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林傑】真實的宗教與悖逆的意義

欄目:散思隨劄
發布時間:2022-07-05 17:16:30
標簽:宗教、悖逆

真實的宗教與(yu) 悖逆的意義(yi)

作者:李林傑(四川大學政治係研究生)

來源:作者賜稿

 

筆者近日赴成都之青羊宮道觀,香客如雲(yun) ,誦經不絕。善男信女虔跪神像,神似忘我,儼(yan) 然肅穆莊敬,一派清華靈寶之氣象。筆者嚐赴多次該道觀,未曾多思。直到該次:所見一人,嚐往隨喜櫃投擲錢紙若幹,聞其所求者,不外乎財運,遂有所思,理就成文。

 

如何看待一個(ge) 人向佛像或神像投幣以供奉?這是否意味著向神行賄?如果神接納了此種供奉,是否意味者神能夠被腐蝕?如果神能夠被腐蝕,則不能定義(yi) 為(wei) 至善,既如此,為(wei) 什麽(me) 當有眷佑行賄者所求的合理理由:既不善,何來眷佑?此人的行為(wei) ,深刻分析成全悖論。投幣供奉是常理所在,但亦是悖論所棲。

 

如何看待一個(ge) 人向佛像或神像所求之事物?或有求姻緣者,或有求事業(ye) 、學業(ye) 、康健等種種。

 

就對象而論,其中不外乎為(wei) 一“為(wei) 我之心”:因為(wei) “我”想要“如何得利”,所以“我”求諸於(yu) 神佛之“如何”。或有人說,“我”非求諸於(yu) “利我”,而是“利他”,諸如所求“我”之親(qin) 屬得以康健痊愈。此話不虛,但“為(wei) 我之我”,不單指涉“主體(ti) 之我”、“肉體(ti) 之我”,亦指涉“精神之我”、“意識之我”。所謂“利他之對象”,亦在“精神之我”、“意識之我”中:求於(yu) “父”,“父”即是“血緣之我”;求於(yu) “朋”,“朋”即是“業(ye) 緣之我”,求於(yu) “母邦”,“母邦”亦是“文化之我”。“我”生活於(yu) 關(guan) 係性社會(hui) 中,關(guan) 係性是對於(yu) 人的本質定義(yi) ,而所賴以搭建此種關(guan) 係的,在於(yu) 以“我”為(wei) 原點,類孔聖人之所言,推己及人,以“小我”推到“大我”;而以“小我”推到“大我”,本質上即是“我”的“膨脹”。“為(wei) 我之心”是一以貫之的,例如,“我”不會(hui) 具體(ti) 到求告拉美某地所謂張三之生死,至多求告拉美之“人民”免於(yu) 某災禍,在“人民”這一“群體(ti) ”意義(yi) 上,實質是以“人之類”定義(yi) 此群體(ti) 之“人民”,而發以“同理心”;“同理心”何以發,則因“我”之“膨脹”,以“物種”之“類之我”塞入“我”之內(nei) 容。

 

而“為(wei) 我之心”在根本上,不切於(yu) 宗教之要求:例如基督教義(yi) 之“虔敬”,在於(yu) “甘作神之器皿”,訴求取消作為(wei) “主體(ti) ”的“我”,保留作為(wei) “受造”、作為(wei) “工具”之“我”。如新約所載之施洗約翰,可由一句定義(yi) 一生:“預備主的道”、犧牲則在所不辭。如是,宗教是建立在對人作為(wei) “主宰”之根本否定上的,“人”不是“主宰”、僅(jin) 是“受造”,因而不能樹立“主體(ti) ”。“因為(wei) 他是神,你必須把自己的中心位置空出來留給上帝”。這是宗教之要求,但這樣,“信神”則缺乏“理由”了。“我”之“因為(wei) ”何種原因,信仰該宗教,此句在邏輯上,所陳列之“何種原因”即是“為(wei) 了”作為(wei) “主體(ti) ”的“我”。既然樹立了“主體(ti) ”之“我”,那麽(me) 便不是一個(ge) 合格的“器皿”,不配作宗教徒了。“信教”本身,則取消了“信教”的“理由”,那麽(me) 除了以“天選”這一外生變量界定“教徒”,“信教”本身作為(wei) 行為(wei) 缺乏內(nei) 生的邏輯鏈條。行為(wei) 總是由原因導出的,一個(ge) 否定掉原因導出作用的行為(wei) ,也就否定了這個(ge) 行為(wei) 之存在本身。

 

芸芸眾(zhong) 生,所求之內(nei) 容又如何?所謂財、色、權、名、祿、壽者,皆是表層。深層而言,不外乎“趨利”:因為(wei) 信奉可以為(wei) 我帶來什麽(me) ;與(yu) “弊害”:因為(wei) 信奉可以為(wei) 我免去什麽(me) 。最典型如佛教徒,所謂苦集滅締,要義(yi) 擺明了不外乎“除苦”。所求之內(nei) 容而言,“因為(wei) 我想除苦”、或“因為(wei) 我想得利”,則所求者,其實已不成為(wei) 神或佛,所膜拜者,不過“除苦後之我”、或“得利後之我”。我夢寐以求、心心所念,不是咫尺之隔之神像或佛像,而是虛無縹緲之“臆想”之“我”。俗、俗不可耐,好“一派清華靈寶之氣象”,不過眾(zhong) 多“臆想之我”不絕如縷罷了。

 

但“神”或“佛”之存在,是需要的。因為(wei) 我們(men) 需要一個(ge) “造物者”之預設來成全一切的“邏輯”,並賦予一切之“意義(yi) ”。蘇格拉底所謂,一切原因都有第一原因,一切動力均有第一動力,這個(ge) 第一原因或者第一動力,成全了邏輯之鏈條,也賦予了意義(yi) 之源頭:若非如此,世界偶然產(chan) 生,並會(hui) 在偶然中滅亡,意義(yi) 世界將不複存在,唯有在其中織就出一個(ge) “必然”來,意義(yi) 才會(hui) 產(chan) 生,而“必然”即是“邏輯”,則“邏輯”必反推至,作為(wei) 第一原因、第一動力之“造物者”,“造物者”即是“神”之所在。這是宗教之所以“真實”所在。

 

但“真實的宗教”如前文所述,必然伴隨著“悖逆的意義(yi) ”:因為(wei) 人類這個(ge) 物種,能思考、有意思,需要意義(yi) 之支撐,則需要作為(wei) 意義(yi) 之終極來源的“神”,由此產(chan) 生“宗教”;但一切“宗教”之要義(yi) :犧牲、忍耐、敬畏等“器皿化”,是對“意義(yi) ”本身的否定:“意義(yi) ”在根本意義(yi) 上,是“為(wei) 我”之“意義(yi) ”,“無我”之“器皿”在根本上是對“意義(yi) ”的否定。這是意義(yi) 之所以“悖逆”所在。

 

當然可以除開宗教,除開一切類宗教行為(wei) :前提是“我”得作好“孤獨”生活之準備,“清醒”地麵對“無常”的世界。有人說,做個(ge) “無神論者”容易,非也,“做個(ge) 無神論者”才是真難。

 

寫(xie) 到文末才發現,儒家是多麽(me) 的和藹、近人。裏麵包含的,不是“器皿”,而是一個(ge) 又一個(ge) “有血有肉”的“主體(ti) ”的“人”。今晚指著書(shu) 架跟室友開玩笑,言道:那本“道德經”是“死人”看的、那本“聖經”是“聖人”看的,隻有這本“大學-中庸”才是真的和藹可親(qin) 、平易近人。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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