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凱旋】儒學既非專製,亦非憲政
欄目:批評爭鳴
發布時間:2011-08-24 08:00:00
儒學既非專製,亦非憲政
作者:景凱旋
來源:南都周刊2011-8-17
在當今知識人眼裏,傳統儒家具有截然不同的麵目。秋風先生認為儒家是憲政主義,袁偉時、易中天先生則認為儒家是專製主義,各自都代表了不同觀點的知識群體。從方法論上說,都是取其一點,前者強調儒家的限君主張,後者注重儒家的社會專製。
新文化運動是一場社會改革,而非政治改革。當時的國家觀念不是很強,新青年視儒家為專製主義的精神淵藪,是因為在他們看來,家族社會扼殺了個人自由。陳獨秀《憲法與孔教》指出,儒家維護的是家族製度,不符“個人獨立之道”,是很有時代代表性的言論。新青年既然要搞社會革命,勢必要將矛頭對準家族製度及其精神支柱儒學。這與晚清最後一代士人嚴複、譚嗣同等形成鮮明對比,他們的目標隻是政治改革,所以很容易看清,中國專製皇朝的精神支柱是主張絕對君權的法家。
專製(autocracy)是政治學上的政體概念。假如將絕對君權視為專製,那麽周朝封建製便不是專製。這一點秋風是對的,周天子與諸侯、諸侯與大夫之間的盟約,是一種上下互相承擔責任和義務的關係,而以“吾從周”為旨歸的原始儒家則自然談不上專製了。
不可否認,家族社會在某些方麵壓製了個人自由,但社會不是政權,秦以後以法家理論為內核的皇朝政體屬於專製,而專製下的社會卻不等於專製。正因為新文化運動將專製一詞用於社會批判,將矛頭對準家族製度,最終演成後來的社會革命,采用暴力摧毀鄉紳主導的基層社會,造成國家權力獨大,社會與個人皆被擠壓至無。而更重要的是,具有普世性的傳統基本道德也同時遭到破壞,對於許多沒有宗教信仰的國民,道德規訓淪為空白。此後的新道德一直都是無源之水,隻是靠不斷地推出英雄模範讓社會效仿,道德變成一種強加的外來的權力規訓,它的失敗是可想而知的。
然而,要將儒家與憲政主義聯係起來,理據也是不夠的。現代憲政的宗旨是限製公權力,其最終目的是通過法治維護每個個體的權利。雖說曆史上傑出的儒家思想家一直都試圖限製君權,但儒家本身能否內在地發展出憲政思想?在現代人熟悉西方法治甚於儒家政治文化的前提下,從儒家思想中尋求憲政的合法性有無必要?仍是有待論證的問題。
漢儒曾試圖限製絕對君權,由董仲舒抬出一個“天”來嚇唬帝王,甚至提出“貶天子”的非常之論。但這個天是虛擬的,且與自然災異相聯係,沒有在此精神源頭上形成一個實在的人間約法來限製君權,故漢武帝接受董仲舒的理論,看中的是“以經術緣飾吏事”的一麵,並不真的相信災異之說,試覽一部《冊府元龜·諫諍部》,當諫官以災異進行規勸時,結果常常都是“書奏不省”,何嚐懼怕過上天動怒?錢穆先生稱董仲舒的理論多出黃老、刑名,既非孔子本義,亦非公羊本旨,而與“民視民聽”之意不同,餘英時先生亦稱漢儒的政治學是儒學法家化,此皆是尊儒的現代史家的持平之論。
對此,宋儒早已看得很清楚,所以朱熹說一千五百年來,“其間雖或不無小康,堯、舜、三王、周公、孔子所傳之道,未嚐一日得行於天地之間也。”宋儒同樣也有限製君權的意圖,他們的政治理想是三代之治,君王與士大夫共治天下。這似乎可以比擬為現代的精英政治,但理想一旦落到權力的世界,便會產生變化。宋朝擴張相權的結果造成權相的產生,便是一例。正是由於王安石得君行道的失敗,宋儒才由外王轉為內聖,走向心性之學。這表明在缺乏個體權利意識的前提下,儒家本身很難在政治學上發展出憲政思想和路徑。
這樣說並不是否定儒家在曆史上的正麵作用,尤其是引進西方憲政思想的正是近代一批有眼光的儒家士大夫。今天將董仲舒的公羊學視為憲政理論的認識,總不能落後於當年嚴複“群己權界”、“自由為體,民主為用”的主張吧。故此,儒學的現代轉型不在政治學,而在倫理學。沒有一個社會是隻靠法律維係的,在當下中國,如何使仁、義、禮、智、信超越親情社會關係,成為現代公民社會普遍的道德準則,或許才是值得我們深長思之的問題。