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樹明】《中庸》兩稱“仲尼”考釋

欄目:文化雜談
發布時間:2023-07-22 16:47:14
標簽:“仲尼”考釋、《中庸》

《中庸》兩(liang) 稱“仲尼”考釋

作者:曹樹明(陝西師範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來源:《光明日報》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六月初五日辛巳

          耶穌2023年7月22日

 

傳(chuan) 為(wei) 子思之作的《中庸》,在朱熹所訂第二章和第三十章,兩(liang) 次直呼“仲尼”。這一現象吸引了古今中外許多學者的關(guan) 注。

 

眾(zhong) 所周知,仲尼是孔子的字,而子思是孔子之孫。孫子直呼祖父的字,引發的首要問題是,這是否違背了古代的避諱製度?最早產(chan) 生疑問的是南宋王十朋:“豈有身為(wei) 聖人之孫,而字其祖者乎?”(《策問》)他還據此推斷《中庸》一書(shu) 或有漢儒“附益之偽(wei) ”。無獨有偶,朱熹也有多位弟子向他請教這個(ge) 問題,分別見於(yu) 《朱子語類》《中庸或問》和《答陳安卿》中,朱熹的解答是“古人未嚐諱其字”;而對於(yu) 其中緣由,他卻沒有深究,所以朱熹有時也含糊其詞地說“恐在當時為(wei) 可耳”。實則,表示不確定之義(yi) 的“恐”字大可不必出現,因為(wei) 孔子門人編纂的《論語》中,亦有六處“仲尼”,甚至直稱孔丘之名。這至少意味著,在那個(ge) 時代,避諱不是必須的。與(yu) 《論語》一樣,《中庸》不但未諱其字,而且未諱其名,第十三章即說“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進言之,不論是由於(yu) “古人未嚐諱其字”,還是因為(wei) 周代“無酷諱”(王觀國《名諱》),抑或是基於(yu) “不逮事父母,則不諱王父母”(《禮記·曲禮》),《中庸》都是可以稱“仲尼”的。因而,依此而認為(wei) 其中有漢儒之附益,或說“‘仲尼祖述堯舜’一語,一定不是孫兒(er) 的話”(陳榮捷《初期儒家》),均不能成立。

 

然而,需要進一步思考的是,《中庸》為(wei) 何兩(liang) 稱“仲尼”?關(guan) 於(yu) 此,學界的看法大致有六:第一,“古人稱字者最不輕”。這是宋魏了翁在《答張大監》中提出的觀點;明蔡清《四書(shu) 蒙引》也說“古人重字,如子思之於(yu) 孔子,亦稱仲尼雲(yun) ”;日狄生徂徠《中庸解》第三十章注亦曰:“稱字者尊之至也。”而字之被尊崇,在於(yu) 它代表一個(ge) 人的品德。這一觀點照應了“仲尼”的出場,但何以同為(wei) 敬稱的“子”“夫子”等沒有被這兩(liang) 處采納,卻無法得到合理的說明。再者,認為(wei) 古人重字,似也存在理解上的偏頗。《儀(yi) 禮·士冠禮》《禮記·郊特牲》皆雲(yun) “冠而字之,敬其名也”,表明取字的目的是敬名。也就是說,稱字的原因在於(yu) ,尊貴的名不能隨意被稱呼。故而,稱字是敬其人,而非敬其字或重其字。也正是在這個(ge) 意義(yi) 上,隋劉炫《孝經述義(yi) 》才說“稱字輕於(yu) 稱名矣”。第二,“明非一家之私”。元王義(yi) 山《稼村類稿》主張,第三十章起到了“萃天地造化於(yu) 夫子之一身”的神妙作用,第二章“稱仲尼者再”則“係仲尼於(yu) 中庸之上”,“蓋以夫子集中庸之大成者也”,兩(liang) 章都意在揭示,子思是把仲尼視為(wei) 具有普遍性、超越性的六經之道的代表,而非自家之祖父:“仲尼者,六經之仲尼也、千萬(wan) 世之仲尼也,吾豈敢私之以為(wei) 己祖哉!”清龔元玠《四書(shu) 客難》所雲(yun) “首引仲尼之言,此言仲尼之行,皆舉(ju) 其字,明非一家之私也”,與(yu) 王說屬於(yu) 一類。毋庸諱言,王、龔的觀念中充滿了強烈的崇古崇聖意識,而在這種意識下做出的判斷,雖然獨樹一幟,但很難保證客觀公允。第三,“所引書(shu) 之本文”。王陽明嫡傳(chuan) 弟子季本之《中庸私存》宣稱,第二章“所引書(shu) 之本文也”,故“著仲尼字”,而後文引孔子的話“止稱‘子曰’”,則是由於(yu) 所引為(wei) “當時所記之文”。這種說法純屬猜測,沒有充足的證據,亦未解釋第三十章“仲尼”的再次出現。第四,“自填諱”。清袁枚《隨園隨筆》主張,《中庸》中的“仲尼”乃“自填諱”而來,非子思本人所寫(xie) 。所謂“填諱”,亦名“題諱”,指子孫為(wei) 祖先撰寫(xie) 行狀、碑誌等文字時,請人代寫(xie) 祖先名號。可是,袁氏之說實難成立。首先,子思是在著書(shu) ,不是寫(xie) 行狀或碑誌;再者,“填諱”現象出現較晚,清錢大昕《十駕齋養(yang) 新錄》所雲(yun) “是宋人已稱填諱矣”雖非確考,但將這一現象推至先秦,無論如何都是過頭的。第五,“特筆”。在《中庸誼詁》裏,清馬其昶認為(wei) ,《中庸》“兩(liang) 書(shu) 仲尼,特筆也”。在馬氏看來,孔子有實實在在的參天地、讚化育的盡性之功,但他有德無位,因而其功績不像“以大德受天命”的舜、文、武、周公等那麽(me) 容易被人知曉,職是之故,子思用直呼仲尼的特殊筆法來刻意彰顯孔子之德。而反觀曆史,《中庸》兩(liang) 次直書(shu) “仲尼”的確引起了後人的注意,但這種做法並未達到“昭明聖祖之德”的效果,反而引發了對子思作《中庸》的問難。這一事實,在一定程度上從(cong) 反麵構成了對馬其昶之說的證偽(wei) 。第六,明下文“子曰”皆夫子之語。日伊藤仁齋《中庸發揮》注“仲尼曰”一條說:“此稱仲尼者,明下文所引‘子曰’者,即皆夫子之語也。”中井履軒《中庸逢原》的注解與(yu) 之文字稍異、語義(yi) 則同。分析地看,他們(men) 的解釋確有發人所未發之處,然而卻無法回答《中庸》為(wei) 什麽(me) 放棄“孔丘”“孔子”“孔夫子”等能起到同樣作用的稱呼,且二人與(yu) 季本一樣,亦沒有對第三十章的再呼“仲尼”作出說明。

 

如上諸說皆有一定的道理,但卻麵臨(lin) 一個(ge) 共同的問題:《中庸》它處引孔子之言皆稱“子曰”,何以僅(jin) 此兩(liang) 處例外?實則,隻有聯係上下文而統觀《中庸》,這個(ge) 問題才能得到更為(wei) 深入的剖析。第三十章“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以“仲尼”為(wei) 主語,比較容易理解:稱字可以表示尊敬,且比“孔子”“孔夫子”等“外之之辭,孔姓之通稱”(《中庸或問》)更能避免誤解;而若延續上文體(ti) 例,冠以“子”字,作“子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則又不太合乎語言習(xi) 慣。可見,“仲尼”是第三十章的最佳選擇。那麽(me) ,第二章以“仲尼曰”引入的理由是什麽(me) 呢?這主要取決(jue) 於(yu) 其上的第一章。第一章講述“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等高度抽象的哲理,體(ti) 裁是議論體(ti) ,而第二章卻忽然轉為(wei) 語錄體(ti) ,這自然就需要標明語錄的言說者。標明的方式,應力求準確但又不失敬意,因此“仲尼”仍是最合適的。在首條語錄指明作者的情況下,下文再引他的話,為(wei) 了省文而簡稱“子曰”就完全可以。而假如徑直以“子曰”銜接第二章的引文,則具有通用性質的尊稱“子”具體(ti) 指向何人,就不甚明確。

 

引人思考的是,亦在《禮記》中、同被視為(wei) 子思之作的《表記》《坊記》《緇衣》等皆以“子言之”開篇,為(wei) 何偏偏《中庸》選擇了不同的著述體(ti) 例?是否可依據“子言之”和“仲尼曰”的相似性,而認為(wei) 《中庸》的原本乃以第二章為(wei) 開篇呢?當然不能。事實上,“仲尼曰”的字眼,恰可證明此章非《中庸》原本的首章,否則開頭就不會(hui) 是“仲尼曰”,而應為(wei) 子思慣用的“子言之”。由此可以推斷,原始的《中庸》文本就是以第一章為(wei) 開篇,下接“仲尼曰”為(wei) 第二章,今本《中庸》未對這一部分進行改編。有鑒於(yu) 此,武內(nei) 義(yi) 雄《子思子考》、馮(feng) 友蘭(lan) 《中國哲學史》等把《中庸》第一章視為(wei) 後人所加的觀點,就需要重新審視。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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