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人之知與(yu) 能(下)
——壬寅年《孟子》《中庸》研讀劄記(之二)
作者:高小強
來源:“欽明書(shu) 院”微信公眾(zhong) 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三年歲次癸卯正月十一日庚寅
耶穌2023年2月1日
聖人之知與(yu) 能(下)
——壬寅年《孟子》《中庸》研讀劄記(之二)
高小強
欽明書(shu) 院院師
聖人與(yu) 天道為(wei) 一,這是明確的。首要的,他們(men) 皆為(wei) “誠者”以至“至誠者”,像孔子所說,“誠者,天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cong) 容中道,聖人也”。其實,孟子也講,“是故誠者,天之道也”,“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朱子以為(wei) ,“誠者,理之在我者皆實而無偽(wei) ,天道之本然也”。而孟子亦讚美孔子“不為(wei) 已甚者”。楊氏以為(wei) :“言聖人所為(wei) ,本分之外,不加毫末。非孟子真知孔子,不能以是稱之。”孟子又讚美大舜“明於(yu) 庶物,察於(yu) 人倫(lun) ,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也”。朱子以為(wei) :“在舜則皆生而知之也。由仁義(yi) 行,非行仁義(yi) ,則仁義(yi) 已根於(yu) 心,而所行皆從(cong) 此出”,“所謂安而行之也。此則聖人之事,不待存之,而無不存矣”。再有,子曰:“予欲無言。”子貢曰:“子如不言,則小子何述焉?”子曰:“天何言哉?四時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而孔子平日也的確如天道一般,“無行而不與(yu) 二三子者”。再者,作為(wei) 天道的“鬼神之為(wei) 德,其盛矣乎”,“夫微之顯,誠之不可掩如此夫”;而作為(wei) 聖人,其“至誠之道,可以前知”,而“至誠如神”。尤其在《中庸》“至誠無息”章,天道與(yu) 聖人亦是完全一致,所以講“萬(wan) 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wei) 大也”,而聖人“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我們(men) 甚至可以講,《中庸》說天道也就是在說聖人,而說聖人也同樣是在說天道。隻是我們(men) 須注意到,同樣是在說聖人與(yu) 天道“至誠無息”等時,表述上卻會(hui) 略有差異,譬如子思講:“《詩》雲(yun) :‘維天之命,於(yu) 穆不已!’蓋曰天之所以為(wei) 天也。‘於(yu) 乎不顯!文王之德之純!’蓋曰文王之所以為(wei) 文也,純亦不已。”朱子以為(wei) ,“以天地言之,則高下散殊者,小德之川流;於(yu) 穆不已者,大德之敦化。以聖人言之,則物各付物者,小德之川流;純亦不已者,大德之敦化”。“於(yu) 穆不已”,說天道之“至誠無息”,而“純亦不已”卻是說聖人之“至誠無息”。這也就提示出了聖人與(yu) 天道除了為(wei) 一外,至少還存在某些不同。(《中庸》章二O、一六、二四、二六、三O、三二;《孟子》總章七三、九九、一O八;《論語》總章四五二、一七O;《中庸或問》頁603;《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287、296—297、299)
首先,“天命之謂性”,天地萬(wan) 物皆受天之命,亦即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wan) 物,氣以成形,而性亦即理亦賦焉。聖人亦在其中,隻不過人物之正通偏塞之別,以及聖人與(yu) 常人之清明純粹與(yu) 渾濁駁雜之別,卻不會(hui) 沒有。於(yu) 是我們(men) 讀到,子曰:“天生德於(yu) 予,桓魋其如予何?”子畏於(yu) 匡。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zi) 乎?天之將喪(sang) 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yu) 於(yu) 斯文也;天之未喪(sang) 斯文也,匡人其如予何?”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子曰:“舜其大孝也與(yu) !德為(wei) 聖人,尊為(wei) 天子,富有四海之內(nei) 。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祿,必得其名,必得其壽。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篤焉。故栽者培之,傾(qing) 者覆之。《詩》曰:‘嘉樂(le) 君子,憲憲令德!宜民宜人;受祿於(yu) 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所以,孔子感歎:“莫我知也夫!”“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知我者其天乎!”於(yu) 是“聖希天,賢希聖,士希賢”,所以,子曰:“大哉堯之為(wei) 君也!巍巍乎!唯天為(wei) 大,唯堯則之。蕩蕩乎!民無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煥乎!其有文章。”以及前麵說到的孔子講“予欲無言”,等等,皆為(wei) “聖希天”。而“賢希聖,士希賢”,則如景星所言:“《中庸》一書(shu) ,前但言君子之道,至此始言聖人之道。前但言達德達道,至此始言至德至道,至德即至聖之德,至道即至誠之道。”“況言至德至道之始,則曰‘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言至德至道之終,則曰‘苟不固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論語》總章一六九、二一O、四九六、三六八、二O三;《中庸》章一、一七;《通書(shu) 》《周敦頤集》頁22;《大學中庸集說啟蒙·中庸》卷下,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204冊(ce) ,頁1085—1086)
這裏還存在所謂“氣數”問題,孔子與(yu) 大舜同為(wei) 聖人,大舜得位,得祿,得名,得壽,以至於(yu) 受命,孔子卻僅(jin) 得名受命。我們(men) 當然肯定大舜之必得,乃是天道之常理,而孔子之不必得卻僅(jin) 為(wei) 非常理,是由於(yu) 適丁氣數之衰的原因。因而我們(men) 認可“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至理。而顏淵死。子曰:“噫!天喪(sang) 予!天喪(sang) 予!”伯牛有疾,子問之,自牖執其手,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斯人也而有斯疾也!”甚至,公伯寮愬子路於(yu) 季孫。子服景伯以告,曰:“夫子固有惑誌於(yu) 公伯寮,吾力猶能肆諸市朝。”子曰:“道之將行也與(yu) ?命也。道之將廢也與(yu) ?命也。公伯寮其如命何!”孟子亦是坦然認命的,其弟子樂(le) 正子嚐舉(ju) 薦孟子於(yu) 魯平公,卻因嬖人臧倉(cang) 阻撓,平公未見孟子。孟子卻道:“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所能也。吾之不遇魯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朱子以為(wei) ,此“言聖賢之出處,關(guan) 時運之盛衰。乃天命之所為(wei) ,非人力之可及”也。同理,孟子因未能在齊實現王政,而去齊,亦道:“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當今之世,舍我其誰也?吾何為(wei) 不豫哉?”朱子以為(wei) :“言當此之時,而使我不遇於(yu) 齊,是天未欲平治天下也。然天意未可知,而其具又在我,我何為(wei) 不豫哉?然則孟子雖若有不豫然者,而實未嚐不豫也。蓋聖賢憂世之誌,樂(le) 天之誠,有並行而不悖者,於(yu) 此見矣。”所以,孟子尤其強調“立命”,即:“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存其心,養(yang) 其性,所以事天也。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強調“正命”,即:“莫非命也,順受其正。是故知命者,不立乎岩牆之下。盡其道而死者,正命也。桎梏死者,非正命也。”強調“求在我者也”,即:“求則得之,舍則失之,是求有益於(yu) 得也,求在我者也。求之有道,得之有命,是求無益於(yu) 得也,求在外者也。”也就是說,孟子是將性與(yu) 命分得十分清楚,即:“口之於(yu) 味也,目之於(yu) 色也,耳之於(yu) 聲也,鼻之於(yu) 臭也,四肢之於(yu) 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仁之於(yu) 父子也,義(yi) 之於(yu) 君臣也,禮之於(yu) 賓主也,智之於(yu) 賢者也,聖人之於(yu) 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此正張子所謂“養(yang) 則付命於(yu) 天,道則責成於(yu) 己”。雖然有命,卻仍然一如曾子所說:“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遠。仁以為(wei) 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這也就叫作“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在上位不陵下,在下位不援上,正己而不求於(yu) 人則無怨。上不怨天,下不尤人。”在這方麵,孟子以為(wei) 大舜亦是典範,即:“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wei) 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朱子以為(wei) :此“言聖人之心,不以貧賤而有慕於(yu) 外,不以富貴而有動於(yu) 中,隨遇而安,無預於(yu) 己,所性分定故也。”或者,這也是“命”。像聖人孔子,即便“天下之無道也久矣”,“滔滔者天下皆是也”,仍然“天將以夫子為(wei) 木鐸”,而“知其不可而為(wei) 之者”也!依胡氏所說:“晨門知世之不可而不為(wei) ,故以是譏孔子。然不知聖人之視天下,無不可為(wei) 之時也。”於(yu) 是聖人“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聖人“篤恭而天下平”,聖人“讚天地之化育”,蓋朱子強調,“天下事有不恰好處,被聖人做得都好”了,“人在天地中間,雖隻是一理,然天人所為(wei) ,各自有分,人做得底,卻有天做不得底。如天能生物,而耕種必用人;水能潤物,而灌溉必用人;火能熯物,而薪爨必用人。裁成輔相,須是人做,非讚助而何”?蓋聖人“自誠明”,其德之實,天下莫能加也,故聖人至誠,能盡己性,德無不實而無一毫人欲之私,則能盡人性,盡物性,讚天地化育,與(yu) 天地參矣。而常人之稟氣昏濁,則欲盡人之性固離不開聖者製禮作樂(le) 之教化,以使天下之人耳目之視聽無非禮也,手足之舞蹈無非樂(le) 也。而物之稟氣偏塞,雖無用教化,然盡物性,處之各當其理,隨他天理流行發見處存之使之,以助成其最大限度地體(ti) 現與(yu) 呈現天理,此亦是教化,蓋乃天地化育本身所不及者,非聖者以讚不得以成。以至於(yu) 人之內(nei) 心和諧,人與(yu) 人和諧,進而人與(yu) 自然萬(wan) 物及天地和諧,豈非讚化育而與(yu) 天地參矣,豈非“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中庸》章一四、一、三三、二二;《孟子》總章二三、四五、一七七、一七八、一七九、二四六、二二八;《論語》總章二八二、二六O、一二七、三六九、一九一、六四、四六五、三七二;《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227、253、378、374、159;《朱子語類》頁1570)
這就是說,由於(yu) 天之氣數的原因,天道之常理往往不能落實於(yu) 天地萬(wan) 物當中,甚或不能落實於(yu) 聖人身上,而現實往往處於(yu) 一種非常理的狀態,於(yu) 此,聖人何為(wei) ,我們(men) 又當何為(wei) ?聖人孔子即使不得位,不得祿,不得壽,也始終如一地盡其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讚天地之化育,與(yu) 天地參矣。而我們(men) 經由聖人“修道之謂教”的教化,亦終身地明明德而盡己之性,並同聖人一道地新民而盡人之性,一道地讚天地之化育,與(yu) 天地參矣。於(yu) 是,我們(men) 追隨聖人不僅(jin) 明明德於(yu) 己,明明德於(yu) 家,明明德於(yu) 國,明明德於(yu) 天下,不僅(jin) 新己,新人,新天下,新天地萬(wan) 物,而且,我們(men) 實際上是在同聖人一道力促天之氣數由衰轉盛,力促天道之常理落實於(yu) 天地之間。惟如此,我們(men) 才可能真實地做到“存,吾順事;沒,吾寧也”。何以為(wei) 寧?追隨聖人,盡自身完全的人生責任,終身“好善如好好色,惡惡如惡惡臭”,“內(nei) 省不疚,無惡於(yu) 誌”,以至“不動而敬,不言而信”,“君子篤恭而天下平”,而“純亦不已”,生前,我們(men) 盡力乎純粹清明,死後,我們(men) 複歸於(yu) 天地陰陽大氣,再不帶去一絲(si) 渾濁駁雜,亦令天之氣數盡可能的純粹清明而由衰轉盛,實現我們(men) 對整個(ge) 寰宇的責任,此足以為(wei) 寧。
說過了聖人與(yu) 天道,我們(men) 再來進一步說說“聖人之法”,“天道行而萬(wan) 物順,聖德修而萬(wan) 民化”,因而聖人之法與(yu) 天道亦有同有異,初步考慮根本上有三個(ge) 方麵:
其一,執守中庸中和之道。子思《中庸》開篇即言“中和”,即:“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在《中庸章句序》中,朱子就明確講,“自上古聖神繼天立極,而道統之傳(chuan) 有自來矣”,堯之所以授舜“允執厥中”,而舜之所以授禹“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順便說說,堯舜之間一言足矣,皆生而為(wei) 聖者;而舜授禹必益之以三言,蓋禹學而為(wei) 聖者也。且“夫堯、舜、禹,天下之大聖也。以天下相傳(chuan) ,天下之大事也。以天下之大聖,行天下之大事,而其授受之際,丁寧告戒,不過如此。則天下之理,豈有以加於(yu) 此哉?”而《論語》也的確記載:“堯曰:‘谘!爾舜!天之曆數在爾躬。允執其中。四海困窮,天祿永終。’舜亦以命禹。”所謂“中者,無過不及之名”。而“允執厥中”或“允執其中”,那就是始終執守中庸中和之道,而所謂“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那就是《中庸》後麵所謂“知、仁、勇三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那就是“誠”。而“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亦即“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婦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達道也”。以及“凡為(wei) 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qin) 親(qin) 也,敬大臣也,體(ti) 群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而“凡為(wei) 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亦歸結為(wei) “誠”。於(yu) 是“大本”“達道”以至整篇《中庸》,其樞紐實為(wei) “誠”者。所謂中和,也就是由中庸而時中,亦即孔子所說:“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無忌憚也。”朱子以為(wei) :“中庸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當然,精微之極致也。惟君子為(wei) 能體(ti) 之,小人反是。”“君子之所以為(wei) 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隨時以處中也。小人之所以反中庸者,以其有小人之心,而又無所忌憚也。蓋中無定體(ti) ,隨時而在,是乃平常之理也。君子知其在我,故能戒謹不睹、恐懼不聞,而無時不中。小人不知有此,則肆欲妄行,而無所忌憚矣。”孔子亦嚐讚美大舜,即:“舜其大知也與(yu) !舜好問而好察邇言,隱惡而揚善,執其兩(liang) 端,用其中於(yu) 民,其斯以為(wei) 舜乎!”胡炳文以為(wei) :“執兩(liang) 端是不主於(yu) 一,用中是卒用其一。擇之審,舜之精也;行之至,舜之一也。此所以為(wei) 舜之中也。”反之,如孟子所批評的子莫,不滿楊子“為(wei) 我”,亦不願墨子“兼愛”,故而“執中,執中為(wei) 近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所惡執一者,為(wei) 其賊道也,舉(ju) 一而廢百也”。子莫之“執中無權,猶執一也”,與(yu) “舜之精”“舜之一”,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如朱子所說:“為(wei) 我害仁,兼愛害義(yi) ,執中者害於(yu) 時中,皆舉(ju) 一而廢百者也。”“道之所貴者中,中之所貴者權。”孔子亦讚揚顏子,即:“回之為(wei) 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朱子以為(wei) :“顏子蓋真知之,故能擇能守如此,此行之所以無過不及,而道之所以明也。”再譬如,“禹、稷當平世,三過其門而不入,孔子賢之。顏子當亂(luan) 世,居於(yu) 陋巷。一簞食,一瓢飲。人不堪其憂,顏子不改其樂(le) ,孔子賢之。孟子曰:‘禹、稷、顏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饑者,由己饑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顏子易地則皆然。’”誠如朱子所謂“聖賢之心無所偏倚,隨感而應,各盡其道。故使禹稷居顏子之地,則亦能樂(le) 顏子之樂(le) ;使顏子居禹稷之任,亦能憂禹稷之憂也。”“聖賢心無不同,事則所遭或異;然處之各當其理,是乃所以為(wei) 同也。”這也就是尹氏所謂:“當其可之謂時,前聖後聖,其心一也,故所遇皆盡善。”此亦正是中庸中和之道之時中。而孟子在對比“伯夷,聖之清者也;伊尹,聖之任者也;柳下惠,聖之和者也”之後,明確稱夫子為(wei) “聖之時者也”,亦即“可以速而速,可以久而久,可以處而處,可以仕而仕”,“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始條理者,智之事也;終條理者,聖之事也。”朱子以為(wei) :“孔子仕、止、久、速,各當其可,蓋兼三子之所以聖者而時出之,非如三子之可以一德名也。”“孔子集三聖之事,而為(wei) 一大聖之事;猶作樂(le) 者,集眾(zhong) 音之小成,而為(wei) 一大成也。”“三子之行,各極其一偏;孔子之道,兼全於(yu) 眾(zhong) 理。所以偏者,由其蔽於(yu) 始,是以缺於(yu) 終;所以全者,由其知之至,是以行之盡。三子猶春夏秋冬之各一其時,孔子則大和元氣之流行於(yu) 四時也。”故而孔子尤其強調:“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呂留良以為(wei) :“聖學大段全在‘依乎中庸’內(nei) ,‘遁世不見知而不悔’,正是‘依乎中庸’達天自得之妙。”(《中庸》章一、二O、二、六、八、一一;《孟子》總章二O二、一一八、一三二;《論語》總章四九六;《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14、32、194、18—19、20、364、304、320—321、14;呂留良《四書(shu) 講義(yi) 》頁541;胡炳文《四書(shu) 通·中庸通》卷一,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shu) 》第203冊(ce) ,頁55)
其二,維護人倫(lun) 之常尤其孝悌之道。孟子明確講:“聖人,人倫(lun) 之至也。”以至,“堯舜之道,孝弟而已矣。”在上篇,我們(men) 就詳細論說過,關(guan) 於(yu) 舜之大孝方麵,孟子大大豐(feng) 富了《中庸》所引用的孔子的論述。孔子讚揚“舜其大孝也與(yu) !”也讚揚文武周公,即:“無憂者其唯文王乎!以王季為(wei) 父,以武王為(wei) 子,父作之,子述之。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身不失天下之顯名。尊為(wei) 天子,富有四海之內(nei) 。宗廟饗之,子孫保之。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上祀先公以天子之禮。”“期之喪(sang) 達乎大夫,三年之喪(sang) 達乎天子,父母之喪(sang) 無貴賤一也。”“武王、周公,其達孝矣乎!夫孝者:善繼人之誌,善述人之事者也。”“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le) ,敬其所尊,愛其所親(qin) ,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嚐之義(yi) ,治國其如示諸掌乎。”孔子亦明確講:“父在,觀其誌;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yu) 父之道,可謂孝矣。”有人詢問孔子:“子奚不為(wei) 政?”孔子答道:“《書(shu) 》雲(yun) :‘孝乎惟孝,友於(yu) 兄弟,施於(yu) 有政。’是亦為(wei) 政,奚其為(wei) 為(wei) 政?”更無須再說,大舜甚至在事親(qin) 與(yu) 天下之間,毅然決(jue) 然首選事親(qin) 了。而典型的反麵例證,莫過於(yu) 衛君出公輒,為(wei) 保王位居然拒父蒯聵入境。弟子冉有想知道:“夫子為(wei) 衛君乎?”子貢卻向夫子發問,兄弟讓國的“伯夷、叔齊何人也?”孔子不僅(jin) 答複說他們(men) 乃“古之賢人也”;而且肯定他們(men) “求仁而得仁,又何怨”。於(yu) 是子貢、冉有明白:“夫子不為(wei) 也。”一如朱子所說:“蓋伯夷以父命為(wei) 尊,叔齊以天倫(lun) 為(wei) 重。其遜國也,皆求所以合乎天理之正,而即乎人心之安。既而各得其誌焉,則視棄其國猶敝蹝爾,何怨之有?若衛輒之據國拒父而惟恐失之,其不可同年而語明矣。”伯夷叔齊兄弟讓國,踐行孝悌之道,維護天倫(lun) 之常,堪為(wei) 典範。反之,蒯聵出公輒父子爭(zheng) 位,置人倫(lun) 孝道於(yu) 不顧,父不父子不子,亦君不君臣不臣。想齊景公問政於(yu) 孔子。孔子對答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朱子以為(wei) :“此人道之大經,政事之根本也。”說的正是人倫(lun) 之常尤其孝悌之道也。若我們(men) 再進一步說,周人自始祖後稷,尤其自大王直至文武周公以來,世代修德,終究天命所歸,建立起一統天下的周朝。其中有兩(liang) 位功不可沒卻幾乎鮮為(wei) 人知的人物,那就是大王的長子泰伯與(yu) 次子仲雍,這兄弟倆(lia) 為(wei) 了順隨父王的心願而出走荊蠻,讓他們(men) 的三弟季曆及其兒(er) 子文王繼承了王位,以至“武王纘大王、王季、文王之緒。壹戎衣而有天下”。那為(wei) 啥孔門子貢不問泰伯仲雍何人也呢?可能正是因為(wei) 孔子所說:“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所謂“無得而稱”,一如朱子所說:“其遜隱微,無跡可見也。”“夫以泰伯之德,當商周之際,固足以朝諸侯有天下矣,乃棄不取而又泯其跡焉,則其德之至極為(wei) 何如哉!蓋其心即夷齊扣馬之心,而事之難處有甚焉者,宜夫子之歎息而讚美之也。”無論伯夷叔齊,還是泰伯仲雍,孔子皆讚美有加,足見人倫(lun) 之常及孝悌之道,聖人何其看重。亞(ya) 聖孟子亦然,他嚐一針見血地指出齊人陳仲子偽(wei) 賢小廉之本質,即:“仲子,不義(yi) 與(yu) 之齊國而弗受,人皆信之,是舍簞食豆羹之義(yi) 也。人莫大焉亡親(qin) 戚、君臣、上下。以其小者信其大者,奚可哉?”朱子以為(wei) :此“言仲子設若非義(yi) 而與(yu) 之齊國,必不肯受。齊人皆信其賢,然此但小廉耳。其辟兄離母,不食君祿,無人道之大倫(lun) ,罪莫大焉。豈可以小廉信其大節,而遂以為(wei) 賢哉?”所以,孟子還講:“事孰為(wei) 大?事親(qin) 為(wei) 大;守孰為(wei) 大?守身為(wei) 大。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qin) 者,吾聞之矣;失其身而能事其親(qin) 者,吾未之聞也。孰不為(wei) 事?事親(qin) ,事之本也;孰不為(wei) 守?守身,守之本也。”朱子以為(wei) :“事親(qin) 孝,則忠可移於(yu) 君,順可移於(yu) 長。身正,則家齊、國治、而天下平。”故上至君王,下及庶民,皆如有子所說:“其為(wei) 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luan) 者,未之有也。”朱子以為(wei) :“此言人能孝弟,則其心和順,少好犯上,必不好作亂(luan) 也。”又“言君子凡事專(zhuan) 用力於(yu) 根本,根本既立,則其道自生。若上文所謂孝弟,乃是為(wei) 仁之本,學者務此,則仁道自此而生也”。而程子以為(wei) :“孝弟,順德也,故不好犯上,豈複有逆理亂(luan) 常之事。德有本,本立則其道充大。孝弟行於(yu) 家,而後仁愛及於(yu) 物,所謂親(qin) 親(qin) 而仁民也。故為(wei) 仁以孝弟為(wei) 本。論性,則以仁為(wei) 孝弟之本。”而有本無本,就猶如孟子評“仲尼亟稱於(yu) 水”所說:“原泉混混,不舍晝夜。盈科而後進,放乎四海,有本者如是,是之取爾。苟為(wei) 無本,七八月之間雨集,溝澮皆盈;其涸也,可立而待也。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亦如鄒氏所說:“孔子嚐以聞達告子張矣,達者有本之謂也。聞則無本之謂也。然則學者其可以不務本乎?”既務本,則孝親(qin) 事親(qin) ,再一個(ge) 重要方麵,那就是親(qin) 喪(sang) ,也就是前麵提到的“三年之喪(sang) ”問題。關(guan) 於(yu) 親(qin) 喪(sang) ,孟子甚至以為(wei) :“養(yang) 生者不足以當大事,惟送死可以當大事。”因而朱子以為(wei) :“事生固當愛敬,然亦人道之常耳;至於(yu) 送死,則人道之大變。孝子之事親(qin) ,舍是無以用其力矣。故尤以為(wei) 大事,而必誠必信,不使少有後日之悔也。”孔門弟子對此偶或有疑問,孔子的回答卻總是斷然而毋庸置疑的。如子張問:“《書(shu) 》雲(yun) :‘高宗諒陰,三年不言。’何謂也?”孔子即答複道:“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君薨,百官總己以聽於(yu) 塚(zhong) 宰三年。”盡管如胡氏所說:“位有貴賤,而生於(yu) 父母無以異者。故三年之喪(sang) ,自天子達。子張非疑此也,殆以為(wei) 人君三年不言,則臣下無所稟令,禍亂(luan) 或由以起也。孔子告以聽於(yu) 塚(zhong) 宰,則禍亂(luan) 非所憂矣。”再者,尤其,宰我居然懷疑三年太久,而問:“三年之喪(sang) ,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wei) 禮,禮必壞;三年不為(wei) 樂(le) ,樂(le) 必崩。舊穀既沒,新穀既升,鑽燧改火,期可已矣。”猶有甚者,當孔子啟發他:“食夫稻,衣夫錦,於(yu) 女安乎?”他則大言不慚地答道“安”。於(yu) 是,孔子便直截了當地告訴宰我:“女安則為(wei) 之!夫君子之居喪(sang) ,食旨不甘,聞樂(le) 不樂(le) ,居處不安,故不為(wei) 也。今女安,則為(wei) 之!”並嚴(yan) 厲警告道:“予(即宰我)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yu) 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sang) ,天下之通喪(sang) 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yu) 其父母乎?”而且,範氏以為(wei) :“喪(sang) 雖止於(yu) 三年,然賢者之情則無窮也。特以聖人為(wei) 之中製而不敢過,故必俯而就之。非以三年之喪(sang) ,為(wei) 足以報其親(qin) 也”。故曾子講:“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朱子以為(wei) :“慎終者,喪(sang) 盡其禮。追遠者,祭盡其誠。民德歸厚,謂下民化之,其德亦歸於(yu) 厚。蓋終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謹之;遠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故以此自為(wei) ,則己之德厚,下民化之,則其德亦歸於(yu) 厚也。”所以,我們(men) 就能完全理解孟子對於(yu) “齊宣王欲短喪(sang) ”的強烈不滿了,以及對於(yu) 弟子公孫醜(chou) 有為(wei) 短喪(sang) 回護之問,即:“為(wei) 期之喪(sang) ,猶愈於(yu) 已乎?”而嚴(yan) 厲地批評道:“是猶或紾其兄之臂,子謂之姑徐徐雲(yun) 爾,亦教之孝弟而已矣。”亦如朱子所謂:“教之以孝弟之道,則彼當自知兄之不可戾,而喪(sang) 之不可短矣。”“此章言三年通喪(sang) ,天經地義(yi) ,不容私意有所短長。示之至情,則不肖者有以企而及之矣。”或許這就正是孟子初見宣王時,便“退而有去誌,不欲變,故不受也。繼而有師命,不可以請。久於(yu) 齊,非我誌也”的根本原因吧。相比較而言,滕文公,其在世子時,就主動拜見孟子,聆聽“孟子道性善,言必稱堯舜”,後又在孟子的督導與(yu) 幫助下,恪盡孝道,克服重重阻撓,堅持為(wei) 父王行三年之喪(sang) ,開創了一個(ge) 實踐王政的良好開端。故尤其為(wei) 孟子所首肯,一如朱子所說:“當時諸侯莫能行古喪(sang) 禮,而文公獨能以此為(wei) 問,故孟子善之。又言父母之喪(sang) ,固人子之心所自盡者。蓋悲哀之情,痛疾之意,非自外至,宜乎文公於(yu) 此有所不能自已也。”亦如林氏所說:“孟子之時,喪(sang) 禮既壞,然三年之喪(sang) ,惻隱之心,痛疾之意,出於(yu) 人心之所固有者,初未嚐亡也。惟其溺於(yu) 流俗之弊,是以喪(sang) 其良心而不自知耳。文公見孟子而聞性善堯舜之說,則固有以啟發其良心矣,是以至此而哀痛之誠心發焉。及其父兄百官皆不欲行,則亦反躬自責,悼其前行之不足以取信,而不敢有非其父兄百官之心。雖其資質有過人者,而學問之力,亦不可誣也。及其斷然行之,而遠近見聞無不悅服,則以人心之所同然者自我發之,而彼之心悅誠服,亦有所不期然而然者。人性之善,豈不信哉?”而宣王所為(wei) 實難望文公之項背也。其實,在這方麵,孟子自身亦為(wei) 我們(men) 做出了榜樣,孟子葬母,亦非常明確,他說:“古者棺槨無度,中古棺七寸,槨稱之。自天子達於(yu) 庶人。非直為(wei) 觀美也,然後盡於(yu) 人心。不得,不可以為(wei) 悅;無財,不可以為(wei) 悅。得之為(wei) 有財,古之人皆用之,吾何為(wei) 獨不然?且比化者,無使土親(qin) 膚,於(yu) 人心獨無恔乎?吾聞之君子:不以天下儉(jian) 其親(qin) 。”朱子以為(wei) :“送終之禮,所當得為(wei) 而不自盡,是為(wei) 天下愛惜此物,而薄於(yu) 吾親(qin) 也。”以至於(yu) 嬖人臧倉(cang) 以“孟子之後喪(sang) 踰前喪(sang) ”為(wei) 由,沮止魯平公見孟子。既然不是“前以士,後以大夫;前以三鼎,而後以五鼎”,而是“謂棺槨衣衾之美也”,那就是“非所謂踰也,貧富不同也”。孟子前喪(sang) 父,貧窮而不得“棺槨衣衾之美也”,今日喪(sang) 母則富裕而得“棺槨衣衾之美也”。這豈不就是“君子:不以天下儉(jian) 其親(qin) ”嗎!綜上,維護人倫(lun) 之常尤其孝悌之道,乃不可或缺的聖人之法。(《孟子》總章六三、一六二、二一O、八O、一O七、一O二、二一五、四六、四七、四八、三九、二三;《中庸》章一七、一八、一九、《論語》總章一一、三七、一六一、二八八、一八五、二、`三七四、四五四、九;《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97、137、102—103、366—367、290、298、297、48、160、182、50、368—369、255—257、248)
其三,“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孔子嚐坦言:“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yu) 我老彭。”朱子以為(wei) :“孔子刪《詩》《書(shu) 》,定《禮》《樂(le) 》,讚《周易》,修《春秋》,皆傳(chuan) 先王之舊,而未嚐有所作也,故其自言如此。蓋不惟不敢當作者之聖,而亦不敢顯然自附於(yu) 古之賢人;蓋其德愈盛而心愈下,不自知其辭之謙也。然當是時,作者略備,夫子蓋集群聖之大成而折衷之。其事雖述,而功則倍於(yu) 作矣,此又不可不知也。”孔子還說:“文武之政,布在方策。其人存,則其政舉(ju) ;其人亡,則其政息。”子思則明確肯定:“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朱子以為(wei) :“祖述者,遠宗其道。憲章者,近守其法。律天時者,法其自然之運。襲水土者,因其一定之理。皆兼內(nei) 外該本末而言也。”子貢也曾明確講:“文武之道,未墜於(yu) 地,在人。賢者識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夫子焉不學?而亦何常師之有?”上篇也論述過,孟子亦尤其稱“孔子,聖之時者也。孔子之謂集大成”。這正充分體(ti) 現出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之風。(《中庸》章二O、三O、《孟子》總章一三二、二五;《論語》總章一四八、四九二;《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93、38)
華夏晚周“禮壞樂(le) 崩”,道、政、學三統合一之道統分裂,從(cong) 而令道統再也不能直接傳(chuan) 承,於(yu) 是諸子百家皆不預設道統的宗旨與(yu) 目標而紛紛另謀出路,這一被後世譽為(wei) “哲學的突破”的思潮,實則會(hui) 令我華夏連續性的世界式的文明從(cong) 此亦中止斷裂,所幸惟聖人孔子及其儒家堅持“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做法,全然反諸子之道而行之,以誌在恢複先王仁政王道的傳(chuan) 統,為(wei) 此,孔子刪《詩》、敘《書(shu) 》、訂《禮》、正《樂(le) 》、讚《易》而成就的“上五經”,完整展示出“先王之陳跡”中的“所以跡”,亦即王道道義(yi) 。尤其同時孔子作《春秋》,寓褒貶,以代行現實不明的賞罰。雖然褒貶與(yu) 賞罰其義(yi) 一也,然而賞罰足勵當世,而褒貶則足以垂憲百代。就這樣通過複興(xing) 道學與(yu) 重建學統,而令華夏自古以來的道、政、學三統合一之道統,重新獲得了繼續傳(chuan) 承的可能。而我們(men) 今日經曆了近兩(liang) 個(ge) 世紀的西學東(dong) 漸以至全盤西化,國人亦是一度重蹈昔日諸子百家的覆轍,令華夏文明再次麵臨(lin) 中止斷裂的危機。而在肯定沒有聖人,或許也沒有賢人的時代,我們(men) 如何可能接續孔子所重建的道學學統,令道、政、學三統合一的道統,令華夏五千多年的文化與(yu) 文明的傳(chuan) 統不得在我們(men) 的手上中斷以至消亡?這是擺在我們(men) 麵前極其重大而嚴(yan) 峻的問題,我們(men) 該如何應對呢?我們(men) 與(yu) 其或者毫無根底,或者摒棄根底地瞎碰亂(luan) 撞,而行所謂“創造”“創新”,倒毋寧本著孔子“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的教誨,重返與(yu) 重建我們(men) 的根底,那就是首先重返與(yu) 重建“四書(shu) 五經”之學統。因為(wei) 道、政、學三統合一之道統,其中“道”當然為(wei) 聖人與(yu) “天道”,以及天地人世間的“王道”;“政”即為(wei) 包含德、禮、政、刑之“仁政”;而“學”則必定是關(guan) 於(yu) 聖人天道、王道仁政之學,也就是經由孔子、朱子而成就的“四書(shu) 五經”之學。而且,“功未成則樂(le) 未作,而用先王之樂(le) ;治未定則禮未製,而用先王之禮”。承繼聖人之法,倡明聖人之道,複興(xing) 道、政、學三統合一之道統,乃吾輩之天職。而我們(men) 的全部工作與(yu) 努力也皆誌在於(yu) 斯。(參閱拙作《“述而不作,信而好古”——我們(men) 今日如何可能傳(chuan) 承道、政、學三統合一之道統》,《切磋七集——四川大學哲學係儒家哲學合集》,頁88—112)
總之,所謂聖人之道,乃成就至善的“內(nei) 聖外王”之道,與(yu) 天道為(wei) 一的聖人之道,以及人皆可學而至的聖人之道;而所謂“聖人之法”,乃從(cong) 執守中庸中和之道,維護人倫(lun) 之常尤其孝悌之道,以及“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以成就“聖人之道”、成就“王道仁政”的“聖人之法”。而無論“聖人之道”,還是“聖人之法”,自古以來聖賢皆一脈相承,雖在具體(ti) 做法上每個(ge) 時代因時因地製宜而有所不同,然而對於(yu) 每位聖賢來講,則是易時易地盡皆然。如所謂“舜生於(yu) 諸馮(feng) ,遷於(yu) 負夏,卒於(yu) 鳴條,東(dong) 夷之人也。文王生於(yu) 岐周,卒於(yu) 畢郢,西夷之人也。地之相去也,千有餘(yu) 裏;世之相後也,千有餘(yu) 歲。得誌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範氏以為(wei) :“言聖人之生,雖有先後遠近之不同,然其道則一也。”其實,豈止先聖後聖,即使先聖後賢,譬如禹、稷、顏子,或者先賢後賢,譬如曾子、子思,等等,豈不都是若合符節,其揆一也,易時易地皆然。然而,當下一些特別主張經學的學人,他們(men) 所說的“聖人之法”,卻是真要從(cong) 聖人成就的“六經”或“五經”當中,尋求到聖人為(wei) 後世頒定的現成具體(ti) 的運作之法,如同漢代儒者及曆代經學家所認為(wei) 的那樣。因為(wei) 他們(men) 對於(yu) 人可能學以至聖人之道不以為(wei) 然,因而惟有考慮五經中的聖人之法及其轉化為(wei) 製度建構的可能性而已。他們(men) 甚至認為(wei) ,隻有當新的聖人出現,才必創立一代新法,而舊五經之法不過明日黃花,已陳芻狗,等等。不過,倘若如此,卻不知即使聖聖相傳(chuan) 的道統還有無可能?或者唯餘(yu) 下道統之聖賢相傳(chuan) 的可能性了?這是一個(ge) 問題,是每位學人都不得不麵對與(yu) 思索的問題。好在來日方長,但願大家都能夠通過進一步深入地研習(xi) 聖人經典,逐漸彌合這之中的分歧,共同為(wei) 中華道、政、學三統合一的道統的重建與(yu) 複興(xing) ,為(wei) 中華文化與(yu) 文明的重建與(yu) 複興(xing) 而奮鬥不已。(《孟子》總章九O、一一八、一二O;《四書(shu) 章句集注》頁304、294;參閱陳壁生《理教與(yu) 經教之間——朱子政治哲學中的帝王、士大夫與(yu) 庶民》,《切磋七集》頁16—30)
壬寅年臘月十七於(yu) 西物所寓所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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