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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濤作者簡介:梁濤,男,西曆一九六五年生,陝西西安人。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國學學刊》執行主編。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山東(dong) 省“泰山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孔子研究院高級研究員,文化部“孔子文化獎”推選委員會(hui) 委員,孟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荀子研究學會(hui) 副會(hui) 長兼秘書(shu) 長。主要研究中國哲學史、儒學 史、經學史、出土簡帛等,出版《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孟子解讀》、《儒家道統說新探》等,其中《郭店竹簡與(yu) 思孟學派》獲多項人文社科獎。入選北京市社科理論人才“百人工程”,中國人民大學“明德學者”,教育部“新世紀優(you) 秀人才”,北京市“四個(ge) 一批”社科理論人才等。 |
“絕地天通”與(yu) 中國古代文明道路
作者:梁濤(中國人民大學國學院副院長、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hui) 科學網
時間:孔子二五七二年歲次壬寅四月初十日癸亥
耶穌2022年5月10日
“絕地天通”是古代社會(hui) 的重大事件,對理解古代宗教、倫(lun) 理、刑法乃至文明的起源,有著重要的參考價(jia) 值,曆來受到學者的關(guan) 注。近代以來的學者如徐旭生、張光直、陳來等都對這一問題表示極大的關(guan) 注,但由於(yu) 問題意識不同,觀察的角度不同,對“絕地天通”的解讀亦有所不同。大致而言,以上三位學者分別提出了宗教改革說(徐旭生)、權力壟斷說(張光直)、巫師專(zhuan) 業(ye) 化說(陳來)的不同詮釋進路,在文獻解讀與(yu) 思想闡發上均有所獲,不僅(jin) 厘清了“絕地天通”中含混不清的問題,也為(wei) 後人的研究奠定了基礎。本文擬對以上三種詮釋進路作出考察、分析,總結其得與(yu) 失,並通過“絕地天通”這一曆史事件,對中國文明道路作出分析、探討。
根據陳來教授的研究,古代宗教的第一階段是“民神雜糅”,而非傳(chuan) 統所記載的“民神不雜”。這一階段的情況是:“民神雜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為(wei) 巫史。”(《國語·楚語下》)據韋昭注,“方物”是指不能對民神作出區分、分別,“夫人”指人人。“夫人作享”是說家族成員都可以參與(yu) 到家族的祭祀活動中。“家為(wei) 巫史”的“為(wei) ”當訓為(wei) 有。是說家族內(nei) 部已經有了專(zhuan) 門的巫,執行祭神活動。以往學者將該句理解為(wei) 人人都作巫,家家都作巫,是不成立的,也不符合古代宗教的一般情況。其實這裏的“家”並非後世的小家庭,而是父權家族。所謂父權家族是以父家長為(wei) 核心的家庭組織,它是早期氏族組織長期發展演變的結果,一般由父家長與(yu) 若幹代子女組成,成年子女雖然可以組成家庭,成為(wei) 小家長,但他們(men) 沒有經濟獨立權,父家長利用對家族經濟活動的管理壟斷了家族的財產(chan) 。為(wei) 了維護對家族的統治,他們(men) 竭力壓製小家長的“個(ge) 性”。因此,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nei) ,家族財產(chan) 集中在父家長手裏,雖然也出現了私有製——父家長私有製,但不同於(yu) 個(ge) 體(ti) 私有製,它不僅(jin) 沒有瓦解父權家族,反而強化了父家長的統治。由於(yu) 父家長占有了家族財產(chan) ,在家族內(nei) 部取得了支配一切的權力,父家長不僅(jin) 擁有對家族財產(chan) 的絕對所有權,還擁有司法審判權以及宗教祭祀權。故“民神雜糅”實際反映的是原始社會(hui) 末期父權家族階段的宗教情況,其特點是人神相通,人人都可以參與(yu) 享神,家家都有巫史。由於(yu) 古代社會(hui) 是以家族為(wei) 單位的,負責祭祀的是父家長,參與(yu) 祭祀的主要限於(yu) 家族成員。這種早期巫教雖然對整合家族關(guan) 係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明顯的局限。特別是隨著家族的不斷繁衍、分化,在家族的基礎上形成更高一級的宗族,在宗族的基礎上又形成更高一級的氏族,以及超越氏族和宗族之上的部落聯盟時,其局限性就顯得十分明顯了。主要表現是“烝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yan) 威”,由於(yu) 神人的界限不夠明確,不同氏族的神也沒有隸屬關(guan) 係,故影響範圍有限,無法促進社會(hui) 的分層,樹立政治權威,形成政治共同體(ti) 。
於(yu) 是到顓頊主政時,“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屬民,使複舊常,無相侵瀆,是謂絕地天通”。顓頊的宗教改革主要包括三個(ge) 方麵:一是提出了超越宗族、氏族之上的天神,作為(wei) 更高的精神信仰。二是“絕地天通”,禁止與(yu) 天神任意交通,設立專(zhuan) 門的巫覡——重,壟斷了祭祀天神的特權。三是在專(zhuan) 業(ye) 巫覡之外,設立管理民事的官員——黎。經顓頊的改革後,早期巫教被以天為(wei) 至上神的信仰所代替,古代宗教進入一個(ge) 新的發展階段。需要說明的是,“絕地天通”並非完全隔絕人與(yu) 天的交通,而是將交通的權力壟斷在少數人手裏。天也不再是各個(ge) 氏族信奉的祖先神,而是更高的神靈,是超越地域性的至上神。各個(ge) 家族祭祀祖先神的傳(chuan) 統雖然仍然保留,但祭天隻能是少數人的特權。由於(yu) 古代社會(hui) 宗教與(yu) 權力的密切關(guan) 係,壟斷了通天權也就壟斷了世俗的統治權。原來各個(ge) 氏族都有自己的祖先神,現在則有更高的至上神——天,而信奉天的權威自然也就要臣服於(yu) 壟斷了通天權的部族首領,故顓頊的改革實際是為(wei) 部族國家提供了宗教信仰。“絕地天通”可能最早發生在顓頊所屬的華夏部落聯盟,後又擴展到東(dong) 夷部落聯盟和苗蠻部落聯盟。前者即《國語?楚語下》所記,後者則見於(yu) 《尚書(shu) ?呂刑》關(guan) 於(yu) “絕地天通”的記載。
“絕地天通”發生於(yu) 原始社會(hui) 末期,此時已進入父權家族階段,故對於(yu) “絕地天通”需要結合父權家族來理解。所謂“民神雜糅”並不是指人人都為(wei) 巫,家家都為(wei) 巫,而是指每個(ge) 家族乃至宗族都有自己的神,都可以與(yu) 神溝通。家族成員雖然均可參與(yu) 祭祀,但祭祀權實際是掌握在父家長手中的。古代社會(hui) 是以家族而不是個(ge) 人為(wei) 基本單位的,因此根本不存在人人都為(wei) 巫的情況。學者多強調,中國古代宗教是一種類似薩滿的巫教,其特點是通過巫覡與(yu) 神或天進行溝通。由於(yu) 父權家族階段已出現了祖先神,故這一時期的宗教信仰主要是祖先崇拜,巫是在這一信仰下活動的。從(cong) 這一點看,巫師專(zhuan) 業(ye) 化說雖然有一定根據,但顯然不足以揭示“絕地天通”的真正內(nei) 涵。稱“絕地天通”為(wei) 宗教改革當然可以成立,但也需要注意,這種宗教改革實際是將民眾(zhong) 排除在外,沒有為(wei) 民眾(zhong) 提供超越的精神信仰,而是為(wei) 王權的興(xing) 起提供了宗教的根據。因此,宗教改革說恐怕要與(yu) 權力壟斷說需要結合在一起,才可能對“絕地天通”作出全麵、合理的說明。張光直認為(wei) ,古代中國宗教與(yu) 政治統治是聯係在一起的,掌握了通天權也就掌握了統治權,反之亦然。故“絕地天通”既是宗教改革,也是政治改革,是通過宗教達到對權力的壟斷。張先生是將夏商周三代作為(wei) 一個(ge) 整體(ti) 看待的,將其均視為(wei) 通過神權與(yu) 暴力的壟斷以實現財富積聚類型,這樣無形中就誇大了“絕地天通”對後世的影響,而無視三代內(nei) 部宗教觀念的變化,尤其是周人“敬德保民”“以德配天”的思想史意義(yi) 。
王國維先生在《殷周製度論》中提出:“中國政治與(yu) 文化之變革,莫劇於(yu) 殷周之際。”不過王先生雖然作出“殷周之興(xing) 亡,乃有德與(yu) 無德之興(xing) 亡”的正確判斷,但他解釋周之所以有德的原因卻並不準確。王先生認為(wei) ,周人之所以有德,在於(yu) 其立嫡之製,由立嫡之製而有宗法及喪(sang) 服之製,進而有分封之製,有君臣之製等等,最後“納上下於(yu) 道德”,“成一道德之團體(ti) ”。但王先生的這一推論並不成立,他推崇立嫡之製,並以此來解釋殷周之變,不僅(jin) 未得其解,反而反映了其思想的局限。其實,殷周之變並非宗法製的確立和完善,而首先是一場宗教的變革,是周人天命信仰對殷人上帝信仰的克服和取代,其根本精神則是“德”的自覺和“民”的發現。從(cong) 宗法製來看,周較之殷固然有所發展,但這是量上的而非質上的,況且殷周宗法製的異同,學界尚有不同意見,有待進一步討論。從(cong) 宗教信仰來看,殷周之變則根本性的變革,是“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xing) ”。正如學者所言,“新的宗教觀是西周文明的普照之光,失去這道光,我們(men) 將無由窺見西周文明的全體(ti) 大用,無法對於(yu) 西周文明乃至中華文明的精神品格做出深入的說明”(趙法生:《殷周之際的宗教變革與(yu) 人文精神》,《文史哲》2020年3期)。對於(yu) 殷周之變要從(cong) 這個(ge) 角度去理解。如果說“絕地天通”是一次宗教改革,是對神權的壟斷,為(wei) 王權的興(xing) 起提供了宗教的根據,而將民眾(zhong) 排除在外,那麽(me) 周初的宗教變革則是一場“革命”,是“舊文化廢而新文化興(xing) ”,是在神權的形式下綻放出理性的灼灼光芒,並為(wei) 此後的中國文化的發展注入新的血液和生命力,以至於(yu) 孔子感歎“鬱鬱乎文哉,吾從(cong) 周”(《論語·八佾》)。主導並完成周初宗教變革的是文王、武王尤其是周公,其基本精神則有三:一是塑造了超越各民族之上具有倫(lun) 理內(nei) 涵、代表人間正義(yi) 、關(guan) 心民眾(zhong) 疾苦的至上神——天;二是強化了天命靡常、“天不可信”的觀念,而以敬德、保民為(wei) 獲得天命的條件;三是因此之故,突出了民的地位與(yu) 作用。
因此,“絕地天通”的事件顯示,中國古代文明走了一條壟斷宗教與(yu) 暴力的路徑,但這一文明之所以能長期延續,卻絕不僅(jin) 僅(jin) 是依靠排他性的宗教與(yu) 暴力,而是不斷有新的宗教、思想因素的注入。這些因素顯然已經突破了“絕地天通”的範疇,是其所無法概括和包含的了。
責任編輯:近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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