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紀】《中庸》首章說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3-08-15 16:46:59
標簽:《中庸》、首章說
丁紀

作者簡介:丁紀,原名丁元軍(jun) ,男,西元一九六六年生,山東(dong) 平度人,現為(wei) 四川大學哲學係副教授。著有《論語讀詮》(巴蜀書(shu) 社2005年)《大學條解》(中華書(shu) 局2012年)等。

《中庸》首章說

作者:丁紀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六月廿七日癸卯

          耶穌2023年8月13日

 

癸卯理學班第二場,畢冉主講大本達道,我略加評議。評語雖匆遽間出之,似非毫無可味者,因追記並稍完其意如次。

 

《中庸》首章,於(yu) “道不可須臾離,可離非道”之後,即曰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於(yu) “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後,即曰慎獨;於(yu) 中和、大本達道之後,即曰“致中和”。中者,即此不睹不聞、隱微之際也。而惟戒懼,故能靜而不離;惟慎獨,故能動而無違;惟先不有此違離之虞,乃可以擴而充之、發而揚之。觀此,一章之旨亦可見矣。

 

蓋性即天,而聖亦同天;道不可離,教亦豈可離哉?聖人修道為(wei) 教,乃作其位育之功,即所謂“發育萬(wan) 物,峻極於(yu) 天”者也,自是“天有四時,春夏秋冬,風雨霜露,無非教也;地載神氣,吐納雷霆,流形庶物,無非教也”(《孔子家語•問玉》)。然則率性者必出之以奉教,亦豈有須臾之可離也哉?而其要,則在於(yu) 戒慎。故欲勿離道違教,亦惟戒以致養(yang) 乎其中、慎以致察乎其幾,如是而已矣。

 

此義(yi) 程子最得之,言之蓋屢屢矣。如曰:

 

“‘純亦不已’,乃天德也。有天德,便可語王道。其要隻在慎獨。”(《遺書(shu) 》卷一四,條一〇)

 

“灑掃應對便是形而上者,理無大小故也。故君子隻在慎獨。”(卷一三,條九)

 

“孔子言仁,隻說‘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看其氣象,便須心廣體(ti) 胖、動容周旋自然中禮。惟慎獨,便是守之之法。”(卷六,條一〇)

 

又曰:

 

“(三住)此三者,人終食之頃未有不離者。其要隻在收放心。”(卷一,條五一)

 

“‘“鳶飛戾天,魚躍於(yu) 淵”,言其上下察也。’此一段,子思吃緊為(wei) 人處,與(yu) ‘必有事焉而勿正心’之意同,活潑潑地。”(卷三,條一)

 

皆言此也。善會(hui) 之,《中庸》一篇之旨亦可見矣。

 

或者以中為(wei) 聖人獨有,乃聖凡別處。曰:非也。聖凡之別,不在於(yu) 一有中、一無中。中隻是一個(ge) 中,聖人之中即常人之中。然致之,則足以為(wei) 天下之大本;不致之,始非不有,終不保其有。故人自非不事乎戒慎恐懼與(yu) 慎獨者,皆有其中。惟中不即為(wei) 大本,和不即為(wei) 達道,故不曰“中者”、“和者”,而曰“中也者”、“和也者”。所謂“中也者”、“和也者”,猶言“中之”、“和之”,則“致”字尚未出,而“致”之義(yi) 已在其中。“致中和”之“致”,即“致知”之“致”,皆非造成其所無,乃推極其所有。故曰“致中和”,勿使中和僅(jin) 為(wei) 中和,將有以盡其所以為(wei) 大本達道者也。中則聖凡同,致則聖凡異。自其同者言,聖凡之間非有二道;自其異者言,人亦豈可藉同於(yu) 一道為(wei) 口實,而以淺顯望聖人,以為(wei) 在可幾及也哉?此之所謂“極高明而道中庸”、“造端乎夫婦”而“察乎天地”也。但常人倘肯於(yu) 致中,亦無須假借聖人,亦自致其所固有而已矣。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