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新勇】“清真”何以清,“國家”有無“國”?——當代中國國家合法性之一辯

欄目:諫議策論
發布時間:2012-03-0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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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真”何以清,“國家”有無“國”?
    ——當代中國國家合法性之一辯
    作者:姚新勇(暨南大學教授)
    來源:作者賜稿《儒家郵報》發表
    時間:西曆2012年2月29日
    
    
    
    一
    
    
    本文的正標題看上去似乎有些亂(luan) ,標題的兩(liang) 半好像彼此沒有多少關(guan) 係,而文章的副標題,可能更會(hui) 招來“五毛教授”之譏。不過如果您認真讀完全了下麵的文字後,或許會(hui) 發現我之所論未必那樣混亂(luan) ,也未必那樣五毛不堪。
    
    
    本文所思自然非一日之間形成,但促使我拿起筆來最終寫(xie) 下這些文字的直接刺激,則是下麵三篇文章:《清真食品姓什麽(me) ?》(海默)、《中國曆史的延續與(yu) 斷裂》(秦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檢討》(聶冷)。這三篇文章都可以在“共識網”( https://www.21ccom.net)上查到,不過為(wei) 了更好地展開相關(guan) 的論述,先允許我將這三篇文章大概介紹介紹。為(wei) 行文簡便起見,下麵我將以作者姓氏簡稱相關(guan) 文章,而且相關(guan) 引文除超出這三篇外的文字外,也不再具體(ti) 標注出處。
    
     “海文”討論的直接問題是,應該怎樣定性清真食品。作者指出,無論從(cong) 中國穆斯林清真食品形成的曆史來看,還是從(cong) 現實來看,清真食品隻應該姓“宗”,宗教的宗,即“清真”一詞應該是嚴(yan) 格地與(yu) “HALAL”這一來自於(yu) 阿拉伯世界的宗教詞語相對應的概念。但是現實中,不僅(jin) 存在著將清真食品錯誤地理解為(wei) 一般性的屬於(yu) 民族生活習(xi) 慣的“民族食品”,而且一些地方的相關(guan) 職能部門還嚴(yan) 格規定,“不允許在清真食品論證標識中出現‘HALAL’字樣”,如果有必須更換標識,否則禁止銷售。還有人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把相關(guan) 的標識視作“敵人勢力‘利用宗教向文化、商業(ye) 領域和人民生活等方方麵麵進行滲透、煽動宗教狂熱’”。  
    
    
    海先生認為(wei) 這顯然是非常錯誤的:
    
    
    “宗教信徒在遵守國家法律的前提下,自願以宗教律法指導和規範約束自己的言行,在飲食、服裝等方麵謹守宗教禁忌,隻要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hui) 安全,就不能視為(wei) 錯誤,更不能隨意定性為(wei) 宗教狂熱。在符合某一宗教律法的食品上印製或張貼該宗教用語的標識,主要是為(wei) 著規範宗教食品的生產(chan) 和經營標準,讓信仰這個(ge) 宗教的信徒放心食用,防止和減少不同信仰個(ge) 體(ti) 和群體(ti) 之間的矛盾。因此,HALAL(清真)標識不僅(jin) 與(yu) 敵對勢力無涉,而且恰恰是促進社會(hui) 和諧,維護社會(hui) 穩定的必要舉(ju) 措。”
    
    
    秦文與(yu) 聶文所討論的範圍不盡相同,但存在交叉。其交叉的核心問題就是,1949年以後的中國政府,在國家主權上,究竟是提高、張顯、強化了中國的國家主權,還是不僅(jin) 沒有提高,反而是使國家主權受到了傷(shang) 害和削弱?答案是否定的。
    
    
    秦暉先生說:“僅(jin) 僅(jin) 就一般意義(yi) 上的國家權益而言”,“1949年以後中國國家權益,或者說所謂的主權”也沒有任何增進?試問,“哪一個(ge) 不平等條約是1949年廢除的?哪一塊領土是1949年收複的?哪一點經濟權益,包括海關(guan) 權益,各種權益在內(nei) 是1949年獲得的?不管是大的還是小的。我相信沒有一個(ge) 人能夠回答出來!的確是找不到!”而聶先生,則更是一一羅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失去的”比清朝喪(sang) 失得還多的“近200萬(wan) 平方公裏”的具體(ti) 名稱,以此來證明新中國60年來的外交幾無是處。
    
    
    二
    
    
    以前沒有讀過聶先生的文字,且新中國喪(sang) 失領土的情況比較複雜,容後再談,但素以行文思考曆史材料豐(feng) 富、論證邏輯嚴(yan) 密、思維銳利理性而著稱的秦暉先生,盡然得出如此簡單、絕對的結論,卻著實讓人吃驚。當然讀者可能會(hui) 說我在竄改秦暉先生的話,秦文明明寫(xie) 道: 
    
    
    “所謂的國家主權的恢複,或者說國家權益的恢複,1949年以後的確有進展,這應該承認。道理很簡單,不管哪一個(ge) 黨(dang) 執政,1949年以後起碼國家是一個(ge) 革命統一的局麵,比起之前戰亂(luan) 的局麵,多少說話的力量要大一點,這一點應該是沒有問題。所以從(cong) 長遠的觀點來看,這種變化對中國國家權益的恢複當然是有正麵作用的。但是這個(ge) 正麵作用在1949年的時候並沒有體(ti) 現出來,在1949年以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中國在這方麵其實是沒有什麽(me) 進展的。”
    
    
    然而綜合全文看,這種不無遮掩、顛三倒四的說辭,與(yu) 其說是否定了我的看法,不如說是恰好症侯性地表明,秦先生的確認為(wei) 新中國國家的主權毫無提升,新中國無論是內(nei) 政還是外交都乏善可陳。
    
    
    1949年之後的中國,的確有許多問題,產(chan) 生過諸多災難,但說它對國家主權尊嚴(yan) 毫無任何提升,實在是罔顧曆史。
    
    
    抽象而言,民國時期的國家版圖是比現在的大,就是今天台灣的中華民國地圖,還包括著外蒙古。但是不僅(jin) 現在一些已經正式被劃為(wei) 他國領土的原中國領土(如外蒙、海參崴等)實際並不在民國政府的控製之下,而且西藏、新疆等大塊邊疆地區,也不在國民政府有效的控製之下。而共產(chan) 黨(dang) 國家成立後則至少是將現在的新疆、西藏等地區有效地納入到了國家控製的範圍之下,切切實實地加強了現代國家(state)所必需的國家一體(ti) 化,進一步推動了傳(chuan) 統天朝國家向現代國家的轉型。這些難道不是對於(yu) 國家主權切實的提升嗎?而1949年之後所進行的三場涉外戰爭(zheng) ——抗美援朝戰爭(zheng) 、中印邊境自衛反擊戰、中越邊境自衛反擊戰——中國都取得了勝利,難道它們(men) 都沒有揚國家之威、固中國主權嗎?
    
    
    當然,秦、聶二位已經對新中國國家預先作出了全盤的否定,因此,他們(men) 要麽(me) 回避一些明擺的事實,要麽(me) 加以曲解。兩(liang) 位都沒有提到對於(yu) 西藏主權的強化和中印邊界反擊戰,而關(guan) 於(yu) 其他幾點,又都被確定為(wei) 外部因素使然,似乎沒有中國的什麽(me) 事。比如,秦先生認為(wei) ,早在1946年底,蘇聯就發現了三區革命中伊斯蘭(lan) 因素的擴大,害怕無法控製,所以就改變了支持三區革命的立場,轉而施壓讓三區革命領袖承認中國的主權。所以沒有1949年的變故,“蘇聯也不會(hui) 把新疆分離出去”,所以在三區問題上,1949年之政權“更迭也沒有起多大的作用”。而聶先生則把抗美援朝戰爭(zheng) 與(yu) 對越自衛反擊戰的勝利,或歸為(wei) 蘇聯的飛機大炮及社會(hui) 主義(yi) 陣營的力量,或歸為(wei) 與(yu) 美國的結盟。這樣的論證邏輯顯然是以偏蓋全、似是而非的。
    
    
    三區革命造成的新疆危機,當然與(yu) 蘇聯有重要的關(guan) 係,但其最終的和平解決(jue) ,恰恰與(yu) 共產(chan) 黨(dang) 中國的建立關(guan) 係重大。已經在新疆的伊犁等地建立了帶有相當分離性質的“三區自治政權”,之所以能夠順利、和平地納入到新國家範圍中,不正是因為(wei) 當初中國新政權與(yu) 蘇聯良好的關(guan) 係以及三區革命與(yu) 中國革命在共產(chan) 主義(yi) 理念上的一致性嗎?不正是新型國家決(jue) 心收複新疆、解決(jue) 新疆問題努力之結果嗎?而且1960年的伊塔事變,盡管得到了蘇聯分解中國企圖的支持,但也很快得以解決(jue) ,則就更與(yu) 什麽(me) 蘇聯的功勞無關(guan) 了。再說抗美援朝與(yu) 中越邊境自衛反擊戰,固然有外部的因素,但如果沒有中國自己的決(jue) 心、努力、流血犧牲,難道會(hui) 取得勝利嗎?不要說全球化狀態下的戰爭(zheng) 會(hui) 有外部因素,就是前全球化、前現代時期的戰爭(zheng) ,也離不開外部因素。如果因為(wei) 外部因素的存在,就否定內(nei) 部因素的自我作用,那麽(me) 這個(ge) 世界上還能有什麽(me) “自己的勝利”之說呢?還能有什麽(me) “勝利者的自豪感”呢?
    
    
    關(guan) 於(yu) 49年之後新政權與(yu) 國家主權增長與(yu) 否的討論先告一段落,讓我們(men) 回頭來看海默先生的清真姓“宗教”之論。清真食品的確與(yu) 伊斯蘭(lan) 教有直接的關(guan) 係,但將其視為(wei) 一般性的民族生活風俗習(xi) 慣也並非是無人從(cong) 信之說。強化清真食品的伊斯蘭(lan) 教教法的專(zhuan) 一屬性與(yu) 強調其非宗教性、生活習(xi) 俗性之兩(liang) 種訴求,也很自然地內(nei) 含著(外來)宗教權威與(yu) 國家權威間的緊張,尤其是考慮到伊斯蘭(lan) 教擁有強烈的正教合一傳(chuan) 統的特點,兩(liang) 者的緊張、矛盾很可能就會(hui) 更大。兩(liang) 種緊張或矛盾的具體(ti) 內(nei) 涵之孰是孰非暫且不論,但很清楚的是,如果我們(men) 不違反基本邏輯,是絕對無法簡單地推導出海先生的結論:強化、確定“HALAL(清真)標識”,“恰恰是促進社會(hui) 和諧,維護社會(hui) 穩定的必要舉(ju) 措”。
    
    
    上述分析還隻是限於(yu) 表層,其深層原因更值得分析。三篇文章之所以都出現了相近的簡單、絕斷的論證問題,與(yu) 三位作者不約而同地為(wei) 了追求個(ge) 體(ti) 或族群的權利而否定(或限定)國家權力的動機直接相關(guan) ,而這一動機的產(chan) 生與(yu) 絕對化,則又與(yu) 近三十年來的兩(liang) 股潮流不斷相互激蕩的現實密切相關(guan) 。這兩(liang) 股潮流一是少數族裔文化複興(xing) 潮流,二是要求擴大社會(hui) 和公民權利、縮小約束國家權力的民主訴求潮流。這兩(liang) 個(ge) 潮流都源起於(yu)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之交,並不斷並行延展,構成了中國社會(hui) 轉型的基本內(nei) 容和主要矛盾的匯聚場域。不過一方麵由於(yu) 前一潮流所含內(nei) 容更為(wei) 敏感,長期被有關(guan) 各方(其中又以體(ti) 製為(wei) 主)有意掩蓋或回避,另一方麵由於(yu) 主流文化界對於(yu) 邊緣族群存在狀態的麻木與(yu) 傲慢,所以在相當長的時間內(nei) ,少數族裔文化複興(xing) 潮流及其所帶來的對於(yu) 中國的衝(chong) 擊性就被忽視或漠視。但是到了本世紀之後,尤其是在2008年前後,借助於(yu) 奧運火炬傳(chuan) 遞風波、藏區3·14、新疆7·5等一係列衝(chong) 突性事件,這兩(liang) 股潮流呈現出合流之態勢,共同激化著中國社會(hui) 思潮、立場的兩(liang) 極分化。
    
    
    於(yu) 是我們(men) 看到,要求更進一步擴大少數族裔文化及自治權益的呼聲和主張自由、民主、憲政的呼聲的匯流。而相同的情況在海外“自由中國人士”那裏也同時出現。當年寫(xie) 《天葬》一書(shu) 時,王力雄還說在涉及中國主權問題上,海外流亡人士與(yu) 中國大陸的立場是一致的,但是3•14之後,尤其是7•5之後流亡人士的表現不再與(yu) 大陸一致,相反卻與(yu) 分裂人士更為(wei) 靠近。而在國內(nei) 被曝光的同時受到中國政府控製、西方勢力聲援的人,也不再是過去單一的“人權人士”,同時也包括一些少數族裔的“民族-人權人士”。這就似乎形成了,西方國家、海外民運人士、追求獨立的海外藏人或維吾爾人等、國內(nei) 人權活動者、自由憲政訴求者之間的相互聲援;與(yu) 之相對應,也出現了愛國華僑(qiao) 、留學生、“左派”人士、愛國激憤青年的同聲相契。正是在這樣的形勢下,中國國家、愛國主義(yi) 合法性與(yu) 否的問題,也就被全麵地納入到了中國社會(hui) 轉型、製度選擇之何去何從(cong) 的激烈爭(zheng) 論上;中共和國家,也就被各方同時從(cong) 正反兩(liang) 個(ge) 方麵高度地捆綁在了一起,中共的統治的合法性被前所未有地與(yu) 中國國家利益、中國國家尊嚴(yan) 的獲取、保持、擴展聯係在了一起;而反之,中國國家的“非法性”,又與(yu) 中共的專(zhuan) 製、不民主幾乎劃上了等號。因此,毫不奇怪,為(wei) 了摧毀“愛國主義(yi) 、民粹主義(yi) 憤青”、“左派保守勢力”、體(ti) 製權力的最後一塊合法性基石——愛國主義(yi) 、國家權利,激憤且感到前途渺茫的自由民主憲政人士、日益強烈的“民族文化”的皈依者們(men) ,以不合邏輯、不符事實的論證,徹底(或片麵)否定中國國家的合法性就是再自然不過了。
    
    
    當然,我並不想把這種中國當下意識形態的二元矛盾激烈對抗性態勢,籠統地歸因於(yu) 中國社會(hui) 的轉型,從(cong) 而掩蓋作為(wei) 執政者的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責任。我們(men) 即便不去具體(ti) 分析中國社會(hui) 矛盾激化中體(ti) 製權力的責任,隻是就作為(wei) 國家權力的擁有者這一點而言,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中國政府,都要對當下日益嚴(yan) 峻的社會(hui) 現實負主要責任。換個(ge) 角度看,我們(men) 這裏所討論的偏激觀念,在相當程度上正是對於(yu) 權力幾無止境的惡質化的反映。但是姑且假設,各種質疑中國國家合法性聲音的動機都是良好的,都是為(wei) 了國家轉型的健康完成,為(wei) 了國家真正實現和諧、民主、自由、長治久安,那我也必須指出,不顧事實、邏輯地將中共完全等同於(yu) 中國,以中共執政所存在的問題來全盤否定國家尊嚴(yan) 、中國利益的訴求,並進而片麵過度強調個(ge) 體(ti) 、族群、社會(hui) 的權利,是成問題的。且容我返還回去再解析解析上述三篇文章,來做進一步地說明。
    
    
    三
    
    
    海默先生說強化清真的宗教標識,不僅(jin) 與(yu) 國家穩定無礙,而且“恰恰是促進社會(hui) 和諧”之必要舉(ju) 措。我以為(wei) 海先生可能過份站在自己的宗教和文化一邊說事了,而有意忽視了現實中“純化清真”的訴求所帶來的緊張或衝(chong) 突。主要由各地回族所推動的回族聚集區飲食清真化運動,近二十多年來不斷地在各地展開,其主要形式有,清查、純化回民聚居區飯店的清真度,在穆斯林群眾(zhong) 中間推行戒酒運動等等。應該說,絕大多數積極推行相關(guan) 運動的回族伊斯蘭(lan) 信徒的動機是單純的,即為(wei) 了提高本族群眾(zhong) 的伊斯蘭(lan) 教戒規的嚴(yan) 格性,而且他們(men) 在推行相關(guan) 活動時,也大都試圖尋求政府的支持與(yu) 幫助,因此將其定性為(wei) 敵對勢力“利用宗教向文化、商業(ye) 領域和人民生活等方方麵麵進行滲透、煽動宗教狂熱”的確失之過當。但是另一方麵,在推行飲食清真化運動時,一些宗教人士或信眾(zhong) ,也時不時地僭越權限,不顧國家法律規定,去行使查禁飯店、搜查穆斯林家庭住戶有無藏酒等行動,並不同程度地引起了一些地方的信教與(yu) 不信教民眾(zhong) 的衝(chong) 突。
    
    
    另外飲食清真化運動,並不是孤立的,而是與(yu) 近三十年來的飲食、服飾、教育等全麵的伊斯蘭(lan) 純潔化聯係在一起的文化複興(xing) 運動。族裔文化複興(xing) 運動的推進,是糾正了文革時期的極左路線,推進了回族等少數族裔文化的發展,但是另一方麵,不無激進的伊斯蘭(lan) 文化複興(xing) 運動,也帶來了國家認同的弱化和宗教認同的強化,帶來了回民居住區回民與(yu) 非回民之間的緊張,甚至帶來了回族傳(chuan) 統文化與(yu) 新興(xing) 阿拉伯化之間的緊張。雖然由於(yu) 對敏感性的回避,在中國公開的場合下,極少有人談及此類緊張,但實際情況卻日趨嚴(yan) 重,有國外學者已經注意到了相關(guan) 情況,並專(zhuan) 門加以研究。如《在北京和麥加之間》(Between Mecca and Beijing: modernization and consumption among urban Chinese

 Muslims, by Maris Boyd Gillette,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共產(chan) 主義(yi) 的多元文化主義(yi) 》(Communist Multiculturalism, by Susan k. McCarthy,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2009)兩(liang) 部著作。在《共產(chan) 主義(yi) 的多元文化主義(yi) 》一書(shu) 中有這樣一個(ge) 例子,以雲(yun) 南沙甸清真寺為(wei) 核心的伊斯蘭(lan) 推進力量,到藏區中甸的一個(ge) 叫做哈巴(Haba)的村莊開展“再皈依(Re-conversion)”活動,力圖讓已經藏化了的原回族居民重新皈依伊斯蘭(lan) 教。他們(men) 的再皈依活動應該說是頗有成效的,但也引起了周圍其他非回族(如納西、彝、藏)民眾(zhong) 的不滿。書(shu) 中就記載了一個(ge) 藏族的相關(guan) 不滿:“一個(ge) 民族必須注意並尊重其他民族的宗教與(yu) 文化。而這些回族在這裏建造的新清真寺就不好,沒有表現出對其他民族的尊敬”。(《共產(chan) 黨(dang) 的多元文化主義(yi) 》148-149頁)。其實對於(yu) 想了解這方麵情況的讀者來說,不用借助於(yu) 國外的研究,在互聯網上就不難找到類似的案例。比如在天涯社區中就有關(guan) 於(yu) 各地回族信徒推行戒酒運動的激烈爭(zheng) 議(參考網頁如:https://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149111.shtml)。
    
    
    當然,或許有回族朋友看到我這裏的論述可能會(hui) 不高興(xing) ,他們(men) 會(hui) 強調本族群相關(guan) 活動中的守法與(yu) 克製,以及當地群眾(zhong) 的理解和支持,《雲(yun) 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中甸縣回族簡況》(https://bbs.2muslim.com/viewthread.php?tid=2576)一文就是一例。回族朋友這樣的自辯,並非虛言,但這隻是事情的一個(ge) 方麵,而且自辯本身就說明緊張、不和諧的存在。
    
    
    這些情況說明,相關(guan) 部門對中國伊斯蘭(lan) 文化回歸的擔心與(yu) 管理,並非無的放矢,並非隻是文革思維的錯誤延續,並非隻是對於(yu) 國家意識形態的維護,而是切實帶有超黨(dang) 派、超族群的國家安定的穩定意義(yi) ,是對於(yu) 可能越界的單一宗教信仰、文化認同擴張的抑製,是對於(yu) 不同文化族群相互和諧相處之基本寬容基礎的維護,也是對某一族群之外或之內(nei) 的非(他)宗教信徒的公民權利、信仰權利的保護。所以,即便有關(guan) 監管行為(wei) 存在管控過度的情況,那也不應該片麵地否定國家的監管權,而無限擴張、強調某一族群文化信仰純化的權利。
    
    
    我們(men) 再來看看對新中國喪(sang) 失領土主權的指控。
    
    
    聶文所例舉(ju) 的相關(guan) 領土的喪(sang) 失,共計200平方公裏,主要是承認外蒙古獨立的160萬(wan) 平方公裏(並在劃界時再送4萬(wan) 多平方公裏內(nei) 蒙、新疆、察哈爾等地區的土地)、承認蘇聯對唐努烏(wu) 梁海吞並的17萬(wan) 平方公裏、中緬劃界時送13萬(wan) 多平方公裏給緬甸;另還有送給越南、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尼泊爾的領土;還有東(dong) 海的蘇岩礁被韓國占領,釣魚島被日本占領,南海的諸多島嶼被周邊的越南、馬來西亞(ya) 、印度尼西亞(ya) 、菲律賓等國占領等等;還有南海石油資源被鄰國強行開采等時而發生的“喪(sang) 權辱國的事件”。
    
    
    聶先生所列的情況,許多是我沒有聽說過的,相信許多普通中國人也與(yu) 我一樣,這說明60年來中國政府在處理外交事務時,至少沒有真正征求過人民的意見,人民並不真正擁有對於(yu) 國家主權問題的實際知情權與(yu) 過問權,這無疑是非常成問題的。但是盡管如此,聶先生不分青紅皂白將上述所有情況都歸結為(wei) 中國政府的喪(sang) 權辱國的行為(wei) ,則恐怕含有故意誇大其辭的問題。比如聶先生所說的東(dong) 海、南海海洋主權喪(sang) 失的情況,就牽強之極。一來中國政府並沒有承認過聶先生所說的大多數侵犯行為(wei) 合法,二來這些海洋侵犯行為(wei) 之所以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回擊,並非中國政府不作為(wei) ,而是因為(wei) 軍(jun) 事能力的不足和出於(yu) 複雜的周邊及國際影響的考慮。眾(zhong) 所周知,近來中國政府剛剛明確南海為(wei) 中國的核心國家利益,就引起了極大的壓力,美國就借機聯手周邊相關(guan) 國家,散布中國威脅論,聯手製衡中國。中國政府能夠不小心謹慎嗎?它能夠不分時機、不講策略地有犯必擊嗎?而將釣魚島主權被日本實際占有和承認外蒙獨立都算作是新中國的責任,則更是連起碼的曆史事實都不尊重。這兩(liang) 大塊領土的永久或暫時的失控,有中共政府的責任,更有國民黨(dang) 政府的責任,怎麽(me) 能夠將板子都打在中共政府身上呢?當然聶先生會(hui) 說,即便不說是中共政府喪(sang) 權辱國,那麽(me) 也是中國政府實施愚蠢的結惡美國、搞遠攻近交的外交策略所至。而這種批評,恰與(yu) 秦暉先生的說法相通(即越是與(yu) 中國政府關(guan) 係良好的國家,越是欺負華人利益嚴(yan) 重的國家),都是直接或間接地批評中共政府不施行民主製度,與(yu) 西方民主國家交惡,結果隻能是對內(nei) 侵犯人權,對外喪(sang) 失主權。
    
    
    當然不能否認新中國60年來人民權利被履遭傷(shang) 害的事實,但是僅(jin) 從(cong) 此角度來理解中國的外交關(guan) 係的曆史及現實並全盤否定新中國的外交實踐,顯然是偏頗的。60年來中共政府與(yu) 周邊國家的領土外交互動,不僅(jin) 是這60年來的事情,更是傳(chuan) 統中國向現代中國轉型之數百年來曆史的延續。自1689年中俄尼布楚條約簽署以來,中國與(yu) 西方及周邊國家簽定了眾(zhong) 多與(yu) 領土相關(guan) 的條約,其中既包括許多明顯的的喪(sang) 權辱國之約,也有揚眉吐氣收回主權之約,還包括一些難以定性的條約。不過理性而客觀地來看,將這些條約進行這樣的分類,恐怕太多簡單的意識形態的性質,而缺乏客觀、冷靜的曆史理性。因為(wei) 很重要的一點就是,由邊界模糊的天朝中國向主權清晰的民族-國家之現代中國的轉型之曆史,正是這一係列性質不同的領土條約簽定、演化的曆史。雖然在此一體(ti) 兩(liang) 麵的曆史過程中,我們(men) 經受過了眾(zhong) 多主權喪(sang) 失的痛苦和不多的主權恢複的歡喜,但是我們(men) 必須承認,正是通過痛苦與(yu) 歡喜的雙重曆史,中國作為(wei) 一個(ge) 現代國家的領土主權範圍才逐漸得以明晰、確定。這種現代國家主權範圍界限的不斷地清晰化,不僅(jin) 是與(yu) 外部世界厘清關(guan) 係的過程,也是國家內(nei) 部各地區緊密現代關(guan) 係建構的過程。隻有從(cong) 種這內(nei) 外一體(ti) 的角度來看待相關(guan) 問題,才可能正確地、曆史性地認識中國數百年現代國家演化史的性質。
    
    
    例如聶、秦二位都提到了1949年之後中國邊界劃定時過度出讓領土的情況。這種情況的確存在,而且就具體(ti) 得失來看,中國的謙讓之舉(ju) 也的確近於(yu) 東(dong) 郭先生之迂腐。但是如果我們(men) 從(cong) 傳(chuan) 統天朝向現代民族國家轉型的內(nei) 外雙重性角度看問題,或許會(hui) 有另外的評價(jia) 側(ce) 度。我們(men) 看到,轉型中國在明確國家邊界時,不僅(jin) 有麵對強敵的不得已地退讓、失敗,也有對於(yu) 弱小鄰居的“禮讓”、“大度”;而與(yu) 此同時,無論是清代的改土歸流、晚清的開疆實邊,還是1949年之後的解放西藏、解放新疆、支援邊疆建設等,又都是國家借助國家強力,鏟除地方割據、建設一體(ti) 化現代國家的過程。如果我們(men) 孤立地看問題,很容易得出中國曆屆政府都是“攘外必先安內(nei) ”政策的施行者。但是這種看法的合理性,應該主要是內(nei) 向性的,即對內(nei) 激發民眾(zhong) 奮起推動國家改變、進步的奉獻精神,而如果將其簡單地運用於(yu) 對外關(guan) 係方麵的評價(jia) ,則可能是很不恰當的。因為(wei) 它至少掩蓋了這樣的一種事實或性質:即中國文明具有更高的和平性訴求,中國很少出於(yu) 稱霸的野心,主動通過侵略的方式,完成自己的現代國家的轉型,這與(yu) 西方現代國家生成過程中的對外侵略擴張性是很不一樣的。另外,近代以來的曆屆中國國家,對內(nei) 更為(wei) 強調國家強力的實施,固然說明中國治理的現代民主性質的缺乏,但這也同樣說明,中國對自己邊疆範圍的基本的明確性與(yu) 自控性。說明,有清以來中國對於(yu) 西藏、新疆等主權的高度明確性,說明這些邊疆地區屬於(yu) 中國的合情、合理、合法性;說明,近代以來的中國,盡管遭受到了西方、日本帝國主義(yi) 、殖民主義(yi) 的諸多欺淩,簽定了不少屈辱的條約,但是在許多情況下,一旦這些條約確定下來為(wei) 國際法所承認後,中國曆屆政府又都自覺遵守它們(men) ,並且通過一些自我犧牲性的讓步,求得與(yu) 周邊國家邊界問題的良好解決(jue) 與(yu) 和平安定。而這與(yu) 美利堅合眾(zhong) 國的形成史、擴張史的差異是多麽(me) 的大呀!在現代中國民族國家形成的曆史過程中,我們(men) 已經經受了多麽(me) 深重的屈辱、不平等,做出過多少主動的謙讓與(yu) 犧牲,我們(men) 自己的精英們(men) 還有多少理由,不分青紅皂白地無限貶低中國、誇讚西、美諸國呢?
    
    
    過去的民國也好,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好,為(wei) 了強調自身的合法性,往往全盤否定“前朝”,從(cong) 而將完整的現代中國轉型史所割斷,清、中華民國,被先後視為(wei) 國家災難的十惡不赦的罪者;而今,不少學者不斷地糾正“極左”、暴力的曆史思維,努力恢複被割斷的曆史,挖掘清、晚清、民國之於(yu) 現代中國的正麵貢獻,體(ti) 諒它們(men) 的諸多曆史無奈,但是與(yu) 此同時,許多學者又要將1949年後的中國曆史全盤否定,甚至全盤否定五四以來的啟蒙曆史、左翼革命史,這不是從(cong) 相反的方麵重複紅色的暴力思維又是什麽(me) ?
    
    
    四
    
    
    再強調一遍,我並不是一個(ge) 愚蠢的國家至上主義(yi) 者,我理解,以民主、自由為(wei) 理想來批判、否定中共、中國國家合法的聲音之所以越來越高,表現出人們(men) 對於(yu) 政治改革遲遲不前現狀的絕望,對於(yu) 國家權力對公民權利侵犯日益升級的激憤,對於(yu) 國家危機的極度焦慮。所以,在很大程度上,這種不無偏激聲音的日益增高的責任,在執政黨(dang) ;而且中國問題解決(jue) 還是繼續惡化的責任在政府。但是盡管如此,我們(men) 也不應該任由這種聲音放大、走向極端。且不說中共的所作所為(wei) 未必都是錯誤的,作為(wei) 國家權力執掌者的位置,也決(jue) 定了中共政府所作所為(wei) ,不可能隻屬於(yu) 中共的而無超政黨(dang) 的國家性質。上麵的分析已經說明了這一點。如果我們(men) 為(wei) 了推進中國的民主化進程,為(wei) 了強化某一族裔的自我權力,執意要將中共與(yu) 中國相等同,並經由國內(nei) 不民主現狀的否定,達至對中國國家的全盤否定,則很可能不僅(jin) 在取消著中國國家的曆史與(yu) 當下的合法性,也可能是在取消中國未來的合法性。我們(men) 至少可以從(cong) 以下4方麵來說明。
    
    
    第一從(cong) 各個(ge) 族裔與(yu) 國家及各族裔之間的關(guan) 係來看,如果每個(ge) 族裔都過度強調本族裔的權利,那麽(me) 國家的權威又何以保證?如果國家的權威無法保障,中國除了四分五裂,還有什麽(me) 前途?強調國家的權威性和整體(ti) 性並非是以國家為(wei) 本,更非無原則地強調國家的權力高於(yu) 一切。國家之所以存在,之所以必須,一個(ge) 很重要的理由在於(yu) 其調節各不同群體(ti) 和個(ge) 體(ti) 關(guan) 係的作用。每一個(ge) 文化族群對自我權利的強調並不是在真空裏進行的,而是在與(yu) 其他族群和國家的相互關(guan) 係中才產(chan) 生了自我權利的意識與(yu) 訴求,因此,不同的群體(ti) 權利訴求之間,肯定會(hui) 發生矛盾、衝(chong) 突,而這就需要國家在更普遍的基礎上來進行調節。所以,盡管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的執政,沒有西方式民主選舉(ju) 的合法性認證,但它在代表國家執行不同利益、文化群體(ti) 關(guan) 係的協調時,就不可能隻是代表一黨(dang) 的私利,因此中國國家的權威性,一定包含有超黨(dang) 、超政府的一麵。如果我們(men) 不承認這一點,簡單否定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任由每個(ge) 族群片麵地去爭(zheng) 取本族群的權宜,那麽(me) 所帶來的不僅(jin) 是中國的解體(ti) ,更是各族群之間的激烈衝(chong) 突。
    
    
    第二從(cong) 中國國家邊疆治理的合法性來看,一味否定49年後新政權的作為(wei) ,也是很危險的。這裏首先需要補充說明的是,我們(men) 在思考中國新疆、西藏等邊疆問題及其他國家問題時,不能以內(nei) 外雙重標準來看問題。即不能一方麵用西方的民主製度以及自由、民主、平等價(jia) 值來衡量、評判中國,另一方麵又自覺不自覺地將西方國家完美、純粹化,將它們(men) 等同為(wei) 民主、自由、平等的化身。因為(wei) 如果以這樣的雙重標準看問題,就會(hui) 出現這樣的情況:隻看到中國國家在解決(jue) 邊疆、族群等其他問題時使用暴力的情況,隻看到中國國家的壓抑性一麵,而看不到西方民主國家的暴力性、利己性一麵,看不到現代世界格局的形成,本身就是建立於(yu) 國家暴力基礎上的,從(cong) 而本能地無條件地取消中國國家的暴力合理性,而又無條件地肯定西方、他國的暴力合理性。具體(ti) 到中國的邊疆問題、族群問題上就是,隻看到美國等西方國家自由平等理念,對於(yu) 其少數族裔權利獲得的正麵性,而忽略它們(men) 在曆史上所做過的殖民、侵略、壓迫其他民族或族群的劣行。這些劣行不是已經過去的曆史,而是不少西方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ya) 等國家今天得以存在、良好運行的基礎;而且他們(men) 當年對於(yu) 所侵占地民族的摧毀性消滅,對於(yu) 其他少數族裔的超強力的壓迫與(yu) 剝削,也為(wei) 它們(men) 今天能夠相對以民主製度的方式來解決(jue) 國內(nei) 的族群問題,奠定了暴力性基礎。也就是說,殖民者當年對本土居民或少數族裔所實施的殘酷、毀滅性的統治,或者使得土著居民所剩無幾,他們(men) 也就不會(hui) 成為(wei) “麻煩的製造者”,美國印第安民族的情況就是如此;或者殘酷的鎮壓,使被壓迫民族認識到,簡單地通過將白人趕走以民族獨立的方式解決(jue) 問題是不現實的,所以就以自由、民主、平等的理念來反抗、來爭(zheng) 取平等權利,從(cong) 而以鬥爭(zheng) 兼妥協的方式,將尖銳的族群衝(chong) 突,在現有國家的框架內(nei) 得以基本解決(jue) ,美國、南非等國家中黑人的情況就是如此。
    
    
    與(yu) 西方殖民者相比較,中國政府將西藏、新疆等地緊密地納入到中國主權範圍中來,既有著漫長的中原與(yu) 周邊複雜關(guan) 係的曆史合法性,也有著新製度架構的階段的先進性、寬容性。盡管新中國在整合邊疆地區時,是使用了國家暴力,而且我們(men) 現在的民族區域自治製度還存在不少問題,需要進一步地完善、改進,但是絕對不能簡單地將中國國家與(yu) 西藏、新疆等邊疆地區的關(guan) 係等同於(yu) 西方與(yu) 被殖民地的關(guan) 係。如果一方麵以殖民與(yu) 被殖民關(guan) 係來看待中原與(yu) 邊疆的關(guan) 係,以不民主、不自由來完全否定中國國家,另一方麵又忘記了西方殖民國家的曆史,看不到西方國家在處理對外關(guan) 係時所持的本國利益至上的原則,那麽(me) 不要說中國國家的曆史和現實的合法性都成問題了,就是未來存在、未來進步的合法性也可能都很成問題了。例如一些人認為(wei) ,中國應該學習(xi) 西方的經驗,用聯邦製來解決(jue) 西藏、新疆問題,但問題是,如果60年來中國國家的所有所作所為(wei) 都被否定了,施行製度改進或變革的合法性基礎又在哪裏呢?
    
    
    第三,如果把新中國60年來所簽定的一係列的領土協議都視為(wei) 喪(sang) 權辱國的話,那麽(me) 假設中國政權發生了更迭,新政權該何以處理與(yu) 周邊國家的關(guan) 係呢?如果持續堅持原則,拒不承認前屆政府所簽署的協議,那麽(me) 隻好與(yu) 所有相關(guan) 國家開戰;如果承認已簽署的協議,那麽(me) 豈不是又違反了自己對前屆政府的指責,繼續行所謂“喪(sang) 權辱國”之行嗎?這樣說並非是無稽之類推,而且還有切實的現實之苗頭。
    
    
    以聶文為(wei) 例,在逐一揭發了中國60年外交之不堪史後,聶先生給出了解決(jue) 辦法,就是對內(nei) 徹底改革政治經濟體(ti) 製,對外從(cong) 拾中國古代的遠交近攻之策,與(yu) 美國、西方結成密切的戰略盟友,而為(wei) 了讓美國相信並願意接納中國,就要做出切切實實地示好姿態,讓利於(yu) 美國和西方。比如還以中國近海利益糾紛為(wei) 例:
    
    
    “如果中國明確宣布,中國不僅(jin) 樂(le) 意配合美國繼續駐軍(jun) 東(dong) 亞(ya) 管製日本和朝、韓,而且歡迎並樂(le) 意配合美國航母在日本海、黃海、東(dong) 海、南海的國際水域裏巡航並在中國港口停泊和補給;歡迎美國公司參與(yu) 開發中國近海石油資源;同意在不損害中國自身利益的前提下幫助美國克服經濟危機,樂(le) 見美國繼續保持其固有的強大,但美國必須承認中國對南中國海中所有島礁的領土主權,並支持中國對所有南海島礁進行實際控製等等。同時,也給美國攤牌,如果美國和其他任何國家的公司不是跟中國而是跟其他有關(guan) 國家合作在上述海域進行經濟活動的話,則中國將不惜以武力予以製止。那麽(me) 美國或其他發達國家通過衡量,就很可能會(hui) 看到,同中國在上述海域合作,顯然比同任何其他有關(guan) 國家合作都更安全、穩定和有利。而對於(yu) 中國來說,雖然要給美國等發達國家讓出一些利益,但是,既然目前中國還沒有足夠的實力確保獨享這些利益,那麽(me) 這些個(ge) 利益即使不讓給美國,也會(hui) 被美國支持的其他國家鼠盜狗竊而去。與(yu) 其獨家管不住而被周邊國家鼠盜狗竊,則不如主動聯合美國共同來管,以便換取美國對中國相關(guan) 主權的承認,同時還可以通過共同開發獲得美國的深海作業(ye) 技術,提前獲得開發利益,同時就可獲得對這些爭(zheng) 議領土和資源的實際控製權。”
    
    
    說實話看到這裏我真差點笑出來,這種以美國為(wei) 馬首是瞻之舉(ju) 措,究竟有無效果姑且不論,但請問它不是建立在喪(sang) 失主權的基礎上又是什麽(me) ?!如果不顧前60年中國政府所麵臨(lin) 的諸多外在的壓力,將其外交上做出的許多失策之舉(ju) ,統統都視為(wei) 徹頭徹尾的喪(sang) 權辱國之劣行,那麽(me) 又有什麽(me) 理由將上述假設的先退後進之策排除在喪(sang) 權辱國之例外呢?
    
    
    第四,極端的自由民主訴求,不僅(jin) 在外會(hui) 導向尾隨、順從(cong) 美國的辱權之舉(ju) ,對內(nei) 也可能走向自由民主訴求的反麵,將國家權力無條件地讓度於(yu) 黨(dang) 和政府。韓寒的《遊行的意義(yi) 》一文就是一個(ge) 極好的例子。韓寒以“房主與(yu) 租客”的關(guan) 係之比來批評政府的不民主和那些積極參與(yu) “抗日遊行”青年的可笑、愚蠢。韓寒的動機當然是可愛的,而且所言是因為(wei) 追求個(ge) 體(ti) 公民權利遲遲不可得之後的極端之反語,但因為(wei) 此就順著執政者的邏輯,就正話反說地將國家徹底歸屬於(yu) 政府,則實在是太過荒謬、可笑。如果公民與(yu) 國家的關(guan) 係,就是租客與(yu) 房主的關(guan) 係,那麽(me) 小寒同誌又有什麽(me) 理由去批評政府,批評愛國“憤青”們(men) 呢?房主願意怎樣處置他的房屋就怎樣處置,願意給誰租房就給誰租,租客又有權說什麽(me) 呢?同理,國家這個(ge) 大房子,既然屬於(yu) 政府,屬於(yu) 黨(dang) ,那麽(me) 他們(men) 不將看不順眼的人或多餘(yu) 無用的人趕出家門,我們(men) 就該燒高香了,哪裏還有什麽(me) 以公民、人民的權利,去置疑權力,捍衛自己、捍衛家園的理由呢?
    
    
    2010年11月14日完稿於(yu) 暨南園
    
    
    作者惠賜儒家中國網站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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