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壁生】經學、曆史與曆史書寫——以鄭玄論圓丘禮為例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7-21 19:38:00
標簽:鄭玄
陳壁生

作者簡介:陳壁生,男,西曆一九七九年生,廣東(dong) 潮陽人,中山大學哲學博士。現任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著有《激變時代的精神探尋》《經學、製度與(yu) 生活——<論語>“父子相隱”章疏證》《經學的瓦解》《孝經學史》等。

經學、曆史與(yu) 曆史書(shu) 寫(xie) ——以鄭玄論圓丘禮為(wei) 例

來源:陳壁生(清華大學哲學係教授)

作者:《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hui) 科學版)》2022年第2期



摘    要:中國的經史傳(chuan) 統,有著極為(wei) 複雜的內(nei) 涵。以圓丘祭天之禮為(wei) 例,在兩(liang) 漢經典中,隻有《周官·大司樂(le) 》提及過一次“圓丘”而無論是今文經典,還是兩(liang) 漢典禮,在祭天典禮上都隻有南郊祭天,沒有圓丘祭天。東(dong) 漢末年經學大師鄭玄統合今古文經學,平衡經典異義(yi) ,並以《周禮》為(wei) 基礎構建了一套新的禮學體(ti) 係。鄭玄將《周官》的圓丘納入祭天典禮,認為(wei) 在南郊之外,還有更為(wei) 重要的圓丘祭天。這是鄭玄以經文為(wei) 本,統合今古文經學的結果。經學的改變馬上帶來製度的革新。在政治層麵,當“鄭氏家法”被普遍接受之後,魏明帝開始以鄭玄經學為(wei) 基礎構建祭天大禮,首次製定了圓丘祭天之禮,這表現出經學塑造曆史、製度的特點。另外,鄭玄把《周官》理解為(wei) 周公製作的一代大典,周公又是一個(ge) 曆史人物,那麽(me) ,周公製作的大典,便成為(wei) 周代的曆史,而且因其具有“經”的地位,而成為(wei) 最可信的曆史。因此,鄭玄的經學在杜佑《通典》等史學著作中,成為(wei) 構建周代史的材料。可以說,經學不斷在塑造製度、塑造曆史,同時,又不斷在塑造三代的曆史書(shu) 寫(xie) 。從(cong) 鄭玄論圓丘禮中,便可以看出經史關(guan) 係的多層麵相。


關(guan) 鍵詞:鄭玄; 圓丘禮;經學; 曆史書(shu) 寫(xie) ;祭天


 

中國古代天子親(qin) 行之禮,莫大於(yu) 祭天。自兩(liang) 漢經學興(xing) 起,博士說經,朝臣議禮,祭天大典莫大於(yu) 郊祀。是故《史記》有《封禪書(shu) 》,《漢書(shu) 》有《郊祀誌》,《後漢書(shu) 》有《祭祀誌》,皆在《禮樂(le) 誌》之外特立一誌,以敘其事。

 

然自《周官》出於(yu) 山崖屋壁,經文中僅(jin) 一次提及“圓丘”一詞,即《周官·大司樂(le) 》雲(yun) :“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若樂(le) 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1】遍檢群經傳(chuan) 記,此為(wei) 惟一處明文言“圓丘”者。可以說,圓丘祭天,今文經書(shu) 無其文,博士傳(chuan) 經無其說,兩(liang) 漢郊祀無其禮。而鄭玄僅(jin) 憑《大司樂(le) 》一語,極盡縱橫捭闔之能事,構建出一套在南郊之外,且比南郊更重的圓丘祭天大典。圓丘祭天之禮的出現,是一個(ge) 典型的“鄭玄問題”,集中體(ti) 現了鄭玄的解經方式。經過鄭玄,圓丘祭天之禮進入中國傳(chuan) 統政治,塑造了政治的基本價(jia) 值,同時,也進入了後世的周代史寫(xie) 作,成為(wei) 構建三代史實的重要材料。


一、鄭玄:構建圓丘禮

 

南郊祭天之禮,經書(shu) 常見明文,雖經籍旨意不同,而經文所論相合。《孝經·聖治章》雲(yun) “郊祀後稷以配天”,言尊祖配天也。《禮記·郊特牲》雲(yun) “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言其時也;雲(yun) “兆於(yu) 南郊,就陽位也”,言其地也;雲(yun) “牲用騂,尚赤也,用犢,貴誠也”,言其牲犢也;雲(yun) “卜郊,受命於(yu) 祖廟”,言郊前卜日也;雲(yun)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言郊祀之意義(yi) 也。《禮記·祭法》雲(yun) 有虞氏“郊嚳”,夏後氏“郊鯀”,殷人“郊冥”,周人“郊稷”,言四代配享之變也。凡此諸說,其言甚富。而於(yu) 圓丘,隻有《周官·大司樂(le) 》出現一次。“圓丘”之義(yi) ,並非禮名,也非方位,而是祭壇形製。《周禮》賈疏雲(yun) :“言圓丘者,案《爾雅》,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圓者,象天圓,既取丘之自然,則未必要在郊,無問東(dong) 西與(yu) 南北方皆可。”【2】也就是說,“圓丘”指的是自然而非人為(wei) 形成的圓形土包。郊祀指方位在南郊,圓丘指形製是自然土包,就此而言,二者並不矛盾。而鄭玄之所以必分之為(wei) 二者,是由其注經特征所決(jue) 定。

 

要理解鄭玄怎樣把郊祀、圓丘分開,必須首先理解鄭玄的注經特征。鄭玄注經,善於(yu) 以經文為(wei) 本,通過對經文的結構性分析,來理解經文本身。橋本秀美在《鄭學第一原理》一文中認為(wei) :“‘結構取義(yi) ’才是鄭注《三禮》最基本的解經方法。”【3】在鄭玄看來,經文是第一位的,而且經文不隻由字詞構成,一句話、一段話,都是一個(ge) 整體(ti) 的結構,因此,不能單純從(cong) 對文字的理解達至對一句話、一段話的理解,文字隻是提供一種表達意義(yi) 的方向,具體(ti) 的意義(yi) 更要在一句話、一段話的整體(ti) 結構中去把握。

 

在祭祀問題上,最完備的禮類,竟是《周官·大司樂(le) 》之文,也是惟一一處提到“圓丘”的經文。《大司樂(le) 》並鄭注雲(yun) :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注:天神,謂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又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yu) 南郊,尊之也。《孝經說》曰“祭天南郊,就陽位”是也)。乃奏大蔟,歌應鍾,舞《鹹池》,以祭地示(注:地祇,所祭於(yu) 北郊,謂神州之神及社稷)。乃奏姑洗,歌南呂,舞《大韶》,以祀四望。乃奏蕤賓,歌函鍾,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則,歌小呂,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無射,歌夾鍾,舞《大武》,以享先祖。……

 

凡樂(le) ,圓鍾為(wei) 宮,黃鍾為(wei) 角,大蔟為(wei) 征,姑洗為(wei) 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yun) 和之琴瑟,《雲(yun) 門》之舞,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若樂(le) 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凡樂(le) ,函鍾為(wei) 宮,大蔟為(wei) 角,姑洗為(wei) 征,南呂為(wei) 羽,靈鼓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鹹池》之舞,夏日至,於(yu) 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le) 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凡樂(le) ,黃鍾為(wei) 宮,大呂為(wei) 角,大蔟為(wei) 征,應鍾為(wei) 羽,路鼓路鞀,陰竹之管,龍門之琴瑟,《九德》之歌,《九韶》之舞,於(yu) 宗廟之中奏之,若樂(le) 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矣(注:此三者,皆禘大祭也。天神則主北辰,地祇則主昆侖(lun) ,人鬼則主後稷,先奏是樂(le) 以致其神,禮之以玉而祼焉,乃後合樂(le) 而祭之。《大傳(chuan) 》曰:“王者必禘其祖之所自出。”《祭法》曰:“周人禘嚳而郊稷。”謂此祭天圓丘,以嚳配之)。【4】

 

這段經文,事實上包含了兩(liang) 套關(guan) 於(yu) 祭祀的經文結構,第一套是天神、地示、四望、山川、先妣、先祖,第二套是天神、地示、人鬼。

 

鄭玄注經的特點,是完全按照經文的結構對經文進行解釋。雖然這裏兩(liang) 套經文結構都有“天神”“地示”,但既然用樂(le) 不同,說明所指有別。事實上,在經典體(ti) 係中,很難找到兩(liang) 套“天神”與(yu) 兩(liang) 套“地示”。鄭玄為(wei) 了遵從(cong) 這兩(liang) 套“用樂(le) 不同”的經文結構,必須找到相對應的天神、地示。經文有冬至圓丘祭天,故以最尊之昊天上帝,即北辰注之;有夏至方丘祭地,故以昆侖(lun) 之神注之。《左傳(chuan) ·桓公五年》載“凡祀,啟蟄而郊”,孔疏雲(yun) :“鄭玄注書(shu) ,多用讖緯,言天神有六,地祗有二。天有天皇大帝,又有五方之帝,地有昆侖(lun) 之山神,又有神州之神。”【5】其中,祭天者,冬至圓丘祭天皇大帝,四郊、郊祀祭五方上帝。祭地者,夏至方丘祭昆侖(lun) 之神,又有北郊祭神州之神。在鄭玄對經文的這種理解中,圓丘、南郊祭天之禮,不可能合一,合一則破壞了經文本身的結構。

 

在禮經中,關(guan) 於(yu) 祭天的記載,一些內(nei) 容在行禮時間、地點、用玉、用牲、用樂(le) 等方麵的差別,同樣使圓丘祭天出現之後,在文字上得到比較合理的解釋。

 

一是祭天時間。郊祀之禮,鄭玄篤信讖緯之言。《易緯·乾鑿度》雲(yun) :“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夏正,建寅之月也。”則郊天在夏正之月。《郊特牲》雲(yun) :“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鄭玄即引《乾鑿度》之文以注之。然上《周官·大司樂(le) 》雲(yun) :“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則是冬至之日。因一在夏正之月,一在冬至之日,故鄭玄分為(wei) 夏正郊祀祭天,冬至圓丘祭天。但是,《郊特牲》又雲(yun)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是用建子之月,辛日,由於(yu) 上二者皆不同。故鄭玄乃以之為(wei) 魯禮而非周禮,注之雲(yun) :“言日以周郊天之月而至,陽氣新用事,順之而用辛日。此說非也。郊天之月而日至,魯禮也。三王之郊,一用夏正,魯以無冬至祭天於(yu) 圓丘之事,是以建子之月郊天,示先有事也。用辛日者,凡為(wei) 人君,當齊戒自新耳。周衰禮廢,儒者見周禮盡在魯,因推魯禮以言周事。”【6】也就是說,《郊特牲》雲(yun) “郊之用辛也,周之始郊,日以至”,與(yu) “三王之郊,一用夏正”不同,魯是諸侯,因周公而得天子之賜,可以郊祀祭天,但不能圓丘祭天,所以用此建子之月,辛日郊祀。

 

二是祭天地點。《周官·大司樂(le) 》雲(yun) “於(yu) 地上之圓丘”,“丘”之義(yi) ,《爾雅》雲(yun) :“非人為(wei) 之丘。”也就是說,圓丘是自然形成的。而《祭法》雲(yun) :“燔柴於(yu) 泰壇,祭天也。”鄭玄雲(yun) :“封土為(wei) 祭處也。”【7】泰壇是人為(wei) 造成的。因此,隻有分出圓丘與(yu) 南郊,用南郊解釋《祭法》之泰壇。

 

三是祭天用玉。《周官·大宗伯》雲(yun)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dong) 方,以赤璋禮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玄璜禮北方。”此祭天用蒼璧也。而在《周禮·典瑞》中又雲(yun)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此祭天用玉與(yu) 蒼璧不同。是故鄭注《大宗伯》雲(yun) :“此禮天以冬至,謂天皇大帝,在北極者也。”即冬至祭天於(yu) 圓丘。而鄭注《典瑞》雲(yun) :“祀天,夏正郊天也。上帝,五帝,所郊亦猶五帝,殊言天者,尊異之也。”【8】即夏正祭天於(yu) 南郊。

 

四是祭天用牲。《周禮·大宗伯》雲(yun)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上既雲(yun) “以蒼璧禮天”,則用牲也是蒼色。但《禮記·祭法》又雲(yun) :“燔柴於(yu) 泰壇,祭天也。瘞埋於(yu) 泰折,祭地也。用騂犢。”【9】即祭天用騂犢。是故鄭注分《大宗伯》為(wei) 圓丘,而以《祭法》所言為(wei) 南郊。

 

五是祭天用樂(le) 。《周禮·大司樂(le) 》上文雲(yun)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是祭天用黃鍾、大呂也。《大司樂(le) 》下文又雲(yun) :“凡樂(le) ,圓鍾為(wei) 宮,黃鍾為(wei) 角,大蔟為(wei) 征,姑洗為(wei) 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yun) 和之琴瑟,《雲(yun) 門》之舞,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若樂(le) 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是用樂(le) 與(yu) 上“祀天神”不同也。故鄭玄注上雲(yun) :“王者又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yu) 南郊,尊之也。《孝經說》曰‘祭天南郊,就陽位’是也。”以上文為(wei) 南郊祭天。下文明言“圓丘”,故鄭注雲(yun) :“《大傳(chuan) 》曰:‘王者必禘其祖之所自出。’《祭法》曰:‘周人禘嚳而郊稷。’謂此祭天圓丘,以嚳配之。”【10】是以下文為(wei) 圓丘祭天也。

 

鄭玄之後的王肅主郊、丘為(wei) 一,《郊特牲》疏駁之雲(yun) :“又王肅以郊丘是一,而鄭氏以為(wei) 二者,案《大宗伯》雲(yun) :‘蒼璧禮天。’《典瑞》又雲(yun) :‘四圭有邸以祀天。’是王不同。《宗伯》又雲(yun) :‘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牲用蒼也。《祭法》又雲(yun) :‘燔柴於(yu) 泰壇,用騂犢。’是牲不同也。又《大司樂(le) 》雲(yun) :‘凡樂(le) ,圓鍾為(wei) 宮,黃鍾為(wei) 角,大蔟為(wei) 征,姑洗為(wei) 羽。’‘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若樂(le) 六變,則天神皆降。’上文雲(yun)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是樂(le) 不同也。故鄭以雲(yun) 蒼璧、蒼犢、圓鍾之等為(wei) 祭圓丘所用,以四圭有邸、騂犢及奏黃鍾之等以為(wei) 祭五帝及郊天所用。”【11】

 

正是因為(wei) 祭天禮在經文記載中有差別,導致鄭玄僅(jin) 憑《大司樂(le) 》“圓丘”二字,撬動整個(ge) 經學的祭祀係統,圓丘、郊祀一旦確立,相關(guan) 經文便如胡馬北風,越鳥南枝,各歸河漢。而且,這種分立帶來的最大後果,是在《大司樂(le) 》中所表現出來的圓丘重於(yu) 郊天,在《祭法》中得到更為(wei) 明確的表達。《祭法》文雲(yun) :“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此文充滿各種疑難,蓋禘是禮名,郊是禮地,祖、宗若合於(yu) 明堂禮,則《孝經·聖治章》分明言“宗祀文王於(yu) 明堂”。而鄭玄分郊、丘為(wei) 二,使此文得到完整的解釋。鄭注雲(yun) :

 

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yu) 圓丘也。祭上帝於(yu) 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yu) 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爾。【12】

 

也就是說,《祭法》之“禘”即是圓丘祭天,以黃帝、嚳配享;“郊”則是郊祀祭天,三代之前公天下,配以有德,三代之後家天下,配以始祖。此文之種種疑難,渙然冰釋。可惜經書(shu) 中沒有明確的祖、宗配享的原文,無法讓鄭玄將祖、宗配享分到兩(liang) 種禮之中,鄭玄隻得悻悻言“祖、宗通言爾”。

 

鄭玄之所以將《大司樂(le) 》出現的“圓丘”作為(wei) 祭天大典,是因為(wei) 要注解群經,尤其是《周禮》中的經文,使經文之間每一個(ge) 地方都得到合理的解釋。所以,鄭玄構建了天有六天,郊、丘為(wei) 二的基本結構,通過這一結構,使《周禮》《禮記》《詩經》等相關(guan) 經文,都得到合理的解釋。

 

在經文的意義(yi) 上,郊、丘為(wei) 二的禮學結構,不是經書(shu) 中的明文記載,而是鄭玄綜合群經中的祭天之文,而構造的一個(ge) 禮學解經模式。在鄭玄注經的意義(yi) 上,郊、丘為(wei) 二的禮學結構,也不是鄭玄推斷出來的一種禮製,鄭玄所做的是注解經文,而不是推演禮製。注解經文旨在把經文的內(nei) 涵、結構、邏輯,經文之間的差異,解釋明白,使經文消除矛盾,互相支撐,自成體(ti) 係;至於(yu) 經文背後的製度、曆史事實,是第二位的問題。因為(wei) 製度、曆史事實極為(wei) 豐(feng) 富多樣,經文則是確定的,經注所要解釋的是確定的經文,而不是經文背後無窮無盡的東(dong) 西。在經書(shu) 中,如果隻用《孝經》,便隻有郊祀祭天;假設不存在《周禮》,那麽(me) 像《祭法》《禮器》諸文,當有新的解釋。但是鄭玄既把《周禮》納入經學範圍,《周禮》中的基本結構,是圓丘冬至祭天,相對於(yu) 方丘夏至祭地。而加上《郊特牲》“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鄭注雲(yun) :“《易說》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夏正,建寅之月也。”【13】則是南郊夏正祭天。所以,郊、丘為(wei) 二的禮學結構,不是對周公製禮的考察,也不是對周公禮製的曆史追尋,而是《孝經》《禮記》《周禮》等不同的經書(shu) 疊加、結合的自然結果。在鄭玄解經中,因為(wei) 《周禮》等經典表現出來的祭天禮,單用郊祀,不足以解釋所有經文,隻有分郊、丘為(wei) 二,才能滿足對經文的合理解釋。


二、魏晉政治中的圓丘禮

 

圓丘祭天之禮,群經所見明文,唯在《大司樂(le) 》一語,鄭玄據此注經,構建為(wei) 最重之祭天大典,皇侃據鄭注推衍,乃成一套完備的祭天儀(yi) 式。此皆注經家之本事,因經文所述而推求先聖原意者也。

 

但是,對經文的理解一旦發生變化,即刻牽涉曆史的變化。這種“曆史”,包含兩(liang) 層意義(yi) :一是實際發生的曆史,即以經文為(wei) 基本價(jia) 值而構建新的製度;一是三代史的書(shu) 寫(xie) ,即以經文為(wei) 基本材料書(shu) 寫(xie) 的三代曆史。

 

圓丘祭天之禮,在兩(liang) 漢無論是經學理論還是製度實踐,今文經典無其文,博士傳(chuan) 經無其說,朝廷郊祀無其製。但是,經過鄭玄解釋之後,圓丘祭天加入郊祀始祖以配感生帝、宗祀受命王以配上帝的祭天結構之中,並從(cong) 理論上改變了這一結構。

 

以漢代今文經學的理解,《孝經》所提供的南郊以始祖配感生帝、明堂以受命王配上帝,已經是非常難以實行的製度。據經書(shu) 所載,殷、周二代之始祖皆感生,積德數十世而有子孫受命,而後才王天下。對後世而言,一朝一代之開國天子可以為(wei) 受命之王,但其前代始祖定於(yu) 何人,確是一個(ge) 無法解決(jue) 的問題,故光武帝時期方有以堯還是劉邦為(wei) 始祖之爭(zheng) 。而鄭玄把圓丘祭天也列於(yu) 這一係統之後,圓丘配享便出現更大的難題,而祭天大典的結構,也從(cong) 《孝經·聖治章》“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轉向《禮記·祭法》中的新結構:“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三國時期的魏國,便把鄭玄的解釋經文,建成一套實際運行的政治製度。

 

據《後漢書(shu) ·鄭玄傳(chuan) 》,鄭玄卒於(yu) 建安五年(200)六月,時鄭學已行於(yu) 天下。及至魏,魏文帝曹丕之後,魏明帝曹叡即位次年,即行郊祀之禮。《三國誌·明帝紀》載:

 

太和元年(西元227年)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yu) 明堂以配上帝。【14】

 

魏明帝此太和禮,仍然沿襲漢世用《孝經》結構祭天之法,蓋以祖、宗配郊祀、明堂,略如漢平帝元始四年(4),郊祀漢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但是,明帝君臣,未嚐以此為(wei) 定製。當時天下雖已三分,而魏明帝製禮以示革命易代之心最切,魏闕群臣,高堂生之後裔高堂隆對大典製作影響最大。青龍四年(236)高堂隆上疏:“今圓丘、方澤、南北郊、明堂、社稷,神位未定,宗廟之製又未如禮。”【15】此時距離鄭玄以布衣而卒,不過三十餘(yu) 年,而高堂隆所言之國家大典,已經依從(cong) 鄭學,將圓丘與(yu) 南北郊分祀。隨後的景初元年(237)冬十月,乙卯,“營洛陽南委粟山為(wei) 圓丘”。【16】兩(liang) 個(ge) 月後的冬至日,《三國誌·魏書(shu) ·明帝紀》載:“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17】《宋書(shu) 》亦載:“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於(yu) 圓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18】這是《周禮》中的圓丘祭天在中國曆史上第一次真正落實於(yu) 現實政治,也是鄭玄注經首次付諸政治實踐。加入圓丘之後的祭祀天地之禮,詔書(shu) 有雲(yun) :

 

曹氏係世,出自有虞氏,今祀圓丘,以始祖帝舜配,號圓丘曰皇皇帝天。方丘所祭曰皇皇後地,以舜妃伊氏配。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以太祖武皇帝配。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祇,以武宣後配。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於(yu) 明堂,以配上帝。】19

 

景初禮是在《周禮》鄭注精神指導下的《祭法》加《孝經》祭天結構,圓丘以始祖配皇皇帝天,南郊以受命王配感生帝,明堂以太宗配上帝。魏明帝竭盡可能按照鄭玄注經來安排祭天大典的基本結構,但是這一結構仍然充滿爭(zheng) 議。

 

其中,最大的爭(zheng) 議是圓丘以舜配天。《孝經·聖治章》“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鄭注雲(yun) “後稷者,是堯臣,周公之始祖”,“文王,周公之父。明堂,即天子布政之宮。上帝者,天之別名。神無二主,故異其處,避後稷”。【20】郊祀以感生之始祖配感生帝,始祖本來就是感生帝的兒(er) 子。加上《祭法》“周人禘嚳而郊稷”之後,按照鄭玄之意,比郊祀更尊的圓丘祭天,應以後稷名義(yi) 上之父嚳配享。帝嚳名義(yi) 上尊於(yu) 後稷,是可以理解的。但魏明帝無法找到這樣的結構,卻以曹姓始祖帝舜配天,本身便沒有什麽(me) 政治色彩。因此,圓丘以舜配天之禮,一開始就受到各種攻擊,這種攻擊主要來自蔣濟。《蔣濟傳(chuan) 》雲(yun) :“初,侍中高堂隆論郊祀事,以魏為(wei) 舜後,推舜配天。濟以為(wei) 舜本姓媯,其苗曰田,非曹之先,著文以追詰隆。”【21】也就是說,曹姓出自帝舜,本來就有爭(zheng) 議。《三國誌》裴鬆之注引當時爭(zheng) 論雲(yun) :

 

濟亦未能定氏族所出,但謂“魏非舜後而橫祀非族,降黜太祖,不配正天,皆為(wei) 繆妄”。然於(yu) 時竟莫能正。濟又難:鄭玄注《祭法》雲(yun) “有虞以上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自夏已下,稍用其姓氏”。濟曰:“夫虯龍神於(yu) 獺,獺自祭其先,不祭虯龍也。騏驎、白虎仁於(yu) 豺,豺自祭其先,不祭騏、虎也。如玄之說,有虞已上,豺獺之不若邪?臣以為(wei) 祭法所雲(yun) ,見疑學者久矣,鄭玄不考正其違而就通其義(yi) 。”濟豺獺之譬,雖似俳諧,然其義(yi) 旨,有可求焉。【22】

 

蔣濟不了解在鄭玄經學中,三代之前公天下,故尚德,禘郊祖宗,配用有德;三代之後家天下,故用其姓氏,但這是經學理論的問題。蔣氏攻擊魏非舜後,且認為(wei) 圓丘應以太祖曹操配享,然而若如蔣說,則郊祀、明堂無法找到相應合適的配享之人。景初禮的郊祀、明堂,基本遵從(cong) 太和禮。但嚴(yan) 格來說,按照鄭玄的理解,郊祀始祖以配感生帝,最大的意義(yi) 是始祖本來就是感生的,感生帝即始祖之父,所以天子因孝事天,同時也確立本族的政治正當性。而魏明帝郊祀武帝以配天,已經失去郊祀的本來意義(yi) 。

 

可以說,圓丘、方丘、天郊、地郊、明堂,這套祭祀天地的結構,本來就是鄭玄在注解《大司樂(le) 》《祭法》《孝經》中,為(wei) 了說通經文而闡釋出來的,也就是說,對鄭玄經學而言,這是一種解釋方法的產(chan) 物。鄭玄如此注經,目的不在理解周代曆史、製度,也並非要讓後世將之變成製度,而是要把各處看來矛盾不通的經文解釋清楚。但於(yu) 鄭玄是注經方法,於(yu) 魏氏則是政治實踐,注經方法導出的是經文的博洽融通,要按照經文進行實際操作,卻無法產(chan) 生出政治意義(yi) 。也就是說,魏明帝落實圓丘、方丘、天郊、地郊、明堂這套祭祀天地的政治實踐,無法產(chan) 生出實際的政治意義(yi) 。也因如此,這套祭祀天地之禮很快就沒有再實行下去,《宋書(shu) ·禮誌》雲(yun) :“自正始以後,終魏世,不複郊祀。”【23】

 

魏晉之世,王肅出而反鄭學,郊祀、宗廟、喪(sang) 紀諸事最要。《郊特牲》孔疏雲(yun) :“《聖證論》以天體(ti) 無二,郊即圓丘,圓丘即郊。鄭氏以為(wei) 天有六天,丘、郊各異。”鄭氏家法在郊、丘問題上,作為(wei) 經學理論,固然可以解釋經學的各種問題,但落入現實操作,則經學意義(yi) 無法產(chan) 生實際的政治意義(yi) ,基本上不具可操作性。王肅或有鑒於(yu) 此,而做出理論上的變革。天有沒有六天,在實際操作中的差別,主要是在南郊、明堂祭天時要不要設立五帝之座。郊、丘分合,在實際操作中的差別,主要是在南郊祭天之外別立圓丘祭天之禮,還是在南郊祭天禮中用圓丘壇作為(wei) 祭天的形製。王肅之意:“郊則圓丘,圓丘則郊。所在言之則謂之郊,所祭言之則謂之圓丘。於(yu) 郊築泰壇象圓丘之形。以丘言之,本諸天地之性,故《祭法》雲(yun) ‘燔柴於(yu) 泰壇’,則圓丘也。《郊特牲》雲(yun) :‘周之始郊日以至。’《周禮》雲(yun) :‘冬至祭天於(yu) 圓丘。’知圓丘與(yu) 郊是一也。”【24】此王肅以郊、丘為(wei) 一之大要。王肅雖反鄭,但是,經過鄭玄之後,圓丘祭天已經成為(wei) 經學中天經地義(yi) 的教條,王肅所反者,僅(jin) 是南郊之外別立圓丘而已,經過王肅之後,圓丘之形製便成南郊祭天之定製。

 

西晉泰始二年(266)正月,晉武帝下詔定郊禮,“時群臣又議,五帝即天也,王氣時異,故殊其號,雖名有五,其實一神。明堂南郊,宜除五帝之坐,五郊改五精之號,皆同稱昊天上帝,各設一坐而已。地郊又除先後配祀。帝悉從(cong) 之”。十一月,“有司又議奏,古者丘郊不異,宜並圓丘方丘於(yu) 南北郊,更修立壇兆,其二至之祀合於(yu) 二郊。帝又從(cong) 之,一如宣帝所用王肅議也。是月庚寅冬至,帝親(qin) 祠圓丘於(yu) 南郊。自是後,圓丘方澤不別立”。【25】這一製度,即是將圓丘、方丘並到南郊、北郊,背後是對天的理解,從(cong) 六天變成一天,五帝不再稱天。而在配享上,郊祀以晉武帝的祖父司馬懿配享,明堂以其父司馬昭配享。司馬懿不是感生始祖,所配的“天”也不再是誕生一族始祖的天帝。如果把漢代南郊、明堂的結構理解為(wei) 通過確立與(yu) 天實際勾連的典禮,確認政治的神聖性,那麽(me) ,經過鄭玄經學不切實際的努力與(yu) 魏明帝景初禮的失敗設計,從(cong) 王肅注經到魏武帝重立祭天大禮,天子與(yu) 天的實際性勾連已經完全喪(sang) 失,而變成了一種象征性的關(guan) 係,政治的神聖性無論在現實還是在祭天大典中也完全消失。而圓丘作為(wei) 祭天壇宇形製則保存了下來,直到清代。


三、作為(wei) 周代史的圓丘祭天

 

鄭玄推圓丘祭天為(wei) 周世之禮,固然出於(yu) 其注經之法。但是,後世史家因注而知經,所以,對經文的理解也影響到對曆史的書(shu) 寫(xie) 。簡言之,鄭玄解釋出圓丘祭天之禮,而對後世史家而言,周代曆史便有了圓丘之禮。

 

《史記》言周代祭祀天地之禮甚簡,《封禪書(shu) 》雲(yun) :

 

《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yu) 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le) 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周公既相成王,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26】

 

《史記》之言《周官》,並非鄭玄所注之《周官》;而郊祀、明堂之禮,用《孝經》原文。及至班固《漢書(shu) ·郊祀誌》,其文雲(yun) :

 

周公相成王,王道大洽,製禮作樂(le) ,天子曰明堂、辟雍,諸侯曰泮宮。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yu) 明堂以配上帝,四海之內(nei) 各以其職來助祭。【27】

 

班固雖信《周官》,《漢書(shu) 》也常引《周官》,但是,此處所述周世祭祀天地之禮,仍然與(yu) 《史記》相同,並沒有提供更多的周代史內(nei) 容。究其實,是因為(wei) 到鄭玄之後,圓丘、方丘才真正成為(wei) 與(yu) 南郊祭天、北郊祭地並立的大禮,《漢書(shu) 》雖用“圓丘”之名,但並不以之為(wei) 特別禮儀(yi) 。

 

以《史》《漢》言周世祭天禮儀(yi) 之簡略,而至於(yu) 杜佑修《通典》,乃發明出一套甚為(wei) 詳備的祭天之禮。《通典》雲(yun) :

 

周製,《大司樂(le) 》雲(yun) :“冬日至,祀天於(yu) 地上之圓丘。”又《大宗伯》職曰:“以禋祀,祀昊天上帝。”鄭玄雲(yun) :“謂冬至祭天於(yu) 圓丘,所以祀天皇大帝。”禮神之玉以蒼璧,其牲及幣,各隨玉色。《大宗伯》雲(yun) “蒼璧禮天”。其尺寸文闕。下雲(yun)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器則玉也。蓋取象天色也。《肆師》職曰:立大祀,用玉帛牲牷。牲用一犢。按《郊特牲》又雲(yun) :“用犢,貴誠也。”《王製》雲(yun) :“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幣用繒,長丈八尺。鄭玄注《曾子問》雲(yun) :“製幣長丈八。”鄭約逸《巡狩禮》文也。餘(yu) 用幣長短皆準此。王服大裘,其冕無旒。《司服》雲(yun) :“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鄭司農(nong) 雲(yun) :“大裘,黑羔裘。”既無采章,則冕亦無旒也。屍服亦然。以天體(ti) 質,故王大裘以象之。既屍為(wei) 神象,宜與(yu) 王服同也。《周禮》曰“郊祀二人裘冕送逆屍”。又《士師》職曰:“祀五帝則沃屍及王盥。”乘玉輅,鍚,繁纓十有再就,建太常十有二斿以祀。樽及薦菹醢器,並以瓦。爵以匏片為(wei) 之。《郊特牲》雲(yun) :“器用陶匏,以象天地之性。”以槁秸及蒲,但翦頭不納為(wei) 藉神席。所謂蒲越槁秸也。槁秸藉天神,蒲越藉配帝。配以帝嚳。《祭法》雲(yun) :“周人禘嚳而郊稷。”今以禘大祭,是祭中最大,既禘天於(yu) 郊,又嚳尊於(yu) 稷。故《大宗伯》注雲(yun) :“圓丘以嚳配之。”按嚳配郊,牲尚同色,則圓丘可知焉。其樂(le) ,《大司樂(le) 》雲(yun) :“凡樂(le) ,圓鍾為(wei) 宮,黃鍾為(wei) 角,太蔟為(wei) 征,姑洗為(wei) 羽,雷鼓雷鞀,孤竹之管,雲(yun) 和之琴瑟,《雲(yun) 門》之舞,冬日至,於(yu) 地上之圓丘奏之。若樂(le) 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其感生帝,《大傳(chuan) 》曰:“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因以祈穀。《左傳(chuan) 》曰:“郊祀後稷,以祈農(nong) 事。”其壇名泰壇,《祭法》曰:“燔柴於(yu) 泰壇。”在國南五十裏。《司馬法》:“百裏為(wei) 遠郊,近郊五十裏。”禮神之玉,用四珪有邸,尺有二寸。牲用騂犢。青幣。配以稷,《祭法》:“周人禘嚳而郊稷。”《孝經》曰:“郊祀後稷以配天。”《左傳(chuan) 》曰:“郊祀後稷,以祈農(nong) 事。”其配帝牲亦騂犢。《郊特牲》雲(yun) :“帝牛不吉,以為(wei) 稷牛,稷牛唯具。”鄭玄雲(yun) :“養(yang) 牲必養(yang) 二。”其樂(le) ,《大司樂(le) 》雲(yun) :“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yun) 門》,以祀天神。”日用辛。按《禮記》及《春秋》,魯郊於(yu) 建子月,用辛。鄭玄雲(yun) :“凡為(wei) 人君,當齋戒自新。”言凡,則天子諸侯同用辛。【28】

 

簡言之,在祭天禮上,杜佑的《通典》與(yu) 班固的《漢書(shu) 》,本都相信《周官》是周公致太平之跡,但是之所以禮製、詳略相差如此之大,原因僅(jin) 在於(yu) 是否經過了鄭玄經學。經過了鄭玄天分六天,郊、丘為(wei) 二,《周官》祭典麵貌為(wei) 之一變。

 

杜佑對周代祭天大典的曆史書(shu) 寫(xie) ,是把鄭注群經分散的圓丘祭天、南郊祭感生帝的內(nei) 容,集合到一起,構建出一個(ge) 相對完備的圓丘、南郊祭天禮製。圓丘祭天,涵蓋《周官》《郊特牲》《祭法》之文,以成其製;南郊祭感生帝,融通《大傳(chuan) 》《春秋左氏傳(chuan) 》《祭法》《孝經》《郊特牲》《周禮》諸經,以就其禮。而且,這些經文之所以能夠放到一起構建出這兩(liang) 套禮製,主要的依據是鄭玄注。若依王肅之義(yi) ,二祭本無相分之理。若依後世孫詒讓之說,如《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昊天上帝包括了天與(yu) 五帝,因此“禋祀”並非專(zhuan) 指圓丘祭天,也應包括南郊祭感生帝。也就是說,杜佑的郊、丘二禮是陶甄經文以造典禮,而且是根據鄭注的經文,如果根據王肅、孫詒讓的《周禮》學,則郊、丘二禮的禮製並非如此,周代的祭天禮製史亦非如此。

 

鄭玄小心細致地體(ti) 察經文上下前後的表達結構,通過他的注解,不同篇目的經文之間既能互相聯係,又避免了互相矛盾。通過鄭玄的注解,經文不一定可以在現實中推行,也不一定符合以往的曆史,但是,同一經的經文、不同經的經文,可以成為(wei) 一個(ge) 可以相互解釋,而且沒有根本性矛盾的知識體(ti) 係。鄭玄沒有刻意去追求構建一套經文背後的製度或者曆史,因此,他的經注中並沒有對那些相關(guan) 的經文進行推衍、引申、發揮,使之與(yu) 製度或者曆史的層麵結合得更加緊密。但是杜佑則不同。對鄭玄而言的注解經文,杜佑把各處注解放到一起,便變成構建製度。而且,他所構建的製度,就是周代曆史。從(cong) 鄭玄注經,到構建製度,再到把製度係於(yu) “周製”使之成為(wei) 周代曆史記載,本應一波三折,杜氏則一蹴而就。


四、中國的經史傳(chuan) 統

 

今人言中國之經史傳(chuan) 統,往往上引章學誠“六經皆史”,乃至章太炎夷經為(wei) 史,以為(wei) 把經書(shu) 當成古史的源頭,以及《尚書(shu) 》為(wei) 本紀之祖之類,便是經史傳(chuan) 統,其實不然。章學誠偏好乙部之書(shu) ,故以乙部觀經,乃有“六經皆先王之政典”之說,其論與(yu) 杜佑《通典》之《禮典》,專(zhuan) 用經、注為(wei) 材料以造史,異曲同工,同是化經書(shu) 入史學。若古人皆從(cong) 此說,《中經簿》以下乃至《隋書(shu) 經籍誌》,乃至《四庫全書(shu) 》,早無須單列經部。事實上,在中國文明傳(chuan) 統中,經是經,史是史,無論就文獻內(nei) 容分類而為(wei) 經部與(yu) 史部,還是就學術形態分類而為(wei) 經學與(yu) 史學,除偶有交叉重疊,絕大多數時候皆判然有別。其文獻內(nei) 容分類之交叉者,如《漢書(shu) ·藝文誌》因循劉歆《七略》,以《史記》隸“六藝略”《春秋》之後,蓋以漢世史籍尚少,不足以單列一類,且司馬遷誌在繼《春秋》而興(xing) 作,故綴在《春秋》之後。其學術形態分類之重疊者,如章學誠以為(wei) “六經皆史”,則六經成為(wei) 先王政典,古經即先王之古史,此是以史學方式觀經籍,乃至混同經史。至於(yu) 清人之考證《左傳(chuan) 》《尚書(shu) 》事實、地理,形同考史,如顧棟高《春秋大事表》、胡渭《禹貢椎指》之類,則是出於(yu) 清人注經之法的特殊性。

 

中國經史傳(chuan) 統的主流,是經、史分部,性質不同,經學義(yi) 理代有不同,如兩(liang) 漢較重《春秋》,漢唐之間較重禮學,宋明較重《四書(shu) 》,但是,經學進入政治、社會(hui) 的方方麵麵,塑造了中國文明的基本形態,也就成為(wei) “曆史”本身的基本價(jia) 值。同時,經學的變化也導致了三代史書(shu) 寫(xie) 的變化,規定了三代史書(shu) 寫(xie) 的基本標準。要理解這一經史傳(chuan) 統,作為(wei) “鄭玄問題”的圓丘祭天之禮,是一個(ge) 典型的例子。

 

在經學層麵,鄭玄之前,兩(liang) 漢今文經學不信《周官》,主要根據《孝經》之說安排南郊、明堂大禮。而鄭玄把《周官》視為(wei) 周公致太平之書(shu) ,是“禮經”,在他的“經文主義(yi) ”注經法中,解釋出一套幾近完整、且高於(yu) 南郊的圓丘祭天大典,郊、丘分二,其宗旨既非考證周史以求曆史事實,也非廷議奏書(shu) 以求政治實踐,而完全是鄭玄以其獨特的解經方法,平衡經文,彌合經義(yi) 的結果。鄭玄以這一方式,使群經窒礙難通、歧說紛生之處,皆得以豁然貫通、圓融無礙,也就是說,使經學內(nei) 部的製度、義(yi) 理得以重新統一。

 

在政治層麵,當“鄭氏家法”被普遍接受,新的經學形態成為(wei) 三國兩(liang) 晉之後的核心價(jia) 值,由此,禮樂(le) 建設成為(wei) 國家政製的核心問題。這包括西晉開始製定以五禮為(wei) 基本框架的一代大典,《喪(sang) 服》作為(wei) 人倫(lun) 的核心文獻開始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視,等等。而魏明帝開始以鄭玄經學為(wei) 基礎構建祭天大禮,其後雖有鄭王之爭(zheng) ,禮製不無變革,但《周禮》的地位得到極大的重視。

 

經學對傳(chuan) 統政治的塑造,蒙文通《論經學遺稿三篇》中曾說:“由秦漢至明清,經學為(wei) 中國民族無上之法典,思想與(yu) 行為(wei) 、政治與(yu) 風習(xi) ,皆不能出其軌範。雖二千年學術屢有變化,派別因之亦多,然皆不過發揮之方麵不同,而中心則莫之能異。”【29】李源澄《經學通論》亦雲(yun) :“吾國既有經學以後,經學遂為(wei) 吾國人之大憲章。經學可以規定私人與(yu) 天下國家之理想。聖君賢相經營天下,以經學為(wei) 模範,私人生活,以經學為(wei) 楷式,故評論政治得失,衡量人物優(you) 劣,皆以經學為(wei) 權衡,無論國家與(yu) 私人之設施,皆須於(yu) 經學上有其根據,經學與(yu) 時王之律令,有同等效用,而經學可以產(chan) 生律令,修正律令。在吾國人心目中,國家之法律不過一時之規定,而經學則如日月經天,江河行地,萬(wan) 古長存。”【30】以祭天言之,漢世不尚《周官》,東(dong) 漢祭天大典依《孝經》而在南郊。鄭玄以《周官》為(wei) 本遍注群經,解釋出圓丘、南郊並立的祭天大禮,遂使魏明帝分立圓丘、南郊二禮。王肅違反鄭義(yi) ,郊丘合一,以南郊為(wei) 祭天方位,圓丘為(wei) 祭壇形製,使晉代祭天又合南郊、圓丘為(wei) 一禮。祭天大典的演變,背後是經學解釋的變化。

 

而政治的演變過程,即構成後人的“曆史”,由此,經學與(yu) 曆史的關(guan) 係,事實上是經學作為(wei) 一套有常有變的價(jia) 值體(ti) 係,不斷塑造曆史的過程。李源澄所謂經學是“吾國人之大憲章”,是從(cong) 文明的意義(yi) 講的,即經學是中國文明的“大憲章”。正是經學作為(wei) 一種獨立的價(jia) 值不斷塑造著中國曆史,最終鑄就了中國經史傳(chuan) 統的主流形態。

 

在曆史書(shu) 寫(xie) 層麵,經書(shu) 在史源上與(yu) 三代政典密切相關(guan) ,所以,三代史的書(shu) 寫(xie) ,可以繞過“折中”六藝的孔子,而回到孔子刪削以前,把經書(shu) 視為(wei) 三代曆史的原始文獻。在這一意義(yi) 上,對經書(shu) 的不同理解,直接關(guan) 係著對三代曆史的書(shu) 寫(xie) 方式。當鄭玄把《周禮》理解為(wei) 周公製作的一代大典,周公又是一個(ge) 曆史人物,那麽(me) ,周公製作的大典,便成為(wei) 周代的曆史,而且因其具有“經”的地位,而成為(wei) 最可信的曆史。所以,杜佑的《通典》用鄭玄經注鍛造殷周曆史,實際上是經史關(guan) 係的錯位。


注釋
 
1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台北:藝文印書館,2007年,第339頁。
 
2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第343頁。
 
3 橋本秀美:《鄭學第一原理》,《北京讀經說記》,台北:萬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230頁。
 
4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第339-342頁。
 
5 杜預注,孔穎達疏:《春秋左傳正義》,《十三經注疏》,第108頁。
 
6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497頁。王肅譏之雲:“玄又雲‘周衰禮廢,儒者見周禮盡在魯,因推魯禮以言周事’,若儒者愚人也,則不能記斯禮也;苟其不愚,不得亂於周、魯也。”
 
7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797頁。
 
8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第281、314頁。
 
9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797頁。
 
10 鄭玄注,賈公彥疏:《周禮注疏》,《十三經注疏》,第339、342頁。
 
11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796頁。
 
12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796頁。
 
13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497頁。
 
14 盧弼:《三國誌集解》,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354頁。
 
15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1916頁。此疏之前雲“是歲,有星孛於大辰”,《明帝紀》在青龍四年,故將此疏係於青龍四年。
 
16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423頁。圓丘的地點,經無明文,故有注疏家各自推論。《周禮·大司樂》賈疏雲:“言圓丘者,案《爾雅》,土之高者曰丘,取自然之丘,圓者,象天圓,既取丘之自然,則未必要在郊,無問東西與南北方皆可。”《禮記·郊特牲》孔疏雲:“其祭天之處,冬至則祭於圓丘。圓丘所在,雖無正文,應從陽位,當在國南,故魏氏之有天下,營委粟山為圓丘,在洛陽南二十裏。然則周家亦在國南,但不知遠近者。”孔疏則據魏明帝所營圓丘為國都南郊之證。
 
17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424頁。
 
18 《宋書》,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459頁。
 
19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423、424頁。
 
20 陳壁生:《孝經正義》,未刊稿(華東師範大學出版社2022年內出版)。
 
21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1334頁。
 
22 盧弼:《三國誌集解》,第1334頁。
 
23 《宋書》,第459頁。
 
24 鄭玄注,孔穎達疏:《禮記正義》,《十三經注疏》,第480、498頁。
 
25 《晉書》,北京:中華書局,1996年,第583、584頁。
 
26 《史記》,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第1625、1626頁。
 
27 王先謙:《漢書補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664頁。
 
28 《通典》,北京:中華書局,2017年,第1152、1153頁。
 
29 蒙文通:《經學抉原》,蒙默編:《蒙文通全集(一)》,成都:巴蜀書社,2015年,第310頁。
 
30 李源澄:《經學通論》,林慶彰、蔣秋華編:《李源澄著作集(一)》,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7年,第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