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朵生】《春秋》天子爵稱暨孔子改製考三條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3-08-26 0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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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朵生

作者簡介:慕朵生,男,獨立學者,曾創辦中國儒教網暨儒教複興(xing) 論壇並任總編。

《春秋》天子爵稱暨孔子改製考三條

作者:慕朵生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春秋學微”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七月初九日甲寅

          耶穌2023年8月24日

 

【《春秋》天子爵稱暨孔子改製考(一)】《春秋》爵三等,天子一等,公侯一等,伯子男一等是也。何三等?王者以製,一商一夏,一質一文。商質者主天,法三光而爵三等,公侯伯是也,以天子乃天之子而天所命故不爵稱;夏文者主地,法五精而爵五等,公侯伯子男是也,以天子乃天之子而天所命故亦不爵稱。

 

【《春秋》天子爵稱暨孔子改製考(二)】文武改商之質,從(cong) 夏之文,故爵五等,公侯伯子男是也。《春秋》暨孔子改周之文,從(cong) 殷之質,故爵三等,合公侯一等,合伯子男一等,又以天子非天之子非天所命故爵一等,即孟子所雲(yun) “天子一位”。一位者,爵秩之一等也;爵秩者,人爵非天爵也。故天子為(wei) 人爵之一等。

 

【《春秋》天子爵稱暨孔子改製考(三)】天子為(wei) 人爵而非天爵之一等,故《春秋》可“貶天子”而孟子大“革命”,至於(yu) 顧亭林則曰:“為(wei) 民而立之君,班爵之意,天子與(yu) 公侯伯子男一也,而非絕世之貴。是故知天子一位之義(yi) ,則不敢肆於(yu) 民上以自尊。”此是孔子去“王權神授”之說,為(wei) 製衡政治權力張本之意。

 

(按:寫(xie) 於(yu) 2013年6月18日。似乎是微博字數限製,所以每條皆簡潔而無發揮,蓋盡意而已。搜索了下舊文,發現一直就非常關(guan) 注天子的問題,或者說天子合法性的問題。)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