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順】本體與超越:生活儒學的本體論問題

欄目:學術研究
發布時間:2022-05-02 21:25:49
標簽:生活儒學
黃玉順

作者簡介:黃玉順,男,西元一九五七年生,成都人,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哲學博士。曾任四川大學哲學係教授,現任山東(dong) 大學儒學高等研究院教授。著有《易經古歌考釋》《超越知識與(yu) 價(jia) 值的緊張——"科學與(yu) 玄學論戰"的哲學問題》《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愛與(yu) 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儒學與(yu) 生活——"生活儒學"論稿》《儒家思想與(yu) 當代生活——"生活儒學"論集》《生活儒學講錄》等。

本體(ti) 與(yu) 超越:生活儒學的本體(ti) 論問題

作者:黃玉順

來源:作者授權伟德线上平台發布,原載《河北大學學報》2022年第2

 

【提要】在後現代主義(yi) 語境下,“解構本體(ti) 論”成為(wei) 強大的“哲學”思潮;然而,本體(ti) 論恰恰是“哲學”的核心。本體(ti) 論的必要性在於(yu) :人類關(guan) 於(yu) 一切存在者之存在的所有觀念必定是一個(ge) 有序的層級性的整體(ti) ,它必定有一個(ge) 塔尖,此即所謂“本體(ti) ”;否則,人類的觀念就不成其為(wei) 一個(ge) 有序的係統。因此,生活儒學的態度是:必須解構舊的本體(ti) 論,然而同時必須建構新的本體(ti) 論。為(wei) 此,必須追溯到“前本體(ti) ”即“前存在者”的存在或生活,即:生活論或生活存在論為(wei) 本體(ti) 論奠基,本體(ti) 論再為(wei) 形下學(知識論、倫(lun) 理學)奠基。因此,生活儒學建構了普遍性的“變易本體(ti) 論”,進而建構了指向現代性的“超越本體(ti) 論”。

 

【關(guan) 鍵詞】生活儒學;本體(ti) ;超越

 

伴隨著宗教的式微、科學的興(xing) 盛,“解構本體(ti) 論”乃成為(wei) 強大的哲學思潮。[1] 稱之為(wei) “哲學思潮”[2],其實是吊詭的,猶如“被剜去了心髒的人”,因為(wei) 哲學的核心恰恰是本體(ti) 論(ontology)。所以,海德格爾(Martin Heidegger)宣告“哲學的終結”[3],而試圖以“思”(Denken / Thinking)來取代;然而同樣吊詭的是,這種非哲學的“思”卻仍然被人們(men) 稱為(wei) “海德格爾哲學”[4]。這不僅(jin) 表明了哲學本身的強烈的求生渴望,還暗示著整個(ge) 人類觀念係統實在無法割舍自己的心髒。筆者建構的“生活儒學”[5],也一直在回應這個(ge) 問題,其主要看法是:必須解構舊的本體(ti) 論,然而同時必須建構新的本體(ti) 論;問題在於(yu) 建構一種什麽(me) 樣的本體(ti) 論,以及怎樣來建構這種本體(ti) 論。

 

一、本體(ti) 論何以必要

 

盡管眾(zhong) 所周知,“本體(ti) 論”這個(ge) 術語直到1613年才由德國哲學家戈科列尼烏(wu) 斯(Rudolphus Goclenius)首次使用;但是,作為(wei) 哲學理論事實的本體(ti) 論,卻是與(yu) 整個(ge) 哲學史相始終的,在西方可以追溯到古希臘米利都學派(Miletus School)的泰勒斯(Thales)關(guan) 於(yu) 萬(wan) 物的“本原”(Arche舊譯“始基”)的探討,在中國可以追溯到老子和孔子之前即已存在的關(guan) 於(yu) “天”或“道”的探討。

 

這裏所謂“本體(ti) 論何以必要”,是針對人類的觀念係統的整體(ti) 而言的,即:對於(yu) 人的觀念來說,本體(ti) 論為(wei) 什麽(me) 是不可或缺的?顯然,在回答這個(ge) 問題之前,首先必須確定“本體(ti) 論”的概念:本體(ti) 論是什麽(me) ?當然,這個(ge) 問題並沒有統一的現成答案;但是,我們(men) 可以從(cong) 五花八門的說法中、特別是從(cong) 實際出現的哲學本體(ti) 論的諸多曆史形態中尋繹共性,加以歸納。

 

眾(zhong) 所周知,“本體(ti) 論”這個(ge) 詞語是由“ont”與(yu) 後綴“-ology”兩(liang) 個(ge) 部分組成的。“ology”意為(wei) “學科”、“學”、“論”;“ont”指這門學科的研究對象,源自古希臘語είναι(being),意為(wei) “存在”。但是,海德格爾已經指出,哲學向來就已“遺忘存在”,即傳(chuan) 統本體(ti) 論的研究對象實際上並非“存在”,而是“存在者”,即中國哲學所謂“物”。由此看來,本體(ti) 論就是一種關(guan) 於(yu) 存在者的理論。但如果僅(jin) 僅(jin) 這樣講,那還是並不充分的,因為(wei) 哲學區別於(yu) 其他學科之處,在於(yu) 哲學的對象不是某個(ge) “存在者領域”,而是全部“存在者整體(ti) ”[6],中國哲學謂之“萬(wan) 物”。這就是說,本體(ti) 論乃是關(guan) 於(yu) 存在者整體(ti) 的理論,而呈現為(wei) 所有觀念的一個(ge) 係統整體(ti) 。

 

顯然,這裏的關(guan) 鍵在於(yu) “本體(ti) ”(Noumenon)的概念。從(cong) 哲學史來看,“本體(ti) ”有過兩(liang) 種含義(yi) :先是指宇宙論(cosmology)意義(yi) 上的、萬(wan) 物的“本原”(Arche),中國哲學謂之“本末”之“本”(根株),強調的是“在萬(wan) 物之前”;後來是指狹義(yi) 本體(ti) 論意義(yi) 上的、存在者整體(ti) 的“本質”(Essence),略對應於(yu) 中國哲學“體(ti) 用”之“體(ti) ”(實體(ti) 、實質),強調的是“在萬(wan) 物之中”。兩(liang) 者其實可以統一起來,即:如果將萬(wan) 物——眾(zhong) 多相對的存在者都視為(wei) 現象,那麽(me) ,作為(wei) 萬(wan) 物的終極本原的那個(ge) 唯一絕對的存在者就是本質,這也就是萬(wan) 物的本體(ti) 。這就是古希臘哲學家“拯救現象”的運動,即:“人們(men) 出於(yu) 對於(yu) 變動不居的諸多現象的憂慮,試圖在現象背後去找出某種唯一的永恒不變的本質或本體(ti) ,由此而形成了‘本質與(yu) 現象’、‘形上–形下’等一般哲學的形而上學思維模式。因此,西方哲學的本體(ti) 論所思考的往往都是某種永恒不變的實體(ti) 。直到黑格爾的辯證法,盡管強調‘變’,但其終極根據恰恰是那個(ge) 永恒不變的‘絕對觀念’,即《邏輯學》的第一範疇‘純有’[7]。”[8] 所以,所謂本體(ti) ,就是生成並且支撐所有存在者的那個(ge) 終極存在者。

 

這樣一來,實際上就已經顯示了本體(ti) 論的必要性:如果說,人類關(guan) 於(yu) 所有存在者之存在的所有觀念必定是一個(ge) 有序的係統(system),而且這個(ge) 係統必定呈現為(wei) 一個(ge) 金字塔結構的具有層級性的整體(ti) ,那麽(me) ,它必定有一個(ge) 塔尖,此即所謂“本體(ti) ”;否則,人類的觀念就不成其為(wei) 一個(ge) 有序的係統,而隻是一片混沌、混亂(luan) 。這種“本體(ti) –萬(wan) 物”或“本體(ti) –現象”或“形上–形下”的關(guan) 係,即“一”與(yu) “多”的關(guan) 係,西方哲學謂之“奠基”[9],其實中國哲學的概念更為(wei) 形象,叫作“立極”,即建房時的“上梁”:“極,棟也”[10];“極者,謂屋至高之處”[11]。本體(ti) 就是人類觀念係統之中的那個(ge) “至高之處”,即“極”;建構本體(ti) 論,就是“立極”,例如《周易》哲學的“易有太極”[12]。

 

蒯因(Willard Van Orman Quine)所謂“本體(ti) 論承諾”(ontological commitment)[13],其實就是這個(ge) 意思。筆者講過:

 

形而上學之所以是必然的,根本原因乃在於(yu) 人類思想觀念之構造的一種內(nei) 在的邏輯承諾:對任何一個(ge) 存在者領域之存在、甚至對任何個(ge) 別存在者之存在的承諾,都已蘊涵著對存在者整體(ti) 之存在的承諾。當我們(men) 說“a是B”、或者“A是B”的時候(小寫(xie) 字母表示個(ge) 體(ti) ,大寫(xie) 字母表示一個(ge) 集合、種類),對a或A的存在承諾已經蘊涵了對B的存在承諾;如此遞進下去,我們(men) 最終必然走向對一個(ge) 終極X的承諾,這個(ge) X就是存在者整體(ti) ,亦即本體(ti) 或上帝之類的形而上者。

 

這一點最典型地體(ti) 現在定義(yi) 的規則中:定義(yi) 始終意味著我們(men) 必須為(wei) 這個(ge) 被定義(yi) 概念找到一個(ge) 上位概念——比被定義(yi) 概念外延更大的概念;如此遞進下去,我們(men) 最終會(hui) 找到一個(ge) 不可定義(yi) 的最高概念,這就是形而上者的觀念。例如,從(cong) “某某是……的人”、“人是……的動物”、“動物是……的生物”一直到“……是造物”就是這樣的遞進序列。形而上學的本質,就是用唯一絕對的存在者來說明眾(zhong) 多相對的存在者何以可能;而任何一個(ge) 陳述,最終都指向了形而上學。[14]

 

這裏所談的“形而上學”,就是指的本體(ti) 論。所以也就毫不奇怪:那些致力於(yu) 解構本體(ti) 論的後現代主義(yi) 者(postmodernists),他們(men) 的言說本身,其實都蘊涵著某種本體(ti) 論承諾,盡管他們(men) 自己未必意識到。例如最典型的德裏達的“解構主義(yi) ”,就有學者指出,同樣具有“潛在的本體(ti) 論特征”[15]。這個(ge) 道理非常簡單:如果沒有某種有意無意的本體(ti) 觀念,那就猶如沒有地基或者棟梁的房子、沒有根株的樹木,根本無法形成任何觀念係統,也就無法進行任何陳述。

 

二、重建本體(ti) 論何以可能

 

事實上,一部哲學史,就是一部本體(ti) 論的重建史。既然本體(ti) 論是必然的,並且解構舊的本體(ti) 論也是必需的,那麽(me) ,接下來的問題當然就是:怎樣建構新的本體(ti) 論?

 

那麽(me) ,曆史上那些本體(ti) 論是怎樣建構起來的呢?簡單說,哲學家麵對萬(wan) 事萬(wan) 物,去尋求它們(men) 背後的終極根據。問題在於(yu) :他們(men) 所找到的本體(ti) 怎麽(me) 會(hui) 有那麽(me) 大的差異呢?人們(men) 最容易想到的答案是:這與(yu) 他們(men) 的個(ge) 體(ti) 經驗有關(guan) 。其實,事情不是這麽(me) 簡單。

 

一個(ge) 著名的例子是程顥的話:“吾學雖有所受,‘天理’二字卻是自家體(ti) 貼出來。”[16] 這裏涉及的就是前麵談到的“一”與(yu) “多”的關(guan) 係,即理學家所謂“理一分殊”,亦即“一理”與(yu) “萬(wan) 殊”“萬(wan) 事”“萬(wan) 物”的關(guan) 係。程頤說,“(張載)《西銘》明理一而分殊”[17];朱熹也說,“《西銘》言理一分殊”[18]。朱熹進而還說:“伊川(程頤)說得好,曰‘理一分殊’。合天地萬(wan) 物而言,隻是一個(ge) 理;及在人,則又各自有一個(ge) 理。”[19]“‘一實萬(wan) 分,萬(wan) 一各正’,便是‘理一分殊’處。”[20]“世間事雖千頭萬(wan) 緒,其實隻一個(ge) 道理,‘理一分殊’之謂也。”[21] 例如《中庸》,“其書(shu) 始言一理,中散為(wei) 萬(wan) 事,末複合為(wei) 一理”[22]。簡言之,“理一”即那個(ge) 形而上的唯一絕對的存在者,而“分殊”即所有形而下的眾(zhong) 多相對的存在者。

 

對於(yu) “重建本體(ti) 論何以可能”這個(ge) 問題來說,最關(guan) 鍵的一點就是:一旦提出“重建本體(ti) 論”,就已經蘊涵著這樣一個(ge) 觀念——前存在者(pre-being、before all the beings)的“存在”。然而在海德格爾之前,人們(men) 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這裏的道理在於(yu) :本體(ti) 是一個(ge) 存在者;不論是一個(ge) 什麽(me) 樣的本體(ti) ,它總是一個(ge) 存在者。因此,“重建本體(ti) 論”意味著尋求一個(ge) 新的存在者來作為(wei) 本體(ti) 。但由於(yu) 本體(ti) 乃是要為(wei) 所有存在者奠基的東(dong) 西,即是先於(yu) 任何存在者的東(dong) 西,因此,能夠為(wei) 這個(ge) 新的本體(ti) 、新的存在者奠基的,就不能是任何東(dong) 西、任何存在者。這就是我一再指出的、20世紀以來最深刻的哲學問題:存在者何以可能?[23] 這個(ge) 發問方式其實已經蘊涵著這樣一個(ge) 觀念:“前存在者的存在”。

 

必須承認,這種區別於(yu) “存在者”的“存在”觀念,是由海德格爾的“存在論區分”(der ontologische Unterschied)率先揭示出來的。按照海氏的說法,哲學長期遺忘了存在,即其所思考的不是“存在”,而是“存在者”;傳(chuan) 統哲學缺乏“存在者何以可能”的意識。然而按照“奠基”的觀念,如果說形而下的所有存在者都是由形而上的唯一存在者給出的,那麽(me) ,這個(ge) 形而上的存在者本身又是何以可能的?“存在者”是由“存在”給出的。這就是海德格爾的“雙重奠基”思想:傳(chuan) 統本體(ti) 論為(wei) 科學等奠基,而他的“基礎存在論”為(wei) 傳(chuan) 統本體(ti) 論奠基。[24](他的“基礎存在論”[fundamentale Ontologie]仍然使用的“ontology”,這是一個(ge) 值得討論的問題;我傾(qing) 向於(yu) 使用“theory of Being”,以區別於(yu) 傳(chuan) 統的“ontology”。[25])所以,海德格爾所謂“哲學的終結與(yu) 思的任務”,意思是由“思存在者”轉向“思存在”,這才是真正的“思”。

 

但是,我也多次指出,海氏的“基礎存在論”也是有問題的。

 

海德格爾在這個(ge) 基本問題上其實是自相矛盾的:一方麵,存在是先行於(yu) 任何存在者的,“存在與(yu) 存在的結構超出一切存在者之外,超出存在者的一切存在者狀態上的可能規定性之外”[26],那麽(me) ,存在當然也是先行於(yu) 此在(Dasien)的,因為(wei) “此在是一種存在者”[27];但另一方麵,探索存在卻必須通過此在這種特殊存在者,即唯有“通過對某種存在者即此在特加闡釋這樣一條途徑突入存在概念”,“我們(men) 在此在中將能贏獲領會(hui) 存在和可能解釋存在的視野”[28]。如果這僅(jin) 僅(jin) 是在區分“存在概念的普遍性”和我們(men) “探索”“領會(hui) ”“解釋”存在概念的“特殊性”[29],那還談不上自相矛盾;但當他說“存在總是某種存在者的存在”[30],那就是十足的自相矛盾了,因為(wei) 此時存在已不再是先行於(yu) 任何存在者的了。[31]

 

在上述思考的基礎上,筆者提出了“生活儒學”。簡而言之,生活儒學的基本觀念就是:生活論或生活存在論為(wei) 本體(ti) 論奠基,本體(ti) 論再為(wei) 其他形下學(知識論、倫(lun) 理學)奠基。這是用“生活”來取代和統攝海氏的“存在”(Sein)與(yu) “生存”(Existenz)的區分;而且,這裏不僅(jin) 沒有“生存”與(yu) “存在”的分別,更沒有作為(wei) “特殊存在者”的“此在”(Dasein)的優(you) 先性。

 

簡要來說,生活為(wei) 本體(ti) 論奠基;或者更確切地說,生活感悟為(wei) 本體(ti) 論奠基。這是一種雙重奠基的三級架構:生活感悟→本體(ti) 的觀念→萬(wan) 事萬(wan) 物的觀念。回到剛才所提到的程顥的話:“天理”是他自己“體(ti) 貼”出來的;這就是說,“天理”觀念的來源既非邏輯推理的後件,亦非經驗主義(yi) 的“主客”關(guan) 係之下的“經驗”,而是一種“感悟”或“生活感悟”,這種感悟是先於(yu) 任何經驗與(yu) 理性的。[32] 程顥能體(ti) 貼出“天理”,然而孔子、孟子竟然不能,這是因為(wei) 他們(men) 的生活感悟不同;更進一步追本溯源,則是他們(men) 的時代“生活”不同。

 

這就意味著:我們(men) 今天要重建本體(ti) 論,其大本大源隻能是我們(men) 時代的基本生活方式;這就必須摒棄任何原教旨主義(yi) 或複古主義(yi) ,根據我們(men) 自己的新的“體(ti) 貼”,給出新的“本體(ti) ”。[33]

 

三、從(cong) “變易本體(ti) 論”到“超越本體(ti) 論”

 

為(wei) 此,生活儒學建構了自己的本體(ti) 論:從(cong) “變易本體(ti) 論”到“超越本體(ti) 論”。

 

(一)一般性的“變易本體(ti) 論”

 

所謂“變易本體(ti) 論”(Change Ontology)[34],顧名思義(yi) ,就是以“變易”為(wei) 所有一切存在者的本體(ti) 。“變易”這個(ge) 觀念,來自《周易》。以“變易”為(wei) 本體(ti) ,看起來很奇怪:通常的印象,本體(ti) 總是某種實體(ti) ;然而“變易”並非實體(ti) 。但這裏的“實體(ti) ”是西方哲學“substance”的概念,而非中國哲學“實體(ti) ”的意思。我曾談到:

 

朱熹《中庸章句》第一章題解:“道之本原出於(yu) 天而不可易,其實體(ti) 備於(yu) 己而不可離。”[35] 按照朱熹的哲學,這裏的“實體(ti) ”不論是指的天理(出於(yu) 天)抑或人性(備於(yu) 己),都不是說的具有形體(ti) 或形質的“形而下者”,而是說的無形的“形而上者”。[36]

 

我們(men) 知道,《易傳(chuan) 》建構的乃是一種宇宙論的本體(ti) 論,其本體(ti) 即“一陰一陽”的“變易”,亦即“一陰一陽之謂道”而“生生之謂易”[37];這種陰陽變易乃是“形而上者”——形而上的存在者,亦即本體(ti) 。可以這樣講:“變易”本來並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然而在建構本體(ti) 論的時候,它被存在者化了,即被視為(wei) 本體(ti) 。

 

我之所以選擇《周易》“變易”觀念作為(wei) 本體(ti) ,是有一番考慮的。前麵說過,一部哲學史就是一部本體(ti) 重建史;這就是說,中國哲學史上曾出現過林林總總的許多本體(ti) 概念。當此之際,我們(men) 要重建本體(ti) 論,當然可以選取一個(ge) 新的存在者來作為(wei) 本體(ti) ,這不外乎是在上述諸多既有的本體(ti) 之後,再加上一個(ge) 新的本體(ti) 。但是,如果我們(men) 試圖以一個(ge) 觀念來涵蓋上述形形色色的諸多本體(ti) 呢?哲學史上的那些本體(ti) 的相繼演替,恰恰就呈現為(wei) “變易”,即“為(wei) 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為(wei) 典要,唯變所適”[38]。這就是《易傳(chuan) 》哲學的根本特色:一切皆變,唯變不變。當然,這種“變易”——陰陽之“相摩”“相蕩”而“生生”,本來並不是“存在者”,而是“存在”,即所有一切存在者的淵源;但當我們(men) 將其視為(wei) “形而上者”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將其存在者化了,它成為(wei) 我們(men) 的觀念係統及其陳述之中的最高範疇。

 

(二)現代性的“超越本體(ti) 論”

 

最近,筆者提出“生活儒學的內(nei) 在轉向”[39],所說的就是生活儒學之中形上層級的本體(ti) 論的轉向,即從(cong) “變易本體(ti) 論”轉向“超越本體(ti) 論”(Transcendent Ontology),意在回歸孔子和孟子的超越觀念,或者說是新建一個(ge) 外在而神聖的超越者(the Transcendent)。不過,嚴(yan) 格來說,這其實談不上“轉向”,因為(wei) 超越本體(ti) 論與(yu) 變易本體(ti) 論之間不是並列與(yu) 替代的關(guan) 係,而是特殊或個(ge) 別與(yu) 一般的關(guan) 係:變易本體(ti) 論是一般性的,而超越本體(ti) 論是特殊性的,即上文所說的在哲學史上“諸多既有的本體(ti) 之後再加上一個(ge) 新的本體(ti) ”而已。

 

超越本體(ti) 論的特殊性,具體(ti) 來說就是現代性;這就是說,超越本體(ti) 論是在生活儒學的思想視域內(nei) 、特別針對現代生活方式的一種本體(ti) 論建構。在近來發表的兩(liang) 篇文章裏,我對近代以來“祛魅的”(disenchanted)“人本主義(yi) ”(humanism)進行了反思,清算了“人的僭越”、尤其是“理性的僭越”、“權力的僭越”。[40] 這種所謂“以人為(wei) 本”的僭越,其實就是“以人僭天”,即“人”鵲巢鳩占地取代了“天”的神聖地位,由此而帶來了嚴(yan) 重的後果,尤其是資本與(yu) 權力的肆無忌憚以及由此而來的諸多問題,包括近來引人矚目的科技的為(wei) 所欲為(wei) 。[41]

 

在這種反思中,我特別檢討了孔孟之後的儒家哲學、尤其是宋明理學那種放棄“外在超越”、轉向“內(nei) 在超越”的做法所帶來的問題。從(cong) 宋明新儒學所宣稱的“人即天”[42]、“性即天”[43],到現代新儒學所導致的儒家神聖超越之維的徹底喪(sang) 失,當然有其可以理解的、來自當時現實權力方麵的緣由。[44] 但是,這樣的不再“畏天命”[45]、不再“知天”以“事天”[46],而是“以人為(wei) 天”,使得儒家在社會(hui) 實際的倫(lun) 理政治關(guan) 係格局中要麽(me) 淪為(wei) 權力的工具,要麽(me) 被邊緣化。有鑒於(yu) 此,今天的儒家亟須回歸孔孟的超越觀念,即重建外在神聖的超越者,也就是建構超越的本體(ti) 論。

 

注釋:
 
[1] 參見:俞宣孟:《解構與本體論——德裏達在上海市社會科學院的講演紀要》,《世界哲學》2002年第4期,第63–65頁;胡玻:《論奎因對形而上學本體論的解構》,《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1期,第5–10頁;餘治平:《知性本體論的終結、轉向與解構——從康德、海德格爾到德裏達》,《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4年第6期,第61–68頁;朱剛:《存在與蹤跡——德裏達對海德格爾及傳統存在本原觀的解構》,《中山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第6期,第68–72頁;謝維營:《本體論批判》,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2] 例如王治河:《後現代哲學思潮》,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
 
[3] 海德格爾:《哲學的終結和思的任務》,見海氏自選文集《麵向思的事情》,陳小文、孫周興譯,商務印書館1999年第2版。
 
[4] 陳嘉映:《海德格爾哲學概論》,三聯書店1995年版。
 
[5] 關於“生活儒學”,參見黃玉順:《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四川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四川人民出版社2017年增補本;《生活儒學講錄》,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哲學斷想:“生活儒學”信劄》,四川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等等。
 
[6] 海德格爾:《哲學的終結和思的任務》,見《麵向思的事情》,第68頁。
 
[7] 黑格爾:《邏輯學》,上卷,楊一之譯,商務印書館1976年版,第69頁。
 
[8] 黃玉順:《形而上學的奠基問題——儒學視域中的海德格爾及其所解釋的康德哲學》,《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第36–45頁。
 
[9] 黃玉順:《形而上學的奠基問題——儒學視域中的海德格爾及其所解釋的康德哲學》,《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第36–45頁。
 
[10] 許慎:《說文解字·木部》,大徐本,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120頁。
 
[11]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木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253頁。
 
[12]《周易·係辭上傳》,見《十三經注疏·周易正義》,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第82頁。
 
[13] 蒯因:《從邏輯的觀點看》,江天驥等譯,上海譯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一章“論何物存在”,第8頁。
 
[14] 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下的“變易本體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第66–71頁。
 
[15] 孟憲清:《試析德裏達解構論潛在的本體論特點》,《煙台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7年 第1期,第9–15頁。
 
[16]《二程外書》卷十二,見《二程集》,王孝魚點校,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424頁。
 
[17] 程頤:《答楊時論西銘書》,見《二程集》,第609頁。
 
[18]《朱子語類》,黎靖德編,王星賢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02頁。
 
[19]《朱子語類》,第2頁。
 
[20]《朱子語類》,第2409頁。
 
[21]《朱子語類》,第3243頁。
 
[22] 朱熹:《中庸章句》,見《四書章句集注》,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17頁。
 
[23] 黃玉順:《從“西方哲學”到“生活儒學”》,《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第42–47頁。
 
[24] 參見黃玉順:《形而上學的奠基問題——儒學視域中的海德格爾及其所解釋的康德哲學》,《四川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第36–45頁。
 
[25] 黃玉順:《愛與思——生活儒學的觀念》(增補本),第329頁;《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下的“變易本體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第66–71頁。
 
[26]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陳嘉映、王慶節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44頁。
 
[27]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第14頁。
 
[28]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第46頁。
 
[29]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第46頁。
 
[30] 海德格爾:《存在與時間》,第11頁。
 
[31] 黃玉順:《生活儒學關鍵詞語之詮釋與翻譯》,《現代哲學》2012年第1期,第116–122頁。
 
[32] 黃玉順:《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生活儒學”問答》,見《麵向生活本身的儒學——黃玉順“生活儒學”自選集》,第64–73頁。
 
[33] 參見黃玉順:《主體性的重建與心靈問題——當代中國哲學的形而上學重建問題》,《山東大學學報》2013年第1期,第118–124頁。
 
[34] 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下的“變易本體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第66–71頁。
 
[35] 朱熹:《中庸章句》,見《四書章句集注》,第18頁。
 
[36] 黃玉順:《形而上學的黎明——生活儒學視域下的“變易本體論”建構》,《湖北大學學報》2015年第4期,第66–71頁。
 
[37]《周易·係辭上傳》,第78頁。
 
[38]《周易·係辭下傳》,第89–90頁。
 
[39] 黃玉順:《生活儒學的內在轉向:神聖外在超越的重建》,《東嶽論叢》2020年第3期,第160–171頁。
 
[40] 黃玉順:《中國哲學“內在超越”的兩個教條——關於人本主義的反思》,《學術界》2020年第2期,第68–76頁。
 
[41] 黃玉順:《重建外在超越的神聖之域——科技價值危機引起的儒家反省》,載《當代儒學》第17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4月版,第25–30頁。
 
[42]《朱子語類》,第387頁。
 
[43]《張子語錄上》,見《張載集》,章錫琛點校,中華書局1978年版,第311頁。
 
[44] 參見黃玉順、任劍濤:《儒學反思:儒家·權力·超越》,載《當代儒學》第18輯,四川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3–23頁。
 
[45]《論語·季氏》,《十三經注疏·論語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第2522頁。
 
[46]《孟子·盡心上》,《十三經注疏·孟子注疏》,中華書局1980年影印版,第276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