民,宋朝法律還規定了奴婢受雇的最長年限:“在法,雇人為(wei) 婢,限止十年。”用500貫雇傭(yong) 一個(ge) 婢女,按10年的合同有效期計算,即每年50貫,折成日薪,約140文。
熙寧年間,四川九隴縣園戶石光義(yi) 等人“各為(wei) 雇召人工,每日雇錢六十文,並口食在外”。受雇於(yu) 茶園,每日工價(jia) 60文,並加口糧。
大約宋徽宗年間,州縣官往外地赴任,雇人搬家,“日給雇錢人二百,(搬運工)往往遠指程驛,務多得雇錢”,可知當時搬運工的日工價(jia) 是200文以上。
南宋淳熙年間,“黃州市民李十六,開茶肆於(yu) 觀風橋下,……其仆崔三,……月得雇值,不過千錢,當不足給用”。在茶肆打工,月薪1000文,日薪隻有33文錢。
在南宋人洪邁的家鄉(xiang) ,“昔有小民,樸鈍無它技,唯與(yu) 人傭(yong) 力受直。族祖家日以三十錢顧之舂穀,凡歲餘(yu) 得錢十四千”。受雇幫人舂穀,日薪30文。
不過,淳熙年間,民間傭(yong) 工的日薪多為(wei) 100文錢,時任臨(lin) 海縣令的彭仲剛說:“農(nong) 工商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盡用。”不管是當傭(yong) 工,還是擺地攤做點小生意,日收入通常都是100文上下。
都昌婦人吳氏,“為(wei) 鄉(xiang) 鄰紡緝、漧濯、縫補、炊爨、掃除之役,日獲數十百錢,悉以付姑”。吳氏女給人打雜,日收入也是100文錢左右。
臨(lin) 江人王省元,“失其名,居於(yu) 村墅,未第時,家苦貧,入城就館,月得束修二千”。私塾先生的月薪為(wei) 2000文,日薪約70文。
教師的束修其實因人而異,有些教師待遇則很高,如宋孝宗年間,鉛山周氏“歲又以十萬(wan) 錢招延儒士,俾其幼稚學禮無缺者”。十萬(wan) 錢即100貫,年薪100貫,折算成日薪,約270文。
大約淳祐年間,江西居民阿陳的女兒(er) 先是受雇於(yu) 鄭萬(wan) 七官家為(wei) 婢,雇期七年,身子錢“止計舊會(hui) 二百二十千”。幾個(ge) 月後,鄭萬(wan) 七官將阿陳女兒(er) 委托給信州牙人徐百二轉雇,“徐百二隨即雇於(yu) 鉛山陳廿九,身子錢已增至七百貫矣”。可知此時雇傭(yong) 一名七年期的婢女,身子錢大概需要220~700貫,折算成日薪,約600~1900文。這個(ge) 身價(jia) 很高了。不過請注意,這是以會(hui) 子支付的價(jia) 格。淳祐年間,會(hui) 子已經貶值得厲害,1000文麵值的會(hui) 子隻可兌(dui) 換成60~260文的現錢,我們(men) 取其平均數,按1000:160的比率來扣除通貨膨脹的因素,可以估算出,當時婢女的日薪約為(wei) 100~300文。
寶慶二年,士子李昴英考中探花之後,請了四名轎夫:“轎番四名,每月二十餘(yu) 千”。可知每名轎夫每月可得五貫多錢,日薪應該超過160文。
受雇於(yu) “極富貴家”的廚娘,身價(jia) 則非常高,寶祐年間的價(jia) 格是,“其例,每展會(hui) 支賜,絹帛或至百疋,錢或至三二百千”。每做一場高檔宴席,照例可得200~300貫錢的賞賜。
我們(men) 還是將民間雇傭(yong) 的勞動力價(jia) 格樣本從(cong) 低至高排列出來(單位:文):30、33、60+、70、100-、100、100、100、140、160、200、200+、270、300。取其中位數,為(wei) 100文錢;取平均數,約為(wei) 133文錢。我們(men) 認為(wei) ,宋代民間雇傭(yong) 勞動力的平均日收入,當在100文錢上下(廚娘的收入屬於(yu) 特殊情況,我們(men) 未將她們(men) 納入統計),這個(ge) 工價(jia) ,遠低於(yu) 官營手工業(ye) 部門給出的薪資水平。
不過,100文錢應該是宋代下層社會(hui) 的日收入基準線。北宋張耒《感春》詩寫(xie) 道:“山民為(wei) 生最易足,一身生計資山木。負薪人市得百錢,歸守妻兒(er) 蒸鬥粟。”南宋袁說友的《舟人強以二鍰多取漁人之魚,餘(yu) 增百錢與(yu) 之作漁》詩也說:“賣魚日不滿百錢,妻兒(er) 三口窮相煎。朝飧已了夕不飽,空手歸去蘆灣眠。”更有意思的一個(ge) 例子是:“鄂之人有樂(le) 生者,任水鬻於(yu) 市,得百錢即罷休。以其僦屋飲食之餘(yu) ,遨嬉於(yu) 邸戲中。既歸,又鼓笛以歌,日以為(wei) 常”。每天賺到100文錢,便不再做生意,回家吹笛唱歌。如此看來,一名宋朝底層平民,不管是打零工,還是砍柴、打漁,日收入大致都是100文錢。
公共工程支付的酬勞
宋人有時候還需要服夫役(工役),比如政府要修建某項公共工程(建城牆、挖壕溝、修水利等等),這時候就需要征用大量的民夫。
不過,不管是跟之前的時代(漢唐)比較,還是跟之後的時代(元明清)相比,宋人的夫役負擔是最輕的,這是因為(wei) ,宋代的許多公共工程都使用軍(jun) 人,用宋人的話來說,“古者,凡國之役皆調於(yu) 民;宋有天下,悉役廂軍(jun) ,凡役作營繕,民無與(yu) 焉。”宋政府還將夫役折成貨幣征收,有服夫役義(yi) 務的人丁向政府繳納現錢,便可免役,政府再用這筆錢雇傭(yong) 工人,用宋人的話來說,“三代之民,以力事上,不專(zhuan) 以錢;近世因其有無,各聽其便。有力而無財者,使效其力,有財而無力者,皆得雇人。人各致其所有,是以不勞而具。”而且,不管是征用的民夫,還是雇用的工人,宋政府都需要給予報酬,叫“工食錢”。
那麽(me) 宋政府支付給民夫、工人的工食錢標準如何呢?
北宋慶曆七年(1047),餘(yu) 姚縣建造石堤,“歲發六千人,役二十日,費緡錢萬(wan) 有五千”。計算一下,民夫每人每日可獲酬勞125文。
嘉祐六年(1061),諸州送納綱運的腳夫,“依圖經地裏,每百斤百裏支錢百文”。百裏大致是一天的腳程,換言之,腳夫的日薪是100文錢。
元豐(feng) 五年(1082),陝西征用民夫給前線運糧,“以和雇為(wei) 名,官日給錢二百,仍使人逼之”,“民間騷然,出錢百緡不能雇一夫,相聚立柵於(yu) 山澤,不受調”。政府支付每人每天200文的雇值,但人們(men) 仍不願意受雇。
元豐(feng) 七年(1084),朝廷下詔:“鄜延、環慶路如有合興(xing) 工城寨,許和雇人,日支錢百,米二升。”修建城寨的工人,日薪100文,外加2升大米。
100文大概也是宋政府和雇民夫的日薪基準線。宋神宗年間,蘇軾在寫(xie) 給皇帝的一篇報告中說,“一歲之戍,不過三日,三日之雇,其直三百”。
元祐年間,蘇轍上書(shu) 朝廷:“朝廷本欲寬恤民力,故許出錢雇夫,若其錢足以充雇,則朝廷將複何求?今河上雇夫,日破二百而已。昨來京城雇夫,每人日支一百二十文省,則河上支二百文,已為(wei) 過厚。”可知當時參加水利建設的工人,每日可得200文。
元祐五年(1090),宋政府開浚開封減水河,“和雇人夫二萬(wan) 人,每人支官錢二百。州縣名為(wei) 和雇,其實於(yu) 等第人戶上配差,除官錢外,民間尚貼百錢,方雇得一夫”。政府出200文,民間倒貼100文,可知河工的市場價(jia) 是日薪300文。
元祐七年(1092),宿州展築外城,“役兵及雇夫共五十七萬(wan) 有餘(yu) 工,每夫用七十省錢”,但蘇軾認為(wei) ,“七十省錢,亦恐召募不行”。日薪70文省顯然偏低了,肯定雇不到人手。
崇寧四年(1105),平江府“措置興(xing) 修積水,開浦置閘”,“工作日,應閘匠每人別給工錢一百文,米三升”。工匠的日薪為(wei) 100文錢加3升米,折合約130文。
南宋紹興(xing) 二十八年(1158),杭州修築城牆,“工匠三百五十文,立扁手三百文,雜役軍(jun) 兵二百五十文,各米二勝半,……已上並自興(xing) 工日支,畢工日住”。杭州修城建築工人的日薪為(wei) 350文(會(hui) 子?)。
宋孝宗年間,淮南政府招募災民興(xing) 修水利,以工代賑,“一夫日與(yu) 米五升,錢百五十”。日薪150文錢、5升大米,合計應該超過200文錢。
嘉定年間,永康軍(jun) 修橋,“發郡少府錢,召堰匠九十人,始二月之吉,番休庚功,日四十五人,支庸百七十錢”。日薪170文錢。
寶祐六年(1258),四明(今寧波)政府為(wei) 鎮壓海盜,征用“商販上戶之家出等大船二十二隻”,並雇傭(yong) 民兵,“每船以五十人為(wei) 率”,“輪番下海巡逴,以鎮壓鼠狗之盜”,“每名本府月支錢五十貫,米一石二鬥”。算下來,一個(ge) 民兵每日報酬為(wei) 1666文錢加4升大米。這裏顯然是用會(hui) 子結算。寶祐六年,第17界會(hui) 子1000文隻可兌(dui) 換現錢56文,第18界會(hui) 子1000文可兌(dui) 換現錢280文,不知四明政府支付的是舊會(hui) 還是新會(hui) ,我們(men) 按舊會(hui) 的最低匯率折算,1666文舊會(hui) 約值93文現錢;再按當時江南的米價(jia) ,升米約需三四十文錢,4升大米約模值150文,合計日薪大約240文。
還是將我們(men) 采集到的官府雇傭(yong) 民夫的酬勞樣本從(cong) 低至高排列出來(單位:文):70-、100、100、100+、125、130、170、200、200、200+、240、300、350。取其中位數,為(wei) 170文;取其平均數,約為(wei) 176文。兩(liang) 相印證,我們(men) 相信,宋代政府征用、雇用民夫時,支付的平均日薪當在170文左右。這個(ge) 酬勞略高於(yu) 當時民間傭(yong) 工的日收入。
現在,我們(men) 已經知道了,一名生活在宋代下層社會(hui) 的非農(nong) 勞動力,如果打零工,受雇於(yu) 民間或個(ge) 人,每日大概可以賺100文錢;如果應夫役之募,每日大概可以獲得170文的酬勞;如果在官營手工業(ye) 部門工作,日薪則為(wei) 230文錢左右。這就是宋代下層平民的大致收入水平。
宋人的生活成本
那麽(me) 在宋代,一二百文錢的日收入,可以維持怎麽(me) 樣的生活水平呢?單純看日收入,我們(men) 不能知道答案,還需要參照宋人的生活成本。
對於(yu) 下層平民來說,最大宗的生活成本,無疑來自解決(jue) 溫飽的開支。首先是“飽”的成本。一個(ge) 人要吃多少米飯才算飽?宋人說,“健啖者,一飯不過於(yu) 二升”;“良田萬(wan) 頃,日食二升”;“日食米一升,歲用絹一匹,是至儉(jian) 也”。一人日食一升米,可免挨餓;日食二升米,完全管飽;窮人家節儉(jian) 一些,日食一升半可以了。一個(ge) 五口之家,以三大人兩(liang) 小孩計,小兒(er) 食量減半,每天有口糧6升,一家子差不多就能夠吃飽肚子了。
6升大米需要花費多少錢呢?宋朝的糧價(jia) ,各時段、各地區的差異很大,我們(men) 隻能說個(ge) 大致。根據程民生《宋代物價(jia) 研究》與(yu) 黃冕堂《中國曆代物價(jia) 問題考述》,可以知道,北宋前期的糧價(jia) 甚是低廉,每石多在500文以下,北宋末、南宋初米價(jia) 攀升到每石3000文,隨著時局安定下來,米價(jia) 才恢複正常,每石約1000文,南宋末又漲至3000文左右。黃冕堂先生總結說,“整個(ge) 兩(liang) 宋時期的糧價(jia) 石米僅(jin) 在500~1000文之間”。我們(men) 現在按每石1000文的價(jia) 格計算,6升米大約需要60文錢。
其次是“溫”的成本。一位宋朝官員說,“人之一身,每日所食,不過米一升,終年所衣,不過一兩(liang) 疋,若酒食雜費,歲計不過百千,此切身誠不可闕。”但這是士大夫的花銷,下層平民當然可以更節省一些,“酒食雜費”可免就免,每年衣料一匹布足矣。宋代的布價(jia) ,一匹300文、500文不等。一戶五口之家,一年用布3~4匹(小兒(er) 減半),需要支付1500文左右,分攤下來,每日約需積蓄4文錢。
如果想過上稍有些尊嚴(yan) 與(yu) 體(ti) 麵的生活,除了吃飽穿暖,每日還要一點副食吧?南宋寶祐年間,建康府的“實濟局”(福利院),“收養(yang) 無告之民,以一百名為(wei) 額,每名月支米六鬥,鹽菜錢一十五貫文,柴錢五貫文,按旬給散。”這15貫的鹽菜錢為(wei) 會(hui) 子,按當時第17界會(hui) 子1000文兌(dui) 換現錢56文的匯率,值840文,平均每日為(wei) 28文。一家子儉(jian) 省過日子,鹽菜錢總得要三四十文錢吧。
出外打工,不能沒有棲身之所。在宋代城市,租房子非常方便,除了可以租住民間物業(ye) ,宋朝京師與(yu) 各州縣政府還提供了大量的公租房、廉租房,而且租金也不貴,比如澶州城內(nei) 的出租屋,“每間賃錢有一百至二百文足,多是上等有力之家;其後街小巷閑慢房屋,多是下戶些小物業(ye) ,每間隻賃得三文或五文”,窮人家租住便宜的“閑慢房屋”,一日隻要3~5文錢;即便是在首善之地東(dong) 京,“樓店務”管理的公共廉租房,日租金也在15文以下,有時候政府還會(hui) 蠲免幾天房租。
如此估算下來,一戶五口之家,一天最低的生活成本當在100文錢左右。程民生先生的研究也表明:“北宋至南宋前期,維持一個(ge) 人生命的最低生活費用,折合成銅錢大約是20文左右。”五口之家即需要100文錢。這個(ge) 判斷也合乎宋人自己的觀察:“農(nong) 工商販之家,朝得百金,暮必盡用,博弈飲酒,以快一時,一有不繼,立見饑凍。”
也就是說,日收入隻有100文錢的宋朝家庭,大致隻能夠維持基本溫飽;日收入230文錢的家庭,小日子就可以過得比較體(ti) 麵一些。當然,發生了嚴(yan) 重通貨膨脹的時期除外(如宋寧宗時,湖州甲局的工匠日薪為(wei) 150—200文,但由於(yu) 物價(jia) 上漲,這個(ge) 工資水平“隻能養(yang) 其一身,而不能養(yang) 其一家”)。至於(yu) “有房廊之家,少者日掠錢三二十千,及開解庫、店業(ye) 之人,家計有數十萬(wan) 緡者,營運本錢動是萬(wan) 數”,那些城市商人每日收到的房租就有二三十貫,生活顯然就非常寬裕了。
宋明平民生活水平的對比
下層平民日收入100~230文、日基本消費100文,放在曆史長河中,處於(yu) 怎樣的曆史水平呢?如果以宋代銅錢對大米的購買(mai) 力折算,100~230文錢相當於(yu) 今日人民幣40~90元左右。又據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數據,2015年,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wei) 62029元(折成日薪約170元);全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ye) 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wei) 39589元(折成日薪約100元)。換言之,宋朝工人的收入水平雖然落後於(yu) 今天的城鎮職工,但已相去不遠。
再來跟明代的勞動力價(jia) 格做一番對比。之所以選擇明代,是因為(wei) 國內(nei) 主流曆史學者曾經提出“晚明資本主義(yi) 萌芽”之說,而海外漢學家則相信宋代為(wei) 中國近代化的開端,是“現代的拂曉時辰”。所以,我們(men) 有必要來比較作為(wei) “資本主義(yi) 萌芽”的明朝與(yu) 作為(wei) “近代化開端”的宋朝這兩(liang) 個(ge) 時代的平民生活水平。互聯網上也有許多網友在爭(zheng) 議宋朝與(yu) 明朝哪個(ge) 更富庶,但說法都很不靠譜。我們(men) 的立論,必須建立在嚴(yan) 謹的數據比較之上。
黃冕堂《中國曆代物價(jia) 問題考述》一書(shu) 與(yu) 胡鐵球《明代官俸構成變動與(yu) 均徭法的啟動》一文,都采集了多份明代工價(jia) 樣本,這裏我們(men) 直接采用他們(men) 的研究成果。
《中國曆代物價(jia) 問題考述》收錄的明代日工價(jia) 樣本有13份,《明代官俸構成變動與(yu) 均徭法的啟動》收錄的樣本有37份(含河工、舵工、水手、運夫、刻工、爐匠、石匠、轎夫等群體(ti) 的工價(jia) ),我們(men) 將它們(men) 從(cong) 低至高排列出來(單位:文錢。以白銀結算的,按1兩(liang) 銀兌(dui) 700文錢折算成銅錢):7、7、7、9.1、10.5、14、14、14、14、14、14、14、17.5、17.5、17.5、17.5、19.6、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1、23.1、24.5、24.5、25、28、28、28、28、28、28、30、32.9、35、35、35、60、60、70。還是取中位數,為(wei) 21文錢;取平均數,約為(wei) 23文。
也就是說,明代工匠的日收入,如果用白銀結算,以0.03兩(liang) 最為(wei) 常見;如果用銅錢結算,以20多文最為(wei) 常見。這個(ge) 計算結果,符合胡鐵球先生的判斷:“明代工價(jia) 基本上集中在日薪2~4分(銀)”。研究宋明經濟史的劉光臨(lin) 先生依據其他材料,也估算出一個(ge) 差不多的數據:“10-11世紀江南水利工程非技術勞力的日工資標準大約是150文加上3宋升米,而16世紀江南同樣的報酬大約是0.03兩(liang) 白銀,也就是20文銅錢上下”。
單從(cong) 勞動力名義(yi) 價(jia) 格來看,我們(men) 發現,明朝工匠的工價(jia) 比宋朝人至少縮水了500%。不過隻比較工薪收入,不足以說明任何問題,我們(men) 還需要來考察明人的生活成本。
前麵我們(men) 說過,一名成年人每日的口糧大概需要1.5宋升。不過明朝人使用的量器比宋人的略大,日食一升即可,明人自己也說,“其實,每兵日食不過一升。”還是按一家五口、三大二小計算,小兒(er) 食量減半,一家人一日口糧大約要4升米。那麽(me) 從(cong) 明代市場上購買(mai) 4升大米需要掏多少文錢呢?明代物價(jia) 遠低於(yu) 宋代,據彭信威《中國貨幣史》的統計,明朝中前期,一石米的價(jia) 格維持在0.3~0.6兩(liang) 銀上下,折算成銅錢,大致是210~420文;晚明時,米價(jia) 才漲至一石1000文上下。我們(men) 現在按每石米350文錢計算,購買(mai) 4升米即需要14文錢。
此外還有副食的成本,一位晚明學者說,“舊例,日止食米一升五合,鹽菜二分。”這個(ge) “鹽菜二分”便是當時一名成年人每日的副食開支。我們(men) 假定0.02兩(liang) 銀的鹽菜足夠一家五口食用,即每日副食支出為(wei) 14文錢。加上口糧的支出,每日的基本生活成本約為(wei) 28文,已經超過21文的平均日收入。
換句話說,一名日收入隻有20餘(yu) 文錢的明代平民,即使不計入衣物與(yu) 租房的開支,隻計全家人的口糧與(yu) 副食的基本消費,就已入不敷出,很難支撐一個(ge) 五口之家的開銷。我們(men) 這個(ge) 結論,也符合明朝人自己的觀察。成化十六年(1480),大興(xing) 縣有一位平民上書(shu) 陳說民間苦情:“一家有人五七口者,或賣菜、或挑腳為(wei) 生,自朝日暮,覓錢不過三二十文,買(mai) 柴糴米,一家人口為(wei) 能度日,以此賊盜日生,推其所由,緣於(yu) 饑寒切軀所至。”萬(wan) 曆四十七年(1619),徐光啟奏:“都下貧民傭(yong) 工,一日得錢二十四五文,僅(jin) 足給食,三冬之月,衣不蔽體(ti) ”。
如此看來,以打工為(wei) 生的宋代下層平民,其生活條件與(yu) 生活水平相對而言要優(you) 於(yu) 明朝的同行。進而言之,我們(men) 認為(wei) ,相較之下,宋朝是一個(ge) “高收入+高消費”的社會(hui) ,而明朝則是一個(ge) “低收入+低消費”的社會(hui) 。
劉光臨(lin) 先生曾比較過宋明清時期人均生活水平及賦稅負擔的長期變動趨勢,他發現:“宋代是高物價(jia) 、高工資、高生活水平,同時人均賦稅負擔也是最高的。明代從(cong) 1380年直到1500年則是經曆了低工資、低物價(jia) 和實際工資下降的經濟衰退,同時明初的人均賦稅負擔又和宋代十一世紀基本持平,所以生活狀況應該是困難的。但是以上的比較是從(cong) 近一千年裏僅(jin) 選取了五六個(ge) 年份,其代表性究竟如何,尚屬可議”。現在我們(men) 對宋明工薪水平的觀察與(yu) 比較,也許可以為(wei) 劉先生的結論提供一點佐證。
但我們(men) 的觀察不應止步於(yu) 此。麵對兩(liang) 組數據,一組數據是:家庭日收入100~230文、日基本開支100文;一組數據是:家庭日收入21文、日基本開支28文。我們(men) 會(hui) 感到驚詫,從(cong) 宋代到明代,中間相隔不過100年左右的時間,但不管是物價(jia) ,還是勞動力價(jia) 格,都發生了驚人的縮水,而且,如此低水平的物價(jia) 與(yu) 勞動力價(jia) 格,在明代差不多持續了200年。這是怎麽(me) 一回事?
恐怕很難簡單地用改朝換代與(yu) 戰亂(luan) 破壞來解釋。明清易代之際,也是長年戰火燃燒,但勞動力平均價(jia) 格卻不曾出現長時段的大起大伏,晚清馮(feng) 桂芬說:“年來(鹹豐(feng) 初年以來),百物騰貴,……即如工匠一節,國初(清初)每工隻銀二三分,今(晚清)增三四倍。”可見清初的勞動力價(jia) 格與(yu) 明代相仿佛。
從(cong) 宋代到明代,之所以發生了大規模、長時間的嚴(yan) 重通縮,我們(men) 相信重要的原因在於(yu) ,朱元璋建立的財稅製度、經濟體(ti) 係、明中前期的市場規模、貨幣流量、商業(ye) 化與(yu) 市場化程度,都跟宋朝的大相徑庭。
一些研究明代經濟史的學者已經指出:“明王朝建國前後,出身貧農(nong) 的開國君主朱元璋施行了許多發展農(nong) 業(ye) 經濟和限製商品經濟的措施。他欲圖構建一個(ge) 定額化、以實物經濟和勞役為(wei) 主的經濟體(ti) 製,學界有人幹脆稱之為(wei) ‘洪武型經濟體(ti) 製’。這種經濟體(ti) 製對於(yu) 市場經濟的擴展是不利的,具體(ti) 的表現而言便是商品價(jia) 格和勞務工資的極端低廉,以及商品貿易的低度發展”。“明代經濟格局受朱元璋立國規模的影響至深,1500年以前的明代財政體(ti) 係亦被稱之為(wei) 洪武型體(ti) 係,其特色是反市場的勞役和實物交換製度。貨幣交換雖還存在,但始終備受打壓而完全不顯著”。
朱元璋似乎下定決(jue) 心要將他治下的中國改造成為(wei) 一個(ge) 封閉而寧靜的巨型農(nong) 村,農(nong) 民呆在土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農(nong) 業(ye) 者不出一裏之間,朝出暮入,作息之道互知焉”;鄉(xiang) 間不得有遊手閑人,“其有不事生業(ye) 而遊惰者,及舍匿他境遊民者,皆遷之遠方”;人們(men) 也不得擅自離開戶籍所在地,“凡軍(jun) 民人等往來,但出百裏者,即驗文引。凡軍(jun) 民無文引,……必須擒拿送官”;鄉(xiang) 裏最好不要有誘人作樂(le) 的酒店,“鄉(xiang) 社村保中無酒肆”,“夜無群飲,村無宵行,凡飲會(hui) 口語細故,輒流戍”;首都南京雖然在朱元璋的指示下興(xing) 建了十五間酒樓,以點綴太平盛世,“但不設官醞以收榷課”,朝廷對於(yu) 酒稅漠不關(guan) 心、滿不在乎。
事實上,朱元璋似乎也不需要發達的工商業(ye) 與(yu) 貨幣化市場,有官員上書(shu) 請求設立官營煉鐵工場,朱元璋稱“今各冶鐵數尚多,軍(jun) 需不乏,而民生業(ye) 已定,若複設此,必重擾之,是又欲驅萬(wan) 五千家於(yu) 鐵冶之中也”,將上書(shu) 人杖責,流放海島;明政府也常年不鑄幣,整個(ge) 明朝近300年的鑄幣總量,居然不及宋神宗元豐(feng) 年間一年所鑄的貨幣量;明代前期,全國有接近一半的地區成為(wei) “不行錢之地”,即不使用法定貨幣的區域,民間交易隻好采用實物貨幣,“雲(yun) 南專(zhuan) 用海貝,四川貴州用茴香花銀及鹽布,江西湖廣用米穀銀布,山西陝西間用皮毛,自來錢法不通”;政府與(yu) 財政都控製在最小規模,以實物稅與(yu) 全民勞役方式維持政府的簡單運轉,連衙門辦公的“文具紙張,甚至桌椅板凳、公廨之修理,也是同樣零星雜碎的向村民征取”。
在這樣的“洪武型體(ti) 係”之下,我們(men) 很難想象社會(hui) 經濟能夠獲得正常發展。所謂的“晚明資本主義(yi) 萌芽”,隻有在突破了“洪武型體(ti) 係”的束縛之後才可能出現。但終明一代,勞動力價(jia) 格一直徘徊在“日薪三分銀”的水平線上下,即使在晚明,勞動力價(jia) 格也未見明顯上升。從(cong) 這個(ge) 角度來看,晚明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也許被今人高估了。
倒是晚清自洋務運動之後,從(cong) 經濟生活的表現來看,跟宋代高度相似:國家致力於(yu) 發展工商業(ye) ,政府機構中成立眾(zhong) 多經濟部門,大批官辦企業(ye) 興(xing) 起,口岸對外開放,商品經濟快速發展,大量人口流入城市,政府通過征收工商稅、發行公債(zhai) 快速擴張財政,積極發行貨幣並試圖控製鑄幣權,工商稅比重開始超過農(nong) 業(ye) 稅,物價(jia) 與(yu) 勞動力價(jia) 格也庶幾追上宋代的水平(馮(feng) 桂芬的觀察可作為(wei) 旁證:“國初每工隻銀二三分,今增三四倍”),社會(hui) 出現“高收入+高消費”的趨勢。
曆史學者將晚清時期出現的這種曆史性嬗變視為(wei) 是近代化的表現,但我們(men) 如果拉寬曆史觀察的視界,便會(hui) 發現,這樣的近代化轉型早在宋代就開始啟動了。隻不過在宋後的元明清時期曆史又發生了逆轉。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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