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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濤作者簡介:梁濤,男,西曆一九六五年生,陝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國學學刊》執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孔子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文化部“孔子文化獎”推選委員會(hui) 委員,孟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荀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儒學 史、經學史、出土簡帛等,出版《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孟子解讀》、《儒家道統說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獲多項人文社科獎。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ou) 秀人才”,北京市“四個(ge) 一批”社科理論人才等。 |
春秋非禮崩樂(le) 壞而是以禮為(wei) 中心的時代
作者:梁濤 鄭虹(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閏二月廿二日庚子
耶穌2023年4月12日
人們(men) 常以“禮崩樂(le) 壞”為(wei) 春秋時期的特征,並視之為(wei) 混亂(luan) 、動蕩的時代。然而也有部分學者認為(wei) ,這一時期的禮製依然受到人們(men) 的重視與(yu) 關(guan) 注,甚至可以稱為(wei) “以禮為(wei) 中心的時代”。那麽(me) ,哪一種說法更具合理性?
春秋“禮崩樂(le) 壞”說質疑
人們(men) 之所以認為(wei) 春秋時期是“禮崩樂(le) 壞”的時代,主要著眼於(yu) 諸侯和卿大夫對禮的僭越。孔子曾對春秋時期統治秩序的扭曲和錯位做過描述:“天下有道,則禮樂(le) 征伐自天子出;天下無道,則禮樂(le) 征伐自諸侯出;自諸侯出,蓋十世希不失矣;自大夫出,五世希不失矣;陪臣執國命,三世希不失矣。”(《論語·季氏》)孟子對春秋時期僭越行為(wei) 的批評更為(wei) 嚴(yan) 厲,其謂“世衰道微,邪說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孟子·滕文公下》),對於(yu) 春秋時期的戰爭(zheng) ,也一概予以否定。
對春秋統治秩序倒錯的概括最全麵的是司馬遷,他在《史記·太史公自序》中稱:“《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國五十二,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勝數。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故《易》曰:‘失之豪厘,差以千裏。’故曰‘臣弑君,子弑父,非一旦一夕之故也,其漸久矣’。”太史公不僅(jin) 列出弑君、亡國之數,而且指出其原因在於(yu) “皆失其本”,這個(ge) “本”被認為(wei) 就是禮樂(le) ,後人因此得出春秋時期禮崩樂(le) 壞的結論。
也有學者並非著眼春秋與(yu) 西周的差異,而是將其與(yu) 戰國時期對比,指出春秋仍有重視禮樂(le) 的一麵。如顧炎武在《日知錄》中專(zhuan) 列“周末風俗”一條:“春秋時,猶尊禮重信,而七國則絕不言禮與(yu) 信矣。春秋時,猶宗周王,而七國則絕不言王矣。春秋時,猶嚴(yan) 祭祀,重聘享,而七國則無其事矣。春秋時,猶論宗姓氏族,而七國則無一言及之矣。”他注意到,春秋時期雖然出現權力下移、政治動蕩的現象,但禮並沒有因此退出曆史舞台,相反依然是維係社會(hui) 秩序的重要力量。
顧炎武對春秋風俗的評論,同樣為(wei) 學者所重視。受顧炎武的影響,一些學者將春秋時期看作西周與(yu) 戰國的過渡階段。錢穆說:“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一方麵是一個(ge) 極混亂(luan) 緊張的時期;但另一方麵,則古代的貴族文化,實到春秋而發展到它的最高點。”晁福林等學者認為(wei) ,“春秋時期常被說成是‘禮崩樂(le) 壞’的時代。這大致是不錯的。但是,這個(ge) 敘述需要一個(ge) 前提條件,那就是要把它限定在一定時間、一定範圍之內(nei) ”。不可否認的是,以上看法有其合理之處。
從(cong) 文獻記載來看,孔子雖然對春秋時期大夫的僭越行為(wei) 深惡痛絕,予以激烈抨擊,但並沒有將整個(ge) 春秋時期冠以“禮崩樂(le) 壞”的斷語。《論語·陽貨》確有“君子三年不為(wei) 禮,禮必壞;三年不為(wei) 樂(le) ,樂(le) 必崩”的說法,但這隻是宰我對三年之喪(sang) 可能導致之結果的推測,而非對現實的陳述。漢人孔安國在《論語·微子》注釋中真正提出了“禮崩樂(le) 壞”。《論語·微子》:“大師摯適齊,亞(ya) 飯幹適楚,三飯繚適蔡,四飯缺適秦,鼓方叔入於(yu) 河,播鞀武入於(yu) 漢,少師陽、擊磬襄入於(yu) 海。”孔安國注:“魯哀公時,禮壞樂(le) 崩,樂(le) 人皆去。”事實上,從(cong) 語境上看,孔安國注所謂的“禮壞樂(le) 崩”主要是指樂(le) 師四散,造成周王室的禮樂(le) 演奏難以為(wei) 繼,而非如後人所理解的政治秩序的崩壞。而且魯哀公(公元前494—前468年在位)為(wei) 《春秋》記載的十二公中的最後一位,其生活於(yu) 春秋末期,孔安國的“禮壞樂(le) 崩”之批語,與(yu) 其說是專(zhuan) 指春秋時期,不如說是用來稱呼魯哀公及其之後的戰國時期。此外,從(cong) 曆史上“禮崩樂(le) 壞”一語的使用狀況來看,更多是指春秋以外的曆史時期。如秦頒布挾書(shu) 令到漢武帝元朔五年詔令複興(xing) 禮樂(le) 、魏正始到西晉永嘉年間、唐末軍(jun) 閥割據等,皆被史書(shu) 稱為(wei) “禮崩樂(le) 壞”時期,而用“禮崩樂(le) 壞”指稱春秋時期的僅(jin) 有上述孔安國注《論語》這一例。由此可見,中國曆史上確實出現過禮崩樂(le) 壞,但並非單指代春秋時期,也未能概括春秋近三百年的曆史特征。
建立禮樂(le) 秩序
春秋時期,既有舊秩序崩潰的一麵,亦有新秩序建立的一麵。而所謂的新秩序,便是以禮為(wei) 中心的霸權時代。徐複觀以為(wei)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的曆史……有個(ge) 共同的理念,不僅(jin) 範圍了人生,而且也範圍了宇宙,這即是禮”。禮觀念驟然流行的時間,正是齊桓公霸政初起的年代。據顏世安對《左傳(chuan) 》的統計,在魯莊公十五年(前679)到魯僖公三十二年(前628)的五十年間,即齊桓公霸政高潮時期,這期間談論禮的次數驟然達到二十多次,這說明禮的存在與(yu) 春秋霸政具有某種內(nei) 在聯係。
以春秋霸主為(wei) 中心的禮製政治秩序之所以能夠建立,一方麵,周王室雖然衰落,但“周德雖衰,天命未改”(《左傳(chuan) 》宣公三年),祭天的權力依然被周天子壟斷,齊桓、晉文等霸主不可能通過直接對接天命來獲得政治的合法性;另一方麵,北狄、荊楚的不斷進逼又給中原華夏造成極大的威脅,故齊桓、晉文隻能以“尊王攘夷”的口號號召諸侯,並通過會(hui) 盟、朝聘等製度整合華夏諸國,重建政治、倫(lun) 理秩序。這套政治、倫(lun) 理秩序便是禮,禮才是春秋霸主合法性的根據。需要說明的是,會(hui) 盟、朝聘在西周時已出現,但主要發生在周王和諸侯、卿士之間,並且存在所謂三年一朝、六年一會(hui) 、十二年一盟的製度。會(hui) 盟原是周王的特權,周王卿士可以代王會(hui) 盟,但諸侯主持會(hui) 盟則是絕對的僭越行為(wei) 。到了春秋時期,霸主主持會(hui) 盟已得到天子、諸侯的認可,獲得合法地位。據《春秋》記載,當時霸主主持的會(hui) 盟就有22次之多,而諸侯之間的朝聘更是頻繁。這種由霸主主導、諸侯廣泛參與(yu) 的會(hui) 盟、朝聘之禮,體(ti) 現了新的政治、倫(lun) 理精神。它不再是以傳(chuan) 統的宗法等級為(wei) 依據,而是靠政治、軍(jun) 事勢力對外稱霸,建立、維護一種新的統治秩序。“禮也者,小事大、大字(注:愛)小之謂。事大在共(注:通‘恭’)其時命,字小在恤其所無”(昭公三十年)。小國要服從(cong) 大國,根據其命令提供義(yi) 務;同時,大國也要愛護小國,給予相應的幫助。這是春秋時期禮的基本原則,也是春秋霸政得以建立的基礎。
依據這一原則,在長期的交往中,華夏諸國逐漸發展出和衷共濟、扶危救困、懲治罪惡的相處之道。這一時期禮的主要內(nei) 容和基本精神可以概括為(wei) :“凡諸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僖公元年)在這一精神下,“分貧,振窮;長孤幼,養(yang) 老疾;收介特(注:孤獨者),救災患;宥孤寡,赦罪戾”(昭公十四年)等具有人道精神的行為(wei) ,均被視為(wei) “禮”而得到肯定和讚賞。
可以看出,春秋時期的禮首先是一種國與(yu) 國之間的行為(wei) 原則,是一種“國際法”。但這並不意味著禮與(yu) 邦國、個(ge) 人無關(guan) ,相反,春秋時期的禮與(yu) 之前王朝禮儀(yi) 的根本不同,就在於(yu) 禮的精神已滲透到國家治理與(yu) 貴族個(ge) 人修養(yang) 之中,達到一種文明的自覺。“禮,經國家,定社禝,序民人,利後嗣者也”(隱公十一年),“禮,國之幹也”(僖公十一年),“夫禮,所以整民也”(莊公二十三年),禮是國家的根本,是用來治國理政、教化民眾(zhong) 的。而禮對政的指導作用,除了體(ti) 現在“救患、分災、討罪”之外,對威儀(yi) 的強調也是一個(ge) 重要方麵。“有威而可畏謂之威,有儀(yi) 而可象謂之儀(yi) 。君有君之威儀(yi) ,其臣畏而愛之……臣有臣之威儀(yi) ,其下畏而愛之,故能守其官職,保族宜家。”由於(yu) “君臣、上下、父子、兄弟、內(nei) 外、大小皆有威儀(yi) ”(文公三十一年),人們(men) 各安其威儀(yi) ,就可達到國家的治理。因此春秋時期的威儀(yi) 雖然是從(cong) 西周發展而來,但又被賦予了新的內(nei) 容,將貴族的個(ge) 人修養(yang) 與(yu) 國家治理聯係在一起,禮不僅(jin) 是“國之幹”,同樣也是“人之幹”。“禮,人之幹也。無禮,無以立”(昭公七年),禮是人立身的根本,是立足於(yu) 社會(hui) 的條件,所謂“夫禮,死生存亡之體(ti) 也”(定公十五年)。“禮,其人之急也乎!”(昭公二十五年)禮對於(yu) 時代、個(ge) 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因此,雖然傳(chuan) 統上慣以“禮崩樂(le) 壞”為(wei) 春秋的時代特征,然而追究起來,禮在春秋時期卻是無處不在、無處不顯,正如徐複觀在《中國人性論史》中所說,某種程度上,春秋是以禮為(wei) 中心的人文世紀。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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