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承】王陽明的為政功業

欄目:往聖先賢
發布時間:2022-12-08 02:21:16
標簽:為政功業、王陽明
朱承

作者簡介:朱承,男,安徽安慶人,西元1977年生,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博士。現任華東(dong) 師範大學哲學係暨中國現代思想文化研究所教授。著有《治心與(yu) 治世——王陽明哲學的政治向度》《儒家的如何是好》《信念與(yu) 教化——陽明後學的政治哲學》《禮樂(le) 文明與(yu) 生活政治》等。

王陽明的為(wei) 政功業(ye)

作者:朱承

來源:《走進孔子》2022年第4期

 

王陽明一生的政治經曆,是他不同於(yu) 古代許多書(shu) 齋裏的哲學家之處,也是後世學者欽慕陽明而值得大書(shu) 一筆的地方。關(guan) 於(yu) 王陽明的事功,後人多有評述。清代儒者毛奇齡曾說:“故堯舜相禪,全在事功。孔孟無事功,為(wei) 千秋大憾。今陽明事功,則直是三代以後,數千百年一人。”(毛奇齡:《王文成傳(chuan) 本》卷二)王陽明在政事上所立下的赫赫功績,是宋明理學家參與(yu) 現實政治的典範。王陽明作為(wei) 儒家哲學家,不僅(jin) 關(guan) 心政治,而且因緣際會(hui) 獲得了一定的政治資源,依照自己的哲學理念,直接參與(yu) 了維護統治秩序的政治行動,並做出斐然的成就。當然,王陽明的“事功”主要還隻是維護明朝正統統治秩序的政治軍(jun) 事活動,與(yu) “儒家之道行於(yu) 天地”還是有著較大的差距。

 

 

 

《王文成傳(chuan) 本》書(shu) 影

 

同先秦儒家一樣,宋明理學家大多懷有“治平天下”的政治理想,但是大多數理學家將政治理想的實現寄望於(yu) “得君行道”,企圖通過說服君主、影響君主來實現他們(men) 的政治理想。在這一點上,王陽明也是一樣,他大體(ti) 沒有放棄對君主的期待,這從(cong) 他一再上書(shu) 給皇帝說明他的政治觀點可以看出。上書(shu) 君主、影響君主,既是傳(chuan) 統儒家官員的職責,也是當時最為(wei) 行之有效的政治策略。但王陽明的不同之處在於(yu) ,他沒有僅(jin) 僅(jin) 停留在“說”和“等”的層次,而是正好有機會(hui) 親(qin) 身參與(yu) 了維護明王朝的政治秩序和促進百姓生活穩定的政治活動,在朝廷和百姓的利益之間,苦苦斡旋,殫精竭慮。不論王陽明的努力在政治上收效如何,王陽明都是在真誠地履行著作為(wei) 一個(ge) 士大夫、一個(ge) 儒者和一個(ge) 哲學家的政治使命:為(wei) 生民立命,為(wei) 萬(wan) 世開太平。對於(yu) 儒者來說,雖然未必能真正地實現這些理想,但以這種使命感來參與(yu) 公共生活,也能夠很好地展現他們(men) 深沉的政治關(guan) 懷。

 

早在少年和青年時期,王陽明就表現出對現實政治事務異乎尋常的熱情和關(guan) 注,並試圖對當時的治亂(luan) 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青年王陽明,熱衷於(yu) 觀察和分析政治事務,曾經出遊居庸三關(guan) 、思考禦敵之策,還曾經留心武事、學習(xi) 兵法,向朝廷疏陳邊務等。35歲時,王陽明的一次政治行為(wei) ,對其一生造成了巨大影響,也是促使他發明心學的重要契機。是年,宦官劉瑾弄權,南京科道戴銑、薄彥徽等奮起抗爭(zheng) ,以諫忤旨,被武宗正德皇帝下詔入獄。王陽明第一個(ge) 上疏為(wei) 兩(liang) 位辯白,結果自己也身陷囹圄,被貶為(wei) 貴州龍場驛驛丞。王陽明這次政治行為(wei) 的後果,就是後來他自說的遭受“百死千難”經曆的主要部分。後人描繪王陽明的離奇經曆,也往往從(cong) 此處大加“演義(yi) ”。在龍場度過艱難歲月後,王陽明升廬陵知縣,隨後又升任南京刑部四川清吏司主事,調吏部驗封清吏司主事,旋又升至文選清吏司員外郎、考功清吏司郎中,升南京太仆寺少卿、南京鴻臚寺卿。

 

正德十一年(1516)九月,王陽明45歲,升都察院左僉(qian) 都禦史,巡撫南、贛、汀、漳等處,開始在實際政治中真正地有所作為(wei) 、有所建樹。其時,南贛等地民變迭起,王陽明巡撫南贛,其所領受的主要任務就是平息民變,維持明王朝在南贛地區的正常社會(hui) 政治秩序。後來的效果表明,王陽明此任不辱使命,他率南贛軍(jun) 民曆時一年餘(yu) ,就平息了該地區的軍(jun) 事暴亂(luan) 。到南贛後,王陽明開府建衙,安撫百姓;推行十家牌法,責令民眾(zhong) 互報連坐;挑選民兵,就地建設軍(jun) 事力量;調集江西、福建、廣東(dong) 、湖廣四省各一支機動部隊;建立兵符,重新整頓軍(jun) 事建製;設置平和、崇義(yi) 等縣治,加強地方治理能力,廣發告諭、鄉(xiang) 約以穩定人心,推行社會(hui) 教化。經過艱苦卓絕的努力,王陽明不辱使命,平息了該地區的多處民變。雖然民變平息、盜賊剿滅,取得了卓有成效的事功,王陽明卻認為(wei) 這並不是治平天下的真正功績,真正的功績應該是推致人心向善,從(cong) 根本上解決(jue) 暴亂(luan) 的根源。

 

 

 

陽明先生塑像

 

在平定南贛的軍(jun) 事生涯中,王陽明抒發了著名的“破山中賊易,破心中賊難”的感言。在王陽明看來,為(wei) 了維護政治社會(hui) 的秩序,組織平息少數山賊的政治軍(jun) 事行動並取得效果,不足為(wei) 難事。如果要從(cong) 根本上實現社會(hui) 秩序的穩定,要做的是掃蕩心腹之寇,這才是真正的難事,也是偉(wei) 業(ye) 。對於(yu) 人心的占領是最大的征服,“平山賊”的政治軍(jun) 事行動是一般的政治家和軍(jun) 事家都可以做到的,曆史上從(cong) 來不缺這種類型的能臣良將。軍(jun) 事征服是“以暴易暴”,比軍(jun) 事征服更加具有根本性意義(yi) 的是“人心的悅服”。“人心的悅服”用王陽明的話來說就是“平心中賊”,在中國古代,就是以儒家的道德倫(lun) 理來教化百姓,從(cong) 一般意義(yi) 上,指的是人們(men) 普遍接受某種思想學說從(cong) 而按照這種思想學說來安排自己的生活。因此,“平心賊”“悅服人心”的事業(ye) ,就不是一般的能臣良將所能為(wei) 的了。可以看出,王陽明是以“平心賊”之偉(wei) 業(ye) 自期的,他對如何更好地實現儒家所期望的社會(hui) 政治秩序之認識的深刻,由此也可見之。王陽明巡撫南贛的政治事務中,不僅(jin) 僅(jin) 限於(yu) 征戰之事,為(wei) 了掃蕩人們(men) 的心中賊,還發告諭、舉(ju) 鄉(xiang) 約、修書(shu) 院、立社學以教化風俗,通過教化人心來從(cong) 根本上維護當地的社會(hui) 秩序。質言之,在王陽明看來,平定南贛的為(wei) 政事功中,更加具有長遠意義(yi) 的是那些教化人心的舉(ju) 動。以王陽明所製定的《南贛鄉(xiang) 約》為(wei) 例,我們(men) 可以看出,他對當地的民心治理和秩序維護,煞費苦心。

 

《南贛鄉(xiang) 約》頒行於(yu) 正德十三年(1518),正是王陽明巡撫南贛取得大捷後開始進行社會(hui) 治理的時候,該鄉(xiang) 約也稱《陽明先生鄉(xiang) 約法》,約法大概可以分為(wei) 文告和規條兩(liang) 部分。王陽明在文告中認為(wei) ,鄉(xiang) 裏之所以不治,盜匪之所以出現,有司(官方)和父老兄弟(民間)都有不可推諉的責任。同時他還指出,人的善惡隻在一念之間,人之善惡為(wei) 心所驅使,因此要通過教化人心來影響人為(wei) 善去惡,而“鄉(xiang) 約”可以用外在力量的形式勸人向善,使人們(men) 通過修身而心存善念,以善待人,則鄉(xiang) 間良好的社會(hui) 秩序和道德風貌自然會(hui) 形成。《南贛鄉(xiang) 約》規條的內(nei) 容,主要有十五條,大致包括:鄉(xiang) 約作為(wei) 社會(hui) 基層組織,要有完整的組織機構;鄉(xiang) 約要有每月一次的全約例會(hui) ,以及時糾惡揚善;鄉(xiang) 約中成員要互相幫助,在約長帶領下調解民間糾紛;鄉(xiang) 約的職責還有維護社區治安、進行社會(hui) 監督等;鄉(xiang) 約成員還要在生活中移風易俗。

 

 

 

《南贛鄉(xiang) 約》書(shu) 影

 

從(cong) 《南贛鄉(xiang) 約》的內(nei) 容大致可以看出,王陽明之所以在匪患平息的地區設立“鄉(xiang) 約”這一鄉(xiang) 村組織形式,是因為(wei) :一方麵,是使“鄉(xiang) 約”成為(wei) 官吏傳(chuan) 達官方意誌和儒家道德主張的中間渠道,以教化來彌補治理的不足;另一方麵,也在於(yu) 利用百姓的自我約製來維護鄉(xiang) 村社區秩序,從(cong) 而構造良善的鄉(xiang) 村社會(hui) ,以避免匪患再起。在這裏,王陽明企圖通過一種民間自辦的組織形式來約束人們(men) “隱惡揚善”,用製度性的力量來破除人們(men) 的“心賊”,通過教化來“強製”人們(men) 修身立善、在思想念頭上為(wei) 善。王陽明提出,不管以前是否為(wei) 惡,隻要現在具有善心,就是善人;而從(cong) 前是良民,一旦有了惡念,也便成了惡人,善惡僅(jin) 僅(jin) 存乎一念之間。而王陽明自認其製定“鄉(xiang) 約”,就是要人們(men) 利用鄉(xiang) 間組織的形式,互相促進、互相監督,時時提醒人們(men) 要棄惡從(cong) 善,形成良好的道德社會(hui) ,同時也是用其心學理論指導社會(hui) 實踐的一種嚐試。

 

《南贛鄉(xiang) 約》頒行後,王陽明為(wei) 了保證鄉(xiang) 約發揮維護社會(hui) 秩序的實效,還陸續發布了一些告諭,如《告諭各府父老子弟》《告諭新民》等,督促地方官員和百姓認真執行,勸說改過自新的“新民”不要再起盜賊之念。《南贛鄉(xiang) 約》的推行,解決(jue) 了南贛社會(hui) 所麵臨(lin) 的一些實際問題,對南贛地區鄉(xiang) 間社會(hui) 秩序的穩定起了一定的作用。據載,在實行鄉(xiang) 約製度的瑞金縣“近被政教,甄陶稍識,禮度趨正,休風日有漸矣”(《嘉靖瑞金縣誌》卷一)。在大庚縣,“俗尚樸淳,事簡民怡,為(wei) 先賢過化之邦,有中州清淑之氣”(黃鳴珂撰修:《南安府誌》卷二)。

 

 

 

《瑞金縣誌》書(shu) 影

 

初平南贛民變後,在具體(ti) 政治事務上,王陽明承受了更大的一次考驗,也借此立下了更大的功勳,那就是平定寧王朱宸濠的叛亂(luan) 。江西寧王這一爵位,從(cong) 明太祖封王建藩而來,到了朱宸濠這一輩,看到正德帝統治無術,遂起謀反之心。朱宸濠謀反的時期,正好是王陽明巡撫南贛、平定盜賊叛亂(luan) 的時期。王陽明掌握一定的軍(jun) 事力量,因此,平定寧王叛亂(luan) 的任務就落到了他身上。王陽明臨(lin) 變不亂(luan) ,先攻擊朱宸濠老巢南昌,以扼其北上之鋒,並經決(jue) 戰,生擒朱宸濠於(yu) 南昌,率部迅速平定了這場叛亂(luan) 。

 

關(guan) 於(yu) 王陽明的這件事功,明代儒家的異端式人物李贄曾讚歎道:

 

且夫古之立大功者亦誠多有,但未有旬日之間不待請兵請糧而即擒反者,此唯先生能之……嗚呼!天生先生豈易也耶!(李贄:《續焚書(shu) ·王文成》)

 

 

 

《焚書(shu) 續焚書(shu) 》書(shu) 影

 

朱宸濠造反,是要顛覆所謂正統的統治秩序,打破常態的政治格局和秩序。王陽明作為(wei) 食君之祿的大臣,作為(wei) 極力維護和拯救社會(hui) 秩序的儒者,對這種僭越行為(wei) ,自然鼎力相抗。王陽明將維護正常統治秩序作為(wei) 自己的使命,即使處境極端嚴(yan) 峻,也不會(hui) 放棄自己挽回正統秩序的職責。所以,當王陽明晚年又一次被派往廣西,去平定思恩、田州叛亂(luan) 時,即使抱病在身,他也不得不前往,最後死於(yu) 歸途。王陽明在思恩、田州,用了大約四個(ge) 月的時間,平息了當地的叛亂(luan) ,同時還在當地建立學校,安撫新民。思、田平叛之功,同樣也表現了王陽明在政治上的卓越才能,是其軍(jun) 事事功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cong) 以上描述的陽明一生為(wei) 政的大致經曆來看,王陽明在其所從(cong) 事的具體(ti) 政治事務上,大多立下功勳,且過程十分精彩,而他也憑借這些事功,成為(wei) 中國哲學史上少有的立功與(yu) 立言同時取得巨大成就的哲學家,成為(wei) 後人反複稱道的集學術與(yu) 政治事功於(yu) 一身、凸現儒家內(nei) 聖外王政治理想的典範性人物。當然,作為(wei) 一個(ge) 善於(yu) 反思的哲學家,王陽明對官場、仕途也曾偶有抱怨。在多年的仕宦生涯中,王陽明遭受誣陷、流放、追殺,長期困於(yu) 蠻荒之野,經曆戰爭(zheng) 、殺戮、忌憚,甚至被懷疑謀反,多次請求致仕而不被批準,因此王陽明也偶有灰心,甚至覺得,流入佛道會(hui) 更加灑脫。在這一心態下,王陽明還曾表示對退隱山林生活的向往。可以看出,對於(yu) 時政的失望以及對於(yu) 田園生活的向往,王陽明也偶爾流露出出世和懊悔進入仕途的念頭。但即使這樣,對維護秩序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以及學做“聖賢”的理想,又使其不斷收拾精神,左右應付,以踐行自己的“責任倫(lun) 理”,既履行王朝官吏的政治職責,更實現儒家士大夫入世博施濟眾(zhong) 、康濟群生的公共理想,所謂“身可益民寧論屈,誌存經國未全灰”。也就是說,隻要還有能力為(wei) 民眾(zhong) 效力,即使遭受委屈,也要勉力從(cong) 事公共事務,以履行自己治國平天下的職責。

 

 

 

王陽明書(shu) 法拓本

 

王陽明對於(yu) 現實政治的無法釋懷,既展現在他的政治事功上,也從(cong) 他大量的奏疏、告諭、公牘等文件中可以看出,更不必說其哲學思想中對維護秩序、實現良好社會(hui) 生活的苦心孤詣。王陽明的為(wei) 政經曆說明,他不僅(jin) 是在治學上為(wei) 實現良好的政治生活做理論努力,而且在實際政治事務中也殫精竭慮,付出巨大心力,甚至病死征途。在某種意義(yi) 上,王陽明很好地實現了儒者“內(nei) 聖外王”的理想。也就是說,既能在思想和道德等內(nei) 在維度上向聖賢看齊,又能在具體(ti) 政治事務等外在維度上做出實際的功績,這體(ti) 現了儒家士大夫的現實關(guan) 懷。另外,王陽明的為(wei) 政事業(ye) ,也體(ti) 現了他運用心學思想參與(yu) 具體(ti) 事務的智慧。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心學不僅(jin) 具有理論意義(yi) ,還具有現實意義(yi) 。

 

以今觀之,王陽明的為(wei) 政事業(ye) ,還為(wei) 哲學家履行政治職責、實現哲學和政治在具體(ti) 事務上的統一,做出了良好表率,那就是哲學家要熱切地關(guan) 心政治和道德事務,關(guan) 心社會(hui) 和人,為(wei) 參與(yu) 理想秩序的創建和維護,貢獻一份力量。人無法離開公共生活而獨自存在,哲學家也是如此,哲學家有必要以自己的獨特姿態,參與(yu) 到公共生活中去。關(guan) 心和參與(yu) 公共生活,對於(yu) 王陽明來說,不僅(jin) 要在哲學思想上體(ti) 現出這份關(guan) 懷,還要身體(ti) 力行地去擔當,以維護政治社會(hui) 秩序的行動來實現其政治關(guan) 懷。從(cong) 其一生,特別是中年以後的為(wei) 政事業(ye) 來看,王陽明切實地實踐了心學思想,並取得了現實的成效。

 

責任編輯:近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