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衛國】論孔子性與天道思想的情境化麵向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3-06-24 10:48:42
標簽:性與天道
董璞中

作者簡介:董璞中,本名董衛國,男,山東(dong) 東(dong) 營人,北京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西南政法大學哲學係副教授。

論孔子性與(yu) 天道思想的情境化麵向

作者:董衛國(西南政法大學國學經典與(yu) 人文教育中心、應用倫(lun) 理學研究中心)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表,原載《哲學動態》2023年第2期


摘    要:天道、性命等觀念代表了儒家對終極價(jia) 值的追求。先秦儒家尤其是孔門之仁學,並不注重對天道、性命等觀念作客觀學理的論述,因其認為(wei) 天道、性命並非現成的和外在於(yu) 人生命的客觀存在對象。他們(men) 更注重從(cong) 具體(ti) 的人生境遇中,通過人的情感現象來揭示天道、性命作為(wei) 超越性價(jia) 值的內(nei) 涵以及兩(liang) 者貫通為(wei) 一的真實意義(yi) 。孔子的“成人”說體(ti) 現了他視人之生命作為(wei) “非現成性”存在的基本認識;他又從(cong) 忠恕來把握人的情感規律。此即孔子對人性的基本理解。人在具體(ti) 的生活境遇之中,依忠恕情感規律過嚴(yan) 謹的道德生活,從(cong) 而體(ti) 悟到道德法則的必然性和生命的超越性意義(yi) ,正是孔子下學上達即天道性命之貫通的真實含義(yi) 。因此,在理解孔子天道、性命思想時,不能忽略其情境化的麵向。


 

與(yu) 很多宗教相比,儒學具有強烈的入世精神,儒學的主流傳(chuan) 統對世俗倫(lun) 理價(jia) 值給予高度肯定,幾乎沒有探討彼岸世界的興(xing) 趣。然而儒學並不缺少對超越性價(jia) 值的追求,相反,性命、天道等觀念都具有強烈的永恒性和超越性價(jia) 值內(nei) 涵。宋代以來的理學,常重視從(cong) 理氣關(guan) 係或太極與(yu) 萬(wan) 物之關(guan) 係的角度來解釋天道、性命等觀念的義(yi) 涵。朱子解釋《中庸》“天命之謂性”說:“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理亦賦焉,猶命令也。於(yu) 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wei) 健順五常之德,所謂性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中庸章句》)朱子還認為(wei) ,“合而言之,萬(wan) 物統體(ti) 一太極也;分而言之,一物各具一太極也”(《朱子語類》卷一)。現代新儒家將此基本理路概括為(wei) “天道性命相貫通”,因受西方哲學本體(ti) 論的影響,進而稱之為(wei) “既內(nei) 在又超越”;他們(men) 認為(wei) 天道本體(ti) 下貫而為(wei) 人性,“本體(ti) 同時即是真正的主體(ti) ”。(參見牟宗三,第19頁)這些哲理性的詮釋澄清了天人關(guan) 係的學理思路,極具哲學思辨的意味,但是先秦儒家性與(yu) 天道思想的情境性麵向也是不容忽略的。

 

孔子之仁學並不注重對天道、性命等觀念作客觀學理的陳述,因為(wei) 天道、性命並非現成的、外在於(yu) 人生命的客觀存在對象,而更注重從(cong) 具體(ti) 的人生境遇中,從(cong) 人的情感現象中來領悟天道、性命的內(nei) 涵以及兩(liang) 者貫通為(wei) 一的真實意義(yi) 。在孔子這裏,天依然保存了人格神的位格,例如孔子說“獲罪於(yu) 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又說“予所否者,天厭之!天厭之!”(《論語·雍也》)但是,孔子是從(cong) 敬畏之情上去突顯天的神聖性,而不是從(cong) 神靈啟示的方式突出天的神秘性。孔子自稱“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wei) 政》),此對“天命”的“知”並不是一種知識理論上的推理之知,更不同於(yu) 宗教式的神啟之知。其對天命的知,恰是在具體(ti) 的生命境遇中,因時時堅持嚴(yan) 謹的道德生活而與(yu) 超越的天道達成一種精神上的默契。可以說,孔門仁學之超越性價(jia) 值的實現路徑是這樣的:從(cong) 主體(ti) 對道德使命的情感體(ti) 驗之中來理解天命的意義(yi) ,所以這種“知”具有強烈的“情境”性。“情”即真實的道德情感,“境”即具體(ti) 的人生境遇。若脫離了人生情境而抽象地理解天道、性命之理,則這些道理往往流變為(wei) 僵化的知識,失去其生命力和感召力,缺失了道德教化的力量。本文試圖從(cong) “人生情境”的視角來把握孔門仁學“天道性命之貫通”的哲理意涵,探求先秦儒學追求超越性價(jia) 值的學理特色。當然這並非是說對天道、性命問題的理論詮釋沒有必要,相反,若不講學理思辨,隻談情感體(ti) 驗,對形上義(yi) 理的理解容易流變為(wei) 無任何公度性的主觀體(ti) 驗,其流弊顯而易見。其實,強調學理探究應以道德實踐和道德體(ti) 驗為(wei) 根基,正是先秦儒學“尊德性而道問學”(《禮記·中庸》)的文化傳(chuan) 統。


一 “成人”之道與(yu) 孔子對人性的理解

 

儒學的根本精神在實現生命教養(yang) ,所以對人性的理解一開始就成為(wei) 核心問題之一。孔子並沒有給人性下一個(ge) 定義(yi) ,也沒有直接對人性作出性質的判斷。但這並不代表孔子沒有人性的觀念。對人之生命價(jia) 值的安頓,是孔子仁學最為(wei) 核心的關(guan) 切。孔子所指出的安身立命之道,皆本於(yu) 他對人的生命存在之獨特性的洞見,以及他對於(yu) 人的情感規律的發現。這些都體(ti) 現了孔子的人性觀。然而在孔子看來,人性並非某種學理假設,而是在人的生活情境中的真實呈現者。所以他並不對人性予以抽象概念式的思考,而多是在某種人生境遇之中,指點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的道理,揭示本真的生命方向和生活意義(yi) 。

 

先秦儒家有“成人”說,由此可見出孔門仁學對人生命基本存在境遇的理解。《論語·憲問》載:“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le) ,亦可以為(wei) 成人矣。’”這裏的“成人”當然不是生理學或者社會(hui) 學意義(yi) 上的成年人,而是“完成的人”或“人格養(yang) 成的人”。人的生命各具不同的天性稟賦,但是都必須經過共通的人文教養(yang) ,才能有人格的樹立,從(cong) 而成為(wei) 真正意義(yi) 上的人。所謂“成人”說本身即體(ti) 現了孔子對人之生命基本存在境遇的理解。在孔子看來,人的生命與(yu) 動物不同,動物的生命是一種定在,而人的生命則永遠是一可能性的存在,或者說人的生命是一種有待於(yu) 去完成和實現的存在1。但是這種可能性並非是盲目的和虛無的,而是有其天然的規定性和方向性。人本此天賦的規定與(yu) 方向,並且經過人文教養(yang) 的過程,從(cong) 而無限趨近於(yu) “成人”的理想。

 

應當說,在孔子的思想中,人的生命之內(nei) 在而真實的方向乃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此即是仁。徐複觀指出,在孔子這裏,仁即是人性的真實內(nei) 容。(參見徐複觀,第57頁)不過在孔子看來,作為(wei) 人性內(nei) 容的仁並非理論假設,也非抽象本質,而是貫徹於(yu) 人之情感生活之中的一種情感表現規律。《論語》中記載孔子論仁處很多,但是孔子從(cong) 來沒有給仁下一個(ge) 統一的定義(yi) ,而是每每根據學生的資質及其具體(ti) 的人生境遇來引導學生體(ti) 會(hui) 仁德、踐行仁德。這些引導似乎千途萬(wan) 轍,但這其中又是“一以貫之”的。“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曾子曰:‘唯!’子出。門人問曰:‘何謂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論語·裏仁》)曾子把孔子自言的“吾道一以貫之”詮釋為(wei) “忠恕”。孔子自己也說:“忠恕違道不遠。”(《禮記·中庸》)此處的“道”,自然是仁道。忠恕之道,就是孔子所指點的最根本的仁道實踐方法。可見,忠恕恰是孔子根據人的情感表現規律指點的“行仁之方”。

 

古代注疏說:“中心之謂忠”,所謂中心即內(nei) 心,意即保持內(nei) 心端正真誠的道德情感;“如心之謂恕”,所謂如心即如同己心,意即像感受自己的內(nei) 心一樣來體(ti) 量和感通他人之心。2如前人所說,“忠是體(ti) ,恕是用”(《朱子語類》卷二十一》)。忠恕是一體(ti) 互通的,做到忠時,自然能夠表現為(wei) 恕;沒有忠的工夫,恕亦難以維持。《大戴禮記·小辨》載孔子言曰:“忠有九知。知忠必知中,知中必知恕,知恕必知外,知外必知徳。……內(nei) 思畢心曰知中,中以應實曰知恕,內(nei) 恕外度曰知外,外內(nei) 參意曰知徳。”中,是內(nei) 的意思;“內(nei) 思畢心曰知中”,畢是窮盡的意思,句意是盡量保持自己內(nei) 心道德意識的真實;“知忠必知中”,意即明白了忠道,也就獲得了自己真實的內(nei) 心;“知中必知恕”,意即內(nei) 心回歸於(yu) 的真實情感狀態則自然能恕,從(cong) 而對外在的價(jia) 值事實作出判斷和應對。這是說,當人心消除偏私之心和固執意見的遮蔽,回歸於(yu) 自身的真實狀態,則自然能夠以一體(ti) 同愛之情來感通萬(wan) 物。試舉(ju) 生活中的常見情境為(wei) 例,如人內(nei) 心平和,沒有情緒和私心幹擾之時,則容易體(ti) 量他人的感受和立場,情感也易於(yu) 感通;相反,若人心被利欲和偏見所遮蔽,則很難對別人有情感上的感通,甚至很難聽進道理,此時人心就喪(sang) 失了感通能力。所以,儒家認為(wei) 當人心能忠時,則自然能恕,相反,“若無忠,便自做恕不出”(《朱子語類》卷四十五)。這是孔子對人的情感規律的一大發現。孔子所指點的仁道實踐方法,皆可以歸結到忠恕上來。

 

仁以“愛”為(wei) 基本內(nei) 涵。樊遲問仁,孔子答曰“愛人”(《論語·顏淵》);孟子從(cong) “惻隱之心”指點“仁之端”,皆是此意。不過此愛不可作狹義(yi) 的理解,此愛即發乎人的本心的一體(ti) 感通之情、一體(ti) 同愛之心。易言之,不是所有的愛悅之情都可以歸於(yu) 仁。真正的仁愛必須以誠敬的內(nei) 心為(wei) 基礎,必須包含道德意識的規範。所以孔子一方麵說“能近取譬”(《論語·雍也》),另一方麵強調“克己複禮”(《論語·顏淵》),這兩(liang) 者恰好可以代表忠恕之道的內(nei) 涵。“能近取譬”,朱熹注為(wei) “譬,喻也。近取諸身,以己之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即從(cong) 自己切身的需要和感受來感通他人的需要和感受,這是恕道。所謂“克己複禮”,王船山指出,“此是複禮工夫,耳目口體(ti) 聽命於(yu) 心,不任它見物而遷,隨感而流,則一身無痿痹不關(guan) 心之病,而應物者皆吾心不容已之機,故曰為(wei) 仁由己”(《論語箋解》),即保持對自己視、聽、言、動等一切生命活動的當下自覺,這可以歸於(yu) 忠的實踐工夫。忠為(wei) 體(ti) ,恕為(wei) 用,“能近取譬”是從(cong) 用上指點的實踐工夫,“克己複禮”是從(cong) 體(ti) 上指點的實踐工夫。從(cong) 恕的工夫說,應該啟發學生敏銳的感通之情;從(cong) 忠的工夫說,應該教導學生過誠敬存心的生活。忠恕之道是孔子根據人的情感規律而指點的求仁“心法”,是最根本的仁道實踐工夫。在孔子這裏沒有抽象的人性概念,但是並非沒有對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思考。孔子認為(wei) ,人性即體(ti) 現於(yu) 人的情感生活中的某種共同性的傾(qing) 向,“忠恕而仁”則是最普遍的情感規律。因此,我們(men) 說孔子認為(wei) 人性體(ti) 現於(yu) 忠恕之情,亦無不可。

 

一體(ti) 通情之愛或“能恕”,是仁性直接的情感表現。此感通之情的敏銳,即仁性之大用流行。一體(ti) 通情之愛並非抽象的感情,而是等次地落實於(yu) 人倫(lun) 關(guan) 係中,表現於(yu) 具體(ti) 的人生情境中。其首先和著重表現於(yu) 人的孝悌親(qin) 親(qin) 之情,所以儒家尤其重視孝悌之道。有子謂,“孝悌也者其為(wei) 仁之本與(yu) ”(《論語·學而》);《禮記·中庸》記載孔子之言,“仁者,人也。親(qin) 親(qin) 為(wei) 大”。孔子對仁愛之理的說明常通過境遇性的描述,在某種設定的情境中讓學生把握仁的內(nei) 涵。“宰我問:‘三年之喪(sang) ,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wei) 禮,禮必壞;三年不為(wei) 樂(le) ,樂(le) 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衣夫錦,於(yu) 女安乎?’曰:‘安。’‘女安則為(wei) 之。夫君子之居喪(sang) ,食旨不甘,聞樂(le) 不樂(le) ,居處不安,故不為(wei) 也。今女安,則為(wei) 之。’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sang) ,天下之通喪(sang) 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yu) 其父母乎?’”(《論語·陽貨》)所謂“不安”,即是因為(wei) 喪(sang) 失、背離了對父母的一體(ti) 互通之情而來的負麵情緒。人如果能對其不安有所自覺,從(cong) 而尋個(ge) 安處,則能回歸於(yu) 此一體(ti) 感通之情,亦即認取自己的道德本心。相反,人若居父母之喪(sang) 而錦衣玉食、處之安然,隻能說是麻木不仁,一體(ti) 感通之情已不複存在,其道德本心亦為(wei) 之遮蔽,所以孔子批評宰我“不仁”。孔子又言“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乃是希望引導人回憶父母養(yang) 育自己的人生情境來喚醒內(nei) 心的孝親(qin) 之情,這正如後來孟子從(cong) “惻隱之情”指點“仁之端”。孔子雖然未明確指明仁之端即是惻隱之情,但是他以“不仁”批評宰我對短三年之喪(sang) 的麻木,因此我們(men) 可以認為(wei) ,以惻隱之通情為(wei) 仁之發端,亦是孔子之意。孟子將“惻隱之心”稱為(wei) “本心”,“本心”即最真實無欺的道德情感。

 

孔門儒學尤其重視通過禮樂(le) 這種情境性極強的文化形式來引導人自覺其本心,故有禮乃“因人之情而為(wei) 之節文”(《禮記·坊記》)的說法。“節”即節製,“文”即“文飾”。禮,一方麵要節製人的情感,將情感之中盲目衝(chong) 動的東(dong) 西理性化;另一方麵又要讓情感以“文化”的形式得到表達,從(cong) 而升華人的情感。禮樂(le) 的功能就是在具體(ti) 的人生情境之中,點醒生命的意義(yi) ,賦予日常生活以文化意義(yi) 。在所有的禮儀(yi) 之中,喪(sang) 祭之禮最為(wei) 孔門後學所重視,因其為(wei) 生死之際而設,指向彼岸世界,具有寄托終極關(guan) 懷的意義(yi) 。曾子說:“吾聞諸夫子:人未有自致者也,必也親(qin) 喪(sang) 乎。”(《論語·子張》)“自致”即“自盡其真情”,而喪(sang) 禮之義(yi) ,主要是通過禮文而引導、解釋哀痛之情,令人於(yu) 此呈現本心,從(cong) 而揭示孝親(qin) 之義(yi) ,安頓生死關(guan) 懷。

 

內(nei) 心誠敬無欺的情感或能忠,乃是仁性能夠發用流行的根基。“忠恕而仁”並非某種外來的道德法則或要求,而是人最本真的情感狀態,是人的真性情。真性情即所謂“直”。孔子特別看重“直”的德行。例如,葉公以“其父攘羊而子證之”為(wei) 直,孔子則不以為(wei) 然;微生高“掠美市恩”,孔子也批評為(wei) 不直(《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不直,即是不真,指人不是按照本有的、真實的情感來行事;所以,“直”就是人順從(cong) 於(yu) 人心本真的道德情感或服從(cong) 於(yu) 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的要求,而不以外在的偏見、私欲幹擾之。因此,孔子從(cong) “直”來指點性命之理,認為(wei) 一切人生情境之積極價(jia) 值皆本於(yu) “直”。孔子認為(wei) :“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論語·雍也》)這句話是理解孔子人性論的又一重要話語。程子曰:“生理本直。罔,不直也,而亦生者,幸而免爾。”(《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劉寶楠注曰:“直者,誠也。誠者,內(nei) 不以自欺,外不以欺人。《中庸》天地之道恒,可一言而盡也,其為(wei) 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不貳,誠也,即直也。天地以至誠生物,故《係辭傳(chuan) 》言乾之大生,靜專(zhuan) 動直。專(zhuan) 直,皆誠也,不誠則無物,故誠為(wei) 生物之本。人能存誠,則行主忠信,而天且助順,人且助信,故能生也。若夫罔者,專(zhuan) 務自欺欺人,所謂自作孽,不可活者,非上罰,必有天殃,其能免此,幸爾。”(《論語正義(yi) 》卷七)劉寶楠之論與(yu) 程朱之意相通而更加全麵。程子所謂“生理”,即人稟受天道而來的本性。本性即天道之誠。若人能以誠直之心麵對一切的人生境遇,則無論順境逆境,都能獲得正麵積極的價(jia) 值,否則真實價(jia) 值將無法顯現,此即“不誠無物”。因此,人生在世,應該以直為(wei) 基本的處事原則;人若能以直心麵對一切人生境遇,則能於(yu) 一切境遇之中不斷確證其積極正麵的人生價(jia) 值。邪曲之人完全憑習(xi) 氣和欲望而沉淪於(yu) 功利的追求之中,實際上放棄了積極主動的價(jia) 值選擇,其麵對所有的人生境遇隻能是一種“僥(jiao) 幸”心態;故而其生命雖存在(此即“罔之生也幸而免”中“生”字的含義(yi) ),但是並無主體(ti) 自身所自覺賦予的價(jia) 值基礎,隻是處於(yu) 一種“幸”的狀態。

 

人隻有能把握住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本,並且能夠克服自然生命之情欲和偏見的束縛,無條件地服從(cong) 內(nei) 心的道德情感之要求,才能於(yu) 一切人生境遇皆能自覺賦予其積極的人生價(jia) 值。不仁之人“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le) ”(《論語·裏仁》)。對於(yu) 不仁之人,窘迫或安樂(le) 的人生境遇皆是充滿偶然性的“僥(jiao) 幸”,無法確證其積極價(jia) 值。唯獨“仁者安仁”,“仁”是心之德,而非外在的生命境遇,所以能“君子不憂不懼”(《論語·顏淵》),“君子坦蕩蕩”(《論語·述而》),“樂(le) 天知命故不憂”(《周易·乾·文言》)。從(cong) “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這句話,我們(men) 可以看出孔子討論人性的一個(ge) 重要特點,即“性命相關(guan) 論”。這裏的“性”,即不斷把握並踐行的人之所以為(wei) 人之理;這裏的“命”,即外在的人生境遇。性,乃是人於(yu) 其人生境遇中獲得積極生命價(jia) 值的根據,是道德價(jia) 值之源頭;命,乃是人不斷踐行、展現和驗證此性的現實境遇。儒家強調為(wei) 己之學,就是人無論外在的生命境遇如何,都要盡力依從(cong) 於(yu) 內(nei) 心之道德原則行事。人最初必然需要一種“不患人之不己知”的安慰,但是及其成德,則能“顛沛必於(yu) 是,造次必於(yu) 是”(《論語·裏仁》),麵對任何的人生境遇都能安然順處,此即“仁者安仁”的境界。

 

在這種直或者誠的情感之中,“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的真實內(nei) 涵得以不斷顯現。然而,人的情感雖真切,卻不穩定,並非是一成不變的,會(hui) 因人之習(xi) 而相遠。而要保持住這種直,人就必須有“克己複禮”的工夫。從(cong) 根本上說,這就是忠恕之道盡己、推己的工夫,否則,人就容易喪(sang) 失掉這種人生本具的情感素質。孔門重視禮的德性教養(yang) 意義(yi) ,很多禮儀(yi) 規範的設置都是以啟發和維係人內(nei) 在的仁德之心為(wei) 目的。如《禮記·檀弓》載“食於(yu) 有喪(sang) 者之側(ce) ,未嚐飽也”,“鄰有喪(sang) ,舂不相;裏有殯,不巷歌”等,皆屬此例。這些禮儀(yi) 規範從(cong) 根本上來說,乃是為(wei) 了涵養(yang) 人的道德情感,並將此道德情感通過一定的人文形式落實於(yu) 具體(ti) 的生活實踐。梁漱溟指出,“禮樂(le) 不是別的,而是直接作用於(yu) 人的情感”,從(cong) 而讓人過一種“富情感”的生活。(參見梁漱溟,第146頁)。忠恕之道正是強調由人內(nei) 心真實的道德情感推己及人,因此儒家非常重視對內(nei) 心道德情感之敏銳性的培養(yang) ,而禮樂(le) 教化正是涵養(yang) 和落實人道德情感的普遍文化形式。

 

由上可知,孔子雖然沒有突出人性的概念,但並非沒有對人性的理解。恰恰相反,對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的關(guan) 切貫穿於(yu) 孔子思想的方方麵麵。然而,孔子並不抽象地理解人性,而是從(cong) 人的情感生活的本真方向以及在道德實踐的過程中和具體(ti) 的人生境遇中,來理解“人之所以為(wei) 人”的意義(yi) 。“人之所以為(wei) 人者”,當然可以概括為(wei) 仁道。但仁道並非外在於(yu) 生命的抽象知識,從(cong) 根本上說,它是人的精神境界,故而可以還原為(wei) 一種情感狀態——忠恕,並由此指點最為(wei) 切實的人生修養(yang) 工夫。

 

孔子說“為(wei) 仁由己”(《論語·顏淵》),“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有能一日用力於(yu) 仁矣乎,我未見力不足者”(《論語·裏仁》)。可見,仁道實乃人之最本己的可能。(參見李景林,2009年,第85頁)人能克服自然生命的限製,能夠無條件地服從(cong) 此道德情感之感召,不為(wei) 任何外在的功利所改變,並以之作為(wei) 一種絕對的律令,此即一種必然性。此必然性並非邏輯上推出的必然性,而是內(nei) 心道德情感之不容已的必然性。從(cong) 切近的情感推擴出去,則其一體(ti) 通情之心必感通於(yu) 天地萬(wan) 物,此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的“天下歸仁”的仁者境界。此無限的感通之情必覆蓋於(yu) 整個(ge) 價(jia) 值世界,此亦可說是一種普遍性。但此普遍性非抽象的普遍性,而是與(yu) 天地萬(wan) 物為(wei) 一體(ti) 的境界可以為(wei) 人所親(qin) 證的普遍性3。這種人不斷把握到的不容已之道德情感,以及不斷體(ti) 證到的無限的感通之情,落實為(wei) 人之必然性、普遍性的行為(wei) 準則,這正是孔子與(yu) 天相知的真實內(nei) 容4。


二 以義(yi) 處命與(yu) 孔子的處世態度

 

孔子一方麵並未完全消除天作為(wei) 至上神的位格;另一方麵,他又傾(qing) 向於(yu) 將天道理解為(wei) 宇宙本體(ti) 對人的內(nei) 在規範。孔子是在自己忠恕行仁的過程中,逐漸把握到天命之必然性和普遍性,從(cong) 而內(nei) 心與(yu) 此超越的天道產(chan) 生一種感應和默契。孔門仁學對天命、天道等觀念的理解,不是借助概念思辨,而是在具體(ti) 的生活情境、人生境遇中,直接將天命、天道之超越性與(yu) 神聖性的價(jia) 值意義(yi) 揭示出來。誠然,這種道德實踐和道德境界蘊含著一個(ge) 哲理係統,我們(men) 通過經典詮釋和理論演繹也可以形成儒學的理論麵向,但是這套哲學理論與(yu) 西方知識理論形態的哲學並不相同。儒家的形上學概念若脫離了情境化的道德生活,即容易變為(wei) 空談而失去其教化的感染力。

 

在後世的儒學思想中,天命與(yu) 天道雖然常被視為(wei) 同義(yi) 詞,但是在《論語》等文獻中,這兩(liang) 者所傳(chuan) 達出來的含義(yi) 是有所差別的。這兩(liang) 者在《論語》中都出現過。天命一詞,表現孔子對天之宗教性含義(yi) 的理解麵向;天道一詞,則表現了孔子對天作為(wei) 天地萬(wan) 物之本體(ti) 等含義(yi) 的理解麵向。然而,無論哪個(ge) 麵向,孔子對天的理解都突出了情境性的一麵。

 

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聖人之言。”(《論語·季氏》)皇侃曰:“天命,謂作善降百祥,作不善降百殃,從(cong) 吉逆凶,是天之命,故君子畏之,不敢逆之也。”(《論語集解義(yi) 疏》卷八)劉寶楠說:“天命,兼德命、祿命言也。知己之命原於(yu) 天,則修其德命,而仁義(yi) 禮智之道無或失。安於(yu) 祿命,而吉凶順逆必修身以俟之,妄為(wei) 希冀者非,委心任運者亦非也。且得位,則行義(yi) 以達其道,不得位,亦必隱居以求其誌。此方是天地生人,降厥德於(yu) 我躬之意。”(《論語正義(yi) 》卷十九)劉寶楠的注解透辟中肯,清楚說明了“命”的內(nei) 涵。“命”即“令”,甲骨文是同一字。(參見徐中舒,第604頁)命因此有兩(liang) 個(ge) 意義(yi) :(1)命令。上位者給下位者下達的命令、使命;從(cong) 下位者來說,命即使命、職責。(2)主宰性。命令所以能夠下達是因為(wei) 上位者的主宰性;對下位者來說,即是被主宰性。因此天命討論的是天與(yu) 人之間的關(guan) 係,它實際包含兩(liang) 方麵內(nei) 容,一方麵是天對於(yu) 人間生死福禍的主宰,此即劉寶楠所謂“祿命”;另一方麵是天給人規定的職責和使命,此即劉寶楠所謂“德命”。“德命”之義(yi) ,經《中庸》轉出“天命之謂性”這層意思,實際相當於(yu) 思孟學派的人性觀念;“祿命”之義(yi) ,即一般所理解的人生遭遇,通常說“命運”即是此意,亦即上文所言“義(yi) 命相關(guan) ”之“命”的含義(yi) 。天會(hui) 根據人完成道德使命(“德命”)的情況,來安排人的“祿命”。但這也並非是簡單的獎善懲惡,因為(wei) 這裏總有一種神秘性不容突破。儒家既非宿命論,也非唯意誌論。儒家認為(wei) 人的生死福禍自有天主宰,但是“祿命”是不能完全被人知道的,不唯不知,而且人也不應該過多關(guan) 心。人所能做且應做的是:無論遭逢何種人生際遇,人都無條件履行自己的道德使命。隻有如此,人才能與(yu) 天達成一種內(nei) 在的默契。

 

孔子一方麵確認了發乎本性的道德情感真實無妄,具有充分的普遍性、必然性;另一方麵在坎坷的人生遭遇之中,他更加清楚了自己的道德使命,並能夠以更為(wei) 堅定的信念和淡定的心態麵對各種各樣的人生遭遇。例如孔子往往在危難的情景中提到天命。孔子和學生在宋遭遇司馬桓魋的威脅,孔子說:“天生德於(yu) 予,桓魋其如予何?”(《論語·述而》)孔子在匡地遇困,孔子說:“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天之將喪(sang) 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yu) 於(yu) 斯文也;天之未喪(sang) 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論語·子罕》)在九死一生的命運遭遇中,孔子更加體(ti) 驗到傳(chuan) 承斯文以易道天下,是自己內(nei) 心無法割舍的道德情懷,同時也是上天賦予自己的使命。既然如此,孔子就坦然接受一切生命遭遇。所謂“知天命”,並非指人能夠知道上天對命運的安排,而是指人在踐行仁道中達乎道德自由之境界,也即人能夠在具體(ti) 的命運遭遇中做到坦然麵對,似乎與(yu) 上天達成了內(nei) 在的默契。因為(wei) 一切的生命遭遇皆非出於(yu) 偶然的“幸”,而是道德抉擇之後的天意安排,所以無論遭遇好壞優(you) 劣,皆不能抹殺其正麵價(jia) 值,這也就是《周易·係辭上》所謂“樂(le) 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安土”,就是人於(yu) 一切的人生境遇皆能坦然麵對,即“仁者安仁”之義(yi) 。

 

命運之得失對於(yu) 人而言總是充滿了偶然性,人若僅(jin) 僅(jin) 以追求外在的利益為(wei) 行事的準則,便無法在生命中找到確定性的價(jia) 值。孔子對命運采取一種“以義(yi) 處命”的態度。孟子講述過孔子在衛時的情形:“彌子謂子路曰:‘孔子主我,衛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進以禮,退以義(yi) ,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癰疽與(yu) 侍人瘠環,是無義(yi) 無命也。”(《孟子·萬(wan) 章上》)“無義(yi) 無命”之“命”,不是一般意義(yi) 上的命運,而是那種因道義(yi) 抉擇被賦予了正麵價(jia) 值的命運,亦即孟子所謂“正命”。孔子行義(yi) ,並非出於(yu) 對外在他者的功利性計較,而是出於(yu) 內(nei) 心的道德責任感,所以隱士對孔子有“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論語·憲問》)的評價(jia) ,子路也說“君子之仕也,行其義(yi) 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論語·微子》)。人在不同的生命境遇中,可以更加澄清道德情感,確認德性信念;同時,對道義(yi) 的堅守可以賦予一切命運遭遇以正麵的價(jia) 值,從(cong) 而不讓生活處於(yu) 一種“幸”的狀態,由此,人方可在變幻莫測的命運之流中,由主體(ti) 的道德抉擇而確立不變的生命價(jia) 值。因此,孟子有“立命”之說,所謂“壽夭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孟子·盡心上》)。“立命”,就是在變化莫測的命運之中能立穩腳跟——能找到生命的價(jia) 值安立之所。從(cong) 此價(jia) 值態度出發,一切的人生境遇皆可以獲得其積極的價(jia) 值。在這個(ge) 意義(yi) 上說,儒家是希望用仁義(yi) 之道來創造生活,而不是以趨利避害的態度在生活中鑽營。所謂“無義(yi) 無命”,即人若離開了道義(yi) 的價(jia) 值基礎,就完全陷入到命運的不確定性中,這種生活隻是一種“僥(jiao) 幸”,並無真正的生命價(jia) 值。

 

總之,孔子對天命的理解,既有義(yi) 理性的一麵,又有傳(chuan) 統宗教性的一麵。然而,無論是由義(yi) 理體(ti) 貼而來的親(qin) 切,還是由宗教意味帶出的敬畏,皆非抽象的理解。孔子是在具體(ti) 的人生情境中,以義(yi) 處命,由嚴(yan) 謹的道德生活不斷淨化個(ge) 人心靈;進而在澄澈的道德心中,不斷確認超越性的人生價(jia) 值,不斷賦予各種人生遭遇以正麵的人生價(jia) 值,此即天命與(yu) 人性之貫通的真實內(nei) 涵。


三 天道觀念與(yu) 孔子的生命境界

 

在《論語》中記載孔子對天道的討論比較少。《論語·陽貨》載:“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這句話雖然重在強調無言,但是從(cong) 中可以看出,在孔子看來,世間萬(wan) 物皆為(wei) 天所生,天的創生性意義(yi) 正是通過四時、百物的生化而見。此道理在其他文獻中可以得到參證。魯哀公問:“敢問何能成身?”孔子回答道:“夫其行已不過乎物,謂之成身,不過乎(物),合天道也。”魯哀公又問:“君子何貴乎天道也?”孔子答道:“貴其不已也。如日月東(dong) 西相從(cong) 而不已也,是天道也。不閉而能久,是天道也。無為(wei) 而物成,是天道也。已成而明之,是天道也。”(《孔子家語·大昏解》)這段話較為(wei) 集中地表達了孔子對天道的理解,也說明了天道與(yu) 人的關(guan) 係。所謂“成身”,即前文所言之成人。成人的成就是人能夠在自己的行事中體(ti) 現天道。而天道並非外在於(yu) 人生的客觀對象化存在,天道的意義(yi) 就體(ti) 現於(yu) “物則”。此處之“物”並非指客觀存在之物,而是指與(yu) 主體(ti) 相關(guan) 的諸多人生情境——可以稱之價(jia) 值事實。所謂“合天道”並非抽象地合,而是體(ti) 現在主體(ti) 對諸多價(jia) 值事實之理則的明了和遵循中。天道的內(nei) 涵大概包括兩(liang) 個(ge) 方麵:第一,天道是創生本體(ti) ,天道以生成、長養(yang) 萬(wan) 物為(wei) 心,且無私而不居功;第二,天道之創生健動不息5,且這種創生乃是即萬(wan) 物之生成而顯示其健動不息的創造性。

 

從(cong) 孔子以及孔門弟子之道德境界和生命氣象上,正可看到他們(men) 法天道而行的精神。在此,天道表現為(wei) 一種無私的、長養(yang) 萬(wan) 物的精神;天道落實於(yu) 人,即無私的愛與(yu) 通情。這種愛與(yu) 感通之情體(ti) 現於(yu) 孔子生活的多個(ge) 方麵。如:“師冕見,及階,子曰:‘階也。’及席,子曰:‘席也。’皆坐,子告之曰:‘某在斯,某在斯。’師冕出。子張問曰:‘與(yu) 師言之道與(yu) ?’子曰:‘然。固相師之道也。’”(《論語·衛靈公》)聖人之心能夠與(yu) 他人感通為(wei) 一,自然體(ti) 諒到他人之需要,故時時以利益他人為(wei) 心。又如:“子食於(yu) 有喪(sang) 者之側(ce) ,未嚐飽也。”(《論語·述而》)古之有喪(sang) 者皆有喪(sang) 服,孔子能夠以他人之心為(wei) 心,故對他人喪(sang) 親(qin) 之痛苦有通情之理解。又如:“見齊衰者,雖狎,必變。見冕者與(yu) 瞽者,雖褻(xie) ,必以貌。”(《論語·鄉(xiang) 黨(dang) 》)“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論語·述而》)這些章節都記載了孔子仁義(yi) 之心的自然流露。宋儒比較孔子、顏子和孟子的氣象,描述頗為(wei) 生動、深刻:“仲尼,元氣也;顏子,春生也;孟子,並秋殺盡見。仲尼無所不包;顏於(yu) 示‘不違如愚’之學於(yu) 後世,有自然之和氣,不言而化者也;孟子則露其材,蓋亦時然而已。”(《近思錄》卷十四)孔子道全德備,渾淪天然,隨感而應,好似貫通四時的天地元氣;顏子好學,擇善固執,最接近孔子,好似元氣在春天顯現為(wei) 萬(wan) 物生長;孟子身在戰國時,世道衰微,異端蜂起,故不得不剛烈明辨,好似元氣在秋天顯現為(wei) 萬(wan) 物肅殺的氣象。聖賢雖有境界之差別,但是其以身體(ti) 道的精神則是一致的。

 

天道表現為(wei) 一生生不息的創生本體(ti) 。觀之《論語》,儒門之學特別重視自強不息、持之以恒的精神。孔子曾說:“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論語·子路》)“不恒其德,或承之羞”,係《周易》恒卦爻辭。“或”是常的意思。占卜主要占卜人的時命是吉還是凶。但是不能恒久地持守其德行的人,等待他們(men) 的時命常常都是羞辱。此章大概是孔子反思曆史或時人之命運而得出之感慨。孔子認為(wei) ,因為(wei) 觀之曆史或時人之命運通常如此,所以不必占卜即已可知道其命運。此與(yu) 前文所論以直道而確證人之生命價(jia) 值的義(yi) 理相貫通。可以說,生生不息之德為(wei) 天道之內(nei) 涵,亦是人性之規範。人隻有以自強不息的實踐工夫,方可“窮理盡性以致於(yu) 命”(《周易·說卦》)。由此,孔子非常看重有恒之人。因為(wei) 在有恒的生命境界之中,恰表現了天道作為(wei) 生生不已的創生真幾的意義(yi) 。《論語·述而》載孔子語:“聖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君子者,斯可矣。”“善人,吾不得而見之矣;得見有恒者,斯可矣。亡而為(wei) 有,虛而為(wei) 盈,約而為(wei) 泰,難乎有恒矣。”朱子注曰:“有恒者之與(yu) 聖人,高下固懸絕矣,然未有不自有恒而能至於(yu) 聖者也。”(《四書(shu) 章句集注·論語集注》)孔子一再勉勵學生勤學不倦,認為(wei) 人一時的發心、立誌並不難,難的在於(yu) 恒常持守。“子張問政。子曰:‘居之無倦,行之以忠。’”(《論語·顏淵》)“子路問政。子曰:‘先之,勞之。’請益。曰:‘無倦。’”(《論語·子路》)以身作則、盡心盡力、不謀私利,此即為(wei) 政者之行政操守,此外更無其他。人們(men) 明白此道理很容易,甚至一時踐行也不難,但重要的是能夠長久地堅守而不懈怠。自強不息、持之以恒是孔門之仁學的基本精神。初學者,需堅持克己複禮、誠敬自持的工夫而不懈怠,借用荀子之言即“學不可以已”(《荀子·勸學》)。積學日久,則道德理想漸漸能駕馭其自然生命,道德行為(wei) 常常為(wei) 其內(nei) 心不容已之情的自然流露,此即逐漸趨向於(yu) 聖賢境界。孔子不敢自居於(yu) 聖、仁,但以“為(wei) 之不厭,誨人不倦”(《論語·述而》)勉勵後學。因為(wei) 仁是無限的,所以不能說自己已經做到了仁;然而,不厭不倦的自立、立人,本身就是仁德之展現。顏淵說:“夫子循循然善誘人,博我以文,約我以禮,欲罷不能。既竭吾才,如有所立卓爾,雖欲從(cong) 之,末由也已。”(《論語·子罕》)此欲罷不能之情,即是不容已之心。所以孔子謂顏淵曰:“惜乎!吾見其進也,未見其止也。”(《論語·子罕》)

 

孔門所以稱其學問為(wei) “為(wei) 己”之學,乃是因為(wei) 此“己”之中含有仁性作為(wei) 超越的價(jia) 值本源。忠即盡己,乃指人要不斷克服自然生命的惰性,而讓此生命中的創造性本源承體(ti) 起用。人在初學階段,因為(wei) 自然生命惰性的束縛,道德理性未能全部展現,所以必須經過一個(ge) 克己複禮的過程,在此過程之中,即是以理性的道德意識來克服生理之習(xi) 氣和欲望,以服從(cong) 於(yu) 普遍的道德規範。同時,人內(nei) 在的道德理性也不斷地在生命中展現,並表現為(wei) 對人對物的一體(ti) 感通之情和不容已的道德責任。忠恕之道強調克服自身之私欲偏見而以道德本心推己及人,及其無己可及實現所謂身心合一,則完全是道德理性之不容已的悲天憫人之情懷,亦即與(yu) 天地萬(wan) 物感通為(wei) 一。所以,程明道曾說:“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不其忠乎?天地變化,草木蕃,不其恕乎?”(《河南程氏外書(shu) 》卷七)此言雖有理學家之學理背景,但是其所展現之道德意境則與(yu) 孔門契合。

 

聖賢的生命境界是天道與(yu) 性命通而為(wei) 一的生動呈現。境界必須靠人在具體(ti) 的人生境遇中,以紮實的道德修養(yang) 而獲得。嚴(yan) 格說來,境界論是一種形上學。但是其形而上的意義(yi) 不是通過邏輯思辨與(yu) 理論辨析來表達,而是通過聖賢活生生的生命境遇展現出來的。

 

綜上所述,天道、性命等觀念代表了儒家對終極價(jia) 值的追求。先秦儒家尤其是孔門之仁學,並不注重對天道、性命等觀念進行客觀學理的論述,因其認為(wei) 天道、性命並非現成的和外在於(yu) 人生命的客觀存在對象。他們(men) 更注重從(cong) 具體(ti) 的人生情境中,從(cong) 人的情感現象中來揭示天道、性命作為(wei) 超越性人生價(jia) 值的內(nei) 涵,以及兩(liang) 者貫通為(wei) 一的真實意義(yi) 。這一思路也反映了儒學不同於(yu) 西方哲學的獨特學術形態與(yu) 特點。現代社會(hui) 以來,雖然儒學被納入哲學範式下予以研究,並且也取得了豐(feng) 碩的成果,但是不能忘記傳(chuan) 統儒學並不完全等同於(yu) 西方知識理論形態的哲學。儒學當然有義(yi) 理的層麵,然而其義(yi) 理並非完全由抽象思辨得出的,而是有真實的道德實踐和生命境界作為(wei) 支撐。可以說,儒學有義(yi) 理的層麵,然而不同於(yu) 西方哲學;儒學有支撐信仰的層麵,但又不同於(yu) 西方之宗教。儒學作為(wei) “教化的哲學”(李景林,2006年,第1頁)具有獨特的學術性格和哲理洞見。儒學的義(yi) 理層麵我們(men) 可以稱為(wei) “道問學”的層麵,其實踐的、生活情境化的層麵我們(men) 可以稱為(wei) “尊德性”的層麵。在儒學這裏,“尊德性而道問學”這兩(liang) 個(ge) 層麵是一體(ti) 互通、不可割裂的。今人要推進儒學的創造性轉化與(yu) 創新性發展,一方麵要積極推動儒學的學理詮釋,進而與(yu) 西方哲學溝通和融會(hui) ;另一方麵也不能忽視儒學生活情境化的層麵,如此才能讓儒學回歸於(yu) 民族文化教養(yang) 的位置,進而推動社會(hui) 文化建設。


注釋
 
1用海德格爾的話說,即“物是存在,而人則是去存在”(海德格爾,第42頁)。
 
2“中心為忠,如心為恕”是朱子引用的漢唐古注(參見《四書章句集注·論語集注》)。
 
3康德實踐哲學強調道德律的普遍必然性,這與儒家所言忠恕之道相通。但是康德道德律之普遍必然性乃由邏輯理性推出,雖然具有理論上的嚴密性,但是此普遍必然性道德律的最終依據——意誌自由——成為一種理論假設。故而其所謂道德律的普遍必然性無法為實踐主體所把握。(參見康德,第69—89頁)
 
4如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論語·為政》),“莫我知也夫,知我者其天乎!”(《論語·憲問》)。
 
5此類文獻比較豐富。例如,《論語·子罕》載:“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又如,《禮記·孔子閑居》中孔子提到天道的“三無私”——“以其不息,且遍與諸生而不為也。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奉斯三者以勞天下,此之謂‘三無私’”。
 
參考文獻
古籍:《大戴禮記》《河南程氏外書》《近思錄》《孔子家語》《禮記》《論語》《論語集解義疏》《論語箋解》《論語正義》《毛詩注疏》《孟子》《四書章句集注》《荀子》《周易》《朱子語類》等。
海德格爾,2006年:《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康德,2007年:《道德形而上學原理》,苗力田譯,上海人民出版社。
李景林,2006年:《教化的哲學——儒學思想的一種新詮釋》,黑龍江人民出版社。2009年:《教養的本源:哲學突破期的儒家心性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梁漱溟,1999年:《東西方文化及其哲學》,商務印書館。
牟宗三,2008年:《中國哲學的特質》,上海古籍出版社。
徐複觀,2005年:《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
徐中舒,1986年:《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湖北辭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